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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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方案(含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2023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方案(含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方案(含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一、实施范围1、本方案义务教育学校适用于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

2、本方案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适用于各级财政设立的用于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专项资金,包括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对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含正版学生字典)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和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

二、实施内容与分担办法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常态化推进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中小学采暖保暖工程。

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建立以县为主,中央、省、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

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财政共同承担,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为8:2,省和我县分担比例为8:2o对在校生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安排公用经费。

2、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接受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所需资金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担政策执行。

3、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

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等政策。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3号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3号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正文:----------------------------------------------------------------------------------------------------------------------------------------------------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2014年4月21日以粤财教〔2014〕83号发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06〕13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公用经费是指各级财政补助的、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教学活动和与教学相关的后勤服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

其来源主要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补助的生均公用经费、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用于公用经费性质用途的专项、其他收入返还用于补充公用经费等。

各地应建立健全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和地方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

第四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学生健康体检费等。

第五条公用经费应按照“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校园”要求使用,优先用于学校教育教学最急需、最紧迫的方面,重点安排保障教学业务费(包括实验实习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印刷资料费、体育耗材文体活动费等)、日常维持维修维护费(包括学校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房屋建筑物、道路、运动场地、设备、课桌椅、门窗的维修维护更新,校园花草树木维护费等)、教师培训和仪器设备图书购置等方面。

2024年小学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自查报告(三篇)

2024年小学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自查报告(三篇)

2024年小学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自查报告xx乡小学在全面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使义务教育经费使用落到实处。

把这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做到了宣传到位,措施得力,接受各级部门及社会的监督,通过全面的督查和自查,学校对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有序进行,无任何不良现象的发生。

一、管理办法。

为确保拨入我乡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真正落到实处,学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对资金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切合我乡实际,根据学校发展状况,合理支配资金。

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对所拨入的经费,严格按文件精神把资金的60%下划到各村完小,中心校使用40%,由于我乡的教育设施发展不均衡,教室桌椅破损,为此,经向上级领导请示后,再从下划各村经费中提取了20%集中使用,用于改善部份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

在下拨到各村完小的经费中,由各村完小据本校实际,先拟出计划,报中心校校长审批后方可使用,并对使用后的相关发票由中心校校长签字报销。

真正把有限的资金落到了实处,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使用情况。

xx年全年拨入我乡的义务教育经费共xx元,均按要求全部用于学校相关支出,其中办公经费xx元、招待费xx元、差旅费xx元、水电费xx元、交通费xx元、邮电费xx元、会议费xx元、维修费xx 元、租赁费xx元、培训费xx元、印刷费xx元,其他费用xx元。

xx 年拨入第一批经费xx元,用于办公经费xx元、差旅费xx元、交通费xx元、邮电费xx元、维修费xx元。

所有经费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经费的正常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多年办学经费比较紧张,教学硬环境,如教室的陈旧桌椅的老化等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办学条件亟待改善。

2024年小学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自查报告(二)一、引言自2024年起,我校将要开展小学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自查工作。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相关补助标准、分配系数及分配公式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相关补助标准、分配系数及分配公式

