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8年度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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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23•【字号】扬安办〔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正文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扬安办〔2018〕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市安委会印发《关爱生命筑牢防线扬州市“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扬安字〔2018〕4号),明确提出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功能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度,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其职责分工细化明确如下:一、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1.制定《建设农村地区“平安放心路”实施方案》,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开展农路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改造农路危桥。
(交通运输局、公安局)2.开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平面交叉道口和集镇路段交通环境专项治理。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整治平面交叉口过多过密,交通环境混乱状况。
(公安局、交通运输局)3.开展高速公路沿线环境“五化三清”综合整治。
制定整治方案,拆除高速公路(含连接线)用地外缘起100米、高速公路桥梁(含上跨桥)等设施上、高速公路用地等范围内违法广告设施、宣传牌。
(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京沪高速公路扬州管理处)4.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技术改造和安全监测。
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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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扬府办发[2018]52号【发布部门】扬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5.15【实施日期】2018.05.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扬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5日扬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门分工〉的通知》(国污普〔2017〕4号)、《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污普〔2017〕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25号)以及《关于全面开展扬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扬污普办〔201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摸清全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调查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掌握全市、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普查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为扬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情况督查的通报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情况督查的通报](https://img.taocdn.com/s3/m/c899922a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97.png)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情况督查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19.04.02•【字号】扬农〔2019〕37号•【施行日期】2019.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情况督查的通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了推进全市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按时按质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3月中、下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3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市6个县(市、区)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的汇报及督查组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地项目建设的组织推进措施有力、实施进度较快、工程质量较高、管理严格规范。
截止3月31日,全市各类项目建设的进度分别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完成70%,产业化补助项目完成95%,丘陵山区项目完成60%,高沙土治理项目完成30%。
总体来看,高邮、仪征等地各类项目进度较快。
在项目实施管理中,各地的主要做法有:(一)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年度项目的建设,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矛盾协调,进一步明确项目乡镇和单位主体责任、施工单位的履约责任、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以及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宝应、高邮、仪征等地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年度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宝应、高邮、江都等地专门发文,明确乡镇的主体责任地位,并加强对乡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督查考核。
(二)活动推进。
各地分别组织召开了项目开工动员会、推进会、观摩会,开展调研座谈等活动,观摩项目现场,交流建设情况;坚持领导分工挂钩制度,重点项目专人挂钩、有人负责,并对重点和难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
各地还采取包干、巡查、例会、约谈等措施,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高邮、江都、广陵等地坚持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工程进度交流会,每月召开一次项目现场推进会,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18年“双创”示范工作要点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59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18年“双创”示范工作要点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59号](https://img.taocdn.com/s3/m/9577557b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22.png)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18年“双创”示范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2018年“双创”示范工作要点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扬州市2018年“双创”示范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5日扬州市2018年“双创”示范工作要点为深入推进扬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简称“双创”示范)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双创”示范三年(2016—2018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现制定全市2018年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工作要点如下:1.加强“双创”示范点建设。
对照“双创”示范三年建设目标,坚持量质并重原则,加快推进“双创”示范点建设,加大对省级以上新认定创业创新空间的奖补力度。
2018年,全市新增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创业创新空间20家,其中国家级创业创新空间11家。
突出知名软件信息企业区域总部、品牌中介服务机构和名校名企研创中心等重点,加大优质企业招引力度,2018年省级以上创业创新空间入驻企业数9500家以上,全市“双创”示范点入驻企业新增数同比提高30%以上。
2.提升“双创”空间孵化培育能力。
加大对入驻“双创”空间企业的支持力度,2018年对入驻企业在租金、用能、网络等方面减免和奖补资金同比增长20%。
进一步提升载体服务能力,加大专业化、品牌化的空间运营机构引进力度,为入驻企业提供专业运营服务。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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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效率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扬府办发[2009]84号
【发布部门】扬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18
【实施日期】2009.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部门行政审批
工作效率的意见》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9〕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效率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
进一步提高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效率的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各类投资商来扬投资的六条措施》(扬发[2009]26号)的文件精神和机关管理促进年活动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部门行政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现就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审批提速、并联审批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
1、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和机关管理促进年活动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市政府关于对市级部门行政许可职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97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97号](https://img.taocdn.com/s3/m/d0fba4cc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10.png)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63号),为加快推进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如下:一、公开范围、原则和内容(一)公开范围。
重大建设项目公开范围包括:1.按照有关规定由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核准机关审批、核准的,在本地区投资建设,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工程及重要产业项目等。
2.各级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发展规划以及年度重大投资项目计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各级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重大建设项目。
(二)公开原则。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应当尽可能对外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公开内容。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9类信息。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76e3c72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447a199.png)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3.08•【字号】扬教发〔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扬教发〔2018〕14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现将《2018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3月8日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教育系统实施“奋进之笔”的进取之年。
