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课案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1 总则1.1为落实《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制定本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2 本意见适用于铁路建设项目自建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的管理,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混凝土的拌和站,应参照执行。
2 基本规定2.1拌和站应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由专门从事混凝土生产的部门或工区组织实施。
2.2 拌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混凝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2.3 设计单位应对拌和站进行专项设计,确定拌和站建设标准、数量、站址布置等要求,并将相关费用足额纳入概算。
2.4 建设单位应根据专项设计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在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拌和站建设要求,并在拌和站建成后组织验收。
2.5 监理单位应对拌和站建设方案进行审批,做好拌和站日常监管工作,派驻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控原材料进场验收、签认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和控制拌合物质量等工作。
2.6 施工单位应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或编制标准化管理手册,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确定信息化管理流程。
2.7 拌和站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3 建站与验收3.1 拌和站选址和建设应符合国家环水保相关规定,避开易发地质灾害、水害及其它灾害位置,方便生产和运输。
3.2 拌和站建设标准、数量或站址布置改变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
3.3 施工单位应在建站前组织现场调查,并按照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建站方案,确定设备配套、场地布局及环水保措施,确保建站安全,保证生产能力满足工程需要,建站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3.4 监理单位应对拌和站建设过程进行监控,确认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5 拌和站建成后应经过试生产,生产数据可正常上传至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后报请监理单位初验;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正式生产。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新建。
标段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二○一七年一月---------------标段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有限公司------------经理部二○一七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基本规定 (1)第三章建站与验收 (2)第四章人员管理 (4)第五章设备管理 (5)第六章信息化管理 (5)第七章生产管理 (6)第八章检查考评 (8)第九章附则 (8)附录A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 (10)附录B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标准 (14)附录C 工地混凝土拌和站验收标准 (16)---------------标段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标段建设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工作,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依据《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结合---------------路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和标段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标段工地混凝土拌和站的管理,包括普通混凝土拌和站、梁场、板场混凝土拌和站。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条拌和站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由专门从事混凝土生产的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分部拌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混凝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集团有限公司---------------高铁LQTJ-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及各分部要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确定信息化管理流程。
第六条拌和站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中铁十七局拌合站信息化管理办法
中铁十七局集团宁西二线(郑州局管段)NX2标4#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铁路工地试验室和拌和站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工管办函〔2013〕300 号)、《铁路工程拌和站及试验室数据接口暂行规定》(工管办函〔2013〕381号)、2014年4月10日铁总工管中心、监督总站关于拌和站检查交换意见会议精神以及洛阳工程指挥部对拌和站信息化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执行信息化管理有关规定,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强化监控、推进我项目部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采集生产过程数据,运用传输、存储、统计、分析等手段,达到混凝土生产过程监控及质量追溯的目的,确保混凝土质量.第三条拌和站、试验室信息化分为管理平台和采集操作平台。
第四条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拌和站信息化建设要求第五条设备及设施要求:1、混凝土生产系统必须采用工控电脑,最低配置CPU性能不低于英特尔奔腾四处理器,主频不低于2。
4G,内存容量不低于1G,硬盘容量不低于80G,操作系统所在分区剩余空间容量不低于2G,操作系统不低于Windows XP 版本。
2、拌和站具备基本的网络条件,可采用GPS、150M流量网络。
3、数据采集须实时、逐盘、不可修改。
数据传输应具备断点续传功能,传输过程采取自动方式.4、按铁路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建立数据传输接口.第六条人员要求:拌和站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信息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和站工作经历并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掌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
拌和站负责人更换时需洛阳工程指挥部同意.第三章管理制度及职责第七条拌合站信息化管理制度1、拌和站应按照要求配备拌和站信息化所需的软件和硬件设施。
