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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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租是什么意思

寻租是什么意思

寻租是什么意思
1、寻租释义:凭借政府准许的特权取得垄断地位并获取垄断收益的行为。

2、寻租又称为竞租)是指在没有从事生产的情况下,为垄断社会资源或维持垄断地位,从而得到垄断利润(亦即经济租)所从事的-种非生产性寻利活动。

3、政府运用行政权力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管制,妨碍了市场竞争的作用,从而创造了少数有特权者取得超额收入的机会。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J.布坎南和A.克鲁格的论述,这种超额收入被称为“租金”,谋求这种权力以获得租金的活动,被称作"寻租活动”,俗称"寻租”。

4、租金的根源来自对该种生产要素的需求提高而供给却因种种因素难于增加而产生的差价。

柯兰得尔中给寻租下的定义是为了争夺人为的财富转移而浪费资源的活动,而克鲁格则认为寻租是为了取得许可证和配额以获得额外收益而进行的疏通活动。

寻租行为名词解释

寻租行为名词解释

寻租行为的本质与危害寻租行为是指在市场经济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租金收益的行为。

在寻租过程中,人们会利用各种手段来获得对某种资源的控制权,从而获取高额的租金收益。

寻租行为的本质是一种非生产性的、非道德的行为,它削弱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影响了市场效率和公平性,并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寻租行为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寻租行为会导致市场失灵。

寻租行为往往会导致资源的无效配置和资源的浪费,从而降低市场的效率。

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资源会按照最优化的方式配置,但是寻租行为却会干扰市场机制的作用,导致资源的无效配置和浪费。

第二,寻租行为会造成社会的不公平。

寻租行为往往会导致少数人获得高额的租金收益,而其他人则被迫承担租金成本。

这会导致社会的不公平现象加剧,破坏社会的稳定。

第三,寻租行为会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损害。

寻租行为会让政府的形象受损,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政府是社会公正的代表,不能参与寻租行为,否则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为了遏制寻租行为的发生,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首先,应该加强监管和法律制度的建设。

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寻租行为的监管,打击寻租行为。

其次,应该加强政府的治理能力。

政府应该退出不必要的市场干预,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市场的公平和效率。

最后,应该加强社会监督。

社会应该加强对政府的监督,防止政府被寻租行为所影响。

寻租行为是一种非生产性的、非道德的行为,它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为了遏制寻租行为的发生,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加强监管和法律制度的建设,加强政府的治理能力,以及加强社会监督。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寻租

寻租

寻租理论的概念、产生与发展:产生 ——塔洛克对寻租的研究
• 1974年,安妮·克鲁格在《美国经济评论》
上发表了《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一文, 把“那种利用资源通过政治过程获得特权, 从而构成对他人的伤害有理由说大于租金 获得者收益的行为”定义为寻租以后,塔 洛克有关寻求垄断、关税和转移收入要花 费稀缺资源的思想才汇入寻租理论研究的 大潮并成为这一领域的开创性文献。
暂时性收益陷阱:补贴
• 当涉及到政府补贴时,这个陷阱会被拉得更紧。假如政府
打算给制造商销售的每块巧克力提供补贴。最初,它使巧 克力制造商赚得超额利润。从长期来看,这些利润将吸引 其他公司进入巧克力制造行业,使巧克力行业得到不经济 地膨胀,利润回落到竞争水平。整个行业经济比没有补贴 时小,并且效率低下,无制造商获益。
暂时性收益陷阱
• 由于没有竞争的威胁,降低成本、创新技
术和密切注意消费者偏好的激励下降,被 管制部门总体—般都很落后。在以上条件 下,原有租金会逐渐消失,部门内部的改 革易于实现。一般而言,暂时性收益陷阱 与其说是一种可能,倒不如说是一种警示。
护租、抽租和创租:护租
• 暂时性收益自然就导致对护租(rent protection)—
寻租理论
——戈登·塔洛克
《寻租——对寻租活动的经济分析》 1999,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寻租理论:主要内容
• 寻租理论的概念、产生与发展 • 暂时性收益陷阱 • 护租、抽租和创租
寻租理论的概念、产生与发展:概念
• 寻租(rent-seeking)理论是本世纪中叶以来
最具有挑战性的领域之一。“寻租”和 “直接的非生产性的寻利活动(DUP)”一 起被收入《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
析,构成了塔洛克寻租分析的另一特征。

第五讲寻租设租

第五讲寻租设租

寻租
4、寻租成本 、 (1)直接成本:信息搜索成本 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 方案实施成本
价格
(2)福利成本 福利成本 ABE为福利 为福利 成本( 成本(哈勃 格三角) 格三角)
P C O B Q Q* A E
MC=AC DD
产量
寻租第二节 寻租-设租关系
1、设租的概念 、 设租(Rent-setting)是指在政府干预经 设租( ) 济的过程中, 济的过程中, 权力拥有者有意造成可获取 非生产性经济利益的环境的行为。 非生产性经济利益的环境的行为。 权力利他效用 权力利己效用
3、寻租的概念 、
寻租是指人们为了获得垄断利润,对权 是指人们为了获得垄断利润, 垄断利润
力拥有者进行游说、行贿的活动。 力拥有者进行游说、行贿的活动。 进行游说 目的: 获得垄断利润 —— 租 目的: 寻租对象: 寻租对象: 权力拥有者 可见,寻租是一个贬义词, 可见,寻租是一个贬义词,并不是指一切寻求 租金的活动。寻求经济租金的活动应分解为二类: 租金的活动。寻求经济租金的活动应分解为二类: 寻利和寻租。 寻利和寻租。
管制、限制) 政府因素造成的障碍(管制、限制)
2、租的生灭规律 、
在动态社会里, 在动态社会里,租金会产生也会消散 创新 租金的来源: 租金的来源: 担风险 暂时的垄断 垄断 绝对稀缺引起的垄断 由特权所决定的垄断 垄断被打破,租金就会消散, 垄断被打破,租金就会消散,垄断不被打 破,租金就永远存在
如何抑制寻租? 第三节 如何抑制寻租?
寻租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有大量的制度租 寻租的原因从根本上说, 金存在。 金存在。经济人从生产性的寻利转向非生产性的 寻租,并不是因为其道德观念发生了变化, 寻租,并不是因为其道德观念发生了变化,从而 改变了他们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行为方式, 改变了他们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行为方式,而是因 为制度结构发生了变化,即个人的选择环境变了。 为制度结构发生了变化,即个人的选择环境变了。

