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水利工程)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20150206定稿于)
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附件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一月页脚内容1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页脚内容2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项目目录1 总则 (1)1.1 调查目的 (1)1.2 调查范围及时限 (1)1.3 组织形式 (1)1.4 作业依据 (2)2 工作内容 (3)2.1 划界调查 (3)2.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调查 (4)2.3 经费测算 (4)2.4 填写调查表 (4)2.5 编制调查报告 (5)3 调查技术要求 (5)3.1 资料收集 (5)3.2 调查分类分级 (5)3.3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确定 (5)3.4 面积测量 (6)3.5 经费测算 (6)3.6 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7)3.7 计量单位 (7)4 总体安排 (7)页脚内容3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项目4.1 实施步骤 (7)4.2 进度计划 (8)5 主要调查成果 (9)6 审核与验收 (9)页脚内容4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项目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4〕186号)要求,为保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的顺利开展,制订本技术方案。
1总则1.1调查目的(1)统计河湖及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说明划界确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步开展划界确权工作的打算等。
(2)提出需完成划界、确权的河湖及水利工程清单。
(3)摸清划界、确权涉及的土地、税费等政策及收费标准,测算所需经费。
1.2调查范围及时限流域面积在50km2及以上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在1km2及以上的湖泊;完成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的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水库、堤防和水闸等水利工程,调查时限截至2014年8月31日。
1.3组织形式(1)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调查由水利部统一组织,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会同财务司等有关司局负责具体组织及中央层面的协调工作。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本级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本级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25•【字号】苏府公〔2020〕32号•【施行日期】2020.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本级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开展了苏州市本级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划定成果公告如下:一、划定对象七浦塘、西塘河和姑苏区黄花泾、胥江、元和塘、娄江、老运河、苏州外城河等8条河道;阳澄湖、独墅湖、澄湖和姑苏区石湖等4个湖泊;西塘河裴家圩枢纽、澹台湖枢纽、娄江枢纽、大龙港枢纽、南庄枢纽、仙人大港枢纽、胥江枢纽、东风新枢纽、青龙桥枢纽、元和塘枢纽、外塘河枢纽、胥口枢纽等12座水利枢纽;活络浜泵站、城西泵站、徐家郎泵站、红菱浜泵站、外板桥泵站、泥点港泵站、祥信桥泵站、长泾塘泵站、新开河泵站、幸福泵站、石渔桥泵站、陈家桥泵站、东虎啸桥泵站、娄葑泵站、外河桥泵站、西郭桥泵闸等16座闸站。
二、划定标准(一)河道。
七浦塘:征地红线或河口线外10米为界。
西塘河:有堤防的,以外堤脚处为界,无堤防的以征地红线或河口线外5米为界。
黄花泾、胥江、元和塘、娄江、老运河、苏州外城河:河口线外5米为界。
(二)湖泊。
湖岸线外20米为界。
出入湖河道河口有水闸等控制建筑物的,以控制建筑物为界;无控制建筑物的,上溯500米为界。
(三)水利枢纽和闸站。
以现状管理范围为界。
三、其他在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单位或个人实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工程建设方案报至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未经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公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25日。
2020年江苏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全文
2020年江苏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全文为了加强湖泊保护,有效发挥湖泊功能,合理利用湖泊资源,维护湖泊生态环境,防治水害,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是很重要的。
下文是江苏省最新湖泊管理条例,欢迎阅读!第一条为了加强湖泊保护,有效发挥湖泊功能,合理利用湖泊资源,维护湖泊生态环境,防治水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面积在0.5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城市市区内的湖泊、作为城市饮用水水源的湖泊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于本条例实施前确定并公布。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的实施情况,对湖泊保护名录作出调整,并予公告。
第三条湖泊保护应当遵循统筹兼顾、科学利用、保护优先、协调发展的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增加投入,采取有利于湖泊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加强湖泊资源保护,规范湖泊开发、利用活动,防止现有湖泊面积减少,提高湖泊行水蓄水能力,防止湖泊水质污染,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湖泊保护的科学研究,做好湖泊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公民的湖泊保护意识;对保护湖泊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湖泊的主管机关,负责湖泊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保、渔业、交通、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湖泊的有关管理和保护工作。
沿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湖泊保护的具体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本省境内的洪泽湖、太湖、骆马湖、微山湖、里下河腹部地区湖泊湖荡、白马湖、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滆湖、长荡湖、石臼湖、固城湖,除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外,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其他湖泊由设区市、县(市、区,下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城市市区内的湖泊按照现有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一、调查背景河湖是国家重要的水资源,也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护河湖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需要对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进行划界确权工作调查。
本文提出了一种技术方案,旨在指导调查工作的进行。
二、调查目的1.确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明确边界位置和范围;2.为制定河湖综合管理和水利工程保护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3.提供基础数据和图件,为相关部门的决策和规划提供支持。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1.调查内容(1)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根据国家和区域的规划、政策和法律,确定各级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标准。
此外,还需要考虑环境因素、土地利用、城市规划等因素,确定河湖管理范围的具体位置和边界。
