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会计造假真实案例
2019年最新-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兰州大学)...-精选文档
2019.10.29 万福生科 复牌,股价 直接封死 跌停。
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 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 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
案例回顾:曝光后股价跌跌不休
2019.9.14 2019.3.1
案例回顾: 曝光后的舆情热度
*数据来源于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
案例回顾:事件初步处理
2019年05月10日 证监会公布处罚决定
2019年05月08日
万福生科前身系湖南省桃 源县鲁万福有限责任公司 ,于2019年05月08日登 记注册,注册资本300万 元,分别由龚永福和杨荣 华以实物资产各出资15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荣 华。
2019年04月01日
股东杨荣华、龚永福各增 资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 资本增至人民币2,000万元 。更名为湖南湘鲁万福农 业开发有限公司。
vs
陶碧华
老干妈
我坚决不上市,一上市,就可能倾家荡产。 上市那是欺骗人家的钱,有钱你就拿,把钱 圈了,喊他来入股,到时候把钱吸走了,我 来还债,我才不干呢。所以一有政府人员跟 我谈上市,我跟他说:谈都不要谈!免谈! 你问我要钱,我没得,要命一条
赞
2019-04-21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28
动因分析:家族公司的内部治理失衡
上市前财务指标
净利润 ROE EVA Z-Score 现金流量
评价
上市后财务指标
净利润 ROE EVA Z-Score 现金流量
评价
2019-04-21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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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因分析:财务造假三角因素
Ø 压力因素: 机会
ü
Ø 机会因素:
ü
ü ü
全产业链扩张的资金压力 ü 地方政府干预的外部压力
蓝天公司财务造假案例
公司背景
蓝天公司的主营业务为XX和XX,其中XX业务占比XX%,XX业务占比XX%。
公司还拥有一些辅助业务,如XX、XX等,但这些业务对公司的营收贡献较小。
公司的业务结构相对简单,主营业务突出,这也是公司能够保持稳健发展的原因之一。
业务构成
市场规模与地位
蓝天公司所在的XX行业市场规模庞大,达到数千亿元人民币。
蓝天公司财务造假案例
目录
contents
业务介绍 财务业绩 竞品分析 未来展望 总结和建议
业务介绍
01
公司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是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
近年来,公司业绩稳步增长,市值不断攀升,备受市场关注。
蓝天公司成立于XXXX年,是一家在XX注册的上市公司,主要从事XX和XX业务。
蓝天公司财务造假案例:蓝天公司2018年总资产数据缺失,2019年总资产达到87.52亿港元,到2020年下降37.46%至54.73亿港元,之后连续两年略有下降。表明公司财务状况不稳定,可能存在财务造假问题。
2018FY
--
--
2019FY
87.52
--
2020FY
54.73
-37.46
2021FY
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
03
上市公司应充分、真实、准确地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和追责。
防范财务造假的建议措施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权责关系,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引入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监督。
经营现金流详情数据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引发的会计诚信思考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引发的会计诚信思考“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引发的会计诚信思考引言:会计诚信一直是财务领域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然而,“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的曝光,再次提醒我们会计诚信的可贵性和必要性。
本文将从造假案的背景、影响、原因以及可能的应对措施等方面展开,探讨会计诚信的重要性及其对企业和经济的影响。
一、案例背景“万福生科”曾是一家备受市场瞩目的生物科技公司,但在2019年爆出财务造假案后,彻底失去了投资者的信任。
该公司被指控在财务报告中夸大了收入和利润,通过虚假业务交易、虚增销售额以及突出财务表现等手段来误导投资者。
此案的曝光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全面的调查。
二、造假案的影响1. 投资者信任破裂:财务造假案的曝光使投资者对企业的诚信产生怀疑,导致投资者的信任破裂。
失去了投资者的信任,企业将很难再获得资本支持和发展机会。
2. 股价暴跌:一旦财务造假被揭露,股价往往会迅速下跌,投资者资金损失惨重。
在“万福生科”案中,公司股价一度暴跌超过80%,市值蒸发巨大,给投资者带来沉重的打击。
3. 业务恶化:此类财务造假案件通常与公司运营和业务实际状况严重脱节,企业面临着业务恶化、信用损失和声誉受损等难题。
在“万福生科”案中,公司多家合作伙伴纷纷终止了与其的合作关系,业务受到了重大影响。
三、财务造假的原因1. 利益驱动:企业的盈利压力是财务造假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追求较高的利润和股价,企业可能会选择不择手段地提高财务表现,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融资机构。
2. 薄弱内部控制: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是财务造假的另一重要原因。
内部控制的薄弱性使得企业的财务账目易被人为篡改,财务造假得以长期存在。
3. 缺乏监管和审计:缺乏严格的监管和审计也是财务造假的原因之一。
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监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不足可能导致财务报告的真实性问题。
四、会计诚信的重要性1. 维护市场秩序:会计诚信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石。
准确、真实的财务信息是投资者和资本市场做出决策的重要依据,只有诚实守信的企业才能够树立合法、公平、透明的市场秩序。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分析-文档资料
湖南省傻牛食品
5大客户
怀化小丫丫食品
津市市中意糖果
虚增收入 ————虚构客户
津市市中意糖果有限公司
湖南祁东佳美食品有限公司 虚报成 1415.61万元 实为 销售收入 (湖南) 实为 3976.55 虚报为 17150.33 销售金额 1380.39万元 湖南省傻牛食品厂 怀化小丫丫食品有限公司 中报更正后从名单中 消失 销售金额 1340.64元 222.80万元 虚报成 1341.95万元 实为 118.73万元
