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血液透析室结构布局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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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透室结构布局

血透室结构布局

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

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

(一)候诊室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

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

(二)更衣室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

(三)接诊区患者称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

(四)透析治疗室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附件 1),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

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

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3、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

4、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

(五)透析准备室(治疗室)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

2、用于配制透析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肝素盐水、鱼精蛋白等。

3、用于储存备用的消毒物品(缝合包、静脉切开包、置管及透析相关物品等)等。

(六)专用手术室是否设置专用手术室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

1、手术室管理同医院常规手术室。

2、达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可进行自体动静脉内瘘成形术和移植血管搭桥造瘘术。

血液透析中心建设的建议

血液透析中心建设的建议

透析中心建设的初步建议稿申报条件一、血液净化室(中心)建立及资格认定(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二)、新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向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由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准入。

(三)、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

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

(1)候诊室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

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

(2)更衣室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

(3)接诊区患者称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

(4)透析治疗室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附件1),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

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

3、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4、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

(5)透析准备室(治疗室)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

血透管理规范

血透管理规范

血液净化室申报条件及要求一、血液净化室(中心)建立及资格认定(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

(二)、新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向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准入。

(三)、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

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

(1)候诊室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

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

(2)更衣室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

(3)接诊区患者称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

(4)透析治疗室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附件1),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

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

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

3、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

4、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

(5)透析准备室(治疗室)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

医院血液透析室(中心)建筑布局与设备设施管理

医院血液透析室(中心)建筑布局与设备设施管理

医院血液透析室(中心)建筑布局与设备设施管理1.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

功能区域包括如下。

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更衣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干湿物品应分开)。

半清洁区:治疗室。

污染区:普通透析治疗室、隔离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设置复用间。

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用房、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2.治疗室和透析治疗区应通风良好,保持空气清新干燥;通风不良时应安装辅助通风设备,必要时配备空气净化消毒设备。

透析治疗区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3.应配备便捷、有效的手卫生设施。

(1) 透析治疗区配备洗手设施:流动水、非手接触式水龙头、洗手液、干手物品或设施。

(2)每个透析单元应配备方便取用的速干手消毒剂。

4.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满足工作需要。

5.每个透析单元使用面积≥3.2 m2,单元间距≥0.8 m。

6.隔离患者使用的设备和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标识,不得与普通透析患者混用。

7.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设备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

水处理间应水、电分开,保持干燥和合适的室温,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放置处应有水槽。

8.污物处理区应有良好的上下水设施,清洗消毒拖把与抹布的水池应以高低水池加以区分,不同区域的拖布和抹布应分池清洗消毒。

医疗废物与普通废物应分开存放,标识清楚。

9.复用间应达到如下要求。

(1)通风良好,并具备排气、排水设施。

(2)地面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3)复用区与贮存区应分开。

复用区应设反渗水接口、全自动或半自动复用机;贮存区应设复用透析器及滤器贮存柜。

(4)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和紧急洗眼装置。

(5)应配备足够的复用人员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防护面罩或护目镜、耐酸手套、围裙等。

血液透析心合理布局

血液透析心合理布局

血液透析中心合理布局
3. 透析治疗室的工程设计要点: 透析治疗室应该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15982-2012) 中
规 定的四类环境,具有空气消毒装置,安装空调,安装上下水洗手
池。 4. 透析单元工程设计要点:透析室的地面应该使用放酸材料。一台 透析
机和透 析床组成的透析单位面积一般不小于3. 2㎡,透析单元后应 该 具有设备带包括电源插座组、反渗水接口、废液排水接口、供氧装 置、
血液透析中心合理布局
5.其他区域设计要点: ( 1) 病人接待区的护士台与体重秤附近应配有单独的网络接
口,以便于体重数据的快速输入储存。
( 2) 污染区应设置分区分别存放生活垃圾与医疗废品,设计 时需考虑尽量靠近废物通道,以免影响患者治疗。
( 3) 库房设计要干湿分离,有单独的储存耗品、布类、文件 的干库房以及透析液、盐水、消毒液等的湿库房。
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的负压抽吸装置、网络接口、耳机或者呼 叫系
统等。在设计时应注意固定安放反渗水供水管路和废液排液管路 的支
架与箱体应该采用防腐防酸材料,避免长时间使用后被腐蚀,反 渗水
供水管路设计要保证管路通畅尽量减少直角弯,无死腔,尽量远 离暖
血液透析中心合理布局
反渗水接口要保持一定的高度,具体为离地 50cm左右,同时管路应覆盖保温层,以便于热 水消毒,同时确保管道途径处处与5~35℃的环 境,防止出现冰冻。每台血液透析机要有单独对 应的排水口,排水口应采用S型弯头。排水管应 使用9 分管,使用耐高温的CPVC材料,在设计 时需要保证一定的倾角,约 2°~3°,以便于 废液快速排出,同时废液排水接口的管路尽量使 用较粗的管路,以防被患者排出的高分子物质堵 塞,同时
立 一个新透析中心,需要在建立之初就做好完整的规划,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决定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开展血液透析诊疗活动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进行执业登记。

