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具、吊索报废标准与管理规范

吊具、吊索报废标准与管理规范
吊具、吊索报废标准与管理规范

吊具、吊索报废标准与管理规范

1、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1.1、如果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则钢丝绳应报废。

1.2、如果出现整根绳股的断裂,则钢丝绳应报废。

1.3、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或多层结构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显著减小时,钢丝绳应报废。

1.4、有任何内部细微损坏的迹象,引起钢丝绳的强度大大降低时,一经证实损坏,则该钢丝绳就应报废。

1.5、弹性减小,虽未发现断丝,但钢丝绳明显的不易弯曲和直径减小会导致在动载作用下突然断裂,应立即报废。

1.6、当外层钢丝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时,磨损使钢丝绳的断面积减小因而强度降低,钢丝绳应报废。

1.7、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

1.8、外部钢丝的腐蚀可用肉眼观察。当表面出现深坑,钢丝相当松弛时应报废。

1.9、如果有任何内部腐蚀的迹象,A、钢丝绳直径的变化,钢丝绳在绕过滑轮的弯曲部位直径通常变小。B、钢线绳外层绳股间的空隙减小,还经常伴随出现外层绳股之间断丝。则应由主管人员对钢丝绳进行内部检验。若确认有严重的内部腐蚀,则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1.10、出现波浪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若d1

≥4d/3,则钢丝绳应报废。(式中d为钢丝绳的公称直径;d1是钢丝绳变形后包络的直径。)

1.11、笼状畸变出现在具有钢芯的钢丝绳上,应立即报废。

1.12、绳股挤出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1.13、钢丝挤出变形严重时,则钢丝绳应报废。

1.14、绳径局部增大的钢丝绳应报废。

1.15、严重扭结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1.16、绳径局部严重减小的钢丝绳应报废。

1.17、钢丝绳部分被压扁是由于机械事故造成的。严重时,则钢丝绳应报废。

1.18、弯折变形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1.19由于热或电弧的作用而引起的损坏,钢丝绳径受了特殊热力的作用,其外表出现可识别的颜色时,该钢丝绳应予报废。

2、吊具中销轴与轴套的报废标准:

2.1、塑性变形;

2.2、裂纹;

2.3、销轴与轴套配合间隙增大,不能满足构件相对运动需要;

2.4、销轴断面磨损达原尺寸5%,应报废销轴。

3、吊具中主要受力构件的报废标准:

3.1、主要受力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

3.2、主要受力构件断面腐蚀、磨损达原厚度的10%,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3.3、当主要受力构件产生裂纹时,在不改变构件原设计性能的情况下,可根据受力和裂纹状况,采取加强或改变应力分布措施阻力裂纹扩展;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3.4、当主要受力构件产生永久变形超过原状态10%或使吊具不能正常安全作业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4、吊具中螺纹连接紧固件的报废标准:

4.1、塑性变形;

4.2、裂纹;

4.3、螺纹倒牙、脱扣。当出现裂纹或部分螺纹损坏,达不到规定连接强度时应报废。

5、吊具中滑轮和卷筒的报废标准:

5.1、滑轮槽与卷筒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5.2、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5.2.1、裂纹;

5.2.2、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

5.2.3、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5.2.4、滑轮槽底磨损,铸造滑轮达钢丝绳原直径的30%;焊接滑轮达钢丝绳原直径15%;

5.2.5、滑轮轴磨损量达原直径的3%。

5.3、卷筒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5.3.1、裂纹;

5.3.2、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

5.3.3、绳槽磨损量大于钢丝绳直径1/4,不能修复时。

6、吊具中铸件的报废标准

6.1、塑性变形;

6.2、危险断面磨损减少原尺寸的5%;

6.3、沟槽磨损超出允许磨损范围不能修复时;

6.4、冶金加料起重机的挑杆、夹钳臂横向裂纹;

6.5、其它影响安全使用的内部开裂与表面裂纹;

7、吊具中钩取装置的报废标准

7.1、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7.1.1、裂纹;

注:焊接的C形吊钩焊缝裂纹修复后达原性能要求的除外。

7.1.2、危险断面磨损或腐蚀,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含进口吊钩)达原尺寸的5%;其它吊钩达原尺寸的10%;

7.1.3、钩柄产生塑性变形;

7.1.4、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其它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7.1.5、钩身的扭转角超过10?;

7.2、板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7.2.1、当板钩产生吊挂盛钢桶不灵活的侧向变形时,应进行检修;当钩片侧向弯曲变形半径小于板厚10倍,应报废钩片;

7.2.2、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7.2.3、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7.2.4、板钩铆钉松弛或损坏,使板间间隙明显增大,应更换铆钉;

7.2.5、板钩防磨板磨损达原厚度的50%时,应报废防磨板。

吊具应按要求装设安全防护装置并须在使用中及时检查、维护,使其保持正常工作性能。如发现性能异常,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

8、吊索的报废标准

8.1、吊索(链)端部配件和短环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或报废;

8.1.1、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

8.1.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

8.1.3、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

8.1.4、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大于原公称直径的10%;

8.1.5、扭曲、严重锈蚀以及积垢不能加以排除;

8.1.6、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达原尺寸10%;

8.1.7、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

8.1.8、卸扣不能闭锁。

8.2、钢丝绳吊索,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维修、更换或报废;