(2)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根据已有的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和建设情况,对已建成的水利工程进行目视检查和实地调查,了解工程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功能。
同时,还要分析工程所处的地理和自然条件,确定工程的管理边界和保护范围。
2.调查方法(1)调查资料收集:收集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资料,包括地形图、规划图、设计图纸、工程文件等。
(2)实地调查: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影像等技术手段,对河湖和水利工程进行实地勘察和检查。
根据实际情况,绘制河湖和水利工程的位置、范围和边界图,并进行测量和拍照记录。
(3)调查数据处理和分析:对收集的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和处理,包括图件绘制、数据清洗、计算等,最终得到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准确位置和范围。
四、调查步骤1.调查准备:确定调查范围和内容,收集相关资料,并组织人员和装备。
2.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根据调查资料和实地调查结果,确定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标准和边界。
3.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对已建成的水利工程进行实地调查和勘察,并根据工程的使用情况和地理条件确定工程的管理边界和保护范围。
《江苏水利》2020年全年目录
《江苏水利》2020年全年目录江苏省水库移民产业扶持项目类型探究/黄健元李桂林杨奕9-1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下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思考/陈杰10-1以水土保持强监管促美丽江苏再建设/叶健11-1高质量建设新沟河工程的实践及效益分析/朱海生12—1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系统治理开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基本现代化新征程/张劲松S1-1安全铸底色监督谱新篇奋力开创水利行业强监管新局面/朱海生S1-6建好“三个生态”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推进全省农村水利高质量发展/叶健S1-11精心组织抓管理统筹协调促效益全面推进江苏南水北调工作再上新台阶/郑在洲S1-16开拓创新勇毅笃行奋力开创生态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新局面/韩全林S1-21理清工作思路发挥引领作用奋力推进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开启新征程/周萍S1-26新沟河江边枢纽工程科技创新研究与实践/何勇S2-1太湖治理工程安全生产问题探析/郝春明S2-5新沟河江边水利枢纽工程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吴忠高兴和陈晔S2-8绿色发展理念在太湖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实践/邵勇S2-13生态水利在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中的渗透研究/刘建龙吴芳姚华S2-16新沂市骆马湖退坏还湖的关键问题探讨/王俊王轶虹高士佩等1-1退坏还湖工程后水系连通分析/蒋志昊杨印王春美等1-6基于ADINA的水闸渗流和结构稳定分析/叶建光李曼顾伊娜1-13长江扬中河段指南村窝崩应急治理及效果分析/罗龙洪苏长城应强等2-25清水潭旅游度假区水系整治规划研究/李敏2-29里下河地区湖泊湖荡现状“中滞”能力效果分析/庄永华周杨陈霞等3-25农村水电站压力管道水头损失计算/左保静王文全曹善宇3-30点云几何特征在堤防抛石护岸工程中的应用研究/赵钢徐毅石银涛等6-1安徽横江梅林坝中墩整体结构有限元数值仿真分析/张红叶6-6徐州市铜山区水系贯通工程规划设计/刘美艳王海涛姜高群6-11江苏省沂沐泗流域2019年台风“利奇马”洪涝灾害探讨/陈长奇毛媛媛张明等7-24新沂河口分流比影响因素数值模拟/吕大为周亚军张孟颖等7-28高强嵌锁块挡墙结构内力稳定分析/吴华岗翟光宁刘朗7-33基于MIKE模型的太湖湖西通胜地区水利治理对策研究/李卫东唐仁钟栗等10-4基于有限元仿真的闸室结构内力计算分析/李学德秦景洪赵津磊等10-10兴化市东潭退坏还湖效果分析/蒋志昊杨印王春美等10-15基于分布式水文模型的强降雨下流域汇流研究/杨“李一如郑聪10-18水利工程移民社会保障安置的适用条件分析/聂振车宇阳蒋志强等11-61射阳湖退坏还湖规划研究与探讨/刘根祥11-6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水利工程移民宅基地权益研究/潘玮王茂运雷天宇1-17考虑絮凝剂影响的疏浚淤泥固结特性研究/徐洪群徐桂中冯哲源等1-23阶梯式生态框挡墙在南通中创区水系整治中的应用/施红兵张宇亮王涛1-27一体化泵站流动特性数值模拟分析/蒋红樱李尚红周春峰等2-56里运河东堤典型交叉建筑物安全评价/戴永琪刘爱军代菊等2-61灌浆率对碾压混凝土拱坝初次蓄水时工作性态影响优化分析/肖荣平葛卉M孙新等2-67脉冲回波法在水闸底板脱空检测中的应用/刘俊青殷振兴3-34Mikell模型在沿海挡潮闸下移工程中的应用研究/任锦亮张健吕军3-37水工混凝土表面不同防护材料抗渗性能对比试验研究/宋峰3-43真空联合高堆载预压处理深基坑软土地基综合施工技术的应用/梁广雪梁广会赵海娟等3-47水平定向钻扩孔施工工艺对堤防安全稳定的有限元分析/张胤程大鹏张朝利等4-33新型环保均质塑性(EHP)桩的桩身完整性研究/李兴兵刘大军翁佳兴等4-39含软弱夹层的某坡积土边坡抗滑桩加固可行性分析/王毅沈芝莹张诚4-45河湖岸线监测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金晶孙昱昌王志林等5-59垂直铺膜防渗技术在分淮入沂堤防加固工程中的应用/孙超君高山鲍耀5-64水工建筑物地基处理混凝土芯劲性复合桩试桩工艺试验/商志清5-68大寨河闸站立式双向流道轴流泵装置CFD分析/赵振江石磊蒋红樱等6-65玻璃钢夹砂管道在新沂市尾水导流工程中的质量控制/杜东照胡学俊贾彩艳等6-70水工建筑物预制装配化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袁承斌顾强侍忠标等7-52稻秸秆绳排水体真空固结处理高含水率疏浚淤泥可行性研究/冯哲源陶小玉徐桂中等7-56老通扬运河钢坝闸防腐涂层耐久性试验/张泽挥朱•宇陶拥政等8-49七桥瓮引补水泵站水泵运行性能现场测试/周春峰张敬波汤雷等9-41不同止水方式对平面钢闸门静力特性影响分析/蔡许姣9-46多种疏浚淤泥脱水技术的典型应用及分析/高扬孙科谭一军等9-51溢流堰曲线堰面模板施工技术在工程中的应用/杨锋平鲁德俊陆毅等9-55新孟河界牌水利枢纽工程高性能混凝土应用实践/吴忠戴健朱炳喜11-25扭王块压护在海堤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效果分析/王晓虎于雷11-32 X-R控制图在混凝土试块强度分析中的应用/沈鸿珍11-35大型地下涵洞三维渗流场有限元分析/陈海宽张凯孟颖等12-56浅析长江干流崩岸治理抛石护岸质量控制/伏洲周宏萍曹驰宇12-61沉井力学性能验算分析/张江符锐张健12-65后浇带技术在水工混凝土施工中的运用/程博陈友国戴有忠等12-70囊式扩大头锚索施工工艺与质量控制/周扬王强沈小林S2-19多种防洪护岸型式在新沟河漕河段综合整治中的应用/孙锋明朱颖吴芳S2-26新沟河工程五牧河段挡墙基础处理方式与施工特点/沈建国杨一峰缪利伟S2-30钢板桩和扩大头锚索组合结构在河道驳岸设计的应用/王强周扬S2-34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技术难点及设计创新点/吴芳何书通汤雪晖S2-38钢板桩静压法施工在新沟河工程的应用/单体伟周扬王强S2-41马杭枢纽水泥搅拌桩防渗技术应用研究/惮文荣戴亚飞王可S2-45无锡市五牧河疏浚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杨一峰S2-48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沟口桥主墩承台深基坑开挖及降排水方案/孙锋明S2-51通江河口长槽多隔仓双向鱼道结构研究与应用/高兴和陈浩王津S2-54水利工程中钻孔灌注桩施工分析/任金龙S2-61西直湖港南枢纽水流特性数值模拟与优化/孙登峰张静于建忠等S2-64预制桩板组合护岸在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中的应用/陈红波王强吴芳S2-69灌区低成本雷达测流系统的设计与应用/胡锦辉周克志赵建军等1-54平山堂泵站的智能化改造探索与实践/田志刚1-59二堡船闸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应用/严励1-62面向物联网的泵站站内优化调度系统研究/盛詰孙悦3-51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在水利中的应用探索/刘翰琪董阿忠赵钢3-57无锡河长制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与思考/沈世平林平赵亚南等6-25 RQ30D多传感器在线测流系统在高原地区的应用/郁婷杨溯邹巍等6-32智慧水务技术在河道精细化管理中的应用/李涛张春孟繁渠等6-36智能巡检系统代替传统巡检在水利工程管理中的探索与实践/沈雪梅葛雯静缪恩琪等10-30基于无人机遥感的水质监测信息集成与应用/闻亮李胜陈清等10-35基于EFDC模型的水质在线模拟系统/王亦斌孙涛徐希涛10-41基于PLC控制的小型泵闸站综合信息化系统设计/嵇鹏程石超磊11-52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技术体系构建与应用/申亚斌朱震东朱周华11-56石梁河水库水质现状及其富营养化治理方法探讨/于兴志冯龙徐正飞1-31框式生态挡墙在河道综合整治中的应用/张志伟庄钧惠丁红岩等1-35典型农村河道水环境治理及效果评估/蒋咏张民胡晓雨等2-1大别山黄尾河流域径流演变特征分析/顾哲衍张金池陈杭等2-5长荡湖底栖动物群落结构及与环境因子关系/尹子龙吴沛沛胡晓东2-10膜袋护坡技术在城镇中小河道整治工程中的应用/刘海明孟佳阳刘亮2-16竺山湖清淤工程的生态效益/樊尊荣李奇云刘歆2-21太湖流域望虞河沿线地区水生态调度需求及对策/张春松尤迎华鲍建腾等3-1 