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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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共有协议5篇

婚内财产共有协议5篇

婚内财产共有协议5篇篇1协议签订双方:甲方(丈夫):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妻子):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已缔结婚姻关系,为了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及处置权,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婚内财产共有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本着诚信、互信的原则,共同确认婚内财产权属,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及处置权,以实现夫妻和谐共处、共同发展。

二、财产范围1.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所得;(2)生产、经营收益;(3)知识产权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特定指定一方的财产外);(5)其他共同财产。

2. 除上述夫妻共同财产外,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为各自个人财产,不纳入本协议共有范围。

三、财产管理1.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管理,共同决定其使用、处分及收益。

2. 双方个人财产由各自管理,但应相互告知对方,并在重要决策时征求对方意见。

四、财产处置1.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2. 双方个人财产处置无需经过对方同意,但涉及重大资产变动时,应告知对方并征求对方意见。

五、债务承担1.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以个人名义举债,由此产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与对方无关。

六、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2. 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纪人应熟知夫妻的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以及离婚等相关知识。

为此,本章主要介绍夫妻财产及离婚等内容。

第一节夫妻共同和个人财产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婚后夫妻分居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则属于婚姻存续期间。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做出重要决定,如出卖房产,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什么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哪些房地产归夫妻一方所有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为夫妻一方所有:(1)一方的婚前的房地产。

婚前房地产是指一方于婚姻登记前,购买并登记于自己一人名下的房地产。

若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房地产增值部分,法院可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地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

四、房屋产权归属有哪些情形(一)婚前买房出资情况房屋产权登记归属认定一人出资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婚后无住房贷款要偿还认定为出资人的个人财产结婚前支付全部购房款,但婚后取得产权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结婚前夫妻一方已支付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产权归登记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尚未偿还的贷款视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房屋登记在非出资人名下通常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以对方名义购房。

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合同编号:XXXXX甲方:(夫妻一方姓名)身份证号码:XXXXXX住所地:XXXXXX乙方:(夫妻另一方姓名)身份证号码:XXXXXX住所地:XXXXXX鉴于甲、乙双方自愿共同生活并共同负担家庭责任,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益,特订立本《夫妻共同财产清单》(以下简称“本清单”)。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1. 房产及其附属设施;2. 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3. 存款、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4. 家具、电器、家用设备等家庭用品;5. 商铺、企业股权等商业财产;6. 其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清单1. 房产甲方名下:- 房产1:地址XXXXX,购买日期XXXXX,购买价格XXXXX。

- 房产2:地址XXXXX,购买日期XXXXX,购买价格XXXXX。

乙方名下:- 房产3:地址XXXXX,购买日期XXXXX,购买价格XXXXX。

2. 车辆甲方名下:- 车辆1:品牌XXXXX,车牌号码XXXXX,购买日期XXXXX,购买价格XXXXX。

乙方名下:- 车辆2:品牌XXXXX,车牌号码XXXXX,购买日期XXXXX,购买价格XXXXX。

3. 存款及金融资产甲方名下:- 银行存款:银行名称XXXXX,账号XXXXX,金额XXXXX。

乙方名下:- 银行存款:银行名称XXXXX,账号XXXXX,金额XXXXX。

4. 家具及家庭用品甲方名下:- 家具1:描述XXXXX,购买日期XXXXX,购买价格XXXXX。

乙方名下:- 家具2:描述XXXXX,购买日期XXXXX,购买价格XXXXX。

5. 商业财产甲方名下:- 商铺1:地址XXXXX,购买日期XXXXX,购买价格XXXXX。

乙方名下:- 商铺2:地址XXXXX,购买日期XXXXX,购买价格XXXXX。

6. 其他共同财产- 股票:公司名称XXXXX,数量XXXXX。

婚内财产归属协议样本(仅供参考)7篇

婚内财产归属协议样本(仅供参考)7篇

婚内财产归属协议样本(仅供参考)7篇篇1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以明确婚内财产的归属及权益分配。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协议目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明确婚内财产归属及权益分配,以维护家庭和谐稳定,避免因财产问题产生的纠纷。

二、财产归属1. 婚前财产:甲乙双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归各自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后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3. 特定财产归属:双方约定特定财产归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__________归甲方所有;(2)__________归乙方所有;(3)__________为双方共同所有。

