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法及其纳税实务(ppt 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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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法PPT课件

消费税法PPT课件

要素 征税范围
规定
注释
仅限于金基、 银基合金首饰 以及金、银和 金基、银基合 金的镶嵌首饰
不符合条件的, 仍在生产环节 交纳消费税的 金银首饰
10
税率 5%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 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凡 两类商品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 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 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10%);在零售环节销售的, 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计税依 不含增 据一般 值税的 含税销售额÷(1+17%) 规定 销售额
11
1.金银首饰
与其他产品 组成成套消
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计 费品销售
税 2.金银首 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
依 饰连同包 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
据 装物销售 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具 体 规 定
3.带料加 按受托方销售同类价格计税。没
20
【例题】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 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相同卷烟的工业企业 (以下简称卷烟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 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其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条 件有( )。 A.联营企业按公示调拨价格申报纳税 B.回购企业向联营企业提供所需加工卷烟 的牌号 C.回购企业能够分别核算回购卷烟与自产 卷烟的销售收入 D.回购企业向联营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已公 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
『正确答案』ABC 8
第三节 征税范围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零售,指定 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9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只有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 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生产环节不征税。

消费税法培训资料(PPT 64张)

消费税法培训资料(PPT 64张)

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
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 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汽油、 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另 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 煤油五个子目。
生产企业将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 汽油等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 连续生产乙烯等非应税消费品或其他方面的, 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
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 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厂未代收 代缴消费税。 (提示:烟丝消费税率30%;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 定额税率150元/箱)
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关系?普遍征收和特定 征收的区别? 销售烟叶要征消费税吗?消费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烟从烟厂销售后,零售商要交纳消费税吗?消费税 的征收环节有哪些?
乘用车
(二)调整摩托车税率
将摩托车税率改为按排量分档设置: 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三)调整汽车轮胎税率
将汽车轮胎10%的税率下调到3%
(四)调整白酒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
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
第三章
消费税法
应纳税额计算
消费税 基本要素
第二层面
第一层面
能理解消费税暂行条例
能正确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
能力目标
项目教学法、启发式教学 案例教学法、 归纳教学法
教学方法
理论教学4学时 实践教学2学时
教学时间
消费税征税范围 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应税

消费税法(PPT 56张)

消费税法(PPT 56张)


(六)成品油 1.汽油;2.柴油;3.石脑油;4.溶 剂油;5.润滑油;6.航空煤油;7.燃料 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1.4元/升 (2)无铅汽油1元/升 2.柴油 0.8元/升 3.航空煤油0.8元/升 4.石脑油1元/升 5.溶剂油1元/升 6.润滑油1元/升 7.燃料油 0.8元/升

(二)从量计征

啤酒、黄酒、成品油采用从量计税的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 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 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 进口征税数量。

(一)烟 1.卷烟; 将卷烟分为甲级和乙级。
甲级56% 0.003元/支 (0.6元/条,150元/箱) 乙级36% 0.003元/支 (0.6元/条,150元/箱) 批发环节
(二)酒及酒精 1.粮食、薯类白酒; 20%, 0.5元/500g (1元/公斤,1000元/吨)

(七)汽车轮胎——含汽车与农用拖拉机、 收割机等通用轮胎。 税率3%




(八)小汽车 1.乘用车; 最低税率为1%; 最高税率为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税率5%

【提示】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地车、卡 丁车、高尔夫车等均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不征消费税。



(九)摩托车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 3%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10%

【答案】B



税率的特殊规定 按照最高税率征税的特殊情况 (1)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 额、销售数量; (2)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 品销售。

纳税实务第四章消费税纳税实务PPT课件

纳税实务第四章消费税纳税实务PPT课件

4.2.4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 算
• • • • • • • • 1. 按从价定率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2. 实行从量额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3. 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 税定额税率
• 3. 纳税地点 • (1)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 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2) 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除此之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 (3)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 税。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 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 税。 • (4)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 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 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5)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问题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 ,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 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4.1.3 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
• 1. 税目

项目3 消费税的业务操作 《纳税实务》PPT课件

项目3 消费税的业务操作 《纳税实务》PPT课件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1)一般规定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销 售价格的,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 税。
(2)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指委托方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的纳税人,必须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或以其他方式提 供)材料成本。
扣除的方法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 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 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
应纳消费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2. 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规定 (2)含税销售额 (3)外汇结算销售额 (4)包装物押金
(1)一般规定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 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 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 的价外收费。其他价外收费,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 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 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 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二是纳税人 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加工费”
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 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法》PPT课件优选全文

