坳句与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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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拗句及补救

诗的拗句及补救

诗的拗句及补救1.格律诗中不合常规平仄格律的句子叫拗句。

出现拗句,一般应采取补救的办法,即在本句或对句的适当位置上改变其他字的平仄安排。

如"红颜弃轩冕",第三字按格律应该平声而用了仄声,就把第四字应仄而改用平。

又如"雨中草色绿堪染,水上桃花红欲燃",上句第五字该平而用了仄,就把下句第五字该仄改为平。

拗句经过拗救,就算合律。

否则,会出现犯孤平﹑失黏等毛病。

做格律诗旧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这只是一般的说法。

因为在五言格律诗中的第三字和七言格律诗中的第五字的平仄,有的是不能轻易更动的。

不依照一般的平仄的句子,即该用平声的未用平声,该用仄声的未用仄声。

拗救:诗人对于拗句,往往用“救”,就是一个句子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则在本句或者对句的适当位置,把该用仄声的字改用平声,以便补救。

合起来叫作拗救。

2.指格律诗中间两联中有不依常格的诗。

1、拗句的概念所谓拗句就是指格律诗句的格律没有按照常规平仄规律。

首先拗句必须是律句,不是律句就谈不上“拗”。

在律诗中从广义上讲,凡不合平仄格式的字就是拗,就是我们在上面讲的正格和变格中提到的变格,所谓变格中涉及的字就是“拗”,那么变格律句就是拗句了。

在律诗中我们要说的拗句相对来说也有固定的格式和要求,这也是狭义上的拗句,我们在具体分析的时候还要分成小拗和大拗来,小拗通常是指1、3、5部位平仄格式发生变化,大拗是指4、6位置(五言4位,七言6位)平仄发生变化,下面我们讲解。

2、拗句的救诗人在写作时对律句犯拗的地方想办法进行补救,这就是拗救。

由于近体诗中已经有很多不论平仄的字了,那么这类字也就无用拗救了。

拗救就是当本句中该用“平声字”的地方使用“仄声字”而形成“拗”,为了声律和谐,就要在本句或是对句的“适当位置”上把本该用“仄声字”的改用“平声字”。

拗救有三种情况:(1)本句自救。

七言的第三字拗,第五字救;五言的第一字拗,第三字救。

什么是拗救

什么是拗救

什么是拗救学习了后,大家都知道格律诗创作中出现后就要进行拗救。

那么什么是拗救?格律诗中出现拗句,采取一定的方式补救,称为"拗救"。

拗救的方法,一般有本句自救和对句相救两种。

一般来说,格律诗中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

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

上文所叙述的那种特定格式(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认为拗句之一种,得是,它被常用到那样的程度,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

现在再谈几种拗句: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

所谓"救",就是补偿。

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的位置补上一个平声。

拗救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①出句自救——在(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因为是仄声字在句末,所以这句诗肯定是出句。

这种格式又可变成“平平仄平仄”,即第三字位置该用平用了仄,于是在第四字位置补回一个平声字。

叫做“三拗四救”(如果是七律就是“五拗六救”了)式。

如杜甫的的首句:“凉风起天末”、王维的尾联出句“回看*雕处”,以及杜甫的之尾联出句“庾信平生最萧瑟”,都属于这种情况。

注意:出句自救只限于这种情况。

不是任何出句都可乱随意变化的。

这条规定可以用四句口诀来帮助记忆:“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

三拗四来救,一定要记得。

”②对句救出句——“仄仄平平仄”(七律则为平平仄仄平平仄)这种句式,又可写变成“仄仄仄平仄”(这是因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甚至变成“仄仄仄仄仄”,不过这样一来,对句就必须变成“(仄仄)平平平仄平”,即第三个字必须变成平声字。

在对句增加一个平声字来弥补出句中缺少的平声字。

所以叫“对句救出句”。

典型的例子如白居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吹”救“不”)、陆游的“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无”救“万”)即是。

格律诗之拗救全解

格律诗之拗救全解

关于第四个字,只有五言的“仄仄平平仄”第四字拗了,在对句的第三字补救;七言的第四字, 目前还没有可以随意变动的例子, 关于第六字,七言有两种变动的例子,如特拗句“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子中的五六字调换了位 置,称为五拗六救,还有七言的“平平仄仄平平仄”第六字出格了,必须在对句的第五字补救。 如何补救,下面我会详细讲解。 10,分句式讲解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五言: a,平平仄仄平 这一句的第一字不可以随意,随意了就成了中平仄仄平,是孤平,如果第一字变 动了,要在第三字补上一个平声字。如果第三字变动了是小拗,写诗的时候不好换字就算了。 第 五个字是韵脚,更不可随意;第二个字和第四个字不准随意,二、四要分明。 b,仄仄平平仄 第一个字可以随意,写成 中仄平平仄;第三个字不可随意,万一第三字随意了, 第四个字没有随意,就算了,也不补救;第五个字是韵脚,更不可随意(有押仄韵的,下面同, 即使是白脚,也不可以随意)。第二个字和第四个字不准随意,二、四要分明,万一第四个字变 动了,要在对句(下一句)的第三个字补救。 c,平平平仄仄 第一个字可以随意,写成 中平平仄仄;第三个字不可随意,随意了就成了三仄 尾;万一第三字变动了,第四字补上一个平声,是特拗,特拗以后,第一字就不准再随意了; 第五个字是韵脚,更不可随意;第二个字和第四个字不准随意。二、四要分明。(第四字变动, 除特拗句外) d,仄仄仄平平 第一个字可以随意,写成中仄仄平平;第三个字不可随意,随意了就成了三平 尾;第五个字是韵脚,更不可随意;第二个字和第四个字不准随意。二、四要分明。 七言: (a)仄仄平平仄仄平 第一个字可以随意,写成 中仄平平仄仄平;第三个字不可随意,随意了就 成了孤平;如果第三字变动了,要在第五字补上一个平声字;第五字变动了是小拗,写诗的时 候不好换字就算了; 第七个字是韵脚,更不可随意, 第二、四、六个字不准随意。二、四、六要分明。

律诗基础第五讲.拗救

律诗基础第五讲.拗救

律诗基础第五讲;拗救上一讲我们学习了“一三五不论”。

一三五不论,指的是压韵,而不是平仄。

是指135句不押韵(不论),246句必须押韵(分明)。

这一节课,我们一起来研究格律诗的拗救问题。

在探讨拗救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搞明白,什么是拗救,?其实拗救应该分开了说,是“拗”和“救”两个概念。

