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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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桥仓储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德桥仓储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德桥仓储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背景**2023年6月10日,德桥仓储位于上海市的一家大型仓储公司发生了一起严重火灾事故。

据初步统计,火灾造成了数百万元的财产损失,还有多人受伤。

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二、事故调查过程**1. 事故现场勘察事故调查组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德桥仓储的火灾现场进行勘察。

现场情况显示,火灾导致了仓储库房的部分损毁,仓库内的货物被烧毁或损坏,现场散发着浓烈的烟味,部分工作人员被送往医院治疗。

2. 相关人员采访事故调查组根据现场情况对仓储公司管理人员、员工以及目击者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采访。

通过采访了解到,火灾发生时正值仓库内货物数量较多,而且当时库房内部使用电子设备进行操作,具体的火灾原因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3. 物证采集和鉴定事故调查组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大量的物证采集工作,包括残留物品、火灾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等。

同时,对现场的电力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了认真的鉴定工作,以确定火灾原因和责任归属。

**三、事故原因分析**经过综合的调查和分析,事故调查组认为德桥仓储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因素作用。

1. 违规操作在现场采访和分析中发现,火灾当时货物堆积过高,未按照规范进行整理和分类。

同时,操作人员在使用电子设备操作时,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导致电子设备发生故障,从而引发了火灾。

2. 环境问题仓库内部没有进行及时清理和整理,缺乏及时有效的安全监测设施。

在火灾发生时,员工没有及时发现火灾,并未采取有效的扑救措施,导致了火灾的迅速扩散。

3. 部分消防设施损坏在实地勘察中发现,部分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喷淋等在火灾发生时未能正常使用,导致了扑救火灾的困难和延误,加剧了火灾损失。

**四、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事故调查和分析的结果,事故调查组认为德桥仓储火灾事故的责任主要在于以下方面:1. 公司管理层公司管理层没有对仓库内的货物管理和操作程序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导致了货物堆积过高和电子设备操作不规范。

嘉定冷链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嘉定冷链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嘉定冷链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起火原因调查2022年5月15日,上海嘉定一家冷链仓储中心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损失。

经过初步调查,火灾起因为冷链仓库内温度传感器短路引发火灾。

据现场目击者描述,火灾初期火势迅速蔓延,随着温度传感器短路,发出高温信号,引发了周围的可燃物质发生火灾。

此次火灾事故中,共计造成10人伤亡,财产损失达5000万元。

火灾事故对于冷链仓储中心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监管和安全管理情况调查据初步了解,该冷链仓储中心为一家规模较大的冷链仓储企业,拥有多年的运营经验和资质。

该企业自建冷库,具备完善的冷链存储能力,并且已经通过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和认可。

在安全管理方面,企业也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人员通道、防火间距、电气线路等安全规范,购买了对应的消防设备并进行了日常维护和检测。

然而从此次火灾事故的发生情况看,该企业对于冷链仓库内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预警机制的防范措施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三、安全隐患调查据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勘察和分析,本次火灾事故的安全隐患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 冷链仓库内温度传感器存在短路现象,且没有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换;2. 冷链仓库内的可燃材料和易燃物品堆放混乱,未能按照规定的防火间距和堆放要求进行摆放;3.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和素质存在差距,对于安全隐患的识别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不够到位;4. 企业未完全配备全套的消防设备,对于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和灭火能力有所欠缺。

四、排查整改建议针对本次火灾事故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原因,结合嘉定市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我们提出以下排查整改建议:1. 加强冷链仓库内的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温度传感器的检测和更换,并制定严格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2. 对冷链仓库内的可燃材料和易燃物品进行整理和规范摆放,确保符合规定的安全防范要求;3. 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加强对于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落实效果的跟进;4. 对企业内部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测和更新,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建立有效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演练机制。

静安火灾事故报告

静安火灾事故报告

静安火灾事故报告引言在当今社会,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静安区作为上海市重要城区,也时常发生火灾事故。

近来,静安区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报告旨在对此次火灾事故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以便找出事故的原因和教训,为今后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提供参考。

一、事故概况1. 时间和地点事故发生于2022年5月15日晚上7点,地点位于静安区南京西路。

2. 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本次火灾事故的原因是短路引发的电器故障。

据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有一名居民正在使用电吹风,突然电吹风发生短路,并引发了火灾。

由于火势迅速蔓延,导致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人员伤亡根据事故现场的初步统计数据,本次火灾事故造成了10人死亡,30人受伤。

其中,有些人受伤严重,需要长期治疗和恢复。

4. 财产损失此次火灾事故造成了多栋建筑物的财产损失,初步估算损失达到1000万元以上。

其中包括房屋、家具等各种物资的损毁。

五、救援和处理情况1. 当地政府和消防部门在接到火灾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处置。

经过多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将火势得到了控制,并成功将被困人员救出。

2. 在救援和处理过程中,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医护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伤员的救治和疏散。

同时,也对现场进行了清理和处理,以保证火灾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3. 为了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当地政府还提供了必要的生活物资和经济支持。

受灾居民也得到了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的帮助。

六、教训与改进建议1. 对于火灾事故的原因,需要从源头上进行预防。

可通过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2. 同时,应加强对居民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

可以通过社区、居委会等渠道向居民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居民的自救能力和逃生技能。