会计手段分析:手段一
报表更正前
虚增收入
报表更正后
从以上利润表可以看出,万 福生科2019年半年报中实际 营业收入为8231万元,与虚 报的2.7亿元相比虚增了1.88 亿元 实际亏损为1368万元
与虚报盈利2655万元 利润虚增了4023万元
虚增收入 ————虚构客户
东莞市常平湘盈粮油
湖南祁东佳美食品
农业类的公司并不赚钱,甚至很多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依赖于国家的财 政补贴。 而万福生科在2019年——2019年的上市前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持续 保持高 速增长:2009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43.55%、54.20%; 2019年营业 收入、净利润较上一年同比增长了32.33%、40.22%。
2.多家公司解除合约
近日,多家上市公司宣布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解除合约,河北宣工就 是其中一家。河北宣工在日前发布的公告中称,决定取消聘任中磊继 续担任该公司的审计机构。而值得一提的是,河北宣工与中磊的合作 仅有一个月时间。据已经披露的信息显示,除河北宣工外,和中磊所 解除合约的上市公司还包括赣粤高速、洪城水业、老白干酒、金钼股 份等26家上市公司。 就像绿大地绊倒了鹏城事务所万福生科则终结了中磊事务所。万福生 科造假门爆发后,审计机构中磊事务所早已散得七零八落,各地人马 找到新“东家”,被大信、利安达、中兴华富华等三家事务所瓜分。 中磊为躲避监管部门的惩罚,正在导演一场金蝉脱壳大戏,通过投奔 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换个马甲继续从事经营服务,这种做法对比此前 绿大地案的会计师事务所鹏华投奔国富浩华,可谓如出一辙
康美药业造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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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报分析
8
康 美 财 报 分 析
康美财务造假,从历年 财报中可窥探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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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报分析
• 1、“存贷”双高:账上流动资金“充足”,仍大规模 举债
• 从总体规模上来看,康美的流动负债控制在流动资 产之下,负债和流动资产的比值则控制在1-2之间。但 在应收款与存货占据一定比重的情况下,康美的流动 资产受限程度较大,企业的偿债风险水平无法通过数 据本身体现。不过,账面资金看起来不错的公司,融 资的闸门却并未有任何收敛。自2006年发行第一支债 券发行后,2014年后康美加速债券融资,2017年发行债 券6支,2018年发行债券13支。如此大规模举债来实现 公司多元化业务扩张无疑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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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报分析-总负债与流动资产情况
10 10
财报分析
• 2、应收款:被关联方占用,且用途不明
• 在2018年年报披露的其他应收款中,对普宁康都药 业有限公司所占的56.29亿其他应收款,计提60.63%的 坏账准备;对普宁市康淳药业有限公司所占的32.5亿其 他应收款计提了35.01%的坏账准备。而康美与相关关 联公司资金往来,所占用的这88.79亿元而是被相关关 联公司用于购买公司股票。事实上,财务造假案例中 ,不少公司都存在应收款科目中存在问题,康美亦不 例外。
康美事件始末
• 2018年12月28日晚间康美药业公告,公司 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 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了高达近 300亿的“会计差错”。
• 2019年5月1日,发致股东信致歉。 • 2019年5月17日,证监会通报康美药业财
2019会计造假真实案例
2019会计造假真实案例一、中安消借壳欺诈及银信评估未勤勉尽责案(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0号,44-46号)。
本案系一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并购欺诈和信披违法的典型案件。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安消)在借壳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虚增置入资产,虚增营业收入5515万元。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评估资产未予充分关注,收益预测和评估值严重虚增。
本案表明,对于重大资产重组中的舞弊行为,上市公司重组参与各方、中介机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抚顺特钢财务造假案(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47号、33号)。
本案系一起国有上市企业长期系统性造假的典型案件。
2010年至2017年9月,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抚顺特钢)滥用特殊钢原料投炉废料可作普通钢原料的特点,伪造“返回钢”入库凭证虚增库存,虚增利润约19亿元。
2019年5月,抚顺特钢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季报被行政处罚。
本案表明,证监会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上市公司严格依法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推动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
三、美丽生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新时代证券未勤勉尽责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69号)。
本案系一起以不实盈利预测信息“忽悠式”重组的典型案件。
2015年,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丽生态)在收购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重大重组文件中未如实描述金沙湖项目和官塘项目的进展情况、对相关项目2015年收入预测不切合实际、将部分已终止的框架协议披露为已签订协议;新时代证券作为上述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
本案表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并购重组环节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是市场功能发挥的重要基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要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四、盈方微财务造假案(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4号)。
