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2017最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06•【文号】•【施行日期】2023.09.06•【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矿山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一)严格灾害严重煤矿安全准入。
停止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
新建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原则上应按采煤、掘进智能化设计。
(二)严格非煤矿山源头管控。
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矿山。
矿产资源勘查应达到规定程度,相邻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应满足相关安全规定,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矿山不得以山脊划界。
除符合规定的情形外,新设采矿权范围不得与已设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重叠,可集中开发的同一矿体不得设立2个以上采矿权。
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是拟建设规模,矿山设计单位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充分考虑资源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在矿山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科学论证并确定实际生产建设规模,矿山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
(三)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等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由省级以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不得下放或者委托。
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制定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规范,严格实质内容审查,不得仅对程序和形式进行审查。
矿山开发没有进行一次性总体设计的,原则上不得审批安全设施设计。
1个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生产系统。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9.14•【字号】甘安监管一〔2017〕186号•【施行日期】2017.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甘安监管一〔2017〕186号各市、州安监局,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半年全省上下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非煤矿山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向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为了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60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全省非煤矿山领域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一、积极实施矿山地下采空区专项整治工作我省地下矿山采空区总量大,分布范围广,2017年我省初步计划治理非煤矿山采空区1656万立方米,截止目前尚未有效启动此项工作,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问题突出。
为扎实推进矿山地下采空区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市州安监局和有关企业要按照“分级管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摸清地下矿山特别是正常生产的地下矿山采空区规模和分布状况。
同时要加快整治进度,督促指导地下矿山企业结合实际采取充填法、崩落法、封闭法、搬迁居民等方式开展采空区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采空区安全管理和监测监控水平,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形成的采空区。
二、切实强化淘汰非阻燃电缆专项工作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仍在使用的非阻燃电缆(含强、弱电)1696841米,其中甘肃省552364米,占总量的33.55%。
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1.坚决贯彻《通知》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以有效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和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措施,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推进打非治违、整顿关闭、资源整合、技术进步、强基固本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力争到2013年底,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露天矿山(不含型材矿)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全部安装使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控系统,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通过努力,力争到2013年底,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000人以内,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管理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此基础上,要健全完善安全目标管理、矿领导下井带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生产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劳动管理、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危害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制度,以及各类安全技术规程等。
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2017最新)
遇到安全生产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2017最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各类煤矿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一)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在继承以往质量标准化工作基础上不断创新、逐步发展完善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深入持久地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有效措施,突出体现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核心理念。
近年来,各地区、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强化安全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做出了贡献。
但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仍然偏低,各地进展不平衡,不能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煤炭工业安全发展的新要求。
各地区、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完善与新要求、新任务相适应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进而实现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强化过程控制,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建立煤矿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煤矿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2017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解读最新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以上,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 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 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 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井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 均不低于7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60分。
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解读】原标准中井工煤矿为11个部分,本标准仍为井工煤矿11个 部分。但内容变动较大。主要变动如下:
(1)按照“风险预控在隐患排查前面、隐患排查治理在事故前面” 的原则,本标准提出了煤矿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防机制,新增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两个章节,这 也是本标准的重大改动内容,从而形成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 理双重预防机制和传统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
