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质灾害通报

合集下载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0上半年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0上半年

目录一、灾情概况 (1)二、区域分布 (2)三、重大地质灾害 (2)四、地质灾害特点 (10)五、成功避让情况 (11)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0年1-6月)一、灾情概况1-6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9553起,其中滑坡14614起、崩塌4013起、泥石流608起、地面塌陷236起、地裂缝55起、地面沉降27起(图1);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147起,355人死亡、109人失踪、24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61亿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明显增加(表1)。

图1 2010年1-6月地质灾害类型构成表1 2010年1-6月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二、区域分布1-6月地质灾害分布在我国26个省(区、市)。

以华东和中南的部分地区最为集中(图2、图3)。

发生数量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江西、湖南和福建;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贵州、福建和广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居于前三位的依次是湖南、江西和福建。

三、重大地质灾害(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对地质灾害灾情分级的规定,2010年1-6月,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有6起;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有15起(表2)。

图2 2010年1-6月全国地质灾害分布图图3 2010年1-6月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布图表2 2010年1-6月全国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事件情况表续表(二)重大地质灾害实例实例1、青海省“4·14”玉树地震引发地质灾害情况2010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震源深度14公里,地震地表破裂带长约23公里。

地震发生后,国土资源部当天即派出抗震救灾应急专家组和专业队伍赶赴地震灾区开展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和抢险救灾工作。

排查结果表明,地震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急剧增加,由震前的56处增加到震后的295处(照片1)。

2020年全国地质灾害通报pdf

2020年全国地质灾害通报pdf

一、2020年第一季度地质灾害灾情(一)总体灾情。

第一季度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65起,其中滑坡66起、崩塌52起、泥石流2起、地面塌陷45起,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416.0万元。

其中,中型地质灾害6起,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9.2万元;小型地质灾害159起,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06.8万元;无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

(二)与往年同期对比情况。

与上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43.3%、78.1%和35.5%。

(表1)。

2020年第一季度与上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与前五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19.9%、69.6%和37.3%(表2)。

2020年第一季度与前五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三)分布情况。

按区域分:第一季度全国地质灾害分布在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5个地区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表3-表7)。

其中,华北地区1起,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华东地区28起,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11.2万元;中南地区115起,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1.5万元;西南地区14起,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2.3万元;西北地区7起,直接经济损失291.0万元。

按受灾对象分:危害居民生命财产的地质灾害有121起,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97.5万元;危害公路交通设施的地质灾害有20起,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75.3万元;危害农业的地质灾害有1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8.6万元;危害工业设施的地质灾害有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危害教育设施的地质灾害有3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危害矿山的地质灾害有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5万元;危害社会公共设施的地质灾害有3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万元;危害其他行业的地质灾害有2起,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0.1万元。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06—2008)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06—2008)

2006年地质灾害通报(1月~12月)发表日期:2007年1月31日1、地质灾害灾情2006年,除北京、上海和宁夏外,全国28个省(区、市)都发生了地质灾害,共发生102804起。

其中,滑坡88523起、崩塌13160起、泥石流417起、地面塌陷398起、地裂缝271处、地面沉降35处,95.2%是自然因素引起、4.8%是人为因素诱发的(图1),共造成663人死亡、111人失踪,45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16亿元。

与2005年相比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增加了14.7%,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增加了18.4%(2005年共发生地质灾害17751起,造成578人死亡、104人失踪,3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5亿元)。

图1 2006年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情况2006年,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和失踪40人及以上的有7个省(区),死亡和失踪人数分别为广东171人;湖南145人;福建103人;广西73人;四川73人;云南60人;浙江43人。

2006年,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及以上的有6个省,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福建16.66亿元、广东7.07亿元、湖南4.73亿元、甘肃1.39亿元、广西1.29亿元、四川1.06亿元(图2)。

2、重大地质灾害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地质灾害灾情等级的划分,2006年,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有22起,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有27起。

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有10起(表1)。

省、区、市发生时间地点灾害类型伤亡情况(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诱发因素死亡失踪受伤3、重要地质灾害隐患通过巡查,2006年1月至9月存在威胁人口超过500人或1000万元以上潜在经济损失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329处(包括新发现37处),主要分布在四川、福建、云南、甘肃、湖北、湖南等省,总计威胁人口91.13人,潜在经济损失263.69万元。