2019年案例14安然事件——会计造假和诚信危机.doc
安然事件——会计造假和诚信危机美国安然能源公司,一个居世界500强第7位,2000年营业规模过千亿美元,让世人赫然的能源巨人,几乎在一瞬间倒塌了……案例介绍1985年7月成立的安然公司,以中小型地区能源供应商起家,总部设在休斯敦,曾被认为是新经济时代传统产业发展的典范,做着实在的生意,有良好的创新机制。
其资产膨胀速度如滚雪球一般快速壮大,到破产前,公司的营运业务覆盖全球40个国家和地区,共有雇员2.1万人,资产额高达620亿美元,总收入达1 000亿美元,而下属公司(包括合作项目)更是达到3 000多个。
安然主要营销电力和天然气。
1990年,安然收入的80%来自天然气传输服务业,而到2000年其收入的95%来自能源交易与批发业务。
壮大后的安然已不满足于传统的经营方式,它开始把目光投向能源证券。
安然管理层认为,为任何一个大宗商品创造衍生证券市场都是可能的,安然公司不断开发能源商品的期货、期权和其他金融衍生工具,把本来不流动或流动性很差的资产“盘活”,在能源证券交易中获得垄断地位,至20世纪90年代末,安然已从一家实体性的生产企业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家类似于对冲基金的华尔街式的公司;另外安然通过运用巧妙的会计手段,创造了一套十分复杂的财务结构,用于资本运作。
90年代末期至2001年夏天,安然在金融运作上获得极大成功,1995年安然公司被经济界权威杂志《财富》评为“最富创新能力的公司”,连续6年都排在微软、英特尔之前,它的最主要的“成就”就是对金融工具的创新运用,由于它的“出色表现”,安然公司的管理人员被业界认为是资本运营的高手。
可是,安然的成功毕竟是个泡沫,这个泡沫导致安然的股价从2000年的每股90美元跌至不到1美元,安然最终于2001年12月2日申请破产保护,成了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案。
安然破产不仅使数百万持股人损失惨重,而且造成该公司大批员工投资在本公司股票上的退休金血本无归。
2001年11月下旬,美国最大的能源交易商安然首次公开承认自1997年至今,通过复杂的财务合伙形式虚报盈余5.86亿美元,在与关联公司的内部交易中,隐藏债务25.85亿美元,通过大约3 000家SPE(其中有900家设在避税天堂)进行自我交易、表外融资、编造利润,管理层从中非法获益。
违反会计法的真实案例
违反会计法的真实案例
近年来,违反会计法的真实案例屡屡发生,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
首先是上市公司“伟星新材料”财务造假案。
该公司在2016、2017年财报中虚增收入和利润,隐瞒负债和费用,骗取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信任。
此前,该公司还多次违反会计法规定,未及时披露财务信息、违规占用企业资产。
最终,该公司被证监会处以重罚,股票在2019年被暂停上市。
其次是私募基金管理人“澳柯玛投资”的违规操作。
该公司用虚假账户和财务报表隐藏了投资损失,骗取投资者的资金并非法挪用。
由于缺乏资管业务经验和风险意识,该公司的管理团队对风险控制不力,导致资金被大量亏损。
最终,该公司被证监会吊销基金从业资格,相关人员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是某地方农村信用社“犇犇贷”乱象。
该信用社通过伪造贷款人身份、夸大项目收益等方式,虚增贷款业务规模,骗取政府补贴和利息差。
而且,该信用社的财务报表存在虚增、弄虚作假等问题,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
最终,该信用社被银保监会处罚,相关人员也面临行政和刑事责任。
违反会计法的行为给企业、投资者和社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也损害了公众的信任和对企业的声誉。
因此,加强会计监管,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企业会计治理水平,避免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至关重要。
同时,投资者和市场监管机构也需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惩戒力度。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公众利益和市场秩序的稳定发展。
嘉汉林业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研究
嘉汉林业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研究嘉汉林业公司是一家成立于加拿大的大型林业企业,总部位于多伦多。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大量的森林资源,并进行木材采伐、加工和销售等业务。
自成立以来,公司规模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全球领先的林业公司之一。
2019年,嘉汉林业公司公布了一份财务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现了巨额亏损。
随后,公司股票价格暴跌,市值迅速蒸发。
经过调查,嘉汉林业公司承认存在财务舞弊行为,涉及金额高达数亿美元。
嘉汉林业公司财务舞弊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通过虚假交易和关联方交易进行欺诈。
例如,公司与一家名为“Apex”的关联公司进行高额交易,以虚增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利用复杂的财务手段进行操纵。
例如,公司利用会计准则和税法的漏洞,通过改变资产折旧方法、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来调节利润。
通过隐瞒债务和担保事项来欺骗投资者。
例如,公司在财务报表中隐瞒了大量的债务和担保事项,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误解。
嘉汉林业公司财务舞弊事件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投资者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数万名股东因此事件而受损。
公司的声誉受到了严重损害,合作伙伴和客户纷纷与公司解除合同或中止合作。
该事件对整个林业行业产生了负面影响,降低了投资者和消费者对林业公司的信任度。
嘉汉林业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从内部角度来看,公司治理不善、缺乏内部审计和监督是导致舞弊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公司为了追求短期利益,不惜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也助长了舞弊行为的发生。
从外部角度来看,监管机构的漏洞和缺陷也是导致嘉汉林业公司能够进行财务舞弊的原因之一。
同时,社会公众对公司的信任危机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
为了预防类似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以下措施值得借鉴: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范财务舞弊的发生。
提高财务报表质量和透明度。
企业应该采用规范的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方式,使报表使用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涉及法律风险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员工人数也不断增加。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该公司也面临着会计违规操作引发的法律风险。