8.2.1、无规律分布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中钢丝总数的5%;

8.2.2、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在一起;

8.2.3、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8.2.4、钢丝绳严重磨损: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

8.2.5、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

8.2.6、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8.2.7、钢丝绳热损坏:由于带电燃弧引起的钢丝绳烧熔、熔融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8.2.8、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8.2.9、绳端固定连接的金属套管或插接连接部分滑出。

9、吊耳与耳轴报废标准

9.1、裂纹或根部焊口开焊;

9.2、塑性变形;

9.3、吊耳与耳轴的安全系数小于4;

9.4、盛液态金属铁罐耳轴及焊缝,经超声波探伤检查出现裂纹时;

9.5、吊耳、耳轴或耳轴套,磨损减少原尺寸10%。

产品报废处理流程

产品报废处理流程 一、目的:为有效的利用仓库空间。降低仓储成本、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及时对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规范、合理、快捷,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凡本公司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客供品、包装物料)均按此规定作业。 三、定义:不良品与报废品区别 不良品:产品出现不合格时,可进行返修或可降级使用并出货的产品。 报废品:产品出现不合格时,无法进行返修或返修后无法达到品质要求或无法降级使用的产品。 四、作业内容: 1.报废品处理标准 各相关部门将不合格品标识后送至不合格品区,由品保部门判断是否要返工处理。 由制造部门返工后交质量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返工后所剩余的无用品列为报废处理。 报废品处理标准也可以参考内部文件QP20 《不合格品管制程序》,《产品报废申请单》也见此文件。 2 报废品类型 不良品库形成的各类型需报废产品;(超出三个月客户返回产品)由仓库部、质保部协助负责组织实施。 客退品:品质部在接到客户退回的不良品时,由品质工程师进行判定,能修复且客户又要求补回的,则修复后直接开单检验并入库,对不能修复客退品应分类清理做报废处理。 包装物料;因市场原因需更换内容、外形、颜色等原因形成的报废;由销售部为主和仓库部协助负责组织实施 因存仓时间太久或因颜色不配套等原因而导致的产品物料报废,货仓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由生产部门为仓库部、质保部门协助负责组织实施。 3.报废处理流程 申请报废的部门:负责组织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鉴定、填写《产品报废申请单》并跟踪领导审批签字、形成有效单据后转到仓储部门。仓库根据有效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内容,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执行处理,并录入报废内容后将有效《产品报废申请单》原件转交给财务部相关岗位审核单据; 质保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 责任部主管接到通知后需在48小时内对不良产品进行确认。 4.报废品控制 仓储部接获有效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产品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产品物料与《产品报废申请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单位,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申请报废的部门依有效《产品报废申请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处理。

起重吊索具管理制度

. 起重设备吊索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厂区起重吊具工具的科学管理,做到使用有序管理、过程有效点验,报废有序审批,达到起重设备吊具工具安全使用的目的。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吊索工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以及报废处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概念 本制度规定的吊索工具是指在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起重物的固定和 提升系统(目前公司有钢丝绳、吊钩、吊链、吊钳、吊带等)。 第四条采购、领取与使用中的存放管理 1、采购:由需求分厂填写吊索具申请单向公司提出申请,采购部严 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2、钢丝绳和吊带等由仓库统一管理存放。吊索具发放前,必须建立 吊索具档案,由采购部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分厂车间需要时填写材料申领单,到仓库领取。 3、各分厂车间根据厂区跨度,放置吊索具的专用放置架,编写各种 吊索具的编号(见附表1)、辨识颜色(附表2)附在放置架上。

4、各分厂车间、部门对起重吊索具要按照新旧分开、种类分开、质量分开等进行分类管理使用。 5、使用吊索具时要根据所吊物品的质量、物理形状、化学成份、温度高低、产品要求等选择合适的吊具,冷轧厂在吊成品钢管时原则上使用吊带。 6、建立起重吊索具管理台帐(见附表3),定期对起重吊索具进行点检,每月一次(见附表4)。 7、起重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时要填写《起重吊索具报废通知单》(见附表5),报废后的吊索具一律由采购物资供应部回收集中处理,杜绝报废后的吊索具再生使用。 第五条吊带的安全管理使用 1、使用吊带前,必须进行点检,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正确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2、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吊装时,将吊装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 . 4、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必须加护套、护角等来保护吊带,以免割伤吊带。

吊具使用报废标准[详]

