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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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事故调查报告
篇一:上海地铁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地铁事故调查报告
中评社北京10月7日电/9月27日14时37分,上海地铁10号线两列列车在豫园站至老西门站下行区间百米标176处发生追尾事故,295人到医院就诊检查,目前还有70人住院和留院观察,无人员死亡。
据新华社报道,6日,“9.27”事故调查组公布事故调查结果,认定“9.27”事故是一起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行车调度员违规发布电话闭塞命令,接车站值班员违规同意发车站的电话闭塞要求,导致10号线两列车追尾碰撞。依照有关规定,12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其中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调度长汤志华等给予行政撤职。
调查:违规调度是直接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查明,在未进行风险识别、未采取有针对
性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申通集团维保中心供电公司签发了不停电作业的工作票,并经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同意,9月27日13时58分,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电工在进行地铁10号线新天地车站电缆孔洞封堵作业时,造成供电缺失,导致10号线新天地集中站信号失电,造成中央调度列车自动监控红光带、区间线路区域内车站列车自动监控面板黑屏。地铁运营由自动系统向人工控制系统转换。
此时,1016号列车在豫园站下行出站后显示无速度码,司机即向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报告,行车调度员命令1016号列车以手动限速(RmF)方式向老西门站运行。14时,1016号列车在豫园站至老西门站区间遇红灯停车,行车调度员命令停车待命。14时01分,行车调度员开始进行列车定位。14时08分,行车调度员未严格执行调度规定,违规发布调度命令。
14时35分,1005号列车从豫园站发车。14时37分,1005号列车以54公里/小时的速度行进到豫园站至老西门站区间弯道时,发现前方有列车(1016号)停留,随即采取制动措施,但由于惯性仍以35公里/小时的速度与1016号列车发生追尾碰撞。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地铁行车调度员在未准确定位故障区间内全部列车位置的情况下,违规发布电话闭塞命令;接车站值班员在未严格确认区间线路是否
空闲的情况下,违规同意发车站的电话闭塞要求,导致地铁10号线1005号列车与1016号列车发生追尾碰撞。
处理:申通集团被经济处罚
依照有关规定,12名事故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给予申通集团地铁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运营副调度员施瑾留用察看一年、调离调度工作岗位处分;给予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调度长汤志华、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副经理(主持工作)阔康、申通集团总调度所副主任朱利敏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申通集团运管中心副总经理兼总调度所主任戴祺行政记大
过处分;给予地铁运营一公司老西门站值班员贝宇、地铁运营一公司总经理朱效洁、申通集团维保中心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沈建强、申通集团维保中心供电公司总经理王育才行政记过处分。申通集团副总裁兼运营中心总经理邵伟中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申通集
团总裁俞光耀、申通集团董事长应名洪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事故调查组还责成申通集团对此次事故中负有责任的
其他相关人员,按企业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上海市安全监管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对申通集团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给予经济处罚。
事故调查组认为,申通集团存在执行规章制度不严、应
急管理不到位,设备设施维护、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申通集团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人为本,安全至上,优化完善地铁运行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培训,进一步健全特大型城市地铁运营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地铁运营安全。
篇二: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故调查报告
07安全班
摘要: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驱使一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无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存在,违章指挥,违规施工,甚至相互串通,对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置,造成诸多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20xx年6月27日发生在上海闵行区的13层在建楼房整体倒塌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事故案例。本文通过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简要分析了事故主题的主要责任,提出了对类似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楼房倒塌事故原因责任认定防范措施
一、事故背景
1、事故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陇镇26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
(2)总投资:18830万元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0200平方米)
(4)施工许可证号:0501mh0087d01
(5)许可日期:20xx年10月10日
(6)合同开工日期:20xx年7月28日
(7)合同竣工日期:20xx年3月10日
(8)建筑类型:高层住宅楼
(9)结构类型: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2、建设单位概况:
(1)名称: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
(3)资质有效期:2000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已过期)
(4)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3、施工单位概况:
(1)名称: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
(2)证照情况: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4、监理单位概况:
(1)名称: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证照情况: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二、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
2、事故发生地点: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淀浦河南岸“莲花河畔景苑”小区7号楼
3、早晨5点半左右,安徽籍小肖和其他3名门窗安装工人前往7号楼内取门窗安装设备,岂料,有人发现大楼开始向南倾倒,工人们拼命往外逃,不到半分钟,整栋楼倒了下来,由于小肖沿着楼倒塌方向逃走,不幸被压入倒塌的楼下。
4、事故类型:坍塌事故
5、事故伤亡情况:1人死亡
6
、直接经济损失:1900余万元
图1事故现场图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直接原因
6月20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7号楼房北侧,在短时间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与此同时,紧邻7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导致楼房产生10厘米左右的位移,对phc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产生很大的偏心弯矩,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