拗是诗句没有按马蹄韵写而犯了拗口的毛病。

是一种诗病。

“救”就是进行救治。

有病了就要治疗。

那么这样合起来称谓“拗救”。

事实上这个称谓是不准确的,正确的应该叫“救拗”。

不过人们习惯使然就叫“拗救”了。

一般一句诗中平仄的比例不能超出两个(包括两个),如果超过两个(包括两个)就是拗句了,而一联中平仄的比例是平等的是1比1的关系,当然这不是绝对的。

我们写格律诗要受到平仄的限制,有的句子,因为固定词语或者是没有可以代替它的字,但是根据诗的脉络、意境或作者的想法就得这么写,没有可以代替的方法,那就形成了拗句。

有了拗句那就必须要拗救了。

还有就是你要是给人家点评一首诗,或者读一首古诗词,人家用了拗救,你不知道的话,那就出了大笑话了哈。

杜牧的一个绝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平平仄仄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所以尽管我们写诗不主张用拗救,但是我们必须来了解它。

对于初学者我们就简单地了解了一下。

但是要更高层次地学习古诗词,我们有必要更仔细地研究一下关于拗救的问题。

好我们从头开始一步步学习。

大家都知道:近体诗凡不合平仄格式的字,就叫"拗"。

有拗有救,才为不病说白了就是说,按标准格式,这个字该用平声的,你用了仄声,"拗"了,那末在本句或对句相应的该用仄声的字眼上,换个平声字,这就"救"过来了这叫仄拗平救。

相反,若是该用仄声的字眼上,你用了平声,那就在本句或者对句的相应的该用平声字眼上,换个仄声,这叫平拗仄救。

用调节平仄声的方法,使诗句出现新的和谐,这种方法就叫"拗救"。

律诗中的拗句与拗救

律诗中的拗句与拗救

律诗中的拗句与拗救1、什么是拗句?在律诗中,凡是不合平仄格式的字叫做‘拗’,拗了就必须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

)2、什么是拗救: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

所谓“救”,就是补偿。

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的位置补上一个平声,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

下面我们介绍几种拗救办法:【1】本句自救:我们看个例子:唐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

其中首联“寂寥无所欢”一句,格律为“仄平平仄平”,按照五律格律要求,应该为“平平仄仄平”,而第一字“寂”为仄声字,为了避免孤平,诗人在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字“无”。

象这样的例子,在格律诗中是很常见的。

如崔涂《除夜有怀》“渐与骨肉远,转于童仆亲(仄平平仄平)”。

杜荀鹤《春宫怨》“风暖鸟声脆,日高花影重(仄平平仄平)”。

同样我们在七律诗中‘仄仄平平仄仄平’中第三字用了仄声犯孤平,就在第五字用一个平声来救,变成‘仄仄仄平平仄平’。

这就是本句自救。

如贺知章《回乡偶书》“儿童相间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仄仄仄平平仄平)”等,皆属于此。

我就不多举例了。

【2】对句相救:所谓对句救,我们还是以五律为例:一般是指“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子,上句的“仄仄平平仄”的平声字,换成了仄声字的情况。

这样的情形有三种,下面分别来讨论。

首先,是第三字换为仄声字,即“仄仄仄平仄”的情况,这属于小拗,也叫半拗,可救,也可不救。

若要救,则在对句第三字补一平声字,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例1(半拗对句救)梅尧臣《鲁山山行》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

好峰随处改,幽径独行迷。

霜落熊升树,林空鹿饮溪。

人家在何许,云外一声鸡。

这属于半拗对句救的例子。

此诗首联“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格律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起句第三字“野”字用了仄声字,诗人在对句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高”字。

律诗中的拗句与拗救

律诗中的拗句与拗救

律诗中的拗句与拗救1、什么是拗句?在律诗中,凡是不合平仄格式的字叫做‘拗’,拗了就必须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

)2、什么是拗救: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

所谓“救”,就是补偿。

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的位置补上一个平声,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

下面我们介绍几种拗救办法:【1】本句自救:我们看个例子:唐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

其中首联“寂寥无所欢”一句,格律为“仄平平仄平”,按照五律格律要求,应该为“平平仄仄平”,而第一字“寂”为仄声字,为了避免孤平,诗人在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字“无”。

象这样的例子,在格律诗中是很常见的。

如崔涂《除夜有怀》“渐与骨肉远,转于童仆亲(仄平平仄平)”。

杜荀鹤《春宫怨》“风暖鸟声脆,日高花影重(仄平平仄平)”。

同样我们在七律诗中‘仄仄平平仄仄平’中第三字用了仄声犯孤平,就在第五字用一个平声来救,变成‘仄仄仄平平仄平’。

这就是本句自救。

如贺知章《回乡偶书》“儿童相间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仄仄仄平平仄平)”等,皆属于此。

我就不多举例了。

【2】对句相救:所谓对句救,我们还是以五律为例:一般是指“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子,上句的“仄仄平平仄”的平声字,换成了仄声字的情况。

这样的情形有三种,下面分别来讨论。

首先,是第三字换为仄声字,即“仄仄仄平仄”的情况,这属于小拗,也叫半拗,可救,也可不救。

若要救,则在对句第三字补一平声字,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例1(半拗对句救)梅尧臣《鲁山山行》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

好峰随处改,幽径独行迷。

霜落熊升树,林空鹿饮溪。

人家在何许,云外一声鸡。

这属于半拗对句救的例子。

此诗首联“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格律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起句第三字“野”字用了仄声字,诗人在对句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高”字。

学诗笔记(九)拗救:有些古人写格律诗也很任性

学诗笔记(九)拗救:有些古人写格律诗也很任性

学诗笔记(九)拗救:有些古人写格律诗也很任性“拗”读ào的时候,在现代汉语是“不顺”的意思。

在格律诗中,句中出现格律不顺的地方,这种句子就叫做拗句。

拗句只在格律诗中出现。

诗人明明懂得格律,那么拗句为什么还会出现呢?那是因为有时候诗人写诗,诗兴来了,会特别想用某个字,词不害意,那么先不管平仄,就用这个字了,在其他地方救一下好了。

一、几成特殊格式的拗救之前说过一种常用到几乎成了特殊格式的拗救:就是(仄仄)平平平仄仄改为(仄仄)平平仄平仄二、孤平自救现在再说一种,孤平的自救:句式“平平仄仄平”的第一个字必须用平声,假如用了仄声,成了孤平句“仄平仄仄平”的话,我们就把第三个字变成平声,“仄平平仄平”这样就不犯孤平了,反正第三个原本也是可平可仄。

对于七言也是这样:(仄仄)平平仄仄平变成(仄仄)仄平平仄平举个例子:夜宿山寺李白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每句的平仄是这样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摘”是入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恐惊天上人”,这句与第三句相对,原本应该是“平平仄仄平”。

为了用“恐”这个仄声字,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这种孤平的自救句式。

当然,有人会问,那如果是七言孤平句“(仄仄)仄平仄仄平”,我不在第五个字上补一个平声,在第一个字上补,变成“(平仄)仄平仄仄平”,除了韵脚的平声,前面不也有两个平声字了吗?还是那句话,这种句式是否还犯孤平,目前学术界的争议比较大,尽量不要去写这样的句子。