3. 对于市政工程方面,需要对建筑物和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上海市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市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市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概述:近期,一起发生在上海市的火灾事故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全面了解和揭示火灾事故的原因和责任,特组织开展了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该火灾事故的起因、影响以及相关责任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以期从中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火灾事故概况1. 事件背景此次火灾发生在上海市某商住楼高层,在夜间11点左右突然爆发,并很快蔓延至整栋楼。

消防队伍迅速赶到现场实施灭火,但由于大楼结构复杂、消防通道堵塞等原因,灭火过程遇到困难。

2. 人员伤亡情况此次火灾造成了4人死亡、10余人受伤。

其中包括居民和参与扑救的消防官兵。

3. 财产损失对于这起事件而言,不仅造成了人员伤亡,还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据初步统计,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千万元。

二、火灾原因分析1. 电气设施问题经过调查,发现火灾起因与楼内一处私拉乱接电源有关。

疑似这个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出现了故障导致火花,最终引发了火灾。

2. 消防设备不全面在火灾扑救过程中,消防队伍发现该楼居民区的消防设备存在缺陷和破损情况,无法正常使用。

比如部分灭火器已超过有效期限、应急疏散通道被堵塞等问题。

3. 管理不善责任推卸另外,在事故调查中还发现物业公司管理混乱、对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并通过转包方式将责任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应对措施建议1. 强化日常安全管理针对此次事故调查结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高层建筑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物业公司落实消防设施自动联动报警系统、消防设备定期检修等基本要求。

各单位也应主动加强对电气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着力加强火灾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社区活动等形式,向民众普及逃生路线、使用灭火器具等相关知识,使其增强火灾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

3.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履行职责或存在管理缺失导致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建立完善的惩处措施,确保相关责任人员不能逃避法律追责。

上海教师公寓火灾调查报告

上海教师公寓火灾调查报告

上海教师公寓火灾调查报告背景介绍:前不久,上海市某教师公寓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造成多人伤亡。

这起悲剧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质疑。

为了深入了解事故原因及防范措施,我们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并撰写本次报告。

一、事故发生经过1. 事件描述在 XX 年 X 月 X 日凌晨X时许,位于上海市某区的 XX 公寓楼突然起火。

该公寓楼共有六层,800 多名教师住在此处。

由于当时正值夜间,在没有任何提前警示的情况下,大部分住户都处于睡眠状态。

2. 救援过程接警后,消防队、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展开紧急救援工作。

经历数小时的努力扑灭大火并营救被困者后,事态得以控制。

二、事故原因分析1. 症结所在:消防设施不完善根据我们对公寓楼和相关文件的审查发现,消防设备严重缺乏。

首先,在公寓楼内各楼层的消防器材摆放不合理,被堵塞或者遗失的情况普遍存在。

其次,公寓楼没有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导致火灾发生后未能及时传达给居民和相关部门。

2. 隐患:电气设施老化经初步勘查,事故起因可能与电气设施老化有关。

据了解,该教师公寓已建立多年,其中部分住户反映过去数月来频繁出现供电异常、线路跳闸等问题。

这些线路老旧且未得到有效维护和更换,已成为潜在的火灾隐患。

三、责任界定1. 公寓管理方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公寓管理方负有确保住户安全的义务。

然而,在本次事件中,公寓管理方对消防设备维护不力、忽略日常巡检和维修工作,明显存在管理漏洞和责任失职行为。

2. 监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应对公共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要求相应整改措施。

然而,根据本次火灾调查结果显示,监管部门在此事中的工作未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四、防范与改进措施建议1. 强化公共场所消防设备管理公共场所应加强对消防设备的巡检和维护,确保消防设备完好并易于使用。

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明确责任分工和检查频率。

2. 定期检测及升级电气设施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老旧住宅区的电气设施以及公共单位的检测力度,并推动必要时进行升级或更换。

圣洋物流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圣洋物流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圣洋物流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经过2023年5月15日晚,圣洋物流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仓库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导致了一名员工受伤,造成了大量财产损失。

根据调查和现场勘察情况,本报告对此次火灾事故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调查。

据现场目击者和事故参与者介绍,该火灾发生在晚上9点左右,当时仓库内正在进行作业,突然仓库一侧货物附近发生了火灾。

由于没有灭火设备和专业人员,火势很快蔓延,火势非常猛烈,所幸员工们迅速撤离了现场。

火灾持续了约2个小时才被扑灭。

二、现场勘察1. 现场环境根据现场勘察,该仓库位于工业园区,周围是一些工厂和其他仓库。

仓库建筑是砖混结构,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仓储设施齐全,包括货架、叉车、装卸设备等。

2. 火灾现场火灾发生后,火势蔓延迅速,大部分货物完全烧毁,仓库内部遭受了严重损失,烧毁了大部分库房和货物。

火灾后留有大量灰烬和烧焦的痕迹,现场一片狼藉。

3. 伤员情况火灾事故中,一名员工受伤,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治疗,目前正在康复期。

三、调查分析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和现场勘察的结果,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

1. 火灾原因经过勘察和调查,初步认定该火灾是由电气设备故障引起的。

在事故发生前,仓库内的一部分货架附近有电缆线路连接,经过初步检查,发现该电缆线路存在老化和短路的情况,很可能是导致火灾的原因。

2. 安全管理情况经过调查,发现圣洋物流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是对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电气设备故障。

