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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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2 追究责任
建筑领域出现不合格工程,各方责任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 处罚并赔偿相关损失。同时,建筑业得到了持续的监管,将在长期内保持卓越的口碑。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的实际案例 分析
案例一
某小区西区3号楼分户验收中发现结构漏测,开 裂严重等问题,业主代表阻止验收。
案例二
某小区南区2号楼新房交付全面,阳台面积小, 故障也小,业主舒适度极强,验收完美。
2 风险控制
对工程实施中的技术措施和质量检测数据进行审核,提前发现问题,控制工程施工风险
3 阶段性评审
对分户验收过程和结果进行阶段性评审,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建设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组织工程质量 编制验收方案 提实管理责 任。
按照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要求,编制分户验收 方案。
资料的查看
工程验收时,必须查看完整的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勘察报告、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控制手 册及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
工程质量接收标准
按照建筑施工规范及相关标准,以及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验收结果公示
将合格工程的验收结果公示,允许验收人员和业主进一步了解工程质量状况。
分户验收程序和管理要求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 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标准 及合同约定,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概述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根据分户实际需求和建筑面积的大小,按工程的 实际施工进度,将工程分为若干个独立的部分进行单独验收。保证整个工程 施工质量的依据。
分户验收资料
准备齐全资料确保验收的严谨性,如《住宅工 程交付验收资料汇总表》等

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一、概述分户验收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的分户(单元)进行验收的过程。

纵向分户验收是指一个建筑工程完工后,对按照规定进行纵向划分的各个单元(分户)进行验收;横向分户验收是指一个建筑工程完工后,对按照规定进行横向划分的各个功能区划(如商业、住宅、办公区)进行验收。

分户验收是施工单位按照工程技术规范施工要求,确保房屋建筑工程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所要求的实物验收。

二、分户验收的组成(一)资料准备:1.已报建工程项目实物分户验收申报表;2.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施工图;5.工程工程质量证明文件;6.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验收规范及文件等。

(二)实物检查:1.经检查,要求实测实量符合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及建筑设计文件等的规定;2.经检查,实物质量符合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3.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关键节点构件和对工程安全、质量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材料的使用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4.工程质量保证文件,如水泥品种、品牌、性能、含水率、拌合比、硬化时间、石子的含量和强度检测等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并做到有效的管理。

(三)验收标准:1.凡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整改;2.由建设单位、房屋建设工程监理机构、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综合审查后合格即验收合格。

三、分户验收的程序(一)分户验收申报自建筑工程的层数高度到达规定数量时(适用于纵向分户)或者按功能划分到达转交状态(适用于横向分户),房屋建设单位应向房屋建设工程监理机构申报分户验收。

(二)分户验收组织房屋建设工程监理机构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派出专业验收人员组织验收。

(三)现场验收由专业验收人员对建筑工程完成的实物进行验收,并将质量达到要求的建筑工程现场签字。

(四)验收经专业验收人员审查,建筑工程内部实物质量符合规范、规定、标准的部位达到92%以上(不含质量保证文件),并由房屋建设工程监理机构提出质量保证文件资料齐全的意见后,方可出具合格证、使用证或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前言住宅建设是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一部分,保障房屋的质量是重中之重。

为了确保住宅工程建设的质量,各级政府制定了相关的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管理办法。

管理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规范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程序和标准,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新建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工作,不适用于其他类别的工程和已投入使用的住宅。

主要内容分户验收的基本要求1.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应该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进行,坚持“把握重点、突出重点”的原则。

2.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应该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包括现场验收和资料审核两部分。

3.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应该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建筑安全、使用性能以及工程质量,同时要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4.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过程中应该与购房人进行沟通,告知验收的详细过程和前期工作。

重点关注购房人的需求,给予满意的解决方案。

分户验收的程序和标准1.资料审核资料审核主要包括住宅工程竣工图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等,应在分户验收前完成审核,以保证分户验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应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组成,分别负责现场验收、技术交流和备案工作。

验收重点在于建筑结构、设备安装、建筑施工、水电和供暖等方面,确保住宅工程的质量安全。

分户验收的结果处理1.验收合格若住宅工程符合验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则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应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

2.验收不合格若住宅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则验收不合格。

建设单位应当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交复验,验收合格后再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

后记住宅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是很重要的,分户验收是建设单位和监管单位的重要职责。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分户验收,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精)