2009-2018年江苏省太湖西岸主要入湖河道水质变化趋势/陆隽孔繁皤张鸽等3-5建设“花盆式”河道生态护岸的新技术应用/胡阳钱明海赵建军3-10江苏省代表性水源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特征及风险评价/程逸群王龙飞胡晓东等4-1不同降雨条件下生态护坡减流减沙效应对比研究/董楚宁周曾陈文猛等4-10基于QUAL2K模型的农田排水沟水质模拟研究/洪建权马勇丁世洪等4-15常州市河湖健康状况评估/纪海婷马玲李骏等5-34城市河道生态修复研究综述/廖轶鹏李云王芳芳等5-41基于BP神经网络算法的河湖生态健康评价研究/张天琪6-15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水环境生态治理研究/虞英杰贾剑班玉龙6-20洪泽湖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评价和保护/蔡永久张祯唐荣桂等7-1微生物中试技术治理氨氮超标河道的研究/吴嬪钟翔锦徐新7-8多参数水质在线监测浮标在内河水质评价中的应用/王亦斌孙涛王亦宁等7—14通榆河应急输水期对饮用水源地水质影响分析/黄广勇高玉娟7—18邵伯湖底栖动物群落结构调查研究及水质生态评价/陈文猛王俊胡晓东等8—1光催化技术治理城市黑臭河道成效研究/王雪松李骏张鸽8—6大纵湖浮游植物群落结构特征及其影响因子/张明明刘耿炜陈刚等8—10 j水河区域雨洪风险评估应用研究/高士佩许建平9—6新型环保清淤及淤泥无害化处理技术/姜玮杨剑陈云飞9—11南京市浦口区城南河水质变化影响分析/黄益双张龙玲9—15多级人工湿地对沛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研究及应用/丁军葛彩红范敬兰9—19 j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模式与经验/袁立9—24利用生态疏浚弃土恢复太湖西沿岸湖滨带的水动力影响/周杰张建华王勇等10-21江苏省通南地区河网水量水质数值模拟研究/方浩川许仁义钱睿智等10—24高旺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朱华刚张孟颖■廖涛等11-39石臼湖(江苏段)浮游动物群落结构时空动态变化及水质生物学评价/苏雨艳赵晓平郭刘超11—43疏浚及生态修复技术在玄武湖的工程应用/高扬罗荣彪刘成11-48新孟河引水对沿程无闸控支河水动力泥沙特性的影响与修复对策/黄廷杰吴忠邵勇等12—4疏浚底泥脱水固结处理后氮磷营养盐释放特征研究/李运奔张建华殷鹏等12—9淮安市某区备用水源地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吴翔成充荣吴银杰等12-17流域生态补偿主客体识别方法比较研究/华庆莉曹秋迪沈菊琴等12—22控制排水措施对稻田浅层地下水中氮素浓度的影响/邹家荣马勇丁世洪等12-27全力推进长江岸线保护修复工作的实践/李益进邢少佳孙健云S1—31南通市高质量实施长江大保护的实践与思考/薛德峰赵狄S1—35基于“江苏经验”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河湖长制工作研究/罗煜宁S1—38海口南闸闸门开度测量装置改进及应用分析/孙猛王闻通季婷婷1—66 长江南京新济洲河道整治工程与沿岸堤防防洪安全的实践与思考/王义坤王晓娟朱春光1—69老海坝河段抛石护岸工程对河道演变的影响评价/王茂枚高云云曾瑞等2—42 基于小流域洪水预警体系布设研究/李丽娜谢靖盛思远2—48模袋混凝土工程在秦淮新河切岭段的应用/耿晓明张力赵相业等2—52 蒋坝抽水站存在问题及拆除重建的必要性浅析/陈星辰陈钟孟庆余等3—62 新型升卧式钢闸门悬臂轮的设计及应用/冯建荣3—66 三汉河河口闸工程水平位移成果汇编探析/王豹龙俊李欣等3—70 做好新时期江苏水利调度工作的思考/鲍建腾孙勇黄芳等4—58关于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的几点思考/陈昌仁周和平陆美凝等4—63徐州市水流产权确权工彳的探索与实践/徐玲玲周锋黄苏宁4—68前置式闸孔电站在水闸的应用/陈辉盛维高顾伊娜6—53江苏省省级河长制河湖“三乱”治理流程初探/蒋志昊梁文广祁仰旭等6—58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泵站工程标准化管理探索实践/莫兆祥刘军周晨露6—62 江苏河湖库高分遥感监测探索与实践/王冬梅万骏宋瑞平7—60 新沂河海口控制工程“2019•8”行洪期三闸分流比探析/肖怀前林其军7—64 浅谈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彳的设计与施工/杨鬆7—69 岩基标点在新沂河海口控制工程沉降观测中的应用/孙承祥孙晓燕8-54江苏省干旱空间格局研究/何健冯胜男陈静等8-58泵站电气设备故障排查方法探析/孙浩晖阚永庚孙明权8-63 2019年洪泽湖干旱成因及抗旱效益分析/霍中元王莉莉9-58利用再生骨料制备防洪块体经济性分析/韩毅王伟刘弘昱9-63双节顶升式液压启闭机在金湾闸的应用检修及技术改进/陈华缪慧丽田磊磊9-68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与对策分析/方国华黄显峰杨子桐等10-45秦淮河流域城市化进程对城市内涝风险变化的影响/杨红卫陈璇高斌10-50铁黄沙围区望虞河预留通道边坡坍塌治理探析/钱波10-58河道管理部门防汛工作的几点思考/蔡敏曹善宇耿晓明等10-62江苏省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现状与对策思考/华庆莉韦建斌10-65基于AHP-FCE法的水文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绩效评价/焦芳芳陈晶晶邢亚等10-68一体化智能遥测系统在闸站工程测压管监测的实践应用/蒋涛戴庆云王磊11-68自制压电陶瓷传感器性能测试及其辨识混凝土开裂损伤试验/李萌任杰12-48闸门反向挡水时封闭梁格方案对启门力降低效果的研究/倪春黄先北仇宝云等12-52推进泰州引江河工程管理现代化的思考/徐剑斌S1-64常州市主城区易淹易涝地区积水成因分析及典型治理案例探讨/洪昕黄磊陈汉新等S1-69城区水闸泵站工程安全警戒区划定工作的探索/倪y吴皓明高璐S1-73塘马水库创新管理的对策与探索/史汉忠S1-79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现状分析及对策/高亮王强单体伟等S2-72水利工程用地涉及相关税费综述/徐蛟S2-76/焦爱华吴浩S2-79施工企业人才管理与应对流失的相关措施/马以宏陈兴涛曹扬S2-81 2016年夏至2017年冬五牧河防汛抢险分析/沈建国杨一峰冯刚S2-85盐城市沿海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评价研究/王军赵海娟1-38基于改进线性回归方法的江苏省综合用水效率研究/倪剑华史安基王怀群1-44马甸港闸水文站水位流量关系分析/房照娟曹小伟张彩云等1-50常州市老城区小型泵闸站过闸流量估算方法/陶晓明朱东明庄杨等2-33废黄河中山河闸站警戒水位调整分析/周海天夏飞2-38基于城镇化水平分析2003-2017年我国洪涝灾害演变特征/张春桦邹贤菊宋晓猛3-14南京市年内二十四节气降水量分配规律研究/舒持恺3-18南京市江宁区水资源承载力特征分析及评价/卞锦宇李美香宋轩等4-20太湖流域湖西山丘区小流域水文模型适用性研究/唐仁汪院生钟栗等4-26“2016太湖大洪水”年景的雨情预测模拟/秦建国朱龙喜盛龙寿等5-1南通地区排涝控制水位初探/黄莉袁文秀5-8秦淮河流域东山站防汛特征水位复核分析/于飞龙刘月严锋5-13水资源利用与经济发展协调关系探析/潘元全张巧丽徐立燕5-18七浦塘引水对阳澄湖及周围河网水质改善效果分析/张哲方国华曹蓉等5-23城市黑臭水体污染治理探析/廖涛方应梅侍翰生等5-30宝应抽水站抗旱调水时三阳河输水流量率定分析/孙正兰王成李江艳等6-40基于负载指数的徐州市水资源开发潜力综合分析对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王伟6-45宿迁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沙朦许广东刘昊6-49无锡市进出水量不平衡量影响因素分析/陈娟尤征懿朱前维7-38射阳河闸(闸上游)水文站流量间测可行性分析/查红黄宏家余乃旺等7-42赤山湖流域TIGGE降水预报精度评价研究/杜开连葛忆张佳丽等7-48误差异分布概率预报模型在运河站洪水预报中的应用研究/董家根胡义明罗俐雅等8-15固城湖水质时空变化特征与富营养化评价/陆小明李红敏陈辉辉等8-20概化的累计暴雨量百分数法在太湖区域设计暴雨雨型研究的应用/纪小敏杨娜陈霞等9-29垂向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自动测流系统警示标志应用/唐春生李聂贵李刚等9-33江苏省降水产流下垫面调查统计及变化情势/陆楠毛媛媛兰林等9-36洪泽湖北部主要入湖河道阵发性水质污染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徐亚东毛晓文11-4基于协调发展的南京市水资源承载状态评价与障碍因子诊断/鲍庆煜周强陈霞等11-9基于降水径流原理的北河可供水资源量分析/夏卫兵华晨胡尊乐等11-15南水北调工程江苏段流量在线监测技术选择/王军11-19无锡市区2017年暴雨洪水及其成因分析/盛龙寿秦建国姚华等12-32基于实测水下地形数据的澄通河段冲淤时空分布特征/徐祎凡栾震宇陈炼钢等12-35长江南京段八卦洲(左汉)上坝水源地风险防控措施研究/廖涛方国华李丹阳等12-39秦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调度研究/邵园园戴庆云蒋涛等12-44加快推进苏州水文高质量发展的思考/许仁康杨金艳谈剑宏等S1-53里下河腹部湖泊湖荡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探讨/成智S1-57吴江区涉水建设问题现状及对策研究/崔昊杰孙建忠S1-602011-2017年苏北沿海侵蚀性降雨特征研究/陈凤张华王俊逸等5-45苏州市农业用水及节水效益统计/邓若石5-51连云港市东海县沐南灌区用水现状及存在问题/邵润泽舒飞李丽娜5-56江苏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践与思考/杨星张馨元夏卫兵等8-24江苏省大型灌区生态建设探索及实践/蒋晓红孙晨吉凤鸣8-29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建设和管理探讨/赵晨伊郭相平刘敏昊等8-33黄河故道土地生态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研究/朱永增丁继辉李倩倩等8-38贯流泵模型装置能量特性相关试验分析/李超袁尧单陆丹等8-42农田低压管道灌溉工程设计中有关问题的探讨/倪霁张金赵燕8-46略论农村水利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张军S1-42连云港市水利扶贫工作的实践与启示/李怀明S1-45南京地区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的探索/戴有忠陈友国韦群等S1-48无锡大运河文化带水文化建设路径分析/华烬任稀杨赵英4-49“生态活水”治水理论与战略意义的研究/李章林李荣福寇祥明等4-53清代洪泽湖高堰志桩零点高程推算/张敏刘洪林汪露等8-67江苏省防汛抢险训练场抢险文化建设初探/冯俊王长春冯登夷S1-82一段最年轻的水文化史/曹瑛于涛黄海田S1-85。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