2007年地质灾害通报2007 1-12

2007年地质灾害通报2007 1-12
2007年1月~12月,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和失踪30人及以上的省 (区、市)有5个,与2006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个。四川死亡134人、失 踪13人,云南死亡114人、失踪11人,陕西死亡59人、失踪27人,重庆 死亡50人、失踪3人,贵州死亡37人。
1月~12月,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及以上的省(市) 有6个,与2006年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四川6.17亿元,重庆 4.13亿元,湖南3.22亿元,云南2.75亿元,湖北2.67亿元,广东1.08 亿元(图2)。
滑坡
29
5
工程施 工
四川 2007.8.10 雅安市石棉县草科乡 泥石 省 23:00 田湾河大发水电站 流
11
1
3
500
降雨
强降
陕西 2007.10.17延安市吴起县薛岔乡
雨,地
省 2:00 薛岔村河沟村民小组 崩塌 5 5
2.5 质条件 差
3、地质灾害的分布和成因
2007年1月~12月,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我 国的易发省份,如西南部的四川、湖南、重庆、云南、贵州、湖北,东 南部的福建等省(区、市)(图3)。1月~12月引发地质灾害的自然因素 以强降雨为主(图4),人为因素中工程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特别突出 (见全国地质灾害通报(7-9月))。
4月,虽然全国平均月降雨量较常年同期略偏少,但局地暴雨频 繁,引发点多面广的地质灾害,在重庆奉节县、广东和平县发生规模较 大和灾情较重的滑坡灾害。
5月,在局地暴雨和5月下旬南方部分地区连日降雨作用下,四川、 重庆、湖北、湖南、广西、广东、安徽等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 质灾害。其中,四川九龙县、雷波县、石棉县,湖北巴东县,云南镇雄 县、水富县、香格里拉县灾情严重。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

目 录一、灾情慨况 (1)二、分布情况 (2)三、历史对比 (6)四、重大灾害案例 (8)五、成功避让情况 (10)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3年)一、灾情慨况2013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5403起,其中滑坡9849起、崩塌3313起、泥石流1541起、地面塌陷371起、地裂缝301起和地面沉降28起,分别占地质灾害总数的63.9%、21.5%、10.0%、2.4%、2.0%和0.2%(图1),共造成481人死亡、188人失踪、26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2亿元。

与2012年相比,2013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有所增加,分别增加7.5%、78.4%和93.2%(表1)。

全国15403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14847起,占总数的96.4%;人为因素引发的有556起,占总数的3.6%。

自然因素主要为降雨、地震和冰雪冻融等;人为因素主要为采矿和切坡等。

图1 2013年地质灾害类型构成表1 2013年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对比项目发生数量(起)死亡失踪(人)直接经济损失(亿元)2013年154036691022012年1432237552.8较2012年增减数量108129449.2较2012年增减比例(%)7.578.493.2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对地质灾害灾情分级的规定,特大型地质灾害113起,造成312人死亡失踪、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3亿元;大型地质灾害194起,造成63人死亡失踪、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5亿元;中型地质灾害835起,造成157人死亡失踪、8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9亿元;小型地质灾害14261起,造成137人死亡失踪、1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3亿元。

二、分布情况(一)区域分布2013年地质灾害分布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图2),按发生数量多少依次是甘肃、四川和广东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图3);按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多少依次是四川、西藏和云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图4);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多少依次是甘肃、四川和辽宁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图5)。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和通报表扬优秀群测群防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和通报表扬优秀群测群防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和通报表扬优秀群测群防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2.09•【文号】国土资发[2009]174号•【施行日期】2009.1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和通报表扬优秀群测群防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在法制建设、完善机制和宣传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落实县、乡、村三级防灾责任制,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路子。

为进一步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完善县级地质灾害防灾机制体制,部2009年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

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按照“十有”标准积极推进,完成首批“十有县”建设。

通过“十有县”建设,我国部分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县(市、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并涌现出一大批在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方面表现出色的群测群防员。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46号),现对达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标准的北京市昌平区等321个县(市、区)名单予以公布,对张建忠等314名优秀群测群防员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十有县”和通报表扬的优秀群测群防员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和成绩。

同时,希望其他地区和广大群测群防员以他们为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土资源部发布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地质灾害通报