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精)

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每户住宅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

第四条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存在质量问题未整改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分户验收应当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的基础上,以实测实量、检查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三)门窗安装质量;(四)栏杆、护栏及安全玻璃的使用;(五)防水工程质量;(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第七条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内容后组织自检,认为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后向建设单位申报分户验收;(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的方法,对本规定要求的分户验收检查内容逐户进行检查;(三)分户验收过程中,在检查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时应当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发现工程有实测实量、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由监理单位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八条单位工程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对单位工程的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建设、监理、施工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是为了保证住宅工程建设质量和居民的权益,对住
宅工程的验收流程和标准进行规范的制度。

首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基本原则是全面、公正、公开。

全面性要求对
住宅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装饰材料等,确保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公正性要求评定结果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公开性要求验收结果向相关方公示,保障公众知情权。

其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首先是申请验收,由业
主或开发商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申请,附带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然后是组织验收,相关部门组织验收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并填写验收记录。

最后是评定结果,根据检查结果和相关标准,评定住宅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另外,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根据具体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这些标准和
规范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电气工程验收标准、给水与排水工程验收标准等。

验收人员应参考这些标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标准进行对比评价。

最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验收合
格表示住宅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可以正常使用。

验收不合格表示住宅工程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需要整改或修复后方可使用。

综上所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是为了保障住宅工程质量和居民权益的
重要制度。

通过全面、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最终评定住宅工程的质量是否合格,从而确保人们的居住环境安全舒适。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

3
问题整改
如发现问题,开发商需要负责及时整改。
维修免费期限及责任归属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后,开发商负责验收中,保险责任和索赔流程的安排非常重要,确保业 主各项权益。
业主参与验收的方式和机会
业主应参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可以通过现场参观、提出问题和意见等 方式进行。
相关法规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符合相关法规和法律责任的规定,确保合法性和可行 性。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 定
本演示将介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包括准备工作、所需材料和文件、 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验收标准和要求等。
验收前准备工作
在进行住宅工程质量的分户验收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如准备验收 人员、检查验收材料和确保相关文件的准备。
验收标准和要求
户型结构
户型结构要符合规定的标准,确保住宅的功 能性和合理性。
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的安装和使用要符合要求,确保居 民的正常生活。
装修质量
验收过程中要检查装修质量,包括地板、墙 面、天花板等。
安全性能
住宅的安全性能要符合相关标准,如防火、 防盗等要求。
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1
准备资料
收集验收所需资料,包括图纸、施工合同、竣工报告等。
2
验收过程
按照验收标准逐项检查住宅质量,并记录有关问题。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工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工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户验收,是指依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住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前,对住宅工程各套住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逐户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第四条住宅工程实行分户验收制度。

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住宅工程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其所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进行分户验收,对分户验收负责。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分户验收,对签署的分户验收结论负责。

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已选定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派代表参加。

参加验收人员对负责的验收工作负责。

第七条分户验收应验收下列内容:(一)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外围护结构节能质量;(四)阳台、露台、窗台、厨房、卫生间防水质量;(五)栏杆、护栏安装质量;(六)给排水工程安装质量;(七)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燃气工程安装质量;(九)户内主要空间尺寸;(十)其它涉及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项目的质量。

第八条分户验收合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二)各项验收内容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

第九条分户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分户验收书面申请;(二)建设单位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附件一),并于验收个工作日前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三)分户验收组逐户进行验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附件二);(四)建设单位对分户验收合格的,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附件四);对分户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整改,并在整改后重新按规定组织验收。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1. 前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竣工时,业主依据《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GB156-2008)、《建筑工程质量通则》(GB50300-2015)和《住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0-2013)等国家标准,对于建筑工程验收标准进行分户验收的程序,以确定住宅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2. 分户验收程序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程序如下: ### 2.1 业主向开发商提出验收申请业主在符合预验收条件的情况下,向房屋开发商提出验收申请。

开发商需要派遣相关人员组织验收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若业主不在现场或拒绝验收,开发商应与所在区县房屋建设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告知业主验收后续处理方式。

2.2 现场验收•验收单位或双方协商到验收后,现场指定日期进行验收;•指定专人对房屋装修质量、水、电、气等相关设备进行逐户检查,记录各户存在的问题;•验收过程中应掌握一定的技术标准,商讨不同细节方案,以达到公正、合理的验收结果。