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
中部地区2.8万元/年.人,西部地区 3.1万元/年.人 国家试点地区:800元/年.人
补助经费=在岗特岗教师人数×补助标准
补助经费=国家试点学生数×补助标准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 金 地方试点奖补:达到800元/年.人的省 份,按照400元/年.人给予奖补;未达 到的,按照300元/年.人给予奖补
0.5Βιβλιοθήκη 农村校舍安全保 障长效机制补助 东部地区给予适当奖补
某省份奖补资金=该省份农村在校生数/(∑有关各省 份农村在校生数)×权重+该省份财力状况×权重+该 省份校舍安全保障投入/(∑有关各省份校舍安全保障 投入)×权重+该省份危房改造成效/(∑有关各省份危 房改造成效)×权重+……(相关因素及权重根据校舍 安全保障工作安排适时调整)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相关补助标准、分配系数及分配公式
主要内容 补助标准 分配系数 分配公式
小学90元/年.人,循环比例为补助标 准的(64%+36%×35%) 国家规定课程免 初中180元/年.人,循环比例为补助标 费教科书(含字 准的(86%+14%×35%) 典) 小学一年级字典14元/年.人 家庭经济困难寄 宿生生活费 小学1000元/年.人 0.5 初中1250元/年.人
补助经费=小学在校生数×90元/年.人×(64%+36%× 35%)+初中在校生数×180元/年.人×(86%+14%× 35%)+(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数×14元/年.人)
补助经费=寄宿生数×寄宿生贫困面×补助标准×分 配系数
公用经费补助 城 乡 义 务 教 育 经 费 保 障 机 制 资 金
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西部地区 西部地区及中 小学600元/年.人、初中800元/年. 人,东部地区小学650元/年.人、初中 部地区比照西 部大开发政策 补助经费=[在校生数×(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取 850元/年.人 的县(市、 暖费补助标准)+(寄宿生数×200元/年.人)+(残 区)分配系数 疾学生数×6000元/年.人)+(农村不足100人的规模 寄宿制学校200元/年.人 为0.8,中部 较小学校数×100-规模较小学校在校生数)×生均公 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 其他地区为 用经费基准定额]×分配系数 6000元/年.人 0.6,东部地 区为0.5 北方地区取暖费补助标准逐省核定 中部地区800元/平方米、西部地区900 元/平方米,适当提高高寒高海拔地区 补助标准 补助经费=[(农村义务教育在校生数×生均建筑面积 标准-安全校舍面积)×折旧率1+安全校舍面积×折 旧率2]×补助标准×分配系数 折旧率1为1/30年,折旧率2为1/50年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 对学校的财产 、 债权 、 债务等进 行全面清理, 撤并学校全部资产 由主 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有些学校已经撤销 ,但校舍等未进行处 理, 致使资产 闲置 。
( 六) 会 计 基础 工 作 薄 弱 . 套 计 人 页业 务 素 质 偏 低
如收费使 用不合规 收据 ; 以 白纸据 、 假 发票报帐 ; 发票审批手续 不
年” 费、 交通费等消费性支出偏高 ; 其他支出项 目数
额较大 ; 用 于 教 师 的 培 训 费 没 能达 到年 度 公 用 经 费 总 额 的 5 %。 ( 日) 学校资产管理薄弱 中 小 学 校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资产 管理 制 度 , 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 , 维 护 资产安全完整。 但 部 分 学 校 虽 然 建 立 固 定 资产 帐 。 但 新 购 置 和 报 废 资 产 没能及时登账 ; 大批量购 置的材料一次性列支 , 未能通过材料账 核算 ; 低 值 易 耗 品未 设 台 账 登 记 ; 债权长期挂账 , 不 能及时收 回, 很 多 已 经 变
增长 。
习《 会计法 》 和《 义务教育 法》 等; 学 习关 于加强义务教育经 费管理 的财 经制度 , 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 对于没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应限
成死账 。

农 村 义 务教 育 学 校 竹 性 质
公益性 。 就 是 明确 规 定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 不收学费 、 杂费” 。公 益 性 和免 费性 是 联 系在 一 起 的 。 对 农 村 义 务 教育 学 校 而 盲 , 就 是 全 部 免 除 学费 、 杂费 。 统一 性 . 指 制 定 统 一 的义 务 教 育 阶 段 教 科 书 设 置 标 准 、 教学标准 、 经 费标 准 、 建设标准 、 学 生 公 用 经 费 的标 准 等 等 。 通 过 内容 的 一 致 来 促 进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的均 衡 发 展 . 体现公平 。 强 制 性 又 叫义 务 性 。让 农 村 适 龄 儿 童 、 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 校、 家 长 和 社 会 的义 务 。谁 违 反 这 个 义 务 。 谁 就 要 受 到 法 律 的规 范 。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深化教育内部机制改革,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兴化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是指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及其他渠道筹措的经费。

第四条按照“明确各级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市和乡(镇)政府应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稳定和逐年增长。

市政府负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师国标工资、省标补贴、地方津贴、年度考核奖,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年终生活补助及定额公用经费,乡(镇)政府继续负担除市政府负担的工资性支出及定额公用经费以外的其他教育支出。

第五条规范农村中小学及市属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市财政局在财政结算中心增设教育经费结算办公室,负责市属及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集中支付,市教育局委派专人参与教育经费的结算管理。

对教育经费实行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财政管理机构三位一体的监督、审核制度。

第六条市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的检查监督,依法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的畅通和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勤俭办学,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教育、财政和审计等部门以及学校所在乡(镇)政府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八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市和乡(镇)政府预算安排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上级部门的专项补助和社会捐赠等其他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