国土资源部发布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地质灾害通报
环 境 治 理 恢 复 保 证 金 制 度 的基 础 上 ,
质 灾 害 防 范 工 作 。汶 川 地 震 灾 区 地 质 I
人 员 的 责 任 意 识 ,另 一方 面切 实 增 强
探索建立人为工程活 动引发地质灾 害 造成损失的补偿机制 。五是要建立有 效的监管机制 。进一 步建 立健全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赋 予市 、县 国 土 资 源 部 门 全 方 位 的监 管 职 责 ,充 分
伍 、配 备 一 流技 术 装 备 、 实 现 一 流 管
人 民群 众的防灾意识和 临灾 自救互 救
能力,提高社会参与度 ,努力 提高全
社 会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 同 志 们 ,2 1 年 00 是 “ 一 五 ”规 划 实 施 的最 后 一年 , 十 也 是 继 续应 对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保 持 经 济 平 稳 较 快 发 展 的关 键 一 年 , 中央 要 求 围绕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和 改 善 民 生 来 推 动 各 项 工 作 。加 强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工 作 , 正 是 改 善 民生 的重 要 内 容 。 今 年 ,我 国极 端 气 象 事 件 频 发 ,新 疆 出
理 水 平 的要 求 , 建 立 国 土 资 源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应 急 平 台 , 强 化 应 急 能 力 建
( )坚 持 统 筹 兼 顾 、 突 出重 点 二 的 原 则 。 统 筹 好 当前 与长 远 、 局 部 与 全 局 的 关 系 。特 别 是 妥 善 处 理 重 大 地 质 灾 害 隐 患 点 、重 要 交 通 干 线 、流 域 和 地 质 灾 害 多 发 区 三 者 间 点 、 线 、 面 的关 系 。 既 要 搞 好 重 大 隐 患 点 的 预 防 和 治 理 , 又 要 兼 顾 线 上 和 面 上 的 防 灾 工 作 。今 后 一 段 时 期 ,要 重 点 做 好 如 下 几 项 工 作 。 一 是 完 善 群 测 群 防 体 系 。 继续 全 面 推 进 地 质 灾 害群 测 群 防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5)介绍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5)介绍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目 录一、灾情慨况 (1)二、分布情况 (2)三、历史对比 (5)四、重大灾害案例 (7)五、成功避让情况 (11)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5年)一、灾情慨况2015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8224起,其中滑坡5616起、崩塌1801起、泥石流486起、地面塌陷278起、地裂缝27起和地面沉降16起,分别占地质灾害总数的68.3%、21.9%、5.9%、3.4%、0.3%和0.2%(图1),共造成229人死亡、58人失踪、13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4.9亿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有所减少,分别减少24.6%、28.3%和54.0%(表1)。

全国8224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7047起,占总数的85.7%;人为因素引发的有1177起,占总数的14.3%。

自然因素主要为降雨、冰雪冻融等;人为因素主要为采矿和切坡等。

图1 2015年地质灾害类型构成表1 2015年与上一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对比项目发生数量(起)死亡失踪(人)直接经济损失(亿元)2015年822428724.92014年1090740054.1较2014年增减数量-2683-113-29.2较2014年增减比例(%)-24.6-28.3-54.0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对地质灾害灾情分级的规定,特大型地质灾害有18起,造成72人死亡、56人失踪、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0亿元;大型地质灾害有26起,造成22人死亡、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亿元;中型地质灾害有257起,造成43人死亡、1人失踪、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5亿元;小型地质灾害有7923起,造成92人死亡、1人失踪、9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4亿元。

二、分布情况2015年发生的地质灾害分布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图2),按发生数量多少,江西、湖南和云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在前列(图3);按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多少,陕西、浙江和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在前列(图4);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多少,陕西、湖南和云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在前列(图5)。

地质灾害预警通知范文

地质灾害预警通知范文

地质灾害预警通知范文尊敬的居民:根据近期气象和地质监测信息,我们收到了有关地质灾害的预警通知。

为了确保您和您的家人的安全,特向您发出以下预警通知。

请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可能的危险。

一、背景信息根据地质勘测部门的数据分析,我们地区近期遭受到了连续的暴雨侵袭,并且地质构造的盆地地貌也增加了滑坡和泥石流的风险。

当前,气象部门预测了较大降雨的可能性,并且地质监测指示存在地滑和滑坡的风险。

确保您了解当前局势,可以帮助您做出正确的决策,以保护您自己和您的家人。

二、危险性预警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和程度,我们将地质灾害分类为三个级别:高、中、低。

