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现任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成员、正常离任的村“两委”主要成员和经乡镇党委确定的村后备干部。
第三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培育、选拔、管理、奖惩、使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四条村干部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群众拥护。
2、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懂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强。
3、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第五条村党组织书记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党性坚强、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等素质。
第三章职责任务第六条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执行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2、定期主持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本村党的建设、经济工作和社会工作。
3、负责加强村班子建设,协调村“两委”关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负责对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支持和督促他们完成工作任务。
4、抓好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建设,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5、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落实日常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
组织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乡镇村组干部管理办法
**乡村组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村组干部管理,激励、稳定村组干部队伍,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组干部是指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文书(会计),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等。
第三条按照精干高效、宜兼则兼的原则,每个村的干部人数,原则上1500人以下的村不超过5人;15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7人。
具体职数由乡党委根据人口、工作量提出初步意见。
每个村民小组设置1职,即村民小组长。
提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班子成员按法定程序相互兼职,提倡没有兼任村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经过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担任村民代表会(执行)主席,提倡村干部或党小组长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民小组长。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四条村组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五条村组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基层矛盾的能力,有较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有胜任工作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
(3)能正确行使党员、村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善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品行端正,自觉接受上一级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廉洁奉公。
(4)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村、本组的实际相结合,较好地开展工作。
xx村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xx村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村庄的建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发展村庄,各地相继推出了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就包括我撰写的这份关于“xx村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文档。
一、背景与目的作为一个村庄,村干部是村里最重要的管理人员,直接关系到整个村庄的管理和发展。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些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办法,以保证他们的工作能够得到正确的引导并且能够实现目标。
二、管理原则(一)党的领导原则村干部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力量,必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保证村庄的管理和发展符合“三农”政策。
(二)民主原则村干部应该坚持民主法制原则,推行村民自治,将村民群众的意见和利益考虑到工作中的决策过程中,鼓励村民积极参加基层民主管理,实现政府与民众之间更好的互动。
(三)依法治理原则村干部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行事,并遵循公正、透明、廉洁的原则。
通过制定强制性法规,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确保他们不会违反法律规定。
三、职责和权力(一)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法规,保证村庄的发展方向正确。
2.领导村庄的各项工作,并落实好决策。
3.组织实施村庄的各种活动,让村民享受到来自村庄管理的各种服务和优惠。
4.保证村庄的治安和环境卫生。
(二)权力1.解决村民过于简单的事宜。
2.为村民提供必要的采访、交流或咨询。
3.向村民征集意见和建议。
4.一定的村庄事务经费支配。
四、考核机制为保证村干部的责任和效率,需要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
村干部的考核应该建立在合理的目标体系之上,在重复性的工作中体现效率,对于创新和创造力,应该加以表彰。
最后,可以依据考核情况,进行相应奖惩措施。
在这一方面,应该确保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证不会出现恶性竞争和弄虚作假的情况出现。
五、发展方向本着长远的眼光,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可持续的发展方向,并逐渐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我们应该通过制定规划、创新村庄经济管理模式、引领村庄发展,在经济、环境、文化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
【管理制度】村干部管理办法
巷口镇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巷口镇村干部队伍建设,为巷口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下同)。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三条基本原则。
村干部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选举原则。
要通过贯彻上述原则,让一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建设新农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四条主要标准。
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群众公认度高,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工作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致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五条基本条件。
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性原则强,政治立场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心党务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第六条选拔渠道。
村干部的选拔坚持因地制宜,采用内选、公开选拔、外引、下派等多种方法,注重从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企业骨干、复退军人、务工经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中进行选拔。
对没有合适党(总)支部书记人选的村,可以从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它村干部中选派,也可以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的界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吸收社会上优秀的党员到村任职。
第七条选拔方式。
村党组织成员的选拔,必须经过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选测评,并与党内选举和组织任命方式相结合,有条件的村也可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由党员公推直选村党(总)支部书记。