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1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4 事项名称主项名称江河湖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由县水利局具体实施)6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8 联办机构无9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8-*******监督电话0778-*******10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主席令第74号,2016年7月修改)第四十三条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
国家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管理的水工程,由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工程,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划定工程保护范围和保护职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修改)第二十一条河道、湖泊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防护,确保畅通。
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段、湖泊,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省界河道、湖泊以及国(边)界河道、湖泊,由流域管理机构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
其他河道、湖泊,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
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2020年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作者:旧在几作品编号:2254487796631145587263GF24000022时间:2020.12.13附件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 (1)1.1 调查目的 (1)1.2 调查范围及时限 (1)1.3 组织形式 (1)1.4 作业依据 (2)2 工作内容 (4)2.1 划界调查 (4)2.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调查 (4)2.3 经费测算 (5)2.4 填写调查表 (5)2.5 编制调查报告 (5)3 调查技术要求 (6)3.1 资料收集 (6)3.2 调查分类分级 (6)3.3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确定 (6)3.4 面积测量 (7)3.5 经费测算 (7)3.6 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8)3.7 计量单位 (8)4 总体安排 (8)4.1 实施步骤 (8)4.2 进度计划 (9)5 主要调查成果 (10)6 审核与验收 (10)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4〕186号)要求,为保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的顺利开展,制订本技术方案。
1总则1.1调查目的(1)统计河湖及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说明划界确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步开展划界确权工作的打算等。
(2)提出需完成划界、确权的河湖及水利工程清单。
(3)摸清划界、确权涉及的土地、税费等政策及收费标准,测算所需经费。
1.2调查范围及时限流域面积在50km2及以上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在1km2及以上的湖泊;完成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的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水库、堤防和水闸等水利工程,调查时限截至2014年8月31日。
1.3组织形式(1)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调查由水利部统一组织,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会同财务司等有关司局负责具体组织及中央层面的协调工作。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
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水利厅2015年7月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开展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维护河湖综合功能,根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年-2020年)》(苏办发﹝2014﹞3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部署,我省启动实施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厅、财政厅联合部署试点工作,并将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工管处牵头,省河道管理局参与,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编制了《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为全省划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定》由水利厅工管处负责解释。
目录附录A:河道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示意图附录B:××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控制点成果表附录C:××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已知点检核表附录D:河道管理范围线图表示方式附录E: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界桩、线桩、线牌设计图附录F: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告示牌设计图附录G: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牌身份证附录H: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报告编写提纲附录I: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测量移位界桩点之记附录J: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成果表1总则1.1 为统一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保证划界成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020年(水利工程)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
(水利工程)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水利厅2015年7月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开展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维护河湖综合功能,根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年-2020年)》(苏办发﹝2014﹞3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部署,我省启动实施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厅、财政厅联合部署试点工作,并将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工管处牵头,省河道管理局参与,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编制了《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为全省划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定》由水利厅工管处负责解释。