1. 高级别:滑坡、泥石流等危险性较高的地质灾害。

这些地质灾害可能导致房屋倒塌、交通中断和人员伤亡。

在高级别预警下,您应立即采取行动,确保迅速撤离至安全的地区,并且避免进入可能受到威胁的区域。

2. 中级别:地表塌陷、土壤液化等危险性较中等的地质灾害。

这些地质灾害可能导致道路塌陷、管道破裂等潜在危险,并且对交通和居民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在中级别预警下,您应谨慎行事,避免进入已经受到影响的区域,并遵守相应的交通管制。

3. 低级别:裂缝、岩体滑坡等危险性较低的地质灾害。

这些地质灾害可能对建筑物和道路有轻微的影响,但对人员的危害较小。

在低级别预警下,您应保持警觉,密切关注最新的气象和地质信息,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三、预防措施1. 提前了解情况:及时关注地质灾害预警通知,并且及时了解自己所在区域的风险等级。

查看地质和气象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以确保您具备足够的知识和理解。

2. 增强警觉:如果您所在地区处于高风险地带,请加强对地质灾害的警觉。

注意观察周围土壤和岩石的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的地面裂缝、裂隙等征兆。

3. 安全撤离:在高风险地带,当收到预警通知时,请立即采取行动,确保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提前规划好撤离路线,准备好必要的应急物品,并遵循相关的疏散指示。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以来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型案例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以来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型案例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以来地质灾害成功
避险典型案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24.08.05
•【文号】自然资办函〔2024〕1621号
•【施行日期】2024.08.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地质灾害
正文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以来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
型案例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4〕16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今年以来,极端强降雨事件多发频发,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复杂。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加强巡查排查、监测预警、临灾避险,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要求,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将今年1-6月各省份228起地质灾害成功避险案例清单汇总印发,并选取编辑6月份以来19个成功避险典型案例供学习借鉴。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年8月5日
附件:
1. 2024年1-6月全国地质灾害成功避险案例清单
2. 2024年6月份以来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型案例。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08年1-12月)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08年1-12月)

一、地质灾害灾情2008年1-12月全国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26580起,其中滑坡13450起、崩塌8080起、泥石流443起、地面塌陷451起(图1)。

共造成1598人伤亡,其中死亡656人,失踪101人,直接经济损失32.7亿元。

图1 2008年全国地质灾害类型构成(数据依据2008年1-12月各省、区、市地质灾害月报)与2007年相比,2008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都有所增加,分别增加了4.8%、11.5%和31.9%(表1);与2001年以来的多年同期相比,2008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低于多年平均值,但仅低于2002年和2006年,排序第三高;造成的死亡人数低于多年平均值,仅高于2005年和2007年,排序倒数第三;直接经济损失低于多年平均值,仅高于2007年,排序倒数第二(表2)。

表1 2008年与2007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发生数量(起)死亡失踪(人)直接经济损失(亿元)2008年 26580 757 32.7 2007年 25364 679 24.8较去年同期增减数量+1216 +78 +7.9较去年同期增减比例(%)+4.8 +11.5 +31.9 表2 2001年以来地质灾害灾情多年对比年代发生数量(起)死亡(人)失踪(人)受伤(人)直接经济损失(亿元)2001 5793 788120936 35.0 2002 48000 907 109 470 51.02003 13832 743 1253355 48.7 2004 13555 734 124 280 40.92005 17751 578 104 339 36.52006 102804 663 111 453 43.22007 25364 598 81 446 24.82008 26580 656 101 841 32.7 2001-2007年平均值32443 716 111 897 40.0 二、重大地质灾害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对地质灾害灾情分级的规定,2008年,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有487起;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有328起,其中,因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失踪10人以上的事件有4起(表3)。

地质灾害报告

地质灾害报告

地质灾害报告•相关推荐地质灾害报告(精选17篇)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

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质灾害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地质灾害报告篇1为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局《关于印发〈xx年度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土资规发〔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局领导的指示要求,市局对我分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这是对我分局工作的极大关心和支持,我代表分局党委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忠心的感谢。

根据检查要求,现将分局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建立机构,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该项工作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高成喜局长为组长,皮文胜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分局地籍地政科,由科长具体负责专班工作。

工作专班任务是负责排查、巡查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如在排查中发现问题或是群众反映出现隐患点,要求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积极协调、配合区政府和有关技术人员开展排险、预防;并迅速向市局、分局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将处置情况及时向市局、区政府提交书面报告。