乡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全面提升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泰委发…2009‟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的暂行意见》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规范村干部的培养、选拨、任免、考核、奖惩等办法,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三、本暂行办法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由镇、村两级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村干部的培养、选拔及管理权限一、拓宽村干部选拔任用渠道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双推一选”、“公推直选”、村民委员会“双直选举”或“无候选人直选举”以及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等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打破地域、身份、年龄、资历、职业等界限,采取“选”、“调”、“派”、“聘”、“考”等多种形式,大胆选拔和启用各种能人担任村干部。
1、“选”。
即,从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出创业回乡人员、农副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中选拔。
2、“调”。
即,在全镇范围内对所有村的人才资源进行整合,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其他村干部异地任职,加强村干部的横向交流、锻炼培养,实现村与村之间的“能人”交流与优化。
3、“派”。
即,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一些优秀的年轻同志下派到村任职。
4、“聘”。
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计划地选聘一些热心农村工作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二线”、退休干部担任村干部。
5、“考”。
即,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各类人才到村任职。
二、明确管理权限,规范任免手续认真执行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任免干部。
1、村党组织书记管理由市委组织部负责,镇党委具体实施。
换届时,通过“公推直选”方式产生;届中,经履行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后由镇党委讨论决定并办理任免手续。
党组织书记调整、年度实绩考核、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或备案。
xx村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村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村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村干部的管理工作,提高村干部素质和工作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村所有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村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循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
第四条村干部的管理包括考核评估、岗位聘用、培训教育、激励奖励、纪律监督等方面工作。
第二章村干部岗位聘用第五条村干部岗位聘用是村干部管理的重要环节,应通过公开招聘、考核选拔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招聘岗位应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确保招聘要求与村干部工作需要相适应。
第七条村干部候选人应经过资格审核和面试等程序,综合考察其政治意识、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素质。
第八条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应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享受相应的劳动待遇和保障。
第三章村干部培训教育第九条村干部应定期接受培训教育,提升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十条村干部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村务知识、组织管理、决策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一条培训教育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观摩、业务交流等方式进行。
第四章村干部考核评估第十二条村干部的考核评估应定期进行,以评定其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
第十三条考核评估应科学、公正、客观,采用量化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岗位调整、晋升提拔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村干部激励奖励第十五条对表现优秀的村干部应给予适当激励和奖励。
第十六条激励奖励可以包括薪酬增加、晋升提拔、荣誉称号等形式。
第十七条激励奖励应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
第六章村干部纪律监督第十八条村干部纪律监督是村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求村干部严守纪律和道德规范。
第十九条对违反纪律的村干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记过、降低岗位等处罚。
第二十条对严重违纪的村干部,应移送相关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村村干部岗位聘用信息表2.村村干部考核评估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村干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村干部纪律处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检查机关工作规定》。
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上官坊镇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省、市、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切实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指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即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二章干部选用第三条选拔任用村干部的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
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群众公认,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2、工作能力强。
具有带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本领和觉悟,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3、作风民主,求真务实。
能够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开拓进取,艰苦奋斗,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村干部任职年龄符合《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身体健康。
5、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中,妇女应有适当名额。
第四条后备干部1、选拔与管理。
村级后备干部的年龄一般应在30岁左右,文化程序应在高中(中专)以上。
后备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广大村民推荐的基础上,经村党组织讨论提出初步名单,报镇党委审定。
各镇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
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2、培养与使用。
村党组织、村委会应注意给村级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安排他们参与村里工作,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并依法选用。
第五条村干部选拔方式。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选拔,必须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办法产生。
届中村党组织书记出现空缺或不能胜任等特殊情况,镇党委可以调整任命。
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第三章教育培训第七条村干部应积极主动参加上级的各种学习教育培训活动,采取政治理论教育、岗位业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带头开展经常性学习,加强“学习型”村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
村干部管理办法
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篇:村干部管理办法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干部,包括村“两委”成员、村文书、到村任职的机关干部(含退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干部和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三条村干部必须做到“七要七不准”:(一)要政治坚定,不准动摇信念、丧失立场;(二)要服从安排,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要作风民主,不准横行霸道、欺压群众;(四)要勤俭节约,不准讲究排场、浪费民财;(五)要求真务实,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六)要办事公道,不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七)要依法遵规,不准违法办事、违法立约。