三、大拗句和小拗句1、大拗句假如句式“仄仄平平仄”的第四个字一定要用仄声的话,变成了“仄仄平仄仄”,律诗同句偶字平仄相对的要求就被彻底打破了。

这时候在对句救。

它的对句原本应该是“平平仄仄平”,我们就规定它的第三个字必须要平,用来还上句多出来的那个仄字,这样两句加起来总体来说平仄还是和原来差不多的。

这种句子叫做大拗句,必须要救。

变化之后: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举个例子:草/ 赋得古原草送别白居易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拗句和拗救

拗句和拗救

拗句和拗救拗句和拗救凡是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拗句。

如果拗了,就要“救”!一般来说,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位置补偿一个平声。

常见的有:1、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换成“平平仄平仄”。

七言则变成“仄仄平平仄平仄”。

但是要注意,一旦用了这种格式,五言句第一字,七言句第三字就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里是很常见的,几乎和常规的律句一样常见:[唐]王维《观猎》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唐]杜甫《恨别》洛城一别四千里,胡骑长驱五六年。

草木变衰行剑外,兵戈阻绝老江边。

思家步月清宵立,忆弟看云白日眠。

闻道河阳近乘胜,司徒急为破幽燕。

这两首的第七句就是这种格式!2、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孤平,即:仄平仄仄平),第三字应该补偿一个平声,变成“仄平平仄平”。

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

这是本句自救。

例如:[唐]李白《夜宿山寺》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不敢高声语,恐(拗)惊天(救)上人。

春晓唐.孟浩然春眠不觉晓(xiǎo 筱韵),处处闻啼鸟(niǎo筱韵)。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shǎo筱韵)。

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第一字该平而仄,犯“孤平”,当句救,第三字变为平)平仄平平仄3、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第三字改平声来补偿。

这样就成了“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例如:[唐]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拗)尽,春风吹(救)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4、第2、3种拗救情况可以联合使用!5、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是第五字用了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

诗词格律第五课:为什么你的诗句是出律而非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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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格律第五课:为什么你的诗句是出律而非拗句?搜韵诗词课堂《诗词格律精讲》系列讲稿第五课:为什么你的诗句是出律而非拗句?各位同学大家晚上好,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是拗句和拗救。

很多朋友都感觉拗救难,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实际上,拗句和拗救并没有什么神秘的,之所以被搞得这么复杂,是因为前人对拗救的术语使用没有一定的规范,这就造成了理解上的困难。

其实只要深入地了解一下,把各种术语的内涵整理清楚。

拗句和拗救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复杂的地方。

这节课我就给大家逐一罗列、讲解拗句的形式。

希望大家在听完之后对拗句和拗救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拗句是和律句相对的概念,不合律就是拗。

为了讲解的方便,我们不妨把拗句分为两类:小拗和大拗。

刚刚说过,拗句的术语很混乱,为了讲解方便,我对一些概念做了梳理和微调。

所以一些术语的含义,可能和其他地方的讲解略有不同。

先来看一下小拗和大拗的定义:“凡是在律诗中可以正常使用的拗句,我们都归为小拗;而不能在常规律诗中使用的拗句,我们归为大拗。

”我们先来看一下小拗。

小拗是针对标准律句的尾三字说的。

古人认为,律句尾三字的标准型有四个,就是:“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凡是律句标准式的尾三字出现变化,而变化后的句式又可以正常地用于律诗,这样的句式我们都把他算在小拗里。

经常和拗句一起出现的术语是拗救。

拗救都是针对小拗说的。

拗而能救,便不为病。

拗救的方法是:前面在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便在该用仄声的地方用平声作为补偿,反过来说也一样。

拗救的方法分为“本句自救”和“对句相救”两种。

这两种方法具体怎么用,我们接下来会结合各类小拗的讲解进行详细说明。

一、小拗的类型小拗可以分作四类。

第一类小拗第一类小拗的形式是:出句:“中仄仄平仄”与“中平中仄仄平仄”;对句:“平平平仄平”与“中仄平平平仄平”。

这类小拗的拗字出现在律句的“腹节上字”(即五言的第三字与七言第五字,详见上一讲)。

第一类小拗的拗救法是“对句相救”:既然出句的腹节上字当“平”而“仄”,对句的腹节上字就变“仄”为“平”,反过来也一样。

拗句和拗救

拗句和拗救

拗句和拗救【一】“拗句”和“拗救”是两个有着密切联系的概念,某种意义上也是近体诗(格律诗)的重要基石。

然而长期以来,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并没有被真正搞明白,从 而在理论上造成了一系列的混乱(如对“拗体诗”的定义)。

本文旨在全面地梳理“拗句”和“拗救”的种类以弄清其本质,也为大家的诗词写作提供便利。

常见的对于“拗句”的定义是:平仄不依常规的句子。

但是这一定义非常模糊,它没有把拗句和病句区分开(因为除了4个基本句式,其它的都可以称为 “不依常规”),因而无法正确地解释其内涵。

我经过反复思索,深感只有从概念的外延出发,通过对全部的具体的句型进行分析归类,才可能给出一个准确的定 义;同时我觉得“拗句”绝对有别于“病句”,必须抓住“拗句”和“拗救”之间的本质联系,从而得出了一个我认为比较科学的定义——拗句是指已经完成当句救 或有必要(但不一定必须)完成对句救的句式。

我的方法是穷举法,即列出全部可能的平仄组合(即使是最不可能的五连平)。

必须说明,为了方便起见,所罗列句型限于五言(因为七言句型可以通过五言句首增两字推出来)。

用数学方法可以算出,五言句的全部平仄组合是32种。

我将之分为3个大类,5个小类,这已经涵盖了所有的种类。

第一大类:律句(无须被拗救的句式,8种),又分为:I. 4个基本句式:A1 仄仄平平仄A2 平平仄仄平A3 平平平仄仄A4 仄仄仄平平II. 4个基本句式的变体:B1 平仄平平仄 ——A1的变体B2 平平平仄平 ——A2的变体B3 仄平平仄仄 ——A3的变体B4 平仄仄平平 ——A4的变体第二大类:拗句(已完成当句救或有必要完成对句救的句式,7种),又分为:I. 可以单独使用的句式:C1 仄仄仄平仄 ——A1的变体C2 平仄仄平仄 ——A1的变体C3 仄平平仄平 ——A2的变体,称为“句内救孤平”C4 平平仄平仄 ——A3的变体,称为“特拗”II. 不可以单独使用的句式(即必须配合特定的出句或对句):D1 仄仄平仄仄 ——A1的变体,对句必须为B2,称为“大拗”D2 仄仄仄仄仄 ——A1的变体,对句必须为B2,称为“大拗”D3 仄仄平仄平 ——A4的变体,出句必须为C4,也称为“特拗”(D3是否可以单独使用还存在争议)这里就必须再说清楚,我们对拗句的定义是“已经完成当句救或有必要(但不一定必须)完成对句救的句式”。