吊带报废标准 (柔性吊带和扁平吊带) 1、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检查掌握吊带的全面磨损、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标准规定的,必须报废。 2、吊带的表面层多处局部严重磨损、断股,则应报废。 3、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时,必须报废。 4、吊扣的磨损部位,破损、断股达其截面积的5%时,则应报废。 5、在使用中,若吊带被快口利器割断,达其截面积5%时,则应报废。 6、吊带截面积磨损折减率(%)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吊带使用标准 1、使用吊带前,请注意吊带上的标识——额定载荷,参照该规格产 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的容和使用说明。 2、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确定吊运重量、单根或两根使用形式,选配相应额定载荷吨位的 吊带进行使用,吊装方式可参照我厂提供的说明书。 4、严禁超负荷使用。 5、吊装时不要扭、绞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以防影响拉力,损伤 吊带。 6、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吊带上应加护套,以免割伤吊 带。 7、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发现缝合线磨断、断 股,严禁使用。 8、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防止磨伤吊带。 9、吊带使用温度围:-40℃—100℃,切勿高温使用。 10、吊带不宜吊运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1、使用时,避免强夺或震荡负载。 12、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13、吊带经使用,参照报废标准中第六条,降低负荷使用。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钢丝绳使用报废标准 根据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及GB/T20118-2006标准,钢丝绳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报废: 1、环眼连接部位断丝为总丝数的5%; 2、在一个捻距断丝数为总丝数的13%; 3、绳股断裂; 4、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少10%以上; 5、出现波浪变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围,d1≥4d/3; 式中:d——钢丝绳公称直径;d1——钢丝绳变形后包络面的直径; 6、钢丝绳被压扁; 7、扭结、弯折; 8、钢丝绳严重锈蚀; 9、环眼连接部位,钢丝绳松脱或错动; 10、套管损伤、变形、裂纹和严重腐蚀; 11、套管直径缩小到GB6946中表A1所列直径的95%; 12、钢丝绳吊索的金属附件报废标准,按其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 定执行。

吊索具管理制度

吊索具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各部门对吊索具的管理,使所有吊索具达到有效控制状态,保证各部门在使用吊索具过程中不发生伤害事故以及不造成其他伤害,特制定本办法标准。 本制度适用公司吊索具的采购及使用部门。 2 编制依据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5972-2009《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08等规范标准要求 3 职责与权限 .采购负责监督吊索具的采购,是否在公司确认的合格供应商所提供; 生产保障负责各部门对吊索具的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吊索具使用、保管、标识(编号与吨位)的日常检查和补充及报废工作; 使用部门负责吊索具的台账管理工作; 安全环保办公室监督各部门对吊索具使用的安全检查情况。 4 工作程序 吊索具的需求,使用部门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采购按要求进行采购; 吊索具的采购必须在公司确认的合格供应商中进行; 已报废的吊索具,必须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使用上的混乱;

钢丝绳使用要求 使用前操作者应检查钢丝绳的质量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钢丝绳在使用中,应在安全载荷以内,严禁超载,对于多肢的钢丝绳空间的肢间夹角应保持在60度以内; 在吊运过程中,应避免碰撞; 钢丝绳应避开被吊物的棱角,防止折断或成死弯; 合成纤维吊装绳的使用 任何一套吊装绳在使用前操作者必须先试吊再起吊,选择吊点应与吊重物重心在同一条垂线上; 吊装绳及吊装绳两端环套及金属配件必须有足够的曲率半径; 使用过程中,禁止吊装绳打结或用打结的方法来连接,应采用专用连接件连接吊装绳; 吊装绳的使用范围以吊装带上的标示为依据,严禁超载使用; 不允许交叉或扭转使用吊装绳,使用过程中,不允许打结、打拧; 吊装绳看出已损坏时不允许使用,在移动吊装带和货物时不允许拖拽; 当物品有尖角、棱边时必须有保护措施,推荐采用保护套或护角来保护吊装绳; 当物品吊装时,不允许吊装绳悬挂货物时间过长,起吊过程中,严禁吊运的物品受到碰撞和冲击; 起吊前检查吊绳带的各连接件是否连接正确,吊运过程应尽量保持平稳,被吊物品下面严禁站人或在其他物品上通过;

吊索具使用及报废标准

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吊索具使用及报废标准 一、吊带安全使用 1. 吊带分为扁平吊带和圆形吊带。 2. 使用吊带前,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系数正确选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3. 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4. 吊装时,将吊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5. 吊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避免吊装过程中环眼开裂。 6. 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7. 不要使用已损坏的吊带。 8. 当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吊带。 9. 绦纶有耐无机酸的机能,但易受有机酸的伤害。 10. 纤纶适用于能抗化学物品的场所。 11. 锦纶有耐烈机酸的能力,易受有面酸的伤害,在受潮时,强力损失可达15%。 12. 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不宜吊装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3. 不应将任何可能对它形成损伤的安装衔接起来。 14. 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确保吊带挂在双钩对中心位置,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时,严禁使用。 15. 扁平吊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受到吊钩内径影响,致使吊钩与织带环眼结合的不充分,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连接。 16. 不应用没有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 17. 多条吊带同时使用时,应使载荷平均散布。 18. 不应将重物压在吊带上,不应试图将吊带从重物下面抽出来,应用可靠物体

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带能顺利拿出。 19. 吊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寄存。防止把吊带寄存在明火旁或其他热源附近。不用时,应将吊带放置在专用的架子上或吊具柜内。 二、吊带报废标准 1.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已裸露。 2. 吊带本体被切割,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 3. 表面严重磨损,吊带异常变形起毛,磨损达到原吊带宽度 的十分之一。 4.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5.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变黄),表面粗糙易于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6. 吊带出现死结。 7. 吊带发霉变质,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三、钢丝绳的安全使用 (一)使用前检查内容 钢丝绳的磨损、锈蚀、拉伸、弯曲、变形、疲劳、断丝、钢丝绳编制接头是否松动,钢丝绳绳芯露出的程度。 (二)保养注意事项 1. 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与使用方法有很大关系,因此应做到按规定使用,禁止拖拉、抛掷,使用中不准超负荷,不准使钢丝绳发生锐角折曲,不准急剧改变升降速度,避免冲击载荷。 2. 钢丝绳有铁锈和灰垢时,用钢丝刷刷去并涂油。 3. 钢丝绳盘好后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定点地方,不得重叠堆置,防止扭伤。 4.钢丝绳端部用钢丝扎紧或用熔点低的合金焊牢,也可用铁箍箍紧,以免绳头松散。 5. 使用中,钢丝绳表面如有油滴挤出,表示钢丝绳已承受相当大的力量,这时应停止增加负荷,并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新钢丝绳。 6.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以下情况出现:

