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
考研资料 基础强化-民法1 张帆 (讲义+笔记)
基础强化-民法1主讲教师:张帆授课时间:2019.02.24粉笔公考·官方微信基础强化-民法1(讲义)一、单选题1.动产物权的权利变动,通常以()为公示方法。
A.占有B.合意C.登记D.交付2.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A.1年B.6个月C.3个月D.1个月3.孙某,16周岁,经其父同意,在网上与乙某达成了买卖二手电动车的协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协议是()。
A.有效合同B.效力待定C.可撤销合同D.无效合同4.甲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房产证,婚后甲主动表示将商品房一半产权赠与妻子乙,并重新办理了署有二人名字的房产证。
婚后甲和乙感情破裂,欲离婚,该商品房应作为()来分割。
A.甲婚前个人财产B.乙婚后个人财产C.甲和乙夫妻共同财产D.产权不明财产5.万某父母健在,其死亡时妻子怀有身孕,在分割遗产时为胎儿保留了应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因先天缺陷于次日死亡。
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应()。
A.由万某妻继承B.由万某父母继承C.由万某父母和万某妻共同继承D.按无人继承的遗产处理6.曾某去世前,先后立了四份遗嘱处理其遗产:第一份是自书遗嘱;第二份是公证遗嘱;第三份是录音遗嘱,有社区工作人员在场见证;第四份是病危时所立的口头遗嘱,有多位护士见证。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当执行的遗嘱是()。
A.自书遗嘱B.公证遗嘱C.录音遗嘱D.口头遗嘱7.王某花20万元在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小汽车。
3个月后,王某到4S店保养汽车时,员工告诉他:“你的车发生过事故,车门已整过。
”王某心想,自己开车至今未发生过事故,因而怀疑自己所购买的车辆并非新车,后经证实,该4S店卖给王某的是一辆退货车。
下列关于4S店与王某之间汽车买卖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无效B.合同有效C.合同效力待定D.合同可撤销8.孙某在某洗衣店干洗了一套名贵西服,之后拒付洗衣费,洗衣店可以()。
A.将该西服据为己有B.行使留置权C.行使质权D.行使抵押权9.韩某是一个文学青年,一天他发现一本杂志未经他同意就刊登了他写的诗歌,且未付稿酬。
民法学1形考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1形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民法通则,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D2. 民法上的“善意”是指:A. 行为人不知道法律的规定B. 行为人没有恶意C. 行为人不知情且无过失D. 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答案:C3. 以下哪项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A. 主体资格B. 意思表示C. 行为能力D. 法定程序答案:D4. 根据民法,下列哪项不是合同无效的情形?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C.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D. 合同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合同答案:D5. 以下哪项是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A. 交付B. 占有C. 公示D. 合同答案:C6. 根据民法,下列哪项不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A. 损害事实B. 过错C. 因果关系D. 合同关系答案:D7. 以下哪项不是民事代理的法律效果?A. 代理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B. 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C. 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D.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答案:B8. 根据民法,下列哪项不是婚姻无效的情形?A. 重婚B. 未到法定婚龄C.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D. 双方自愿结婚答案:D9. 以下哪项不是遗嘱的形式?A. 自书遗嘱B. 录音遗嘱C. 口头遗嘱D. 公证遗嘱答案:C10. 根据民法,下列哪项不是继承开始的情形?A. 被继承人死亡B. 被继承人失踪C. 被继承人宣告死亡D. 被继承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民法,下列哪些情形下,民事法律行为无效?A.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C. 行为人以欺诈手段实施D. 行为人以胁迫手段实施答案:ACD2. 以下哪些属于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抵押权C. 地役权D. 债权答案:ABC3. 根据民法,下列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解除?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C. 一方当事人违约D. 合同违反公序良俗答案:ABC4. 以下哪些属于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A. 不可抗力B. 正当防卫C. 紧急避险D. 受害人同意答案:ABCD5. 根据民法,下列哪些情形下,婚姻可以撤销?A. 一方以欺诈手段结婚B. 一方以胁迫手段结婚C.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对方D. 双方自愿结婚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民事权利可以放弃。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名词解释填空题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名词解释填空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盗传必究一、名词解释1.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2.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3.诉讼时效:指的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
4.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而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6.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转移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7.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8.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9.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0.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11.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12.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
13.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
14.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15.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16.国有土地使用权: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民法-第一章
第一章民法的概念民法(Civil law),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之一,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1、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条从民法的对象和任务角度来看,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1款对于合同所进行的概念界定,对民法的定义更为妥当的表述应为: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2、含义2.1民法是有国家强制力(区别于道德等)的社会生活规范;2.2民法是调整社会生活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的法律规范。