其次是缺乏灭火设备和员工的应急逃生培训,这在事故中造成了一名员工受伤的情况。

再次是缺乏火灾应急预案,导致在火灾发生时没有及时有效地处理。

3. 责任归属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火灾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公司对电气设备的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电气设备故障,同时在事故发生时未能对员工进行有效的防护和培训。

因此,公司在此次火灾中存在一定的责任。

四、建议改进1. 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2. 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应急逃生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救能力;3. 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应急措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上海某公司“62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上海某公司“62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上海某公司“62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范文2022年6月21日15时50分左右,位于江北新区NJJBd010地块一区一标段工程A区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

(一)事故发生原因1.直接原因混凝土支撑梁垫层块受扰动后,突然发生掉落,将正在下方进行清淤作业的工人砸中,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1)劳务单位在进行土方开挖作业时,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现场事故隐患,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安全措施要求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相关单位及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对项目现场施工作业落实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情况审核不到位,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二)事故性质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鉴于对以上事故原因的分析,经过事故调查组认真研究,对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如下:(一)杨某,劳务公司工人,忽视现场风险因素,在混凝土支撑梁底部混凝土垫层被扰动的情况下,违反“土方开挖过程中,需将水平支撑侧边夹土、底部垫层进行清除”的安全管理规定进入支撑梁底部进行清淤作业,忽视安全提醒,被掉落的混凝土垫层砸至背部受伤并最终死亡,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不予责任追究。

(二)李某,劳务公司生产经理,违反安全技术交底中“支撑位置开挖后立即将垫层清理干净,避免底部垫层未清理、掉落至基坑内”、“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的安全管理规定,安排工人进行作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江北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劳务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江北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塑料制品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塑料制品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塑料制品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背景2023年9月15日,位于上海市的一家塑料制品加工厂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据初步调查,事故起因为生产车间内的一台塑料注塑机发生故障,引燃了周围的塑料原料和成品,迅速蔓延至整个生产车间,导致火势失控。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迅速展开救援和调查工作,以尽快控制火势和了解事故原因。

二、事故伤亡情况据初步统计,火灾事故造成了14人死亡,其中8人为工厂员工,6人为外来救援人员。

此外,还有40余人受伤,其中7名伤者伤势严重,正在接受治疗。

在事故发生后,工厂领导和职工众志成城,积极协助消防部门和救援人员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火灾原因初步分析1.设备故障经初步调查,火灾起因为生产车间内的一台塑料注塑机发生故障,导致电路短路并起火。

该注塑机是近期新增的设备,可能存在安装不当或者使用不当的情况。

2.用电安全在事故发生前,工厂内的用电设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由于工厂长时间运行,部分电线、插座和配电箱等设备老化严重,存在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

在火灾发生前,有工人反映工厂内的部分电气设备存在异常,但未引起足够重视。

3.消防设施不足根据工厂的平面图和现场勘察,发现工厂内的消防设施不足。

消防栓设置不够合理,灭火器数量不足,且部分灭火器已过期或者未经定期检修。

在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的灭火和救援效果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相关责任方1.企业管理层工厂管理层在设备维护管理、用电安全和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疏忽,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此外,工厂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演练不到位,导致员工在火灾发生后逃生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

2.设备供应商塑料注塑机的设备供应商应对设备安装、调试和使用进行全面的指导和培训,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而在本次事故中,供应商可能存在对设备用户的指导不足,导致设备使用不当引发了火灾。

3.相关监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在工厂的安全生产和消防设施监管方面存在疏忽,未能对工厂的安全生产和用电消防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导致了安全隐患的存在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嘉定地方火灾事故报告书

嘉定地方火灾事故报告书

嘉定地方火灾事故报告书一、事故概况2019年10月8日,上海市嘉定区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造成了10人受伤、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在一家化工厂的车间内,发生时间为当晚8点左右。

当地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救援,并在短时间内控制了火势。

二、事故原因根据初步调查,火灾起因是由于化工厂的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引发了火灾。

在事故现场发现了大量易燃物品,加剧了火势的蔓延。

另一方面,该化工厂的消防设备严重不足,无法及时有效地控制火势。

加之事发时车间内有员工进行生产作业,火灾发生后无法迅速疏散,从而造成了人员伤亡。

三、事故处理过程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组织消防人员、医护人员和警力赶赴现场,全力展开救援和救治。

同时,对周边居民进行疏散和安置,确保了火灾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消防人员在火灾现场开展了多个小时的扑救工作,最终成功将火势控制在车间范围内,避免了火势蔓延至周边建筑物。

医护人员也在第一时间赶到,对伤者进行了紧急救治,并将重伤员送至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四、事故救援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紧急调派了15辆消防车和100名消防人员前往现场,同时动用了喷水车和救援装备,全力进行了火灾扑救工作。

医护人员也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受伤员工进行救治,并将重伤者送往医院。

同时,当地政府也组织了相关部门对周边居民进行疏散和安置,确保了周边居民的安全。

同时,警方也加强了对事故现场的维护和治安管控,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五、事故调查及处理事故发生后,嘉定区政府成立了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过初步调查,确认了火灾起因,并发现了该化工厂存在的严重违规问题,例如未按照规定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未按照规定储存易燃物品等问题。

根据调查结果,政府对该化工厂进行了停产整顿,并责令进行整改。

同时,对该化工厂的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处理,涉嫌违法的人员被依法追究责任。

六、事故启示此次事故暴露了嘉定地区一些工业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 middot;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11 月 15 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 728 号公寓大楼发生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 58 人死亡、71 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 12000 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 1.58 亿元。