第三章选拔任用第四条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可靠。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跟党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复旧倒退活动,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二)公道正派。
为人正直,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事业。
(三)能力较强。
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
(四)遵纪守法。
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群众公认。
大多数党员和群众满意。
(六)身体健康。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职年龄一般掌握在60岁以下。
第五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任村干部。
村党支部成员按照“党员推荐、群众推举、组织考察、党内选举”的程序产生,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任命。
村委会干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条村“两委”成员可交叉任职,条件具备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可实行“一肩挑”。
第七条县委组织部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档案,乡镇党委在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档案的同时,应建立健全村其他干部的档案。
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某某乡镇国家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干部的教育培训第四条全镇干部的教育,主要是邓小平理论的教育,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群众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五条全镇干部实行有计划集中培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以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和中心学习组学习第三章干部日常管理第八条每个干部必须严格上下班制度,坚守岗位,着装整洁,注意形象,文明服务,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一)严格镇机关干部上下班签到制度(包括副职话或当面联系负责签到的同志,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特殊情况提前上班、推迟下班和法定假日上班签到问题另行规定。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全镇机关行政、事业干部、驻村干部、市招聘干部(含工勤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请假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请假一天的由请假人书面向部门负责人或工作组长审批,如工作组长不在,则由村(社(一)缺乏事业心、责任感,业绩平平,工作处于后进状态的;(二)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在市的专项检查考核中出现重大问题的;(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的;备手机,没有配备手机的,不发通讯费。
全体领导干部必须24小时开机,凡故意关闭手机、欠费停机、不接手机或采取其他设置影响信息畅通的,一经查实,扣发当月通讯费。
第四章领导干部的管理和各办、站、所提出本职位年度、阶段工作目标,报经党委核准后,制定每一位干部岗位责任制和《岗位目标考核评分表》(此处是否能够做到),并进行备案,并按各种阶段、年度岗位目标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五条按照机关各办、站、所工作人员年度岗位目标,一般按每月一调度一考核、季度一考核、半年一经济,所驻行政村经济得到持续发展。
(三)围绕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收集反馈相关信息,按时督促完成各项手术任务,指导村(社区)民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国策,所负责辖区人口计生工作达到市、镇目标管理要求。
xx县村干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XX县村干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XX县村干部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探索村级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一支高效、务实、廉洁、勤政,有志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村干部队伍,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推进村级事务村为主管理,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顺利进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干部规范管理的主要对象和范围:村支部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成员。
第三条村干部规范管理的主要内容:明确村干部的职责任务,规范选拔任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教育培训、待遇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建立和完善现任、离任、后备村干部于一体,选、育、管相结合,绩、奖、惩相统一,全面系统科学的村干部管理机制。
第四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领取固定补贴的村两委干部纳入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范围。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五条村两委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交给的任务,教育和引导村民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二)定期召开党组织会议、党员大会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本村党的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向党员或村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有关会议的决定,负责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三)带领群众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制定并实施本村发展规划,选准强村富民的发展路子,加快村级经济发展,增加集体和群众收入;(四)抓好党务、村务公开,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级配套组织依法行使职权、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五)认真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林权制度改革、救灾救济等支农惠农政策,抓好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村规模化生产和组织化经营;(六)切实加强党员和群众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对村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引导村民追求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健康、文明的村风民风;(七)依法管理本村集体土地和其它财产,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办理公共事务,发展公益事业,为群众搞好生产服务;(八)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促进邻里之间、村与村之间、不同民族之间团结互助,积极调解民事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九)自觉维护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配合县乡下派的驻村干部和乡镇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工作,积极把村两委的决议变为群众的实际行动;(十)认真落实村两委各项工作制度,促进班子勤政廉政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管理办法:XX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办法:XX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XX区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对象主要是: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成员、村聘用干部和经镇党委确定的村后备干部。
第三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使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四条村干部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领导,具有较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群众拥护。
