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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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北建投承德上板城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北建投承德上板城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北建投承德上板城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07.23•【字号】•【施行日期】2015.07.23•【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北建投承德上板城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建投承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报《河北建投承德上板城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你公司委托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北建投承德上板城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技术审核意见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其它各有关方面意见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众参与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等前提下,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

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二、项目位于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板城工业聚集区东南部,建设内容为2台1153吨/小时直流煤粉炉和2台350兆瓦超临界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新建4.16公里运煤专用铁路线路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

该项目产生的灰渣及石膏全部综合利用,设一座30.22万立方米的事故灰场,位于上板城镇南北营村西沟。

该项目为核准制,河北省发改委出具了《关于支持承德上板城热电厂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的函》(冀发改函[2013]678号)及《关于承德上板城2×350兆瓦热电厂项目煤炭等量替代方案的审查意见》(冀发改环资[2014]1184号)。

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项目用地和选址;防洪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均已经批复。

三、项目须实施清洁生产,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强化综合利用,降低能耗物耗,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致:环境保护部门有关部门
报告书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报告书名称: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经过我们部门对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认为该报
告书符合环境保护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该报告书进行批复:
一、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供的数据和资料真实可靠,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针对环境影响问题的分析和评价充分、客观,符合相关要求。

三、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关于公众参与的内容充分、合理,符合相关要求。

五、XXX有限公司必须按照环境保护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项目不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特此批复。

环境监测部门: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7.03.16•【字号】苏环管[2007]63号•【施行日期】2007.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63号)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你委报批的《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徐州市环保局、邳州市环保局预审意见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及徐州市环保局、邳州市环保局预审意见,邳州市经济开发区总体上具有环境可行性,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原则同意徐州市环保局及邳州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

你委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进一步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明确开发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开发区建设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

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照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开发区建成生态型工业开发区。

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使废弃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2、优化区内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开发区产业定位,鼓励发展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资源节约的一类、二类工业,重点发展纺织、机械、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严格限制三类工业,含有电镀及印染生产工艺的项目及非开发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

开发区引进项目须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40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6〕92号)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要求。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7.03.12•【字号】苏环管[2007]54号•【施行日期】2007.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54号)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你委报送的《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徐州市环保局与丰县环保局初审意见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徐州市环保局与丰县环保局初审意见,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该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之一,但面积超出部分的开发建设还需得到有关政府及部门的正式批准。

二、同意徐州市环保局与丰县环保局初审意见。

在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开发区管委会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环保部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调整开发区总体发展目标,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明确开发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开发区开发建设须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

要按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将开发区建成生态工业园区。

开发区应严格执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及《关于明确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苏环管[2005]262号)的要求,提高项目入区门槛。

鼓励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木材加工、机械制造、轻工纺织等行业,含有电镀生产的电子、机械项目、非开发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三类工业,特别是化工行业)、用水量大、空气污染严重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石狮热电公司综合节能减排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石狮热电公司综合节能减排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石狮热电公司综合节能减排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0.07.02•【字号】闽环评审〔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石狮热电公司综合节能减排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闽环评审〔2020〕5号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石狮热电公司综合节能减排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报告》收悉。

经研究,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一、石狮热电公司综合节能减排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019-350581-44-02-061561)位于石狮市祥芝镇大堡工业集控区,主要内容包括:新建1台24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1台33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硝、除尘装置及配套设施;现有2台75t/h和1台145t/h锅炉烟气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本工程建成后现有2台75t/h锅炉转为备用。

本工程不新建供热管网。

该项目已经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闽发改网审能源〔2019〕229号),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评估结论、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在全面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辅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采用烟气超低排放等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污染防治。

现有的2台75t/h和1台145t/h锅炉脱硝超低改造采用SNCRz工艺,沿用氨水为脱硝还原剂,脱硝效率不低于80%;除尘利用现有的除尘设施,总除尘效率不低于99.9%;对现有脱硫塔提效改造,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技术,脱硫效率不低于98.5%。

环评报告书中的环评报告批复与发布

环评报告书中的环评报告批复与发布

环评报告书中的环评报告批复与发布环评报告批复是指环保部门对环评报告的审核结果和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可,而环评报告的发布则是将环评报告公开与社会大众共享。