《消费税法》PPT课件优选全文
❖ 应纳消费税=200×1388×1=277600(元)
2024/10/8
17
❖ 委托加工
可比价(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 材料成本+加工费
1一消费税税率
2024/10/8
18 18
【例5】
❖ 增值税为一般纳税人的某化妆品厂,委托某 工厂加工化妆品,提供原材料30000元,加工 费5000元,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受托方没
❖ 组成计税价格
=50000×(1+5%)/(1-30%)
=75000(元)
❖ 应纳消费税=75000×30%=22500(元)
2024/10/8
16
【例4】
❖ 某炼油厂生产无铅汽油5000吨,其中厂内汽 车用油200吨,本月无其他销售。计算该炼油 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 以移送使用数量为销售数量,汽油计量单位 的换算标准 l吨=1388升,无铅汽油的税额为1 元/升
厂家
用去1万元
不缴消费税
烟丝
连续生产
出售
卷烟
缴消费税
应税 消费

2024/10/8
应税消费 品
销售1万元
缴消费税 5
5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方
提供原料
烟丝
委托加工
不缴消费税 卷烟 受托方
销售,不再缴 消费税
连续生产,可 以2024抵/10/扣8 消费税
收回卷烟
收取加工费
收取增值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 6
2024/10/8
12
1.什么是传统机械按键设计?
传统的机械按键设计是需要手动按压按键触动PCBA上的开关按键来实现功 能的一种设计方式。
传统机械按键结构层图:

第三章 消费税法 《 税法》PPT 课件

第三章 消费税法 《 税法》PPT 课件
➢ (5)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 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数额计算征收消费税。
➢ (6)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 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 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 【任务引例解析】
➢ 【任务实例3-1】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7月销 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 费1.16万元、优质费2.32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 10%,增值税税率为16%。
第三章 消费税法
任务一 消费税的 基本原理认知
➢ 一、消费税的含义
➢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或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 收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可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 税。前者主要是指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 品普遍课税,后者主要是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 为如奢侈品等课税。
➢ 二、消费税的发展
➢ 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按照税务机关采集的所有卷烟 批发企业在价格采集期内销售的该牌号、规格卷烟的数 量、销售额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 格征收消费税;反之,按计税价格征税。
➢ 2.白酒计税依据中从价定率部分的特殊规定: (1)
(2)
➢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从价定率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
➢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确定如下: ➢ (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 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 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 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 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项目2 消费税 《纳税实务》PPT课件

项目2 消费税 《纳税实务》PPT课件

技能知识目标 消费税的计算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扣税范围
06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07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08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09 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
扣税方法
(1)从价定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
已纳税款
=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
买价
X
外购应税消费品
适用税率
技能知识目标 消费税的计算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扣税方法
(1)从价定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
当期准扣除买价
=
+ - 期初库存买价
当期购买价
期末库存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 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 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
02 从量定额
应纳税 额的计 算
已纳消费税 扣除
04
技能知识目标 消费税的计算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定率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技能知识目标 消费税的计算
从价定率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技能知识目标 消费税的计算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01 从价定率
复合计税 03
02 从量定额
应纳税 额的计 算
已纳消费税 扣除
04
技能知识目标 消费税的计算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三章消费税纳税实务-PPT精品文档

三章消费税纳税实务-PPT精品文档

若收回后直接销售,取得120000元,计算应纳 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委托方 120000 * 17%-76000 * 17% -765= 6715(元)
委托加工回收后直接销售不计消费税。
3.2.4 外购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 税款的扣除 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 品,已纳税款允许扣除。(避免重复征 税) 用于其他方面或直接销售不予扣除。
例:某日化厂(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化妆品: ⑴销售化妆品8000盒,50元/盒,润肤霜5000盒, 20元/盒; ⑵将化妆品和护肤品组合成套销售1000盒,60元 /盒; ⑶以自产化妆品2000盒换取原料一批,同类产品 售价50元/盒; ⑷以自产化妆品200盒发给职工,1000盒抵偿到 期债务; ⑸外购原材料,专用发票注明税款76500元。 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
例:化妆品公司委托日化厂加工化妆品,收回 后继续加工成成套高级化妆品销售。日化厂同 类产品售价60元/千克,本月公司收回加工好 的化妆品3000千克,上月结存2000千克,月 底库存1000千克。本月销售连续生产的化妆品 800箱,600元/箱,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委托加工=3000 * 60 * 30% =54000 当月可扣=(2000+3000-1000) * 60 * 30% =72000 当月实纳=800* 60 * 30% -72000=72000
例:⑴外购烟丝12万元; ⑵外购水、电共1.5万元,以上均取得专 用发票; ⑶外购烟丝全部用于生产卷烟380箱,计 615万元; ⑷赠送关系单位7箱,价值12万元; ⑸新研制卷烟10箱,用于展览会样品,生 产成本10000元/箱。 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3.2.5 进口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的特点
⑴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起到特殊调节作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消费税纳税实务》课件