2.3 问题整改验收人员按照验收情况记录,编写《住宅分户质量验收表》,并提出必须整改的项与合格项。

开发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再次邀请验收,确保合格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4 验收合格验收结果“符合于验收标准或规范”的建筑项目可以转入下一个阶段。

否则,需要整改后重新验收。

3. 验收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3.1 质量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首先考虑的是质量问题。

验收基本要点如下: * 结构工程验收; * 房屋内墙验收; * 人防验收及供排水验收; * 建筑内外附件设施验收; * 消防验收3.2 安全标准住宅工程的验收标准还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两个方面的安全问题。

主要包括: * 装修验收; * 电力安装验收; * 供水、排水及燃气安装验收; * 门窗验收; * 电梯验收等。

4. 结语以上就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验收,以保障人们生活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专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本省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参加。

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二)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第六条对于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分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为土建工作量基本施工完毕,在交付精装修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土建毛胚房分户验收资料;第二阶段为精装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第二阶段结合第一阶段形成分户验收最终资料。

第七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户内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室内空间尺寸偏差;(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栏杆安装质量;(六)采暖系统安装质量;(七)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九)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十)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介绍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介绍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简介一、什么叫分户验收?分户验收是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分进行旳专门旳验收,验收时,参与验收有关人员对每一户住宅旳分户验收记录进行检查并抽查一定数量房间旳实体质量以及室内观感、功能、实测项目质量。

经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竣工验收记录。

二、为何要进行分户验收及分户验收旳意义是什么?1、伴随住房商品化旳发展,老百姓逐渐由过去居住公产房变为自己花钱购房,因此,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百姓利益。

目前老百姓维权意识提高,工程质量投诉较多,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了许多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甚至群诉群访事件常常发生。

老百姓对工程质量问题反应强烈。

为了有效拟制质量问题出现,北京市建委在总结朝阳区建委推行住宅工程一户一验收制度,并获得明显效果旳基础上,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2、分户验收旳意义就是通过抓质量验收环节旳分户验收工作,一是督促建设单位,明确在竣工前组织并参与分户验收旳责任;二是督促施工单位抓技术、质量管理,抓操作人员旳素质,严格按施工工艺原则施工,严格三检制,研究制定提高质量措施并有效实行;三是督促监理单位按施工验收规范、规程严格验收,不走过场,最终到达抓验收,促施工,提高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减少质量问题旳目旳。

三、分户验收与一般工程质量验收有什么不一样与相似?1、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以每一户住宅作为一种子单位工程,对每一种分项组织专门验收。

当该套住宅或规定旳公共部位所包括旳分户检查批项目及内容符合分户验收合格原则时,该套住宅或规定旳公共部位验收合格。

而竣工验收是对单位工程,按照规定旳验收条件、程序进行验收,竣工验收旳前题是分户验收合格。

2、分户检查批验收与分项工程检查批验收不一样:⑴检查批划分不一样。

分项工程检查批一般按楼层、施工流水段、或50个房间等规定条件划分为一种检查批,所划分旳范围相对较大,抽查数量相对整改工程比较少,是按一定比例抽查。

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分户验收

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分户验收

二、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 通知 建市[2010]68号(节选)
一)强化住宅工程质量责任,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
(四)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住宅工程的施工质量依法承担责 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责任制,确定符合规 定并满足施工需要的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 人员,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 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所有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培训 且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 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 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要健全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检测制度, 做好工程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 前,要按规定通知有关单位验收;要对施工或者竣工验收中出现质量问 题的住宅工程负责返修,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工程要按 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 定及分户验收
一、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 意见 建质[2004]18号(节选)
二)突出重点环节,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管理 责任:
(四)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保证各工序质量达到验收规范的要求。要制定 本企业的住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结合工程实际,落实设计图纸会审中 保证施工质量的设计交底措施,对容易产生空鼓、开裂、渗漏等质量通 病的部位和容易影响空气质量的厨房、卫生间管材等环节,采取相应的 技术保障措施。 (五)监理单位应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 则,按国家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 工序。要将住宅工程结构质量、使用功能和建筑材料对室内环境的污染 作为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工作, 特别是要做好厕浴间蓄水试验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检查工作。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东建[2007]20号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东建[2007]20号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东建〔2007〕20号)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东莞市建设局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每户住宅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