环评报告批复与发布的过程是环评工作的重要环节,旨在保障环境评价的开放、透明和公正。

本文将会对环评报告书中的批复与发布进行详细探讨。

一、环评报告批复环评报告批复是环评工作的核心环节之一,也是环境保护部门对环评工作质量的评估和监督。

环评报告批复应准确、客观地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以下是环评报告批复需要考虑的几个重要因素: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环评报告批复的首要任务是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进行评估。

环境影响评价应基于科学、客观的方法和数据,全面、准确地描述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环评报告的批复应对评价过程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估,并确保评价结果符合环保要求。

2. 环境保护政策的合规性环评报告批复还需要关注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

环评报告应明确项目的环境管理措施和环境保护目标,并评估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环评报告的批复应对项目的符合性进行评估,确保项目在环境保护政策的框架下得以有效实施。

3. 公众参与的充分性公众参与是环境评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环评报告批复的关键环节之一。

环评报告应公开透明地提供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和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环评报告的批复应对公众参与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公众在环评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

二、环评报告发布环评报告发布是环评工作的重要环节,旨在向社会公众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和项目的环保情况。

环评报告的发布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1. 公开透明环评报告应公开向社会公众发布,以便公众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监督和评估。

环评报告的发布应采取多种形式,如在环保部门网站上公示、报纸媒体发布、社区公告等方式,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和接受。

2. 易于理解环评报告发布应注重信息的易读性和易理解性。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泰州市高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泰州市高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泰州市高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6.04.13•【字号】泰环计[2006]16号•【施行日期】2006.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泰州市高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泰环计[2006]16号)泰州市高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你委报送的《泰州市高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高港工业园区选址和总体布局较为合理,园区规划符合《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园区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报告书》对开发区环境现状和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较透彻,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总量控制目标合理可行,对开发区产业定位、总体布局与开发建设规模、区域污染源集中控制、环境综合整治等提出的建议和要求总体可行。

《报告书》及本批复可作为高港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高港工业园区在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应注重以下方面要求:1、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园区建设和环境管理。

园区开发建设须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以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开发区建设,推进开发区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实践。

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选择清洁原辅材料和先进工艺、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明确园区产业定位,优化功能分区。

按ISO14000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实现区域产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将园区建成生态型园区。

2、合理规划园区总体布局,优化园区内部功能分区。

对区内河道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两岸建设生态绿带,内河禁止新设排污口。

园区发展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已批准建设的入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必须立即搬迁,否则该企业不得投产。

环境保护部关于湖南神华永州电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湖南神华永州电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湖南神华永州电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3.13•【文号】环审[2014]47号•【施行日期】2014.03.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湖南神华永州电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47号)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你公司《关于上报〈湖南神华永州电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国华电战略〔2013〕56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选址位于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设2台1000兆瓦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配置2台3035吨/小时超超临界变压直流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除灰渣及二次循环冷却系统,配套建设封闭煤场、铁路专用线、灰场、供水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湖南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国家能源局以《关于同意湖南神华永州电厂新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国能电力〔2012〕334号),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该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因此,我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鉴于该区域属重金属防控重点地区,在工程试生产前,应对环境空气中的汞、细颗粒物(PM2.5)和灰场上下游土壤中的汞、铅、砷等重金属元素进行监测,留作本底值,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试生产前,完成自厂区供水站至罐坝村的应急供水管道建设。

配合地方政府落实居民搬迁安置工作。

以上要求纳入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接受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监督检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泰环审〔2018〕31号泰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泰宁县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泰宁县总医院:你单位报送的《泰宁县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和要求审批的申请收悉。

我局于2018年12月19日受理了该报告书的审批申请,于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8日(10日)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将报告书信息全本公示;于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报告书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

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位于泰宁县杉城镇张家坊万有窠,项目总用地面积6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749.33平方米,设置床位数669床,主要建设门急诊综合楼、医技楼、内科病房楼、外科病房楼、康复中心楼、精神病专科病房楼和感染科病房楼,并配套建设动力楼、高压氧仓及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报告书相关内容表明,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泰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

你单位在取得其它相关行政许可的前提下,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感染科病房楼产生的废水须经专用化粪池消毒预处理后,再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医院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其他医疗废水及食堂等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医院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到要求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站应单独设置,采取封闭方式,且与病房、附近居民住宅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并设置绿化隔离带,禁止将污水处理站设置于门诊或病房楼等建筑物地下室。