三、工作要求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 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解读】对煤矿技术体系的要求,体现了技术是保障的重要性。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达标自检工作。 【解读】强调了对煤矿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促进动 态达标。煤矿要建立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制度,开 展自查自纠活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2.02.08•【文号】矿安〔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省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将本指导意见转发至辖区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年2月8日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近年来,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通过源头管控、规范条件、严格管理、综合治理和强化监管监察,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含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企业、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下同)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和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一)严格安全准入制度。
一个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应当由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管理,原则上只设置一个独立生产系统。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安全生产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点击>>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2017年最新版)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主要内容如下: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3.2 安全绩效safety performance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 相关方interested party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 资源resources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一般要求4.1 原则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4.12•【文号】安监总管一〔2017〕33号•【施行日期】2017.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油安办各分部,有关中央企业:近年来,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大力推动和广大非煤矿山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对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有的企业没有认真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建立的标准化系统没有体现基于风险的思想;有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流于形式,片面强调标准化体系文件编写,忽视了标准化体系的日常运行,重形式、轻效果;有的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以下统称评审机构)专业力量不足、把关不严,现场评审走过场,评审报告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甚至弄虚作假。
为进一步规范标准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标准化工作职责(一)非煤矿山企业职责。
非煤矿山企业是标准化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要自主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核心的标准化体系,并保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循序渐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评审单位的职责。
评审单位具体承担标准化评审工作,对出具的标准化评审报告负责。
评审单位要自觉接受评审组织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
(三)评审组织单位的职责。
评审组织单位负责标准化评审的组织工作以及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具体承担受理标准化评审申请、选择评审单位进行评审、审核标准化评审报告、颁发标准化证书和牌匾、对评审单位现场评审进行抽查、对评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等工作。
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油安办各分部,有关中央企业:近年来,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全面推行健康、安全和环境(HSE)管理体系并持续加以改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标准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1.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国务院通知》和《指导意见》精神,本着规范工作、全面推进的原则,健全完善标准化建设评审标准体系、评审组织体系和奖励约束体系;强化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HSE管理体系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分级达标;促进非煤矿山实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推进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工作目标。
2011年底前,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颁布实施HSE管理体系分级及评分办法;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2015年底前,80%的大中型非煤矿山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二、健全完善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1.健全完善评审标准体系。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采用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两个指标确定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3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6〕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1.坚决贯彻《通知》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以有效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和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措施,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推进打非治违、整顿关闭、资源整合、技术进步、强基固本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力争到2016年底,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露天矿山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全部安装使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控系统,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通过努力,力争到2016年底,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000人以内,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此基础上,要健全完善安全目标管理、矿领导下井带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生产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劳动管理、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危害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制度,以及各类安全技术规程等。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辽宁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辽宁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10.09•【字号】•【施行日期】2017.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辽宁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区市、先导区安监局,市属以上非煤矿山企业: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辽安监非煤〔2017〕38号)(简称《通知》,下同)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到当前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的紧迫性,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各区市、先导区安监局、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厌战情绪,紧紧围绕“三下降一防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当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现在起到10月底,组织专家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的非煤矿山系统和运行的尾矿库进行全面排查、“会诊”,要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一〔2017〕98号),准确判断非煤矿山存在的重大隐患,全面排查存在的一般隐患,专家组要“开具处方”,企业要“对症下药”,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各区市、先导区安监部门要按照《关于转发辽宁省非煤矿山主要危险部位安全管控方案的通知》(大安监行管〔2017〕233号)文件要求督促企业构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风险管控网格化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紧盯矿山主要危险部位,落实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非煤矿山事故。
各市属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职工群众身边无隐患活动,深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等四项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决绝杜绝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稳定。
