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活动制度
单位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志愿者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志愿者及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自愿、公益、服务、奉献的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单位为宗旨。
第二章志愿者管理第四条志愿者选拔1. 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 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或特长,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3. 志愿者应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条件。
4. 单位将定期组织志愿者招募活动,面向全体员工公开选拔志愿者。
第五条志愿者培训1. 单位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等。
2. 志愿者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8小时。
3. 单位将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确保志愿者具备良好的服务素质。
第六条志愿者权益保障1. 单位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 单位将鼓励志愿者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单位将建立志愿者关爱机制,关心志愿者身心健康,帮助志愿者解决实际困难。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活动管理第七条服务项目1. 单位将根据社会需求和志愿者特长,确定志愿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等。
2. 志愿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志愿服务项目。
第八条服务流程1. 志愿者服务活动需提前规划,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
2. 志愿者服务活动需报单位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3. 志愿者服务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第九条服务考核1. 单位将定期对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单位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志愿服务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以及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友爱的原则。
第四条志愿服务制度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水平,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第二章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第五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六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组织章程,制定志愿服务发展规划。
第七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设立专门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部门或者岗位,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八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定期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志愿者信息库,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经历和培训情况。
第十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选拔、培训、考核和激励制度。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与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素质和志愿服务意识。
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当参加志愿服务组织举办的培训,提高自身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六条志愿者有权了解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有权要求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十七条志愿者有权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志愿者有权获得志愿服务组织给予的荣誉和奖励。
第十九条志愿者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提前向志愿服务组织请假。
第二十条志愿者违反志愿服务组织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志愿服务组织有权终止其志愿服务资格。
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服务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组织内的所有志愿者服务活动。
志愿者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帮扶活动等。
第三章组织架构1.志愿者服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的志愿者服务工作。
2.志愿者服务部门:负责具体的志愿者招募、管理、培训工作。
3.志愿者服务指导员:负责志愿者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志愿者的招募1.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意识。
2.招募志愿者可通过校园宣传、社交媒体、志愿者服务平台等途径进行。
3.选拔合格的志愿者进行面试和培训。
第五章志愿者的管理1.志愿者应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如不能参加须提前请假。
2.志愿者应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服从志愿者服务指导员的指导。
3.志愿者应定期接受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六章志愿者的奖惩1.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可给予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等。
2.对不遵守规定、擅自请假、影响服务质量的志愿者可给予处罚,如警告、停止服务资格等。
第七章其他1.组织应为志愿者购买必要的人身保险。
2.组织应加强与志愿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做好志愿者心理健康的关怀和支持工作。
3.志愿者应保护好组织的利益,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违法活动。
第八章附则1.本管理制度由志愿者服务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志愿者的服务行为,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志愿者和组织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希望志愿者们能够认真遵守制度规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权益,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考核、激励和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本细则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志愿服务是基于志愿者的自愿参与,不得强迫;(二)公益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以社会公益为目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三)公开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规范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第四条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招募志愿者前,应明确志愿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等基本信息。
第六条招募志愿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一)单位内部宣传;(二)社会公益组织推荐;(三)网络平台发布;(四)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合作招募。
第七条志愿者招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二)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有奉献精神;(三)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四)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第八条志愿者培训是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和素质的重要环节。
