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和解与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的区别
第十章 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
第十章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第一节法院调解概说第二节法院调解的原则和程序第三节法院调解书的制作和法院调解协议的效力第一节法院调解概说⏹一、法院调解的概念法院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促使其就民事争议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二、法院调解的特征⏹法院调解具有适用的广泛性⏹(1)从适用的法院看,各级各类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都可以进行调解。
⏹(2)从适用的程序看,除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院依执行程序执行的案件外,在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均可以适用法院调解。
⏹(3)从适用的审理阶段看,开庭审理前可以进行调解,开庭审理后、判决作出之前也可以进行调解。
⏹(4)从适用的案件看,凡属于民事权益争议性质、具备调解可能的案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都可以进行调解。
⏹(5)根据最高法院《简易程序若干规定》,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和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等民事案件,除了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以外,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6)不适宜调解的民事案件⏹(一)必须采取罚款、追缴制裁措施的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
⏹(二)必须给予经济制裁的有严重违法活动的经济纠纷案件。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程序不适用法院调解?⏹A.公示催告程序⏹B.发回重审后的诉讼程序⏹C.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引起的再审程序D.执行程序⏹【答案】AD 【详解】本题考查的为调解程序的适用范围。
对于选项A.公示催告程序,属于特别程序,不存在对方当事人,不存在调解的问题;选项D.执行程序,由于审判已经结束,法院已作出有效的裁判或调解书,在执行不存在诉讼意义上的调解,因为那是法院的一种审判行为,只有当事人的自行和解2,法院调解具有自愿性这是法院调解与法院判决的重要区别之一。
民事纠纷中的和解与调解的优势
民事纠纷中的和解与调解的优势在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和解与调解是常见的解决方式,它们在促进当事人和谐、减少争议、提高效率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优势。
本文将探讨和解与调解在民事纠纷中的优势,并分析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和解的优势和解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通过互相让步、共同解决争议的方式终止纠纷。
和解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持双方关系:和解能够在纠纷解决后,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相对于诉讼过程中的对抗,和解可以减少矛盾激化,避免关系进一步恶化。
2. 满足个性化需求:和解过程中可以充分考虑当事人的个性化需求,灵活地解决争议。
相比于诉讼程序中的标准化处理,和解可以更加符合当事人的实际利益。
3. 提高效率:和解通常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相对于复杂的诉讼程序,和解可以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
同时,和解还可以减少司法资源的占用,降低社会成本。
4. 保护隐私权:和解过程更加私密,可以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特别是在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时,和解可以避免信息的公开披露,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调解的优势调解是指第三方在协调的作用下,帮助当事人达成争议解决的方式。
调解的优势主要包括:1. 中立公正:调解员作为第三方中立人,不与任何一方利益相关,可以公正客观地进行调解。
相对于法院的判决,调解结果更加公正合理,能够得到当事人的普遍认可。
2. 维护关系和谐: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可以有效地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紧张情绪,促进双方合作解决纠纷。
调解能够帮助当事人增进相互理解和沟通,维护双方关系的和谐。
3. 灵活性和自主性:调解强调当事人的自主决策权,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协商、达成协议。
相比于司法审判程序中的法官判决,调解更加灵活,并且能够满足双方的具体需求。
4. 降低成本:调解相对于诉讼而言,不仅时间短暂,而且费用较低。
调解可以避免长期缠诉和律师费用的增加,降低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三、和解与调解的应用和解和调解都是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可以应用于各类民事纠纷。
民事调解与诉讼的对比及优缺点
民事调解与诉讼的对比及优缺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民事纠纷的增加已成为一种常态。
而在解决民事纠纷的过程中,人们通常会选择民事调解或诉讼这两种不同的途径。
本文将对民事调解与诉讼进行对比,并探讨它们的优缺点。
一、民事调解的特点及优点民事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调解员的介入,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的一种方式。