第四条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存在质量问题未整改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分户验收应当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的基础上,以实测实量、检查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三)门窗安装质量;(四)栏杆、护栏及安全玻璃的使用;(五)防水工程质量;(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管理制度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管理制度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的流程和程序,确保验收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提高验收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工作,对工程的安全性、质量、合规性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验收部门1. 验收部门应当是具有资质的建设工程监理机构,由具有相应职称的工程师组成。

验收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 验收部门要组建专业的验收团队,包括工程设计师、工程质量监督员、安全人员等专业人员,确保验收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3. 验收部门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验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四、验收程序1. 验收工作应在住宅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程序分为初验收和终验收两个阶段。

2. 初验收:由建设单位向验收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验收部门对住宅工程进行初步验收,检查工程的安全性、质量和合规性。

3. 终验收:在初验收合格后,验收部门对住宅工程进行终验收,确认工程的安全性、质量和合规性符合相关标准。

4. 验收过程中,验收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记录在验收报告中,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通报。

五、验收标准1. 验收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住宅工程的安全性、质量和合规性进行综合评定。

2. 验收标准应当包括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电气设备、给排水系统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住宅工程的各项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 验收标准应当针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住宅工程进行制定,详细规定验收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六、验收结果1. 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合格后方可办理房产证等手续。

2. 不合格的理由和要求需详细记录在验收报告中,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3. 不合格的住宅工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向验收部门申请验收。

七、验收监督1. 建设单位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上级部门申请复验。

2.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监督,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住宅工程质量 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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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PART ONE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01
添加标题
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02
添加标题
门窗安装质量;
03
添加标题
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04
添加标题
防水工程质量;
05
添加标题
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06
添加标题
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07
添加标题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08
添加标题
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在分户验收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方法,对本规定要求的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 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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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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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
第十二条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第十三条 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事项应当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在住宅单元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6个月。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抽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抽查有关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对质量分户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与要求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与要求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与要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在住宅建筑工程全面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对单元或层次的住宅工程质量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障住户的居住安全和舒适。

分户验收要求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建筑结构、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供暖等不同方面,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和要求。

一、建筑结构验收1.结构设计文件的审查:验收时要查阅结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文件等,并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确保设计文件和实际工程的一致性。

2.结构施工质量验收:验收时要对结构主体的建筑构件、钢筋混凝土浇筑、墙体砌筑、地基处理等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确保结构牢固、安全可靠。

3.防水验收:对结构的屋面、外墙、地下室等部位的防水层施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防水工程质量达标。

4.混凝土工程验收:对混凝土浇筑的强度、密实性、平整度进行检查,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符合规范。

二、建筑装饰验收1.内部装饰验收:验收时要对墙面、天花板、地面、门窗等内部装饰工程进行检查,确保装饰质量良好,无开裂、起泡、掉落等现象。

2.外部装饰验收:对建筑外立面的装饰材料、砌体、油漆工程等进行检查,确保外部装饰具有优良的外观和保温隔热性能。

3.门窗验收:验收时要对门窗的安装质量、密封性能、操作灵活性等进行检查,保证门窗使用正常无漏风漏水等问题。

4.地面装饰验收:对地面的装饰材料、平整度、防滑性等进行检查,确保地面装饰符合规范要求。

三、给排水验收1.给水管道验收:验收时要对室内外给水管道的安装、连接处的密封性、防漏性进行检查,确保给水系统正常运行。

2.排水管道验收:对室内外排水管道的施工质量、排水坡度、管道连接处的密封性进行检查,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无阻。

3.卫生洁具验收:验收时要对卫生间、厨房等位置的卫生洁具的安装质量、使用效果进行检查,确保卫生洁具的正常使用。

四、电气验收1.电气线路验收:验收时要对室内外电气线路的布线、接线、绝缘等进行检查,确保电气系统正常运行。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实行住宅工程结构分户验收制度,对分户验收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一、施工单位在报验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时,须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送每一户各房间的楼板结构厚度、楼面结构标高、开间及进深尺寸、楼层结构净高等施工偏差的检查记录。