2.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懂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强。
3、原则上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其中新进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
4.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基层工作。
5.村干部任职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届中到龄根据社会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再参与村分工且不享受村干部相关待遇;如果继续留任,年终结算时扣除在社保局领取的养老保险工资集体缴纳的比例部分。
),新进班子成员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6.担任党内职务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第五条村党组织书记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党性坚强、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正确处理新时期各类矛盾等素质。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查处、调查的;2.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不满六个月的;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不满一年的;4.受到撤销党内或罢免行政职务后,不满两年的;5.受到党内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不满两年的;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或处理不满三年的;7.热衷于搞宗族、封建迷信和派性活动的;8.原班子成员任职期间,政绩平平,群众基础较差,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达到三分之一以上或称职以上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的;9.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五年的。
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现任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 )成员、正常离任的村两委主要成员和经乡镇党委确定的村后备干部。
第三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培育、选拔、管理、奖惩、使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任职条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共产党员选拔进村两委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第四条村干部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较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2)懂经营会管理。
思路宽、点子多,能够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共同创业,在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活动中表现突出。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能正确行使党员、村民赋予的权力,坚持依法办事,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为人正派,作风民主。
(5)密切联系群众,善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群众公认度高。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干部:(一)近三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二)正在服刑(包括缓刑)或刑满释放不满5年的;(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处理或处理不满三年的;(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五)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派活动的;(六)文化程度较低、年龄较大的;(七)流动党员或长期不在居住地工作的。
(八)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三章职责任务第六条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1、推动科学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
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欢迎共阅安丘经济开发区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村级治理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和执政地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在全面总结安丘市村级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编农村党员队伍管理第一章党员队伍积分制管理第一节管理范围第三条实行农村党员队伍积分制管理的范围是,在村级党组织备案登记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
对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正式党员,可不实行积分制管理。
第四条对流动党员,应注意区分开发区域内流动和域外流动两种情况。
对开发区域内的流动党员,接受所在党组织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先交由社区党总支进行教育转化,经教育未转化的,应按组织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对开发区域外的流动党员,本着符合条件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地党组织。
对本人确实不愿转走或工作单位未设立党组织,又难以正常参加村党支部活动的流动党员,原则上经本人同意,由开发区党(工)委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接收其党组织关系,实行统一管理,不再接受村级党组织的积分制管理。
第二节积分构成第五条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所得积分,由基础分、激励分构成,并实行“一票否决”。
(一)基础分1.入党积极分子(20分)。
分为年龄、学历、基本表现三部分。
①年龄(5分):35岁及以下的记5分;36岁-44岁记4分;45岁-55岁记3分;56岁及以上记2分。
②学历(5分):大学及以上学历记5分;大专学历记4分;中专(高中)学历记3分,初中学历记2分,初中以下学历记1分。
③基本表现(10分)。
积极参加市、开发区、社区、村党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义务劳动、扶贫助困等活动,市级以上记5分,区级记4分,社区级记3分,村级记2分;年内满勤记10分,每缺勤一次扣1分。
安徽省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doc
安徽省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现任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成员、正常离任的村“两委”主要成员和经乡镇党委确定的村后备干部。
第三条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培育、选拔、管理、奖惩、使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四条村干部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群众拥护。
2、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懂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强。
3、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第五条村党组织书记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党性坚强、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等素质。
第三章职责任务第六条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执行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2、定期主持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本村党的建设、经济工作和社会工作。
3、负责加强村班子建设,协调村“两委”关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负责对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支持和督促他们完成工作任务。
4、抓好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建设,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5、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落实日常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
组织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xx村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李家乡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第四条各村级组织要保证正常运转,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随喊随到。