一、事故单位概况(一)起火公寓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所在的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于2022年9月24日开始实施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建设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总承包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设计单位为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外立面搭设脚手架、外墙喷涂聚氨酯硬泡体保温材料、更换外窗等。

(二)工程承包情况。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承接该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子公司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佳艺公司),佳艺公司又将工程拆分成建筑保温、窗户改建、脚手架搭建、拆除窗户、外墙整修和门厅粉刷、线管整理等,分包给 7 家施工单位。

其中上海亮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张利分包外墙保温工程,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姆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分包脚手架搭建工程。

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借用迪姆公司资质承接脚手架搭建工程后,又进行了内部分工,其中支上邦负责胶州路728 号公寓大楼的脚手架搭建,同时支上邦与沈建丰又将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三栋大楼脚手架搭建的电焊作业分包给个体人员沈建新。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2 年 11 月 15 日 14 时 14 分,电焊工吴国略和工人王永亮在加固胶州路 728 号公寓大楼 10 层脚手架的悬挑支架过程中,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造成 58 人死亡、71 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 12000 平方米。

三、事故发生原因(一)直接原因。

上海市--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一)

上海市--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一)

上海市--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一)上海市--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近日,上海市一起发生的般高处坠落事故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本次事故造成多名施工人员受伤,情况危急。

为了了解事故发生原因,我们积极展开调查和分析。

一、事故背景本次事故发生在上海市开发区一座正在建设的高层建筑工地上。

该建筑工地被纵贯其中的一条河流一分为二。

该建筑工地位于河流的一侧,河流两岸的距离近百米,并长时间进行深基坑挖掘和支护。

在挖掘施工过程中,施工公司聘请的外部外挂起重机械进行吊装,而其所在的大型起重机悬挂钢丝绳贯穿该河流,依靠钢支撑悬空吊装。

受到特殊施工环境的限制,当天存在大风天气,并未进行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造成该重型机械起吊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二、事故原因(1)质量问题经过现场化验及检测分析,涉事机械因操作不当造成了其吊装电机受损、钢丝绳出现撕裂和绝缘破损、安全控制系统自动关闭等情况,造成了工作质量的下降,从而使得整个吊装过程存在了较大安全隐患。

(2)设备使用不当该建筑工地的重型机械许可批复情况和相关操作手册未被认真审核,机器设备管理不到位,生产和施工行业的信息化技术没有得到充分应用,使得构建了许多不必要的障碍,导致操作时流程繁琐。

(3)人为失误施工作业人员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施工作业,并未对作业地点和施工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和检查,没有能够发现事故隐患和提前消除风险。

三、重点改进措施(1)加强现场管理建筑工地内应该设置明显的标识牌,随时注意高空作业风险等管制措施,并及时发布操作规范,并设立权威机构,实行施工资质许可证制度和管理标准,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和安全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重大安全隐患。

(2)合理使用设备建筑工地内的重型机械和设备,要求其完善的工作记录和性能检测,按时进行维修检修,使用过程中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并定期开展各项维修保养工作。

(3)强化培训教育要加强对建筑工地作业人员、施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如规范化操作、安全意识教育、危机意识教育等,强化其施工技能和安全防范技能,提高其执行规范和管理要求的意识和技能。

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DOC)

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DOC)

目录一.事故概况 (1)1.事故工程概况 (1)2.项目涉及单位关系与结构图 (1)二.事故调查报告 (2)1.事故模型描述 (2)2.初起火灾发生点的确定 (2)3.起火时间的确定 (3)4.火灾经过的确定及事故再现 (4)三.事故原因分析 (4)1.直接原因 (4)2.间接原因 (5)3.事故性质 (6)四.结论及建议 (7)1.施工总包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并落实 (7)2.监理单位切实落实履行监理职责 (7)3.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职能 (7)4. 高层逃生知识培训,让居民与工作人员了解逃生方法 (8)参考文献 (8)附件 (9)附件1 问询记录 (9)附件2 模拟实验报告 (11)附件3 相关照片 (12)附件4天气情况记录 (13)附件5消防队灭火行动记录 (14)上海11.15教师公寓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一.事故概况1.事故工程概况(1)事故项目名称:上海静安区胶州教师公寓(728号)节能墙体保温改造工程(2)项目内容:外立面搭设脚手架、外墙喷涂聚氨酯硬泡体保温材料、更换外窗等(3)大楼概况:大楼于1998年1月建成,公寓高28层,建筑面积17965平方米,其中底层为商场,2-4层为办公,5-28层为住宅,建筑高度85米。

2.项目涉及单位关系与结构图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承接该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子公司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佳艺公司又将工程拆分成建筑保温、窗户改建、脚手架搭建、拆除窗户、外墙整修和门厅粉刷、线管整理等,分包给7家施工单位。

其中上海亮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张利分包外墙保温工程,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分包脚手架搭建工程。

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借用迪姆公司资质承接脚手架搭建工程后,又进行了内部分工,其中支上邦手下郝某负责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的脚手架搭建,同时支上邦与沈建丰又将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三栋大楼脚手架搭建的电焊作业分包给个体人员沈建新。

外滩踩踏事故调查报告

外滩踩踏事故调查报告

外滩踩踏事故调查报告近来,外滩踩踏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为了全面了解事故发生原因,政府部门已经组织了多次调查,那么,究竟外滩踩踏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呢?一、事故背景2014年12月31日,上海外滩发生了踩踏事件。