第九条培训内容应包括:(一)志愿服务理念、宗旨和法规政策;(二)志愿服务项目和服务对象的特点;(三)志愿服务技巧和方法;(四)应急处理和自我保护知识;(五)志愿服务礼仪和团队协作。
第十条培训方式可包括:(一)集中培训;(二)在线培训;(三)现场观摩;(四)经验交流。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一条志愿者管理应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志愿者管理部门负责:(一)制定志愿者管理制度;(二)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三)监督志愿者服务过程;(四)处理志愿者投诉;(五)开展志愿者表彰活动。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纪律,服从管理;(二)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无故缺席;(三)尊重服务对象,保护个人隐私;(四)维护志愿者形象,不得从事有损志愿者形象的活动;(五)对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志愿服务规章制度引导和管理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是志愿者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作者给大家带来志愿服务规章制度5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志愿服务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首都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首都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0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全市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志愿者组织是指市和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及各类专业性志愿者协会等依法成立、专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鼓励、引导志愿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以便参与志愿服务,享受专业培训、服务认证、权益保护、表彰激励等服务。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第四条志愿者组织可采取公开招募与定向招募相结合、经常性招募与阶段性招募相结合、面向个人招募与面向集体招募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招募工作,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志愿者招募机制、稳定通畅的招募渠道。
(一)志愿者组织可根据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需求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信息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志愿者需求数量、岗位要求和报名方式等招募信息,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创造便利条件。
(二)志愿者组织可深入社区、农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吸引和动员热心公益的广大市民特别是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就近、就便加入志愿者队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建立全市志愿者注册制度。
志愿者活动制度(14篇范文参考)
志愿者活动制度(14篇范文参考)志愿者活动制度篇1总则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
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
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3篇)
某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第一条概述为了推进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学校与社会资源的有机结合,提高学校教育服务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小学志愿者服务制度,以规范小学志愿者的活动行为,营造良好的志愿者服务环境。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小学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参与的志愿者,包括学校本身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以及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员工等社会各界的志愿者。
志愿者服务的范围包括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活动、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等。
第三条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1. 志愿者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待遇的权利。
2. 志愿者有权要求学校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持,包括活动场地、活动所需材料等。
3. 志愿者需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和志愿者服务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得随意改变或私自扩展活动内容和范围。
4. 志愿者应当保守学校的秘密,不得泄露学校的机密信息。
5. 志愿者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以身作则,传递正能量。
第四条志愿者的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志愿者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志愿者服务流程和管理规定,并向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和能力。
2. 志愿者应根据学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义务。
3. 学校应定期评估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表现,对优秀志愿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志愿者及时予以调整或终止其服务。
第五条志愿者活动的监督和评估1.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志愿者活动监督和评估机构,负责对志愿者的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志愿者活动监督机构应定期组织对志愿者的服务活动进行评估,包括活动内容的符合度、效果和影响力等方面的评估。
3. 志愿者活动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志愿者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解决志愿者服务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记录和统计1. 学校应建立志愿者服务记录和统计制度,定期统计志愿者的服务时长和服务项目,并向志愿者提供服务证明。
2. 志愿者服务记录和统计应详细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效果等相关信息,用于评估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学校的服务水平。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细则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发挥志愿服务的正面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组织、开展和接受志愿服务活动的各级单位和组织。
第三条志愿服务活动是指自愿参与的个人和团体,为了社会公益事业而无报酬地做出的义务服务。
第四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益、无偿、文明、合法、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确保志愿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六条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完善志愿者招募、培训、激励、评价和退出机制。
第八条志愿者服务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志愿者档案,对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记录、培训情况等进行全面管理。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技能,提升服务能力。