第九条市和乡(镇)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xx〕43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xx〕15号)和泰州市委《关于建设教育强市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泰发[xx]17号)执行。

1.1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相关补助标准、分配系数及分配公式

1.1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相关补助标准、分配系数及分配公式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相关补助标准、分配系数及分配公式
主要内容
国家规定 课程免费 教科书 (含字 典)
补助标准
小学90元/年.人,循环比例为补助标准的 (64%+36%×35%) 初中180元/年.人,循环比例为补助标准 的(86%+14%×35%) 小学一年级字典14元/年.人
分配系数
分配公式
补助经费=小学在校生数×90元/ 年.人×(64%+36%×35%)+初中在校 生数×180元/年.人×(86%+14%× 35%)+(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数×14元 /年.人) 补助经费=寄宿生数×寄宿生贫困 面×补助标准×分配系数
家庭经济 小学1000元/年.人 困难寄宿 生生活费 初中1250元/年.人
0.5
城 乡 义 务 教 育 经 费 保 障 机 制 资 金
公用经费 补助
农村校舍 安全保障 长效机制 补助
西部地区及 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西部地区小学 中部地区比 补助经费=[在校生数×(生均公用 600元/年.人、初中800元/年.人,东部地 照西部大开 经费基准定额+取暖费补助标准)+ 区小学650元/年.人、初中850元/年.人 发政策的县 (寄宿生数×200元/年.人)+(残 (市、区) 寄宿制学校200元/年.人 疾学生数×6000元/年.人)+(农 分配系数为 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6000元 0.8,中部 村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数× 100-规模较小学校在校生数)×生 /年.人 其他地区为 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配系数 0.6,东部 北方地区取暖费补助标准逐省核定 地区为0.5 补助经费=[(农村义务教育在校生 数×生均建筑面积标准-安全校舍 中部地区800元/平方米、西部地区900元/ 面积)×折旧率1+安全校舍面积× 平方米,适当提高高寒高海拔地区补助标 0.5 折旧率2]×补助标准×分配系数 准 折旧率1为1/30年,折旧率2为1/50 年 某省份奖补资金=该省份农村在校 生数/(∑有关各省份农村在校生 数)×权重+该省份财力状况×权重 +该省份校舍安全保障投入/(∑有 东部地区给予适当奖补 关各省份校舍安全保障投入)×权 重+该省份危房改造成效/(∑有关 各省份危房改造成效)×权重+…… (相关因素及权重根据校舍安全保 障工作安排适时调整)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10•【字号】济政发[2006]42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济政发〔2006〕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鲁政发〔2006〕9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

深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机制改革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农村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市政府已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抓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工作机制,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协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国发〔2015〕6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国发〔2015〕6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16年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

自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义务教育逐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但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学生流动性加大,现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要求。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不统一、经费可携带性不强、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综合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在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教育领域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

这有利于推动省级政府统筹教育改革,优化教育布局,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二、总体要求(一)坚持完善机制,城乡一体。

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新形势,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要求,统筹设计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协调性和前瞻性。

(二)坚持加大投入,突出重点。

继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优化整合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统筹解决城市义务教育相关问题,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城乡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基石,为了解决城乡差距,保障每个孩子接受平等公正的教育,我国制定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和完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促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的均等化分配。

一、补助经费的来源与分配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渠道。

其中,中央财政拨款为主要来源,地方财政提供适当配套资金,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赠。

补助经费的分配原则,首先要确保基本公共教育经费的保障。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的经费需求,重点支持农村和偏远地区的义务教育事业。

同时,在保障基本需求的基础上,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校师生实际需求,开展特色教育项目。

二、补助经费的管理与使用1.管理机构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部门或机构负责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评估。

该机构应具备教育、财政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保证经费使用符合规定和政策。

2.经费申请与审批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经费预算,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学校的指定账户。

3.经费使用与监督学校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安排,合理使用补助经费。

学校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

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定期对学校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4.信息公开与公示学校应及时将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经费使用存在问题的学校,应及时进行公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补助经费的监督与评估为保证补助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效果落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学校进行评估和考核。

