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训练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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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记录
1.目的:
确保生产活动中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及环境工作的所有人员能具备有效执行工作的方法技巧和能力。
2.范围:
凡本厂参与管理或其他所有影响产品品质或公司的环境的人员的训练。
3.权责:
3.1企划部:
3.1.1 负责编制《年度教育训练计划》
3.1.2 负责训练人员安排和相关事项办理
3.1.3 负责训练绩效评估及改善对策
3.1.4 负责训练记录等资料存查
3.1.5 负责本厂年度教育训练计划的实施状况的督导与协助
3.1.6负责公司培训师及外训单位的资格审查。
3.2总经理负责核准《年度教育训练计划》
3.3各部门主管负责
3.3.1提出年度训练需求;
3.3.2实施内部训练
3.3.3负责进行教育训练后的资格考核、评定和登记训练记录
3.3.4负责离岗三个月后重新上岗人员的考核及训练需求的评定
3.3.5负责调离岗位的员工培训的需求和训练实施。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教育训练类别和对象
5.1.1入职训练: 凡报到未满三个月的员工的训练,分为通用培训和岗位知识培训。
5.1.2在职训练: 凡试用期满且正式聘用的员工, 为提升其技能、理念等进行的训练。
A.在职训练分为内部训练和外部训练:
B.内部训练:由公司内部委派讲师对相关人员实施的培训;
C.外部训练:由公司邀请培训机构来本公司培训或将相关人员派去培训机构的培训。
5.1.3公司特定工作人员是指在本公司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其包括:
A.内审员;
B.检验员;
C.实验员;
D.驾驶员;
E.仪器内校员
F.电工操作员;
G.叉车驾驶员;
5.2 入职训练
5.2.1为确保所有新入职员工能够熟悉公司状况,同时达到岗位要求品质,掌握岗位要求的基
本技巧和方法,入职训练分为通用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两个部分。
5.2.2企划部负责入职训练的组织管理和通用培训的培训,各部门主管负责专业技能培训。
5.2.3培训内容
A.通用培训内容:
a. 企划部负责讲解公司发展史、管理制度;
b. 品保部负责讲解质量/环境体系、ISO基本概念和运作程序、产品知识。
c. 生产部生技组负责讲解消防安全知识
B.专业技能培训内容和方式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具体内容见《员工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与
RoHS生产管理直接相关人员,必须经过RoHS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C.重要环境岗位培训:
a.岗位包括:品保IQC、IPQC、QA、研发工程师、实验员、测试员、电工、清洁员、环
境监测工程,危险仓库人员、叉车司机、仓管员、危险废物处理人员、采购、生产员
等,
b.岗位培训:各自部门负责培训或根据情况申请外训。
c.内容可包括:
(1)如何正确操作他们必须使用的仪器、工具和机器
(2)有关程序及作业指导、环境方案、目标指标;如《ROSH管理程序》、垃圾分类、《固、液废物管理程序》、《废水管理程序》、《相关方资源施加影响程序》、《应急准备和响
应程序》、《危险化学品控制程序》、《环境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3)遵守环境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从工作改进中获得的环境效益;
(4)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环保知识;
(5)违反程序及作业书将产生的危害。
5.2.4训练期限:通用培训,在新进人员到职满一个月内,具体训练时间由企划部决定;专业
技能培训训练期限为通用培训完后一周内由各部门主管自己主持。
5.2.5入职培训的培训师资格认定
A.企划部培训师:
a.人力资源专业毕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以上从业资格
b.从事培训工作一年以上
c.公司任职半年以上
B.品保部培训师
a.具备内审员资格
b.大专以上学历,化学化工专业
c.公司任职一年以上
C.生产部生技组培训师
a.接受过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安全主任资格证
b.具有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D.各部门培训师
a.副经理级以上级别
b.本岗位从业3年以上
5.3在职训练
5.3.1在职训练以提升在职员工的岗位技能为主,通过年度教育训练计划来组织实施,分为在
职内部训练和厂外训练。临时产生需求的在职训练由企划部负责组织和落实。
5.3.2年度教育训练
A.每年12月中旬由企划部向各部门发出下一年《年度教育训练需求表》,各部门依据本部门
需求于一周内认真填写《年度教育训练需求表》并送交企划部,企划部将《年度教育训练需求表》汇总后依其编制《年度教育训练计划》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B.教育训练计划拟订时, 课程应包括下列各项:
a.遵循质量方针与质量/环境体系的重要性;
b.本身职责对产品质量/环境的影响程度;
c.达成质量/环境目标, 与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中应负的责任。
d.ROHS要求
C.《年度教育训练计划》中应说明员工培训内容和相关业务能力考核的方法。
D.各项培训工作的主办和协办人员应注意
a.受训人员的直属主管应按照开课通知,负责监督受训人员按时到课;
b.受训人员应依开课通知准时参加,并于《教育训练签到表》上签到,如因工作需要无法
参加者,应向企划部请假,安排适当时机补课。
5.3.2在职内部训练:
A.由企划部按《年度教育训练计划》上编排的时间发出《联络单》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培
训,同时准备好《教育训练签到表》;
B.未列入计划的课程,各部门如需要进行培训,须先以填写《培训申请单》提出申请,经部
门主管核准后知会人事组并配齐相关资料,再进行实施。
C.对于调离工作岗位的员工,由接受单位的主管按岗位要求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3.3内部训练培训师资格认定
A.拥有培训项目的相关资格证或者受过大学教育已涵盖了此类培训项目。
B.虽未拥有培训项目的相关资格证书,但实践经验丰富,在本岗位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同
时具备公司内部资格认定
5.4厂外教育训练
5.4.1厂外教育训练应由企划部及各部门收集之各企管公司训练简章,对各企管公司进行资格
审查与评比。要求各企管公司必须具有国家授予的独立法人资格。
5.4.2依年度计划,由企划部填写《委外培训计划书》转呈总经理核准后,再填写《培训通知
单》通知受训人员及时参加。
5.5特定工作人员资格鉴定
5.5.1企划部负责制订鉴定方法,由审查部门利用审查、考试或其它方法来确定某人执行特定
工作时,是否需要给予适当之训练或特别经历。特定工作人员资格鉴定每年审核一次。
5.5.2特定工作人员的资格鉴定由鉴定小组来完成,鉴定小组由企划部组织该岗位相关部门经
理成组成,鉴定小组通过相关鉴定程序来确认特定工作人员资格运作及有效性。所有鉴定小组成员必须具备该岗位的上岗资格
5.5.3鉴定方法:如下表,为选择性,考试核定及资格证书两项至少须符合其中一项;其中工
作经历或训练时数至少有一项达到要求,才具备参加考核条件,考核不及格( 考核分数
80分以下为不及格)者,需经再次培训后,再次考核,直至其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以
上,方可发证,否则不予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