第十条按照工作需要,组织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志愿者了解工作内容和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考核,评价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并及时进行奖励或纠正。
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作,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更多的支持。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活动和风险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四条组织活动时,应当确保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志愿者参与风险较高的活动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
第十六条对于长期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伤害或损失的,应当及时给予帮助,并依法妥善解决赔偿问题。
第十八条志愿者应当服从组织安排,在活动中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章激励和奖励第十九条对于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应当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条组织活动时,应当设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奖励措施,激发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5篇】
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5篇】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5篇】规章制度反映了组织和社会的文化和价值观。
它们规定了行为的期望和目标,传达了特定的信念和理念。
通过遵守规章制度,组织成员可以融入组织文化,塑造和传承组织的核心价值观。
以下是带来的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欢迎大家一起来收看!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篇1】一、目的宗旨引导文化志愿者自愿参与、义务工作、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在全社会营造“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氛围,共同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二、主要原则1.坚持依法组建、科学管理的原则;2.坚持自愿参与、义务服务的原则;3.坚持统一指导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4.坚持公益服务、就近服务的原则.三、主要职责1.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以文艺辅导为主,深入社区、农村开展“社区文化艺术辅导”工作.2.展示文化建设成果.以讲座、培训为主,面向基层群众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和文艺辅导.3.协助组织大型文化活动.4、协助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引导与讲解.四、招募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敬业精神;2.热爱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3.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有集体荣誉感;4.具备一定的文化专业知识或文艺专长;5.身体健康,每年自愿参加一定时间的文化志愿服务.五、权利与义务(一)文化志愿者的权利1.以文化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2.参加文化志愿者组织提供的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3.获得从事文化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5.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各级文化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6.要求志愿者组织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7.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它权利.(二)文化志愿者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文化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3.不得以文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4.自觉维护文化志愿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5.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6.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篇2】第一条、任何志愿者不得借本团队名义发起、组织、参与非团队批准的活动。
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志愿者,是指在医院自愿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三条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志愿者培训和指导,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五条医院应当公开招募志愿者,明确志愿者报名条件、报名方式、选拔程序等。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志愿者进行选拔,选拔标准包括:(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二)具备从事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三)具备从事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和知识;(四)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影响志愿者服务的疾病。
第七条医院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医院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和志愿者服务规范;(二)医疗知识、急救技能和患者沟通技巧;(三)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知识;(四)团队合作、沟通协调和问题解决能力。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内容与时间第八条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一)导医导诊,为患者提供就医指导和帮助;(二)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护理、病情观察等工作;(三)参与医院公共卫生事业,如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四)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支持等关爱服务;(五)协助医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如慈善捐赠、公益活动等;(六)其他符合志愿者服务宗旨的活动。
第九条志愿者服务时间安排应当充分考虑志愿者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志愿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与激励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志愿者档案,记载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信息。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表彰和奖励的依据。
医院志愿者服务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医院对外服务形象的提升,加强与社区的联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外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包含但不限于参观陪护、慰问患者、文艺演出、宣传推广等。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发挥医院与社区、患者之间的纽带作用,不得违反医院利益。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四条医院将依照所需服务项目的需求,定期组织志愿者招募工作。
第五条志愿者报名应充分了解活动要求,供应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接受面试。
第六条医院将组织志愿者培训,包含医院文化、基本医疗知识、服务技巧等内容,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成为医院志愿者。
第七条志愿者应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义务、责任等事项。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管理第八条医院将设立特地的志愿者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九条志愿者服务活动应依照事先确定的计划进行,医院将依据活动需求订立志愿者排班。