以下是民事调解的特点及其优点:1. 快捷高效:相较于诉讼程序,民事调解通常能够更快地解决纠纷,避免了长时间的诉讼过程,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2. 灵活性:调解过程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意愿和利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解决方式,使双方都能达到满意的结果。
3. 维护关系:调解过程注重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通过协商和沟通,有助于减少争端,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4. 心理疏导:调解员具备专业技能,能够在调解过程中帮助当事人缓解情绪、消除误解,促进双方的理解与和解。
二、民事诉讼的特点及优点民事诉讼是以法院为主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
以下是民事诉讼的特点及其优点:1. 法律约束力:民事诉讼程序具有法定程序和规则的约束力,当事人可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2. 公开公正:诉讼程序公开,受到公众的监督,保证司法公正,防止裁判的任意性。
3. 证据确凿:民事诉讼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证据确凿,有助于确保判决的公正与准确。
4. 强制执行力:民事诉讼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责任,确保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三、民事调解与诉讼的缺点除了优点之外,民事调解与诉讼也存在一些缺点。
下面是两种方式的缺点:1. 调解可能不公正:由于调解过程中的诸多因素,包括当事人对调解员的偏见等,有时可能导致调解结果不尽公正。
2. 诉讼程序繁琐:相比于调解,诉讼程序相对繁琐,需要双方律师的全程参与,耗费时间和金钱。
四、怎样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当事人应该合理选择解决途径,考虑到纠纷的性质和关系的重要性。
民事诉诉法第10章 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
❖ D.在答辩期间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 同意,可以继续调解,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 我国民事诉讼法强调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在调 解过程中,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享有决定权?
❖ A.是否进行调解活动 B.调解开始的时间
❖ C.是否达成调解协议 D.调解的地点
❖ E .调解的方式
F .调解书生效的方式
❖ 在答辩期满前,征得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其调解时间为 当事人同意之日起15天(简易程序为7天),在此期限内未达成协议的 ,可继续调解
❖ 二、调解的进行
❖ 通常按开庭审理的方式和步骤: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进行调解。调解 开始前的告知义务,调解开始后的调查程序,调解中还要有的放矢地进 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解协议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提出,必要时, 审判人员也可提出意见和方案供当事人参考,但不能强加于人
❖ 本案的调解有何违法之处?
❖ 调解规定的新规定: ❖ 1、调解组织适度社会化一是邀请协助调解,二是邀请主持调解 ❖ 2、调解协议内容可以超出诉讼请求范围 ❖ 3、建立调解协议执行的保障机制
❖ 三、调解的结束
❖ 一是因调解无效而结束,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二是因调解成立而结束,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应制 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 的,协议内容应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审判 人员和书记员签名盖章。
❖ 已生效的调解书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
❖ A.不同的法律效力
B.相似的法律效力
❖ C.同等效力
D.不同的执行效力
❖ 某县人民法院调解解决张某与王某的财产争议,于 2004年4月1日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4月5 日将调解书送达原告张某签收,4月6日送达被告王 某签收。调解书生效日期为哪一天?
民事诉讼的和解与调解
民事诉讼的和解与调解在法律领域中,和解与调解是解决争议的重要手段之一。
与双方各执一词的诉讼相比,和解与调解更加有助于减少冲突,保持双方关系的和谐,同时还能够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本文将讨论民事诉讼中的和解与调解以及其优势所在。
一、和解的概念与方式和解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协商或双方妥协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以解决纠纷并终止诉讼的一种方式。
和解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赔偿金的支付、道歉、行为改变等。
在实践中,和解通常通过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书的方式来确认双方意愿。
和解的优势在于加快解决纠纷的进程,避免了漫长的诉讼过程。
与此同时,和解还有助于修复关系,保持当事人之间的互信和和谐。
对于一些关系持续时间较长的争议,和解也有助于促进双方的再次合作。
二、调解的原理和方式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专业人士的介入,协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调解员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双方的利益诉求后,会提供中立的意见和建议。
调解的目的是在公正和公平的条件下,达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在调解中,调解员常常采用开放性对话的方式,鼓励当事人之间的交流,并引导双方发表意见和观点。