此外,工作专班还负责积极协调区政府及辖区街道、社区共同排查地灾隐患,掌握各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确保日常工作中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顺利展开。

二、狠抓落实,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在实处。

(一)及时制定《江岸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结合实际,分局及时修订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了今年的防治工作任务,要求辖区各街道制定和完善区片、局部的应急预案,明确灾害防治责任人,明确避灾路线、临时安置地点及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并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求工作专班人员随时做好观测记录,密切注视灾情动态,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和处置,方案还要求积极与建设、市政、交通、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进行沟通,形成合力,加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力度。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9年)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9年)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9年)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目录一、灾情概况 (1)二、分布情况 (3)三、历史对比 (6)四、重大灾害案例 (7)五、成功避让情况 (9)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9年)一、灾情概况2019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6181起,其中滑坡4220起、崩塌1238起、泥石流599起、地面塌陷121起、地裂缝1起和地面沉降2起,分别占地质灾害总数的68.27%、20.03%、9.69%、1.96%、0.02%和0.03%(图1),共造成211人死亡、13人失踪、7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7亿元。

与2018年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增加108.4%、100.0%和88.4%(表1)。

全国6181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5904起,占总数的95.5%;人为因素引发的有277起,占总数的4.5%。

自然因素主要为降雨等;人为因素主要为采矿和切坡等。

图1 2019年地质灾害类型构成表1 2019年与上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与前五年平均值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有所减少,分别减少21.4%、28.2%和14.2%(表2)。

表2 2019年与前五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平均值对比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对地质灾害灾情分级的规定,特大型地质灾害有25起,造成44人死亡、9人失踪、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4亿元;大型地质灾害有37起,造成2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2亿元;中型地质灾害有262起,造成65人死亡、2人失踪、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0亿元;小型地质灾害有5857起,造成76人死亡、2人失踪、4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1亿元。

二、分布情况从分布区域来看,2019年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图2)。

按发生数量多少,湖南、江西和四川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在前列(图3);按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多少,贵州、云南和广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在前列(图4);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多少,四川、甘肃和湖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在前列(图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雷电、地质灾害引发次生事故的通知-安监总明电[2008]20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雷电、地质灾害引发次生事故的通知-安监总明电[2008]20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雷电、地质灾害引发次生事故的通知正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雷电、地质灾害引发次生事故的通知(安监总明电〔2008〕20号)四川、陕西、甘肃、山西、河北、河南、山东、江苏、云南、广东、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监系统广东、海南除外),有关中央企业:根据中国气象局值班快报,6月5日至6日,四川、甘肃南部、陕西南部等地震灾区将有一次中雨天气过程,累计降雨量有10-25毫米,局部地区可达30-50毫米,并伴有局地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此次降水过程给救灾救援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要特别注意采取防雷电、防风等措施。

另据中国气象局网站信息,未来3天华北中南部、山东的部分地区、云南西部和中南部、华南大部有大雨或暴雨,并可能伴有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6月3日山西省部分地区可能发生较强的雷电活动,出现雷电灾害可能性比较大。

为加强防范应对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大雨、雷电和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特向上述地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提出以下要求:1.相关地方的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中央企业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监测监控,通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排好必要的抢险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强降雨可能造成的淹井、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2.立即通知可能受影响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加强防洪设施检查,尤其是对采空区上方的防洪检查,做好防洪准备;受洪水威胁的矿井,要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加强对露天矿山边坡的监控,防止发生滑坡。

国土资源部发布2010年5月全国地质灾害通报

国土资源部发布2010年5月全国地质灾害通报

5 月全 国38 起地质灾害中, 自然 39
因素 引发 的 有 3 2起 , 占总 数 的 9% 29 5; 人 为 因 素 引 发 的 有 10 , 占 总 数 的 6起 5 。 自然 因 素 主 要 为 强 降 雨 和 持 续 降 % 雨 等 ; 人 为 因 素 主 要 为 切 坡 建 房 、 修 路 、采矿 和 开 采 地 下水 等 。 5 份 , 我 国 南 方 地 区 共 出现 了 月
( )强降雨 引发的地质灾害突 三