工地混凝土拌合站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工地混凝土拌合站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铁路总公司“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 xx】283号)要求,稳步推进工地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混凝土生产的过程的动态监管,规范混凝土拌合站信息管理系统日常使用、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地混凝土拌合站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采集、存储、传输、统计分析生产过程数据,达到监控混凝土生产过程及质量追溯的目的。
1.xx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混凝土拌合站信息系统具备功能包括:(1)查询拌和站站址、所属单位、人员、设备等基本信息;(2)查询生产原始数据,能够实施混凝土质量问题追溯;(3)查询施工项目部信息管理人员登陆系统频次和时间;(4)统计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自动生成图文报表,并能对重大计量偏差报警提示;(5)统计分析混凝土产量、材料消耗量、搅拌时间等数据。
2.施工单位混凝土拌合站信息系统具备功能包括:(1)自动采集混凝土生产数据并实时上传。
实现施工配合比的自动传输和锁定,确保不能随意改动。
(2)日常管理功能,包括:拌和时间监控、查询;材料用量监控、查询;产能分析(含超标率统计);生产量核算;超标报警短消息提醒:第三条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牵头推进试验室信息化系统建设,并配合安全质量部、项目指挥部完成 xx铁路工地试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各参建单位。
1第二章系统建立及验收第五条设备、设施及接口要求1.设备混凝土生产系统必须采用工控电脑,且工控电脑禁止安装自动还原系统。
最低配置CPU性能不低于英特尔奔腾四处理器2.4G,内存容量不低于1G,硬盘容量不得低于80G,操作系统所在分区剩余空间容量不得低于2G,操作系统不得低于Windows XP版本。
2.网络条件具备良好的移动GPRS信号覆盖、或者2M以上宽带。
3.数据采集传输数据采集须实时、逐盘、不可修改;数据传输应具备断点续传功能,传输过程采取加密方式。
拌合站超标处置制度
拌合站超标处置制度为切实强化混凝土拌合站管理,确保混凝土拌和质量,按照《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3〕283号)相关要求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混凝土拌合站计量误差超标处置程序的通知》(成兰安〔2014〕42号)相关管理规定,现对拌合站混凝土计量误差超标处置制度及流程进行明确,具体如下:1、配备专职信息化管理人员,负责本管段拌和站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2.按要求配备相关软、硬件设施,确保信息化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3、各拌合站需明确专人负责记录混凝土原材料计量误差超标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对超标情况进行处置,并建立超标处置记录台账。
4、建立定期与不定期分析处置制度。
拌合站负责人须每周对混凝土原材料计量误差超标情况进行检查,对信息管理系统警报(不按配合比施工、计量系统误差超标、拌合时间不足等)进行统计,组织相关人员对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并建立完整的处置档案;施工单位项目部每半月,局指挥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拌合站专项检查及超标分析,组织拌合站管理人员对信息管理系统警报(不按配合比施工、计量系统误差超标、拌合时间不足等)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建立完整的处置记录。
5、做好混凝土原材料计量误差超标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对电子配料秤的校核,务必在根源上消除秤不准引起的误差;二是加强对搅拌机操作手的培训,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引起的计量误差超标;三是及时合理的调整生产过程中的落差,避免因落差调整不及时或不合理造成的计量误差超标;四是尽量避免按小方量生产;五是注意停电时使用发电机生产混凝土,由于发电机电压不稳很容易造成计量误差;六是注意更换减水剂存储罐时,可先手动称取部分使输送管内保持充盈状态;七是清洗搅拌楼时不可生产混凝土,由于传感器受水冲击可能引起的计量误差;八是严格原材料进场验收及存储,防止大块骨料及结块粉料堵塞下料口,防止含水量过度超标。
6、高度重视拌合站各项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原材料进场控制、含水量检测及混凝土拌和质量控制等工作,认真制定操作手、拌合站管理及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并严格落实(每周不少于一次培训),提高拌合站各级人员业务素质,确保混凝土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相关规定
黔张常(怀邵衡)铁路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黔张常安质〔2016〕3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根据原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关于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3〕283号)、《铁路工程拌和站及试验室数据接口暂行规定》(工管办函[2013]381号)、《关于进行工地试验室拌和站信息系统全路推广的通知》(工管调〔2013〕108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拌和站现场管理标准》编制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辖内各建设项目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归口公司安全质量部,建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拌和站信息化工作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拌和站信息化分为铁路总公司、公司(建设指挥部)两级管理平台,施工(监理)单位一级操作平台。
管理平台由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布置建设,采集应用平台由施工单位根据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自行建立,并接入管理平台。
第五条公司制定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建立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拌和站信息化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第六条公司、建设指挥部和监理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施工单位每个拌和站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
信息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和站工作经历并应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掌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更换时应经建设指挥部同意。
第七条拌和站应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的准备。
拌和站相关人员应接受采集应用软件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建设指挥部组织分标段进行,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
各标段需根据施工情况适当增加培训人数,严禁出现信息管理员不在岗现象。
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DOC)
重庆建设指挥部(渝涪公司)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混凝土拌合站是工程质量保证的源头和关键环节,为实现重庆建设指挥部(渝涪公司)(以下简称建指)管辖范围内的混凝土拌合站的基础建设、人员及设备配置、信息化系统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全面标准化,以确保混凝土质量符合设计及验标要求,根据《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铁建设【2013】283号)、现行有关规范(程)和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施工单位在工地自建的混凝土拌合站(以下简称拌合站),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或其它类型拌合站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第三条设计单位对拌合站进行专项设计,确定拌合站建设标准、数量、站址布置等要求。