寻租定义概念公共管理mpa

寻租定义概念公共管理mpa

寻租定义概念公共管理mpa篇一:什么是“寻租”?它与公共管理主体有何关系?1、什么是“寻租”?它与公共管理主体有何关系?寻租指一切利用行政权力大发横财的行为和活动。

它是公共管理主体利用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手段来获得租金的特权。

照寻租理论的鼻祖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的定义和阐述,寻租是指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而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的活动。

它包括“旨在通过引入政府干预或者终止它的干预而获利的活动”。

寻租的根源是政府,它的主要特征是不经过相应的生产劳动而将社会公众财富转移到一部人手中。

寻租从根本上是与劳动和公平原则相违背的,也是对公共资源的侵害和浪费。

它是公共管理主体利用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手段来获得租金的特权。

2、为什么“寻租”是政府腐败或功能失效的重要原因?因为寻租是现实生活中政府失效的具体表现。

寻租使资源配置扭曲或无效,把社会财富装进私人腰包。

它是阻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进步的陷阱,它会使社会陷入低效、停滞和紊乱的状态,所以说寻租是政府腐败或功能失效的重要原因。

3、目前社会上的政府“寻租”行为有哪些?试举例说明?目前社会上的政府“寻租”行为有游说、疏通、拉关系、走后门等。

例如有的政府部门通过设置一些收费项目,来为本部门谋求好处。

有的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个人捞取好处,有的企业出贿赂官员为本企业得到项目、特许权或其它稀缺的经济资源。

4如何预防政府“寻租”行为,你有何建议?第一,市场与政府必须两者互相制约、协调,才能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必须明确界定政府管理的范围、权限,同时积极培育、建立社会主义市场,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靠自身而不是靠政府去发挥作用。

第三,在进行经济改革的同时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四,加强各项法律、法规的建设,使政府的决策过程和管理过程都能纳入正常的监督系统或机制之中。

无数事实证明,先进的法律是促进社会进进步的最有力的手段,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市场经济也应是法治经济,政府的决策过程,管理行为也应以法律来规定,同时加强法治,严格立法、执法是消除“寻租”和腐败的重要保证。

寻租名词解释

寻租名词解释

寻租名词解释寻租是一个经济学术语,指的是个体或组织通过途径或手段,以不劳而获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寻租行为通常指的是利用特殊资源或特权,利用权力或信息不对称等手段获取经济收益,而不是通过提供额外价值或创造新的财富来获得收益。

寻租行为通常是在政府和经济市场之间发生的。

政府在分配资源、制定规则和管理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市场则是资源分配和交换的发生地。

在这样的环境下,个体或组织可以通过影响政府决策或利用政府权力来获取经济利益。

常见的寻租活动包括行贿、政治操纵、垄断、特许权、补贴、贸易保护主义等。

这些寻租活动可能会导致资源和财富的不合理分配,损害市场竞争和经济效率。

寻租活动的经济后果是多方面的。

首先,寻租活动通常导致资源和财富不公平分配,富者愈富、贫者愈贫。

这使得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性和公平性受到威胁。

其次,寻租行为会扭曲市场机制和破坏经济效率。

当个体或组织通过寻租活动获得经济利益时,市场的正常运行会受到扭曲。

资源的分配将不再基于效率和竞争,而是基于利益关系和政府干预。

第三,寻租活动可能诱发腐败和不公正现象。

寻租行为通常需要使用非法手段或操纵规则来获取经济利益,这使得腐败问题愈发严重。

同样,寻租活动的结果常常是不公正的,只有少数人能够获得特权和优势。

最后,寻租行为对经济增长和创新产生不利影响。

寻租活动通常是通过剥夺其他个体或组织的机会来获得经济利益的,这会阻碍创新和动力的产生。

在没有竞争和激励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将受到限制。

综上所述,寻租是一种利用政府权力和特权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它通常导致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市场机制的扭曲、腐败和不公正现象的加剧,以及经济增长和创新的抑制。

因此,寻租是经济学中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也是社会和政府应当加强监管和防范的行为。

