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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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合同8篇

个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合同8篇

个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合同8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其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至某一合作项目中,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的合作事项,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条出资土地基本情况1. 甲方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土地权属无争议,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第三条作价出资方式1. 甲方将其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作价金额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2. 出资方式:土地使用权直接过户至合作项目名下或成立新公司名下。

3. 出资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完成出资。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保证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作价出资款项,并履行相关义务。

3. 双方共同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确保出资合法、有效。

4. 甲方出资后,享有合作项目的相应权益。

5. 双方共同承担合作项目的风险与收益。

第五条保证条款1. 甲方保证对所出资的土地使用权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并保证无第三方追索。

2.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土地使用权的一切情况,如存在隐瞒或虚假情况,应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应保证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如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流程 (2)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流程 (2)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流程1. 背景介绍作价出资是指将土地使用权作为企业出资的一种形式。

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将自己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投资方,并以这个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支付。

2. 流程概述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1.确定土地估价机构2.进行土地估价3.确定出资额度4.编制土地使用权出资协议5.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每个步骤的具体内容。

3. 确定土地估价机构在进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之前,首先需要确定一个权威的土地估价机构,以保证土地估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企业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选择合适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合作。

通过与估价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费用标准等事项。

4. 进行土地估价土地估价是出资流程的核心环节之一。

土地估价机构会根据市场价格、土地用途、地理位置等因素,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和估价。

土地估价的结果将成为后续确定出资额度和协商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

5. 确定出资额度根据土地估价的结果以及双方协商,确定企业出资的具体金额。

出资额度一般与土地使用权的估价相当,可以是全额或是部分出资。

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确定出资额度,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出资的具体方式和时间等。

6. 编制土地使用权出资协议在确定出资额度后,双方需要共同编制土地使用权出资协议。

协议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出资金额和付款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范围和期限•双方权益和责任的约定•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期限•争议解决方式等协议的编制应遵循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法、公正、有约束力。

7. 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一旦土地使用权出资协议达成,并且出资相关款项准备就绪,双方即可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1.出资方将出资款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给土地使用权转让方。

2.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包括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转让手续等。

3.流程完成后,出资方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新持有者,享有相应的权益和责任。

土地作价出资入股具体流程

土地作价出资入股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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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方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

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相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该土地归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该土地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我国大多数的土地都属于国有土地,在依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并办理的土地使用权证之后,公民可以将该证件作价出资,来为自己获取经济利益。

虽然此种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依旧有不少人不知道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所以想为大家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国家为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关系,盘活和显化土地资产,对改制的国有企业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

它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程序1、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必须依法审批;(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

(2)改制企业根据批准文件,拟订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向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

(3)经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同一企业涉及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土地资产处置的,企业可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处置批准文件到国土资源部转办统一的公函。

2、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受范围限制;国有企业改革时,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根据行业、企业类型和改革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和管理政策。

其中可以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行业、企业有:(1)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根据企业改革和发展需要,主要采取授权经营和国家出资入股的方式,向集团公司或企业注入土地资产;(2)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应坚持以出让、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成立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成立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以国有⼟地使⽤权作价⼊股成⽴公司的流程是什么众所周知,成⽴公司要去⼯商管理局登记,只有通过⼯商局的批准公司才能合法的存在。

⽽考核最重要的⼀个指标就是注册资⾦了,有的公司以国有⼟地使⽤权作价⼊股成⽴公司,那么具体流程是什么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国有⼟地使⽤权作价⼊股成⽴公司的流程是什么国家以⼟地使⽤权作价出资(⼊股),是指国家以⼀定年期的国有⼟地使⽤权作价,作为出资投⼊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地使⽤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地使⽤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地使⽤权作价出资(⼊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民政府⼟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持有。

1、注册资本中以⼟地使⽤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地使⽤权出资事宜做出规定。

以划拨⼟地使⽤权出资的,使⽤⼈应当向市、县⼈民政府⼟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地使⽤权出让⼿续后⽅能作为出资;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地应当先依法征为国有⼟地后⽅能作为出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集体所有的⼟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应当经县级⼈民登记注册,核发证明,确认所有权后⽅能作为出资。

2、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地使⽤权的价值。

评估之后,才有可能确定⾃⼰的股份⼤⼩。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将⼟地使⽤权过户登记于公司的名下。

公司法第⼆⼗⼋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额存⼊有限责任公司在银⾏开设的账户;以⾮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续”。

综上所述,由于⼟地使⽤权的性质就是⾮常特殊的,所以公司想要⼀国有⼟地的使⽤权来获取资本注册,⼀定要衡量⼀下⼟地的价值,做到⼼中有数。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流程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流程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流程1. 背景介绍在某些情况下,企业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作为出资,获得相应的股份或权益。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指通过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企业或个人,以替代现金或其他资产作为出资。

