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登记表(点击下载)-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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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行政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登记表

云南省行政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登记表

云南省行政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登记表单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填表日期:2010年3月18日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风险主要表现形式监督防范措施分管领导财务处预算执行不按党组决定制定、执行预算;预算执行进度慢、不到位。

严格按照党组决定安排、执行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提高资金到位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张美琼副局长财务处基建管理未经论证、未得到批复就擅自新立基本建设项目;擅自超规模、超概算投资;未按规定招投标就擅自开工。

严格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对拟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对经审核符合立项条件的按规定逐级申报;对已立项动工项目实施跟踪问效,坚决制止超规模、超概算投资的发生;招投标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严格工程款项的支付程序。

张美琼副局长财务处车辆管理车辆是否存在超标准、超编制配备;车辆采购是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车辆处置是否按照权限审批,程序是否规范。

车辆坚决执行由省局统一政府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接受监察室等部门在相关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省政府的车辆处置和更新程序,防止资产流失和违规处置的情况发生。

张美琼副局长备注:本表应抄送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云南省监察厅制作云南省行政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登记表单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填表日期:2010年3月18日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风险主要表现形式监督防范措施分管领导人事处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1、提拔干部未按规定进行民主推荐;2、干部选拔任用前未按规定进行干部考察;3、讨论决定前未按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4、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未按规定的议事规则进行。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

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

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10.20•【字号】云运车管[2006]152号•【施行日期】2006.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云运车管[2006]152号)各州(市)交通运政管理处、昆明市维管处:为使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明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许可中的职责,严把维修市场准入关。

省局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制定了《云南省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白印发之日起施行。

对今后新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严格按本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核、许可。

附件:《云南省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许可工作规范》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附件:云南省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许可工作规范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许可行为,完善维修经营市场准入制度,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制定我省机动车维修经营行政许可工作规范。

一、申请程序(一)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业务办理厅(窗口)领取或从网上下载《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表》(附件一)。

(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填写或打印完整的《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表》;2、企业管理手册。

内容应包括:企业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质量检验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含计量设备、仪器的检定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资料和技术标准名称明细表、环境保护措施、服务承诺等;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4、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及复印件或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及复印件;5、技术人员职称证、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的管理待交通部有关管理规定颁布后实施)和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证明及复印件;6、维修检测设备(仪器)计量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7、企业经营场地平面布置图和主生产车间维修工艺布置图复印件,生产厂房、接待室、主要维修检测工位照片;8、法律、法规规定需附送的其它资料;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9、专用维修车间、专用停车场、主要专用维修(检测)设备和环保、安全设施照片;10、应急预案文本(应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11、安全操作规程文本;12、安全管理人员相应证书及复印件;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当场核对完成后,可退回申请人外,申请一类机动车维修经营的,需提供1-8项材料一式三份;申请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的需提供1-12项材料一式三份。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3.07.12•【字号】云交规〔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交投集团,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化,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对以厅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厅决定:一、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文件规定的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件1)予以保留,继续有效。

起草处室对继续有效的文件应当根据文件施行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在施行过程中需要清理的,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程序及时提出修订意见。

二、对部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文件规定不一致,或者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生态环境等方面政策措施不一致的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件2)修订后重新发布。

列入修订计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责任处室要统筹研究,明确具体修订计划。

三、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废止、失效的,或者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生态环境等方面政策措施相抵触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件3)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7月12日附件1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云交政法〔2016〕452号)2.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科技创新及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及示范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交规〔2019〕2号)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废止一批制度文件的通知(云交规〔2019〕4号)4.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规〔2019〕5号)5.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方法》、《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方法》的通知(云交规〔2019〕6号)6.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前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交规〔2020〕1号)7.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的通知(云交规〔2020〕3号)8.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小型渔船检验办法的通知(云交规〔2021〕1号)9.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交规〔2021〕2号)10.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规〔2021〕3号)11.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保留和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交规〔2021〕4号)12.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交规〔2022〕1号)1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规〔2022〕3号)14.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航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规〔2022〕4号)15.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规〔2022〕5号)16.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交规〔2022〕6号)附件2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交运管〔2013〕993号)2.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函(云交政法〔2014〕52号)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云交运管〔2015〕634号)4.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管养〔2016〕866号)5.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规〔2019〕1号)6.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交规〔2019〕3号)7.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统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云交规〔2019〕7号)8.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交规〔2022〕2号)附件3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云交运管〔2010〕1158号)相关解读:关于《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政策解读。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1.06•【字号】云交规〔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交投集团,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持续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信用交通省”创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省交通运输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厅党组2022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1月6日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和规范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公平诚信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企业、从业人员等从业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公开,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等活动。