产品报废处理流程

产品(物料)报废管理办法 一、报废品的定位 1.0 报废品:产品出现不合格,无法修复或修复后无法达到品质要求或不能继续使用投入生产的物品。 1.1 经销售、品管改版定性为不在投入生产的物品。 1.2 长期库存、锈蚀、磕伤且无法修复的物品。 1.3 因车间、库存其他原因造成的物品。 二、目的 为降低仓储成本、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保证报废物料程序畅通、控制产品不良、加强车间对不良产品的认识、杜绝批量质量事故的发生、及时对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规范、合理、快捷,特制定本办法。 三、适用范围 凡本车间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包装物料)均按此办法作业。(适应车间小型易耗品的报废处理) 3.0 实施细则 3.1 申请报废的部门:车间各小班组负责组织对本部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负责报废品的原因分析、填写《产品报废申请单》,并将《产品报废申请单》原件转交相关岗位审核单据;如报废物料是组件,则由车间将可用配件拆解后,方可报废。可用件退还仓库,作为采购物料冲销物料成本。 3.2 质检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如产品物料与《产品报废申请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部门,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3.3 实施部门:实施部门依据有效《产品报废申请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处理。

3.4财务部门、行政部门接获有效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产品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共同实施并在单据上签字。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由签单,单位共同协助完成报废产品的报废处理。 附一:1、不良的外购产品、物料放于指定区域,由仓库统计数据后,报采购部门,再有采购部门通过供应商联络办理退化。(如有相关指令报废的则即时处理)。 2、由客户退回的产品由售后出具申请单,走报废流程。 附二:报废审批表1

吊索具管理制度

吊索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起重机械配套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加强起重设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使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吊装所使用的吊钩、吊环、吊索、吊带等器具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设备管理部负责吊具的管理 相关责任人:采购部负责吊装器具的采购,安全专员负责吊具管理和使用的安全监督。 4、内容与要求 4.1吊索具的范围 吊索具:吊机或吊物主体与被吊物体之间的连接件也是涵盖吊索和吊具的统称。 吊索:吊索主要有金属吊索和合成纤维吊索两大类。 金属吊索主要有:钢丝绳吊索类、链条吊索类等。 合成纤维吊索主要有:以锦纶、丙纶、涤纶、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为材料生产的绳类和带 类吊索。 吊具:是为通过机构闭合、机构连接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吊取成件物品最常用的吊具是吊钩,其他还有吊环、抓斗、夹钳和吊罐等。 4.2 购置和验收 4.2.1起重机械吊索具购置,由采购部应索取附有安全技术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起重机械吊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书》 4.2.2仓库验收时必须认真核对合格证明 4.2.3经检验合格的吊索具,应有不易磨损的标记和合格证。标记内容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并附有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4.2.3起重的钢丝绳、吊带、吊钩、压钩、吊环、卡环等工具,仓库在发放前必须认真核对制造厂的合格证明,有合格证明的方准发放投入使用。 4.2.4无合格证明或自制的起吊工具,必须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材质检查和负荷试验,检查和

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4.3 使用 4.3.1吊索具及其与起重机械的连接方法应安全可靠;必要时,应有保证吊具安全作业的保护装置或措施。 4.3.2设备管理部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3.3起重机械吊索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时,使用单位应及时申请报废。 4.3.4严格遵守《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起吊工具。使用的起吊工具,严禁起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超负荷起吊,载人起吊等违章作业。 4.4更换 4.4.1使用中的起吊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更换或报废。 4.4.2钢丝绳: a.钢丝绳断了一股。 b.磨损达到钢绳直径的30%以上。 c.受物体尖棱角重压打扭,局部严重变形损坏。 d.钢丝绳断裂后,不允许再接起来使用 e.钢丝绳在无腐蚀磨损情况下,每一捻距离内断丝超过下表规定值时 4.4.3链条索具: a.吊链允许的磨损值不得超过圆环链棒料直径或辅具厚度的10% ; b.从主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主环扭曲超过10度; c.吊链的任何部位出现裂纹,弯曲或扭曲现象,和环铰间有卡死或僵涩滞阻等现象且不能排除时; d.链条和单环的永久性伸长均不得超过原长的5% 4.4.4吊具: e.吊钩、吊环、卡环出现裂纹、裂条。 f.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仓库报损报废流程

报损报废流程 一:目的 规范商品日常管理,登记并销毁无法销售和无法退货的破损商品,加快对问题商品的处理速度,有效控制商品库存和毛利。 二:定义 在销售过程中,因出现品质问题,影响正常销售必须折价或废弃的商品。 三:报损报废范围: 1.该商品确定为无法销售的单品 2.商品已损坏 3.包装破损且无法重新包装的 4.空包装 5.被盗 四:报损报废的职责 仓库:负责库存产品的报损及报废盘点及申请。 五:工作流程 5.1报废作业流程图(见附件一) 5.2仓管应准时上报一个月未动库存,营运经理依仓管上报的数据及时反馈给公司的销售部门,采购部及市场部,由市场部进行资源整合。 5.2每月盘点后,对于须报废之产品,由仓管及时提报《报废申请单》,说明报废原因及数量,交营业部经理审核,品保部、财会部会签,最后依有关财务核决权限规定(损失之认列类)进行核准。