寻租现象

寻租现象

3、资金领域的寻租
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性行业,房地产开发离不开金 融的支持。我国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较少,融资渠 道狭窄,对银行资金的依赖尤其严重。有资料统计, 2004年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中大约有50%以上来源 于银行。企业对资金的渴求,加上国有银行自身的 软预算约束,使得寻租活动在银行信贷领域蔓延。 以2003年2月底央行发布的《2002年货币政策执行 报告》为例,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对部分城市商业银 行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发放的房地产贷 款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贷款和违规金额占总检查金 额的24.9%。如果这个检查结果具有代表性,即意 味着房地产贷款中有近四分之一是违规贷款。而违 规放贷,当然是为了索取巨额“回扣”、参与分成, 甚或间接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国家和人民的钱 “借鸡生蛋”、谋取私利。
2、被动设租指的是权力部门出于自身利益或受既得利益集团的影响,利用 其职权,制定并实施一些能给这些集团带来巨额租金的法案,客观上成为利 益集团的谋利工具。当前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一些地方权力部门出于短期 政绩需求或迫于地方经济增长的压力,为房地产开发提供廉价出让土地等过 度倾斜的优惠政策,客观上给开发商大肆寻租创造了机会。
5、房地产业的“乱收费问题
前,我国地价及税、费合计约占房价的50%,相对国际上一 般20%的比例而言,地价及税、费比重明显过高。据调查, 全国各城市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中涉及的各项税费项目有60~ 180多项,其中税仅有12种左右(费镇明,1996)。上海市经 过1995年清理不合理收费后,房地产收费项目仍达100多项。 武汉市经过1996年和1997年清理不合理收费后,房地产收 费项
四、房地产寻租特点:租金规模大、寻租主体多、 手段多元化
房地产业领域寻租的一大特点是租金规模较大。胡和立、万 安培在对我国房地产业的租金规模进行估算后指出,1988年、 1992年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仅土地交易的潜在租金就分别不少 于“100亿元、200亿元”。继此之后,万安培于1998年又测 算出1996年“股份制改造和房地产开发租金不少于800亿 元”。2005年钟伟也经过测算得出“2002-2004年间仅流失 的地租一项已达3300亿元”的结论。由于估算者一般宁愿少 说不愿多说以免被人攻击的缘故,我们推测,实际的租金只 会比任何估算者来得要大。

寻租理论

寻租理论

C,P S0
C,P
MCX =MCY ACY
D
D C Q/t (1) O (2) A D0 O B
ACX
Q/t
+ 第二,政治家提出提高成本的立法威胁。
C,P S1 S0 D II B I D0 O Q/t E F A
(一)腐败与寻租的区别与联系? (二)在中国的主要表现? (三)如何设臵可行的制度来防止腐败?
+ 为了获得垄断地位而进行的寻租 + 护租 + 反寻租或避租 + 租用权利 + 政治寻租 + 布坎南寻租三个层次:一是对政府活动所产生的额外收益
的寻租;二是对政府肥缺的寻租;三是对政府活动所获得 的公共收入的寻租。
+ 通过游说、贿赂、拉关系、走后门等手段
直接获得租金。 + 通过各种政治手段改变政策环境,已达到 寻租目的。 + 进行表面上似乎为生产的投资,但其目的 不是不是从这些生产性投资中直接获得利 润,而是要争取达到政府所制定的某些标 准,从而获得某种优惠或补贴。
+ 租金 + + +
+ + +
准地租 经济租 亚当.斯密:使用土地的代价称为地租。 李嘉图学派:没有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的报酬。 地租源于最适于耕种的土地数量有限,以及土地所有权的存在。 马歇尔:各种生产要素的租金,即超过机会成本的剩余。 准租是资源的供给量在某一时间段内不发生变化,但过了这段时间后,就 会发生变动时产生的。 阿尔钦:使用土地、劳动、设备、思想甚至货币等等资源所做的支付。 张五常:租金一定与产权相联系,收入、租金、成本是一致的,只是视角不 同而已。 租金:由于某种天然的或人为的社会的原因,使物品的供给量的扩大受到限 制,从而使市场价格稳定地高于成本而形成的一种长期的超额利润或要素的 超额收入。

寻租理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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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寻租的分类Ⅱ
无意创租 被动创租 主动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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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寻租方式
特许权 关税与进口配额 政府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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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寻租的根源
寻租行为产生于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
当政府行为只局限于保护个人权利、人身与财产安全 以及确保自愿签订的私人合同的实施,市场机制这只 看不见的手就能保证市场中所出现的任何租金都随着 各类竞争性
一个社会是把资源用于生产性活动(寻利), 还是用于非生产性活动(寻租)主要取决于其 制度。
制度决定了一个社会将花费多少资源用于寻租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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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公正与效率的评判标准 办一个企业的相对成本,官僚审核制度; 有效的产权制度和和合同制度; 制度要保证做大蛋糕比瓜分蛋糕更有利; 制度必须保证获胜的企业和企业家有持续不断的创
从83名厅级以上官员落马情况看,他们的权力 寻租多出现在行政审批、人事安排、政策奖励、 国有资产拍卖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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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什么李克强总理将经济体制改革的着力点放
到“简政放权”上? 如何理解行政权力、寻租与腐败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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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李克强说,今年将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 步简政放权,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行 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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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腐败是最大难题 :十八大以来83
名厅级以上官员的腐败样本调查”
如果将统计范围扩大至厅级官员,十八大后落 马官员的数字颇为惊人。最高检称,2013年1 至8月份,仅进入司法程序的厅官就达129人;
行使权利的成本太高时,权利就将进入公共领域;
➢例如,草场的网围栏成本,使得有的草场成为公共
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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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产权不清晰,交易成本太高,寻租活动就有存在的
土壤;

公共经济学之寻租设租行为

公共经济学之寻租设租行为

政策建议:严厉处罚。
【ZBM提问】
怎样看待医生收受“红包”现象?
提示:从人力资本投资、工作强
度、工作风险、工作环境等维度,与公
务员、教师等职业对比。
【专栏】
透明国际(全球著名非营利性反腐 败组织)主席彼得·艾根:
确保文职人员和政治领导人的工资 足能反映出其提任的职务所要担负的责 任,只要条件允许,还要同私营部门的 工资水平一致起来。
(2)增加行政成本:导致政府部门 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为治理设租活动, 设立监督机构、聘用监督人员。
(3)破坏良好的道德风尚:降低官 员的公共责任心和道德水准,降低公众 对官员的尊重度和信任感。
2、设租的成本收益分析
E0:履行现公职的收益
P:设租行为被发现的概率
B:得到的租金
那么,设租行为的必要条件是:
寻租活动是否必然涉及贿赂?
寻租活动是否一定是浪费资源的?如 通过游说官员寻求专利制度的保护等。
二、寻租竞争的均衡条件是什么?
1.塔洛克(Tullock)和波斯纳 (Posner)认为,寻租竞争的均衡条件是: 寻租的总成本=垄断的总利润。
2.这个判断是否值得商榷?如果寻租 的总成本=垄断租金,人们为何去寻租呢?
C厂去贿赂电信局李副局长,也成 为定点厂家,也获得经济租。这也是寻 租。
2、寻租成本
(1)直接成本
搜集潜在经济租信息的成本;
游说有关人员的成本;
贿赂有关人员的成本;
维持垄断地位的成本。
(2)间接成本(福利成本)
垄断所造成的消费者剩余减少。
3、寻租的后果
寻租活动对于寻租者而言是一种 “正和博弈”,即收益大于成本;
网络打破了所谓精英阶层对媒体话 语权的垄断,具有强大的聚合力、良好 的交互性和广泛的代表性。

