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49个产品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审查细则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食品生产审查细则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食品生产审查细则篇1一、目的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 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 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2019年精选范文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2019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
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欢迎大家阅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核标准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核标准食品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而食品生产许可证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关键步骤之一。
在我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是一个复杂而严格的过程,旨在确保食品生产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卫生标准,并且能够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产品。
本文将介绍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核的标准和程序。
一、申请资格1. 企业法人资格: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即依法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生产场所要求:生产场所应当具备卫生安全条件,包括建筑结构、卫生设施、消防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生产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生产场所的规定。
3. 生产设备与工艺:企业应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生产设备,并拥有合理的生产工艺流程。
生产设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二、申请材料准备1. 申请表格:申请人应填写并提交相关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格,确保申请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同时,还需要提供生产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 相关调查报告:申请人应提交有关生产工艺流程、产品配方、原辅材料来源、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调查报告。
4. 其他必要证明: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例如食品安全培训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
三、审核程序1. 预审:审核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如发现问题或缺失,将通知申请人进行补充或修正。
2. 现场检查:审核机构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生产场所、设备、生产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估。
3. 样品检测:根据需要,审核机构可能会抽取申请企业的产品样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 报告编制:审核机构根据预审、现场检查和样品检测的结果,编制审核报告,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许可证条件进行评估。
5. 审核决定:审核机构将根据审核报告和评估结果,作出审核决定。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范围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范围1、(010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
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2、(0102)大米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大米产品包括所有以稻谷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大米。
大米申证单元为1个,即大米。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大米。
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2。
3、(0103)挂面生产许可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挂面产品包括以小麦粉、荞麦粉、高粱粉、绿豆(或绿豆粉、绿豆浆)、大豆(或大豆粉、大豆浆)、蔬菜(或蔬菜粉、蔬菜汁)、鸡蛋(或蛋黄粉)等为原料,添加食盐、食用碱或面质改良剂,经机械加工或手工加工、烘干或晾晒制成的干面条。
包括: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挂面(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挂面。
挂面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3。
4、(0104)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粮食加工品是指以谷物为原料加工制作未经熟制(或不完全熟制)的食品。
粮食加工品中的大米、小麦粉、挂面产品按照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审查。
其他粮食加工品按本细则执行。
其他粮食加工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
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糕点消费容许证审查细那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消费容许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过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包括: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酥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等〕;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上糖浆类等〕;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棕子类、糕团类、水油皮类等〕;熟粉类糕点〔冷调韧糕类、热调韧糕类、印模糕类、片糕类等〕等。
申证单元为1个,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在消费容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称号即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糕点消费容许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401。
二、基本消费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消费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包括原辅料处置、调粉、发酵〔如发酵类〕、成型、熟制〔烘烤、油炸、蒸制或水煮〕、冷却和包装等进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的运用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平安效果。
1. 微生物目的超标。
2. 油脂酸败〔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
3. 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运用。
三、必备的消费资源〔一〕消费场所。
糕点消费企业除必需具有必备的消费环境外,还应具有以下条件:厂房与设备必需依据工艺流程合理规划,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并具有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消费场所卫生条件的设备。
糕点消费企业应具有原料库、消费车间和成品库。
须冷加工的产品应设专门加工车间,应为封锁式,室内装有空调器、紫外线灭菌灯等灭菌消毒设备,并设有冷藏柜。
消费发酵类产品的须设发酵间〔或设备〕。
用糕点停止再加工的消费企业必需具有冷加工车间。
〔二〕必备的消费设备。
糕点消费企业必需具有以下消费设备:1. 调粉设备〔如和面机、打蛋机〕;2. 成型设备〔如月饼成型机、桃酥机、蛋糕成型机、酥皮机、印模等〕;3. 熟制设备〔如烤炉、油炸锅、蒸锅〕;4. 包装设备〔如包装机〕。
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 引言食品安全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各国都设立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食品生产许可证是食品生产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也是食品监管部门核准企业生产食品的许可证明。
本文将重点介绍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帮助审查人员全面了解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要点。
2. 许可证申请材料在进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前,企业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以下是常见的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申请表: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生产场所、产品种类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详细描述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设施清单:列举用于生产的设备和设施的名称、型号等;•原辅料清单:列举产品制作所需的原辅料及其供应商信息;•质量控制计划:描述产品的质量控制措施和关键控制点;•人员资质:包括生产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记录等;•环境卫生检测报告:包括生产场所的环境卫生情况检测报告等。
3. 审查要点在进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要点:3.1 企业资质审查人员首先需要核实企业的基本信息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同时,还需审查企业是否具备合法设立的资质,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2 生产场所审查人员需要对企业的生产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重点考察的内容包括: - 场地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 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 生产设备是否符合标准; - 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