调解员的角色是中立的,他们不会强制双方做出决策,而是通过亲和力和技巧,促使当事人自行找到解决方案。
调解的优势在于当事人自主性的发挥和解决纠纷的灵活性。
调解通常比较迅速,因为调解员的参与可以减少争议所需的时间和资源。
此外,调解还可以在法律外部提供更多的解决方案,使双方更加满意。
三、和解与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和解与调解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解决争议方式,在许多案件中都得到了应用。
无论是纠纷类型还是纠纷大小,和解与调解都可以发挥作用。
特别是在家庭纠纷、劳动纠纷、邻里纠纷等方面,和解与调解的应用更为广泛。
在这些案件中,重点在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和平,而非仅仅解决争议。
和解与调解提供了一种更加和谐且迅速的诉讼解决方式,使当事人更加满意。
四、和解与调解的局限性和挑战虽然和解与调解在民事诉讼中有着诸多优势,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和挑战。
诉讼和解和法院调解的区别
诉讼和解和法院调解的区别在诉讼期间协调和解有着法院调解以及诉讼和解,而他们之间有着怎样的区别呢?根据这两个名词我们可以猜到,一个是基于法院为中间人进行调和,一个是双方当事人自行调和。
那么除了这个还有着怎样的区别呢?我们接下来再深入的探讨下吧。
诉讼和解和法院调解的区别诉讼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自行协商,就案件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并共同向法院陈述协议的内容,要求结束诉讼从而终结诉讼的制度。
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1.性质不同。
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
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
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应当注意的是,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二者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
根据《民事调解规定》,二者的联系表现为以下两点:第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第二,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而接下来我们详细了解下这两个到底是什么。
诉讼和解是什么?诉讼和解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世界各国大多作了详尽的规定。
中国民诉法亦规定有诉讼和解制度,但其内容设计过于简单,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其应有的重要功能难以发挥。
本文对中国的民事诉讼和解制度的完善进行粗浅地探讨。
建立原因第一,诉讼和解更能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体现司法公正。
当事人意思自治,是指民事案件当事人,在不违反公共利益,不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处分本人民事上的实体权能和程序权能,而不受外来干涉的权利。
民事纠纷调解方式有什么
民事纠纷调解⽅式有什么对于民事纠纷调解⽅式有什么,你了解吗?相信还有不少⼈对此还有疑问,针对这个问题,店铺⼩编为⼤家收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下⾯由⼩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起来看看吧!民事纠纷调解⽅式有什么民事纠纷调解⽅式:⼀般有四种调解⽅式,协商解决,调解解决,诉讼解决,仲裁解决。
1、协商解决。
主要是指发⽣纠纷的双⽅,在经过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之后,在⾃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纠纷和分歧。
协商解决的优点很明显,程序简单,灵活多变,双⽅都能接受,达成和解,效果较好。
缺点就是民事纠纷的发⽣可能反复多变,所以在和解之后,需要达成协议,确保协商的结果2、调解解决。
在有关组织,公安局,司法局或者某个中间⼈的主持下,双⽅都能够平⼼静⽓,互相理解,在平等,⾃愿的基础上,促使纠纷的双⽅达成和解协议,完成纠纷的解决。
优点是,能够⽐较⼤的节约社会上的司法资源,⽽且形式灵活多变,处理纠纷快捷,便利,⽽且没有什么其他后果,协议执⾏效果好,后续纠纷⼏率很低3、诉讼解决。
是指法院、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这⾥⾯就涉及诉讼双⽅,律师,法官,法院的司法评判,双⽅各⾃的举证,证据,法官最后的判决诉讼解决的优点很明显,客观性,追求证据客观性;合法性,合乎法律;但是诉讼解决也有明显的缺点,耗时费⼒,花钱多,周期长,结果合法,但是不⼀定能够合理,合乎道德4、仲裁解决。
发⽣纠纷的当事⼈根据达成的冲裁协议或者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仲裁机构审理,做出客观性的裁决,最后当事⼈对裁决结果执⾏或者⼈民法院或其他仲裁机构申请强制执⾏,从⽽解决纠纷。
仲裁解决的优点很明显,就是法律执⾏的强制性,客观性,⽽且仲裁机构的专业性,能够确保裁决的公正。
缺点也很明显仲裁机构的独⽴性,决定了它的权威性和不容置疑的特质,仲裁的范围有限,⾯相对窄希望以上回答有帮助到您!正如亚⾥⼠多德说过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民事诉讼法和解的名词解释
民事诉讼法和解的名词解释在民事诉讼中,当诉讼双方希望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达成和解协议,避免诉讼的进一步争执与费用,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通过和解进行解决。
民事诉讼法和解是一种让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一、民事诉讼法和解的定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和解。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不得强迫当事人和解。
”根据这一条款的规定,和解是指当事人自愿通过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取得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然后由法院依据和解协议作出判决。