目录1总则 (4)2术语 (6)2.1 河口线 (6)2.2 外缘控制线 (6)2.3 管理范围 (6)2.4 保护范围 (6)2.5 权属范围 (6)2.6 管理范围线 (6)2.7 保护范围线 (6)2.8 桩、牌 (7)3依据 (8)3.1 法律、法规、规章 (8)3.2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8)3.3 相关规划及成果 (9)3.4 相关文件 (9)4划界标准 (10)4.1 河道管理范围 (10)4.1.1 有堤防,无规划要求 (10)4.1.2 有堤防,有规划要求 (10)4.1.3 无堤防河道,无规划要求 (10)4.1.4 无堤防河道,有规划要求 (10)4.1.5 特殊情况 (11)4.2 湖泊保护(管理)范围 (11)4.3 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 (11)4.4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12)4.4.1 124.4.2 12 5洪水分析计算 (15)5.1 一般要求 (15)5.2 资料收集 (15)5.3 设计洪水分析计算 (15)5.3.1 设计洪水分析计算类型 (15)5.3.2 设计洪峰流量的确定 (15)5.3.3 设计洪水位的确定 (16)5.3.4 历史最高洪水位 (16)6测绘技术 (17)6.1 一般要求 (17)6.1.1 施工测绘单位及资质 (17)6.1.2 坐标和高程系统 (17)6.2 图幅规格 (17)6.3 测绘仪器 (18)6.4 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18)6.5 界桩测量放样技术要求 (18)6.6 河道管理范围线图绘制 (19)6.7 数据信息化准备 (19)6.8 测绘成果资料 (20)7桩牌设置及制作安装 (21)7.1 管理线桩(牌)及告示牌的设置 (21)7.1.1 管理线桩(牌)设置 (21)7.1.2 告示牌设置 (21)7.2 界桩编号 (21)7.3 桩牌安装技术 (22)7.3.1 管理线桩(牌) (22)7.3.2 告示牌 (24)7.4 桩牌存档 (24)附录A:河道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示意图附录B:××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控制点成果表附录C:××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已知点检核表附录D:河道管理范围线图表示方式附录E: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界桩、线桩、线牌设计图附录F: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告示牌设计图附录G: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牌身份证附录H: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报告编写提纲附录I: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测量移位界桩点之记附录J: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成果表1总则1.1 为统一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保证划界成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20150206定稿于)
附件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 (1)1.1 调查目的 (1)1.2 调查范围及时限 (1)1.3 组织形式 (1)1.4 作业依据 (2)2 工作内容 (3)2.1 划界调查 (3)2.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调查 (4)2.3 经费测算 (4)2.4 填写调查表 (4)2.5 编制调查报告 (5)3 调查技术要求 (5)3.1 资料收集 (5)3.2 调查分类分级 (5)3.3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确定 (5)3.4 面积测量 (6)3.5 经费测算 (6)3.6 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7)3.7 计量单位 (7)4 总体安排 (7)4.1 实施步骤 (7)4.2 进度计划 (8)5 主要调查成果 (9)6 审核与验收 (9)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4〕186号)要求,为保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的顺利开展,制订本技术方案。
1总则1.1调查目的(1)统计河湖及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说明划界确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步开展划界确权工作的打算等。
(2)提出需完成划界、确权的河湖及水利工程清单。
(3)摸清划界、确权涉及的土地、税费等政策及收费标准,测算所需经费。
1.2调查范围及时限流域面积在50km2及以上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在1km2及以上的湖泊;完成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的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水库、堤防和水闸等水利工程,调查时限截至2014年8月31日。
1.3组织形式(1)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调查由水利部统一组织,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会同财务司等有关司局负责具体组织及中央层面的协调工作。
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负责调查工作技术指导,组织划界确权调查工作业务培训;成果汇总,起草《中央直管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报告》、《全国国有河湖及1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报告》。
2020年江苏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全文_条例_
2020年江苏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全文为了加强湖泊保护,有效发挥湖泊功能,合理利用湖泊资源,维护湖泊生态环境,防治水害,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是很重要的。
下文是江苏省最新湖泊管理条例,欢迎阅读!20xx年江苏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湖泊保护,有效发挥湖泊功能,合理利用湖泊资源,维护湖泊生态环境,防治水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面积在0.5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城市市区内的湖泊、作为城市饮用水水源的湖泊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于本条例实施前确定并公布。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的实施情况,对湖泊保护名录作出调整,并予公告。
第三条湖泊保护应当遵循统筹兼顾、科学利用、保护优先、协调发展的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增加投入,采取有利于湖泊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加强湖泊资源保护,规范湖泊开发、利用活动,防止现有湖泊面积减少,提高湖泊行水蓄水能力,防止湖泊水质污染,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湖泊保护的科学研究,做好湖泊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公民的湖泊保护意识;对保护湖泊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湖泊的主管机关,负责湖泊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保、渔业、交通、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湖泊的有关管理和保护工作。
沿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湖泊保护的具体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本省境内的洪泽湖、太湖、骆马湖、微山湖、里下河腹部地区湖泊湖荡、白马湖、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滆湖、长荡湖、石臼湖、固城湖,除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外,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附件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调查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