损失 10 0 0 0万元 。滑坡体是铁路路基边
坡 ( 高约 1米 )上 方 简 易 公 路 边 坡 , 7 长 6 米 , 宽 3 米 , 厚 3 8 , 体 积 约 0 0 ~ 米 90 立 方 米 。滑 动 岩 土 体 从 公 路 上 方 00
1 、 大 型 地 质 灾 害 2 。 造 成 1人 死 起 起 9
客 列车 ( 上海南 开往 桂林 )机车及 第

人 ) 、 2 0 年 (12 ) 和 20 年 03 0人 05
( 8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次 多 , 低 于 6人
2 0 年 ( 4 2 . 万元 )。 06 8 09 5
元 。与去年 同期相 比 ,发生数 量、造
参爿田地席建害见亡^冀 硅痒囊走分丰 四

图2 2 1 年59全 国地 质 灾 害分 布 图 00 ,
图32 1年5 00 , q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分布图
( )特 大 型 、大 型 地 质灾 害 一 5 全 国共 发 生 特 大 型 地 质 灾 害 月
前 2d 时 东 乡 县 晓 岗 镇 降 水 量 达 4,

( 二)华东和 中南地区受灾严重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4)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4)

目 录一、灾情慨况 (1)二、分布情况 (2)三、历史对比 (5)四、重大灾害案例 (7)五、成功避让情况 (12)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4年)一、灾情慨况2014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0907起,其中滑坡8128起、崩塌1872起、泥石流543起、地面塌陷302起、地裂缝51起和地面沉降11起,分别占地质灾害总数的74.5%、17.1%、5.0%、2.8%、0.5%和0.1%(图1),共造成349人死亡、51人失踪、2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4.1亿元。

与2013年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均有所减少,分别减少29.2%、40.2%和46.7%(表1)。

全国10907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10328起,占总数的94.7%;人为因素引发的有579起,占总数的5.3%。

自然因素主要为降雨;人为因素主要为采矿和切坡等。

图1 2014年地质灾害类型构成表1 2014年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对比项目发生数量(起)死亡失踪(人)直接经济损失(亿元)2014年1090740054.12013年15403669101.5较2013年增减数量-4496-269-47.4较2013年增减比例(%)-29.2-40.2-46.7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对地质灾害灾情分级的规定,特大型地质灾害有61起,造成56人死亡、21人失踪、4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7亿元;大型地质灾害有135起,造成85人死亡、8人失踪、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亿元;中型地质灾害有790起,造成68人死亡、6人失踪、3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9亿元;小型地质灾害有9921起,造成140人死亡、16人失踪、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二、分布情况(一)区域分布2014年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图2),按发生数量多少排在前列的依次是湖南、重庆和四川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图3);按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多少排在前列的依次是云南、重庆和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图4);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多少排在前列的依次是重庆、云南和四川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图5)。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的通报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的通报

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2.31•【文号】•【施行日期】2011.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的通报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国土资源系统积极努力,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建设,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

通过开展“十有县”建设,有效提升了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46号)精神,部决定公布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等471个县(区、市)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十有县”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和成绩。