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模板】
附件1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2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深入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以进一步降低非煤矿山事故总量和预防较大以上事故为主要目标,通过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头顶库”和采空区事故隐患、六类事故隐患,以及加强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等,强化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矿山整顿升级,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
2017—1—年底前实现:1.全部消除“头顶库”中的病库,进一步提升头顶库安全保障能力。
2.督促责任单位开展大面积连片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并取得初步成效。
3.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要求,及时淘汰落后设备设施。
三、整治范围覆盖省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及尾矿库,包括生产、停产、在建和停建的矿山企业。
四、整治重点(一)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1.重点整治违反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行为,主要包括:(1)未按照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2)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
(3)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4)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
2.重点整治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等“三违”行为。
安全生产标准化-2017标准化版本
高级工程师 职称: 职务: 副总工程师、地测处处长 单位: 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18603451182 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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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条文对比) 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 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 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 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四、标题对比 五、专业名称对比 六、具体条文对比
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 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 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 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 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 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
煤安监行管﹝2017﹞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 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企业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 定,指导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国家煤矿安监局在2013年发布的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 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基础上,组织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 法(试行)》(以下简称《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 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分方法》),现予印发,于2017年7月1日起试 行。
【7A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安全生产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点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2017年最新版)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主要内容如下: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safetystandardization3.2安全绩效safetyperformance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相关方interestedparty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资源resources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一般要求4.1原则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建立和保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4.06.28•【文号】•【施行日期】2024.06.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准入,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就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限(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的行政许可。
稀土矿山开发项目、铀矿山建设项目、已探明工业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建设项目,新建项目一次设计或者经改扩建后年产300万吨及以上或者最大开采深度1000米及以上(井巷工程最高标高至最低开采中段运输水平标高间的垂直距离)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或者边坡高度200米及以上(采场最终境界最高点标高至最低开采水平标高间的垂直距离)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总库容1亿立方米及以上的尾矿库建设项目等安全设施设计(含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下同)审查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
(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的行政许可。
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外,其他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设计边坡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含排土场)和尾矿库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设计边坡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以及中央管理企业所属非煤矿山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三)其他非煤矿山行政许可的职责划分。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2.24•【字号】晋安监发〔2017〕42号•【施行日期】2017.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安监发〔2017〕42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非煤矿山重点企业: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2017年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7〕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安监局制定了《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17年2月24日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红线意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排查治理隐患为抓手,强化治本攻坚,从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两个层面入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实现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一是持续保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二是着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能力;三是健全完善非煤矿山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五是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六是大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矿山安全生
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矿山安全
【发文字号】安监总厅管一[2010]11号
【失效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02.02
【实施日期】2010.02.0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通
知
(安监总厅管一〔201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全面开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促进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区审核把关不严,放宽安全许可条件;部分地区日常监管不到位,一些非煤矿矿山企业未及时按规定办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变更等手续,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录入不规范;尾。