二、案例经过1. 会计违规操作2018年,该公司会计小李(化名)因个人原因离职。
离职前,小李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一笔100万元的款项转入自己的私人账户。
这笔款项原本是该公司与一家供应商的应收账款,用于支付工程款。
2. 发现问题2019年,公司新任会计小王(化名)在整理财务报表时,发现该笔款项并未按时支付给供应商。
经过调查,小王发现这笔款项已被小李转入私人账户。
小王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此事。
3. 法律风险(1)涉嫌侵占公司财产小李将公司款项转入私人账户,涉嫌侵占公司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侵占公司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涉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小李在操作过程中,可能伪造、变造会计凭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该法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公司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由于小李的违规操作,公司可能面临财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的;(二)未按照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三)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四)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
会计法律责任案例近五年(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健全,会计法律责任意识也在不断增强。
本文将回顾近五年内我国发生的几起具有代表性的会计法律责任案例,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和教训,以期为我国会计行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一、案例一:上海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2018年)案情简介:上海某上市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财务数据,涉及金额高达数亿元。
经调查,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关键人员涉嫌违规操作。
法律责任:法院依法判决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涉及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案例分析:该案反映了上市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等问题。
公司管理层为了追求短期利益,不惜虚报财务数据,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此案警示企业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二、案例二:深圳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案(2019年)案情简介:深圳某公司通过虚假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长期逃避税收。
经税务机关调查,该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法律责任: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补缴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案例分析:该案暴露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采取违法手段逃避税收。
此案提醒企业要树立正确的税收观念,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诚信纳税。
三、案例三: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违规出具审计报告案(2020年)案情简介: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为一家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该所未能发现公司存在的重大财务问题,导致审计报告失实。
法律责任: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并吊销了其执业资格。
案例分析:该案反映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审计人员专业素养不足等问题。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市场的主体,应承担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
此案警示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会计差错与会计造假辨析以康美药业为例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给人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和启示。企业必须重视财务管 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 范,为股东和社会创造真实价值。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加强对企业的监 督和管理,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
谢谢观看
一、会计差错
会计差错是指在会计记录、计算、列报等方面出现的错误或误解。这些差错可 能是由于技术上的失误、人为的疏忽、甚至是故意隐瞒等原因引起的。例如, 在康美药业2018年年报中,公司修正了之前的会计差错,将2017年的净利润 从18.4亿元修正为3.25亿元,这个例子就说明了会计差错的严重性。
三、康美药业案例分析
1、会计差错
康美药业在2018年报中披露了一项会计差错,涉及对某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 进行了误报。该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应为8年,但康美药业错误地将其摊销 年限确认为10年。这一差错导致康美药业2017年度和2018年度净利润虚增了 约2.4亿元。
分析:该会计差错的发生可能是由于会计人员疏忽或计算错误所致,其结果是 导致了净利润的虚增和财务报告的不准确。这一差错在2019年被发现并得到修 正,但已对投资者造成了误导。
总之,通过辨析会计差错与会计造假,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其危害和如何防范。 对于康美药业这样的大型上市公司而言,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树 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监管部门、投资者及社会各界也需共同努力,共同打击会 计差错和会计造假行为,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内容
