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曾上游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樊科任职资格的批复-川银保监复〔2021〕9号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樊科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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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樊科任职资格的批复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樊科担任彭州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申请材料(永财川发〔2020〕164号)收悉。
经审查,樊科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1年1月6日
——结束——。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欧阳凯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欧阳凯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4.26
•【字号】川银保监函〔2021〕417号
•【施行日期】2021.04.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欧阳凯任职资格的批复
川银保监函〔2021〕417号
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欧阳凯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申请材料(慧择〔2021〕HZ008号)收悉。
根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欧阳凯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批复后及时作出任命决定,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告。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督促其持续学习、勤勉履职,不断增强其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2021年4月26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范琢玉和魏恒博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范琢玉和魏恒博任职资
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2.19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1〕87号
•【施行日期】2021.0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范琢玉和魏恒博任职资格的批
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范琢玉和魏恒博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寿人险川发〔2020〕315、316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范琢玉、魏恒博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保险监管规定,督促其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
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1年2月19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景明洲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景明洲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11.13
•【字号】川银保监函〔2020〕1250号
•【施行日期】2020.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景明洲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景明洲担任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的申请材料(平保产发〔2020〕1298号)收悉。
经审查,景明洲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0年11月13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锐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锐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1.22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1〕46号
•【施行日期】2021.0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锐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锐担任监事的申请材料(国宝寿〔2020〕373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锐担任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监事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保险监管规定,督促其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1年1月22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崔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崔军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4.14
•【字号】川银保监函〔2021〕356号
•【施行日期】2021.04.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崔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崔军担任四川分公司总经理的申请材料(幸福寿报〔2021〕75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崔军担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保险监管规定,督促其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1年4月14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施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施虎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2.23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1〕92号
•【施行日期】2021.0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施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施虎担任副总经理的申请材料(中航安盟〔2020〕349号)收悉。
经审查,施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1年2月23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姗任职资格的批复-川银保监复〔2021〕43号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姗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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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姗任职资格的批复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姗担任天府新区支公司经理的申请材料(英大财险川〔2020〕76号)收悉。
经审查,张姗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1年1月21日
——结束——。
中国银保监会广元监管分局关于曾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广元监管分局关于曾涛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元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3.18
•【字号】广元银保监函〔2021〕29号
•【施行日期】2021.03.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广元监管分局关于曾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任曾涛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申请材料(国寿财险川发〔2021〕39号)收悉。
经审查,曾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广元银保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1年3月18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董文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董文任职资
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4.24
•【字号】川证监机构[2008]70号
•【施行日期】2008.04.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董文任职资格的批
复
(川证监机构[2008]70号)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董文同志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安证报(2007)第18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和《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我局对董文(身份证号:510102************)担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江西林大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无异议。
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可办理董文的任职手续。
此复。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耀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耀峰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5.08
•【字号】川银保监函〔2021〕470号
•【施行日期】2021.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耀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耀峰担任成都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人的申请材料(阳光人寿〔2021〕168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耀峰担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保险监管规定,督促其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1年5月8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刘光运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刘光运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11.24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0〕610号
•【施行日期】2020.1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刘光运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光运担任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的申请材料(中航安盟〔2020〕218号)收悉。
经审查,刘光运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0年11月24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秋娟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秋娟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3.09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1〕103号
•【施行日期】2021.03.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秋娟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秋娟担任审计责任人的申请材料(中航安盟〔2021〕10号)收悉。
经审查,张秋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1年3月9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阮江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阮江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1.08
•【字号】川银保监函〔2021〕17号
•【施行日期】2021.0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阮江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阮江担任总经理的申请材料(中航安盟呈〔2020〕322号)收悉。
经审查,阮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1年1月8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晓禾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晓禾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3.02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1〕98号
•【施行日期】2021.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晓禾任职资格的批复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晓禾担任双流支公司经理的申请材料(浙商保险川〔2021〕1号)收悉。
经审查,张晓禾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1年3月2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黄锐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黄锐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4.02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1〕169号
•【施行日期】2021.04.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黄锐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信利安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黄锐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申请材料(国销办〔2021年〕15号)收悉。
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黄锐国信利安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批复后及时作出任命决定,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告。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督促其持续学习、勤勉履职,不断增强其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2021年4月2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浩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浩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09.22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0〕479号
•【施行日期】2020.09.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浩任职资格的批复
四川常青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浩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申请材料(常青保代〔2020〕026号)收悉。
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浩担任四川常青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青羊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批复后及时作出任命决定,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告。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督促其持续学习、勤勉履职,不断增强其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2020年9月22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梁玮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梁玮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4.23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1〕219号
•【施行日期】2021.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梁玮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梁玮担任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申请材料(国宝寿〔2021〕61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梁玮担任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保险监管规定,督促其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