同时,希望其他地区以他们为榜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土资源部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共471个)河北省(15个):石家庄市元氏县、保定市曲阳县、满城县,秦皇岛市卢龙县、山海关区,唐山市丰润区、古冶区、开平区,张家口市怀安县、万全县、涿鹿县、蔚县、产业聚集区,承德市双桥区、双滦区山西省(4个):大同市左云县、灵丘县,晋城市高平市、陵川县辽宁省(8个):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葫芦岛市绥中县,锦州市凌海县、黑山县、北镇市、义县,抚顺市新宾县,沈阳市康平县吉林省(13个):德惠县、农安县、榆树县、永吉县、舒兰市、延吉市、安图县、龙井市、珲春市、和龙市、图们市、抚松县、长白县江苏省(14个):南京市下关区、鼓楼区、六合区、玄武区、雨花台区、高淳县、溧水县,镇江市丹阳市,常州市新北区,苏州市高新区、太仓市、常熟市、张家港市,淮安市盱眙县浙江省(20个):临安市、建德市、余姚市、宁海县、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龙湾区、永嘉县、平阳县、洞头县、诸暨市、嵊州市、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衢州市衢江区、衢州市柯城区、仙居县、丽水市莲都区、遂昌县、云和县安徽省(7个):祁门县、石台县、贵池区、怀宁县、太湖县、繁昌县、裕安区福建省(25个):福州市长乐市、连江县、罗源县、晋安区,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宁德市福安市、霞浦县、古田县,莆田县仙游县、荔城区、秀屿区,漳州市诏安县、漳浦县、云霄县、龙海市,三明市泰宁县、建宁县、明溪县、宁化县、梅列区、三元区,南平市政和县、松溪县、光泽县江西省(27个):上饶市新洲区、横峰县、弋阳县、鄱阳县、万年县,抚州市东乡县、南城县、金溪县、崇仁县、临川区,九江市湖口县、永修县、德安县、都昌县、庐山区,吉安市泰和县、井冈山市、永丰县、万安县,赣州市章贡区、宁都县、寻乌县,宜春市樟树市、万载县、靖安县,萍乡市莲花县,南昌市安义县山东省(14个):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市,龙口市,莱州市,招远市,栖霞市,莱阳市,长岛县,莱芜市钢城区,淄博市临淄区河南省(19个):郑州市荥阳县、上街区,洛阳市伊川县、嵩县、宜阳县,三门峡市陕县、渑池县,信阳市光山县、固始县,平顶山市鲁山县、郏县,驻马店市遂平县、确山县,许昌市长葛市,焦作市修武县,南阳市淅川县、内乡县、桐柏县、南召县湖北省(23个):武汉市蔡甸区、江夏区,咸宁市嘉鱼县,孝感市大悟县、安陆市、孝昌县、云梦县,鄂州市鄂城区,黄冈市麻城市、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红安县、团风县、黄州市,宜昌市当阳市,襄阳市宜城市,荆门市钟祥市、京山县,随州市随县、广水市,十堰市武当山特区湖南省(40个):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县、望城县,衡阳市南岳区、衡南县,株洲市炎陵区、攸县,湘潭市韶山市,邵阳市洞口县、邵阳县、城步县,岳阳市湘阴县,常德市澧县、临澧县,张家界永定区,益阳赫山区,郴州北湖区、宜章县、安仁县、嘉禾县、临武县、桂东县、桂阳县,永州零陵区、祁阳县、蓝山县、江永县,怀化洪江区、洪江市、会同县、中方县、新晃县、通道县、靖州县,娄底娄星区,湘西州古丈县、龙山县、凤凰县、泸溪县、保靖县广东省(36个):广州市荔湾区、白云区、从化市,佛山市三水区,韶关市始兴县、南雄市,河源市龙川县、紫金县,梅州市五华县、蕉岭县,惠州市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汕尾市陆丰市,江门市新会区、恩平市,阳江市阳春市、阳东县,茂名市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电白县,肇庆市高要市、德庆县、封开县、广宁县,清远市阳山县、英德市、连州市,揭阳市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云浮市云城区、罗定市、云安县,顺德区广西壮族自治区(18个):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田阳县,那坡县,凌云县,西林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乐业县,靖西县,百色市右江区、陆川县,兴安县,临桂县,阳朔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南丹县海南省(9个):琼海市、万宁市、三亚市、儋州市、东方市、定安县、澄迈县、屯昌县、乐东县重庆市(20个):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合川区、双桥区、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四川省(22个):成都市新津县、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双流县,自贡市富顺县,泸州市合江县,德阳市广汉市,绵阳市北川县、梓潼县,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射洪县、大英县,甘孜州康定县、丹巴县,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黑水县贵州省(14个):贵阳市清镇市、小河区、白云区、花溪区,遵义市汇川区,安顺市关岭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镇远县、剑河县、三穗县、黎平县、榕江县,黔西南州册亨县、望谟县云南省(47个):昆明市安宁市、石林县、富民县、晋宁县、嵩明县,昭通市鲁甸县、永善县、绥江县,曲靖市富源县,玉溪市澄江县、江川县、通海县、峨山县、元江县,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楚雄州楚雄市、牟定县、武定县、禄丰县,红河州蒙自市、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弥勒县、屏边县,文山州砚山县、广南县,普洱市宁洱县,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大理州大理市、鹤庆县、祥云县、洱源县、云龙县、弥渡县,德宏州瑞丽市、梁河县,丽江市古城区、宁蒗县,怒江州兰坪县、泸水县,临沧市凤庆县、永德县、镇康县西藏自治区(5个):日喀则地区亚东县,林芝地区察隅县、波密县,昌都地区芒康县,山南地区洛扎县陕西省(17个):西安市周至县、高陵县,渭南市华阴市、潼关县,宝鸡市陇县、凤县,咸阳市泾阳县、永寿县,汉中市勉县,铜川市宜君县,商洛市丹凤县、山阳县、柞水县,榆林市清涧县、子洲县,延安市宝塔区、宜川县甘肃省(29个):兰州市红古区、安宁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瓜州县,玉门市,武威市凉州区,景泰县,岷县,天水市麦积区,秦安县,和政县,积石山县,成县,两当县,徽县,西和县,礼县,康县,宕昌县,卓尼县,庆阳市西峰区,华池县,平凉市崆峒区青海省(14个):大通县、湟中县、互助县、化隆县、乐都县、同仁县、德令哈市、贵德县、同德县、门源县、祁连县、玉树县、杂多县、玛多县宁夏回族自治区(2个):吴忠市红寺堡区、盐池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9个):伊宁县、伊宁市、昭苏县、库尔勒市、和静县、且末县、轮台县、若羌县、乌恰县。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2.19•【文号】自然资办函〔2024〕307号•【施行日期】2024.0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自然资办函〔2024〕3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623号),31个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回头看”复查的工作方式,完成了202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监督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河北、上海、广东、海南、宁夏等地抽查比例均超过20%。

