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小区分户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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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街坊改造工程I期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方案

装修类型:初装修方案编制:

方案审批:

编制日期: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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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工程项目:XXX改造工程一期工程(XXXXXXXXX)开发商:

总包方:

设计院:

工程地址:

各单体设计概况

3.参与分户验收单位的职责

3.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是分户验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宜在结构工程施工之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

(2)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研究确定分户检验批项目及内容。组织、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户验收中测量设备、人员、资金等问题。

(3)与施工、监理、物业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分户检查验收,并及时确认,签字盖章。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应当作为《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室内净高、净开间尺寸抽测表》应存于建筑单位内,以备业主或住户查询。

3.2施工单位

(1)负责编制分户验收方案。

(2)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测量工具。质检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格,熟悉和掌握分户验收内容及方法。根据分户验收在工程装修、

竣工阶段工作量大的特点,安排和调整质检人员及测量工具。

(3)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分户和公共部位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户型做法表和抽查点分布图,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对分户

验收项目检查,并及时记录,签字盖章。

(4)分包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也应会同总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分包项目的质量检查评定,并完善签字手续。

3.3监理单位

(1)验收施工单位编制的分户验收方案。

(2)参与确定分户验收方案中的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的检验批项目、以及检查内容和数量。

(3)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以及足够的检查验收工具。

(4)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户型做法表和抽查点分布图,验收施工单位分户验收检查评定

结果,并记录问题,对不合格项下发不合格项处理记录,签署验收

意见并签名。

4分户验收检验批的划分

4.1分户验收检验批的划分规定

以单位工程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为单位划分检验批。

当工程出现未涉及到的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时,可按照分户验收项目确定原则,经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协商,自行确定并制定相应表格进行验收。

4.2分户验收住宅的划分

根据以上划分规定,本工程按每层每户为一住宅检验批。

4.3分户验收公共部位的划分

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按每一楼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地下车库按每一防火分区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分户验收的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

5.1分户验收工具

组织分户验收前,根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及各专

业施工规范规定要求的检检查项目及检测方法,准备充足的检测工具,所有检测工具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工具见下表:

5.2分户验收程序

(1)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具备分户验收条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分户验收的书面申请;

(2)建设单位收到申请后,应根据有关规定成立分户验收工作组,实施和管理分户验收工作。分户验收领导小组及检查组名单见附图:

(3)分户验收工作单位组应依照分户验收的内容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方案。验收方案有检查小组编制,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验收方案应归入施工总包单位竣工资料内。

(4)分户验收以实物测量、观感目测方式为主,辅以功能性检测手段,逐户逐间对住宅工程的各分项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5)验收合格的,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并予以签字确认;

(6)对住宅工程套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要求的,分户验收领导小组应签发书面整改单,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7)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按户出具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上分别签字并盖章。

(9)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后,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10)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小组应抽查一定的户数对分户验收工作结果进行复核。抽查比例:高层、小高层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3户;多层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2户;顶层和底层必抽。

6分户验收内容及检查项目的确定

依据上海市建委《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初装饰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八类,其验收标准如下:

6.1 地面验收

6.1.1一般规定

细石混凝土面层工程,分户验收按每户为一个检验批,每户抽查不少于3间,不足3间时全数检查。

6.1.2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规定

一、主控项目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二、一般项目

1、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2、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3、水泥砂浆踢脚线与墙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

注: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lO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lO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5、细石混凝土面层的允许偏差和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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