第三条【工作原则】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客观有效、公正公开、清单管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交通运输市场行为。

第四条【职责分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推动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法制处,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履行信用归口管理工作职责。

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自测平台题库

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自测平台题库

一、单选题(1.00分/题,共35题)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标记正确答案:DA.依宪执政B.民主执政C.依宪治国D.党的领导2.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彭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制作了现场笔录,但彭某拒绝在笔录上签字,请问行政执法人员该如何处理? ()标记正确答案:AA.在笔录中予以注明B.继续强行要求彭某签字C.执法人员代彭某签字D.执法人员签字即可3.某地为了维护集贸市场秩序,对客户数量进行限制。

李某和张某都申请许可进入该市场经营,且都符合法定的条件。

但是名额只剩下一个。

下列处理办法中错误的是:()标记正确答案:DA.行政机关应根据两人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B.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C.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D.应当依照本地方的地方性法规作出决定4.甲市某造纸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超标排放污水。

经群众举报,该县环保局实地查处后,于2008年12月11日决定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

2008年12月13日该罚款决定送达该造纸厂后,在规定期间内,该造纸厂既不交纳罚款也未提起救济,期限届满后,该县环保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1万元的罚款决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标记正确答案:BA.其性质属于行政处罚B.其性质属于行政强制C.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罚款决定的县环保局的印章D.罚款决定中应当告知造纸厂若不服罚款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某市交通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

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过路费,他认为这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标记正确答案:BA.徐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B.徐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性文件提起行政复议C.徐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D.徐某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6.某药厂在取得了某种药品的生产许可证之后,由于经营情况不佳,停止了生产该种药品。

交通运输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1、对属地管理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管制度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级部门主要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一、监督检查对象依法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

二、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的范围主要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及活动。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是:(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三)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四)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制度建立建全情况;(五)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情况;(六)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的方式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

(二)根据上级部门部署或者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所辖区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

(三)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有权调阅有关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件材料,实施现场检查。

受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满、阻扰或者拒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受查单位检查纠正,受查单位应当报告检查纠正情况。

(五)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控告,或者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部门建议,对有关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行为组织调查。

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有关申诉、检举、控告、建议单位或者个人。

四、监督检查措施(一)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

(二)在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部门可以责令其纠正或撤销。

1.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2.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或者不当的;3.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4.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5.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6.其他应当纠正的违法行为。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25•【字号】云政发[2007]162号•【施行日期】2007.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07]16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云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现就我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综合执法机构和委托行政执法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认真贯彻落实《纲要》,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增强。

但在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个别行政领导法治观念淡薄、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违法决策、违法行政、重权力轻义务、滥用自由裁量权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规范行政权力,进一步明确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一)加强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重大经济政策的审批制度》、《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审签制度》、《全省经济分析报告制度》等规范重大决策行为的制度精神,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129号令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的具体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登记备案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依法决策。

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监察厅牵头在年内组织一次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情况的检(抽)查,对违反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制度的,按照《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予以追究。

《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表》填表说明【模板】

《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表》填表说明【模板】

《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表》填表说明
1、表(一)和表(二)的填写内容的起止日期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表(三)的填写内容的起止日期为《行政许可法》实施之日至2007年6月30日。

2、表(一)和表(二)的统计数字为行政许可的件数,其中要求填写人次和金额的除外。

3、表(一)和表(二)的统计数字以本系统的情况为准,请各单位在对本系统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认真统计和填写相关数字。

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自身情况的,请根据表(一)、表(二)自行编制表格并填写相应内容,附后。