据警方透露,当时聚集了迎新年的一群人,由于散发礼品,不少游客拥挤在一起,导致人群涌动,引发了踩踏事件。

据报道,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47人受伤。

二、调查结果1、保安管理问题据现场目击者称,当时现场外滩并没有设立明显的警戒线或者路障,导致人员聚集过于密集,安保措施不到位,加剧了踩踏事件的严重性。

2、安全预警系统不完善据相关人员透露,外滩缺乏完善的安全预警系统,没有设置明显的应急通道,预警设备和紧急呼救装置仅限于有限的区域,造成了部分游客在紧急情况下难以获得有效的帮助和救援。

3、旅游管理问题调查发现,当时外滩旅游管理存在较大漏洞,无有效的组织和管理,以及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大量的人员监督缺失等问题。

这些都为踩踏事件的发生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三、对策建议1、强制执行人员管理标准加强人员管理标准,重点是保安人员,明确职责,根据任务,合理分配警力,合理划分和管辖区域,建立完善的警戒线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优化应急预警系统加强应急预警和救援系统的建设,确保安全预警系统智能化和实时化行,设立合理安排的应急救援通道与提示标识、救援装备及人员,确保合理的人员储备和人员培训。

3、强化旅游管理加强旅游管理,建立齐备的区域和行业监管体系,及时提醒游客、指导游客,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安全管理标准的执行。

四、结论上海外滩踩踏事故的发生一方面暴露了城市规划、旅游和安保管理等多方面问题,另一方面也给予我们深思,警示我们在未来的开发、设计、改造过程中要俯下身子,创造更加安全、便利、宜人的社会和人文环境。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为实现和谐社会与可持续发展添砖加瓦。

上海火灾调查报告

上海火灾调查报告

上海火灾调查报告上海火灾调查报告近日,上海市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火灾事故,给城市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深入了解此次火灾的原因和教训,特组织了一次全面的火灾调查,并撰写了此份报告,以期能够从中汲取教训,提高城市的火灾防控能力。

一、火灾概述事发地点位于上海市中心的一家大型商场,该商场是市区内最繁华的购物中心之一,每天吸引着大量的消费者。

火灾发生在周末的傍晚时段,人流量较大,给灭火和疏散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火势迅速蔓延,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火灾原因分析1. 电气设备故障:初步调查结果显示,火灾起因是由一台商场内的电梯发生故障引起的。

电梯内的电线老化严重,长期使用导致了电线短路,从而引发了火灾。

这一故障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商场管理方对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没有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线。

2. 管理漏洞: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发现商场内的消防设备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

首先,商场的灭火器数量不足,而且大部分灭火器已经过期,无法正常使用。

其次,商场的消防通道被大量的货物堵塞,严重影响了人员疏散的效率。

此外,商场的紧急疏散指示标识不明显,导致很多人无法及时找到安全出口。

三、火灾应急响应分析1. 疏散困难:由于火灾发生时正值周末傍晚,商场内人流量较大,疏散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

加之商场内的消防通道被堵塞,人员被困的情况进一步加剧。

这一情况暴露出商场在火灾应急响应方面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疏散通道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

2. 灭火工作不力:火灾发生后,商场内的灭火工作并不及时有效。

消防部门在到达现场后,发现商场的灭火器数量不足,无法有效扑灭火势。

同时,商场的消防水源也存在问题,导致灭火工作进一步受阻。

这一情况提醒我们,商场应当加强对灭火器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使用。

四、火灾防控建议1. 加强设备维护:商场管理方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定期更换老化的电线和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

桃浦二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桃浦二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桃浦二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概况桃浦二街火灾事故发生于2022年8月15日晚上8点左右,事发地点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桃浦二街一处居民楼。

据初步调查,火灾起因为一名居民在家中使用明火时不慎引发火灾。

火灾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造成楼房部分倒塌,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和消防部门立即组织力量赶赴事发现场展开救援和灭火工作。

同时,还对事故原因展开了深入调查。

本报告的目的是对桃浦二街火灾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分析,找出事故的具体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以尽可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事故调查分析1.火灾起因根据目击者和事发当晚居民的口述,事故起因主要是由于一名居民在家中使用明火取暖时,不慎引发了火灾。

目前,消防部门已经对现场进行了初步勘查,确认了火灾起因的具体情况。

2.消防设施情况根据现场勘查和居民反映,火灾事故发生的楼房虽然有安装消防设施,但部分设施存在老化和损坏情况,无法正常使用。

另外,部分楼层的消防通道被私人占用,导致消防救援难度增加。

3.居民自救意识许多事故目击者表示,在火灾发生后,部分居民因为恐慌和缺乏自救意识,导致逃生不及时,造成了伤亡情况。

同时,还有居民在火灾发生后没有及时向消防部门报警,延误了救援时机。

4.其他因素事故现场周边的环境情况也对消防救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由于附近道路狭窄,消防车辆无法顺利进入事发地点,延误了救援时间。

三、事故原因分析1.个人因素最初引发火灾的个人因素是使用明火取暖。

虽然目前已经进入夏季,但部分居民仍习惯于使用煤气或煤炉取暖,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设施老化楼房内部分消防设施老化,无法正常使用,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需要对楼房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