第十条志愿者应依据布置按时参加服务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通知志愿者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保持文明礼貌,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听从志愿者管理机构的指挥和布置,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保守患者隐私,维护医院诊疗秩序,不得泄露患者信息,不得干涉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期限一般为半年,期满可续期。
医院将依据志愿者服务情况评定志愿者等级,并向优秀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章志愿者权益与保障第十四条志愿者享有参加医院举办的相关培训、学习沟通活动的权益。
第十五条医院将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保险,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个人安全。
第十六条医院将向志愿者供应必需的交通、伙食补贴,具体标准另行订立。
第十七条医院将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扬,并予以适当的物质或荣誉嘉奖。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违约处理第十八条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如涉及侵权、违法行为,志愿者应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志愿者服务期内如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医院有权解除志愿者服务协议,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志愿者服务是一种无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行为,旨在为社会、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服务。
为了规范志愿者的行为和管理志愿者工作,制定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志愿者服务的标准,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有效进行。
2. 原则:(1)自愿参与:志愿者服务是自愿行为,志愿者可以自主选择参与的项目和服务内容。
(2)公平公正:制度要求对所有志愿者一视同仁,不论性别、年龄、教育背景等因素。
(3)服务为主:志愿者的首要任务是为社会、为他人提供服务。
三、志愿者招募和申请1. 招募渠道:通过社区、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发布招募信息,吸引有志之士参与志愿者服务。
2. 申请程序:(1)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服务项目的志愿意愿等相关内容。
(2)面试:经过初步筛选后,进行面试,了解申请人的服务动机、能力和适应能力。
(3)培训和签约:通过培训后,由志愿者和组织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四、志愿者权利和义务1. 权利:(1)平等待遇:志愿者享有与其他志愿者平等的待遇,无论是资源分配还是评价考核。
(2)安全保障:组织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志愿者的人身安全。
(3)培训和提升机会:组织应提供培训机会,帮助志愿者提升自身能力和专业素养。
2. 义务:(1)遵守制度:志愿者必须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管理和安排。
(2)认真履职:志愿者应当积极参与服务活动,按照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3)保护机构利益:志愿者应当保护组织的利益,不得损害组织的声誉和利益。
五、志愿服务管理1. 项目安排:志愿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选择志愿服务项目,并根据组织的安排参与相关活动。
2. 考核评价:组织将定期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考核和评价,以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3. 纪律要求:志愿者应当遵守组织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相关纪律要求,不得擅自违反。
六、志愿者保障1. 社会保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社区志愿者服务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制度社区志愿者服务制度是社区为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社区发展的需要,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具体的社区志愿者服务制度,供参考。
一、志愿者服务范围社区志愿者服务范围涵盖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社区宣传、公共设施维护等方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居民日常生活援助、常年义务巡逻、社区文化宣传、志愿者培训等。
二、志愿者招募与管理1. 招募对象:社区居民以及外部爱心人士均可以申请成为社区志愿者。
2. 招募程序:填写申请表格、参加培训和考核、经过社区审核。
3. 志愿者管理:社区设立专门的志愿者管理机构,对志愿者进行注册登记、档案管理,指导、激励和考核志愿者的工作表现。
三、志愿服务工作时间和方式1. 工作时间:志愿者服务时间一般为每周2-3天,每次2-4小时,具体根据需求和志愿者的时间情况安排。
2. 工作方式:志愿者可以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根据个人能力和意愿进行个别服务。
四、志愿者服务活动内容1. 居民日常生活援助:包括但不限于老人、残障人士的日常照料、购物、外出陪同等。
2. 常年义务巡逻:志愿者定期巡逻社区,发现问题、维护社区治安秩序。
3. 社区文化宣传:志愿者宣传社区的政策法规、文明公约和社区文化活动,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文化建设。
4. 志愿者培训:社区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加强志愿者的技能和服务意识。
五、志愿者权益和福利保障1. 志愿者权益:志愿者享有平等、自愿、安全、免费参与志愿服务的权益,社区对志愿者工作表现予以公正评价和表扬。
2. 志愿者福利: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由社区提供保险赔付,并能够获得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激励。
六、志愿者服务流程1. 申请:有意向的居民填写志愿者申请表格,提交到社区志愿者管理机构。
2. 培训: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志愿者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正式成为社区志愿者。
3. 任务安排:社区将根据不同的服务项目和志愿者的具体情况,安排志愿者参与相应的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志愿者的作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提升文明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社区内的所有志愿者,对志愿服务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是一项志愿服务活动,旨在帮助社区居民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社区发展。
第四条社区志愿者服务应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社区志愿者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社区志愿者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社区志愿者应当具备基本的道德素质和服务技能,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证书。
第七条社区志愿者应当服从社区志愿者管理委员会的安排和指导,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发挥自己的专长和能力,为社区发展做出贡献。
第八条社区志愿者应当保守社区居民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得利用志愿服务谋取私利。
第九条社区志愿者应当保持良好的形象,着装整洁,言行得体,避免言语和行为上的不当行为,不得损害社区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条社区志愿者应当遵守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社区秩序,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第二章志愿招募第十一条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由社区志愿者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志愿者招募计划。
第十二条社区应当通过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扩大志愿者队伍规模。
