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獎懲記錄表
1.學生課堂中應用心聽講、不睡覺、不翻閱與該課堂無關之書籍,凡是有影響上課之相關行為者,任課老師得依校規處分當事人。
2.遇有該堂老師尚未到教室時,學生應靜坐自修或書寫作業,不擅自起立走動或談天說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