5.3报损报废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填单部门,第二联交品保部,第三联交财务部记账。 5.4《报废申请单》核准后,交仓管将商品运至销毁点进行彻底销毁。 5.5销毁前应由仓管对销毁商品进行盘点记录,同时,仓管员应对报废品及时进行处理,报废时必须拍照,相关人员共同监毁。 5.6商品处理完后,由仓管部将照片连通报废申请单订在一起,并做好登记,编号,然后存档备查。单据存档时间:2年。 5.7仓管应与当日将报损报废商品的清单交帐务员及时进行系统帐务处理,并同财务部共同销账,以确保双方库存数量一致性。 5.8商品因破损而要变价销售,应由行政主管,仓库主管,营运经理,总经理共同核价才可以折价销售,绝对不允许未经授权私自折价或者折价而未作记录。 5.9报损品如能销售,销售款由仓管填写《缴款单》,交出纳签收,作相应会计处理,同时《缴款单》及时寄回财会部,款项由出纳及 时划回公司财会部。 5.10每周仓库记账员要统计报损报废商品总数量,总金额,报仓库主管汇总并分析损耗原因并协同相关部门作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以便控制损耗。 六:注意事项 1.所有的报损商品都必须统一存放在固定区域内 2.所有的报损都必须有防损人员,收货组人员及其他营业部人员共同执行

吊索具管理制度

吊索具管理制度 目的:加大起重吊具的安全治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适用范畴:部内起重吊具(钢丝绳、吊带、吊索)的安全使用和检查。 1、部内使用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班组领取 3、生产线设置专门吊具存放点,存放点有选用规格和对应载荷的标签及使用范讲明,要紧使用人员能熟悉并正确选用,不合格的吊索具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职员在操作时选用非本工序使用的吊具,一经查实给予5 0 元罚款。 4、职员在使用吊具前应检查,发觉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赶忙停止使用,并通知事业部安全治理员办理有关报废手续。 5、办公室每周一、三、五,对现场使用的吊具使用情形进行检查,发觉吊索、吊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赶忙停止使用,并通知事业部安全治理员办理有关报废手续。 6、事业部有专人治理和修理保养吊索具,在发觉吊索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赶忙停止使用。 7、事业安全治理员负责吊具的报废,报废标准参照《吊具报废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复用。 8、行车吊钩每季度探伤一次,并将探伤报告由安全治理员归档储存,其余如吊环、“ T”字钩、等专用吊具每半年探伤一次,探伤报告由安全治理员归档储存,探伤中发觉缺陷者一律报废。 9、尼龙吊具等软吊具只能吊装光轴,严禁吊装带有锐边的工件,一经发觉罚款20 元。 钢丝绳报废标准 2.5.1断丝的性质和数量 起重机械的总体设计不承诺钢丝绳具有无限长的寿命。

关于6股和8股的钢丝绳,断丝要紧发生在外表。而关于多层绳股的钢丝绳(典型的多股结构)就不同,这种钢丝绳断丝大多数发生在内部,因而是“不可见的”断裂。 下表考虑了这些因素,它适用于各种结构的钢丝绳。 2.5.2绳端断丝当绳端或其邻近显现断丝时,即使数量专门少也表明该部位应力专门高,可能是由于绳端安装不正确造成的,应查明损坏缘故。如果绳长承诺,应将断丝的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装。 2.5.3断丝的局部集合如果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集合,则钢丝绳应报废。如这种断丝集合在小于6d 的绳长范畴内,或者集中在任一支绳股里,那么,即使断丝数比表列的数值少,钢丝绳也应予报废。 2.5.4断丝的增加率在某些使用场合,疲劳是引起钢丝绳损坏的要紧缘故,断丝则是在使用一个时期以后才开始显现,但断丝数逐步增加,其时刻间隔越来越短。在此情形下,为了判定断丝的增加率,应认真检验并记录断丝增加情形。判明那个“规律”可用来确定钢丝绳以后报废的日期。 2.5.5绳股断裂 如果显现整根绳股的断裂,则钢丝绳应报废。 2.5.6由于绳芯损坏而引起的绳径减小 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或多层结构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明显减小时,钢丝绳应报废。 微小的损坏,专门是当所有各绳股中应力处于良好平稳时,用通常的检验方法可能是不明显的。然而这种情形会引起钢丝绳的强度大大降低。因此,有任何内部细微损坏的迹象时,均应对钢丝绳内部进行检验予以查明。一经证实损坏,则该钢丝绳就应报废。 2.5.7弹性减小 在某些情形下(通常与工作环境有关),钢丝绳的弹性会明显减小,若连续使用则是不安全的。 钢丝绳的弹性减小是较难发觉的,如检验人员有任何怀疑,则应征询钢丝绳专家的意见。然而,弹性减小通常相伴下述现象: a绳.径减小;