2.3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3、性质3.1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3.2民法为文明法;3.3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3.4在民商分立的国家,民法为商法以外的全部私法;在民商合一的国家,民法为私法的全部;3.5就其内容来说,是规定权利主体有无权利、义务的法律,因此是实体法,而不是程序法;3.6就其适用范围来说,是施行于一国范围内的法律,因此是国内法,而不是国际法;3.7就其效力来说,是全国范围内主体间一般通用的法律,因此是普通法,而不是特别法。
4、分类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民法有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之分。
4.1实质意义的民法实质意义的民法是指作为部门法的民法。
实质意义的民法又有广义民法与狭义民法之分。
4.1.1广义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就是私法的全部。
因此,凡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不论其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均属于民法的范畴。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A.实践性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单务法律行为D.单方法律行为2.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
A.国家B.城市C.集体D.个人3.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
A.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一年的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C.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三年的D.该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4.某甲生前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希望工程,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A.诺成性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双务法律行为D.有偿法律行为5.我国民法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
”A.应当签订代理B.应当承担法律后果C.视为同意D.不视为同意6.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
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B.主物和从物C.特定物和种类物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7.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
A.无效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8.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
A.配偶B.父母、子女C.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D.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权依法有偿转让自己名称的社会组织是()。
A.企业法人B.国家机关法人C.事业单位法人D.社会团体法人10.北京机车车辆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
A.党委书记B.厂长C.工会主席D.副厂长11.法人机关成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体现着()。
A.法人机关成员的个人意志B.法人代理人的意志C.上级主管机关的意志D.法人的意志1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无效的民事行为D.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13.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
A.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C.全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财产关系和有财产性质的人身关系14.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
《民法学(1)》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1)》2023-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甲将一匹马出租给乙,租期1年。
租赁期满后,乙表示愿意购买该马,甲同意将马卖给乙。
关于甲、乙间合同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买卖合同B. 租赁合同C. 融资租赁合同D. 承揽合同答案:A2.甲委托乙购买一只狗,乙知道甲的弟弟丙经营狗舍。
乙从丙处购买一只狗并交付给甲。
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乙构成无权代理B. 乙构成表见代理C. 乙构成间接代理D. 乙不构成代理答案:B3.甲、乙签订一份合同,约定如甲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乙有权解除合同。
后甲未履行合同义务,乙遂解除合同。
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乙构成预期违约B. 乙构成实际违约C. 乙构成违约与侵权竞合D. 乙不构成违约答案:A4.甲将一幅画卖给乙,乙将画挂在家中。
画上有一只小鸟,甲的邻居丙看到画后,将画盗走。
关于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丙构成侵权行为B. 丙构成违约行为C. 丙构成不当得利D. 丙构成无权占有答案:A5.甲、乙签订一份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为准则法院所在地。
后甲、乙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乙向甲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乙构成协议管辖B. 乙构成选择管辖C. 乙构成专属管辖D. 乙构成共同管辖答案:A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1.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在民事_____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答案:活动中2.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_____债务的行为。
答案:全面、适当3.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或者超出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_____代理行为。
答案:法律4.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_____责任。
答案:民事5.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_____年。
答案:20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民法第一章绪论
民法第一章绪论民法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民法的概述一、民法的概念1、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2、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在内容上表现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我国《民法典》第二条明确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典》的规定揭示了我国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以及特点,划分了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界限。
根据各国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民法的划分为:第一,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际意义上的民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的是由立法机关系统编纂成《民法典》的民法规范体系。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指的是具备民法实质内容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包括《民法典》和其它民事法律、法规。