公共经济学寻租理论

公共经济学寻租理论

公共经济学寻租理论寻租理论是公共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描述了在政府干预经济活动时,一些个人或组织通过非生产性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的本质是通过政治游说、贿赂或其他手段,影响政府决策,以获取对自身有利的政策或法规。

寻租行为的存在,往往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因为资源被用于非生产性活动,而不是用于创造价值。

寻租行为还会导致社会不公,因为那些能够影响政府决策的个人或组织,往往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权力,而普通民众则无法获得相同的利益。

为了减少寻租行为,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政府应该提高决策的透明度,让公众了解政府决策的过程和原因。

政府应该加强对寻租行为的监管,对那些试图通过非生产性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进行打击。

政府应该鼓励竞争,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寻租理论是公共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揭示了政府干预经济活动时可能存在的问题。

为了减少寻租行为,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加强对寻租行为的监管,并鼓励竞争。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公共经济学寻租理论寻租理论在公共经济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揭示了政府干预经济活动时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

为了更深入地理解寻租行为,我们需要从其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以及应对策略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寻租行为产生的根源在于政府干预经济活动时,为某些个人或组织提供了获取经济利益的机会。

这些机会可能来自于政府的补贴、税收优惠、特许经营权等。

由于这些机会的获取往往与政治游说、贿赂等非生产性手段密切相关,因此,寻租行为往往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阻碍创新和经济发展。

寻租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企业通过游说政府获取更多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个人通过贿赂官员获得更优惠的税收待遇等。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可能导致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

为了应对寻租行为,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政府应该加强反腐败工作,严厉打击贿赂等违法行为。

寻租的政治经济学

寻租的政治经济学

• 寻租也将影响公共物品生产什么和生产多 少的决策,从而影响公共物品的供求均衡 私人产品 U •
1
PPC1 PPC3 B PPC2
寻租前的效用
A
寻租后的效用
C 公共物品 寻租前后的生产可能性比较 U2 寻租前后的效用可能性比较
六、寻租遏制
• 寻租活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不仅体现在直 接的非生产性寻租费用,而且其存在会极 大抑制社会生产性寻利冲动和创新欲望, 进而扭曲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向。因此有必 要减少寻租 • 塔洛克从四个方面寻找有效降低寻租的方 法:第一,采用受限制的多数票,而不要 采用易于实现寻租的简单多数票制;第二, 更多地使用全民公决;第三,平衡预算的 约束;第四,更好地贯彻宪法。
四、寻租与公共管理
• 自寻租理论提出后,不少学者就注意到, 政府在寻租活动的过程中未必是扮演一个 被动的角色。例如,麦克切斯尼 (McChesney,1988)提出“政治创租 (political rent creation)”和“抽租(rent extraction)”的概念。 • 创租指政府政客利用行政干预的办法来增 加私人的利润,人为创造租,诱使私人企 业向他们“进贡”作为得到这种租的条件; 设租是指政府官员故意提出某项会使私人 企业利益受损的政策作为威胁,迫使私人 企业割舍一部分既得利益与政府官员分享。
• 希金斯和托利森(Higgins and Tollison,1988)主张开放第一层次的寻租竞 争,促使这一层次寻租活动中租的消散, 这样就减少了寻租活动的预期得利。如果 第一层次的垄断租集中在少数手中得不到 消散,就会引起第二层次(围绕政府官僚 地位)的寻租竞争。他们认为,在这种情 况下,如果完全可由金钱买卖,或者完全 由一个至高无上的掌权者指定,寻租成本 反而最低。反之,如果由自由选举或考试 竞赛决定,寻租成本却可能很高。

寻租理论

寻租理论

• 政府行为为什么会产生寻租设租关系呢? • 首先,与政府行为的范围有关。 首先 • 寻租活动与政府的经济活动范围直接有关, 政府的经济活动范围越广,寻祖的可能性 越大。 • 与完全竞争巾场理论一样,“规范化的政 府行为”也是一种纯粹的理论抽象,现实 生活中政府行为的范围很难局限于此,个 中原因很多 。
• 按照公共选择理论,政府官员是典型的权 力个体,他们因为拥有权力就可能获得一 种利益,这种利益可以称为权力效用,权 力效用包括对社会带来的效用和对官员自 身带来的效用。前者是权力利他效用,后 者是权力利己效用。“经济人”性质会促 使政府官员追求除职业薪酬外的权力利己 效用。
• 所谓政治创租是指政府官员利用行政干预 手段来增加私人企业的利润,人为地创造 租金,诱使企业向他们贿赂以得到这种租 金; • 所谓抽租是指政府官员故意提出某项会使 企业利益受损的政策作为威胁,迫使企业 割舍一部分既得利益与之分享。
• 寻利与寻租的区别: 寻利与寻租的区别: • 第一,寻利是经济主体通过自身参与市场 竞争而获取“经济租”,这种活动不需要 借助于政府的干预,是由“看不见的手” 引导的;而寻租是经济主体力图使“看不 见的人”不起作用,利用政府这只“看得 见的手”的干预使自己取得特殊垄断地位, 从而获得“经济租”。
• “政治创租”与“抽租”是政府官员供给租 金并且把其中一部分转换成自己收益的两 种方式,也是与寻租者共同分享租金的两 种方式。
公权与私权、 公权与私权、公利与私利相互之间有四种对应组合 关系: 关系: • 一是以公权谋公利。这是理所当然的,因公权的 一是以公权谋公利。这是理所当然的, 设立其目的就是为了公利; 设立其目的就是为了公利; • 二是以私权谋公利。这是利他主义的表现,是需 二是以私权谋公利。这是利他主义的表现, 要提倡的道德规范; 要提倡的道德规范; • 三是以私权谋私利。这是利己主义的表现,只要 三是以私权谋私利。这是利己主义的表现, 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 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这种利己行为是允 许的; 许的; • 四是以公权谋私利。这种行为是以损害他人和社 四是以公权谋私利。 会利益为前提的,会导致巨大的社会成本。 会利益为前提的,会导致巨大的社会成本。