3.3 生产工艺流程审查人员需要仔细审查企业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是否包括了从原材料采购至成品储存的全过程; - 生产过程中是否包括关键控制点的监测和记录; - 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
3.4 原辅料供应商审查人员需核实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供应商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关注以下要点:- 原辅料供应商的许可证是否齐全; - 是否有相关的质量检测报告; - 是否有独立的质量保证体系等。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全文-文档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2005年9月26日国质检监函〔2005〕776号)之《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号)关于印发小麦粉等15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订)的通知(2005年1月17日国质检监〔2005〕15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
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小麦→ 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 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 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相关细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现予印发,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提高许可效率,加强监督管理。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8月9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49个产品审查细则
目录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2、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3、挂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4、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3)5、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8)6、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2)7、食用动物油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6)8、酱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7)9、食醋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9)10、味精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1)11、鸡精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3)12、酱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5)13、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37)14、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42)15、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52)16、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64)17、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71)17.1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1)17.2、碳酸饮料(汽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5)17.3、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7)17.4、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9)17.5、蛋白质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2)17.6、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5)17.7、其他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7)18、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91)18.1、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1)18.2其他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2)19、饼干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5)20、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97)21、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01)22、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03)23、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07)24、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09)25、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2)25.1、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2)25.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5)26、果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7)27、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9)27.1、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9)27.2、边销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1)28、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4)28.1、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4)28.2、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6)29、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8)30、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2)31、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5)32、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8)33、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41)34、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44)34.1、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44)34.2、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46)34.3、食用菌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50)35、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53)36、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55)3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59)38、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64)39、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69)40、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2)41、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版) (174)42、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7)42.1、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7)42.2、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9)42.3、鱼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82)43、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84)44、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0)45、淀粉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93)46、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6)47、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9)47.1、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9)47.2、其他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2)48、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5)49、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12)附件1:010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产品检验与留样要求
产品检验要求
审查企业是否建立产品检验管理制度,明确产品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频次等,确保出厂产品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留样管理要求
审查企业是否建立留样管理制度,对出厂产品进行留样,并明确留样期限、留样数量等,以便进行产 品质量追溯。
06
生产管理制度审查
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整改报告
企业应在整改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说明整改情况, 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整改后复查安排
01
复查时间
审查人员应根据企业整改情况, 合理安排复查时间,确保复查工 作及时进行。
复查内容
02
03
复查结论
复查工作应重点针对不符合项的 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认企业是 否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审查人员根据复查情况,给出复 查结论,判定企业是否符合食品 生产许可要求。
核查结论
核查结束后,应出具核查结论,对申请材料 真实性进行评价。
03
生产场所审查
生产场所选址要求
远离污染源