调查范围及时限··················错误!未定义书签。
组织形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作业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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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20150206定稿于)
附件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二〇一四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11.1 ··································································································································调查目的11.2 ······················································································································调查范围及时限11.3 ··································································································································组织形式11.4 ··································································································································作业依据22 ·········································································································································工作内容32.1 ··································································································································划界调查32.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确权调查42.3 ··································································································································经费测算42.4 ······························································································································填写调查表52.5 ··························································································································编制调查报告53 ·································································································································调查技术要求53.1 ··································································································································资料收集53.2 ··························································································································调查分类分级53.3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确定63.4 ··································································································································面积测量63.5 ··································································································································经费测算73.6 ··················································································································调查报告主要内容73.7 ··································································································································计量单位74 ·········································································································································总体安排84.1 ··································································································································实施步骤84.2 ··································································································································进度计划85 ·································································································································主要调查成果96 ·····································································································································审核与验收9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4〕186号)要求,为保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的顺利开展,制订本技术方案。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调查技术方案调查技术方案一、背景和目的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的范围划界是保护河湖资源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准确界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对于合理利用河湖资源、保护水利工程、实施河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调查技术方案旨在通过调查方法,准确划定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的范围,为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内容和方法1.调查内容(1)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确定河湖管理的边界范围,包括:河湖的水域、滩涂、湖滨带、岸线、河道、湖泊和辖区内的岛屿等。
(2)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根据水利工程的性质和功能,确定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的边界范围,包括:水库、堤防、渠道、泵站、闸门、防洪设施等。
2.调查方法(1)文献资料收集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文献资料,对研究区域进行梳理和理解。
(2)现场实地考察根据前期收集的文献资料,对研究区域的河湖和水利工程进行实地考察和勘测,包括河湖的大小、形态、水位标志、岸线标志等信息。
(3)航拍与遥感影像分析利用航拍图和遥感影像分析工具,对研究区域的河湖和水利工程进行影像解译和边界划分分析。
(4)地理信息系统分析将前期收集的研究区域的相关数据输入地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数据叠加分析,完成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
三、调查步骤和时间安排1.调查前准备(5天)(1)收集文献资料,并进行分类和整理。
(2)编制调查方案,明确调查目标和方法。
2.现场实地考察(10天)(1)组织调查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和勘测。
(2)记录现场数据,并进行初步整理。
3.航拍与遥感影像分析(5天)(1)调用航拍图和遥感影像数据进行影像解译和分析。
(2)划定初步范围边界。
4.地理信息系统分析(10天)(1)将现场数据和影像分析结果导入地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数据叠加分析。