在我国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的是《民法典》,实质意义上的民法除了《民法典》还包括了其他规定了民法实质内容的单行法律、法规。
第二,广义的民法和狭义的民法。
广义的民法指的是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民事基本法和民事特别法的总和,其外延包括民法典、其他民事法律法规以及传统的商务等。
狭义的民法仅指的是编纂成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规范系统。
二、民法的性质1、民法是私法。
(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有三种,一是利益说,二是意思说,三是主体说)民法的调整对象,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涉及私人利益,民事具体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减少国家干预提倡当事人意思自治决定了民法是私法。
2、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民法调整了财产关系,主要包括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通关系。
从历史发展来看民法也始终和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发展相联系。
3、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
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相对存在,民法调整市民的社会关系,重在保护市民的私权,加大对个人自由权利的保障,以构建和谐的市民社会秩序。
4、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的基本职能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
5、民法是实体法。
民法规定民事主体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实体内容。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十年期末考试题库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十年期末考试题库2022年1月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权利是否存在的诉讼是(C)。
A.形成之诉B.给付之诉C.确认之诉D.赔偿之诉2.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A)。
A.既得权和期待权B.财产权和人身权C.主权利和从权利D.绝对权和相对权3.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C)。
A.有限清偿责任B.无限清偿责任C.无限连带清偿责任D.按份责任4.法人机关成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和侵权损害,应承担责任的主体是(D)。
A.法人机关成员B.法人代理人C.上级主管机关D.法人5.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B)。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无效的民事行为D.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二、多项选择题6.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AB)。
A.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B.人身关系C.国家宏观经济关系D.行政法律关系7.公民死亡后即丧失法律上的人格,随之产生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后果(ABD)。
A.遗嘱发生效力B.财产开始继承C.债权债务消灭D.婚姻关系消灭8.法人终止的原因有(ABD)。
A.依法被撤销B.解散C.违约或侵权D.依法宣告破产9.在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作为行为的附属要件,条件应符合的要求有(AD)。
A.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B.条件是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C.条件是法定而非当事人议定的D.条件不得与行为的主要内容相矛盾10.《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BC)。
A.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C.代理人负连带责任D.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三、名词解释11.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12.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民法学1》课程教学大纲
《民法学》教学大纲四年制本科法学专业用课号:(11090410)54 学时 63 学分一、本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本课程是法学学科各专业的主干课程,也是学习其他法学课程的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让学生掌握我国现行民事法律的基本规定,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运用法律知识、法学理论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系统讲授民法的基本原理和我国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物权、债权、人身权、侵权行为等。
鉴于知识产权法和婚姻法、合同法另开课程,本课程不作具体讲授。
本学期课程任务为民法总论、债法概述两大部分。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1、对能力培养的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理解民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民法意识和权利意识,学会运用民法的基本技能,提高利用民法知识和理论分析、判断和解决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2、本课程的重点难点民法学是理论性、系统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其重点不可能体现在部分的章节上,所以考生在复习民法学课程时,重点应在于理解和准确把握民法的体系、民法的基本理论、民法的调整原则和民法的各项基本制度。
从课程的内容结构来看,民法学课程的内容大体包括民法总论部分、物权法部分、债法部分和人身权、侵权责任,各部分均以现行的民事立法为依据,吸收民法理论研究的新成果,以适应教学的要求。
3、先修课程及基本要求民法学先修课程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通过法理学的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对于民法学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宪法学的学习对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及国家机构及其各自地位、相互关系有所了解,知道民事权利的具体分类、权利救济的基本途径。
三、课程内容第一编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1、教学基本内容认识民法的意义,明确《民法学》的基本内容和学习方法,理解民法的调整对象,了解新中国的民事立法,把握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民法与民法学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第三节新中国的民事立法第四节民法的基本原则2、课外作业1、如何正确理解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2、简述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民法学1
2、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是与人身不可分离的、以人身利
益为内容的、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
关系,它又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种。
人身关系的特点如下:
第一,主体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和等 级关系;
第二,与人身不可分离,基于人身利益所享 有的人身权不可抛弃和不得被剥夺; 第三,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但有时可转化 为财产利益。
“我的光荣不在于打 胜了四十个战役,滑 铁卢会摧毁这么多的