本文将介绍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流程。

2. 准备工作在进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前,需要完成以下准备工作:2.1 确定土地的所有权首先需要确认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情况。

只有土地的合法所有者才有权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2.2 调查土地市场价格在确定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后,需要对土地进行评估,了解土地的市场价格。

这个步骤是为了确定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所得价值。

2.3 进行尽职调查在作价出资前,需要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了解土地上的限制、负债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土地使用的问题。

2.4 编制土地使用权出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土地使用权出资合同,明确出资的方式、土地使用期限、出资方的权益等内容。

3. 流程步骤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3.1 协商确定出资方案在确定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的前提下,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具体的出资方案,包括出资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出资的比例等。

3.2 缔结出资协议在确定出资方案后,双方签订出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和责任。

3.3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这包括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转让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缴纳相关费用等。

3.4 完成土地评估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时,需要进行土地评估,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作价。

3.5 确定股权出资比例根据土地使用权的作价确定出资方对应的股权比例。

这个步骤需要根据具体出资方案和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计算得出。

3.6 编制土地使用权出资合同根据协商确定的股权出资比例,编制土地使用权出资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成果分配等内容。

3.7 履行合同约定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出资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企业或个人,并确保对应的股权或权益分配给出资方。

《初级房地产》考点: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

《初级房地产》考点: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

《初级房地产》考点: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初级房地产》考点: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导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

请大家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考试内容吧。

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一)出资或授权经营使用范围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新设企业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二)报批程序提出申请-拟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初审-备案-变更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和限制(一) 转让条件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前提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2条)按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进行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但投资额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3条)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出让金经批准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将房地产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例题·单选题】【2006年真题】M公司取得了某成片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并按合同约定进行成片土地开发,若M公司要转让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应满足的条件是( )。

A.取得土地使用权两年以后B.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C.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D.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答案】D(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转让合同期限和建设项目完成日期不得超过原出让合同规定,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期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期限原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等所有权随之转让(房随地走)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规划用途改变,需经土地管理部门与规划部门批准,并调整出让金【例题1·单选题】【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山东省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作价出资办理程序

山东省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作价出资办理程序

山东省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作价出资办理程序山东省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作价出资办理程序(一)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者作价出资审批一、服务内容市辖区范围内申请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者作价出资的审批。

二、办事程序1.用地单位提出申请;2.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受理;3. 土地利用科审核材料;4.局行政许可会审会研究5. 局领导审核;6. 拟定出让方案、行文请示;7.上报市政府审批;8.公示出让结果;9.签订出让合同;10.缴纳相关税费;11.办理土地登记。

三、申报材料(一)材料清单1、申请单位(人)申请;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权利证;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4、土地评估报告(备案);5、用地平面图;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资)的有关国家、省批复材料及证明;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材料要求报送纸质材料采用标准档案袋,项目填写齐全,文件目录与卷内材料一致;上报材料一套,批文须原件。

,三,审查内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四、设立依据1(《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七条: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者作价出资,土地使用者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并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出让手续。

2(《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1〕42号)。

五、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不含宗地图测绘、地价评估、集体决策及政府审批时间)。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作价出资(股本)由有批准权的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备案的土地估价结果确定,依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号令)。

,二,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用权发生转移审批一、服务内容市辖区范围内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审批。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审批.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审批.
①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②权籍蓝图或数字化图(1/500-1/1000)原件3份
③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或划拨用地批复文件和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用地红线图1:500-1:1000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属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的还应提供:
①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98年及以后发的)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②外商投资企业合资合同、章程(外资企业仅提供章程)
复印件3份
③若系原承租中方企业国有土地的还应提供场地使用合同书和场地使用费缴款发票复印件3份
(3)若系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还应提供:
①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若改制后由新的业主单位使用的,还应提供新的业主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复的地块控制性详细性规划可代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规划的公示函,但应提供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复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文及附图1:500-1:1000)复印件3份
4、若系企业改制或司法机关裁定后的土地经审批后,可改变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应按招拍挂方式供应土地。但应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改变用途批文及其附图1: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除提供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规定的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供:
(一)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文本(草签)原件1份
(此件不退回申请人)
(二)若系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供上述第Ⅰ(一)2(2)项规定的材料
(此项中承租人不作建设用地的,可不提供本规定中Ⅰ(一)1(4)、(5)、(12)项中规定的材料)
Ⅲ、国有企业作价出资入股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的一般规定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企业主管部门关于作价入股的批复

土地作价入股实施方案

土地作价入股实施方案

土地作价入股实施方案一、前言。

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土地作价入股是指企业或个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入股企业或项目,实现投资回报。

土地作价入股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土地作价入股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土地作价入股的背景。

目前,我国土地资源供给相对紧张,土地的使用权成为企业投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土地作价入股是一种创新的投融资模式,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因此,制定土地作价入股实施方案,对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土地作价入股的具体方案。