第十三条志愿者招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志愿者进行登记、考核和培训,确保志愿者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四条志愿者招募应当根据社区的实际需求,设定不同的服务项目和岗位,根据志愿者的特长和兴趣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志愿者招募应当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的价值和意义,鼓励更多的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建设和谐社区。
第三章志愿服务第十六条社区志愿者应当根据社区的实际需求和志愿者的特长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应当遵循"以人为本,责任担当,关爱他人"的原则,关心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
志愿者活动开展规章制度
志愿者活动开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规定志愿者活动的开展制度,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志愿者服务社会的活动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组织机构志愿者活动的组织机构由主办单位、组织单位和参与单位三个层次构成。
2. 主办单位:负责统筹全局,制定志愿者活动的计划和方案,协调各方资源,推动志愿者活动的开展。
3. 组织单位:负责具体的活动组织和实施,包括招募志愿者、培训志愿者、安排岗位等工作。
4. 参与单位:指参与志愿者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志愿者的服务需求选择合适的活动参与。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1. 招募对象志愿者的招募对象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有良好的品德和社会责任感,愿意为社会公益事业献身的人员。
2. 招募途径志愿者的招募可以通过宣传推广、网络招募、社会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确保广泛吸引志愿者加入。
3. 培训计划志愿者的培训计划包括入职培训、岗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内容,旨在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4. 培训方式培训方式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在线培训、现场实践等方式,确保培训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岗位1. 岗位设置志愿者服务岗位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扶贫助残、文化传承等多个领域,志愿者可以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合适的岗位。
2. 岗位安排根据志愿者的意愿和能力,组织单位负责合理安排志愿者的服务岗位,确保志愿者在服务中发挥最大的作用。
3. 服务内容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文明劝导、环境整治、扶老助幼、文化宣传等多项活动,志愿者要认真履行服务职责,维护志愿者形象。
第五章志愿者活动管理1. 活动计划组织单位负责制定志愿者活动的计划和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等,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 活动执行志愿者活动的执行由组织单位负责监督和检查,志愿者要按照活动计划和安排认真履行义务,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 活动评估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负责对志愿者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一、宗旨和原则(一)宗旨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宗旨是: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传递正能量、推动社会进步。
(二)原则1. 无偿服务原则:志愿者的服务行为应基于自愿、无偿的原则,不以牟利为目的。
2. 公正公平原则:志愿者服务应公正公平,不歧视任何人,不违法乱纪,不损害他人利益。
3. 自主服务原则:志愿者有权自主选择服务项目和时间,并能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
4. 互助合作原则:志愿者之间应互相帮助、互相合作,形成和谐的志愿者团队。
5. 安全保障原则: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应得到保障,志愿者服务地点及工作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二、组织机构(一)志愿者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志愿者服务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志愿者服务工作专业组:负责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具体规划、组织、培训和评估等相关工作。
(三)志愿者服务工作站:设立志愿者服务工作站,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交流和服务咨询等支持。
三、志愿者申请和选拔(一)申请条件: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年满18周岁,在高中、大学及以上学校在读学生、退休人员、离休人员、党政机关干部等均可申请;3. 热爱志愿者服务事业,具备一定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4. 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选拔程序:1. 网上申请:志愿者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意愿服务项目,并提交申请;2. 面试选拔:志愿者经过面试选拔,评估其服务能力和责任感;3. 入选通知:经过选拔的志愿者将收到志愿者入选通知,并签署志愿者服务承诺书。
四、培训和管理(一)入岗培训:志愿者入选后,将接受一定的入岗培训,熟悉服务项目和工作内容。
(二)定期培训:志愿者将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考核评估: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评估,形成考核报告,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励或调整。
(四)服务记录:志愿者的服务记录将被详细记录,作为评估和激励的依据。
五、服务项目和时间(一)服务项目:根据社会需求和志愿者的兴趣爱好,设立不同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扶贫帮困、环保保护、教育支持、文化传承等。
志愿者规章制度精简
志愿者规章制度精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志愿者的活动行为,规范志愿服务,并建立起一支高效、有序、专业的志愿者队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遵守组织安排,服从领导管理,服从志愿服务的安排和要求。
第三条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保持团结友爱,帮助他人,为社会公益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任何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志愿服务安排第五条组织方应当提前通知志愿者志愿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志愿者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与。
第六条志愿者应当按照组织方的要求佩戴统一的志愿者服装和证件,且志愿者应当在服务期间保持整洁、文明礼貌,展现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第七条志愿者应当配合组织方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不得擅自离开或迟到早退。
第八条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需请假或调班,应提前向组织方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三章志愿服务行为第九条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应当尊重被服务者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侮辱、欺辱被服务者,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志愿者在服务中应当遵守服务协议,确保服务内容真实、准确、有益,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他人。
第十一条志愿者不得利用志愿服务活动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利用志愿服务活动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当保护环境、文物和公共财产,不得破坏公共资源,不得损坏公益财物。
第四章志愿服务管理第十三条组织方应当建立志愿服务日常管理制度,保障志愿服务的正常开展,并定期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十四条组织方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当遵守组织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六条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如有违规行为,组织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劝退等。