全市教育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委“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扬州”要求,全面落实“高品质教育建设年”各项目标任务,建设教育强市,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实现全市教育事业新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致力“办高品质教育,建高品质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发展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1.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642e135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bc.png)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20•【字号】扬教办发〔2018〕62号•【施行日期】2018.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扬教办发〔2018〕62号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市教育局制定了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8年4月20日附件: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及《扬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方案》精神,以《扬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承接工作,确保衔接到位、运转正常。
(牵头处室:法制处)2.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化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工作,推动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两单衔接”,做到权力与责任相互对应、权力与利益彻底脱钩。
(牵头处室:法制处、行政服务处)3.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动态调整“不见面审批”清单,扩大“不见面审批”覆盖面,加快行政审批进程,全面推行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扬州市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扬州市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8b3aec6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da.png)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扬州市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2.06•【字号】扬财预〔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扬州市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扬财预〔2018〕4号各区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财政局,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财政审计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本局各有关处室:为做好2018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扬州市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各区财政局根据《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18年省以下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17〕104号)要求,参照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落实好公开工作,工作方案请于2月20日前报市财政局。
2.根据省财政厅明确的公开口径,市级各功能区应按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公开预决算,即由功能区管委会汇总公开本级及所属部门预决算。
同时,各功能区应参照市级政府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等相关表格及说明。
3.请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2018年扬州市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部门预算公开表式可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专设的“部门预算公开”模块查询导出。
扬州市财政局2018年2月6日2018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推进市级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根据《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18年省以下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17〕104号)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扬府发〔2018〕188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扬府发〔2018〕188号](https://img.taocdn.com/s3/m/acc0d013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05.png)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扬府发〔2018〕1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提高审计整改质效,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推动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和权威性的重要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站在推动善政良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落实审计整改与推动单位改革创新、加强内部治理和管理控制相结合,认真研究制定审计整改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切实整改审计查出问题,以更有效的整改成果推动扬州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制度,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一)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
审计机关每年应向本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结果情况,并受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各级政府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有关决议,及时部署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并按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区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区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693b0fe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75.png)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区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05•【字号】扬府办发〔2017〕127号•【施行日期】2017.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区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扬府办发〔2017〕127号各区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区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5日扬州市区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行动计划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黑臭水体整治,保护和改善城市水体环境,更大幅度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顺应群众期盼,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水系沟通和活水循环,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滨水空间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城市特色塑造的有机联动,实现城市“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二)工作目标2018年,城市建成区实现河(湖)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全市除了七里河、槐泗河、小运河干河及其部分支河外,其余黑臭水体全部都要在今年汛期前完成整治。
城区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
二、重点任务(一)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6月底前,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19年,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1.开展河道排水口专项整治把控源截污作为整治黑臭水体的基础性工作和根本性措施,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要求,彻底查明河道两侧排放口的位置、排放量,通过改造排水管道、封堵排水口、敷设截污管道、设置调蓄设施等措施,做到旱天污水不入河。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7697348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4b.png)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06•【字号】扬府办发〔2018〕111号•【施行日期】2018.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扬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6日扬州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农市〔2017〕8号)要求,省“菜篮子”考核工作组将对我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为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制定推进全市“菜篮子”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统筹、协调、指导全市“菜篮子”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定期调度、运行监管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如有机构调整,考核分工责任随职能的调整而转移。
(二)强化督查落实。
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考核机制,及时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到实处。
扬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扬州市直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扬州市直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3d10d07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c9.png)
扬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扬州市直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2.07•【字号】扬教督团〔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扬州市直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扬教督团〔2018〕2号市直各学校:为切实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依照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市直学校实际,现就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责任区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以下简称“市督导团”)根据市直学校的类型和布局情况,科学合理地划定督导责任区,并为督导责任区配备合适数量的责任督学。