第十二讲 寻租、设租行为

第十二讲  寻租、设租行为

4 寻租活动的表现
逃税 垄断 走私 谋求政府支出 补贴
二 寻租成本
当寻租收益大于寻租成本时将会造 成众多寻租者的竞争,而竞争活动 是要获得代价的。 寻求经济租所耗费的成本 垄断所造成的福利损失 技术创新机会的丧失
三 设租
Rent-setting:权利拥有者谋取非生产性经 济利益的行为 组织——权力: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 设租与腐败:如何配置和监督公共权力 公权、公利、私权、私利的组合 设租的社会成本:经济的、行政的、道 德的
第四讲 寻租、设租行为
一 寻 租
1 Rent-seeking A.O.Krueger 在1974年正式提出了这个概念。 G.Tullock: 寻租是人们为获得垄断或政府其他 庇护而从事的活动; J.Buchanan:寻租是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 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 租金、经济租: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中,超过要 素在任何可替代用途上所能得到的报酬的那一 部分,也就是要素收入减去要素的机会成本之 差。 寻利:可以增进经济福利的活动,比如技术创 新等。
四 寻租——设租关系
钱——权交易 合作博弈:串谋、损公肥私 三个条件:有租可寻,君子协定, 风险分担 起因: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投机 心态;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处世文 化
五 反寻租、设租策略
基本思路 1 用委员会表决的民主方式决策 2 提高设租的私人成本、强化制裁 3 用法律保障公平竞争 4 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 5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2 寻利与寻租的区别
寻利是由“看不见的手”引导的,而寻 租则借助于“第三只手”。 寻利以增加商品和劳务为基础,而寻租 游离于生产过程之外,对既定财富存量 进行再分配。 寻利具有正的外部性,而寻租具有负的 外部性。

寻租

寻租

一、寻租理论的渊源寻租(Rent-seeking)理论思想的最早渊源,是1967年图洛克(Gordon Tullock)所写的论文,《关于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因此有人称他为寻租理论之父。

他的观点是,完全竞争理论对偏离竞争所导致的社会福利估计不足,实际上税收、关税和垄断所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大大超过了通常的估算。

其原因是人们会竞相通过各种疏通活动,争取收入,即寻租;而在竞相寻租的条件下,每个人都认为花费与其所期望的收益相近的费用是值得的。

图洛克的研究主要关注于垄断租方面,其分析主要以垄断特权为对象。

后来布坎南等公共选择学者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提出了两个观点:一是寻租基本上是通过政治活动进行的;二是限制寻租就要限制政府。

这一理论对于政府失灵问题有巨大的贡献。

布坎南本人于1986年获得诺贝尔奖,与其对寻租理论的贡献有关。

弗吉尼亚大学公共选择中心的核心贡献就是对于寻租理论的贡献。

他们认为,寻租包括为了取得额外的收益而进行的疏通活动,这种额外的收益是许可证和配额产生的。

为了取得进口许可证而进行的疏通活动,是典型的寻租活动。

而外汇管制,也能够产生额外的收益,因此争取外汇而进行的疏通活动,也是典型的寻租活动。

政府采购,量大、回报高,而购买者并不是直接的出资人,其行为与作为消费之直接出资人和消费者的消费者不一样,也是额外利润可图的,因此为了争取政府订货、政府采购合同而进行的疏通活动也是典型的寻租活动。

寻租的概念则是由克鲁格(Anne Kreuger)1974年在探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形成原因的论文《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首次提出来,她的观点类似于图洛克的观点,但发展了图洛克的观点,并在经验上估算了配额所造成的损失。

该文认为,人们竞相争夺进口权,从而获取进口垄断权的租金,这种竞争活动对社会是一个损失,必须纳入分析。

该论文使克鲁格成为寻租理论的鼻祖之一,也使其成为寻租理论国际贸易学派的创始人。

寻租理论发明后,在政治学、行政学、社会学和法学领域,都有非常广泛的应用。

第5讲寻租设租行为

第5讲寻租设租行为
法的交易,社会资源的浪费。 (2)寻租-设租关系的形成
有租可寻:大多存在于熟人之间或亲属之间;
达成协议:关键是双方如何分配租金;
风险分担:设法披上合法的外衣, 以子女或 亲属的名义获得租金,建立“攻守同盟”。
2、政府行为与寻租-设租关系
(1)与政府行为的范围有关。
(2)与政府行为的具体方式有关。
(3)与政府行为所受的约束程度有关。
例如:转轨时期的寻租设租行为