会计差错和会计造假都是财务管理领域中的问题,但它们的性质和影响却有所 不同。本次演示将以康美药业为例,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辨析。
会计差错与会计造假辨析以康美药业为 例
目录
01 一、康美药业背景介 绍
会计法律真实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0年,某市某国有企业财务部会计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资金挪用至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投资和消费。
经过近一年的调查,2011年5月,张某被该公司举报,同年7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调查,张某挪用公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0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二、案件分析(一)张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1. 挪用公款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 张某的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1)张某是国家工作人员,具备主体资格。
(2)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资金挪用至个人账户,具备客观要件。
(3)张某挪用公款用于个人投资和消费,具备主观要件。
(4)张某挪用公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0万元,符合“数额较大”的要求。
综上所述,张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二)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会计法律法规1.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单位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张某作为公司财务部会计,应当遵守会计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但其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该法。
2. 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张某挪用公款的行为,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公司财务信息失真。
三、案例分析(一)张某挪用公款的动机1. 物质需求张某在挪用公款的过程中,主要用于个人投资和消费,这说明其存在一定的物质需求。
在现实生活中,部分会计人员由于自身收入较低,为了满足物质需求,不惜挪用公款。
2. 盲目投资张某在挪用公款后,将资金用于投资,但投资失败,导致资金无法收回。
会计违纪违法案例
会计违纪违法案例
1. 2019年,某公司的会计师伪造了公司财务报表,将公司的财务状况夸大,以图获取更高的绩效奖金。
该会计师因财务造假违法行为被公司发现后被解雇,并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2. 2018年,某小型企业的财务主管将公司的财务资金转移到个人账户,并伪造了相关财务凭证来掩盖转移行为。
该财务主管最终被公司发现,被解雇并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3. 2017年,某公司的会计人员虚构了大量的供应商账户,并伪造了相关的采购记录和财务凭证。
通过这种手段,该会计人员成功窃取了公司几百万元的财务资金。
该会计人员最终被公司发现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4. 2016年,某公司的会计人员与供应商勾结,虚构了大量的采购业务,并将采购金额中的一部分返还给供应商。
通过这种方式,会计人员非法获取了大量的财务资金。
该会计人员最终被公司发现,并因滥用职权和贪污罪被判刑。
5. 2015年,某公司的高级会计师伪造了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财务资金状况,以获取更高的股价。
该会计师被公司发现后被解雇,并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违法违纪案例
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违法违纪案例中国的会计行业在过去几十年中发展迅速,而随着国家对财务报告作出更严格的要求,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变得尤为重要。
然而,会计人员也不免犯下违法违纪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伤害了企业和社会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会计行业的声誉。
本文将讨论会计职业道德和一些会计违法违纪案例。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指的是遵守职业准则、符合法律法规、不泄露保密信息、不参与贪腐等一系列的行为准则。
这些行为准则对于维护企业、社会及行业的声誉至关重要。
首先,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对于企业来说尤为重要。
在企业中,财务会计部门是核心部门之一,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如果会计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将会误导企业的经营决策,导致企业损失。
其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对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也至关重要。
作为财务信息的披露者,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将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如果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做出虚假的财务报告,将会误导投资者,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
最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对于行业的良性发展也至关重要。
如果会计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将会损害整个行业的声誉和信誉,导致大众对会计行业的信任度下降,最终损害行业的正常发展。
综合上述几点,可以看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当前国家高度重视会计信息质量的情况下。
二、会计违法违纪案例1、国海证券会计弄虚作假案2019年11月,国海证券因会计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罚款1.7亿元。
案件中,国海证券涉嫌通过虚构交易账户、虚假确认收入等方式,弄虚作假,欺诈投资者,导致公司经营业绩遭受损失。
2、博信股份会计造假违规2020年6月,博信股份因会计造假被证监会罚款800万元。