二、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并符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标准》,见附件)。

部分地区和医疗机构确因地域、服务人群和服务需求等因素,设置血液透析机数量达不到标准的,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三、医疗机构设立血液透析室,应当向其执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医疗机构设置血液透析室申请;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3.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名册及相关资质情况;4.血液透析室功能区建筑平面图;5.血液透析室仪器设备清单;6.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7.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四、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并按照《基本标准》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同时应当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血液透析设备使用、急慢性透析并发症处理、现场综合急救能力和医院感染控制等方面的现场考核。

经审核合格批准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下登记“血液透析室”及血液透析机数量,并录入“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设置或血液透析机数量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变更。

五、已经设立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的,继续执业;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当保证医疗安全;至2010年8月31日,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关闭。

血液透析中心(室)布局流程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血液透析中心(室)布局流程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血液透析中心(室)布局流程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血液透析中心(室)应当包括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区和普通透析区)、水处理区、配液间、治疗区、候诊区、接诊区、库房、工作人员和患者更衣室等基本功能区域。

设置医务人员通道、患者通道及医疗废物通道。

隔离透析区与普通透析区应分开,并分别设置治疗室。

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医院应设置复用间。

透析治疗室、透析治疗准备室库房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

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设置地漏并做防水处理,设备避免日光直射。

设置护士站和隔离治疗间或隔离区域,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固定工作人员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透析。

医务人员办公及生活用房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血液透析中心建设的建议

血液透析中心建设的建议

透析中心建设的初步建议稿申报条件一、血液净化室(中心)建立及资格认定(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

(二)、新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向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由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准入。

(三)、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

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

(1)候诊室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

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

(2)更衣室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

(3)接诊区患者称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

(4)透析治疗室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附件1),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

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

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

3、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

4、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

(5)透析准备室(治疗室)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

血液净化室(中心)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血液净化室(中心)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血液透析(滤过等)管理标准操作规程一、血液净化室(中心)建立及资格认定(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

(二)新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向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准入。

二、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

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

(一)候诊室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

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

(二)更衣室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

(三)接诊区患者称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

(四)透析治疗室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附件1),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

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

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

3、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

4、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

(五)透析准备室(治疗室)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一、血液透析室分区布局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

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

布局和流程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洁污分区明确、标识清晰、流程合理。

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不同洁净度区域内的功能用房遵循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

二、人员(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有肾脏病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配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至少配备6名执业护士。

不足10台透析机的,每台透析机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备1名工程师/技师。

(四)医师、护士和工程师/技师都应具有3个月及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医疗和护理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肾脏病学和透析专业知识,具备1年以上血液透析工作经历。

(五)应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应经规范化培训后上岗,并定期培训考核。

三、房屋、设施(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床(椅)间距不少于1.0米;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及其安全装置、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

(二)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

(三)水处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

(四)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及配液间通风条件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独立透析中心设置规范(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

独立透析中心设置规范(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

独立透析中心设置规范(独立血液透析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规范透析中心的设立和管理,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6年12月下发了《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下称“67号文”)。

“67号文”的出台标示着独立透析中心有了国家统一的规范,且在全国放开独立透析中心的设置和服务。

透析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对慢性肾衰竭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透析部门。

独立设置,不属于其他医疗机构,表明透析中心需要独立拥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2017年2月最新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十三项规定,“血液透析中心”属于医疗机构的类别,所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同样适用于对独立透析中心的设立、登记和执业监管。

第1节中国独立透析中心的发展历程一、血液透析的发展和规范1. 血液透析技术的引进和发展近代医学意义上的血液净化始于1850年对清除毒素和净化水的研究。

1854年,苏格兰化学家Thomas Graham 首先提出“透析”(dialysis)概念。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现代透析机之父William Kollf开展一系列透析技术研究。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华盛顿Georgetown 大学医院的George Schreiner医生开始为慢性肾衰竭患者提供长期透析治疗。

我国的透析发展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1957年上海夏其昌医师在我国首次报道Skegg leonard型人工肾的临床应用。

1958年天津马腾骧教授用法国Kolff人工肾治疗急性肾衰竭患者。

1966年,北京于惠元教授用英国Lucus型人工肾治疗慢性肾衰竭病人,从此我国血液透析治疗尿毒症拉开了序幕。

1989年底,全国血透机约762台,患者约为19,325例,2000年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分会统计:全国血透机4967台,患者约41,755人。

2008年底,中国医院管理协会统计共有102,863例慢性透析患者。

血液透析中心建设得建议

血液透析中心建设得建议

透析中心建设的初步建议稿申报条件一、血液净化室(中心)建立及资格认定(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

(二)、新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向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由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准入.(三)、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

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

(1)候诊室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

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

(2)更衣室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

(3)接诊区患者称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

(4)透析治疗室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附件1),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

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

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

3、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4、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5)透析准备室(治疗室)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