天津细化督查检查标准,印发《2023年天津市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点》和《监督检查详细记录表》,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流程。

黑龙江创新工作思路,增加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专项抽查和地质勘查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两项内容,提升督查检查质效。

2023年,全国共随机抽查地质勘查单位659家,414家单位未发现明显问题。

245家存在问题的单位中,已完成整改209家,撤销单位资质证书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家,移交执法部门处置1家,列入异常名录4家,注销单位资质证书5家,注销监管服务平台企业信息3家,正在整改18家。

二、发现的问题(一)部分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申报环节弄虚作假。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在资质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事实调查清楚后,将福建嘉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鼎盛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红珊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才鼎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泛易园林建设有限公司5家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地质灾害防治资质予以撤销,三年内不予受理上述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并列入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
(2018年)
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
目录
一、灾情概况 (1)
二、分布情况 (2)
三、历史对比 (5)
四、成功避让情况 .................................................................... .6
全国地质灾害通报
(2018年)
一、灾情概况
2018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2966起,其中滑坡1631起、崩塌858起、泥石流339起、地面塌陷122起、地裂缝9起和地面沉降7起,分别占地质灾害总数的55.0%、28.9%、11.4%、4.1%、0.3%和0.2%(图1),共造成105人死亡、7人失踪、7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7亿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60.6%、68.4%和59.1%(表1)。

全国2966起地质灾害中,自然因素引发的有2738起,占总数的92.3%;人为因素引发的有228起,占总数的7.7%。

自然因素主要为降雨等;人为因素主要为采矿和切坡等。

图1 2018年地质灾害类型构成
表1 2018年与去年同期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对比表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条对地质灾害灾情分级的规定,其中特大型地质灾害有21起,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6亿元;大型地质灾害有36起,造成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亿元;中型地质灾害有259起,造成53人死亡、5人失踪、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8亿元;小型地质灾害有2650起,造成51人死亡、2人失踪、5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亿元。

二、分布情况
2018年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全国29个省(自治州、直辖市)(图2)。

按发生数量多少,四川、甘肃和湖南等省(自治州、直辖市)排在前列(图3);按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多少,重庆、云南和甘肃等省(自治州、直辖市)排在前列(图4);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多少,甘肃、四川和云南等省(自治州、直辖市)排在前列(图5)。

图2 2018年全国地质灾害分布图
图3 2018年各省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分布
图4 2018年各省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分布
图5 2018年各省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分布
西南地区地质灾害灾情最重,西南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共发生地质灾害1044起,占全国地质灾害数量的35.2%,造成人员死亡失踪36人,占全国造成人员死亡失踪人数的32.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6亿元,占全国直接经济损失的44.7%。

三、历史对比
与2009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2018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排倒数第一(图6);因灾造成死亡失踪人数排倒数第一(图7);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排倒数第一(图8)。

图6 历年全国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对比(2009-2018年)
图7 历年全国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对比(2009-2018年)
图8 历年全国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对比(2009-2018年)
四、成功避让情况
2018年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496起,避免人员伤亡23560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9.6亿元。

注:通报所用数据来源于2018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灾害月报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统计省份未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