拗句

拗句
(2)对句补救
七言出句(一组律句的上句,下同)的第三字和第五字以及五言出句的第一字和第三字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那么我们就要求在对句(也就是一组律句的下句)相对应的位置将该用仄声字的改用平声字。例如“平平仄仄仄平仄”的第五位该平用了仄,那么对句格式就是“仄仄平平平仄平”,也是在第五位将仄声字改用平声字;再如五言“仄平平仄仄”,第一位该平而用了仄,那么对句就是“平仄仄平平”,也是将第一位仄声字换用平声字。例句:李白《秋浦歌》“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必须要提醒的就是没有平拗仄救的,这是为了避免孤平而制定的规则,也就是当上述出句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不能在对句相对应位置将平声字改用仄声字,一般这种情况要求本句自救或是变成大拗采用另一种救补方式(关于大拗我们单独列出来分析)。
大拗的格式其实只有两种,也就是(五言就是除掉括号内的两个字,也就是七言除掉前两个字):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仄仄)平平仄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第一种就是出句七言的第六字(五言的第四字)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在对句七言的第五字(五言的第三字)将该用仄声字的用作平声字,这就是错位补救,以使平仄声和谐。第二种我们看到对句的格式不变,只是出句七言的第五字(五言的第三字)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同时将七言本句的第六字(五言的第四字)该用仄声字的改用平声字,这就是本句临字补救,其实这也是规避三仄尾的一种做法。 这种律诗的大拗句(出句)运用还是比较多的,通常被诗人故意安排在律诗的如苏轼《新城道中》“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出句第五位“竹”仄声拗、对句第三位“自”仄声拗,作者在对句第五位将该用仄声字的时候换用平声字“沙”,这样既救了出句的拗,又救了本句的拗。
(4)大拗
本来本部分内容可以在上三小类中可以解释,为了更好地分析,我们将这部分单独列出来,因为这部分也是很多诗词楹联爱好者急需学习和要掌握的。

格律诗句的三种救拗方法举例

格律诗句的三种救拗方法举例

格律诗句的三种救拗方法举例(一)什么是“拗”,从字面上讲,就是“拗口,不顺溜”。

在格律诗中,七言句的2、4、6位置上的字,五言2、4位置上的字十分清楚重要。

一般的,按照格律诗的成句要求,该平必平,该仄必仄。

特别是七言的4、6位置上、五言的2、4位置上是平声字时,这个平声字也不能是“孤独”的,它的前后要有一个平声字“相伴”,否则,这个“平声字就是“孤平”,从音律方面讲就“拗口、不顺溜”。

在格律诗中,凡是字的平仄符合诗句组合规则的句子,叫律句,不符合组合规则的句子叫“拗句”。

“拗救”,或者称为“救拗”,是指对在格律诗(近体诗、今体诗)中出现的“拗句”进行“补救”的方法。

即,在一个诗句中,该用平声字的地方无奈用了仄声字,就在本句或对句适当的位置上,把本应用仄声的字改为用平声字,以此作为补偿。

“救”了“拗”的诗句,也算合律的。

但是,要知道,“拗救”是诗由“古风”式向“律诗”转化的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它毕竟是特殊的。

最好的是不出“拗句”。

同时,我们要明白这样一点:只有搞懂了什么是“拗”、什么是“拗救”,在读诗时,才能辨别一首诗是格律诗还是古风、古绝之类的古体诗。

“救拗”的作用似乎有两点:①给有的人认为格调高雅;②给诗人在造句上更多地自由。

“救拗”的常见方法有两中:①本句自救;②对句相救;有时本句自救与对句相救糅合为一体。

这一点很重要。

另外:特殊句型也只能算在特例中。

一、本句自救举例本句自救,在五言中是“平起平收”的句子,即“平平仄仄平→仄平平仄平”;在七言中是“仄起平收”的句子。

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无论在五言还是七言诗中,这一句出现格律诗第在2、4、6、8句的位置上,也可能出现在首句入韵的第一句的位置上。

这种救拗的形式,是防止诗句最中心位置的“平声字”成孤的一种做法,即,在五言中防止第2字是孤平,在七言中是防止第4字是孤平。

有人说,这种救拗,是学诗时首先应该知道的。

例一:唐·苏颋·汾上惊秋 ------第1句【本应】平平仄仄平,【实际】仄平平仄平,【1字应平而仄,2字成孤,3字救。

【诗词格律常识第7讲】拗、拗律、拗救、拗粘、拗体古诗;韵、押韵、转韵、限韵、佩文诗韵。

【诗词格律常识第7讲】拗、拗律、拗救、拗粘、拗体古诗;韵、押韵、转韵、限韵、佩文诗韵。

【诗词格律常识第7讲】拗、拗律、拗救、拗粘、拗体古诗;韵、押韵、转韵、限韵、佩文诗韵。

【诗词格律常识 | 第7讲】拗、拗律、拗救、拗粘、拗体古诗;韵、押韵、转韵、限韵、佩文诗韵。

诗词君持续会给大家简单的分享一些基本的诗词常识及定义,预计10讲,希望大家从最基本的知识开始掌握,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诗词格律常识 | 第7讲创作方法。

在文艺史上,现实主义与流漫主义是两大主要思潮。

其基本特征是提倡客观地观察社会生活,主张按客观世界本来的面貌和生活自身的逻辑,力求真实地再现客观生活,描写生活中已经存在和可能存在的事物,较多采用写实的手法,追求细节的真实,对生活作精细的描写,具有强烈的生活气息和逼真感。

“现实主义”一词由法国画家库尔贝和小说家尚弗勒里等首次使用,此后在文艺创作中便出现了以“现实主义”正式命名的流派。

中国最初将“现实主义”介绍进来时使用“写实”、“写实主义”等词语。

又写作“压韵”。

押韵是把字音中“韵”的部分有规则地反复再现,造成声音回环往复的美,使文句听来和谐悦耳。

刘勰在《文心雕龙·声律篇》中说:“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

”押韵是韵文最重要的特征。

一般的韵文均要用韵。

如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共有305首诗,其中只有七首不用韵,其余绝大多数的诗都押韵,如《郑风·清人》首章:“清人在彭,驷介旁旁,二矛重英,河上乎翱翔。

”彭、旁、英、翔等字押韵。

顾炎武《日知录》说:“《诗经》有全篇无韵者,如《周颂》、《维天之命》、《昊天有成命》、《时迈》、《武》诸篇是矣。

”近体诗的押韵,其韵脚位置是固定的,绝句于二、四句押韵,律诗于二、四、六、八句押韵。

此外,首句可用韵也可不用韵,一般押平声韵,中间不能转韵,要一韵到底。

指韵文中用艰僻的字(即韵书中一个韵部中同韵字很少,被选用机会不多或字虽多而组词能力不强的字)入韵。

有的诗词作者故意使用险韵以炫耀自己驾驭文字的能力,古时称之为善用险韵。

(完整)格律诗中的拗句和拗救

(完整)格律诗中的拗句和拗救

格律诗中的拗句和拗救谈起拗句和拗救,初学旧体诗词的朋友常常感到茫然,所以经常有博友问起这个问题.拗句和拗救之所以让初学者感到茫然,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拗句和拗救都规定得很具体,让人觉得不胜其繁。