第五章立规依据和修改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组织方有权在必要情况下修改并解释本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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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活动制度
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和谐”生活的过程中,为了能更好地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发挥我校党员、青年志愿者服务,积极发挥志愿者的参与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 、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用真诚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地开展志愿服务,遵守服务制度和工作纪律。
2 、接受党支部的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踊跃的参与志愿服务。
3、积极向城市新居民子弟、特困学生、学校离退休教师、社区军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残疾和孤儿等需要帮助的人们开展志愿服务。
4、以“一助一,多助一”为原则,对学校、社区弱势
群体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
5、廉洁自律,以自身行为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
6.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服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
作用。
7.党员、青年志愿者先行,人人参与,自主服务时间
在一年中大于36 小时,积极动员学生参加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服务时间一年中大于26 小时。
8 、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
组
织协调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9 、重视志愿者队伍服务活动和工作内容的记载及照片
资料收集与整理,并建立档案。
10、党支部对志愿者的各项活动和服务情况要及时向志愿者本人反馈,予以鉴定和鼓励
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团员、青年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根据团十七大及《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发展规划( 2014-2018 )》要
求,共青团中央颁行的《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的精神。
制定如下注册登记制度:
一、注册志愿者及基本条件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的
程序在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注册志愿者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凡是年满18 周岁,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的本学校教师均可注册登记
二、志愿者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由学校党支部牵头,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相互协作的志愿者组织。
1.学校志愿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发展学校志愿服务事业,开展志愿者招募和注册工作,根据学校特点实施各类志愿服务项目。
2.学校志愿者服务队:常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
三、志愿者招募办法和注册程序由学校党支部统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注册登记表。
四、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注册机构建立注册志愿者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要结合实际开展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志愿者的个人综合素质。
五、志愿服务及表彰奖励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实施志愿服务项目。
由学校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间和表现对其
实行相应表彰奖励。
六、有关要求
1. 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是新形势
下深化志愿者行动的具体措施,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有形抓手,是丰富人才培养方式和有效开发人力资源的重要手段。
2.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要依靠党政力量,加强对志愿者注册工作的领导,分类实施,分层推进;要在工作过程中大胆探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3.结合实际,务求实效。
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要着重抓好志愿者组织机构、志愿者队伍、志愿服务项目建设;要注意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好工作。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交流与协作,广泛开发社会
资源,推动学校志愿服务取得更大发展。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党员、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
第二条党员、青年志愿服务的宗旨: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为准则,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
则,致力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条学校成立党员、青年志愿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组长陈立新(书记),江建(校长);副组长彭丽萍(支部宣传委员、学校教导主任);组员刘英(副校长),组员范孟炎(工会主席、总务主任),胡佳(大队辅导员)。
第四条党员、青年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参加志愿服务相关培训;
(三)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四)请求志愿服务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
(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三)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五)不得以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以“关爱城市新居民子
弟、弘扬雷锋精神”为主线,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个人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活动内容:
(一)广泛参与卫生大扫除、清洗乱涂画和“小广告”清理卫生死角、捡拾垃圾(果皮、纸屑)等活动。
(二)积极参与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社会风气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和谐创建活动。
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
(三)认真组织开展并参与政策宣传、创建宣传、文明督导,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员、督导员、保洁员。
(四)组织关爱城市新居民子弟为主要对象,以因病、因灾致困的教职工为重点对象,以扶困帮学、节日慰问、临时救助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帮助服务。
(五)组织开展以城市新居民子弟、孤寡老人、残疾困难居民等特殊群体为义务服务对象,以敬老爱幼、心理健康辅导、经济困难资助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服务。
(六)重点关爱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组织志愿者帮助辅导学业、经予家庭温暖;突出关注困难学生,开展爱心助学,结对助学活动。
(七)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无偿爱心献血精神,培训献血知识,带头参加无偿献血。
(八)组织开展爱心奉献精神宣传活动,开展抗灾避险逃生
知识讲座、演练活动,指导灾难自救。
第八条党员、青年志愿服务者要认真做好活动记录,作为考核和评价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次数、质量的依据。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评先评优的奖励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