4、表(三)的落实情况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的情况为准。

有本系统落实情况的,请在表格中注明或加页附后。

昆明行政机关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一览表

昆明行政机关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一览表

昆明市行政机关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一览表单关键重点位岗位环节办文办会做好办服务公室后勤保障人事管理人市事政处教育府培训办公厅财务管理市志办秘经费书核销处风险主要表现形式1.未按照制度流程办文、办会、做好服务,服务不规范;2.对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未公开。

1.未按规定贯彻落实人事人才工作政策,遵守人事工作纪律;2.制度不健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3.未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1.不按《会计法》和相关财务规定编制单位年度预、结算工作和年度财务管理工作计划;2.不按财务管理规定和程序实行定岗定位、帐款分离;3.经费核销不按有关规定办理,随意核销经费。

1.考核不全面;监督防范措施1.加强岗位人员教育监督;2.严格执行公示制、首问首办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

1.加强岗位人员教育监督,严格执行人事人才工作政策,遵守人事工作纪律;2.严格遵守相关干部任用制度规定;3.经常性抽查人事档案管理情况。

1.科学制定预 (决 )算,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等工作规定,杜绝吃请、收礼、接受贿赂和收受回扣等;2.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实行会计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分离,做到帐款分离;3.严格遵守经费报销审批各项规定。

1.严格考核程序;分管领导李河流严宏刚市人发事改处委干部选拔干部作用2.培养不到位;3.违反选拔规定。

1.任人唯亲;2.跑官要官;3.行贿受贿;4.带病提拔。

2.注重平时培养;3.多岗位锻炼;4.交任务,压担子。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2.坚决防止不法行为;3.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胡炜彤- 1 -1.不按党组决定制定预 1.科学制定预 (决 )算,严格执行物( 决)算;资采购等工作规定;财务2.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实行会计人2.不按财务管理规定和程管理办序实行定岗定位、账款分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出纳员的公离。

分离,做到账款分离。

室豆劲鸣经费核销市价格案发价件立案改格调查委监督检价格案查件定案局处理审经费核销不按有关规定和严格遵守经费报销审批各项规定。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11.23•【字号】云交政法〔2016〕853号•【施行日期】2016.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云交政法〔2016〕853号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现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处室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11月23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现制定《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16一2020年)》。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力度,对于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律管理、采取事后监督等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经济活动,应当坚决取消审批。

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

对于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依法停止审批。

对于交通运输部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要认真做好落实和承接工作。

通过明确审批单位、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取消的事项不再实施,下放的事项承接到位。

2.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

严控新增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可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

确需新设的,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按程序报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列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对于“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将不再保留,全部纳入清理范围。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0.12.07•【字号】云交运管〔2010〕1158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为规范我省汽车客运站建设、管理秩序,提高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汽车客运站经营行为的监管水平,提升全省汽车客运站服务水平,根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我厅起草制定了《云南省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云南省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云南省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管理规定》三个规定(办法),经征求全省各州、市交通局意见,已进一步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云南省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2.《云南省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办法》3.《云南省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管理规定》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10年12月7日云南省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许可、变更、终止第三章服务质量第四章经营管理第五章经营安全第六章社会责任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站场(以下简称:客运站)管理,规范客运站经营行为,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提高客运站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客运站,是指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运输交易活动和站务服务的场所,具有公益性的交通基础设施。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三级及以上的客运站经营者、进站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客运站的经营、服务和管理应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规范经营、优质服务的宗旨,遵循方便旅客、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

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

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现发布《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保证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全面地贯彻实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是指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行政主管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的监督,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对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组织和受委托执法组织的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第三条上级行政机关是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依照本规定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被监督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阻碍。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权。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是本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指导下,代表本部门在本系统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权。

第五条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管辖的各类行政执法机关或者组织是否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职权进行监督;(二)对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及时、准确、全面地付诸实施进行监督,并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立法机关反馈法律、法规、规章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三)代表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协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产生的争议事项;(四)承办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交办的行政执法监督业务。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05.22•【字号】•【施行日期】202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的通知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交投集团,省公路局、厅造价局、省交发公司: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云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办法》《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5月22日云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合理确定造价,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造价监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计价依据,运用行政、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手段对我省公路工程进行全过程造价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造价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设计控制、监理监控的监督管理体系。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负责公路工程的造价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路工程全过程造价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