其实,如果系统梳理一下,掌握起来就容易多了。

拗句,简单地说,所有不符合格律的句子都叫做拗句。

但并不是所有的拗句都可以进行拗救。

事实上,只有极少的几种情况是可以拗救的。

拗救,其实就是针对几种特殊拗句进行补救.拗句和拗救,极大地拓展了格律诗的用字范围,大大增强了律诗句子的灵活性,从而提高了律诗的表现力.下面就对拗句和拗救进行一下简单的梳理。

一、“平平平仄仄”有一个变化,可以变化为“平平仄平仄",象律句一样正常使用,可以当成律句的一种特殊形式,不算拗句.在王力教授的书中,提到这个问题时,强调了“一般用于第三句和第七句”,但在《汉语诗律学》中,王力教授还列举了前人把这个句式用于其他位置的很多例子。

二、“平平仄仄平”中,如果第一字用了仄声的话,就犯了孤平,第三字就必须用平声进行补救,即变成“仄平平仄平”,这种情况叫本句自救。

三、对句相救,出现在“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这对句子中.分以下几种情况(箭头后面的为拗和拗救时的平仄情况):1、出句第三字该平而仄。

这属于半拗,可救可不救。

若要补救,则:出句:仄仄平平仄 -—> 仄仄仄平仄,对句: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平(第一字平可仄,下同)2、出句第四字该平而仄:出句: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仄仄对句: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平3、出句第三字和第四字均该平而仄:出句:仄仄平平仄 -—> 仄仄仄仄仄对句: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平在以上三种情况中,如果对句第一字用仄,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这时,一个平字,就补救了本句的仄和出句的仄,这种情况叫做一字两救。

四、拗句和拗救,在一首诗里面一般只出现一次。

这个原则很重要,可惜往往被很多人忽略掉.笔者见过很多有一定功底的诗词爱好者不注意遵守这条规则。

拗句的定义

拗句的定义

拗句的定义拗句的定义一、拗句的定义:凡平仄不按规定格式的句子,叫做拗句。

典型的是陆游的《夜泊水村》中“一身报国有万死”,仄平仄仄仄仄仄,一句有六个仄声字,明显不符合律诗平仄的格式。

律诗中如果多次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

如唐朝崔颢的《黄鹤楼》、杜甫的《崔氏东山草堂》、苏轼的《寿星院寒碧轩》等都是这样的诗,后来人们习惯上称它为“拗体”。

二、拗救的方法律诗是很严格的,拗句也是常见的,前面的字因为需要而用拗,后面必须用“救”,以达到平衡。

书上定义:所谓“救”,就是补偿。

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

由于出现拗的情况不同,那么“救”的方法也是不同的。

具体按以下四种常见情况说明:1、本句自救式也就是本句可以自救的拗句。

如五言律诗中,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可在第三个字补偿一个平声,变成“仄平平仄平”,以免犯孤平。

与《[诗词入门]之四___律诗的平仄(二)平仄的变格》中第三类变格相同。

七言律言中,如果第三字用了仄声,则第五字补偿一个平声,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一般出现在偶数句中(或第一句)。

如李白的《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仄平平仄平,常规是平平仄仄平,本句自救式拗救)田家秋作苦,邻女夜春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仄平平仄平,常规是平平仄仄平,本句自救式拗救)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

2、对句相救式不能自救的拗句,需要对句来拗救的情况,称为对句相救式。

五言律诗中,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平声来补偿。

这时的变化是:“⊙●⊙●●,⊙○○●○”。

七言律诗用对句中第五字改用平声来救出句第六字的仄声,其格式为:“⊙○⊙●⊙●●,⊙●⊙○○●○”。

如:一身报国有万死,(仄平仄仄仄仄仄!!)双鬓向人无再青。

(平仄仄平平仄平,对句相救!)野火烧不尽,(仄仄平仄仄,“不”字仄声,拗句)春风吹又生。

拗句与救拗

拗句与救拗

拗句与救拗一、拗句与基本句式的变格我们知道,“奇活偶定”的变通规则,就是指除了尾字外,其它奇序字可平可仄、用字灵活;而偶序字通常必须按基本句式之律格用字。

实际上,这一变通规则并不是不受约束而任意“活”的。

它要以避免出现“孤平”、“三连平”、“三连仄”之拗句为前提的。

所谓“孤平”“三连平”“三连仄”仅对五言诗而言,对于七言诗,只需对诗句后五言(后面五个字)按五言诗的规则处理即可。

格律诗以四个五言格律基本句式为基础的,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究竟格律基本句式中哪些奇序字可平可仄的。

为此我们要先弄明白什么是“孤平”、“三连平”、“三连仄”。

(1)所谓“孤平”,就是指除了尾字外,五言诗句中只有一个平声字者(对于七言诗句只考察后五言),但“仄仄仄平平”基本句式除外。

(2)有的学者认为,孤平只对“平平仄仄平”句式而言;对于其它句式,即使只含有一个平字,亦不算孤平,而叫“拗句”。

(3)所谓“三连平”,就是指诗句尾部是连续三个平声字者。

(4)所谓“三连仄”,就是指诗句尾部是连续三个仄声字者。

凡含有“孤平”、“三连平”、“三连仄”的诗句,谓之“拗句”(有的学者不称“孤平”为拗句)。

拗句可以挽救,谓之“拗救”或“救拗”。

拗句可以在本句中挽救,谓之“自救”;也可以在同联的另一句中进行挽救,谓之“他救”。

下面我们根据“奇活偶定”的变通原则,来讨论上述基本句式的所有变格句式。

①(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式的变格根据“奇活偶定”变通原则,该句式,我们可得以下几种格式:([平]平)仄仄平平仄(基本格式)([平]平)仄仄仄平仄(变格一)([平]平)平仄平平仄(变格二)([平]平)平仄仄平仄(变格三)其中,变格一犯“孤平”,其自救格式便是第一句式或第四句式,故变格一不可取。

也就是说,该基本句式,对于五言句式来说,只有三种句式(包括基本句式——对句救拗的句式不在本节讨论范畴(下同))。

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平仄平平仄([平]平)平仄仄平仄对于七言句式来说,则有六种句式(包括基本句式——对句救拗的句式不在本节讨论范畴(下同)),这是因为七言诗句之前面比五言诗句多出来的迭声可有两种格式即“[平]平”。

“拗句”与“拗救”

“拗句”与“拗救”