胜利……,但不会被
任何东西摧毁的,会
永远存在的,是我的
民法典。”
2、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
该法以《学说汇簒》为基础,分五编, 共2285条。 第一编总则,第二编债的关系法,第 三编物权法,第四编亲属法,第五编 继承法。
《德国民法典》立法技术高超,体系合理、条理清 晰、逻辑严密,这一特点一直为人们所称道。 法典创造性地设“总则”一编,对整部法典的基本 制度和原则作出概括性规定,后面各编则是对总则 的扩充和具体化。 这一立法思路极具特色,为后世各国立法所效仿。
民 法 学
学习民法,不仅在于学习一门重要的法律
科目,亦非纯为准备考试,乃在培养获得法律
思维、理性判断事物的能力,并能精要的汇融
了解规范债之关系、物权、亲属、继承等社会 生活的基本原则,更深刻地认识以人为本的司 法秩序,及其所要维护、促进、实践之人的尊 严、价值及自由、平等的理念。
——王泽鉴
第一编 总论 第一分编 绪论
其中第三表至第八表属于民法规范。 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罗马法大全,它由四个 部分组成,即《优帝法典》、《学说汇纂》、 《法学阶梯》、《优帝新律》。
罗马私法除诉讼法部分外,实体法分人 法和物法两部分:
民法学1多选题
D. 财产所有权被抛弃
E. 财产所有权被依法强制消灭
47.下列(ABCD)属于国家所有权的客体。
A.矿藏 B. 森林 C. 军事设施D.广播设施
48.下列(BCD)属于集体所有。
A.城市的土地 B.宅基地 C.自留地 D.自留山"
49.根据物权法基本理论,下列表述中属于不正确的有(ACDE)。2 | @ S" O
C.不满10周岁的的未成年人!
10.可以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有(ABD)。 A.配偶 B.父母' C.子女 8D.其他近亲属5
1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可以作为其财产代管人的有(ABCD)。
.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BC)。I
A.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C.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bD.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28.民法通则规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无权代理表现形式有(ABD)。
A.没有代理权而为的代理行为% c2 Q2 n B. 超越代理权的行为 C. 表见代理行为 D. 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3
.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有(ABD)。
A.物权关系 B.人身权关系 C.债权关系3 y* D.知识产权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ABD)。
A.主体 B.客体1
C.意愿/ D.内容" @
5.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应为(ABCD)。
23.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ABD)。
A.行为人不合格的民事行为* x: B.因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h: C.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8 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2024法考-民法一
1、形成。
因为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的平等主体之间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本案中,吕某和张某关于空床费的约定系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关于设立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属于合同法律关系,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不形成。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的平等主体之间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本案中,吕某和张某的自然人之间空床费的约定系好意施惠,不存在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变动的意思表示,因此,不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2、有权因为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与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独立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本案中,孙晓某人身利益受到损害,属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范围,孙晓某在未出生前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因此孙某可代孙晓某向医院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16 3、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不能。
因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提供非关联担保,相对人未合理审查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相对人非善意,担保合同无效。
因此,担保人无须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本案中,法定代表人刘某以酒店名义与成某签订担保合同时未出具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相对人成某非善意,x酒店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制度解释--7尽管保证合同无效,但x酒店和成某均有过错,因此,x酒店应承担债务人贾某不能清偿部分不超过1/2的缔约过失责任,承担责任后,无条件向主债务人贾某清偿。
4、法人的分支机构和非法人组织可以。
能够因为A公司属于非法人组织,基于部分民事权利能力理论,非法人组织有程序地位无实体地位,即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
但是,实体上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民事责任由法人(总公司)承担。
--74,1025/6设立中法人能。
因为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设立人承担。
本案中,刘某以自己名义与张某签署租赁合同用于酒店经营。
因此,出租人张某有权选择刘某或酒店支付租金。
民法(1)
民法重点(胜利欧巴版)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调整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人身关系非财产性、专属性,人格关系具有固有性)民法的基本原则:意思自治、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案例)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有价证劵)权利能力特点:平等性、普遍性、不可剥夺性、不得抛弃行为能力特点:1、是能够以自己行为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2、不具有普遍性3、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因和程序作出限制4、民事行为能力以意思能力的存在为基础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宣告死亡及其撤销的法律后果宣告条件:1、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2、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3由人民法院宣告法律后果:从法律上看,自然人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产生相同的法律后果。
其财产要由其继承人继承,债权人有权要求其继承人清偿债务。
根据《民法通则》第24条的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仍然能够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撤销条件:1、确定宣告死亡人仍然生存2、必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必须要由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宣告法律后果:撤销死亡宣告后,财产关系应当恢复原状,但人身关系不能自动恢复。