案件中,博信股份涉嫌通过虚构交易、捏造收入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报告造假,违背了职业道德和公司的利益,最终导致公司信誉受损。
3、中科软科技违反行业标准2020年4月,中科软科技因违反行业标准被证监会罚款600万元。
会计差错与会计造假辨析——以康美药业为例
会计差错与会计造假辨析——以康美药业为例基金项目:本文系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基金项目“会计差错研究”(项目编号:C11201901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一、会计差错与会计造假的关系2019年4月29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18,以下简称康美药业)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多计货币资金299.44亿元货币资金、营业收入88.98亿元和净利润19.51亿元等,引起证券市场“炸雷”。
而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在面对公众质疑回应说“财务差错和财务造假是两件事”,更是引起市场哗然。
不同视角,分类和称谓不同。
从会计核算角度看,有会计差错、会计造假、财务舞弊等概念区分。
从审计监督立场看,会计差错就是错报,会计造假即是编制虚假报告导致的错报,财务舞弊就是侵占资产导致的错报;其中,舞弊包括编制虚假报告和侵占资产两大类。
而从证券监管视角看,重大会计差错和会计造假行为均构成虚假陈述,具体如表1所示。
另外,财务舞弊行为,一般指通过贪污、盗窃、挪用、拿回扣等非法途径侵占资产的行为,直接损害企业利益满足个人私欲,更多属于企业内部控制范畴,不属于本文研究范围,故下文主要区分会计差错与会计造假。
表1 差错、造假、舞弊在不同立场下的区别序号会计核算审计监督证券监管1会计差错错报虚假陈述2会计造假舞弊编制虚假报告导致的错报虚假陈述3财务舞弊侵占资产导致的错报—会计差错与会计造假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内涵不同,会计差错是由于计算或账户分类错误,采用了不允许的会计政策,自己对事实的疏忽或曲解,以及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所造成的,是表象。
会计造假是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做假账和编制虚假报表的一种行为,是会计差错的本质之一。
(2)动因不同,会计差错,是无意或有意行为,而会计造假肯定是故意行为。
(3)特性不同,无意的会计差错,尤其是不重要的会计差错行为,其社会危害性较低,但会计造假行为由于其具有隐蔽性、违法性,其社会危害性较高。
会计方面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销售业务。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取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逃避国家税收。
经过调查,甲公司虚开发票金额累计达1000余万元,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
此案于2019年7月被当地税务机关查处。
二、案情分析1. 违法事实(1)虚开发票:甲公司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手段,将公司实际销售的产品金额虚增,从而达到逃避增值税的目的。
(2)隐瞒收入:甲公司通过隐瞒销售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逃避企业所得税。
2. 违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手段,逃避纳税的;(二)虚开、伪造、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抵扣税款的发票的;(三)采取隐瞒、虚构等手段,逃避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四)其他逃避纳税的行为。
”三、案件处理1. 税务机关对甲公司作出如下处理:(1)追缴甲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共计1000余万元;(2)对甲公司处以虚开发票金额5%的罚款,计50万元;(3)对甲公司处以隐瞒收入金额5%的罚款,计50万元。
2. 案件审理过程中,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部分管理人员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涉嫌构成逃税罪。
四、案例分析1. 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逃税行为,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
本案中,甲公司通过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逃避国家税收,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
2. 税务机关在查处逃税案件时,应充分运用税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本案中,税务机关对甲公司作出追缴税款、罚款等处罚措施,有效维护了税收秩序。
3. 企业应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不得采取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逃避纳税。
关于会计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一些企业不惜采取不正当手段,其中包括虚报成本。
本文将以某公司虚报成本案为例,分析会计法律责任,以期对企业及相关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二、案情简介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业绩逐年下滑。
为了改善业绩,公司管理层决定通过虚报成本的方式,降低成本支出,从而提高利润。
具体操作如下:1. 公司财务部门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部分应计入成本的费用计入其他科目,如“其他应付款”等;2. 将部分应计入成本的费用在财务报表中不予以反映,如公司内部招待费、员工福利费等;3. 对已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虚假报销,如虚报办公用品费用、虚报差旅费等。
通过以上手段,公司虚报成本累计金额达数百万元。
直至2018年,公司因涉嫌虚报成本被税务机关查处。
三、法律责任分析1. 公司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虚报成本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