“拗句”与“拗救”我们学习了五言律绝,七言律绝的各种体式,知道了律句中每隔两个字转换一次平仄的规律,但是看前人名句,有很多不符合这样标准平仄规范的句子,除了一三五不论外,还有在二四六位置不合标准平仄规律的地方,这样的句子是否符合格律要求呢?由此我们引出了两个概念,“拗句”与“拗救”。

凡是近体诗中不合平仄规范的字眼,称之为“拗”,用调整其他字句平仄的方式使含有拗字的诗句符合格律的做法,称之为“拗救”,下面我们就分述近体诗中各种拗句及补救方法。

(1)本句自救。

虽然近体诗的平仄关节点在于二四六字,一三五本可不论,但众多唐宋大家的作品中,还是有意无意之间用了补救手法,使诗句音律更加和谐,比如:①第一字当平而仄,第三字易仄为平。

镜湖流水漾清波(李白《送贺宾客归越》)渚清沙白鸟飞回(杜甫《登高》)只研朱墨作春山(鲁迅《赠画师》)曙光初照演兵场(《为女民兵题照》)②第一字当仄而平,第三字易平为仄。

亭脊太高君莫拆(白居易《高亭》)商女不知亡国恨(杜牧《泊秦淮》)心事浩茫连广宇(鲁迅《无题》)斑竹一枝千滴泪(毛泽东《答友人》)(2)孤平自救。

我们知道,孤平是近体诗中大忌,但若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当平用仄,难免造成“仄平仄仄平”和“仄仄仄平仄仄平”这样的孤平句式,如何补救呢?我们只需把五言的第三字或七言的第五字变仄为平即可,试举两例:①北风江上寒(孟浩然《早春有怀》)本句标准格式为“平平仄仄平”,但“北”字变平为仄,第三字位置“江”必为平声,才可以避免孤平。

②未到晓钟犹是春(贾岛《三月晦日送春》)本句标准格式为“仄仄平平仄仄平”,但“晓”字变平为仄,第五字位置“犹”必为平声,才可以避免孤平。

唐宋格律诗中,这样的孤平自救句式很多,再看如下例句:小园花乱飞(李商隐《落花》)暮禽相与还(王维《归嵩山作》)往来成古今(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恐惊天上人(李白《夜宿山寺》)潘岳悼亡犹费词(元稹《遣悲怀三首》)一任晚山相对愁(程颢《题淮南寺》)有时,一首诗中连续出现两处孤平自救句式,如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今体诗的拗句、拗体和拗救——古代诗词简释

今体诗的拗句、拗体和拗救——古代诗词简释

今体诗的拗句、拗体和拗救——古代诗词简释一、拗句古人把律诗中不合平仄的句子称为拗句。

1.初唐和盛唐某些诗人的律诗和绝句中出现一些拗句。

例如孟浩然五律《临洞庭湖上张丞相》: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

(“湖水”二字拗)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

气吞云梦泽,波撼岳阳城。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坐观垂钓者,空有羡鱼情。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孟浩然《孟东野诗集》又如崔颢七律《黄鹤楼》: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乘”、“鹤”二字拗)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严格地说,第二句中的“黄”字、第四句中的“空”字、第五句中的“汉”字和第六句中的“鹦”字都算拗,但“汉”与“鹦”是拗救。

2.全诗用拗句,或大部分用拗句,叫做拗体。

杜甫、苏轼等诗人都写过拗体律诗。

例如杜甫七律《崔氏东山草堂》:爱汝玉山草堂静,高秋爽气相鲜新。

“草堂”二字拗)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有时自发钟磬响,落日更见渔樵人。

(“磬”字拗,“更见渔樵”四字拗)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盘剥白鸦谷口栗,饭煮青泥坊底芹。

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失对)何为西庄王给事,柴门空闭锁松筠。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又如苏轼七律《寿星院寒碧轩》:清风肃肃摇窗扉,窗前修竹一尺围。

(“遥”字拗、“尺”字拗)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失对)纷纷苍雪落夏簟,冉冉绿雾沾人衣。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日高山蝉抱叶响,人静翠羽穿林飞。

(“蝉抱叶”三字拗、“翠羽穿林”四字拗)平平仄仄平平仄(失粘),仄仄平平仄仄平。

道人绝粒对寒碧,为问鹤骨何缘肥。

“对”字拗,“鹤骨何缘”四字拗)平平仄仄平平仄(失粘),仄仄平平仄仄平。

《诗学概要》:第三章:平仄(拗与拗救)

《诗学概要》:第三章:平仄(拗与拗救)

《诗学概要》:第三章:平仄(拗与拗救)林正三《诗学概要》第三章:平仄(拗与拗救)目次平仄格律之主要原则拗与拗救特拗之例折腰体四声递用法兼论古体诗之平仄平仄格律之主要原则近体诗(绝句、律诗、排律)之平仄,有其一定之规律,此种规律称之为平仄谱。

大体说来,平仄谱安排之原则有三:一:句中之字,两字或三字为一组,平仄相间。

二:出句与对句平仄相对。

唯首句如押韵,则下三字会有所变动。

三:前联之对句与后联之出句平仄相协。

由于押韵之故,下三字会有所变动。

现在且以平起式七言绝句之平仄谱举例说明:??※??★平平仄仄平平仄,(首句如押韵则为: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而仄起式七言绝句之平仄谱则为:??★?※?仄仄平平平仄仄,(首句如押韵则为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至于律诗或排律之谱式,原则上只是将前面之平仄继续延伸即可。

(即第五句与第四句相协,第六句与第五句相反……)。

而诗之平起仄起之分,乃是以首句第二字为依归。

第二字如是平声即为平起,如是仄声即为仄起。

又五言诗之谱式则是七言诗去其顶节(最上)二字即是。

七言平起式去其顶节二字,即为五言仄起式;七言仄起式去其顶节二字,即为五言平起式。

唯谱式可做如是观,于造句用词之法,则不当作此论,盖五言与七言之句法稍有不同也。

然而前述乃最标准之平仄谱式,吾人翻开唐诗三百首,可说找不出几首完全合乎格律者。

(就五言绝句论,唯李端【听筝】一首,七绝亦唯柳中庸【征人怨】一首)。

此盖因有时于当用平声字处,无平声字可用;或者于当用仄声字之处,无仄声字可用。

而不得不以「仄」代「平」、或以「平」代「仄」。

然亦有所限制,并非可以完全相代。

前人之于此有所谓「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之说,却因有几个应注意之要点未曾揭出,以致让后人如坠于五里雾中,而不知何所适从。

为使读者确切明了,本文一一介绍于后:一:不可犯孤平:所谓「孤平」,即是句中前后字皆为仄声,而中间夹一平声之谓。

平仄(拗与拗救)

平仄(拗与拗救)

