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宋楚雄与孙五花离婚纠纷一案,经K市L县人民法院 调解,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同意解除 双方的婚姻关系,并签收了人民法院送达的调解书 。在此情况下,该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有何约束力 A.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解除 B.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反悔而再到法院就离婚 问题起诉 C.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上诉 D.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就离婚问题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 解。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A.人民法院只能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调 解 B.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根据协议 内容制作判决书,人民法院可以制作调解书结案 C.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D.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对案件事实的自愿认可,在调解 不成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判决认定事实的根据 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个违反了合法原则? A.甲乙两方同意维持夫妻关系,甲不再付给乙父亲生活费 B.甲乙同意离婚,双方刚满5岁的女儿丙,由甲抚养,并同 意丙的姓由原随乙姓改随甲姓 C.甲乙同意离婚,双方刚满5岁的女儿丙由乙抚养,甲不用 支付抚养费,以后亦不能再去见丙 D.甲乙同意离婚,但对夫妻共同财产不进行分割
通常按开庭审理的方式和步骤: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进行调解。调解 开始前的告知义务,调解开始后的调查程序,调解中还要有的放矢地进 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解协议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提出,必要时, 审判人员也可提出意见和方案供当事人参考,但不能强加于人 调解规定的新规定: 1、调解组织适度社会化一是邀请协助调解,二是邀请主持调解 2、调解协议内容可以超出诉讼请求范围 3、建立调解协议执行的保障机制
第三节 法院调解的程序
一、调解的开始
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调解而开始,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要考虑 有无调解解决的可能 ,不得强迫调解。 在答辩期满前,征得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其调解时间为 当事人同意之日起15天(简易程序为7天),在此期限内未达成协议的 ,可继续调解
பைடு நூலகம்
二、调解的进行
第二节
法院调解的原则
一、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 1、程序意义上的自愿,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应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强迫调解 2、实体意义上的自愿,指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是 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事实清楚,是非分明原则 三、合法原则 1、程序上合法,要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2、实体上合法,调解协议的内容也要合法,不得 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这里的合法, 应理解为不违反法律的有关禁止性规定。
三、调解的结束
一是因调解无效而结束,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二是因调解成立而结束,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应制 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 的,协议内容应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审判 人员和书记员签名盖章。
四、法院调解书的制作
调解书有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关于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调解协议内容可以超出诉讼请求范围。 B.在答辩期满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适用 普通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天内。 C.在答辩期满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适用 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7天内。 D.在答辩期间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 同意,可以继续调解,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强调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在调 解过程中,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享有决定权? A.是否进行调解活动 B.调解开始的时间 C.是否达成调解协议 D.调解的地点 E .调解的方式 F .调解书生效的方式
第十章 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
本章重点 1、法院调解的原则 2、法院调解的效力
第一节
法院调解概述
一、法院调解的概念、性质、特征
指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 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 法院调解制度的性质: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 权的一种诉讼活动;二是认为调解是在法院指导下自律解决纠纷的活动 ;三是认为调解是审判权与处分权的结合 (本书采用第三种观点) 1、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依法进行的 2、法院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程序的全过程 3、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方式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事调 解工作作了全面规定,其中对民事案件调解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对 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 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 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 不予调解。 ”另外,执行程序中不适用调解。
原告甲与被告乙系邻居,二人为建造厨房一事发生口角进而互殴。甲被 乙打伤花去医药费1050元。甲遂向法院起诉乙,要求乙赔偿其误工损失 费、医疗费、护理费共计1500元。被告乙认为双方均有责任,只愿意赔 偿500元。法院辩论结束后,审判员丙征求双方的调解意见。原告甲不 同意调解,要求法院依法判决乙赔偿损失。被告乙同意调解。审判员丙 考虑到双方是邻居关系,为避免矛盾激化,增强睦邻友好,决定主持双 方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原告坚持要求乙赔偿1500元,被告乙却只同意 赔偿500元。审判员丙说:“我看由被告乙赔偿1000元好了。”对此双 方均不同意。于是丙将原告甲单独叫到办公室,说:“判决还不一定给 得了你1000元呢,因为你也动手打了人家,只不过伤得轻点。”原告虽 说不情愿,但嘴上不得不表示同意。然后丙又把被告乙单独叫到办公室 ,说:“500元也太低了,你身强力壮的,人家已经老太太了,责任在 你身上。我建议1000元还算是少的了。”被告乙只好答应。在审判员丙 做工作的情况下,甲乙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告乙赔偿原告甲1000元 ;诉讼费各负担一半;本调解书生效后15日内执行。审判员告知双方第 二天到法院领取调解书,但当天要求双方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名。第二天 ,原告甲到法院表示赔偿额太少,不同意调解。审判丙把制作好的调解 书递给甲,说:“调解书现在给你,你已经签过字了,所以调解书已经 生效,不能反悔了。” 本案的调解有何违法之处?
已生效的调解书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 A.不同的法律效力 B.相似的法律效力 C.同等效力 D.不同的执行效力 某县人民法院调解解决张某与王某的财产争议,于 2004年4月1日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4月5日 将调解书送达原告张某签收,4月6日送达被告王某 签收。调解书生效日期为哪一天? A.对张某来讲是4月5日,对王某来讲是4月6日 B.调解协议达成之日即4月1日 C.张某签收日为4月5日 D.王某签收日为4月6日
二、法院调解的效力
与生效的法院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结束诉讼程序 (二)确认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三)不得提起上诉 (四)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对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 制作民事调解书? A.被告拖欠原告贷款1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被 告在1个月内付清,原告不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期间 的贷款利息 B.赔偿案件中的被告人在国外,与原告达成赔偿 协议,同意在2个月内赔付 C.赡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愿意每 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200元,原告申请撤诉 D.收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维持收养关 系
甲乙签收调解书后,乙认为调解结果不合法反悔,乙 可以采取何种措施补救 A.再次起诉 B.在法定期间内上诉 C.要求重新调解或者请求判决 D.申请再审 甲乙二人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审判员对此案进 行了调解,但未达成协议。于是法院开庭审判后当庭 做出判决。在送达判决书之前,甲又要求法院进行调 解。这时法院应当: A.继续审判此案 B.撤回原判决,主持双方再行调解 C.送达判决书 D.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第四节 法院调解的效力
一、法院调解发生效力的时间
(一)调解书生效的时间
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经当事人(包括第三人)签收后,才产生法律效 力
(二)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调解协议生效的时间
下列案件在调解协议达成后,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1)调解 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能够及时履 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书记员应当将当事人协议的条款记入笔录 ,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即产生效力。
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院调解
1、日本的民事调停 2、我国台湾地区的诉前调解 3、美国的“附设在法院的调停”
以下案件,不属于法院调解的案件范围的是 A.张某对李某因借款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B.王某申请对其失踪4年的妻子钱某宣告失踪 C.赵某因陈某不履行租赁合同,拒不交租金而提起 的违约之诉 D.孙某委托马某代为保管其摩托车,马某私自将摩 托车借给他人并损坏,孙某提起的请求赔偿的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程序不适用法院调解? A.公示催告程序 B.发回重审后的诉讼程序 C.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引起的再审程序 D.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