1、检查楼板结构厚度偏差。

测点数量:每个房间、客厅抽检不少于1处,检查测点:宜在房间相邻两边长的中间位置或房间对角线的交点处;2、检查楼面结构标高。

卫生间、厨房间、非封闭阳台楼面结构标高靠门洞处检查均不少于一处;3、检查开间及进深尺寸偏差。

测点数量:每个房间抽检不少于4处,检查测点位置:房间楼面相邻两边长度。

4、检查楼层结构净高。

测点数量:每个房间不少于5处,检查测点:宜在房间四角位置及房间对角线的交点处;室内楼梯出入口及楼梯斜段部位抽检各不少于一处;二、上述所测点位置均应附测点位置单线图。

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的基础上应抽检不少于50%的总量进行复核,其复核结果,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签证。

三、质监站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要按监理单位检查部分的总量的10%进行抽检核查,核查结果由项目主监员签证。

四、对超偏差的部位,应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确定是否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并填写技术核定单。

对核定结果须技术处理的部位,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建设、监理等单位书面认可后进行处理。

五、住宅工程结构验收检查记录及技术核定单作为主体结构验收的必备资料,凡存在记录失实或无实测检查记录的,主体结构工程验收无效;存在隐瞒安全隐患或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查处,并按法规及管理要求记录企业和责任人的不良行为。

1、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构配件生产、主要工艺设备和专业关键设备及复杂的设备加工,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

2、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

3、承包人应当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管理办法-粤建质〔2015〕8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管理办法-粤建质〔2015〕8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管理办法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管理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1月22日以粤建质〔2015〕8号发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交付使用的住宅工程符合质量要求,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基础上,依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及省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工程外在质量是否合格和使用功能状态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进行观察和必要的测试并予以确认。

第四条分户验收应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进行。

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第五条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实施。

第六条分户验收应验收的项目按照本办法附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项目》执行。

各验收项目以每户住宅为一个检验批,检查数量、检验方法按照相应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分户验收申请;(二)建设单位核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情况,制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进行分户验收现场准备;(三)实施分户验收人员现场验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签字;(四)分户验收合格的,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签章确认。

东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培训讲义

东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培训讲义

户内部分-门窗的检查
(3)门窗框无空鼓、无渗漏 验收要求: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 验收方法:观察;用小锤轻敲门窗框检查。 推荐 采用外窗淋水试验检查外窗渗漏情况落措施 验收要求: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扇与框的搭接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验收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验收数量:全数检查 。
(十)分户验收中需要形成哪些验收记录
分户验收过程中,先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现场实测记录表》,然后根据记录每户住宅 填写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部 分)》,一个单位工程的公共部分填写一份《住 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公共部分)》,单位工 程验收完毕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 总表》。
户内部分-栏杆、护栏及安全玻璃的检查
4.栏杆、护栏及安全玻璃的检查
□已安装护栏
□栏杆、护栏安装牢固
□栏杆、护栏的高度
□栏杆、护栏的形式
□竖杆间距
□安全玻璃类型和厚度
户内部分-栏杆、护栏及安全玻璃的检查
验收要求: 对于精装房及已完成找平层的初装房,最大
负偏差(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不超过20mm。 对于精装房及已完成找平层的初装房,极差
(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 对于其他初装房,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
最小值之差)不超过40mm。 验收方法:使用激光测距仪或钢卷尺进行测量 验收数量:逐户检查
(一)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户内部分)
2.内墙面、地面和顶棚的检查 □墙面平整度 □墙面垂直度 □墙面阴阳角 □墙面无脱层 □墙面无空鼓 □墙面无爆灰 □墙面无裂缝 □墙面无渗漏 □顶棚无爆灰 □顶棚无裂缝 □顶棚无渗漏 □地面平整度 □地面无空鼓 □地面无裂缝 □地面无积水 □地面无渗漏
户内部分-内墙面、地面和顶棚的检查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要求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要求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要求1.分户验收的时机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应在竣工后进行,包括室内和室外的所有工程,确保质量符合规定。

2.参与方分户验收一般由业主、开发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参与。

业主应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和文件。

3.验收标准分户验收的标准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执行,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结构安全:房屋结构是否牢固稳定,是否存在灰腐、开裂等问题。

-抗震性能:住宅是否满足地震抗震设计要求,抗震设防等级达标。

-防水防潮:检查住宅内外墙防水、渗漏等情况,确保房屋不受潮湿和漏水影响。

-给排水系统:检查室内外给排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渗漏、堵塞等问题。

-电气系统:检查室内电线、插座、开关等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供暖通风空调系统:检查供暖设备、通风空调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室内装修:查看室内墙面、地面、天花板等装修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开关门窗、家具固定件:检查门窗、家具固定件是否正常开启和关闭,是否松动。