选址应远离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如化工厂、垃圾填埋场 等。
便于监管
选址应便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检验。
交通便利
选址应具备便利的交通条件,方便原料运输和产品销售。
生产场所布局和设施设备要求
功能区划分
生产场所内应明确划分原料区、生产区、成 品区、包装区等功能区域,并确保各区域相 对独立,防止交叉污染。
设施设备配备
应根据生产工艺和产品特点,配备必要的生产设备 、检验设备和仓储设施,确保设施设备满足生产需 要。
排水、通风和照明
应合理规划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和照明设施 ,确保生产场所具备良好的环境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确定
位。
4.3 制定审查计划 确定审查组长和成员,并通知确定的人员及其所在单
审查组拟定开展审查的时间; 熟悉需要审查的申请材料;
与申请人沟通,形成审查计划,报告审查组织部 门确定; 审查组织部门通知申请人,告知需要配合的事项 。
附件 4: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10版)
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即时或者 5 日内作出,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 (本注正式使用时不显示) 。
注:本决定书即时或者 5 日内作出,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存档 (本注正式使用时不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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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10版)
4. 审查工作程序及要点:
4.2 组成审查组
要点 4.4 审核申请资料
检验管理 核查
管理制度核查
管理职责 核查 人员要求 核查
产品防护 核查
管理制度 核查
技术标准、 工艺文件核查
过程管理 核查
企业采购 制度核查
4. 审查工作程序及要点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10版)
4.4.1 审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审查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审核申请人制定的组织生产食 品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文本内容是否符合 要求 4.4.2 审核岗位责任制度 审核申请人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岗位分工是否 4.4.3 必要时审核申请材料可以与现场核查结合进行 与生产相适应,岗位职责文本内容、说明等对相关人员专 业、经历等要求是否明确
核查组全体成员、 申请人、 生产管理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等。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请申请人做好现场核查相关准备工作。 申请人做好现场核查 做好现场核查相关准备工作
2022年11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生产许可和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审查工作。
第三条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申请材料审查应当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现场核查应当审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生产条件的符合性。
第四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置细则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办法》和本通则的相关要求,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制定审查方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申请材料审查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有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
申请材料应当符合《办法》规定,以电子或纸质方式提交。
申清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负责许可审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审批部门)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应当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日常监管和存档需要确定纸质申请材料的份数。
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
第八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部门应当按照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要求审查:(一)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二)生产场所迁址,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三)生产条]牛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_细则_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方便面产品包括以小麦粉、荞麦粉、绿豆粉、米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或面质改良剂,加适量水调制、压延、成型、汽蒸,经油炸或干燥处理,达到一定熟度的方便食品。
包括油炸方便面、热风干燥方便面等。
保鲜湿面不纳入发证范围。
方便面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方便面。
方便面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7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生产的基本流程。
配粉→压延→蒸煮→油炸(或热风干燥)→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配粉;设备的清洗;油炸(或热风干燥)。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和超量使用。
2.设备残留物质变质、霉变等。
3.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方便面生产企业除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
生产方便面的生产线应是连续的。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自动或半自动配粉设备(调粉机、和面机等);2.成型设备(压延机等);3.熟制设备(蒸煮机、油炸设备或热风干燥设备等);4.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包装机。
四、产品相关标准GB17400-20xx《方便面卫生标准》;LS/T3211-1995《方便面》;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企业生产方便面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企业应制定调料包的验货制度,保证调料包的质量。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0.1mg);(二)干燥箱;(三)恒温水浴锅;(四)分光光度计;(五)灭菌锅;(六)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七)微生物培养箱;(八)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方便面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多种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多种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引言在当前社会中,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严格的食品监管措施。
其中,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是确保食品生产企业能够合规运营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多种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的细则。
二、申请材料准备1. 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用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
2.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详细描述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卫生标准。
3. 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说明:提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用途及使用量等信息。
4. 食品原料供应商合格证明:列出食品原料的供应商名称、合格证明等。
5. 检测报告:提供关于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相关检测报告,确保食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三、生产设备要求1. 生产设备合规:生产设备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2. 设备清洁卫生:保证生产设备的清洁卫生状况,避免交叉污染的风险。
3. 设备操作规范:制定设备操作规范,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可追溯性。
四、生产环境要求1. 生产场所选择: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场所,避免空气和环境中的污染物对食品的污染。
2. 温度和湿度控制:控制生产环境的温度和湿度,以维持食品质量和安全。
3. 空气净化设备:安装空气净化设备,去除空气中的微粒和有害物质。
五、员工培训要求1. 培训计划制定: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涵盖食品安全知识、卫生操作规范等内容。
2. 培训记录保留:保留员工培训的相关记录,便于监管部门审查。
六、样品留存和追溯1. 样品留存要求: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保存生产过程中的样品,以备后续检验。
2. 追溯体系建立:建立食品生产追溯体系,确保食品供应链的可追溯性。
七、经营场所审查1. 经营场所条件:审查经营场所的面积、设备布局、通风状况等,确保符合卫生要求。
2. 卫生设施:审查卫生设施的设置和清洁情况,如洗手设施、卫生间等。
3. 废物处理:核查废物处理设施和废物分类情况,确保经营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请参考。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塑料、玻璃等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饮用纯净水及矿物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及其他加工方法)(适用于饮用纯净水)→配料(适用于矿物质水)→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 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他包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水源、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必须设置水处理车间、灌装车间、回收容器清洗消毒间、包装车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生产场所。