3.居民自救意识不足部分居民在火灾发生后缺乏自救意识,没有及时采取逃生措施,延误了救援时机。

4.消防通道被占用部分楼层的消防通道被私人占用,严重影响了消防救援工作的进行。

需要对此进行严肃的处理和管理。

物流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物流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物流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出事地点及时间2022年5月15日,下午3点,某物流仓库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发生火灾事故。

二、事故经过据现场目击者和相关物流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当时仓库内正在进行一批货物的装卸作业,突然仓库东侧货架上的货物起火。

火势迅速蔓延,现场员工急忙报警并进行疏散。

由于当时是下班高峰期,人员较多,导致疏散过程中出现了混乱和踩踏的情况,造成了一些轻微伤。

三、灾害影响仓库总面积为5000平方米,火灾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大量货物被烧毁。

由于仓库紧邻居民区,火势一度对周边居民造成恐慌。

此外,由于火势较大,浓烟向周围扩散,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

四、火灾原因经初步调查,火灾原因为货物存放不当导致的自燃。

据仓库管理人员介绍,当天存放在东侧货架上的货物为一批易燃易爆的化工品,而这些化工品并未按照规定的防火要求进行存放,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五、责任认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物流仓储管理规范,对于易燃易爆货物的存放有严格的规定,而仓库管理方未能切实履行相关安全管理责任,对易燃易爆货物的存放没有进行有效监管和控制,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因此,应当对仓库管理方追究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灾后处理1. 疏散救援:仓库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疏散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2. 灭火扑救:立即调动附近消防队伍前往扑救,最终将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进一步扩散。

3. 环境保护:加强周边环境监测,保护周边居民及环境安全。

4. 恢复重建:对于受损的仓库货物和设施进行清理和修复,确保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七、事故教训1. 安全管理责任:物流仓储企业要加强对货物存放的有效管理和监控,防止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2. 应急预案:企业要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对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3. 防范措施:对于易燃易爆货物的存放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防火安全管理,确保货物存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上海11.15教师公寓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11.15教师公寓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目录一.事故概况 (1)1.事故工程概况 (1)2.项目涉及单位关系与结构图 (1)二.事故调查报告 (2)1.事故模型描述 (2)2.初起火灾发生点的确定 (2)3.起火时间的确定 (4)4.火灾经过的确定及事故再现 (4)三.事故原因分析 (4)1.直接原因 (4)2.间接原因 (5)3.事故性质 (6)四.结论及建议 (7)1.施工总包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并落实 (7)2.监理单位切实落实履行监理职责 (7)3.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职能 (7)4. 高层逃生知识培训,让居民与工作人员了解逃生方法 (8)参考文献 (8)附件 (9)附件1 问询记录 (9)附件2 模拟实验报告 (11)附件3 相关照片 (12)附件4天气情况记录 (13)附件5消防队灭火行动记录 (14)上海11.15教师公寓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概况1.事故工程概况(1)事故项目名称:上海静安区胶州教师公寓(728号)节能墙体保温改造工程(2)项目内容:外立面搭设脚手架、外墙喷涂聚氨酯硬泡体保温材料、更换外窗等(3)大楼概况:大楼于1998年1月建成,公寓高28层,建筑面积17965平方米,其中底层为商场,2-4层为办公,5-28层为住宅,建筑高度85米。

2.项目涉及单位关系与结构图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承接该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子公司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佳艺公司又将工程拆分成建筑保温、窗户改建、脚手架搭建、拆除窗户、外墙整修和门厅粉刷、线管整理等,分包给7家施工单位。

其中上海亮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张利分包外墙保温工程,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分包脚手架搭建工程。

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借用迪姆公司资质承接脚手架搭建工程后,又进行了内部分工,其中支上邦手下郝某负责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的脚手架搭建,同时支上邦与沈建丰又将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三栋大楼脚手架搭建的电焊作业分包给个体人员沈建新。

金山石化火灾事故原因报告

金山石化火灾事故原因报告

金山石化火灾事故原因报告一、事故概述2022年5月10日,上海市金山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石化企业火灾事故。

据初步统计,火灾共造成12人死亡,3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亿元。

事故发生后,上海市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向火灾现场派遣了大量的消防力量,成功控制了火势的扩散,防止了次生灾害的发生。

此次火灾事故给金山区及邻近地区的环境和社会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关切。

二、调查过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上海市相关部门迅速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了国家相关专家参与。

调查组首先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面勘查和采集证据,并对事故发生前后的技术记录和监控视频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

同时,调查组还对事故所涉及的设备、工艺和人员进行了逐一的调查和询问,以便全面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

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分析,调查组认为此次火灾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设备老化事故所涉及的生产设备大多属于老旧设备,经过多年的使用,已经出现了各种损坏和老化。

由于石化生产中涉及到高温、高压等易发生事故的因素,在设备老化的情况下容易出现各种设备故障,从而引发火灾事故。

2. 安全管理不到位调查组发现,金山石化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漏洞。

首先,公司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不够及时、不够细致,导致了设备老化和故障的严重程度。

其次,公司在应急预案、员工培训等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导致了事故发生后的处置不力,加大了事故的后果。

3. 人为操作失误事故调查组还发现,此次火灾事故最终的爆发是由于工人在操作设备时存在多次失误,导致了设备的过热和爆炸。

据事故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当时操作员在操作某个特定设备时,忽视了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了设备异常和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原因分析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此次金山石化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设备老化、安全管理不到位和人为操作失误三方面原因所致。

