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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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煤集团公司2016年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两瘦身一精简”和“三减三提”工作为中心,按照《关于优化直管生产矿井劳动组织结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郑煤集团发[2015]47号)和《关于人力资源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郑煤集团办[2015]133号)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生产、员工队伍稳定、核心人力资源不流失的前提下,坚持效率优先、生产布局优先、人力资源配置优先的原则,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为集团公司脱困发展和转型升级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1、在岗开资人数控制在2.5万人以内。

2、全员工效人均达到45吨/月;原煤工效达到5.1吨/工。

全员工效=计划产量(年)/12(月)/定员人数=吨/月.人。

原煤工效=计划产量(年)/12(月)/原煤人员出勤工数(月)=吨/工。

三、重点工作

(一)稳妥推进各单位及机关人力资源结构优化

1、生产矿井要严格按照《关于优化直管生产矿井劳动组织结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郑煤集团发[2015]47号)文

件规定落实劳动组织结构优化,在做好“三定”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三减三提”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由单位制定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实施市场化运作、脱钩自养的部门和岗位,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办法进行。至2016年6月底全面脱钩自养。

2、地面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人力资源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郑煤集团办[2015]133号)文件规定落实“两瘦身一精简”工作,做好富余人员分流安置,稳定职工队伍,为企业人力资源改革奠定基础。

3、改制单位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做好内部人力资源调整工作,立足于市场环境,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科学、合理、严谨的编制适应市场竞争的人力资源规划,为实现企业脱危解困夯实基础。

4、集团公司总部机关、郑州煤电总部机关、区域公司总部机关2016年度人力资源计划按照“大生产、大经营、大政工、大后勤”的要求逐步推行,严格核定各机关在岗开资人数、机构设置和各级各类人员编制。通过机构合并、脱钩自养和社会化服务等方式,确保“两瘦身一精简”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控人力资源配置

1、2016年集团公司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工作正处于调整阶段,为确保人力资源调整工作顺利开展,原则上集团公司

所属各单位2年内不得新增人员。

2、各单位因安全生产和经营情况确需增加人员时,需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严格按照“调、调、招”的程序进行补充。“调”指本单位先内部调剂,无法调剂的,以书面形式报请集团公司进行调剂解决,集团公司将根据单位用工情况,统一组织富余人员实施转岗培训进行调剂解决;“调”指集团公司实施整建制调动或实行岗位竞聘办法进行调整;“招”指经调整不能满足需求时,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优先招录大中专毕业生、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自愿到井下一线工作并与集团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仍不能满足时,可招收部分农民合同制工人,但必须按照“变招工为招生”政策执行。

3、鼓励员工正向流动。即:科室向区队流动,地面区队向井下区队流动,其他区队向采掘一线流动;反之为逆向流动,严禁员工逆向流动。

4、鼓励主业人员向辅业单位流动。即:生产矿井向改制单位、资源整合矿井和自创自收单位流动;严禁人员倒流主业。

5、鼓励单位组织人员承包承揽集团公司以外工程项目,增加单位收益。

6、鼓励单位依法依规出租闲置资产。对利用闲置资产兴办第三产业并安置富余人员的,可给予适当优惠政策。

7、鼓励员工自谋职业、自创自收、兴办第三产业。

8、员工流动时,各单位要做好人员备案登记工作,建立流动人员管理台账,及时变更人员的资料信息。切实做好流动人员的工资、养老、医保、档案衔接管理工作。

(三)严管劳动合同

1、全面排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杜绝无合同用工,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2、对档案中缺失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没有及时续签的现象,单位要及时与员工协商,为员工补签或续签劳动合同。

3、与员工新签、续签、解除劳动合同时,须经集团公司备案并完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

4、从2016年1月开始,集团公司将不定期对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存在劳动合同不规范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丢失、漏签等现象的,将通报批评并按每人次100元处罚,下达整改通知。逾期没有整改完成的,按有关规定对部门负责人、单位责任人严肃处理。

(四)加强人力资源信息管理

1、完善人力资源系统内员工信息。各单位做好员工基本资料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定期审查信息库中员工资料信息的缺失情况,并及时做好补充和修改。

2、各单位人力资源优化调整工作结束后,要按照集团

公司批复意见,将本单位的组织机构设置、职数配置、岗位设置、定员人数等相关信息和数据录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相关管理模块中,并将人员信息调整到位。

3、加强档案扫描录入工作。各单位要在2016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员工档案资料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做好档案审查工作。针对档案信息与实际信息差别大、档案资料缺失、丢失等个别情况,要登记备案,及时向集团公司征求意见。

4、推进网络化办公。要根据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及时做好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人员资料信息的补登和调整工作。为确保人力资源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管理,从2016年3月起,集团公司员工流动、工资计发、定岗定员、档案查询、劳资报表等工作全部实现网络化办理。

(五)加强考勤及请销假管理

1、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要加强员工考勤管理和考勤督查工作,不定期对本单位员工考勤签到情况进行抽查,严防弄虚作假,虚报考勤。做到考勤有记录,签到有备案,旷工有证据,切实做好考勤管理工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在次月5日前,掌握本单位上月劳动用工及出勤真实情况,并在10日之前如实填报上月度本单位劳动用工报表,报表数据要真实、准确,如存在瞒报、虚报及沿袭以往数据敷衍上报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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