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河湖功能和水利工程效益,按照《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14〕48号)、《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4〕76号)以及《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水规计〔2014〕113号)要求,经研究,我部决定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水法》《土地管理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明确管理界线,设立界桩等保护标志,推进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完成国有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并依法依规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
其中,2015年底前完成中央直管河湖管理范围划定;2016年底前完成中央直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2017年底前完成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其他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要设立界桩。
管理范围内土地界线与权属清晰的,要及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三、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
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工程立项审批文件为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轻重缓急。
区分轻重缓急,以管理任务重、涉水事务多、地位和作用较为重要的河湖和水利工程为重点,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
3.先易后难。
先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后确定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属(简称先划界、后确权)。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第一章概述1.1 引言该技术规定旨在明确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实施要求,为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划定工作提供指导。
1.2 规定依据该技术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河湖管理范围划定2.1 河湖管理范围定义河湖管理范围是指河湖系统综合管理的范围,包括河道、湖泊、水库、江河等水域及相应的河岸、湖岸等附属区域。
2.2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原则①生态保护原则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应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保护需要,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②安全防洪原则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应考虑防洪安全的需要,合理设置河道分水岭,确保洪水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③经济合理原则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应兼顾经济发展的需要,减少对土地利用的限制,促进沿岸地区的经济发展。
2.3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程序①资料收集收集相关的水文、地理、生态、经济等资料,建立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基础数据库。
②技术分析通过对资料的分析,确定河湖管理范围的边界,以及需要纳入管理的附属区域。
③部门协调将划定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协调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结果。
④公示和听证将划定结果公示,并进行听证,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⑤正式划定依据公示和听证结果,正式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3.1 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定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是指水利工程及其相应功能区域的管理范围,包括水源区、水库区、引水渠道区、调节池区、取水口区等。
3.2 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原则①安全保障原则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应以保障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为首要原则,需对相关区域进行管控,维护工程设施完整性。
②生态平衡原则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应兼顾生态平衡需求,尽可能保护和恢复水利工程周边生态环境,做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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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水利厅2015年7月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开展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维护河湖综合功能,根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年-2020年)》(苏办发﹝2014﹞3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部署,我省启动实施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厅、财政厅联合部署试点工作,并将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工管处牵头,省河道管理局参与,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编制了《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为全省划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定》由水利厅工管处负责解释。
目录1总则 (4)2术语 (6)2.1 河口线 (6)2.2 外缘控制线 (6)2.3 管理范围 (6)2.4 保护范围 (6)2.5 权属范围 (6)2.6 管理范围线 (6)2.7 保护范围线 (6)2.8 桩、牌 (7)3依据 (8)3.1 法律、法规、规章 (8)3.2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8)3.3 相关规划及成果 (9)3.4 相关文件 (9)4划界标准 (10)4.1 河道管理范围 (10)4.1.1 有堤防,无规划要求 (10)4.1.2 有堤防,有规划要求 (10)4.1.3 无堤防河道,无规划要求 (10)4.1.4 无堤防河道,有规划要求 (10)4.1.5 特殊情况 (11)4.2 湖泊保护(管理)范围 (11)4.3 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 (11)4.4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12)4.4.1 124.4.2 12 5洪水分析计算 (15)5.1 一般要求 (15)5.2 资料收集 (15)5.3 设计洪水分析计算 (15)5.3.1 设计洪水分析计算类型 (15)5.3.2 设计洪峰流量的确定 (15)5.3.3 设计洪水位的确定 (16)5.3.4 历史最高洪水位 (16)6测绘技术 (17)6.1 一般要求 (17)6.1.1 施工测绘单位及资质 (17)6.1.2 坐标和高程系统 (17)6.2 图幅规格 (17)6.3 测绘仪器 (18)6.4 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18)6.5 界桩测量放样技术要求 (18)6.6 河道管理范围线图绘制 (19)6.7 数据信息化准备 (19)6.8 测绘成果资料 (20)7桩牌设置及制作安装 (21)7.1 管理线桩(牌)及告示牌的设置 (21)7.1.1 管理线桩(牌)设置 (21)7.1.2 告示牌设置 (21)7.2 界桩编号 (21)7.3 桩牌安装技术 (22)7.3.1 管理线桩(牌) (22)7.3.2 告示牌 (24)7.4 桩牌存档 (24)附录A:河道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示意图附录B:××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控制点成果表附录C:××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已知点检核表附录D:河道管理范围线图表示方式附录E: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界桩、线桩、线牌设计图附录F: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告示牌设计图附录G: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牌身份证附录H: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报告编写提纲附录I: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测量移位界桩点之记附录J: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成果表1总则1.1 为统一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保证划界成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其中河湖包括河道、湖泊、水库,水利工程包括堤防、水库大坝、涵闸和泵站。