-环保要求:房屋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是否存在甲醛、苯等污染物超标问题。

4.验收方法分户验收可以通过实地查验、照片比对、文件查阅等方式进行。

验收过程应有验收记录,并确保相关文件的真实性。

5.不合格处理如果分户验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由施工方和开发商负责整改,并重新经过分户验收。

如发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总结起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要求是确保住宅工程质量合格、安全、环保的重要环节。

通过分户验收,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住宅工程中的质量问题,保障业主的权益,提升住宅工程的整体质量水平。

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doc

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doc

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1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每户住宅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

第四条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存在质量问题未整改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分户验收应当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的基础上,以实测实量、检查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三)门窗安装质量;(四)栏杆、护栏及安全玻璃的使用;(五)防水工程质量;(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第七条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内容后组织自检,认为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后向建设单位申报分户验收;(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的方法,对本规定要求的分户验收检查内容逐户进行检查;(三)分户验收过程中,在检查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时应当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发现工程有实测实量、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由监理单位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八条单位工程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对单位工程的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建设、监理、施工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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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每户住宅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

第四条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存在质量问题未整改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分户验收应当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的基础上,以实测实量、检查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三)门窗安装质量;
(四)栏杆、护栏及安全玻璃的使用;
(五)防水工程质量;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第七条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内容后组织自检,认为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后向建设单位申报分户验收;
(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的方法,对本规定要求的分户验收检查内容逐户进行检查;
(三)分户验收过程中,在检查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时应当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发现工程有实测实量、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由监理单位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八条单位工程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对单位工程的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建设、监理、施工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各方分别保存一份,另一份连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上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九条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并对分户验收资料及工程实体按总户数10%的比例(不少于10户)进行抽查。

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抽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核实分户验收内容及施工单位对分户验收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一条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等重大质量问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停止验收,要求责任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由市建设局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2年9月30日。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部分)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一份,每户住宅验收填写一份表格。

2、本表由施工单位记录填写,监理单位对填写内容进行核实,相关单位参加验收人员签字。

3、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并应在“验收人员签名”栏签字。

4、户内部分分户验收有关验收方法、要求和标准可参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进行。

5、墙面、地面实测实量按照规定的检查数量和方法进行验收,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相应表格记录并附本表后。

6、“验收情况”栏中,施工单位应按实测实量、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检查情况如实填写。

经检查全部符合要求的项目在其前面方格中打“√”。

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项目的具体情况应在“存在问题记录”栏中注明清楚,以便于整改及复查。

缺项的不作标记。

7、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整改完毕后,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复查,监理单位核实整改完毕后在“整改情况”栏加意见。

8、分户验收合格后,相关单位责任人在“验收单位”栏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9、本表竣工验收备案后由建设单位保存。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公共部分)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一份,一个单位工程公共部分验收填写一份表格。

2、本表由施工单位记录填写,监理单位对填写内容进行核实,相关单位参加验收人员签字。

3、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并应在“验收人员签名”栏签字。

4、公共部分指门厅、楼梯间、通道、地下室、裙楼和屋面等。

5、公共部分验收有关验收方法、要求和标准可参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进行。

6、墙面实测实量按照规定的检查数量和方法进行验收,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相应表格记录并附本表后。

7、“验收情况”栏中,施工单位应按实测实量、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检查情况如实填写。

经检查全部符合要求的项目在其前面方格中打“√”。

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项目的具体情况应在“存在问题记录”栏中注明清楚,以便于整改及复查。

缺项的不作标记。

8、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整改完毕后,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复查,监理单位核实整改完毕后在“整改情况”栏加意见。

9、分户验收合格后,相关单位责任人在“验收单位”栏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本表竣工验收备案后由建设单位保存。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填表说明
1、本表是在分户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对单位工程的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填写,相关单位及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表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各方分别保存一份,另一份连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上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验收情况”栏应对分户验收过程中实测实量、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验收质量情况进行描述,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并对分户验收是否达到要求作评价。

4、分户验收合格后应在“验收结论”栏填写单位工程分户验收合格,相关单位责任人在“验收单位”栏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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