第四条建设指挥部职责1.根据专项设计要求,在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建站要求,审批不符合指导性施组的建站方案;2.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拌合站进行验收(含信息化);3.组织信息化软件厂商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1 —4.定期对拌合站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人员、仪器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转情况、原材料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情况等工作进行巡视检查;5.定期登录拌合站信息管理系统,利用系统的监管功能对拌合站的生产情况、不合格数据、违规行为记录等进行管理;6.定期检查拌合站信息化管理工作,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重大功能问题及时上报中国铁路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7.对监理单位上报的拌合站违规行为进行确认扣分后录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信息平台,组织对施工单位拌合站的考核评比,频率每季度1次。
第五条监理单位职责1.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符合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建站方案进行审批,并对建站过程进行监控;2.组织对施工单位拌合站的初验工作(含信息化);3.负责对施工单位拌合站混凝土生产用原材料的进场报验单(TA6表)的签认,并做好见证或平检工作;4.签认混凝土施工配料单(格式见铁建设函【2009】27号),见证施工单位按配料单数据录入混凝土生产控制系统;5.见证施工单位对称量系统进行零点校核;6.见证施工单位对首盘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指标测试,在生产过程中监管拌合物的质量;—2 —7.见证拌合站对不合格品(原材料和混凝土)的处理,并留下相关影像资料,对超标报警台帐进行签认,每周向监理项目部提交分析处理报告;8. 驻站监理工程师每天至少登录信息管理系统2次,监管拌合站的生产和系统的运转情况;9.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频率至少每季度1次,检查结果及时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拌和站建设与验收标准
拌和站建设与验收标准为规范拌和站建设,确保混凝土制品质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程及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标准1.拌和站命名拌和站名称按“施工单位简称+顺序号+拌和站”格式命名,如:中铁十四局2号拌和站。
2.拌和站生产能力和规模总装机能力以满足最大批混凝土数量需要为原则,应与施工组织相适应,均衡生产能力满足施工进度指标要求。
拌和站应配备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
3.拌和站应达到自动计量标准,拌合站计量偏差、搅拌时间等参数采用信息化监控管理,满足《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要求。
4.拌和站建设应综合考虑施工生产情况,合理划分拌和作业区、骨料存放区、试验检测区、保障系统、生活区和办公区等。
5.拌和站应根据标段内工程情况集中设置,实施封闭式作业;骨料仓应设置棚架,结构应牢固可靠,具备一定的防雨、雪、风能力;拌和站应设置除尘设备或洒水车。
6.拌和站建筑物与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防雷接地措施,建筑物与设备的防雷接地应采用等电位连接;防雷设计和安装应将主体钢构的防雷装置、内部电气防雷装置、拌和站外部环境与场区的系统防雷装置统一考虑。
7.拌和站内应具备及时进行骨料筛分、含水量、含泥量试验,掺合料细度试验,水泥净浆流动度,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的能力。
8.所用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质。
生产区的储料存放应满足已检和待检的需要。
9.拌和站应配备必要的保暖、加热、降温设施,确保冬期、夏期施工混凝土温度满足要求。
水池应设置防晒或保温设施。
10.拌和站的场地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⑴拌和站的所有场地应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硬化承载力满足场内作业要求。
场坪内应合理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水泥砂浆进行抹面,保持场地排水通畅不积水。
⑵应将集水池、沉淀池和污水过滤池纳入场区规划,与拌和站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3〕283 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设计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建设管理的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自建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的管理,采用委托生产混凝土方式的拌和站,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条拌和站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应由专门从事混凝土生产的部门或工区组织实施。
第四条拌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混凝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对拌和站进行专项设计,确定拌和站建设标准、数量、站址布置等要求,并将相关费用足额纳入概算。
第六条拌和站建成后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正式生产。
第七条监理单位负责按照经公司批准的拌合站专项设计,对所管辖的拌和站建设方案进行审批。
做好拌和站日常监管工作,派驻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控原材料进场验收、签认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和控制拌合物质量等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要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或编制标准化管理手册,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确定信息化管理流程。
须制定以下基本的规章制度(可以根据本单位情况增加):1.管理机构图;2.工作程序、工艺流程与质量管理制度;3.岗位责任制;4.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制度;5.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6.搅拌站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7.文档资料管理制度;8.混凝土配合比控制和管理制度;9.混凝土生产、运输和调度管理制度;10.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11.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九条拌和站须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第十条拌和站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文件应配备齐全。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新建。