二、民事诉讼法和解的原则1. 自愿原则:和解是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和协商,法院不得强制当事人和解。
这意味着当事人自主决定是否选择和解,法院只能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判决。
2. 公平原则:和解协议应当符合公平正义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在审查和解协议时,应当对其内容进行合理审查,确保其公平性。
3. 法律原则:和解协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院在审查和解协议时,会对其是否违反法律进行评判。
4. 保密原则:和解协议涉及到的事实和机密应保密,除非双方同意或法律规定允许公开。
三、民事诉讼法和解的程序1. 提出和解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表明双方愿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2. 法院审查:法院会对和解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双方的意愿,并判断和解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 仲裁或调解: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安排仲裁或调解程序,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4. 和解协议确认:当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会对其内容进行确认,并将和解协议纳入判决书中。
5. 判决执行:法院会依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判决,并根据判决书执行。
四、民事诉讼法和解的意义和优势1. 快速解决:和解能够避免漫长的诉讼过程,因此能够更快速地解决争议。
2. 节约成本:诉讼费用和时间是诉讼中的重要因素,通过和解可以避免进一步费用的产生,节约诉讼费用。
调解、和解、仲裁的区别
一、调解调解是指在有关组织、机关、机构、个人或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一般对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适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法院调解(诉讼中调解)。
(1)诉讼外调解特征:
1.当事人的行为无诉讼上的意义;
2.主持者可以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仲裁机关、双方当事人所信赖的个人。
4.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二、和解一般发生在民事诉讼中,其特征有:
1.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2.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3.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
4.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三、仲裁
1.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仲裁委员会)的第三者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3.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节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为约束力。当事人反悔,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院调解的特征:
1.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2.在法院主持下进行;
3.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了送达的调解书的,诉讼结束。
2.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利益纠争议不能仲裁;
3.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不能按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仲裁。
法律调解与和解的重要性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法律调解的重要性 • 法律和解的重要性 • 法律调解与和解的实践应用 • 法律调解与和解的技巧与方法 • 法律调解与和解的挑战与对策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缓解法院负担
随着社会发展,法律纠纷日益增多, 法院负担沉重。调解与和解作为非诉 讼解决方式,能够减轻法院负担,提 高司法效率。
提高司法效率
快速解决纠纷
与诉讼相比,法律调解通 常更加灵活、高效,能够 快速解决纠纷,避免长时 间的诉讼过程。
节约司法资源
法律调解可以减少对司法 资源的占用,使法院能够 更集中地处理重大、复杂 的案件。
增强司法公信力
通过法律调解成功解决纠 纷,可以增强公众对司法 的信任感和满意度,提高 司法公信力。
双方自愿达成,行政机关应依 法履行协议内容。
05
法律调解与和解的技巧与方法
沟通技巧
倾听技巧
积极倾听当事人的陈述,理解其 立场和诉求,为调解打下基础。
表达清晰
用简明扼要的语言阐述问题,避 免使用专业术语,确保信息准确
传达。
提问技巧
通过针对性提问,引导当事人深 入思考,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
情绪控制技巧
02
法律调解的重要性
缓解社会矛盾
01
02
03
平衡利益冲突
法律调解通过协商方式, 促使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 寻求共识,从而平衡彼此 的利益冲突。
减轻诉讼压力
法律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 纠纷解决方式,可以有效 减轻法院诉讼压力,缓解 社会矛盾。
促进社会稳定
通过法律调解解决纠纷, 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 定,减少因矛盾激化而引 发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民事诉讼庭外和解指的是什么庭外调解又指的什么?