庆阳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庆阳市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17年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甘办发〔2017〕23号)要求, 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17〕16号),制定庆阳市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全面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为保障,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狠抓易引发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预防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国家和省市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 1 -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现状,摸清停产停建矿山、地下矿山采空区状况;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整治重点(一)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1.违反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未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无安全设施设计或未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2.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未经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进行建设或运行的行为。
3.超层越界开采、以勘探名义实施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4.达不到当地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的矿山开采行为。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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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意
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转发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安委办函〔2016〕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意见》就严格矿山安全准入,推进整顿关闭和升级改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法问责和事故查处,加强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供学习借鉴。
附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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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安全生产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2017最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油安办各分部,有关中央企业:近年来,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全面推行健康、安全和环境(HSE)管理体系并持续加以改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标准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1.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国务院通知》和《指导意见》精神,本着规范工作、全面推进的原则,健全完善标准化建设评审标准体系、评审组织体系和奖励约束体系;强化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HSE管理体系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分级达标;促进非煤矿山实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推进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工作目标。
2011年底前,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颁布实施HSE管理体系分级及评分办法;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2015年底前,80%的大中型非煤矿山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二、健全完善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1.健全完善评审标准体系。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采用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两个指标确定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3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开采系统、露天开采系统、尾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和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分别按照相应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审、确定达标等级。
2.健全完善评审组织体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非煤矿山一级标准化和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非煤矿山(不含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二级、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非煤矿山一级标准化和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非煤矿山(不含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二级、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受理、组织评审单位进行评审、向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材料、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等工作。
评审单位按照评审组织单位工作安排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依法独立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3.健全完善激励约束体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海油安办及分部,下同)要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的有关要求,将标准化建设与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相结合;要积极研究采取相关激励政策措施,对于达到标准化等级的非煤矿山,各地可探索在落实相关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等方面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其不断提高标准化等级。
同时,将达标结果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投融资等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其提高达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对在2013年底前未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的非煤矿山,要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标准化评审程序1.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定级程序为:非煤矿山自评,评审组织单位组织评审,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
2.非煤矿山自评。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为正常库),建立标准化体系并良好运行6个月以上的非煤矿山,可成立自评组织机构,自评确定相应等级,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3.申请评审。
非煤矿山根据自评等级,向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提出书面评审申请(格式见附件1)。
4.评审、报告。
评审组织单位收到评审申请后,应从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评审单位中随机选择评审单位,委托其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完成后,评审组织单位应进行审核,认定其符合要求并确定等级后,向负责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报告表(格式见附件2)、评审报告等相关材料。
5.审核、公告。
安全监管部门对评审组织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告。
6.颁发证书、牌匾。
经安全监管部门公告后,由评审组织单位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式样见附件3)、牌匾(式样见附件4)。
证书、牌匾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制,按照相应等级统一编号。
四、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通知》和《指导意见》精神上来,充分认识标准化建设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要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总结经验,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有序开展,并及时报送标准化建设信息。
2.强化指导,分类推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要抓巩固、抓提升、抓改进,有效期满后按本通知要求重新评审定级;对已经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尚未评定等级的,要抓规范、抓过程、抓实效,按本通知要求评审定级;对尚未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要抓指导、抓促进、抓达标,按照工作目标限期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