吊索具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检验、使用、维护、检查和报废管理,特制定本文件。2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物探事业部所属单位。3编制依据 《海洋石油钢丝绳检验及检查要求》Q/HS 4004—2002 《吊索具安全使用、检查及报废要求》Q/HS 4020—2010 《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检查细则》海安办(海油分部天津安全监督处) 4主要应对风险 通过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防止作业时发生吊索具断裂造成人身伤害 和财产损失事故。 5释义 吊索: 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 吊索具: 完整配备端部配件的吊索。 本文件吊索及吊索具泛指钢丝绳索、吊带、起重链条、吊网、环眼吊钩、吊索 主环、连接环、卸扣、导链(葫芦)、滑轮、滑轨、吊链、吊耳、活动旋转环 等。 6职责 健康安全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作业单元、制造维修中心负责吊索 及吊索具的管理工作。 7管理要求 7.1基本要求 1)吊索及吊索具应定期接受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检验,检验机构的资质应

是属地作业者认可的。未经检验或已经超出检验期限的吊索及吊索具严禁 使用。 2)使用前应进行常规检查,若发现损伤超过报废标准不应使用。 3)任何吊索及吊索具严禁超载荷使用。 4)起重作业用吊索及吊索具最小安全系数为 6,且应满足其安全生产作业环 境的要求。 5)被吊索及吊索具出厂时应检查焊缝质量、连接部位牢固,结构安全系数不 低于 3,吊耳、吊点结构设计和强度计算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5,出厂 前应做载荷试验。 7.2产品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书: 1)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认可证书; 2)出厂合格证; 3)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4)产品使用说明证书。 7.3限制使用条件遇有下列情况时,吊索及吊索具不应使用: 1)已达到报废标准或已报废的; 2)无标识的; 3)超过规定检验期限的。 7.4制造的条件除非具备以下所有条件,否则不允许自行加工制造吊索及吊索具: 1)非标准件且又是厂家非批量生产的; 2)因特殊需要,经作业者或承包者选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过负荷试验 的; 3)按作业者或承包者选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强度设计和计算的; 4)作业者或承包者认为有必要时,制造后的样品经过负荷试验的。 7.5检验 1)检验单位应有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资质。 2)正常检验周期为六个月。当有安全作业需要时,检验周期可以缩短。

吊索具报废标准修订稿

吊索具报废标准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报废标准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报废标准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吊带出现死结;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报废标准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绳索捻距增大;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严重折弯或扭曲;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5、吊环报废标准 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 长形环内长L(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吊环直径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

产品怎么申请报废处理和报废过程

近年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相关的法律法规也相对完善,对于产品报废也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对于那些已经没有使用价值的产品,要按照相关的流程和方法申请报废,从而让他们物尽其用,得到有效解决。 报废办法:产品报废的常见方法有安全拆解、焚烧销毁、安全填埋、生化处理、已经回收利用等,具体要根据产品的类型性质来确定具体的报废方法。在确定报废工作必须要进行时,可以提前咨询专业的销毁报废公司,获取较好的解决方案。 报废处理的目的:有效利用仓库空间,降低了仓库成本,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库存资产,对不良产品进行规范、合理、快捷的报废;有效回收利用报废产品中的有用部分,提升资源的利用率,形成循环发展的经济模式。

可申请报废的适用范围:所有本公司的材料/产品已废弃(包括半成品和产品、退货产品、包装物)均按照该规定工作。 申请报废处理流程: 1.申请办理废弃处理的部门:负责整理和鉴定废弃产品的材料,填写领导审批签名,形成有效文件后转入仓库部门。仓库以有效的内容为基础,负责处理废弃产品的材料,并在输入废弃内容后将有效原件交给财务部相关部门的审查文件。 2.质量保证部门:负责废弃物和材料的质量鉴定。 3.负责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确认不良产品。 环保365产品销毁中心隶属三六五(上海)废弃物处理服务中

心,专业提供咨询处理各类产品报废销毁处理方案,主要是为了配合国家环保相关部和工业、安全生产、海关、工业信息化、质量管理、安检、工商等部门针对缺陷产品及不合格、过期、假冒伪劣、质量问题、变质等产品的销毁处理能得到规范、安全、环保的处置,可以提供产品收集、分类、运输、销毁处置一站式服务。不仅可以达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的目的,还可以促进“节能减排、绿色生产”,形成循环经济模式。

吊索吊具管理制度

吊索吊具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各类用于起吊重物的吊具和所具。 包括:钢丝绳索、普通麻绳与白棕绳索、尼龙绳索、链条、抓斗、夹持吊具、单肢吊索以及多肢吊索的管理。 2吊索具的采购与自制 2.1购置吊具与索具时,必须购买已取得安全认可厂家的合格产品。 2.2自制吊具与索具制造部门应对外购件、零部件、吊具的金属结构等质量全面负责。其它技术指标应不低于有关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的规定。 3吊索具的使用及管理 3.1公司各相关单位应建立吊索具管理办法或规定,吊索具应有若干个点位集 中上架存放,有专人管理和维护保养,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签(标牌),主要使用人员应熟悉并正确选用,报废或不合格的吊索具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 3.2 使用者应熟知各类吊索具及其端部配件的本身性能、使用注意事项、报废 标准。 3.3 所选用的吊索具应与被吊工件的外形特点及具体要求相适应,在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情况下,决不能对付使用。 3.4 作业前,应对吊索具及其配件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3.5 吊挂前,应正确选择索点;提升前,应确认捆绑是否牢固。 3.6 吊具及配件不能超过其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其相应吊挂状态下的最大工作载荷。