不管是因为继承、受遗赠,还是其他原因取得财产,都应当向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返还财产,原则上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应当做出适当地补偿。
但撤销死亡宣告后,如果配偶没有再婚,婚姻关系可以自动恢复,如果配偶结婚,即使结婚后又离婚或配偶死亡,也不得因为撤销死亡而宣告自动恢复婚姻关系。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子女的,父母子女间的义务应当恢复,但子女已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其收养关系则不得单方解除。
《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8、下列(矿藏、森林、军事设施、广播设施)属于国家所有权的客体。
9、动产物权包括(动产所有权、留置权、动产的抵押权、以国库券作抵押)。
10、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问答题
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答:⑴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⑵意思表示真实;⑶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⑷符合法定形式。
2、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答:⑴民事权利能力仅是一种资格,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获取实际利益的可能性。这种资格是民事主体不论是否实际参加民事法律关系都普遍享有的。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实际享有的利益,它必须通过实际的行为才能创设或取得;⑵民事权利能力示享受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的统一。而民事权利合民事义务则是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相互对应,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概念。⑶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法定资格,它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无关,不能由其自由转让、放弃。而民事权利的内容和范围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转让和放弃。
6、《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行自愿(公平)、等值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7、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2)(其他障碍) 。
8、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
9、财产所有权合法取得的方式可以分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10、房屋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出典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自愿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其真实意志。并给予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一定的意志自由。具体地说,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决定是否参加或不参加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决定是否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定的范围人依自身意志取得,也可以依法自主地转移和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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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1) 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有一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2分,共10分)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权利是否存在的诉讼是( )。
A.形成之诉 B.给付之诉c.确认之诉 D.赔偿之诉2.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 )。
A.既得权和期待权B.财产权和人身权C.主权利和从权利D.绝对权和相对权3.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 )。
A.有限清偿责任 B.无限清偿责任C.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D.按份责任4.法人机关成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和侵权损害,应承担责任的主体是() A.法人机关成员 B.法定代表人C.上级主管机关 D.法人5.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 )。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无效的民事行为D.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有2-4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千的括号内。
每小题2分,共10分。
多选少选不给分)6.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 )。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B.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7.在民法上房屋属于( )。
A.不动产 B.流通物C.限制流通物 D.动产8.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9.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
A.实物分割 B.变价分割C.作价分割 D.财产分割10.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可以分为( )。
A.国有土地使用权 B.国有林地使用权C.国有草原使用权 D.国有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11.民法上的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____。
12.《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____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或返还第三人。
13.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____ 权。
14.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____ 手续。
15.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叫做____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16.平等原则17.宣告死亡18.代理19.善意取得20.按份共有21.房屋典权五、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22.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
23.简述按份共有人的权利。
24.简述保护所有权的民法方法。
六、案例分析(16分)25.某电镀厂从2007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9年10月,汽车油箱厂与汽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
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万元,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
电镀厂遂诉至法院。
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试卷代号:2097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民法学(1)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2011年1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有一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2分,共10分)1.C 2.A 3.C 4.D 5.B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有2-4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2分,共10分。