Hot summer, but still can't warm my heart.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民事诉讼庭外和解指的是什么庭外调解又指的什么?导读:庭外和解是在判决前双方随时可以和解,和解后一般都要撤诉,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法庭调解:是在法庭的主持下根据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不论是否实际履行,都不能再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没有履行的应当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庭外和解与庭外调解是什么意思?庭外和解:在判决前双方随时可以和解,和解后一般都要撤诉,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法庭调解:是在法庭的主持下根据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
庭外和解与法庭调解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区别:1.性质不同。
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
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
根据法庭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应当注意的是,庭外和解与法庭调解二者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
根据《民事调解规定》,二者的联系表现为以下两点:第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第二,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
什么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
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特点:(1)民事诉讼既包括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也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法院和各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2)法院的审判活动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决定性作用,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则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很大影响;(3)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围绕解决民事纠纷这一基本任务,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务的阶段组成,同时各个阶段相互衔接,依次连续进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单独民事诉讼在赔偿范围的区别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单独民事诉讼在赔偿范围的区别作者:张永红单位:河南省兰考县⼈民法院 ⼀、概述 近年来,⼈⾝受侵害的刑事案件常有发⽣,当事⼈因犯罪⾏为遭受侵害后,既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另案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但在司法实务中,由于民事诉讼法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标准不统⼀,赔偿范围差别较⼤,当事⼈为了得到更多赔偿,从⽽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这样不但增加了法院⼯作量,浪费了司法资源,增加了诉讼成本,降低了诉讼效率,还导致了刑民裁判的⽭盾,更损害了司法公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单独民事诉讼的区别 (⼀)⼆者在诉讼风险⽅⾯的区别 ⼀是⼈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这是其最⼤优点,即当事⼈避免了因预先⽀付诉讼费⽤⽽带来的风险。
民事诉讼要预交诉讼费,同时要承担“谁败诉谁承担诉讼费”的后果。
⼆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般是在六个⽉内宣判,⽽附带民事诉讼⼀般同刑事案件⼀并审判,在受理后⼆个⽉内宣判,⾄迟不得超过三个⽉,这就远⽐民事诉讼审理期限短,且简便快捷,效率较⾼。
三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对犯罪事实及罪名⽆异议的,为了取得被害⼈谅解,⼀部分被告⼈愿意赔偿被害⼈各项经济损失,争取从轻处理。
(⼆)⼆者在赔偿范围的区别 根据最⾼⼈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百五⼗五条之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为造成被害⼈⼈⾝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付的合理费⽤,以及因误⼯减少的收⼊。
造成被害⼈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活辅助具费等费⽤;造成被害⼈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
驾驶机动车致⼈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
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精选课件
Y9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 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 人双方同意后, 可以迳行调解。
Y9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 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 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及 时判决。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 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 法律效力。
精选课件
f90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 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 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 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精选课件
t12调解协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 法院不予确认:
(一)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精选课件
六、法院调解书的制作
f89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 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 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y93【代理】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 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 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 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 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 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精选课件
t18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 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 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但不应久调不决。
民事诉讼法中的和解与调解程序
法律效力及后果
和解法律效力
和解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 ,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法律效力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可以作为执行依据。若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