生态环境部关于云南省文山州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生态环境部关于云南省文山州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生态环境部关于云南省文山州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0.06.15•【文号】环审〔2020〕82号•【施行日期】2020.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云南省文山州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0〕82号文山州清水河大型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你单位《关于审批云南省文山州清水河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函》(〔2020〕-3)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文山州)境内,坝址位于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清水江上游支流南丘河,工程任务以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

水库正常蓄水位1392米,死水位1350米,总库容1.264亿立方米,调节库容1.06亿立方米,具有多年调节性能。

工程多年平均供水量9156万立方米,其中生活供水量3181万立方米、工业供水量2194万立方米、农业灌溉供水量3781万立方米,电站总装机0.7万千瓦。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水库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

水库工程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和发电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其中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97米;输水工程由泵站、输水隧洞、输水管道及交叉建筑物等组成,输水线路长215.59公里,除6.23公里无压隧洞外,均为有压管道;沿线共设置泵站12座,并利用7座已建小型水库作为末端调蓄水库。

该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南盘江流域综合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

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一)水资源和水文情势影响。

工程实施后,清水江流域地表水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由现状的8.2%提高到12.4%。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平县源生源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平县源生源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平县源生源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2.01.13•【字号】辽环函〔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1.13•【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平县源生源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建平县源生源矿业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建平县源生源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本项目厂址位于朝阳市建平县烧锅营子乡霍家地村,为改扩建项目,拟建设一条金矿石处理能力15万吨/年的生产线(矿石为中级工业品位),年产金精矿量1.2185万吨和颗粒金0.3吨,选矿生产线包括破碎筛分、磨矿分级、重选、浮选、脱水过滤等工段;淘汰原有选矿车间落后生产线,拆除原有破碎筛分车间,保留磨选主厂房作为库房;在原选矿厂北侧矿山工业场地内建设主体厂房及生产线,配套建设尾矿输送系统、回水系统、循环水系统、供电、电采暖、机修、库房、矿仓(原矿仓、粉矿仓、精矿仓)等辅助生产设施和污染物处理处置设施,办公生活区利旧。

生产工艺采用两段闭路破碎筛分、一段闭路磨矿重选一粗二精二扫的浮选方法,使用选矿药剂为碳酸钠、异戊基黄药、松醇油;生产线尾矿产生量13.781万吨/年,依托改扩建尾矿库(总库容61万立方米,有效库容55万立方米)。

本项目劳动定员46人,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本项目选址、污染防治设施符合黄金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规定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规定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规模、布局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及,“以新带老”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宿豫区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宿豫区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宿豫区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4.12.24•【字号】宿环发[2004]88号•【施行日期】2004.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宿豫区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宿环发〔2004〕88号)宿豫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你委报批的《宿豫区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现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一、由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的《报告书》内容全面、结论可信,区域污染控制对策措施总体可行,结合本批复,可作为完善宿豫区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在开发区规划和建设中应当注重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关于开发区的总体布局建设由于开发区内有居住区(安置小区),应在靠近居住区的工业片区安置无污染的一类工业,设立足够的防护距离,并建设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

规划中选择的热电站是9台20T/H锅炉,应用3台75T/H的锅炉(2用1备)替代。

从长远看,污水处理厂尾水最终须向新沂河输送,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可以考虑适当东移。

(二)关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开发区中产业定位应遵循宿迁市和宿豫区总体规划,以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等国家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的缝纫服装业、工艺品制造业等为主,对有一定污染的项目要严格控制,特别是大气污染较重项目;禁止引进化工、造纸等重污染项目。

(三)关于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目前开发区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区要求,水环境容量仍有一定的空间,但根据开发区周围水系的特点,六塘河只能接纳有限的污水量,从长远看,尾水最终须向新沂河输送。

开发区内应实施雨污分流,区内企业排水系统也应实施雨污分流,经处理达标尾水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可能循环再利用。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经过评估,关于您提交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我单位进行了审查,并做出以下批复意见:1. 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根据报告内容显示,该项目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具备重要意义,项目所处地区具备相应的发展基础和条件,因此我单位认为该项目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2. 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报告中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可能对自然环境、生态系统及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务必采取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和控制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3. 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批复前需要提交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噪声、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防治措施,并保证施工和运营阶段的环境监测与评价,并编制应急预案。