(1)租金规模
租金规模/国民生产总值,被称为腐败 指数。
租金规模的计算:
某一要素或商品的统配价格与市场价格 的差价,乘以统配的数量。把全国各项要素 或商品租金加总就是租金规模。
克鲁格对20世纪60年代印度和土耳其的租金 规模占国民生产总值进行估算,结果分别是: 1964年的印度为7.5%,1968年的土耳其为15%。
—寻租:游说、奉承、行贿等;其结果 会浪费社会资源。
(3)寻租成本 直接成本:搜集潜在经济租信息的成本、
游说有关人员的成本、贿赂有关人员的成本、 维持垄断地位的成本等。
间接成本(福利成本):垄断本身所造 成的消费者剩余减少。
图5.1 垄断的社会成本
2、寻租与DUP
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简称DUP (Directly Unproduction Profit-seeking Activities)。这个概念包括以直接的非生产 性方式取得利润的所有活动,这些活动虽然产 生金钱收入,但不生产包含在正常效用函数中 的产品与劳务,也不生产这些产品与劳务的投 入品。DUP概念比寻租概念范围更广。
寻租设租行为
【基础知识】
寻租理论就是权钱交易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它有助于深化人们对政府行为的认识。

公共经济学9 寻租与设租行为

公共经济学9  寻租与设租行为

设 租 行
有有《个人投票选择和市场》 (1954年)、 《赞同的计算:
为 宪法民主的逻辑基础》(与塔
洛克合著,1962年)、《公共
产品的需求与供应》(1968年
)等。布坎南获得诺贝尔经济
学奖与与其对寻租理论的贡献
有关 。
布坎南的寻租理论主要探讨寻租产生的条件、 寻租的三个层次、政治分配与寻租等内容。
(2)寻租—设租关系是如何形成的
第 九
章 ①要有租可寻,找熟人,拉
寻 关系网。

与 租金可能来自政府官员,也可
设 租
能来自寻租者自身。如果来自
行 为
政府官员,那么就可以在多个
寻租者中选择最值得信赖的人
,以减低风险。现实经济生活
中,寻租—设租关系大多存在
于熟人之间或亲属之间。
②要达成分配租金的协议。寻租—设租关系大多

九 章
(1)寻租条件
寻 租
寻租产生的条件是存在限制市场进入
与 设
或市场竞争的制度或政策。它往往与政府

行 干预的特权有关。在政府干预的条件下,

寻利的企业家发现寻利有困难,转而进行
寻租活动,取得额外的收益。
(2)寻租层次
寻租有三个层次,一是对政府活动所产生
第 九
的额外收益的寻租;二是对政府肥缺的寻租;
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先决条件是看有没有利己效用。软
政权的实质是行政的随意性控制,即权利约束软化。
3、反寻租、设租策略
(1)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并对设租者严厉处罚
第 九


(2)减少官员以公谋私的机会。一方面,将政府

租 职能范围限定在最小范围,凡是能通过私人部门

寻租的名词解释

寻租的名词解释

寻租的名词解释在当代经济学中,寻租(Rent-Seeking)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指的是个体或组织通过通过利用权力或其他手段,将资源从其他人手中转移到自己手中的行为。

这一概念最早由经济学家戴维·巴尔杰克(David Bordak)提出,并在之后得到了许多学者的深入研究与扩展。

一、理论解释在纯粹的市场经济中,资源的分配应当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即供求关系决定资源分配的效果。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个体或组织可能通过寻找政府或其他有影响力的机构的帮助来获取额外的收入或利益。

这种通过通过政府或其他权力组织来获取资源、收益的行为被称为寻租。

二、实例解析1. 垄断市场寻租在垄断市场中,少数企业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并能够通过控制市场供给来获取超额利润。

这些企业可能会通过政府的支持来巩固自己的地位,限制其他企业的进入,从而保持或扩大其市场份额。

这种通过政府干预来获取利益的行为就是寻租。

2. 制度性寻租在一些国家,由于制度的不完善或腐败问题,有些个人或企业可以通过行贿或其他非法手段来获得政府资源或特权。

这些特殊的资源或特权为他们带来了额外的收益和利益,而这种行为就是利用政府的权力寻租。

3. 利益集团寻租在一些政治体制中,利益集团的存在使得他们可以通过影响政策制定过程,从而获取利益。

例如,某个行业的强大组织可能通过对政客进行政治捐赠或其他形式的支持来争取有利的政策或法律,从而获取额外的利益。

三、影响与应对寻租行为的存在可能会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公平和经济效益的下降。

寻租者通过获取特权或资源的方式,降低了市场竞争的程度,限制了其他个体或组织的发展空间。

这对于一个有效的市场经济体系来说是有害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寻租行为的发生,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和监管机制。

首先,透明的法制环境和公正的司法体系将起到关键作用。

其次,对于特权的分配应当进行有效的监管,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

最后,加强公众的监督和参与,提高寻租行为的风险和代价,也是减少寻租的重要手段。

什么是“寻租”?它与公共管理主体有何关系?

什么是“寻租”?它与公共管理主体有何关系?