标段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二○一七年一月---------------标段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有限公司------------经理部二○一七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0第二章基本规定 0第三章建站与验收 (1)第四章人员管理 (3)第五章设备管理 (4)第六章信息化管理 (4)第七章生产管理 (5)第八章检查考评 (7)第九章附则 (7)附录A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 (10)附录B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标准 (14)附录C 工地混凝土拌和站验收标准 (16)---------------标段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标段建设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工作,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依据《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结合---------------路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和标段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标段工地混凝土拌和站的管理,包括普通混凝土拌和站、梁场、板场混凝土拌和站。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条拌和站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由专门从事混凝土生产的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分部拌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混凝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集团有限公司---------------高铁LQTJ-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及各分部要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确定信息化管理流程。
第六条拌和站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
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根据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关于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3〕283号)、《铁路工程拌和站及试验室数据接口暂行规定》(工管办函[2013]381号)、《关于进行工地试验室拌和站信息系统全路推广的通知》(工管调〔2013〕108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银西铁路客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混凝土拌和站现场管理标准》编制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全线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工作归口公司安全质量部,建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试验室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系统分为铁路总公司、公司(建设指挥部)两级管理平台,施工(监理)单位一级采集应用平台。
管理平台由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布置建设,采集应用平台由施工单位根据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自行建立,并接入管理平台。
第五条公司制定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办法,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建立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拌和站信息化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第六条公司、建设指挥部和监理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施工单位每个拌和站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
信息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和站工作经历并应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掌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更换时应经建设指挥部同意。
第七条拌和站应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的准备。
拌和站相关人员应接受采集应用软件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公司安质部组织统一进行,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
各标段需根据施工情况适当增加培训人数,严禁出现信息管理员不在岗现象。
xx铁路混凝土拌合站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
xx铁路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3〕283号)文件精神,提高xx铁路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信息化管理水平,真正实现混凝土生产“事前试验、事中监控、事后把关”的动态监管,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采集、存储、传输、统计分析生产过程数据,达到监控混凝土生产过程及质量追溯的目的。
系统应能实现材料进场与混凝土出站信息管理、重点场所及关键生产过程监控、自动生成统计数据报表、误差超标报警提示等功能,并与拌和站既有生产控制系统相互兼容。
第三条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分为公司、段落指挥部(监理)两级管理平台,施工项目部一级采集应用平台。
第四条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除应执行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拌和站信息化建设基本要求1第五条公司(段落指挥部)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要求1.查询拌和站站址、所属单位、人员、设备等基本信息。
2.查询生产原始数据,能够实施混凝土质量问题追溯。
3.查询施工、监理项目部信息管理人员登陆系统频次和时间。
4.查询各时间段(以月为基本单位)拌和站超标率统计。
5.统计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自动生成图文报表,并能对重大计量偏差报警提示。
6.统计分析混凝土产量、材料消耗量、搅拌时间等数据,自动生成报表。
第六条施工项目部级信息采集应用系统功能要求1.自动采集混凝土生产数据并实时上传。
2.实现施工配合比的自动传输和锁定,确保不能随意改动。
3.信息采集应用系统同时还应应具备以下功能:(1)拌和时间监控;(2)材料用量监控;(3)产能分析(含超标率统计);(4)拌和时间历史查询;(5)材料用量历史查询;(6)材料成本核算;(7)生产量核算;(8)超标报警短消息提醒:2对每盘混凝土各种原材料用量,均按《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建设〔2010〕240号)中表6.4.1“原材料每盘称量允许偏差”分三级设置报警提示。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新建。