二、责任督学(一)任命与聘任1.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教育行政和教研人员以及近期退休的教育行政和教研人员、校长和教师以及其它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遴选,择优任命或聘任。
可根据督导事项,对不同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的责任督学进行合理安排,按督导责任区实施督导。
2.责任督学实行任期聘任制,每个任期或聘期为1年,可以连聘连任。
(二)管理责任督学要严格遵守《督学行为准则》和督导工作纪律,维护督导形象。
依据《教育督导条例》积极开展工作,帮助学校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丰富内涵,提高品位。
(三)培训责任督学要参加岗前培训和定期专题培训。
学习法律法规、教育督导理论、督导操作技巧和相关学科知识,认真撰写督导论文;每年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相关教育督导培训和督导例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督导能力。
三、督学职权(一)根据督导工作需要,全面了解被督导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情况。
(二)要求被督导学校提供相关材料;课堂听课;开展校长、教师、学生、家长访谈、座谈或问卷调查。
(三)受市督导团委托,约谈被督导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的报告三篇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的报告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91781f0a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76fc15c.png)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的报告三篇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问题的报告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督察的通知》(XX函〔20XX〕652号)要求,XX市对照督察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情况。
2018年2月,淮南市印发了《XXX关于成立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市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秘〔20XX〕15号),明确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成员组成及工作机构,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
制定了《XX市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经济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二)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方案进展情况。
印发了《XXX关于印发2018年防范金融风险工作计划的通知》(XX办秘〔2018〕86号),聚焦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压降行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打击行动,对全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每一项工作任务确定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
(三)防控农村贸易银行机构风险进展情况。
XXX要求各XXX制定真实反映资产质量规划,真实入账不良贷款,全面暴露信用风险题目,并提出监管发起。
停止9月末,全市4家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32.31亿元,贷款余额354.41亿元,不良率9.13%,比上年末上升6.64个百分点。
人行XX市中心支行、XXXXX、市金融办联合印发了《XX市农村贸易银行系统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机制》(XX银发〔2018〕75号),进一步健全农村贸易银行系统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要求各XXX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应对不良资产真实反映可能带来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目前4家XXX均已制定应急预案。
督促辖内XXX建立流动性互助机制,截至目前,4家XXX均与省联社签订了流动性互助协议。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三大创新板块”建设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18〕24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三大创新板块”建设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18〕24号](https://img.taocdn.com/s3/m/a97a9306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14.png)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三大创新板块”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三大创新板块”建设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18〕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建设“三大创新板块”是我市实施“12345”创新发展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聚焦聚力,把三大创新板块打造成扬州创新发展的标志特色和核心板块,更好地支撑和引领全市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定位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建框架、三年出形象”的总体要求,遵循“有限目标、重点突破、整合资源、联动推进”的思路,强化顶层设计,建立联动机制,推进区域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一体化布局。
到2020年,三大创新板块区域创新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建成创新活力充分释放、创新功能不断健全、创新生态持续优化的科技创新高地,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提供有力支撑和不竭动力。
(一)打造创新发展标杆。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现代农业、食品生物等领域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领军创新企业,构建具有扬州特色的实验室体系,主要创新指标跻身全省先进行列,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技术水平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和地位,创新驱动成为三大板块发展最强大的引擎和最鲜明的特征。
到2020年,三大创新板块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建立国家级研发机构15家,建设3-5家省内一流、全国有影响的实验室。
扬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2018年城乡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扬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2018年城乡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15b9e1a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8c79ada.png)
扬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2018年城乡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规划局•【公布日期】2018.04.12•【字号】扬规政字〔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扬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2018年城乡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扬规政字〔2018〕1号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现将《2018年城乡规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要点相关要求,扎实抓好今年工作目标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附件:2018年城乡规划工作要点扬州市规划局2018年4月12日2018年城乡规划工作要点2018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建工作会议、全省城乡规划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六个高质量”发展,深入抓好规划编制,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强化规划刚性控制作用,狠抓党的建设和能力作风建设,为“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提供规划保障。
一、着眼长远规划,提升品质内涵,科学引导城乡发展1.全面实施总规修编。
依据现版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整体评估情况,结合总体规划编制的新技术和新要求,全面推进新一轮城市总规编制。
组织开展总规纲要编制并形成成果,同步开展总规城市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及空间布局等专题研究。
2.深化专项规划编制。
按照《扬州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编制“城市双修”专项规划,为有序推进“城市双修”提供支撑。
组织编制重要区域城市空间形态管制规划,强化城乡空间特色战略引领。
积极引导城市空间特色和建筑风貌塑造,组织编制扬州城市特色风貌调查及特色风貌区规划研究,开展高品质住宅小区规划建设引导研究。
3.加强城市形态控制。
着重对金湾路、扬子江路两个轴线的城市功能、产业结构、用地布局、建筑形态、景观环境等开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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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8年度督查工作要
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扬府办发[2018]33号
【发布部门】扬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04
【实施日期】2018.04.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8年度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8〕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2018年度督查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市政府2018年度督查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全市督查工作要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利器”作用,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推动工作落实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规范督查行为,优化督查方式,强化督查措施,抓重点、攻难点、解热点,确保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督查重点
(一)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推进情况
按照上级督查机关的要求,对国务院、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召开的重要会议、下发的重要文件及时进行梳理,按照具体化、项目化的标准,对明确事项进行分类立项,对落实情况及时开展督查。
对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建立全程跟踪、专人督办、回访复核督查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整改。
(附:省政府2018年度重点督查事项)
(二)上级、本级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
对上级、本级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坚持“台账式管理、分类别督办、按时限反馈”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分解的272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巡查、半年一评估、年终一考核,对进展缓慢、存在问题的事项,即时督查,即时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