1、什么是“寻租”?它与公共管理主体有何关系?寻租指一切利用行政权力大发横财的行为和活动。

它是公共管理主体利用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手段来获得租金的特权。

照寻租理论的鼻祖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的定义和阐述,寻租是指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而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的活动。

它包括“旨在通过引入政府干预或者终止它的干预而获利的活动”。

寻租的根源是政府,它的主要特征是不经过相应的生产劳动而将社会公众财富转移到一部人手中。

寻租从根本上是与劳动和公平原则相违背的,也是对公共资源的侵害和浪费。

它是公共管理主体利用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手段来获得租金的特权。

2、为什么“寻租”是政府腐败或功能失效的重要原因?因为寻租是现实生活中政府失效的具体表现。

寻租使资源配置扭曲或无效,把社会财富装进私人腰包。

它是阻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进步的陷阱,它会使社会陷入低效、停滞和紊乱的状态,所以说寻租是政府腐败或功能失效的重要原因。

3、目前社会上的政府“寻租”行为有哪些?试举例说明?目前社会上的政府“寻租”行为有游说、疏通、拉关系、走后门等。

例如有的政府部门通过设置一些收费项目,来为本部门谋求好处。

有的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个人捞取好处,有的企业出贿赂官员为本企业得到项目、特许权或其它稀缺的经济资源。

4如何预防政府“寻租”行为,你有何建议?第一,市场与政府必须两者互相制约、协调,才能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必须明确界定政府管理的范围、权限,同时积极培育、建立社会主义市场,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靠自身而不是靠政府去发挥作用。

第三,在进行经济改革的同时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四,加强各项法律、法规的建设,使政府的决策过程和管理过程都能纳入正常的监督系统或机制之中。

无数事实证明,先进的法律是促进社会进进步的最有力的手段,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市场经济也应是法治经济,政府的决策过程,管理行为也应以法律来规定,同时加强法治,严格立法、执法是消除“寻租”和腐败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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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百所“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土地利用管理课后思考班级:土地资源管理201402姓名:王雪桦学号:20147883科任老师:凌静老师时间:2017年4月11日——试举例分析我国现阶段土地寻租的现象、危害和本质原因,并从土地利用管理的角度提出制约建议。

寻租指的是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

而土地寻租则是指土地管理者运用自身所握有的权力,把权力商品化或以权力为资本,去参与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谋取金钱或自身利益的现象,即通常所说的权物交易、权钱交易等。

一、土地寻租的现象国家审计署2010年第6号公告指出,通过对40个市地州、56个县区市土地征收出让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11个市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方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19.61亿元,有3个市以低于基准地价70%的价格出让土地177宗约0.8万亩;有3个市的规划等部门批准提高0.18万亩土地的容积率,应征未征土地出让收入10.57亿元。

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寻租现象,从区域上看,农村地区主要发生在土地征迁中,村级干部利用职权通过套取、虚列、伪造等方式私吞征地补偿安置金;而城市则主要发生在土地性质改变、土地出让等方面,城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与开发商形成利益同盟,共同谋取私利。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1、政府利用手中的强制征收征用土地的权力低成本剥夺农民的土地,然后以数十倍的价格将土地出售给开发商,并从中抽走大量的租金。

比如,在一些地区,那些有条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勾结官员批地,争先恐后地“瓜分”土地流转差价——他们把土地从农民手中低价征得,再高价投放市场,趁机捞取征地前后的巨额差价;2、政府与企业勾结,将本应招标拍卖的经营性用地,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实行“暗箱操作”;3、拥有相关土地出让、规划报批、施工许可等审核权限的政府官员,利用其中的弹性空间,可以轻易地改变相关土地出让(价格、面积、年限等)、规划(容积率)以及施工许可等条件。

如地方政府掌握了基础设施、工业、房地产等项目的土地审批权,便具有主动土地创租的机会。

某些政府官员利用行政干预的办法来增加某些行业或企业的利润(如试点、办开发区等),人为制造租金,诱使企业向他们进贡(准赞助)作为获取垄断租金的条件;同时,政府官员还会故意提出某项会使一些企业利益受损的政策或规定作为威胁(如重新进行试点资格审查等),迫使企业割舍一部分既得利益与他们分享。

4、在层级制行政体系中,地方政府领导和分管土地的行政领导权力很大,他们直接通过招商引资进行寻租活动;分管土地部门的副市长、市长或书记绕过国土资源局长直接批地或利用行政权力对土地市场进行干预。

二、土地寻租的危害土地寻租行为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1、农村土地只能经过国家征收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才能进入土地市场,而现行补偿机制不健全,征地补偿费用不达标,农民的基本权利遭到某些政府官员的剥削,农民不合理的征地补偿与开发商开发土地取得的暴利的巨大差异,导致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失地农民得不到合理安置,群体事件逐年增多;2、土地出让的“暗箱操作”使得不拥有信息的开发商被排除在外,挫伤了企业的积极性,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扰乱了市场秩序,同时会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3、土地寻租还会引发地王频繁出现,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非理性开发的现象,房价过快上涨间接引发房地产泡沫,种种因素造成了房地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难以控制的局面;4、土地寻租事件的频繁发生影响了政府的形象,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进而造成一定的社会动荡,对社会安定造成一定威胁。

三、土地寻租的本质原因大量土地寻租现象的产生使我们不得不深思背后的根源及症结,我觉得土地寻租产生的根源在于制度本身。

制度本身存在一定缺陷,且政府手中过大的权力是导致土地寻租的本质原因。

只要土地制度上存在一定的垄断,就会有人从中追逐土地产权交易环节中的差价,就会有土地寻租的可能。

具体原因分析如下:1、政府公职人员从事寻租活动的难度不大、成本不高且利益巨大。

拥有相关审批权限的政府官员只要大笔一挥,便可做到程序上合法;即使某些情况下,程序上不合法,进行调整、掩盖及转移视线的方法也很多,往往能换来以百万、千万计的“报酬”。

例如,具有审批权限的规划部门的官员,只需使容积率增加零点几,楼层增加一两层,便会给开发商带来上千万的暴利;此外,某些政府官员还往往试图通过拖延审批时间或增加审批环节来“逼”开发商前来行贿;某些官员还会利用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宅基地复垦等政策“搭便车”,开展“农民被上楼”的“圈地运动”,扩大增减挂钩试点,把建设指标置换到城市以获取暴利等。

2、监管不力。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对土地寻租的惩罚是相当高的,最高可以处以极刑,寻租者往往承担着可能丧失生命的风险。