《消费税纳税实务》课件
,
汇报人:
CONTENTS
添加目录标题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的征税 范围
消费税的计算 方法
消费税的申报 与缴纳
消费税的账务 处理
PART ONE
PART TWO
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由消费者承 担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烟、酒、化 妆品等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种
消费税的税率根据不同消费品的种 类和档次而定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销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出口退税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其他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待转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待认证进项税额转出
直接缴纳:纳 税人直接向税 务机关缴纳消
费税
代扣代缴:由 扣缴义务人代 扣代缴消费税
预缴:纳税人 在销售环节预
缴消费税
核定征收:税 务机关根据纳 税人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情况 核定其应纳税

消费税的缴纳 期限为每月15
日前
特殊情况下, 可以申请延期 缴纳,但最长 不得超过3个

逾期缴纳消费 税的,将按照 每日万分之五 的税率加收滞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 险管理目标、职责和流程
识别风险:分析消费税政策、 业务操作、内部控制等方面 的风险
评估风险:对识别出的风险 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 应对措施

消费税法及纳税实务

消费税法及纳税实务
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 (1+35%)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 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3.纳税人用于以物易物、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 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例题】
第二节 税目及税率 一、征税范围(税目)
1.烟: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2.酒及酒精 :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
果啤和其他酒。 酒精包括各种工业用、医用和食用酒精。饮食业、商业、
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 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3.化妆品。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 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 本税目征收。
酒精 3.化妆品。 4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
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 7.汽车轮胎 8.小汽车 9.摩托车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 12.游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
总结:除第10项外,均为同一税目。
【例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法有关应按当期 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 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规定的是( )。
A.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的药酒 B.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C.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的巧克力 D.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
【答案】C 【解析】 A型啤酒:(58000+3000/1.17)÷20=3028.21>3000元,
单位税额为250元/吨; B型啤酒:(32760+150)/1.17/10=2812.82<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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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均应并入酒 类产品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由于啤酒和黄酒 的消费税实行从量征税,因此这两种酒的包装物押金 收入逾期不再归还或者已收取一年以上只需作为征收 增值税的销售额,与消费税无关。 2.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 率从3%至45%;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四种液体应税消费 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3)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三种应税消 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税率表:见教材
第三节 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销售额规定:
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 税规定相同。 2.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例题】 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 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 额为( )。 A.214359元 B.240000元 C.250800元 D.280800元
酒精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
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 7.汽车轮胎 8.小汽车 9.摩托车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 12.游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
二、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 法
【例题】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 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收取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 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 取得收取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元。该啤酒厂 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
A.5000元 B.6600元 C.7200元 D.7500 元【答案】C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
本税目征收。
6.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 料油七个子目。
7.汽车轮胎:包括各种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 的专用轮胎。
8.小汽车
(1)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 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 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 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 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2)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 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 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3)含驾驶员人数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 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பைடு நூலகம்)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消费税法及纳税实务
第三章 消费税法及纳税实务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以特定消费品 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所征收的一种税。
其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增值税:
与 增
1、普遍征收;
值 税
2、价外税;
比 3、多环节纳税; 较
: 4、不重复课征;
消费税: 1、对特定对象征税; 2、价内税; 3、单一环节纳税; 4、不重复课征;
【答案】B 【解析】(250800+30000)/(1+17%)=240000元
【答案】B 【解析】(250800+30000)/(1+17%)=240000元
(2)包装物押金收入
包装物如果是不是连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的, 一般来说不应并入应税销售额,
如果此项押金逾期不再归还或者已收取一年以上, 则应并入应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解析】 A型啤酒:(58000+3000/1.17)÷20=3028.21>3000元, 单位税额为250元/吨; B型啤酒:(32760+150)/1.17/10=2812.82<3000元, 单位税额为220元/吨; 消费税=20*250+10*220=7200(元)
9.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 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10.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 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 收范围。 11.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 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12.游艇: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 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 载体。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 (含),内置发动机,可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 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5、目的是财政收入。 5、主要目的是调节产业结构。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
生产销售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委托加工 进口
从1995年1月日起,金银首饰由生产销售环节征税改为零售环 节征税;
从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制品由生产、进口环节征税 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第二节 税目及税率 一、征税范围(税目)
13.木制一次性筷子: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14.实木地板: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
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
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总结:
1.烟: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2.酒及酒精: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
1.烟: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2.酒及酒精 :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
果啤和其他酒。
酒精包括各种工业用、医用和食用酒精。饮食业、商业、 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 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3.化妆品。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 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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