三、财务管理1. 双方共同管理婚后共同财产,共同承担家庭财务支出。

2. 双方约定每月固定时间进行家庭财务对账,确保财务透明。

3. 重大财务决策需双方共同商议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四、债务承担1. 婚前债务:甲乙双方婚前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承担,与对方无关。

2. 婚后债务:婚后因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3. 债务承担比例: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约定债务承担比例,以确保公平合理。

五、其他事项1. 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的财产权益,不得擅自处置、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需修改本协议,应经双方书面同意。

3.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婚姻法的婚前婚后的财产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的婚前婚后的财产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的婚前婚后的财产规定有哪些第一,以列举与概括、明确与模糊的例示性规范技术形式,确立婚后所得有限共同财产制作为法定财产制。

依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此外,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确的,应为共同财产。

第二,与有限共同财产制相对应,明确界定了个人所有财产。

新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与法定财产制相对应,基本建立了约定财产制度,规范了约定财产的表意形式、财产制的选择范围、约定的内外法律效力,配设了约定分别财产制时的补偿制度。

新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为强化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督促和引导共同财产权的合法行使,确保共同财产对婚姻家庭的经济功能的有效释放,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引进民法调整方法,设置了不正当行使共同财产权的民事法律后果。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

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本书编写组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06页。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四条3、买断工龄款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

——吴晓芳:《夫妻一方所在企业发放的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中国民事审判前沿》2005年第2集,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45页。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

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案例:陈明是一间私人企业的老板,六年前,小美与他结婚。

由于陈明工作繁忙,小美辞职在家照顾丈夫和小孩,承担家务劳动。

婚后,陈明用经营所得购买了两套房、小汽车和其它家庭用品。

后来由于双方感情不合,小美提出离婚,并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陈明不同意,认为婚后全靠他养家,所有财产都是他购置的,小美没有收入,不能分割他购置的财产。

为此双方闹上法庭,最后法院根据《婚姻法》判决婚后购置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平等分割,不能因为小美没有收入而影响她对双方共同财产享有的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为什么要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体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于女、外孙子女等都包括在内。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与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近亲属结婚,极容易将一方或双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点和缺陷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累积起来遗传给后代。

据统计,人类隐性遗传性疾病有1000多种,如父母为近亲,其带来隐性基因发病率高出非近亲结婚的150倍,出生婴儿的死亡率也高出3倍多。

禁止近亲结婚,对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促进民族的繁荣昌盛具有重要意义。

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债务如何界定,个人债务如何界定?一、夫妻债务如何界定夫妻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分割,那么哪些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呢?法律365小编就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整理出来,希望能够帮到您,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一、如何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

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

具体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合法婚姻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第二、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从同居之日起,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三、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四、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四、恋爱或订婚期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什么是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法律设立夫妻财产制,调整夫妻财产关系,对保护夫妻的合法权利和财产利益,维护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并保障夫妻与第三人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婚姻法律规定第七条(3篇)

婚姻法律规定第七条(3篇)

第1篇第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概述《婚姻法》第七条是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明确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

这一条款是婚姻法中关于财产分割、财产继承、财产管理等方面的重要规定,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工资、奖金: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如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收入、农业生产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创作、发明、设计等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如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方式获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除上述财产外,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权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共同作出决定。

以下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权的具体解释:1. 夫妻双方在购买、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等财产处分行为中,应当协商一致,共同作出决定。

2. 夫妻双方在签订财产合同、办理财产登记等法律行为中,应当共同参与,共同承担责任。

3. 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各自的贡献、需要等因素进行分割。

简述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种类。

简述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种类。

简述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种类
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1. 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福利、房产、车辆等。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可以用于共同生活、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

2. 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协商约定夫妻财产的归属方式,包括共同共有、分别共有、各自所有等。

约定财产制需要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3. 共同财产制: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福利、房产、车辆等。