4. 社会责任与义务:投资方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与义务,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加强与周边居民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做好环保宣传工作。

5. 监督与管理: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需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如规定需要办理环评文件审批手续和相关的环境监察和管理手续等。

6. 监测与报告:项目运行后,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收集、报告与汇总环境数据,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环境监测报告。

请贵单位根据以上批复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好相应的社会责任与义务。

同时,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务必加强环境监测与管理,确保对环境影响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以保障项目对周边环境的良好保护。

同时,项目负责人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居民的沟通,及时解答相关疑问,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公众的认可与支持。

我单位将派出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您的环保措施与承诺得到有效落实。

同时,如项目需要进行后续环境监测与审查,您需要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最后,希望贵单位能够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谢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环境保护部关于辽宁省绥中猴山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辽宁省绥中猴山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辽宁省绥中猴山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10.09•【文号】环审[2014]259号•【施行日期】2014.10.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辽宁省绥中猴山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259号)绥中县猴山水库建设管理处:你处《关于报送辽宁省绥中猴山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请示》(绥猴山〔2014〕21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我部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

你处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二、该项目坝址位于狗河中游范家乡薛家村赵家店组上游约1公里处,距绥中县城约35公里。

工程建设任务主要是以向东戴河新区供水为主,兼顾防洪,同时改善下游农业灌溉条件。

工程由猴山水库枢纽和引水工程两部分组成,引水工程受水区为石河上已建的大风口水库。

枢纽建筑物包括主坝、副坝,均为混凝土重力坝。

其中主坝坝顶长349米,最大坝高51.6米,坝顶高程138.2米;副坝坝顶长80米,最大坝高26.5米,坝顶高程137.0米。

泄水建筑物布置在主坝的溢流坝段,4个泄洪表孔。

水库正常蓄水位134米,死水位107米,总库容1.59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40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28亿立方米,库区回水长13.6公里。

引水工程由工业供水管(最大引水流量1.16立方米/秒)和输水隧洞、环境灌溉供水管(最大引水流量1.57立方米/秒)组成。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狗河流域规划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

因此,我部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按照不低于0.262立方米/秒泄放生态流量,满足坝下生态、生产、生活用水要求。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8.03.31•【字号】苏环管[2008]62号•【施行日期】2008.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8〕62号)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你委报批的《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泰州市环保局预审意见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及泰州市环保局预审意见,靖江经济开发区区域开发总体上具有环境可行性。

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鉴于开发区规划面积已超出省政府批复的范围,因此超出部分的开发建设还需得到有关政府及部门的正式批准。

二、原则同意泰州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

你委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进一步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明确开发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开发区建设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

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照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开发区建成生态型工业园区。

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使废弃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2、优化区内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开发区产业定位,非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鼓励和优先发展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资源节约的一、二类工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引进项目须严格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以及文件规定的要求,入区项目须采用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并配套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及污染治理措施均须达到清洁生产国内甚至国外先进水平,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玉环审〔2019〕1-1号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玉溪洛河永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玉溪洛河永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申请报批的《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红塔工业园区观音山片区内(大营街赤马长坡)。

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5万元),建设1条年产铁精矿20万吨的选矿生产线和1条年产建筑用砂30万吨的洗砂生产线及相应配套设施。

2018年9月29日,红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项目编码:185304024210033。

该项目已建成,属“未批先建”项目,其环境违法行为已由原红塔—1—区环境保护局依法查处。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

我局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进一步规范设置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

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及回水设施,确保处理工艺、处理规模满足要求;严格落实废水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选矿、洗砂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并杜绝事故排放;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防渗措施和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区的防渗处理工作,防止地下水污染;规范设置原料堆场、砂产品堆场、精矿堆场、尾矿临时堆场的截排水和回水设施;加强周边地下水环境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制定、完善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废水处理设施、回水设施以及尾矿、泥沙运输的环境管理,防止散落和废水外溢。

(二)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并加强综合利用。

尾矿渣及时送云南省活发集团刘总旗水泥有限公司作为水泥生产原料使用;沉淀池泥沙及时清运至李家山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产生的碎石定期清运至玉溪市大营街龙潭何罗存福采石厂进行破碎,生产建筑洗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堆放点;废机油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要求委—2—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2001)要求建设。