多选少选不给分)6. AC7.AB8.ABCD9.ABC 10. ABCD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11.宣告死亡12.追缴13.留置14.变更登记15.国有土地使用权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16.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17.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18.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19.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20.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21.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五、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22.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3分)其主要特点在于:(1)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分)(2)民事法律关系是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的思想意志关系。
(2分)(3)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和等价有偿的特点。
(2分)23.按份共有人的权利有:(1)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分)(2)按份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出售或者转让。
(3分)(3)按份共有人出售其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权。
(3分)24.保护所有权的民法方法有:(1)请求确认所有权。
(2分)(2)请求返还原物。
(2分)(3)请求排除妨害。
(2分)(4)请求停止侵害。
(2分)(5)请求恢复原状。
(1分)(6)赔偿损失。
(1分)六、案例分析(16分)25.(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
(4分)因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6分)(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油箱厂的全部债务,即57万元。
(6分)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1.民法上的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2.《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或返还第三人。
3.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权。
4.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手续。
5.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叫做------------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有一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2分,共10分)1.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 )。
A.配偶B.父母、子女C.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D.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权依法有偿转让自己名称的社会组织是( )。
A.企业法人 B.国家机关法人C.事业单位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3.北京机车车辆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 )。
A.党委书记 B.厂长C.工会主席 D.副厂长4.某甲生前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希望工程,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
A.诺成性法律行为 B.要式法律行为C.双务法律行为 D.有偿法律行为5.我国民法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 )。
” A.应当签订代理合同 B.应当承担法律后果C.视为同意 D.不视为同意三、多项选择题1.根据民法规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C.部分民事行为能力 D.无民事行为能力2.下列物中,属于有价证券的是( )。
A.股票 B.债券C.支票 D.提单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有( )。
A.公平合理 B.兼顾各方,团结互助C.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D.严格划分界限,互不侵犯4.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 )。
A.共有财产不分份额 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C.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 D.共有人平等地承担义务5.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 )。
A.占有权 B.使用权C.收益权 D.处分权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1.民事权利2.个人合伙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4.指定代理5.时效6.担保物权五、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2.物权的法律特点有哪些?3.善意取得应具备哪些条件?六、案例分析(16分)某电镀厂从2005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7年10月,汽车油箱厂与汽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
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万元,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
电镀厂遂诉至法院。
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试卷代号:2097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民法学(1)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2010年7月一、填空(每空2分,共10分)1.宣告死亡2.追缴3.留置4.变更登记5.国有土地使用权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有一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2分,共10分)1.A 2.A 3.B 4.A 5.C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有2-4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2分,共10分。
多选少选不给分)1. ABD2.ABCD3.ABC4.ABCD5.ABCD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1.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4.指定代理,是指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5.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6.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
五、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1)平等原则(2分)(2)等价有偿原则(2分)(3)自愿和公平原则(2分)(4)诚实信用原则(2分)(5)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2分)2.物权的法律特点是:(1)权利的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3分)(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的干涉;(3分)(3)物权的标的是物;(2分)(4)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