调解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 上进行,并且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 正、及时的原则。调解过程中,审判人 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做 好调解工作。
VS
原则遵循
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即双方当事人必 须自愿接受调解,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 当事人接受调解。同时,调解也必须遵循 合法原则,即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 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CHAPTER 03
调解程序
调解组织及人员构成
调解组织
在民事诉讼中,调解由人民法院 主持,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 调解,或者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 进行调解。
调解人员
调解由审判员或者合议庭主持, 也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及原则遵循
调解过程
当事人协商
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双方当事 人就调解方案进行充分协商, 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履行
和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生效, 双方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各自义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
CHAPTER 05
案例分析:典型调解案例剖 析
案例背景介绍
案件类型
本案是一起涉及邻里纠纷的民事诉讼 案件。
案件起因
解决方案探讨
调解方案制定
在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和调解意愿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调 解方案,包括相邻土地的使用权、通行权的划分等。
民事调解与诉讼利弊对比与选择
民事调解与诉讼利弊对比与选择民事纠纷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当我们遇到纠纷时,通常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解决:一是通过民事调解,二是通过诉讼程序。
本文将对这两种方式的利弊进行对比,并探讨在不同情况下的选择。
一、民事调解的利与弊1. 利:快速解决纠纷。
与诉讼相比,民事调解的程序较为简单,可以更迅速地解决纠纷,节省时间和精力。
2. 利: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得到了更好的保护,相对于诉讼来说更加私密。
3. 弊:调解结果可能不公平。
由于调解是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下进行的,存在一定的权力不平衡,弱势当事人可能会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4. 弊:调解费用较高。
一般情况下,调解需要支付一定的调解费用,这对一些经济状况较差的当事人来说可能是一个负担。
二、诉讼的利与弊1. 利:确保法律权益得到维护。
通过诉讼程序,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庭裁决获得公正的结果,保护自己的法律权益。
2. 利:法庭拥有强制执行权。
一旦得到法院的判决,可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部门来执行判决,保证裁决得到有效执行。
3. 弊:诉讼程序较为复杂。
相对于调解,诉讼涉及的程序和法律条文较多,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和应对。
4. 弊:诉讼费用较高。
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这对于一些经济状况较差的当事人来说可能是一笔负担。
三、选择的考量因素1. 纠纷性质和复杂程度。
对于一些纠纷性质较为简单、当事人之间关系健康良好的情况,可以优先考虑通过民事调解来解决。
而对于涉及到复杂法律关系、权益明显受损的纠纷,诉讼更为合适。
2. 经济状况和成本考量。
如果当事人经济较为困难,不愿意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或者预期的纠纷金额相对较少,调解可以更好地满足经济和成本方面的考量。
3. 快速解决与长期效果权衡。
调解通常可以更快地解决纠纷,而诉讼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等待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当事人可以综合考虑当下的紧迫性和对长期效果的需求来做出选择。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规定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规定有哪些在刑事案件的处理和判决中,往往会附带着民事诉讼,⽽这个时候法院就会将附带的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的判决中⼀并的进⾏处理,⽽对于当事⼈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规定有哪些可能就不得⽽知了,下⾯由店铺⼩编为你介绍相关⽅⾯的规定请⼤家阅读了解⼀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规定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章附带民事诉讼有以下的相关规定1、第⼀百三⼗⼋条被害⼈因⼈⾝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毁坏⽽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死亡或者丧失⾏为能⼒的,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民法院不予受理。
2、第⼀百三⼗九条被告⼈⾮法占有、处置被害⼈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民法院不予受理。
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3、第⼀百四⼗条国家机关⼯作⼈员在⾏使职权时,侵犯他⼈⼈⾝、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或者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4、第⼀百四⼗⼀条⼈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九条和本解释第⼀百三⼗⼋条第⼀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或者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5、第⼀百四⼗⼆条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
被告⼈⾮法占有、处置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的,依照本解释第⼀百三⼗九条的规定处理。
6、第⼀百四⼗三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包括:(1)刑事被告⼈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2)刑事被告⼈的监护⼈;(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的遗产继承⼈;(5)对被害⼈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
民事调解与和解的区别与比较
民事调解与和解的区别与比较民事纠纷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之一,解决这些纠纷有多种方式,包括民事调解和和解。
虽然它们都属于民事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但实际上在处理纠纷时,它们有着不同的定义、过程和效果。
本文将详细探讨民事调解与和解的区别与比较,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解决方案。
一、定义与概念民事调解是指由调解员协助双方当事人在争议解决阶段进行协商,旨在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它是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自愿参与,并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最终以调解协议的形式结束争议。
和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解决阶段自行协商,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并主动放弃进一步追究权利的行使。
和解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诉讼结束前进行。
总结来说,民事调解是借助调解员进行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主动达成解决方案并放弃追究权利。