与法定财产制类似,但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分配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在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此外,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个人储蓄、个人财产等。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标准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标准 (一)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财产是以为前提的,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标准(一)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财产是以为前提的,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之外,归属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其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财产;其来源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特有财产,均为夫妻一方所有。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女氰打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可根据自己的意愿独立行使财产权,无须征得对方同意;同时,对婚前或婚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及特有财产产生的债务均应由其个人财产负责清偿。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于夫妻共有或是一方所有,在无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所得除了个人特有财产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专题1.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可见,当事人可以根据各自婚姻的特殊性自由灵活地对夫妻财产权属进行约定,可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即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的有效要件未作规定,不过,夫妻财产约定既为身份财产合同,不仅要符合《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也要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条款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条款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法”)确定了新婚姻制度下房屋归属条款。

一、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三条: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
中经营的生活必需品、日用品、服装、器具、厨房用品和未加工原材料等财产,不包括因
工作结余而供家用的财产,也不包括因专业经营而供家用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四条:夫妻独立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
后依法独立取得、分别拥有的财产,包括劳动报酬、工作结余、个人经营所得以及娶妻、
男方给付给女方额外婚费、礼金、婚房及维持家庭生活之用的其他财产。

四、有关房屋归属
(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八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原则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使用,其中不能分割
的部分除外,在婚姻关系终止后由双方共同拥有。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一、前言夫妻财产制度作为我国家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更是涉及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建立健全的夫妻财产制度对于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夫妻财产制度概述1. 夫妻财产制度的定义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归属问题以及在离婚或死亡后如何分配和继承问题。

2. 夫妻财产制度的分类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个人财产制、共同所有制和双方各自所有制。

(1)个人财产制个人财产制是指在夫妻关系中,双方各自拥有自己的财产,并且在离婚或死亡后,各自保留自己所拥有的财产。

(2)共同所有制共同所有制是指在夫妻关系中,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归属于共同所有,离婚或死亡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双方。

(3)双方各自所有制双方各自所有制是指在夫妻关系中,双方各自拥有自己的财产,并且在离婚或死亡后,各自保留自己所拥有的财产。

但是,在夫妻关系中所得到的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三、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规定1. 个人财产制个人财产制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所持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离婚或死亡后,个人财产由该方单独享有。

2. 共同所有制共同所有制在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收入、房屋等动产和不动产等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在离婚或死亡后,共同所有的财产应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双方。

3. 双方各自所有制双方各自所有制在我国《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

双方各自所拥有的财产,在离婚或死亡后,各自保留。

四、夫妻财产制度的适用1. 夫妻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夫妻财产制度,并在结婚登记时进行登记备案。

2. 如果夫妻没有协商确定夫妻财产制度,则适用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即共同所有制。

3. 在离婚或死亡时,应根据夫妻财产制度的约定进行分配和继承。

五、夫妻财产纠纷解决1.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夫妻财产纠纷。

新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有哪些规定?

新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有哪些规定?

新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根据当前的一些情况做出了调整,而在财产上的调整最引人注目。

那么新婚姻法在财产上有哪些新规呢?小编就为您整理新婚姻法在财产上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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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条是什么?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条是什么?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条是什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条是什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条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哪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哪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哪些财产归夫妻共同
所有
我们很多⼈对于题⽬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起往下⾯看看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哪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资、奖⾦、劳务报酬;
(⼆)⽣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千零六⼗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千零六⼗⼆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资、奖⾦、劳务报酬;
(⼆)⽣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千零六⼗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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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归共同所有协议5篇

婚内财产归共同所有协议5篇

婚内财产归共同所有协议5篇篇1协议人(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人(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婚姻关系和谐融洽,为促进彼此信任与家庭美满,特就婚内财产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婚内财产归属,确保夫妻共同财产的安全与增值,维护家庭和谐稳定,避免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二、财产归属原则双方同意婚内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奖金、福利、投资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婚内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三、财产明细及归属1. 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投资等,归各自所有。

2. 婚后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福利、投资收益等,归双方共同所有。

3. 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共同购买的家电、家具、珠宝首饰等,归双方共同所有。

四、财产管理1. 双方同意设立共同账户,用于存放婚后共同财产。

2. 双方应共同管理婚后财产,确保财产安全与增值。

3. 双方同意定期进行财产盘点,确保财产登记准确无误。

五、财产处置1. 双方同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协商处置共同财产。

2. 处置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

3. 处置重大财产时,应充分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六、法律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

七、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八、争议解决如因本协议引起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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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后到一方死亡或者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

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处理。

文章来源:律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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