第六条造价监督管理的职责:(一)对项目造价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计价依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对项目造价文件编审程序、成果质量等进行监督;(三)对项目造价控制目标及业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四)对项目造价从业单位及个人的造价活动进行监督;(五)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报所属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督促实施。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08.29•【字号】云交法规〔2016〕704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交法规〔2016〕704号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云南省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经省法制办审查登记通过(登记编号为云府登136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8月29日云南省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做好云南省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道路运输单位两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工作,促进云南省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南省道路运输单位两类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道路运输单位是指专门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出租汽车客运、汽车客运站和汽车货运站的独立法人单位。

(一)主要负责人是指道路运输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对本道路运输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以及道路运输单位授权的负责人,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道路运输单位营运生产活动中专(兼)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道路运输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营运现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道路运输单位两类人员的考核工作。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05.24•【字号】云交政法〔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云交政法[2017]17号各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50号)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将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主要目标各单位、各部门通过精简取消、替代、转化等方式,对实施审批、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证明、盖章、证照(证件、证卡、执照)、认定结果、认证认可结论、鉴定结论、评定等级、培训考试(核)结果、年检年审结果、资质资格证书、公证文书、登报声明等有关材料(以下统称证明材料)进行清理,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规范,促进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群众、企业办事创业成本持续降低,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提升,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健全,个人诚信意识逐步增强,共同营造良好的办事创业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清理内容和范围各单位、各部门在履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职权和基本公共服务等各项行政职能中,涉及的各项证明材料,包括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和向当事人开具的证明材料。

具体事项范围和证明材料种类解释详见附件2《云南省清理和精简证明材料工作指南》。

三、清理主体1.各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本单位和所属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行政职能涉及的证明材料进行清理;2.厅属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行政职能涉及的证明材料进行清理;3.厅机关各处室负责对本部门履行行政职能涉及的证明材料进行清理。

四、清理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统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统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统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9.12.06•【字号】云交规〔2019〕7号•【施行日期】2020.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统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航务局,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及企业:《云南省交通运输统计管理制度(试行)》已于2019年11月29日经省交通运输厅第13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20年1月6日起施行。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12月6日云南省交通运输统计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范交通运输统计活动,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统计在服务经济发展、行业管理和公众需求的基础性、导向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0号)以及国家、省有关制度和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实际,拟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的交通运输统计活动应当遵守本制度。

交通运输统计活动包括: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及城市客运领域和综合交通运输统计活动。

第三条全省交通运输统计工作遵循“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运用科学方法手段,积极开展各类调查分析,及时提供统计资料和服务,全面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第四条交通运输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交通运输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等职权,不受侵犯。

第五条交通运输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前款所称交通运输统计调查对象是指在云南省境内从事交通运输活动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9.08.02•【字号】•【施行日期】2019.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安监处、公路处,厅规费办: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9 〕85 号)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强我省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一)实现抽查全覆盖。

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市场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

按照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职责,组织开展面向企业、个人、项目、产品等市场主体的重点工作督查、集中整治、专项整治等交通运输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原则上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实现抽查全覆盖。

(二)调整完善清单。

厅研究制订和统筹建立完善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各州( 市) 交通运输局结合同级人民政府建立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事项清单,认真梳理本单位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统筹建立完善本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厅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工作。

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向社会公开。

(三)实施分类检查。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

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重点工程建设和其他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往年抽查反映问题较集中的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