3.7 作业中应防止损坏吊索具及配件,必要时在棱角处应加护角防护。 3.8 使用完毕的吊索具必须及时放回存放点,不得随意放置或直接置于起重设备的吊钩上。 4吊索具的选用要点 4.1 钢丝绳可编接或卡接。选用钢丝绳时,编接的长度应>15倍的绳径且》300mm 连接强度》抗拉强度的75%,卡接绳卡间距应》6倍的绳径,压板应在主绳侧,绳径7?18mm勺绳卡为3个,19?27mrr t勺绳卡为4个,28?37mm1 勺绳卡为5个。 4.2 普通麻绳与白棕绳。常用于重量较轻的物件捆绑和吊运。使用时不许超载,有断股、割伤、磨损严重应报废。 4.3 尼龙绳。有柔软质轻、耐腐蚀且强度高等优点。尼龙绳允许拉力P=20d2(N)。吊运时应远离火源,防止暴晒,棱角物体应垫好。其收缩性大,应防止断裂后回 抽伤人。 4.4 链条。链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裂纹;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的5%; 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 4.5 其它吊索具。吊具可参照吊钩和链条的报废标准,重点检查有无裂纹、塑性变形和磨损超标。索具重点检查磨损或腐蚀、严重变形、断股或断丝超标等。 5吊索具管理 5.1使用单位,对新购置、自制或修复的吊具、索具在使用前,应由专职人员按本制度相应条款要求进行检查,确定能否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对投入使用的吊索具应建立台帐,进行编号管理。 5.2日常使用人员对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含使用前、使用间歇时间)目视检查,当发现有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时,应停止使用,并按定期检查要求进行检查。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吊索具的安全使用管理,强化员工使用吊索具的安全意识,规范正确的使用方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吊索具的管理 1、生产部及其它使用吊索具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吊索具管理,对领用的吊索具必须记入班组《吊索具管理台帐》(附表1),登记吊索具额定载荷、规格长度、启用日期、报废日期等,并且对吊索具进行编号。 2、班长对本班内所有吊索具的安全使用负责。 3、班组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对吊索具的日常保存和使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作业人员每天上班前对吊索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吊索具日常点检表》(附表2)。检查人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写在备注栏中并报告班组长,班长至少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吊索具日常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表上签字;部门负责人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作业人员吊索具日常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表上签字。 4、作业人员对本班组内出现断裂、松动、断股等问题的吊索具,根据损坏程度及时上报班组长,班组长根据情况做相应处理。 5、禁止班组私自制作、使用未有编号的不受控吊带、吊索具。 6、对申请报废的吊索具要及时更换,不得用其他吊索具代替。 7、安全管理部门对吊索具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班组停用更换。 二、吊索具的定置放置 1、有吊索具的班组设置吊索具存放区域,吊索具能上柜的必须按照指定区域存放,不得悬挂于吊钩之上 2、作业场所内的吊索具存放区域必须标识明确,位置固定,方便存取。吊索具按吊带、钢丝绳等吊具种类及载荷标识有序放置。 3、吊索具的放置,必须固定、专用,禁止被占用、挪为它用。 4、作业场地禁止摆放不使用的吊带和其它吊索具。 5、禁止露天存放吊索具,冬季使用吊带时应防止沾水潮湿,以免吊带冻结被折断。

常用索具、吊具常识及报废标准

常用索具、吊具的安全使用常识及报废标准 一、吊索具 吊索是以使用挠性元件不同如钢丝绳吊索、合成纤维吊带和吊链的总称,是起重作业中最基本和使用最广泛的工具。 1.吊索的基本形式 吊索可由钢丝绳、合成纤维带、起重短环链制作成以下形式(见图5—11)。 2.吊索最大安全工作载荷 图5—11 吊索 钢丝绳吊索、吊链、人造纤维吊索(带)的极限工作载荷是以单肢垂直悬挂确定的。它们的使用形式是随着物品形状、种类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悬挂角度和吊挂方式,使吊索的许用载荷发生变化。我们是通过一个吊挂方式系数对吊索的极限工作载荷进行修正,来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其表达式为: 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上的极限工作载荷。 工作中,只要实际载荷小于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即满足吊索安全使用条件。不同的工作条件,吊挂方式系数不同,可参照下列条件选择。当物品具有对称分布,且载荷在所有分支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8选取。 吊索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 吊挂分肢数肢间夹角α与铅垂线角 度β 吊挂方式系 数 1 -- 1 2 0°~90°0°~45° 1.4 90°~120°45°~60° 1 3 -0°~45° 2.1

-45°~ 60° 1.5 4 0°~90°0°~45° 2.1 90°~120°45°~60° 1.5 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20%。 2.当多肢吊索提升物品,只有部分分支承担全部载荷,而其余分肢只起平衡作用时,计算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吊挂方式系数应按实际不承载的分肢数相应进行减少。 3.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 双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2×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cosβ,三、四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3×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cosβ。 当物品具有非对称分布,载荷在吊索分肢不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9选取。 吊索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的极限工作载荷 吊索分支数分支与铅垂线的最大夹角(βmax) 吊挂方式系数2 3 4 ≤45° 1 1.4 1.4 2 3 4 45°<βmax≤60° 1 1 1 2.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 双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2cosβmax,三、四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3cosβmax(式中βmax≤60°)。 单支吊索不同吊挂方式的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20选取。 表5—20 单肢吊索的吊挂方式系数