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以免受到污染。
2.容器清洗消毒和灌装车间的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及鞋靴消毒设施;灌装车间应设置空气净化和消毒设施,入口处应有风淋设施;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级。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粗滤设备;2. 精滤设备;3. 杀菌设备;4. 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设施;5. 生产设备清洗消毒设施;6. 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7. 自动灌装封盖设备;8. 灯检设施;9. 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10. 去离子净化设备(适用饮用纯净水及饮用矿物质水),11. 矿物质水相应调配设备。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汇总)关于发布《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06〕4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加强对边销茶的监管,保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用茶安全,总局对《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了修订,重点明确了对边销茶生产许可证的审查要求。
同时,根据相应国家标准发布和修改情况,总局组织对肉制品、黄酒和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了修改,并以细则修改单的形式发布。
现将《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肉制品、黄酒、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修改单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1.《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2号)3.《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2号)4.《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号)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将28大类食品的所有品种全部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管理,完成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的全覆盖。
按照2006年食品监管工作的部署,总局组织制定和修订了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见附件),现印发你们。
审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 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3.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4. 食用动物油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5.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6.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7.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8.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9.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0.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1. 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2. 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2006版)13. 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4.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5.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6.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7.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8.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19. 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0. 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2. 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3. 其他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4. 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5. 淀粉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26. 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关于印发糕点等7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科学地规划和指导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对28大类食品中的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1. 总则为规范申请人按规定条件设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通则。
2. 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对申请人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审查工作,包括审核资料、核查现场和检验食品。
3. 使用要求本通则应当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本通则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均应依照规定使用相应格式文书,不得缺失。
4. 审查工作程序及要点4.1申请受理收到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2 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织部门根据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和审查工作量,确— 2 —定审查组长和成员,并通知确定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4.3 制定审查计划审查组拟定开展审查的时间,熟悉需要审查的申请材料,与申请人沟通,形成审查计划,报告审查组织部门确定。
审查组织部门通知申请人,告知需要配合的事项。
4.4 审核申请资料4.4.1 审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审查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审核申请人制定的组织生产食品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文本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4.4.2 审核岗位责任制度审核申请人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岗位分工是否与生产相适应,岗位职责文本内容、说明等对相关人员专业、经历等要求是否明确。
4.4.3 必要时审核申请材料可以与现场核查结合进行。
4.5 实施现场核查核查申请人生产现场实际具备的条件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以及与申请生产的食品相关的卫生规范、条件及审查细则规定要求的合规性。
【生产管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 87页)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 87页)部门: xxx时间: xxx制作人: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国质检监[2004]557号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对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为此,总局制定了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3.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4.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5.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6.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7.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8.炒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9.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0.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1.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2.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3.