首先,企业在设备更新和维护方面存在明显的疏忽,导致了设备老化和故障的发生;其次,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较多,导致了事故后的处置不力;最后,事故爆发是由于操作员的多次失误所致。

调查报告模板4篇

调查报告模板4篇

调查报告模板4篇调查报告模板1一、前言上海静安火灾是20xx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火灾事故。

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近期舆论讨论的焦点。

静安火灾已经过去,但是这件事故却没有真正完结,紧接着而来的是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安慰和对人们和政府的警示,责任重于泰山。

调查的目的:将以互联网为主要资源,完成一轮整体的报告,将整个静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给大家,并提出我们小组成员对于这次事故的意见。

调查的意义:锻炼我们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整合资料以及分析资料的能力,体验分工合作带来的好处,并且通过互联网的调查,体会对资料的筛选过程,了解调查的基本事项以及书写调查报告书的格式。

二、火灾原因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营救过程政府:1、下午2时5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2、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钟,有消防车辆出现在火灾现场进行救援。

紧接着救护车赶到,消防车利用水枪救火,并冲入大楼救人。

4、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5、15时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枪开始控制火势6、15时50分三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7、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8、18时30分,火势基本扑灭后,消防人员及时进入火灾现场,逐层收拾残火,仔细搜救各楼层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户搜救;45个消防中队122辆消防车出动,救出100余人。

12.31上海外滩踩踏事故调查报告

12.31上海外滩踩踏事故调查报告

“12·31”外滩陈毅广场拥挤踩踏事件调查报告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上海市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东南角通往黄浦江观景平台的人行通道阶梯处发生拥挤踩踏,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

事件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上海市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抓紧调查事件原因,深刻吸取事件教训,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信息。

市委书记韩正同志、市长杨雄同志对事件调查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彻查原因,严肃问责,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市迅速成立了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任组长,副市长周波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和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纪委、市应急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联合调查组邀请了国家和本市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为事件调查进行分析论证。

联合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开展事件调查工作。

事件发生后,联合调查组迅速组织力量对事件现场进行勘查,先后对受伤人员、值勤民警、市民游客、地铁工作人员等调查走访,了解事件发生经过,并对事件现场有关情况进行核查。

联合调查组还调取查看外滩区域36个监控探头、累计时长约70小时的视频录像,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查阅市级和区级有关部门“三定方案”、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195份,对市级10个部门(单位)和黄浦区政府以及区有关部门领导共51人进行了谈话询问,详细调查相关管理情况。

经调查,联合调查组还原了事件全过程,查明了有关应对情况,分析了事件原因,认定了事件性质,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并就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相关工作提出了整改建议。

一、事件发生地基本情况(一)外滩风景区外滩风景区是黄浦区辖区内的公共区域,东起黄浦江防汛墙、西至中山东一路和中山东二路西侧人行道、南起东门路北侧人行道、北至苏州河南岸,面积3.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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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事故调查报告篇一:上海地铁事故调查报告上海地铁事故调查报告中评社北京10月7日电/9月27日14时37分,上海地铁10号线两列列车在豫园站至老西门站下行区间百米标176处发生追尾事故,295人到医院就诊检查,目前还有70人住院和留院观察,无人员死亡。

据新华社报道,6日,“9.27”事故调查组公布事故调查结果,认定“9.27”事故是一起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行车调度员违规发布电话闭塞命令,接车站值班员违规同意发车站的电话闭塞要求,导致10号线两列车追尾碰撞。

依照有关规定,12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其中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调度长汤志华等给予行政撤职。

调查:违规调度是直接原因经事故调查组查明,在未进行风险识别、未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申通集团维保中心供电公司签发了不停电作业的工作票,并经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同意,9月27日13时58分,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电工在进行地铁10号线新天地车站电缆孔洞封堵作业时,造成供电缺失,导致10号线新天地集中站信号失电,造成中央调度列车自动监控红光带、区间线路区域内车站列车自动监控面板黑屏。

地铁运营由自动系统向人工控制系统转换。

此时,1016号列车在豫园站下行出站后显示无速度码,司机即向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报告,行车调度员命令1016号列车以手动限速(RmF)方式向老西门站运行。

14时,1016号列车在豫园站至老西门站区间遇红灯停车,行车调度员命令停车待命。

14时01分,行车调度员开始进行列车定位。

14时08分,行车调度员未严格执行调度规定,违规发布调度命令。

14时35分,1005号列车从豫园站发车。

14时37分,1005号列车以54公里/小时的速度行进到豫园站至老西门站区间弯道时,发现前方有列车(1016号)停留,随即采取制动措施,但由于惯性仍以35公里/小时的速度与1016号列车发生追尾碰撞。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地铁行车调度员在未准确定位故障区间内全部列车位置的情况下,违规发布电话闭塞命令;接车站值班员在未严格确认区间线路是否空闲的情况下,违规同意发车站的电话闭塞要求,导致地铁10号线1005号列车与1016号列车发生追尾碰撞。

处理:申通集团被经济处罚依照有关规定,12名事故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给予申通集团地铁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运营副调度员施瑾留用察看一年、调离调度工作岗位处分;给予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调度长汤志华、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副经理(主持工作)阔康、申通集团总调度所副主任朱利敏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申通集团运管中心副总经理兼总调度所主任戴祺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地铁运营一公司老西门站值班员贝宇、地铁运营一公司总经理朱效洁、申通集团维保中心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沈建强、申通集团维保中心供电公司总经理王育才行政记过处分。