1. 确定土地作价标准。

首先,需要确定土地的作价标准,一般可以根据土地的位置、用途、面积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土地的作价。

在确定土地作价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土地的市场价值和未来的增值空间,确保土地的作价合理准确。

2. 确定入股比例。

确定土地作价后,需要根据土地的作价确定入股比例。

一般来说,土地作价越高,入股比例越大。

在确定入股比例时,需要充分考虑土地的贡献价值,确保入股比例公平合理。

3. 确定投资回报机制。

确定土地作价入股后,需要明确投资回报机制。

投资回报机制可以采取分红、股权增值等方式,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

同时,也需要考虑土地的保值增值能力,确保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4. 确定风险分担机制。

在土地作价入股的实施过程中,也需要明确风险分担机制。

投资涉及风险,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风险能够得到有效的分担和化解。

5. 确定监管机制。

最后,需要确定土地作价入股的监管机制。

监管机制可以通过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土地作价入股的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土地作价入股是一种创新的投融资模式,对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土地作价入股实施方案,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因此,需要充分考虑土地作价入股的各项因素,确保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政府以土地作价出资(入股)相关规定

政府以土地作价出资(入股)相关规定

政府以土地作价出资(入股)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国有土地租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依法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第三十九条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权利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形成的股权,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单位持有,所得收益应当缴入同级财政。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99年修订草案)(通过的正式文本以下内容删除)第四十七条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决定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持有。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中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其土地使用权。

长沙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规定一、本规定适用于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包括政府租让和土地使用权者出租)、作价出资或入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赠与)、抵押等有偿使用行为。

五、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除法律、法规及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可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外,一律实行有偿使用。

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逐步实行有偿使用。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评估、验资和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评估、验资和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评估、验资和登记——土地法律专题(四)一、土地使用权估价公司设立过程中,除货币出资外,其它形式的出资都需要进行价值的评估。

实物等非货币出资的特殊法律问题在于其价值的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非货币出资的价值评估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应避免过高估价和过低估价的两种倾向和做法。

为保证非货币出资估价的客观、真实和准确,非货币出资通常需要由中立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资产评估机构应根据公认或专门的评估规则和办法进行评估,因评估不实,损害公司或其它股东利益的,应承担欺诈或过失的民事责任。

在物权法上,土地使用权被视为不动产,但目前在我国会计资产科目上,土地使用权被归为无形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看待,而不是作为有形财产。

因此对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和核算也以无形资产对待。

二、土地使用权出资验资验资是任何出资的必经工序。

《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像其它非金钱出资验资一样,在土地使用权验资中,注册会计师必须认真查阅评估报告,了解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是否满足验资的要求,在此基础上作出独立的判断,并对利用资产评估报告所形成的审验结论负责。

另外,出资方的性质也影响到对评估报告的利用。

如出资方为国有,其土地使用权的评估结果应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如为非国有,其评估结果须经各投资方认可,否则不能作验资用。

土地使用权出资最终是按照验资确定价格计算其投资额的,因此,土地使用权出资也称为折价入股。

任何合法拥有可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人(包括国家)均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折价出资。

实例:如果甲、乙、丙各出资200万元,丁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验资核价为400万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合同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国有建设用地之使用权,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给乙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物本合同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位于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为____________。

二、作价出资方式1. 甲方将其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作为股权对价。

2. 作价金额根据土地估价结果确定,经双方协商,确定作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三、股权转让1. 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后,乙方将获得相应股权。

2. 双方应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四、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保证其对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设定抵押、担保等权利负担。

2. 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依法使用土地,并按照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4.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交付土地或权属存在纠纷,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3.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经过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土地使用权如何作价出资?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如何作价出资?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如何作价出资?是什么意思?我们大家肯定都知道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对于商品房来说一般都是50年,对于我们居住房来说一般情况是70年,土地使用权方面的事情有很多,我们大家肯定也都很关心。

其中就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方面的事情,那么土地使用权如何作价出资?是什么意思?我们大家肯定都知道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对于商品房来说一般都是50年,对于我们居住房来说一般情况是70年,土地使用权方面的事情有很多,我们大家肯定也都很关心。

其中就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方面的事情,那么土地使用权如何作价出资?是什么意思?▲一、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是什么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特有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革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

企业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的关系(一)关于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关系的法律法规:1、《房地产管理法》第28条仅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出资,但对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的关系并未给出明确答案。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国有土地租赁;(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第18条却规定:“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建房,签订的合建合同是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除办理合建审批手续外,还应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4、《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3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资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出资程序是怎样的?