3.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认真总结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各年度工作具体目标。
同时,对辖区内未开展标准化建设的非煤矿山,要按照经济性质、矿山种类、生产规模、开采工艺等进行分类,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有步骤地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4.典型示范,务求实效。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引导规模大、管理水平高的非煤矿山率先达到相应标准化水平,发挥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要促进中小矿山开展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本质安全程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非煤矿山要把重点放在加强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并持续改进;要注重工作实效,真抓实干,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5.加强培训,严格监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托评审组织单位或相关机构,对安全监管部门、非煤矿山和评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要制定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管理办法,加大对其工作过程的监督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要本着服务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各类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对于不按规定开展标准化建设的,要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的手段督促其尽快启动实施;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费用提取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加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切实改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在标准化创建工作中收取费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80号)同时废止。
附件: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表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式样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牌匾式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一一年七月五日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权/w/aq/668659.html∙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谁来赔偿/w/aq/668658.html∙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w/aq/668657.html∙人身自由权行使方式/w/aq/668656.html∙如何解除诉讼保全担保申请/w/aq/668655.html∙有哪些行为构成了侵犯肖像权/w/aq/668654.html∙同居期间订立的分手保证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w/aq/668653.html∙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的十大费用是什么/w/aq/668652.html∙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有哪些/w/aq/668651.html∙高度危险作业是指什么/w/aq/668650.html∙私人担保如何解除 /w/aq/668649.html ∙全面成本管理的四个阶段是什么/w/aq/668648.html∙物权法定原则哪方面存在局限性/w/aq/668647.html∙酒瓶爆炸并伤人由谁承担赔偿责任/w/aq/668646.html∙定金合同成立生效与法律效力/w/aq/668645.html∙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有何区别呢/w/aq/668644.html∙一般债务保证人有哪些责任/w/aq/668643.html∙警察可以限制人身自由吗/w/aq/668642.html∙立约定金合同的法律效力/w/aq/668641.html∙交警有权限制人身自由吗/w/aq/668640.html∙工业厂房租赁定金合同/w/aq/668639.html∙动物致人损害如何赔偿/w/aq/668638.html∙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w/aq/668637.html∙名誉权被侵犯如何索赔呢/w/aq/668636.html∙金钱质押‘特定化’的裁判规则和律师建议/w/aq/668635.html∙动物踢伤人主人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w/aq/668634.html∙物权法规定(2018)的拟制交付形式有哪些/w/aq/668633.html∙紧急避险分析 /w/aq/668632.html∙如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w/aq/668631.html∙环境侵权纠纷的归责原则/w/aq/668630.html∙保证责任减免的事由/w/aq/668629.html∙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建议/w/aq/668628.html∙使用动产质押担保应注意的问题/w/aq/668627.html∙环境污染侵权的特征内容/w/aq/668626.html∙保证人求偿权的成立要件/w/aq/668625.html∙产品质量责任损害赔偿的诉讼有效期限是多久/w/aq/668624.html∙借信贷还旧贷类案件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w/aq/668623.html∙财产意外毁损灭失如何归责/w/aq/668622.html∙物权法释第二百三十一条/w/aq/668621.html∙人身伤害伤残鉴定存在哪些问题/w/aq/668620.html∙保证的方式及先诉抗辩权/w/aq/668619.html∙超市商店赌博机开设赌场罪/w/aq/668618.html∙房屋抵押权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w/aq/668617.html∙网络侵权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w/aq/668616.html∙定金与违约金怎么适用法院判例/w/aq/668615.html∙如何看待精神抚慰金/w/aq/668614.html∙在建工程抵押条件 /w/aq/668613.html ∙网络名誉侵权判决书/w/aq/668612.html∙定金合同(供商品房预订时使用) /w/aq/668611.html∙劳动能力丧失的种类/w/aq/668610.html∙抵押物的法律要求 /w/aq/668609.html ∙如何防范网络侵权 /w/aq/668608.html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w/aq/668607.html∙下载网络小说离线阅读侵权了吗/w/aq/668606.html∙物权法司法解释有哪些/w/aq/668605.html∙网络侵权行为有哪些/w/aq/668604.html∙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 /w/aq/668603.html∙擅自使用他人姓名和肖像构成侵权吗/w/aq/668602.html∙定金合同生效的六大条件/w/aq/668601.html∙限制人身自由怎样处罚/w/aq/668600.html∙收受定金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w/aq/668599.html∙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如何申报/w/aq/668598.html∙抵押合同该如何签订/w/aq/668597.html∙网络上侵权与传统侵权有何不同/w/aq/668596.html∙法定孳息的范围有哪些/w/aq/668595.html∙网络暴力有哪些侵权行为/w/aq/668594.html∙海上货物留置权如何行使/w/aq/668593.html∙网络侵权损害的种类/w/aq/668592.html∙不能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w/aq/668591.html∙什么叫非法控制他人人身自由/w/aq/668590.html∙定金罚则应采过错责任原则/w/aq/668589.html∙交通事故两车共同侵权承担什么责任呢/w/aq/668588.html∙合同没谈拢,定金能否退/w/aq/668587.html∙紧急避险如何赔偿 /w/aq/668586.html ∙当事人约定的‘逾期不还款,抵押物属于债权人’的内容无效/w/aq/668585.html∙北京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公式是什么/w/aq/668584.html∙关于实现留置权 /w/aq/668583.html∙报案虽不及时是否就可以拒赔/w/aq/668582.html∙企业该知道的民间借贷案件哪些新法律事/w/aq/668581.html∙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主要有哪些/w/aq/668580.html∙承诺的法律效力 /w/aq/668579.html∙网络图片侵权赔偿标准(2018年) /w/aq/668578.html∙抵押合同的书面形式与内容/w/aq/668577.html∙刑法上因果关系条件说/w/aq/668576.html∙抵押权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2018)的/w/aq/668575.html∙盗用他人信息进行网站登记备案是否构成了网络侵权/w/aq/668574.html∙票据保证责任的法律分析/w/aq/668573.html∙环境侵权原告资格 /w/aq/668572.html ∙什么是保证合同 /w/aq/668571.html∙关于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的条文解读/w/aq/668570.html∙保证期间是否可以中断/w/aq/668569.html∙保姆杀老人后自杀引热议,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2018年)是什么 /w/aq/668568.html∙抵押物灭失怎么办 /w/aq/668567.html ∙要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环境侵权的范围/w/aq/668566.html∙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w/aq/668565.html ∙公司的权利结构是怎样形成的/w/aq/668564.html∙用益物权的排他效力/w/aq/668563.html∙购车定金合同范本 /w/aq/668562.html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科学(2017年最新版) /w/aq/437322.html∙公众聚集场所常见火灾隐患问题及对策/w/aq/505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