申通集团副总裁兼运营中心总经理邵伟中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申通集团总裁俞光耀、申通集团董事长应名洪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事故调查组还责成申通集团对此次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其他相关人员,按企业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上海市安全监管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对申通集团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给予经济处罚。

事故调查组认为,申通集团存在执行规章制度不严、应急管理不到位,设备设施维护、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申通集团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人为本,安全至上,优化完善地铁运行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培训,进一步健全特大型城市地铁运营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地铁运营安全。

篇二: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故调查报告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故调查报告07安全班摘要: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驱使一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无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存在,违章指挥,违规施工,甚至相互串通,对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置,造成诸多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20xx年6月27日发生在上海闵行区的13层在建楼房整体倒塌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事故案例。

本文通过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简要分析了事故主题的主要责任,提出了对类似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楼房倒塌事故原因责任认定防范措施一、事故背景1、事故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梅陇镇26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2)总投资:18830万元(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0200平方米)(4)施工许可证号:0501mh0087d01(5)许可日期:20xx年10月10日(6)合同开工日期:20xx年7月28日(7)合同竣工日期:20xx年3月10日(8)建筑类型:高层住宅楼(9)结构类型: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2、建设单位概况:(1)名称: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3)资质有效期:2000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已过期)(4)企业性质:民营企业3、施工单位概况:(1)名称: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2)证照情况: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3)企业性质:民营企业4、监理单位概况:(1)名称: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证照情况: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3)企业性质:民营企业二、事故概况1、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2、事故发生地点: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淀浦河南岸“莲花河畔景苑”小区7号楼3、早晨5点半左右,安徽籍小肖和其他3名门窗安装工人前往7号楼内取门窗安装设备,岂料,有人发现大楼开始向南倾倒,工人们拼命往外逃,不到半分钟,整栋楼倒了下来,由于小肖沿着楼倒塌方向逃走,不幸被压入倒塌的楼下。

4、事故类型:坍塌事故5、事故伤亡情况:1人死亡6、直接经济损失:1900余万元图1事故现场图三、事故原因分析(一)事故直接原因6月20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7号楼房北侧,在短时间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与此同时,紧邻7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导致楼房产生10厘米左右的位移,对phc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产生很大的偏心弯矩,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1、土方堆放不当。

在未对天然地基进行承载力计算的情况下,建设单位随意指定将开挖土方短时间内集中堆放于7号楼北侧。

为方便土方回填,节约运输成本,建设单位原法人代表张志琴只是土方承包人张耀雄将土方盲目堆放在7号楼北侧,并远远超过相关安全规定。

2、开挖基坑违反相关规定。

土方开挖单位,在未经监理方同意、未进行有效监测,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也没有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挖基坑。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xx)中2.0.1规定:土石方工程施工应具有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承担,而这里的土方开挖工程却分包给了索途清运公司这个并不具备土方施工资质的企业;2.0.2条中规定:土石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施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xx]87号)中规定,第三条、第八条规定,基坑开挖超过3米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包含计算书、施工方法等内容,最终有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总监签字后生效。

而这里,不但没有专项施工方案,而且施工时未得到监理同意而擅自施工。

3、监理不到位。

监理方对建设方、施工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进行有效处置,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在总监理工程师乔磊向建设单位报告后,建设单位坚持违规堆土,但乔磊并未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3.2.2条款中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而总监乔磊却未能审查出承包商众欣建设公司项目经理人属于挂靠的情况,同时没有对土方开挖承包商索清清运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

4、管理不到位。

建设单位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法指定施工单位,压缩施工工期;总包单位未予以及时制止。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而梅都房产开发公司却强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压缩工期,这也导致了违规堆土,促进了施工的发生。

5、安全措施不到位。

施工方对基坑开挖及土方处置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6、围护桩施工不规范。

施工方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施工,施工速度快于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7、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不足。

承包单位应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比如培训紧急避险常识等,倘若此次事故中因逃离方向不正确而被砸死的小肖曾介绍过类似的教育培训、甚至应急演练,这场伤亡事故有可能将会避免。

8、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不力。

建设单位梅都房产开发公司的企业资质有效期:2000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而在20xx年10月却获得了此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可见相关部分对房产开发企业的审查监督失职。

建设及安全监督部分没有很好地履行巡查制度,为能及时发现此次的较长时间大量堆土的情况。

(三)事故性质:经以上事故原因分析可知,此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初步认定根据以上事故原因分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负有以下责任:(一)对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对事故发生应负有主要责任;土方开挖单位索途清运公司,对事故发生应负有直接责任;基坑围护及桩基工程施工单位胜腾基础公司,对事故发生应负有一定责任;监理单位光启监理公司,对事故发生应负有重要责任;工程监测单位协力勘察公司对事故发生应负有一定责任。

(二)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梅都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琴、众欣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耀杰、项目负责人秦永林、工程安全负责人夏建刚、二标段项目经理陆卫英、工程总监乔磊、负责土方开挖的张耀雄等7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应负有直接责任。

光启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泉、索途清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福等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相关责任。

闵行区及梅陇镇政府主管部门人员应负有领导责任。

五、防范措施及建议(一)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称职的“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到人,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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