退货处理流程

退货处理流程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客户退货管理流程,明确退货责任和损失金额,确保每批退货产品均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置。 二、适用范围 客户退回的所有成品,包括质量问题、非质量问题。 三、职责分工 1、销售部各销售点负责明确退货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分类标识、包装防护、数据的登记、传递、产品的交接、退货运输费用损失的统计。 2、仓储部负责将确认报废产品的型号、数量清点清楚,组织人员拆废交库。 3、工厂品保部负责客户退货的质量评审、责任认定、统计汇总。 4、制造分厂负责参加客户退货现场评审和责任认定,对留用产品由分厂领出后进行检查、返修、包装和重新入库。 5、工程部负责制定退货产品的返工、返修方案及费用明细。 6、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批量性的或有争议的退货,到客户现场确认,回复整改报告,负责本流程的监督实施。 四、责任原因区分 1、分厂原因 纯手工作业造成产品外观、外形结构、尺寸、性能和混装等不合格导致的退货;

2、品质原因 由检验员错检、漏检造成批量产品不合格导致的退货; 3、技术原因 图纸设计分解或变更错误、变更不及时,工装模具、工艺技术不成熟,包装防护设计不合理等造成的退货; 4、采购原因 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产品外观、外形结构、性能等不良导致的退货; 5、销售原因 计划下达错误、装卸及运输变形或损坏(包括产品退货时的防护不当)计划变更、下达的订单计划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产品使用损坏、产品改型等; 6、其它 对于由于销售员未及时反馈,造成呆滞时间过长导致无法认定责任的,一律视为销售部责任。 五、流程 (一)退货原因确认 无论是何种原因的退货,销售点业务员或由其安排人员应到主机厂现场对退货原因进行确认,对于批量性的或有争议的退货的退货,销售点有必要通知公司质量管理部质量工程师前往一同确认、商谈。经确认需退货的产品在退货前,业务人员或跟线人员需对退货产品分类标识,写明不合格原因,填写《客户退货责任鉴定报告》明确型号、数量、退货原因。

起重吊索具管理制度

起重设备吊索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厂区起重吊具工具的科学管理,做到使用有序管理、过程有效点验,报废有序审批,达到起重设备吊具工具安全使用的目的。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吊索工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以及报废处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概念 本制度规定的吊索工具是指在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起重物的固定和提升系统(目前公司有钢丝绳、吊钩、吊链、吊钳、吊带等)。 第四条采购、领取与使用中的存放管理 1、采购:由需求分厂填写吊索具申请单向公司提出申请,采购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2、钢丝绳和吊带等由仓库统一管理存放。吊索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索具档案,由采购部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分厂车间需要时填写材料申领单,到仓库领取。 3、各分厂车间根据厂区跨度,放置吊索具的专用放置架,编写各种吊索具的编号(见附表1)、辨识颜色(附表2)附在放置架上。 4、各分厂车间、部门对起重吊索具要按照新旧分开、种类分开、质量分开等进行分类管理使用。 5、使用吊索具时要根据所吊物品的质量、物理形状、化学成份、温度高低、产品要求等选择合适的吊具,冷轧厂在吊成品钢管时原则上使用吊带。 6、建立起重吊索具管理台帐(见附表3),定期对起重吊索具进行点检,每月一次(见附表4)。 7、起重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时要填写《起重吊索具报废通知单》(见附表5),报废后的吊索具一律由采购物资供应部回收集中处理,杜绝报废后的吊索具再生使用。 第五条吊带的安全管理使用 1、使用吊带前,必须进行点检,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正确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2、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起重吊索具使用、检验和报废管理制度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吊索具报废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吊索具的使用、检查和报废管理程序,防止由于错误使用或使用有缺陷的吊索具而发生伤害事故,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和报废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作业场所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吊索具。 三、引用标准文件 1、JB/T8521-1999《起重吊具合成纤维吊装带》 2、GB/14736-1993《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 3、GB10603-1989《一般起重用锻造卸扣》 4、LD48-19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四、本标准规定的起重吊索具是指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重物的固定或活动器具(包括钢丝绳、组合钢丝绳、吊链、组合吊链、吊带、吸盘、卸扣、吊钩、吊环等)。 第二章报废标准 一、凡是国家有统一报废标准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自制吊具索具中,国家未制定标准的,则由相关部门根据起重吊索具性能情况制定报废标准。 二、吊索具报废标准细则 1、钢丝绳报废标准 1.1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1.2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1.3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1.4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1.5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1.6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1.7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1.8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2.1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2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2.3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2.4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的报废标准 3.1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3.2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3.3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4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3.5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3.6 吊带出现死结; 3.7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3.8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的报废标准 4.1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4.2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 1/3; 4.3 绳索捻距增大; 4.4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4.5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6 严重折弯或扭曲; 4.7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4.8 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4.9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4.10 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5、吊环的报废标准 5.1 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 5.2 长形环内长L(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5.3 吊环直径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 5.4 吊环上出现裂纹、裂痕或凹槽。 6、吊链的报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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