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附件1: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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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2、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3、挂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4、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3)5、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8)6、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2)7、食用动物油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6)8、酱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7)9、食醋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9)10、味精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1)11、鸡精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3)12、酱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5)13、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37)14、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42)15、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52)16、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64)17、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71)17.1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1)17.2、碳酸饮料(汽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5)17.3、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7)17.4、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9)17.5、蛋白质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2)17.6、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5)17.7、其他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7)18、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91)18.1、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1)18.2其他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2)19、饼干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5)20、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97)21、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01)22、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03)23、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07)24、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09)25、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2)25.1、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2)25.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5)26、果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7)27、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9)27.1、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9)27.2、边销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1)28、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4)28.1、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4)28.2、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6)29、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8)30、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2)31、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5)32、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8)33、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41)34、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44)34.1、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44)34.2、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46)34.3、食用菌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50)35、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53)36、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55)3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59)38、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64)39、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69)40、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2)41、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版) (174)42、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7)42.1、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7)42.2、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9)42.3、鱼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82)43、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84)44、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0)45、淀粉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93)46、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6)47、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9)47.1、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9)47.2、其他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2)48、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5)49、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12)附件1:010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
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小麦→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筛选设备(振动筛,平面回转筛);2. 比重去石机;3. 磁选设备(电磁辊,永磁铁);4. 磨粉机;5. 筛理设备(平筛,高方筛);6. 清粉机(专用小麦粉必备);7.微量添加设备(必要时);8.包装设备;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如绞龙,风网等)。
四、产品相关标准GB1355-86《小麦粉标准》;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GB/T 8607-1988《高筋小麦粉》;GB/T8608-1988《低筋小麦粉》;LS/T3201-1993《面包用小麦粉》;LS/T3202-1993《面条用小麦粉》;LS/T3203-1993《饺子用小麦粉》;LS/T3204-1993《馒头用小麦粉》;LS/T3205-1993《发酵饼干用小麦粉》;LS/T3206-1993《酥性饼干用小麦粉》;LS/T3207-1993《蛋糕用小麦粉》;LS/T3208-1993《糕点用小麦粉》;LS/T3209-1993《自发小麦粉》;LS/T3210-1993《小麦胚(胚片、胚粉)》;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小麦应符合国家小麦标准(GB1351-1999)的规定。
入磨小麦必须经过筛选、磁选、风选、去石等清理过程。
企业生产小麦粉所用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
不得用陈化粮(小麦)加工供人食用的小麦粉。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高温电炉(马福炉);(二)粉筛;(三)干燥箱;(四)分析天平(0.1mg);(五)天平(0.1g);(六)粉质仪(适用于专用小麦粉)。
七、检验项目小麦粉产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注:标签标注除符合GB7718-1994的要求以外,还应注明使用的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
注:标签标注除符合GB7718-1994 的要求以外,还应注明使用的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
八、抽样方法根据企业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成品库内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如企业同时生产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应抽取专用小麦粉。
同时需抽取一个空的包装袋做标签检验。
抽样基数:同一批次的小麦粉产品不得少于50袋。
抽样数量:5kg,混样后平均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附件2:0102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大米产品包括所有以稻谷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大米。
大米申证单元为1个,即大米。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大米。
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稻谷→筛选(溜筛,振动筛,高速除稗筛)→去石→磁选(磁栏,永磁滚筒)→砻谷→谷糙分离→碾米→成品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稻谷的清理,碾米,成品整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黄粒米超标。
2.水分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大米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蝇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筛选清理设备(溜筛,振动筛,高速除稗筛等);2.比重去石机;3.磁选设备(磁栏,永磁滚筒等);4.砻谷机;5.碾米机;6. 米筛(白米溜筛,平面回转筛等);7.包装设备;8. 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斗式提升机等)。
四、产品相关标准GB 1354-86《大米标准》;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稻谷应符合国家稻谷标准(GB1350-1999)的规定。
不得用陈化粮(稻谷)加工供人食用的大米。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谷物选筛;(二)干燥箱;(三)分析天平(1mg);(四)天平(0.01g)七、检验项目大米产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表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八、抽样方法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成品库内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