具体法律责任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公司管理层作为单位负责人,对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有直接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虚假计税依据、虚报应纳税所得额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 财务人员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会计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财务人员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未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未对虚报成本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负有直接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企业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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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A股史上规模最大的财务造假舞弊案2019年4月29日,康美药业发布更正公告,称其2017年的年报数据存在重大差错。
存货少计195亿元,现金多计299亿元。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几乎所有数据都需要更正,对2017年财报做出重大调整。
4月30日晚间,上交所立刻向康美药业发监管函,称公司在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可能存在重大疑问,予以高度关注。
此外,证监会已对康美药业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涉嫌未勤勉尽责立案调查。
5月17日下午,证监会通报了康美药业调查进展。
据证监会称,现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信息,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 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 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
康美药业是曾经的千亿市值白马股、中药行业的龙头,前期已经屡遭质疑,但没有确凿的证据。
如今,随着证监会调查进展的通报,财务造假有了实锤。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市值仅剩186亿元,较上年末458.09亿元缩水六成。
康得新A股史上最大利润造假案康得新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23.81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44.65%。
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30.89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34.19%。
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39.74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36.47%。
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23.81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722.16%。
合计四年虚增利润119亿元,成为A股史上最大利润造假案。
公司股票自7月8日起,一直处于停牌状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康得新市值仅剩125亿元,较上年末270.53亿元市值缩水逾5成。
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被立案调查。
康得新利润造假的方法是通过伪造海外客户,炮制虚假业务合同,临摹国外客户签名,粘贴打印,虚构外销业务产业链。
康得新至今仍坚称截至2018年底账上有着150亿元的现金。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这150亿元现金中存放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122亿元的巨款,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认它们的存在。
与此同时,公司有数位董事、监事也均不保证该笔巨款的真实性。
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因涉嫌犯罪被执行逮捕。
獐子岛利用农产品存货盘点的复杂性调节利润2019年11月,獐子岛再一次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要求其说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这显然不是獐子岛第一次出现此类事件,网友怒了,“骗我可以,请注意次数”。
目前,公司处罚60万,董事长处罚30万,公司24个人终身市场禁入。
在之前的2018年2月9日,獐子岛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獐子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显示,獐子岛这场财务造假从2016年就已开始。
獐子岛的2016年年报中以虚减营业成本、虚减营业外支出的方式,虚增利润1.3亿元,虚增的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15%,獐子岛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中净利润为7571万元,实际上獐子岛在2016年的真实利润总额为-4822.23万元,净利润为-5543.31万元。
獐子岛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2.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8.57%,追溯调整后,业绩仍为亏损。
獐子岛在此前2014年、2015年净利润均为负数,如果2016年2017年净利润继续为负,按照深交所规定,连续亏损三年将被暂停上市,连续亏损四年将被终止上市。
然而,2016年的净利润并没有追溯调整,依然为正数,2018年的净利润也为正数,彻底地躲过了净利润连续3年为负将被终止上市的规则,把投资者糊弄得团团转。
獐子岛具体如何调整?这与养殖方法有关。
据獐子岛内部人士介绍,獐子岛养殖扇贝主要技术是深水贝类底播增殖技术,即通过撒播的方式将贝苗放在适宜养殖的海域,让苗在海底自然生长,长到合适大小再进行捕捞。
而在会计存货科目的盘点方面,生物资产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一直处于运动过程中,存货盘点存在困难,且从审计的角度,审计师也很难深入到海底进行扇贝的监盘,且扇贝大小不一,定价也不同,存在着巨大的会计估计,也容易被上市公司用来操纵利润,A股至今也出现过多起因为农产业存货监盘困难而出现财务造假的案例。
东旭光电大存大贷,货币资金真实性存疑市场公认的白马股东旭光电在2019年遭遇股债双杀。
一方面,其货币资金充裕,2018年和2019年前三季度,其账上的货币资金分别为198亿元和183亿元。
另一方面,2018年和2019年前三季度的有息负债总额分别为205.38亿元和221.13亿元。
11月18日,在债券“17东旭01”出现37%的“离奇”暴跌之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次日发布公告:未收到东旭光电发行的中期票据付息兑付资金。
简而言之,“白马股”东旭光电出现了债券兑付实质性技术性违约。
账上那么多钱,而东旭光电却连20亿元的债都还不起,且公司员工连工资都出现延期,不能不让人怀疑其货币资金的真实存在。