二、过程与程序1. 民事调解过程民事调解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调解:当事人向有权机关或人员申请调解,提交相关证据和争议材料。
(2)调解准备:调解员针对争议进行调查研究,并组织当事人参加调解准备工作。
(3)召开调解会议: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会议,协商解决争议。
(4)达成协议:双方通过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签署调解协议,并由调解员进行备案存档。
(5)执行协议:当事人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完成争议解决。
2. 和解过程和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协商沟通: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会谈、函电交流等方式进行协商沟通,讨论解决方案。
(2)达成协议: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和解协议。
(3)裁决确认:有司法机关介入的情况下,将和解协议提交给法院进行确认,形成裁决书。
(4)履行协议:当事人按照协议的内容和约定履行义务,结束争议解决过程。
三、效果与特点1. 民事调解的效果与特点(1)调解力度大:调解员作为第三方中立人,能够深入了解争议双方需求,以更客观公正的角度进行调解,有利于达成维持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
附带民事诉讼名词解释
附带民事诉讼名词解释1. 申请人:指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
2. 被告:指被申请人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
3. 原告:指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
4. 被告人: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公诉机关起诉的一方当事人。
5. 原告人:指在刑事诉讼中充当原告的一方当事人。
6. 诉讼请求: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的要求,如要求判令对方承担法律责任或给予赔偿等。
7. 答辩:被告对原告提起的诉讼进行回应的行为,包括提出抗辩理由及相关证据,进行辩护。
8. 反诉:被告对原告提起的与原告起诉事项有关的新诉讼。
9. 不予受理:法院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没有事实依据的诉讼请求作出的决定,不进行立案处理。
10. 立案:法院对合法的诉讼请求进行受理,并形成案件的记录及相关材料。
11. 审理:法院依法对已立案的案件进行审查、听证、调查取证等程序。
12. 判决:法院对已经审理的案件作出的裁定或决定,并陈述理由。
13. 保全措施:法院为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的暂时性措施,如冻结财产、查封房产等。
14. 强制执行:法院对判决、裁定等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书,对未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财产、罚款等。
15. 仲裁:一种由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解决争议的方式。
16. 调解:一种通过司法机构、仲裁机构等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和解或调整争议的方式。
17. 证据:为了证明事实真实性和相关法律关系而提供的一切能力所能够接受的材料和信息。
18. 证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供证据的人,根据法院的传票作出词证。
19. 辩护人:为了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进行辩护的律师或人民法庭指定的辩护员。
20. 负有举证责任:在诉讼中,某一方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民事诉讼名词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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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和解与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的区别
律师在刑事辩护时经常会遇到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损害赔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解决,即当事人和解及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律师又怎样理解这两种赔偿方式的区别以及对被告人量刑的影响呢?
当事人和解与附带民事诉讼在功能上具有一定的趋同性,两者都有助于促使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但是,采用达成和解的方式赔偿损失,更有助于确保被害人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
当事人和解与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有哪些不同呢?。
一、从性质和程序上看,附带民事诉讼是被害人一方针对犯罪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失单独提起的诉讼,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诉讼,以被害人等权利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为前提条件。
当事人和解是被害人一方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私人之间的和解,不是一种诉讼形式,当事人和解可以在侦查、起诉、审判的任一阶段达成。
二、在方式和范围上,附带民事诉讼主要涉及的是损失赔偿问题,刑事诉讼法限定了赔偿的范围,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并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裁决。
当事人和解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产物,其解决的不是单纯的赔偿问题,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真诚悔罪,并通过赔礼道歉的方式获得被害人一方谅解,进而达成和解协议的,这种和解不涉及损害赔偿的范围问题,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数额。
三、在赔偿的效果上,当事人和解可以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的任一阶段达成,法律赋予其终结诉讼程序的功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是在审判阶段提起,没有终结诉讼的功能,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是酌定量刑情节。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和解对案件处理及量刑的影响,相对于附带民事诉讼有着独特的价值。
四、在制度功能上,当事人和解与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作为两种行之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各自独特的适用范围,是并行不悖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等阶段达成和解,此时被害人通常不会再提起民事诉讼,这实际上是排除了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
在共同犯罪中被害人可以对未达成和解协议的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达成和解并获得赔偿后又坚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鉴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被害人的合法权利,人民法院也应该受理,并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
如果被害人在审判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又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被害人可以选择撤诉或者在和解协议书中一并解决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问题。
五、在法律效力上,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和当事人和解协议一旦生效,对案件的处理均具有影响力。
法院可以依据生效的和解协议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理,其对量刑和案件处理结果的实际影响力要大于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这点应引起律师的充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