评估重点包括经费使用情况、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数量和结构、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后续经费申请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此外,社会各界和家长对补助经费的使用也有权进行监督,并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8•【字号】陕政发[2006]5号•【施行日期】2006.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06〕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开始,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

现制定如下改革实施方案。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一、领导及工作机构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陈德铭省长任组长,赵正永常务副省长、朱静芝副省长任副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人事厅、省物价局、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

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薛汉军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雄强同志、省财政厅总会计师丁云祥同志担任。

教育、财政部门抽调力量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市、县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实行市长、县长“一把手”负责制。

2024年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2024年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推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确保农村地区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受教育的权利。

以下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教育为发展基础,以改革为动力,以政府为主导,广泛凝聚全社会力量,实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共享。

2.坚持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保障农村学校发展并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增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促进教育公平。

3.坚持市场机制和公共资源相结合,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筹措能力和使用效益,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资金使用的科学、高效、透明。

二、改革目标1.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补充和保障,确保教育资源的均衡供给。

2.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融通发展机制,推动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3.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和数量,加强教育管理和服务能力。

4.加大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三、改革措施1.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1)建立全面覆盖的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体系,确保每个农村学校都能获得公用经费的补助,重点保障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向农村地区倾斜。

(2)建立财政、政策、市场等多元化投入方式,通过中央、地方、社会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教育经费的增长与经济发展的配套。

(3)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监管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审核和评估,确保经费的运营效益和防止滥用。

2.优化农村学校资源配置(1)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大对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投入,促进学校设施和师资的改善。

(2)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的职称评定和薪酬待遇,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014年教师工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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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制:农村孩子免交学杂费的8年之旅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近日,中央财政下达了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878.97亿元,在学生人数减少的情况下,仍比2013年增加约50.6亿元,增长6.1%。

事实上,从2006年开始的8年时间,农村的孩子上学的学杂费不用交了,很多困难家庭的孩子也终于有学上了。

而这背后的“功臣”就是国家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

2005年年末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的通知。

作为一个新机制,该政策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该政策从2006年在西部农村中小学实施,2007年扩展至全国。

新机制的特点与深意新机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二是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机制。

在资金的总体安排上,体现了“中央拿大头”的原则。

三是实行了由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省以下各级政府应承担的经费,制定地方各级政府的具体分担办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保证中央和地方各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落实到位。

同时,在部分地区试行建立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资金支付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农村中小学“校财局管”,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新机制”的实施对于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经过2006年在中西部部分地区的试点,2007年的全面推开和调整完善,到2009年底,国务院确定的改革目标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全部实现。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04.01•【文号】财教〔2021〕56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教育部2021年4月1日附件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以下称补助经费),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

本办法所称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01-20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

第三条补助经费管理遵循“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客观公正、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现阶段,补助经费支持方向包括:(一)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民办学校学生由学校按照获得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免除学杂费。

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的补助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含以2016年为基数核定的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亏损补贴)。

2016年12月《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2016年12月《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现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财政部教育部2016年11月11日附件: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和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以下简称补助经费),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

本办法所称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01-20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

第三条补助经费管理遵循“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客观公正、规范透明,注重实效、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补助经费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重点确定支持内容。

现阶段,重点支持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所规定的内容。

第五条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主要包括:(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执行。

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含以2016年为基数核定的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亏损补贴),具体根据各省份义务教育在校生数、补助标准、教科书循环使用等因素核定。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具体根据各省份义务教育寄宿生数、寄宿生贫困面、补助标准、分配系数等因素核定(补助标准、分配系数及分配公式详见附表,下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2002年4月14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保证经费投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是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问题,《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明确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是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战略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必须首先落实到义务教育上来的思想,完善管理体制,保障经费投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确保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2002年全面运行。

为此,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领导和管理1.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省、地(市)、乡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相应责任,中央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

2.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根据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核批各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逐县核实财力水平,统筹安排财力,对财力不足、发放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确已达到合理比例仍有困难的县,通过调整财政体制和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合理安排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办法,帮助并督促县级人民政府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核定本地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标准和定额,确定农村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投入,建立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推动建立助学制度;加强对下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摘要: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面性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我省从2006年开始实行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通过一年多的运行,虽然取得了显着的成果和广大群众称赞,但还存在一些较普遍的问题。