第三章 平仄(拗與拗救)平仄格律之主要原則近體詩(絕句、律詩、排律)之平仄,有其一定之規律,此種規律稱之為平仄譜。

大體說來,平仄譜安排之原則有三:一、句中之字,兩字或三字為一組,平仄相間。

二、出句與對句平仄相對。

唯首句如押韻,則下三字會有所變動。

三、前聯之對句與後聯之出句平仄相協。

由於押韻之故,下三字會有所變動。

現在且以平起式七言絕句之平仄譜舉例說明:⊕⊕※⊕⊕★平平仄仄平平仄,(首句如押韻則為: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而仄起式七言絕句之平仄譜則為:⊕⊕★⊕※⊕仄仄平平平仄仄,(首句如押韻則為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至於律詩或排律之譜式,原則上只是將前面之平仄繼續延伸即可。

(即第五句與第四句相協,第六句與第五句相反……)。

而詩之平起仄起之分,乃是以首句第二字為依歸。

第二字如是平聲即為平起,如是仄聲即為仄起。

又五言詩之譜式則是七言詩去其頂節(最上)二字即是。

七言平起式去其頂節二字,即為五言仄起式;七言仄起式去其頂節二字,即為五言平起式。

唯譜式可做如是觀,於造句用詞之法,則不當作此論,蓋五言與七言之句法稍有不同也。

然而前述乃最標準之平仄譜式,吾人翻開唐詩三百首,可說找不出幾首完全合乎格律者。

(就五言絕句論,唯李端【聽箏】一首,七絕亦唯柳中庸【征人怨】一首)。

此蓋因有時於當用平聲字處,無平聲字可用;或者於當用仄聲字之處,無仄聲字可用。

而不得不以「仄」代「平」、或以「平」代「仄」。

然亦有所限制,並非可以完全相代。

前人之於此有所謂「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之說,卻因有幾個應注意之要點未曾揭出,以致讓後人如墜於五里霧中,而不知何所適從。

為使讀者確切明瞭,本文一一介紹於後:不可犯孤平所謂「孤平」,即是句中前後字皆為仄聲,而中間夾一平聲之謂。

犯孤平既俗稱之「拗句」,然如「拗而能救,既不算拗」。

且七言之第一字,因離音節較遠,平仄可以完全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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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拗句”与“拗救”的全面总结》大家来审查一下吧对“拗句”与“拗救”的全面总结“拗句”和“拗救”是两个有着密切联系的概念,某种意义上也是近体诗(格律诗)的重要基石。

然而长期以来,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并没有被真正搞明白,从而在理论上造成了一系列的混乱(如对“拗体诗”的定义)。

本文旨在全面地梳理“拗句”和“拗救”的种类以弄清其本质,也为大家的诗词写作提供便利。

常见的对于“拗句”的定义是:平仄不依常规的句子。

但是这一定义非常模糊,它没有把拗句和病句区分开(因为除了4个基本句式,其它的都可以称为“不依常规”),因而无法正确地解释其内涵。

我经过反复思索,深感只有从概念的外延出发,通过对全部的具体的句型进行分析归类,才可能给出一个准确的定义;同时我觉得“拗句”绝对有别于“病句”,必须抓住“拗句”和“拗救”之间的本质联系,从而得出了一个我认为比较科学的定义─—拗句是指已经完成当句救或有必要(但不一定必须)完成对句救的句式。

我的方法是穷举法,即列出全部可能的平仄组合(即使是最不可能的五连平)。

必须说明,为了方便起见,所罗列句型限于五言(因为七言句型可以通过五言句首增两字推出来)。

用数学方法可以算出,五言句的全部平仄组合是32种。

我将之分为3个大类,5个小类,这已经涵盖了所有的种类。

第一大类:律句(无须被拗救的句式,8种),又分为:I. 4个基本句式:A1 仄仄平平仄A2 平平仄仄平A3 平平平仄仄A4 仄仄仄平平II. 4个基本句式的变体:B1 平仄平平仄─—A1的变体B2 平平平仄平─—A2的变体B3 仄平平仄仄─—A3的变体B4 平仄仄平平─—A4的变体第二大类:拗句(已完成当句救或有必要完成对句救的句式,7种),又分为:I. 可以单独使用的句式:C1 仄仄仄平仄─—A1的变体C2 平仄仄平仄─—A1的变体C3 仄平平仄平─—A2的变体,称为“句内救孤平”C4 平平仄平仄─—A3的变体,称为“特拗”II. 不可以单独使用的句式(即必须配合特定的出句或对句):D1 仄仄平仄仄─—A1的变体,对句必须为B2,称为“大拗”D2 仄仄仄仄仄─—A1的变体,对句必须为B2,称为“大拗”D3 仄仄平仄平─—A4的变体,出句必须为C4,也称为“特拗”(D3是否可以单独使用还存在争议)这里就必须再说清楚,我们对拗句的定义是“已经完成当句救或有必要(但不一定必须)完成对句救的句式”。

“已经完成当句救”指的是C3、C4和D3,其中C4和D3之间又构成了对句救。

换言之,除了C3,其它的6个句式都“有必要完成对句救”,其中D类的三个句式不可以单独使用,所以“必须”完成对句救。

第三大类:不拘句(就是病句,17种),包括:E1 平仄平仄仄─—D1的变体E2 平仄仄仄仄─—D2的变体E3 仄平仄平仄─—C4的变体E4 平仄平仄平─—D3的变体F1 仄平仄仄平─—A2的变体,称为“孤平”F2 平平仄仄仄─—A3的变体,称为“三连仄”F3 仄仄平平平─—A4的变体,称为“三平”或“三连平”G1 平平平平平G2 仄平平平平G3 平仄平平平G4 平平仄平平G5 平平平平仄G6 仄平仄平平G7 仄平平平仄G8 平仄仄仄平G9 仄平仄仄仄G0 仄仄仄仄平正如我使用了不同的符号,其实不拘句也可以稍稍细分的。

E类的4个句式属于“大拗”和“特拗”的变体,它们的地位是有争议的:有的意见就认为其中的某句或某句是“特殊的拗句”,可以在诗中使用。

我所以将它们排除,是因为它们出现的频率太低了,并不比别的不拘句更常见。

F类的3个句式是基本句式的变形,它们几乎是格律诗的“禁忌”(尤其是孤平和三平),出现频率甚至远低于其它的不拘句。

而G类的10个句式就没有什么可分析的了,基本上可以无视。

原则上说,在格律诗中只可以使用律句和拗句(就是说32种句式中有15种是可用的),但是实践中很多诗人都或多或少地使用了不拘句(病句),这也是“不以辞害意”的最主要体现。