雏鹰农牧并购关联方资产虚构利润雏鹰农牧曾经进行一系列可疑的股权倒卖活动,对一些官司缠身的“老赖”公司进行投资,同时又通过一些关联公司对相关投资进行接盘,短时间内以高溢价收购投资标的,从而达到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虚增公司业绩的目的。
雏鹰农牧通过募投项目的名义,在资本市场上募集大量资金,用于建设猪圈等养殖场所,但随后将猪圈及相关土地进行出售,回笼资金并获得利润。
之后,雏鹰农牧将这些资金用于前述投资项目,短期持有后找到关联方进行接盘,从而“创造”投资收益。
需要说明的是,雏鹰农牧已经于2019年10月份因股票面值连续20天低于一元被强制从A股退市,成为继中弘股份以来的面值退市第二股。
风华高科花式玩弄“应收账款”的方式来虚增利润2019年8月,风华高科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以及存在未及时披露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两项违法事实。
公司应收账款对应债权转让存在问题,并在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在开展贸易业务时,形成约6319万元的应收账款,且对应债权并没有抵押物等担保,且几次向债务人催款未果。
为了解决应收账款账目挂账问题、延长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时间,风华高科竟玩起了花招。
它通过两种方式来处置应收账款:一是通过粤盛资产和宁夏顺亿资产配合操作,由风华高科于2016年3月出资5500万元,购买粤盛资产的一项理财产品,粤盛资产收到该笔资金后,全部转至宁夏顺亿,宁夏顺亿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原价受让风华高科的约5470万元应收账款,并以支付受让款的名义,将收到的上述款项全部转回风华高科。
二是通过案外人刘某华实际控制的深圳市全聚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全聚能)配合操作,由该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以八折(680.3万元)的价格受让风华高科应收850万元应收账款,其所支付的受让款,来源于风华高科向刘某华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支付的预付款约250万元以及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约430万元。
风华高科在分别与宁夏顺亿、深圳全聚能签署债权转让合同时,另行分别签署补充协议,均明确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风华高科仍负有追收对应应收账款的权利和义务。
若款项未足额收回,损失由风华高科承担。
经核实,本案所涉应收账款对应债权并未实质发生转让、其转让时已预计难以按时收回。
也就是说,风华高科本该计提坏账准备,但他却通过这种眼花缭乱的方式来延期计提坏账,使得利润表相对好看,也就是变相地虚增了利润。
风华高科《2016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均虚增利润超过6000万,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0.21%和33.05%。
此次风华高科财务“做手脚”的入手之处应收账款,具体手法是花式逃避坏账计提,甚至倒手就把坏账当成利润来算,金额高达6000万之多。
对此,证监会对公司处以40万元罚款,并对涉案的26名公司人员加以处罚。
而这26人名单中,三任董事长就赫然在列。
包括公司的前前任、前任和现任董事长。
这三人都是这起信披违法事件的始作俑者,被处罚金额都是20万元,也是涉案人员中被处罚力度最大的。
藏格控股虚增6亿元营收超过21亿元资金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2019年12月3日,藏格控股收到青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藏格控股存在的违法事项包括:虚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隐报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这三项违规事项。
其中,关于虚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青海证监局认定藏格控股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在2017年和2018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28亿元和4.77亿元,导致该公司2017、2018年度财报存在虚假记载。
关于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青海证监局认定藏格控股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在2017年、2018年分别虚增预付账款2.41亿元、2.81亿元,也就是相当于虚增了同等数量的资产。
关于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青海证监局认定,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藏格控股的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利用虚假贸易业务预付账款、钾肥销售业务应收账款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资金共计22.14亿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占用资金余额为21.63亿元。
藏格控股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也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针对上述违规事件,藏格控股被青海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同时,公司实控人肖永明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
香溢融通资管计划收益权虚假转让致投资收益虚增从而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近日,香溢融通发布公告称,公司对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以上年度净利润分别减少7937.37万元、增加2471.74万元、减少358.56万元,其中2015年度减少的净利润占到当年原披露净利润的56%。
对于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香溢融通称,公司在全面自查时发现,在收益权转让的同时,存在对交易对手的担保补偿协议: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分别与开泰投资、超宏投资、九牛投资签订了担保服务合同,承诺相关投资产品清算后,所得分配款项少于转让款以及年化12%收益的,不足部分由香溢担保补足;且公司对超宏投资、九牛投资亦有差额补足的承诺。
因此以上两笔投资收益并不满足收益确认的条件。
根据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只有当资管计划收益权的风险和报酬都全部转移给了交易对手的情况下,才能确认所有权的转移,才能确认投资收益。
所以,这一会计差错将导致2015年公司确认的两项投资收益共1.03亿元存在差错。
辅仁药业17亿元货币资金突然消失在最新回复上交所问询的公告中,辅仁药业承认,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现金总额为1.27亿元,其中受限金额1.23亿元,未受限金额377.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