为了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要继续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教育乱收费死灰复燃、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对策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面性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但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仍然存在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经费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农民教育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九”成果的巩固,不利于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理顺机制入手解决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等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党和国家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保证。

我省从2006年开始实行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通过一年多的运行,虽然取得了显着的成果和广大群众称赞,但也存在一些较普遍的问题。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经费的保障中,中央和省级划拨的经费都能按时、全部、足额到位,而市县配套的经费,由于各地方财政收入紧张不能及时到位,有些县甚至至今只有计划而无资金到位。

2、财政年度与教育年度不一致,财政年以自然年份参照上年末学生数核算经费,而教育年度则以秋季开学时的到校学生数核定,因学生人数是个变数,给当年招生计划与经费安排及预算编制造成一定困难。

教师队伍应知应会基本知识题库

教师队伍应知应会基本知识题库

教师队伍“应知应会(yīnɡ huì)”基本知识题库(tí kù)1.根据(gēnjù)闽政文[2008]344号文规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biānzhì)测算,城市、县镇、农村初中学校统一按员生1∶13.5配备教职工,小学(xiǎoxué)在校生200人以上的学校按员生1∶19.5配备教职工,在校生31—200人的学校按班师1∶1.7配备教师,在校生10—3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2名教师,在校生在10人以内的配备1名教师。

2.校长按规定,五年内参加一轮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证书。

3.继续教育经费按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5—2.5%标准核拔。

4.农村中小学要按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用于教师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五年为一周期,一个周期内,中、高职务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职务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至240学时。

6.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层次继续教育学时分一类学时,二类学时和三类学时三类,三类学时之间原则上不可相互替代但在远程培训网络教育暂时无法进行的地方,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允许二类继续教育学时暂时替代一类继续教育学时。

7.在同一周期内,高中二级以上达标中学,省(部)级以上重点职业中专学校、省级示范初中、示范小学、省优质幼儿园,一类学时须达50学时以上,二类学时不低于70学时,三类学时不低于240学时。

8.在同一周期内,其他中小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类学时须达40学时以上,二类学时不低于94学时,三类学时不低于226学时。

9.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10.凡申报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或续聘教师职务者,须完成近五年继续教育年平均学时的规定。

11.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工作目标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工作目标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工作目标1. 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简要介绍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工作目标的背景和意义。

可以提及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是用于解决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重要手段,是推动教育公平发展的关键举措之一。

以往,由于城乡差距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偏低,教育资源匮乏等问题长期存在,导致了城乡教育差距的进一步拉大。

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工作目标的设立旨在通过增加资金投入和改善管理机制,推动农村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高城乡义务教育质量。

在这一部分中,可以用统计数据或案例来支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工作目标的必要性,可以提到国家在过去几年中加大了对农村地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并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

但是,问题仍然存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努力仍然是必要的。

最后,可以简要概括本文将在接下来的章节中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工作目标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以期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编写: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引言、正文和结论。

引言部分概述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工作目标的重要性,以及文章的目的。

在引言中,我们将介绍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概念和背景,并阐述为什么需要设定工作目标来推动该领域的发展。

此外,我们还将提及本文的结构安排,给读者一个整体的概括。

正文部分将分为两个小节。

首先,在2.1部分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重要性。

我们将探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对教育公平的作用,以及它对解决城乡教育资源不平衡的重要意义。

其次,在2.2部分中,我们将分析目前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我们将探讨补助经费分配不均衡、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并分析其对城乡教育发展的影响。

结论部分将重点强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工作目标的重要性,并对实现这一目标的措施和建议进行总结和提出。

在3.1部分中,我们将再次强调建立工作目标的必要性,并指出它对提高教育公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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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878.97亿元下拨
《光明日报》 2014 年 7 月 22 日 6 版
记者21日从财政部获悉,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于近期下拨今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878.97亿元,在学生人数减少的情况下,仍比2013年增加约50.6亿元,增长6.1%。

——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学生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40元,即:年生均中西部小学达到600元、初中达到800元;东部小学达到650元、初中达到850元。

在提高基准定额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切实解决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

单独核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预算,并大幅度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继续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

全国约1.1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中西部地区约12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继续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年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

今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推动各地改善部分特殊困难地区学校办学条件,以引导各地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

——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对已实施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地方给予奖补,以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

同时,财政部要求各地按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地方资金,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禁虚列虚支、挤占挪用、滞留中央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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