这中间的区别在哪里呢,我用一句话来概括:李白写诗用的叫“不拘句”,我们写诗用的叫“病句”。

现在再来看一下所谓的“拗救”。

应该指出,这一概念是后人在对广大前人作品进行总结后提出来的。

被提出的拗救模式共有5种:当句救、对句救、邻句救、隔句救、多句救。

其中隔句救的有效性还存在争议,多句救可以被分解为对句救+邻句救,实际上只剩下3种。

又因为邻句救对拗句的界定没有影响,所以我们只需要分析2种拗救模式:也就是我在拗句的定义中提到的当句救和对句救。

当句救就是句中完成拗救,包括C3、C4和D3(“句内救孤平”与2种“特拗”);对句救就是一联的出句和对句之间完成拗救,包括C4和D3的拗救(双重“特拗”),D1和B2、D2和B2的拗救(“大拗”),以及C1和B2、C2和B2(或C3)的拗救。

(C1是否可以由C3来救,这一点也有争议)很显然,除了B2之外,所有参与拗救的句式都是我们划分的拗句;而B2的角色就是“救”别的句式,自身却没有任何被“救”的需要。

所以,我的定义是可以成立的。

以上的内容完全是针对五言,推广到七言的方法非常简单,因为五言句本身可以被看做七言句的“去首”,所以我们只需在五言诗的4个基本句式前面分别加上“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就可以了。

此外,这第一个字的平仄是完全自由的,而第二个字的平仄是绝对不通融的;简单地说:七言格律诗的前两个字与任何拗救无关。

于是我们可以审核一下著名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句口诀了。

当然我们必须弄清,这是针对七言诗的4个基本句式的变化的,而五言诗的“一三不论,二四分明”相当于七言诗的“三五不论,四六分明”。

答案是:“一不论”、“二分明”是绝对的,“三不论”有1个例外,即“孤平”句,“四分明”是绝对的,而“五不论,六分明”则有较多的例外,包括“大拗”、“特拗”、“三平”和“三连仄”。

上面的探讨已经覆盖了“拗句”和“拗救”的全部内容,而对于不关心概念的朋友,我的这张表仍然有其价值,只需要知道ABC三类句式可以随便使用,EFG三类句式不能使用,D类则需要按照要求和别的句子搭配使用也就可以了。

虽然本文不涉及有关句式在全篇中的位置(也就是“粘对”的地位)问题,但是由于“拗句”的范围与律体有关,我不得不在这里申明:本文的内容局限于平韵普律体的近体诗。

因为仄韵律体诗和拗体诗对格律的要求是有所不同的─—比如允许“三连仄”等。

所以,尽管从理论上说,只要使用的是15种“可用句式”,即使失粘、失对也可以算格律诗─—拗体诗,但是我强烈建议大家不要借口写拗体而违反粘对规则(或者使用三连仄),因为拗体诗有很多别的特殊要求。

这篇文章参考了几本书,包括《汉语诗律学》(王力)、《格律诗词写作》(余浩然)、《诗词写作概论》(赵仲才),以及我的老师─—南京诗坛前辈“金陵野老”先生授课时的笔记,还有几本书我连名字也记不得了。

但是现在因为手上没有资料,也为节约篇幅,文中没有列举任何例子,相信大家不会苛责。

II. 不可以单独使用的句式(即必须配合特定的出句或对句):D1 仄仄平仄仄─—A1的变体,对句必须为B2,称为“大拗”D2 仄仄仄仄仄─—A1的变体,对句必须为B2,称为“大拗”D3 仄仄平仄平─—A4的变体,出句必须为C4,也称为“特拗”个人意见,像着些句式,还有三仄尾等等,除非是意思好得没话说,谁也改不动一个字,否则一律当出律对待__________________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引用:作者: 和云伴月II. 不可以单独使用的句式(即必须配合特定的出句或对句):D1 仄仄平仄仄─—A1的变体,对句必须为B2,称为“大拗”D2 仄仄仄仄仄─—A1的变体,对句必须为B2,称为“大拗”D3 仄仄平仄平─—A4的变体,出句必须为C4,也称为“特拗”个人意见,像这些句式,还有三仄尾等等,除非是意思好得没话说,谁也改不动一个字,否则一律当出律对待两种“大拗”有一个很重要的用途,就是遇到数字的时候的应变,毕竟汉语的数字只有“三”和“千”是平声,其它都是仄声,我怀疑古人“发明”大拗最初的目的就是为了较为自由地在诗中使用数词;“双重特拗”主要是理论完备所必须承认的,也是对句救的基本形式,如果把D1、D2、D3这些句子都禁止使用了,那么格律诗的腾挪余地就更小了,而且对句救事实上就变得可有可无了(小拗不是必须的啊)。

“三仄尾”就涉及到“拗体诗”的问题了,我在文章中已经说了,必须把“普律体”和“拗体”严格区分开,考虑到现在其实已经没有什么人会写拗体了,我也认为,“三连仄”(三仄尾)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

古人作诗以合律为主,然亦有故作拗体以求乐趣者,如杜甫一向自负“格律细”却偏喜七言拗体:《崔氏东山草堂》杜甫爱汝玉山草堂静,高秋爽气相鲜新。

有时自发钟磬响,落日更见渔樵人。

盘剥白鸦谷口粟,饭煮青泥坊底芹。

何为西庄王给事,柴门空闭锁松筠。

此诗格律应为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此诗句句有拗,显然是故意找别扭。

诗友可自行鉴别。

然余以为初写古诗,还是尽量合律,按照规矩,画好方圆,不应盲目效仿此体,更不可以此而否定格律,随意为之。

古人作诗以合律为主,然亦有故作拗体以求乐趣者,如杜甫一向自负“格律细”却偏喜七言拗体:《崔氏东山草堂》杜甫爱汝玉山草堂静,高秋爽气相鲜新。

有时自发钟磬响,落日更见渔樵人。

盘剥白鸦谷口粟,饭煮青泥坊底芹。

何为西庄王给事,柴门空闭锁松筠。

此诗格律应为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此诗句句有拗,显然是故意找别扭。

诗友可自行鉴别。

然余以为初写古诗,还是尽量合律,按照规矩,画好方圆,不应盲目效仿此体,更不可以此而否定格律,随意为之。

关于“拗体诗”的问题,我将另外专门写一篇文章,此处只是针对黄花鱼兄的分析再做一点分析。

1。

拗体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失粘、失对,此诗第六句其实是救第五句的三连仄,只是与上句失对,合情合理第七句直接粘第六句,正常,没有必要用普律体的概念来要求拗体。

2。

三连仄也是拗体的主要特征,三平则因人而异,但至少在杜甫的诗律中这不算出律,所以第二句和第五句都不算出律。

(第二句也有可能是借“鲜”字的另读来构成双重特拗)3。

普律体中,大拗必救;拗体中,大拗或可不救。

所以第三句也不算出律。

4。

拗体中可以将特拗变形为仄平仄平仄,所以第一句也不出律。

综上,全诗出律之处只有一处,即第四句,这种某一处刻意的出律在拗体中是非常好的,仔细分析可知杜甫此作,不但不是“不守格律”,实在是格律谨严,的确是拗体的典范。

但是说“句句有拗”,这就不符合实际了,至少最后两句就没有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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