1.3 本规定主要针对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关于权属范围的相关技术要求按国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中的划界河湖和水利工程范围为列入省骨干河道名录和省湖泊保护名录中的河湖水库、涵闸站等各类水利工程,包括727条省骨干河道、137个列入江苏省保护名录湖泊的管理范围,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闸站及水库。
各市县结合当地河湖和水利工程的管理需求,可进一步拓展河湖管理范围与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河湖和水利工程范围,拓展的河湖和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1.5 本规定对划界的成果数据入库格式做了基本要求,对成果数据的信息化整合和应用另行规定。
1.6设计洪水分析计算对象,主要为缺少设计洪水资料的山丘区无堤防河道、无设计洪水分析成果的水库和湖泊。
1.7 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流程包括编制实施方案、符合性审查、实施方案批复、组织实施、成果抽检、成果验收、资料整理归档、成果移交等程序。
1.8 组织实施应按以下工作流程进行:1、收集整理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1:10000及以上比例尺的地形图、0.3米精度的正射影像航拍图。
2、以地形图为底图,可辅以高精度正射影像图,采用内外业方式,先进行图上作业,完成管理范围线布置,在一定间隔和拐点处预布界址点;再通过外业,根据设计图纸对管理范围线和界址点现场测量放样,复核成果。
3、管理范围线桩(牌)及告示牌制作与安装。
4、根据实地放样情况,在管理范围线外一定区域利用内业划定保护范围线,形成管理(保护)范围界线及界址点设置平面图。
5、编制划界报告(包括报告书、管理(保护)范围界线及界址点设置平面图、控制点成果表、移位界桩点之记、界桩(告示牌)成果表、界桩(告示牌)身份证),划界报告编写提纲见附录H。
第2、第3流程可同步或交替进行。
1.9 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界成果按照每年下达的实施计划分别编制,其成果为《××县(区)××年度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报告》和相关附件及图件(含电子版和纸质件),以及现场设置的“桩、牌”。
1.10 河湖和水利工程保护范围根据省级以上政府规章、市县人大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市县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等,参照堤防、水闸、水库等工程管理技术规范划定。
省级以上政府规章、市县人大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市县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等都未明确保护范围的,本次可暂不划定保护范围。
1.11 对已划界、已埋桩的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进行复核,对不满足要求或不切实际的本次应予以修正,基本满足要求的维持现状。
1.12管理保护范围划界工作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法规、文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
2 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2.1河口线本规定中的河口线为河道两侧地面与迎水侧河坡的交线。
2.2外缘控制线指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或保护范围的外边线。
2.3管理范围指为河湖水库生态健康、行洪畅通、河势稳定和水利工程安全而划定的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区域,包括水文、观测等附属工程设施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生活用的管理区。
2.4保护范围根据水利工程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水利工程安全保护区作为保护区域。
2.5权属范围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其主管机关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准并发给《土地使用证》,设立界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2.6管理范围线指河道、湖泊、水库和闸站工程管理范围的外缘控制线。
已进行权属登记的权属范围,比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管理范围大的河湖和水利工程,以权属范围的外缘控制线作为管理范围线。
2.7保护范围线指水利工程保护范围的外缘控制线。
2.8排水沟、顺堤河沿堤后顺堤向开挖的截渗、排水的沟、河。
2.9桩、牌划界时现场设置的标志物及宣传警示用的告示牌。
“桩”指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县界址标志物,“牌”指各级人民政府告示牌。
3 依据3.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5、《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6、《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7、《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8、市县人大公布的地方性法规、市县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3.2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71-96)2、《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70-96)3、《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 44-2006)5、《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 197-2013)6、《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8、《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2010)9、《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 290-2009)10、《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09)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12、《防洪标准》(GB/T50201-2014)13、《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1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15、《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CH/T3006-2011)16、《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测图规范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CH/T3007.1-2011)1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18、《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1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2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第2部分: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2-2006)2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22、《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修订版)3.3相关规划及成果河湖水库岸线利用规划、管理与保护规划、河湖水库所在地城乡总体规划,河湖库相关水利规划,1∶10000及以上比例的地形图,水利普查成果,已批准的水利工程设计成果,水利工程权属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