生态环境部关于四川省引大济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生态环境部关于四川省引大济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生态环境部关于四川省引大济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4.03.29•【文号】环审〔2024〕38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四川省引大济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4〕38号四川省引大济岷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审批四川省引大济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引大水司〔2024〕2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总体意见工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雅安市、甘孜藏族自治州。

工程任务为修建从大渡河向岷江流域成都平原引水工程,构建以都江堰和引大济岷工程为主要水源的水资源配置保障格局,以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

工程自大渡河泸定水电站库区引水,通过总干线、南干线和北干线进行供水,供水范围包括都江堰供水区(含毗河供水区和通济堰灌区,不含井研灌区)和玉溪河供水区,涉及成都、德阳、眉山、资阳、绵阳、遂宁、内江、雅安共8市43县(市、区)。

工程设计年均供水量18.09亿立方米,其中城乡生活供水12.77亿立方米、工业供水4.66亿立方米、农业供水0.66亿立方米。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口、输水线路及其附属建筑物等。

其中,总干线自泸定水电站库区输水至青龙岗分水枢纽,线路总长133.7公里,包括1座岸塔式取水口、128.7公里输水隧洞、5座倒虹吸、1座渡槽、2座动能回收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36万千瓦、4万千瓦)以及5处泄水渠、3处分水口、12座节制闸、5座泄水闸等附属建筑物;南干线自三坝水库输水至东风渠罗家河坝分水枢纽,线路总长99.2公里,包括1座岸塔式取水口、99.2公里输水管道以及1座前池、3座分水口、1个备用分水口等附属建筑物;北干线自青龙岗分水枢纽输水至都江堰市柏条河,线路总长68.1公里,包括41.22公里输水隧洞、24.1公里输水管道、3座倒虹吸、2座渡槽以及4处分水口、2座泄水渠、1处消能阀等附属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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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关于山东菏泽德泰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
芳烃抽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东菏泽德泰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山东菏泽德泰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芳烃抽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审查的申请》(公司办发[2008]第26号文)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0万元,选址于菏泽煤化工工业园内,占地380亩。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100万t/a芳烃抽提装置(包括原料处理单元、芳烃抽提单元、溶剂回收单元)、储运工程(其中罐区设施主要包括原料罐区总容量2万m3、重芳烃罐区总容量1.8万m3、饱和烃罐区总容量1.8万m3、胶质和沥青质罐区总容量2700 m3、糠醛罐区总容量1500 m3、二溶剂罐区总容量1200 m3)、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新鲜水由开发区供水管网供应。

该项目主要产品为:重芳烃、饱和烃、沥青、沥青质。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就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规定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回热炉及导热油炉须主要以脱硫后干气作为燃料,燃烧后尾气经40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原料处理工段汽提塔回流罐不凝气须引入加热炉作为辅助燃料燃烧,开停车及非正常状态下须引入为炬系统燃烧;溶剂回收工段真空罐不凝气须引入火炬系统燃烧后排放。

2、加强对罐区与主装置区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确保无组织废气厂界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须设置永久性采样、监测孔。

4、该项目建成运行后,全厂SO2的排放量须控制在3t/a之内。

(二)配套建设厂区污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地面冲洗水、机泵冲洗水和生活污水须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菏泽市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建立厂区初始雨水收集系统,并送入配套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须达到菏泽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方可排入菏泽市污水处理厂。

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须安装水质在线监测仪,并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

(三)根据各工段用水水质要求,进一步优化用、排水方案,做到“一水多用”,减少废水外排量。

(四)污水处理站污油和塔底污油应掺入原料油浆进行回炼;核桃壳过滤器产生的废核桃壳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须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污水处理冲浮渣属于危险废物,须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在转移前到环保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五)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投产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并满足表2中和表3中相应标准要求。

(六)加强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须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计划,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措施。

生产装置区须设置围堰,并配套建设污水事故池。

(七)做好装置区、罐区、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等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八)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


(九)加强施工期的环保管理中,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三、菏泽市政府应加强项目周边卫生防护距离内用地规划的控制,不应再新规划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第三性建筑物。

四、菏泽市环保局要做好项目施工和日常运行期间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

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须经菏泽市环保局检查同意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运行,并在运行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一天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菏泽市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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