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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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
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2.08.24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8.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旅游其他规定
正文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
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依据水利部《关于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水利风景区工作实际,我厅对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分解,形成如下指导意见。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水利厅
2022年8月24日河北省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水利设施功能、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动新阶段河北省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及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主线,坚守安全底线,科学保护和综合利用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传承弘扬水文化,服务幸福河湖和美丽河北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合理利用。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资源环境为刚性约束,科学合理保护与利用水利风景资源,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守牢安全底线。
目标导向、服务民生。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文化、休闲、游憩空间,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依规、有序发展。
强化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利用水利设施和水域岸线,加强水利风景区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协调发展、有序发展,着力提高水利风景区发展质量。
水利特色、彰显文化。
立足流域系统性,依托水利设施,突出水利特色,提升文化内涵,打造高质量水利风景区品牌,助力水利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完善水利风景区总体布局,建立健全水利风景区管理制度体系,监管能力明显提升;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新建3家以上国家水利风景区,12家以上省级水利风景区,使水利风景区成为幸福河湖的突出亮点。
到2035年,全省水利风景区总体布局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综合效益明显增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地得到满足,水利风景区成为幸福河湖
的重要标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利名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动水利风景区风光带
按照水利部规划编制标准,结合水利发展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和相关水利专业专项规划,编制省级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
制定《河北省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以河流水系为轴线,水利工程、湖泊为载体,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水利风景区资源,串联河流水系沿线不同特色景区,形成水利风景区风光带。
结合区域发展战略,构建全省水利风景区发展基础框架,在大运河沿线、永定河沿线、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打造一批水利风景区。
结合区域水网规划建设,串联域内河、湖、库、渠、塘等水利风景资源,构建生态系统完整、区域空间网络联通的水利风景区集群。
(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水利风景区
依托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供水、灌溉等工程,统筹水利风景资源,提升发展效能,持续推动建设一批高质量水利风景区,不断凸显水利风景区的特色和内涵。
在风景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的大中型水库重点打造一批水库型水利风景区;在冀东、冀中南河湖资源丰富、河网密集区域重点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型水利风景区;在山前平原带大中型灌区分布密集地区重点打造具有田园风光、乡村特色的灌区型水利风景区;沿太行山、燕山山脉重点打造自然景观特色鲜明、文化科普内涵丰富的水土保持型水利风景区。
(三)提升水利风景区文化内涵
深入挖掘水利工程文化内涵,加强水利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突出其文化功能和时代价值。
结合河北省水文化和人文元素特点,将红色资源、廉洁文化融入水利工程规划、建设、设计中,创建具有红色基因的水利风景区。
充分利用水利风景区现有建筑、场所和设施,组织开展爱国教育、水情教育、水利科普、法制宣传、节水教育等系列活动,发挥水利风景区丰富的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功能,彰显景区新时期水
利文化价值。
(四)完善水利风景区绿色安全服务设施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水利风景区水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河湖生态风貌和自然风光,在水利风景区内推广使用先进节水技术、节水设施和绿色低碳交通工具,鼓励建设污水收集、净化和利用设施。
严格执行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河湖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健身步道、休闲绿道、亲水平台等设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的休闲游憩空间。
(五)推进水利风景区智慧服务建设
依托国家水利风景区动态监管平台,加强对河湖水质、生态流量、水生态环境监测,完善数据共享机制,配合做好部、省、市、县、景区数据汇聚和一体化管理。
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景区服务中的应用,推动景区服务线上线下融合。
鼓励高质量水利风景区率先推行智慧管理。
搭建水利风景区省级监管平台。
(六)落实水利风景区管理责任
督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进一步核实景区范围,完成水利风景区涉及的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划界与公告。
指导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景区管理和运营主体责任边界,建立责任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责任。
(七)强化水利风景区监督管理
制定出台《河北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建立水利风景区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严把入口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水利部加强国家水利风景区监督指导,组织对省级水利风景区开展复核、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
对因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功能调整,不符合原认定条件的,或者存在影响行
洪安全、侵占水库库容及河湖岸线、发生侵害河湖健康生命行为的水利风景区,依法依规予以摘牌并通报。
(八)强化水利风景区品牌效应
开展高质量水利风景区遴选,开展“秀美河湖”评选活动,打造品牌效应。
鼓励各地利用自身优势资源,结合和世界水日、旅游日、旅发大会等重大活动节点,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同时,通过直播、云旅游等形式,促进水商融合,推介水利风景区及其冠名名优特产,打造河北省水利风景地理标志,提高水利风景区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九)推动水利风景区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充分挖掘和利用景区周边的环境资源,探索“水利+”多业态发展,借助河北省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水利风景区主动融入周边景区大旅游环境,结合生态农业开发精品旅游线路,促进水利风景区优质资源和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助力乡村振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水利风景区工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风景区工作的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考核管理负总责,成立(调整)专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多部门融合发展机制,将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纳入幸福河湖建设体系,推进水利风景区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注重人才培育。
做好水利风景区人才队伍发展规划,鼓励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吸收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经营等方面专业人才,组建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专家库。
加大对管理团队和从业人员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水环境保护、安全卫生、水文化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力度,培育水利风景区建设与发展研究团队。
(三)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景区管理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安全、文化、服务等设施,建设水利知识普及和教育设施、水文化展示场所。
落实工作经费,确保规划编制、景区设立、监督检查、宣传培训、景区复核等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
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率,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良好社会氛围,营造良好的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