People who often blame themselves can often get forgiveness from other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土地使用权出资程序是怎样的?1、提供专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土地平面位置图,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无形资产出资验证清单。

3、无形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

资产除了有不动产与动产之分外,还有货币与非货币的资产存在。

在现实生活中投资者要想获取投资利益就必须事先出资投入,而出资涵盖的内容面相对较广,不同的出资方式其出资程序有所不同。

那么若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的对此问题做相关解答,看完下面的介绍后相信您能从中得到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1、提供专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土地平面位置图,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无形资产出资验证清单。

要求填写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符合合同,协议,章程,由企业签名或验收签章,获得各投资者认同,并在清单上签名。

3、无形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知识产权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非专利技术签定技术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但在验资时尚未办妥的,填写出资财产移交表,由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者签署,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妥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合同,协议,章程中有规定的,应与合同,协议,章程相符:“接收方签章”栏,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满足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和出资各方对评估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5、一般无形资产出资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6、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提供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审查审批业务手册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审查审批业务手册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审查审批业务手册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的条件1、土地使用权必须具备所有权或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县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3、土地使用权必须明确使用方式和期限;4、土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增值潜力。

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的审查审批流程1、审查前的准备工作(1)搜集有关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明、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土地使用权现状、土地使用权人的身份证明等;(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及增值潜力。

2、审查审批环节(1)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查审批,提交相关资料,并按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2)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入股或出资条件;(3)进行土地使用权评估,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评估和增值潜力评估;(4)对土地使用权进行风险评估,包括环境污染风险、土地权属纠纷风险等;(5)根据审查审批结果,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应的审批文件。

四、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的监督管理(1)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动态;(2)建立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的登记备案制度,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3)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的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和公开度;(4)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的监督机制,严格把关审批程序,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5)加强对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的风险管理,及时处理风险事件,保障资金安全。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是一种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的方式,可以实现土地资产的增值,推动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潜力的挖掘。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审查,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的顺利进行。

五、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的优势1、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资产进行入股或出资,可以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

通过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通过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抵押,如何办理登记

通过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抵押,如何办理登记?答:通过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抵押,可以直接按照或者参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登记。

实践中,通过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进行登记时,因其取得方式等的不同,一般登记为两种不同的权利类型:一种登记为作价出资(入股),一种登记为出让。

之所以存在区别,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前一种作价出资(入股)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特殊方式,主要出现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

作价出资的主体是国家,因此一般登记为作价出资(入股);后一种作价出资(入股)主要是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以“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土地权利作价出资。

“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土地权利一般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权利类型一般直接登记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虽然目前将前一种作价出资(入股)的土地权利类型登记为作价出资(入股),但笔者认为,这种权利实质上就是一种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因为:一是权能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同。

根据《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的规定,“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土地“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期内可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

二是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实质上已经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的概念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作价之后,授权给特定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该企业可以向直属企业、控股或者参股企业以作价出资或者租赁方式配置土地,允许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本身就是为了盘活企业的土地资产,被授权的企业是要接受监督的。

▲一、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的概念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是指国家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特定企业进行经营管理,该企业可以向其直属企业、控股或参股企业以作价出资(入股)或租赁方式配置土地,这种方式有利于盘活企业土地资产,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但被授权企业必须接受授权部门的监督。

按照《国有企业改革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只有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才能作为被授权企业。

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发给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

被授权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凭授权书,可以向其直属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作价出资(入股)或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企业应持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的授权书和相关文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

对省属企业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作价授权经营管理的,必须经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由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的土地资产必须办理地价评估,经省国土资源厅立项后,由具备A级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出具规范的土地估价报告;(二)企业应当根据土地资产状况和地价评估结果,会同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三)土地估价结果和企业拟订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经市土地行政丰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核准、批准;需报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必须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上报;(四)企业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使用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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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直接作价出资,而划拨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需经一定程序方可。

而且,土地使用权上不应存在抵押等权利负担。

1、注册资本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土地使用权出资事宜做出规定。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使用人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方能作为出资;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先依法征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作为出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集体所有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应当经县级人民登记注册,核发证明,确认所有权后方能作为出资。

2、其次,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评估之后,才有可能确定自己的股份大小。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接着,要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于公司的名下。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而且要注意非货币财产的比例问题。

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土地、厂房作价入股也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
《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的行为包括:(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由签订“产权转移书据”的双方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股东退股时需要缴纳的税费问题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之规定,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不能退股,公司非有法定事由也不能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转让股权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有: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其中企业所得税详情如下文:
境内企业股东股权转让。

按税法规定需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里分盈利企业与亏损企业讨论(所谓盈利或亏损,是指多年累积的盈利或亏损):
(1)盈利企业。

盈利企业在转让股权时需进行全面评估,请核查是否真盈利。

在股权转让前是打包转让还是分开转让或是先分后转让,都涉及较复杂的税法规定,需专案处理。

理清先后顺序及全面测算税负水平至关重要。

(2)亏损企业。

亏损企业在转让股权时需进行再评估,查清是否真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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