标段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二○一七年一月---------------标段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有限公司------------经理部二○一七年一月目录---------------标段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标段建设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工作,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依据《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结合---------------路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和标段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标段工地混凝土拌和站的管理,包括普通混凝土拌和站、梁场、板场混凝土拌和站。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条拌和站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由专门从事混凝土生产的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分部拌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混凝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集团有限公司---------------高铁LQTJ-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及各分部要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确定信息化管理流程。
第六条拌和站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第七条拌和站的建场方案,要结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监理单位审批,满足现场实际与冬期施工要求。
第八条各分部要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明确拌和站岗位职责、人员分工,明确工作流程、信息化管理流程,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第九条拌和站要设立工地试验室,未设的设置试验组,至少配备一名取得铁路试验证书的试验人员及相关的试验仪器和标养室,满足混凝土拌合物出机温度、流动度、坍落度、含气量等指标的测试及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养护要求。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 1 - 第二章基本规定................................ - 1 - 第三章建站标准................................ - 2 - 第四章人员管理................................ - 5 - 第五章拌和站管理制度......................... - 14 - 第六章保证措施............................... - 23 - 第七章信息化管理............................. - 29 - 第八章检查与考评............................. - 31 - 第九章奖惩办法............................... - 32 - 第十章附则................................. - 32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石济铁路客运专线站前工程SJZ-3标段工程建设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工作,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依据国家、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范》(TB10441-2008)、铁路总公司《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石济铁路客专公司《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文等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石济客运专线站前SJZ-3标项目经理部所辖自建混凝土拌和站的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条拌和站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由项目部统一规划,各分部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设置专门从事混凝土生产的部门,拌和站设置地点应以方便施工为原则,综合考虑运输便利、施工用电、施工用水、临近主线等因素合理设置,拌和站一般根据现场混凝土供应范围、生产能力、运输便道等情况在合理位置设置拌和站。
铁路工地拌和站工地实验室信息化培训1【283、284以及服务实施概况】
• 试验室:
• 4.2 试验仪器设备配置应本着既先进可靠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
满足信息化工作要求。(1、比如电脑硬件配置是否满足要求2、试 验机控制器是否可以接入信息化) • 4.4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账,上传至信息管理系统, 并及时更新台账内容,加强动态管理。
工管中心283、284文件的实施意见
工管中心283、284文件的实施意见
5、设备管理/设备要求
• 拌和站:
• 5.2 拌和站应安排专人负责生产设备管理,定期检定、自校计量设
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稳定可靠(1、比如报警中发现有 一种材料经常性报警可以注意此料仓的相关计量等是否需要校准和 调试、部件修理等2、长时间不生产情况不正常维护的话也会在恢复 生产时出现大面积报警)
283号: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284号: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工管中心283、284文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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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2、基本规定 3、建站与验收/无 4、人员管理/人员要求 5、设备管理/设备要求 6、信息化管理/信息化要求 7、生产管理/无 8、委托生产管理/外委试验要求 9、检查考评/检查与问题处理和考核评比 10、附 则、 附 录A【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B【扣分标准】
试 验 室 人 员 要 求
信息化管 理员
(1)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和建设 单位专职试验检测工程师应参 加总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 1、经培训合格的专职 2、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 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 岗 以上拌和站工作经历和具备熟 练操作信息管理系统的技能。
拌和站及试验室标准化工程实施前提条件
××客专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实施前提条件1总则根据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关于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工管办函[2013]283号),保障拌合站标准化系统的顺利实施,编制本前提条件,望各标段配合执行。
2基本规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按照要求配备拌和站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并经公司组织评审通过。
●各拌和站及试验室应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的准备。
相关人员应接受采集应用软件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公司组织分标段进行,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
●标准化应作为拌和站验收的主要项目,标准化未实施或实施不符合要求不得通过验收。
已验收通过的拌和站,要补增信息化管理工作检查和验收程序。
验收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附表1:验收记录表)。
3信息统计前提条件3.1设备信息统计各拌和站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准确的上报拌和站站址、所属单位、管理人员、拌合设备、拌合软件、实验机设备、实验软件版本型号等标准化建设系统基本信息。
填写附表2:拌和站及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明细表3.2人员机构统计标准化系统的用户采用实名制管理,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单位和本标段人员的附表3:用户注册清单(明确人员所在单位、职务、管辖范围等信息),软件供应商统一注册。