但为什么他们还是愿意冒这个风险呢?这是由于监督寻租的技术水平不高、寻租行为被发现的概率较小等原因,致使土地寻租者冒着丧失生命的风险去从事寻租活动。

此外,寻租现象在中国是一种存在已久且较为普遍的现象,寻租者往往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而对寻租的惩罚不敏感。

我国大多土地违法的案件不是被检查出来的,而是被另外的案件牵扯出来的,如震惊中外的“慕马大案”。

我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未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监管部门与公众的配合不到位。

当前我国的土地寻租行为的监督体系,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监察局、人大、舆论和群众监督。

上级主管部门是业务指导部门,对下级的监督并不能深入到位;而监察局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很难起到有效的作用;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经常处于“虚监”和“弱监”的地位,很容易造成监督的盲点。

就群众监督而言,其一,在现实生活中,从事反土地寻租活动的成本是相当大的,尤其是在参与人数较少的情况下。

公众直接从事反土地寻租行动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农村老百姓实行监督维护自身利益的主要渠道信访制度,往往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高额的监督成本,使农村老百姓望而生畏;其二,反寻租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往往不是由个人独享的,而是由全体公众共享,因此,一方面公民个体会随之产生“搭便车”的想法,另一方面公民得到的利益太少,监督热情不断削减,逐步失去监督举报的动力;其三,我国长期受“官本位”、“权力崇拜”等思想的影响,因此,从事反土地寻租行动,公民要克服“民怕官”的思想,需要承担巨大的心理压力;其四,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加之寻租者在事后所做的掩饰工作,比如,在征地拆迁问题的纠纷中,政府通过创造相应的制度来降低农民反抗,比如在法律和制度保障下轻易动用警察,或阻止媒体自由等措施来平息群体事件,政府的各部门通力合作、封堵信息等,对征地问题引起的纠纷往往不予立案,上访则大多“石沉大海”,使这一反寻租行为失败的概率大大增加。

反土地寻租行动往往不是一针见血、必然成功的,相反,在大大小小众多的土地寻租行为中,被发现、被查处的只是冰山一角,而且公众所面对的是“有权人”与“有钱人”之间的利益同盟,反寻租者往往面临着付出了长时间的努力最终却一无所获的风险;其五,从事反土地寻租者有可能面临着寻租者的恶性报复。

就监管部门而言,虽然每个地方都设有土地管理所,有土地管理员,但他们巡视和联系群众不够,因此土地违法行为很难被发现。

加之个别土地管理部门责任心不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民不举,官不究,得过且过,更是助长了腐败分子的气焰。

3、土地交易市场尚未完全公开透明,土地市场主体不明确,“招、拍、挂”制度有待完善和落实。

现实生活中,许多地方的土地交易存在着暗箱操作,“招、拍、挂”只流于形式。

表现为三点,其一,土地流转市场化与非市场化并行,二者界限不明,政府官员极有可能利用两种交易的中间地带谋取个人利益。

例如,协议出让的非市场化交易与招、拍、挂的市场化交易并存,且国家对协议、划拨等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和程序比较模糊,便为某些政府的寻租行为提供了条件,少数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通过权钱交易或关系网,以协议的方式取得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其二,对“公共利益的需要”没有明确的规定,模糊的概念又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人公用事业领域,土地划拨权、自主权和决策权更大程度上从中央政府转移给地方政府,便为具有土地审批权的地方政府主动创租行为提供了条件。

其三,政府在法律上是土地所有者的代理人,从根本上讲,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制定规则并维护市场秩序,而实际上,政府一方面扮演着市场参与者的角色,另一方面又承担着裁判员的角色,两种角色混同起来,常将公共利益和政府利益(官员的私人利益)混淆,这在强制拆迁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其次,政府在处理相关矛盾和冲突时难免偏袒自己,角色冲突的结果是政府无法站在公共利益或公正中立的立场上协调社会矛盾和冲突。

4、土地产权的不明晰,土地缺乏直接的所有者。

我国土地法律上的产权是明晰的,但实际上,是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实际行使着土地所有者的权利,所有者实际缺位现象严重。

真正的所有者无法有效实行权利,无法对每一宗土地的出让、运作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制约,从而使土地的实际所有者,即政府部门掌握着占有、使用和收益的特权。

具体表现在农村土地方面。

集体土地的界定较为模糊,集体土地名义上为农民集体共有,但农民个体似乎又无法在集体中直接拥有集体土地的某个份额,加之使分散的农民个体达成集体行动的成本较高,实际的产权执行便落到了政府部门或政府官员头上,从而为土地创租提供了条件。

5、旧的单纯以GDP的增长为主要考核目标的干部考核机制。

长期以来,中国的官员考核机制以GDP的增长为主要甚至单一的考核目标,过分强调经济增长而忽视了法律规范和道德建设,从而使许多地方政府官员盲目地追求GDP的增长,通过从事土地寻租活动获得政绩肯定或职位升迁。

6、土地征用制度不规范,补偿机制不完善。

在我国,征地不是采用市场交易方式,而是采用强制方式。

导致地方政府在征地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逐利冲动。

加之农民缺乏维权意识,信访渠道得不到响应,往往不了了之。

四、土地寻租的制约建议——从公共管理角度寻租现象之所以会如此频繁的出现,归根结底是与利益挂钩,我认为制约土地寻租主要从加大土地寻租的成本和反土地寻租的利益,同时减少土地寻租的利益和反土地寻租的成本方面来考虑。

1、明晰土地产权,加强征地监管。

合理界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财产权,让集体和农民享受完整的权利。

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全程监管,对项目用地申报和审批要严格把关,切实避免有些政府官员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随意征地。

征地后要严格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各项政策,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要特别关注失地农民的诉求;2、建立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土地交易市场,完善“招、拍、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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