血液透析室建设基本条件

血液透析室建设基本条件

血液透析室建设基本条件一、分区布局1、血液透析室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2、血液透析室应当包括透析治疗区、水处理区、治疗区、候诊区、接诊区、库房和患者更衣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应当合理布局,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清洁区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区、水处理区和库房等;3、透析治疗区由若干透析单元组成;每个透析单元由一台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床椅间距不小于0.8米;4、血液透析室应当设置4个以上透析单元;5、水处理区面积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6、血液透析室应当设置护士站,护士站应当便于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技术操作;二、设备基本设备:至少配备10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装置、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配备相应的设备急救设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信息化设备:至少具备一台能过上网的电脑三、人员配备1、血液透析室应当满足透析患者,配备足够数量、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不少于6个月的透析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2、独立建制的血液透析室应当至少配备3名执业医师,并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设置在相关科室内的血液透析室,其医师可由相关科室统一安排,应当有至少1名主治医师负责血液透析室的日常工作;3、血液透析室医师负责制定和调整患者透析方案、处理急慢性并发症、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等,并做好相关记录;4、二级医院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一定血液透析工作经验的执业医师担任;5、血液透析室护士的配备应当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以及透析环境等合理安排,每名护士负责操作及观察的患者应相对集中且数量不得超过4个;6、血液透析室护士应当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及各种血液透析通路的护理、操作,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定期巡视患者及机器运作情况,做好相关护理记录;7、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二级医院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师担任;8、设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1名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具有技师或工程师资质的专职技师;9、血液透析室技师负责透析设备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定期进行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的检测,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10、血液透析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配置其他工作人员;。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布局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布局及要求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布局及要求
透析治疗间: 3) 应急供电 透析治疗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在停电时, 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 允许将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 体内。
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布局及要求
透析治疗间: 4) 护士站配置
护士站设在便于观察和处理病情及设备 运营的地方。备有治疗车(内含血透操 作必备物品及药品)、抢救车(抢救物 品及药品)及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 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
(四 )工作人员和病人更衣区:
1)各自独立的更衣区ຫໍສະໝຸດ 工作人员和病人更衣区要分开,病人更衣区的大 小应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病人数量决定, 以不拥挤、舒适为度。工作人员在更衣区更换工 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间和 治疗室。
2)更衣区设施及要求
病人更衣区设置椅子(沙发)和更衣柜,病人更 换透析室(中心)为其准备的病号服和拖鞋后方 能进入透析治疗间。病号服和拖鞋专人专用。
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 元,透析单元间距按床间距计算不能小于0.8 米,实际占用面积不小于3.2平方米。每一个 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 口和废透析液排水接口,透析中心应配备供 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抽吸装 置。根据环境条件,可配备网络接口、耳机 或呼叫系统等。
(三)水处理间
1)环境要求
水处理间应维持合适的室温,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 条件。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
2)面积 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
3)设施及供水要求 水处理机的自来水供给量应满足要求,入口处安装 压力表,入口压力应符合设备要求。透析机供水管 路应选用无毒材料制备,保证管路通畅不逆流,避 免死区滋生细菌。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放置 处应有水槽,防止水外漏. 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 置地漏。

血液透析中心建设得建议

血液透析中心建设得建议

透析中心建设的初步建议稿申报条件一、血液净化室(中心)建立与资格认定(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

(二)、新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向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由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准入。

(三)、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与其通道必须分开。

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

(1)候诊室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

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

(2)更衣室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

(3)接诊区患者称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与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

(4)透析治疗室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附件1),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

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

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

3、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

4、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与药品)与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

(5)透析准备室(治疗室)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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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
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合理布局,清洁区和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

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
一.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

二.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

三.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具体功能;
1.候诊室:
舒适为宜,患者换鞋后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

2.更衣室:
工作人员更衣换鞋后进入透析治疗室和透析准备室。

3.接诊室(区):
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给患者称体重,测量血压和脉搏,确定治疗方案开具药品和化验单等。

4.透析治疗室:
一.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Ⅲ类环境,具备空气消毒装置,
保持空气清新,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按感控要求设置非接触式洗手处。

二.应配备供养装置,负压吸引装置。

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

每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透析机电源为220伏16安培三孔可靠接地插座,其它为220伏10安培5孔可靠接地插座)反渗水供水接口,废透析液排水口。

三.应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没有则透析机应具备相应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血液回到
患者体内。

四.配备操作用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
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

5.透析准备室(治疗室):
一.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Ⅲ类环境。

二.用于准备透析治疗中的药品。

三.储存备用的消毒物品。

6.水处理间:
一.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设备占地面积1.5倍以上。

地面承重应符合要求,地面应
做防水及地漏。

二.水处理间应通风良好,室温合适,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放置处应有水槽。

三.水处理机用自来水供应应充足,压力符合标准,入口装压力表。

7.库房:
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Ⅲ类环境标准,干湿分开。

存放透析器,管路,穿刺针,透析液等。

8.污物处理室:
用来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等。

需分开存放,按相关部门要求分别处理。

9.医务人员办公及生活用房:
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如办公室,餐厅,卫生间等)
设计规划透析室格局参见;
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SOP)2010版格局规划图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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