组织架构如下:监理单位:总监、监理组长、主管拌和站人员、驻站监理施工单位:项目部、分部、工区总工(技术主管)、试验主任及主管拌和站人员以上人员均需对所管辖范围内的拌和站实施在线监测,拥有网上信息查询和报警短信接收的权限。
报警短信接收权限分为初、中、高三级●初级(粉料2%、骨料3%)报警对象:站长、驻地试验员、驻站监理;●中级(粉料5%、骨料6%)报警对象:项目分部总工、主- 2 -管拌和站人员、试验室主任、监理部主管拌和站人员;高级(粉料10%、骨料10%)报警对象:公司管理人员、监理部项目总监、项目经理部总工、主管拌和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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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1 总则1.1为落实《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制定本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2 本意见适用于铁路建设项目自建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的管理,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混凝土的拌和站,应参照执行。
2 基本规定2.1拌和站应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由专门从事混凝土生产的部门或工区组织实施。
2.2 拌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混凝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2.3 设计单位应对拌和站进行专项设计,确定拌和站建设标准、数量、站址布置等要求,并将相关费用足额纳入概算。
2.4 建设单位应根据专项设计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在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拌和站建设要求,并在拌和站建成后组织验收。
2.5 监理单位应对拌和站建设方案进行审批,做好拌和站日常监管工作,派驻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控原材料进场验收、签认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和控制拌合物质量等工作。
2.6 施工单位应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或编制标准化管理手册,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确定信息化管理流程。
2.7 拌和站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3 建站与验收3.1 拌和站选址和建设应符合国家环水保相关规定,避开易发地质灾害、水害及其它灾害位置,方便生产和运输。
3.2 拌和站建设标准、数量或站址布置改变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
3.3 施工单位应在建站前组织现场调查,并按照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建站方案,确定设备配套、场地布局及环水保措施,确保建站安全,保证生产能力满足工程需要,建站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3.4 监理单位应对拌和站建设过程进行监控,确认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5 拌和站建成后应经过试生产,生产数据可正常上传至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后报请监理单位初验;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正式生产。
4 人员管理4.1 施工单位应确定拌和站主要人员的工作内容和管理职责,对拌和站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及工作流程做出规定。
4.2 施工单位应配足拌和站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站长、技术主管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是施工企业正式聘任的合同制员工。
4.2.1拌和站站长应由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和站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且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2.2拌和站技术主管应由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两年以上拌和站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4.2.3施工单位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
信息化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和站工作经历和具备熟练操作信息管理系统的技能。
4.2.4拌和站搅拌机操作手应由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4.3 拌和站负责人(站长及技术主管)应参加中国铁路总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时应对关键岗位人员能力进行评价。
4.5 监理单位应派驻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拌和站原材料进场及混凝土生产过程监理。
4.6 拌和站站长、技术主管和信息化管理员更换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应经监理批准。
5 设备管理5.1拌和站设备配备应参照《铁路混凝土拌和站机械配置指导意见》(铁建设〔2012〕113 号)规定执行,选用节能环保性能的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满足工程需要。
5.2 拌和站应安排专人负责生产设备管理,定期检定、自校计量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稳定可靠。
6 信息化管理6.1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采集、存储、传输、统计分析生产过程数据,达到监控混凝土生产过程及质量追溯的目的。
系统应能实现材料进场与混凝土出站信息管理、重点场所及关键生产过程监控、自动生成统计数据报表、误差超标报警提示等功能,与拌和站既有生产控制系统相互兼容。
系统应具备的主要功能见《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附录A)。
6.2 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分为总公司、建设单位(铁路局)两级管理平台,施工(监理)单位一级采集应用平台。
管理平台由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布置建设,采集应用平台由施工单位根据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自行建立,并接入管理平台。
6.3 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按照附录A配备拌和站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监理和施工单位选用的采集应用管理软件应经建设单位组织评审通过。
6.4 建设单位应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按统一的格式和接口要求安装应用软件并接入建设单位拌和站管理平台。
6.5 拌和站相关人员应接受采集应用软件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
6.6 拌和站应编制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职责,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
拌和站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对采集应用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6.7 自动采集的数据,应实时上传至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需手动输入的数据应按系统要求及时准确录入。