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

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严格控制,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要求,将社会关注度高、隐患多、信用差,以及投诉举报多的一般检查事项调整为重点检查事项范围,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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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廉政合同》规定。
李继辉
备注:本表应报局监审处备案。
表三
XX省公路局行政行为监督承诺表
单位:财务处填表日期:2010年3月31日
主要职责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公路工作的实际,开展各项财务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2.加强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内部会计控制规X;
4.对全局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专业职务设置提出方案,搞好财会队伍建设和管理。
风险防X措施
1.科学编制预(决)算;
2.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实行会计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出纳员的分离,做到账款分离;
3.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2.组织开展部门预算、会计核算和会计决算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
3.坚持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开展财会工作;
4.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风险防X措施
1.科学编制预(决)算;
2.落定,实行会பைடு நூலகம்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出纳员的分离,做实财务管理规到账款分离;
主要职责
1.负责局承担建设的省州(市)合作建设二级公路的建设管理;
2.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抓好项目建设管理;
3.认真履行“协调、服务、监督、管理”职责,为各局属项目建设指挥部排忧解难,积极做好各项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符合行业实际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表二
XX省公路局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登记表
单位:(盖章)填表日期:2010年3月31日
关键岗位
重点环节
风险主要表现形式
监督防X措施
分管领导
财务处
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管理、拨付和使用。
1.不按国家和局的规定编制预(决)算、拨付资金;
2.不按财务管理规定定岗定员;
3.不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3.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接受监督承诺
我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接受监督。
签名:
表四
XX省公路局个人行政行为监督承诺表
填表日期:2010年3月31日
XX
李崇杰
性别

出生
年月
1964年2月
民族

文化
程度
大学本科
参加工作时间
1983年7月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局建设办公室日常管理;
2.履行局建设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风险防X措施
1.加强岗位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
2.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和方案;
3.严格执行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接受监督承诺
1.按规定报批沥青采购计划及局属各总段设备采购计划。
2.按法定程序进行沥青采购。
3.做好全局节能减排工作。
表三
XX省公路局行政行为监督承诺表
单位:建设办填表日期:2010年3月31日
接受监督承诺
我处将认真开展工作,接受监督。
表三
XX省公路局行政行为监督承诺表
单位:设备处填表日期:2010年3月31日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交通部《公路筑养路机械机务管理手册》、《公路筑养路机械保修规程》和《道路沥青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结合公路局实际,制定机械材料供应管理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二、根据全局筑养路生产的发展规划,拟定相应的设备发展和更新改造计划;负责机械设备的选型、购置、验机、分配、使用、报废、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局使用的道路沥青的订货及计划分配工作,审核沥青订货的相关合同,审定养护沥青的仓储和出库调拨价格。三、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材料资源、按主次、分轻重缓急做好各种物资的供应保障工作;四、负责全局机械材料的统计,掌握局属各单位主要物资材料的使用、消耗情况,设备拥有量、完好率、利用率;做好机械材料的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的积累和分析。五、协同技术部门审定公路养护的施工方案;会同计划部门审核机械设备的购置计划;会同劳工部门核定人、机配比和机械生产定额及制定机运安全措施;会同财务部门拟定机械台班费用标准;根据经济责任合同检查下属单位有关机械材料管理的各项考核指标。六、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仓储管理规定,把好安全关;七、负责全局的节约能源工作;九、负责对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的业务联系,尽力协助其分析研究市场经济新情况,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
5.督促局属各项目建设指挥部通过科学管理、精心组织,实现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控制管理目标;
6.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风险防X措施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科学制定和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3.加强对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廉政合同》规定。
接受监督承诺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建设实施;
3.认真履行“协调、服务、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做好各项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4.为各局属项目建设指挥部排忧解难,切实解决工作种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风险防X措施
1.加强岗位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
2.扎实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到位;
3.加强廉洁自律,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表四
XX省公路局个人行政行为监督承诺表
填表日期:2010年3月31日
XX
田景松
性别

出生
年月
1966年8月
民族

文化
程度
大学
参加工作时间
1990年7月
主要工作职责
1.在局党委和局长领导下,负责财务处的全面工作;
2.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和方案;
3.严格执行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李继辉
建设办
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应的管理。
1.不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管理、监测、督促、检查工作不到位;
3.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科学制定和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4.不按批准的预算和规定使用资金。
1.科学编制预(决)算;
2.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实行会计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出纳员的分离,做到账款分离;
3.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王敏
设备处
公路养护设备、沥青等物资的采购。
1.不按规定报批采购计划和方案;
2.不按法定程序进行采购。
1.加强岗位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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