7 生产管理7.1 拌和站根据原材料选用情况和混凝土性能指标要求,按照工地试验室出具的经监理签认的配合比通知单组织生产,原材料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配合比。
7.2 拌和站物资人员负责原材料外观质量验收,外观质量合格后向试验室提交试验申请,试验人员完成试验后及时将试验结果通知物资部门,由物资部门对检验不合格材料进行处理。
7.3 每班混凝土生产前,拌和站操作人员应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查并对称量系统进行零点校核,在试验人员和监理的见证下将施工配合比数据录入混凝土生产控制系统(或由信息系统自动传输),其他人不得修改。
7.4 在监理见证下,拌和站试验人员应对首盘混凝土各项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7.5 管理人员应对信息管理系统发出的警报(如不按配合比施工、原材料计量超标、拌和时间超限等)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形成完整的过程处理记录。
7.6 管理人员应对各类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制定有效的纠正及预防措施。
8 委托生产管理8.1 现场不具备建设拌和站条件,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可采用委托方式生产混凝土。
委托方式包括使用商品混凝土、租用拌和站生产和提供材料加工三种方式。
8.2 施工单位使用商品混凝土时,应提前对商品混凝土拌和站产能与质量控制状况进行调查,选定符合要求的拌和站后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建设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对商品混凝土拌和站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使用。
8.3 采用租用拌和站方式的应安装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施工单位日常管理范围。
8.4 采用提供材料加工方式生产混凝土时,配合比设计、原材料与混凝土质量检测工作应由施工单位完成,监理单位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开展见证和平行试验。
施工单位应安排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安排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对混凝土质量进行监管。
8.5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委托生产混凝土拌和站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及频次比照自建拌和站要求执行。
9 检查考评9.1 建设、监理单位应组织对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建设单位每半年不少于1次,监理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次,检查结果应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9.2 总公司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拌和站管理违规行为考核按《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标准》(附录B)中有关建设单位的要求执行。
9.3 建设单位对监理、施工单位的拌和站管理违规行为考核按附录B中有关对监理、施工单位的要求执行。
监理单位检查发现存在违反附录B规定的违规行为的,由建设单位确认后扣分。
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建设单位按照附录B规定进行考核扣分。
考核扣分情况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9.4 拌和站违规行为按规定纳入年度考核,年度信用等级累计扣分达6分及以上的通报批评,达12分及以上的暂停生产进行整顿。
9.5 施工单位拌和站个人年度信用等级累计扣分达6分及以上的,应清除出本项目,其中达12分及以上的,应报总公司主管部门核准,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从事铁路拌和站管理工作。
对建设、监理单位拌和站管理人员按附录B进行扣分记录。
9.6建设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按照扣分结果及标准化管理情况,评比出标准化管理优秀、合格及不合格拌和站及人员。
评为优秀的拌和站和人员,建设单位可给予适当奖励;评为不合格的拌和站和人员,拌和站停工整顿,人员清除出本项目。
评比结果应在拌和站信息系统公示。
9.7 按照《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铁办〔2009〕221号)和《关于公布调整后的铁路建设单位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247号)规定,对不积极推行拌和站标准化管理的建设单位,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A级。
10 附则10.1 本意见由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10.2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录A: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附录B: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标准附录A: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1 工作职责1.1中国铁路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1.1.1 负责建设单位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接口的开发和部署,并编制和发布接口业务规则和传输协议约定。
1.1.2 负责总公司、建设单位(铁路局)两级管理系统的安装部署和总公司级系统的日常维护。
1.1.3 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1.2 建设单位1.2.1明确拌和站信息化的相关要求,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拌和站信息化工作进行验收。
1.2.2专职试验检测工程师具体负责本项目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定期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每周不得少于2次),利用系统的监管功能对拌和站的生产情况、不合格数据、违规行为记录等进行分析和管理。
1.2.3 定期检查施工、监理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重大功能问题及时上报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
1.2.4 对本单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1.3 监理单位1.3.1负责对管段施工单位拌和站信息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理。
1.3.2负责对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初验。
1.3.3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拌和站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对管段内施工单位拌和站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周提交分析及问题处理报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建设单位。
1.3.4对管段内施工单位拌和站人员变更、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记录等信息进行监督管理。
1.4 施工单位1.4.1拌和站站长全面负责本单位工地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
1.4.2拌和站应配备信息化管理员,具体实施本站的信息化工作:1. 对本站实时采集数据进行监控,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2. 对本站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周提交分析及问题处理报告;3. 对本站人员变更、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记录等信息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