严格村干部的请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书记(村主任)请假3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请假5天以上的,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汇报,由党政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村干部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驻村干部的指导;及时准确传达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党委、政府给予免职或责令辞职,不辞职的给予停职,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
从处理之日起,报县财政停发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规定不得享受离任村干部的各项优待政策。
1、违法犯罪的;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3、私分、贪污、挪用钱物;或拒不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内群众反响强烈的;4、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经济发展环境极差、社会治安混乱、安全事故多发、群体上访频繁的;5、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工作瘫痪的;6、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7、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或因生活作风问题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8、对抗上级的政策和决议,拒不接受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谩骂领导,酗酒闹事,无理取闹,情节恶劣的。
9、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假外出连续15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连续20天以上的。
10、连续两年在村级文明绩效考核中排名全乡末名的;或适用上级制订的一票否决政策应予以免职的;第六条所有村干部要保持通讯畅通,乡里召开各类会议,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乡镇关于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管理办法范文3篇(村干部,两委班子成员,工作制度)
本文为Word版本资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修改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范文(1)为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中的村(社区)干部,是指各村(社区)的“两委”班子成员。
村级便民服务员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村(社区)干部的分工由村(社区)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统筹考虑,确定分工,并报镇党委备案。
镇党委有明确要求的,执行镇党委决定。
镇党委负责村(社区)干部的培养选拔与监督考核。
村(社区)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三、合理设置职数。
村(社区)干部应在镇下达的规定职数限额内予以配备。
其他聘请编外人员的,须报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
村(社区)主职干部工作日中餐严禁饮酒,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扣1分。
五、落实好会议制度。
村(社区)干部应按时参加县、镇、村级会议,并作好记录。
此项纳入村(社区)干部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参加县、镇会议时,迟到一人次,扣0.1分、罚款30元;缺席一人次,扣0.3分、罚款40元,从工资或拨款中扣除。
凡参加县会议因迟到、缺席被通报的,当事人罚款50元/次,并作深刻检讨。
连续3次缺席的,进行通报批评、组织约谈;一年累计达5次以上缺席的,进行诫勉谈话。
各村(社区)要落实好村干部周例会制度。
六、落实好请假制度。
总支部书记请假1天及以上,经镇党委书记批准;村(社区)主任请假1天及以上,经镇长批准;其他村干部请假2天及以上,经镇党委副书记批准。
若无特殊情况,全年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
七、落实好住村制度。
村(社区)“两委”干部实行办公无休日,并落实轮流住村制度。
各村要上报住宿值班表,村干部每周至少住村3晚,总支书记每周一至周四至少在村住宿两晚。
镇组织办统一考核。
罗洪乡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级事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党支部接受乡党委的领导,村委会接受乡人民政府的指导。
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村级群团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党支部根据本村工作需要确定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分工。
村级群团组织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及村级群团组织定期向村党支部汇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第二章村级党务管理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履行入党程序,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两推一公示制度。
两推: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根据推荐情况、本人现实表现研究确定。
推荐票数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一公示: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时间7天。
(二)每个村党支部每年至少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一名预备党员,未完成任务的村党支部确定为不合格支部,支部书记当年不能评先评优;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就地免职.(三)村党支部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
(四)要特别注意培养吸收35周岁以下的农村优秀青年和妇女入党,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每个支部每年必须上报1~2名党员后备力量人选,建立发展党员后备库.党员后备力量人选的确定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原则上新发展党员从党员后备库中产生。
(五)驻村干部和片长可以直接推荐发展党员对象,通过合法程序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条村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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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全面提升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泰委发…2009‟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的暂行意见》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规范村干部的培养、选拨、任免、考核、奖惩等办法,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三、本暂行办法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由镇、村两级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村干部的培养、选拔及管理权限一、拓宽村干部选拔任用渠道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双推一选”、“公推直选”、村民委员会“双直选举”或“无候选人直选举”以及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等方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打破地域、身份、年龄、资历、职业等界限,采取“选”、“调”、“派”、“聘”、“考”等多种形式,大胆选拔和启用各种能人担任村干部。
1、“选”。
即,从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出创业回乡人员、农副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中选拔。
2、“调”。
即,在全镇范围内对所有村的人才资源进行整合,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其他村干部异地任职,加强村干部的横向交流、锻炼培养,实现村与村之间的“能人”交流与优化。
3、“派”。
即,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一些优秀的年轻同志下派到村任职。
4、“聘”。
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计划地选聘一些热心农村工作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二线”、退休干部担任村干部。
5、“考”。
即,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各类人才到村任职。
二、明确管理权限,规范任免手续认真执行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任免干部。
1、村党组织书记管理由市委组织部负责,镇党委具体实施。
换届时,通过“公推直选”方式产生;届中,经履行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后由镇党委讨论决定并办理任免手续。
党组织书记调整、年度实绩考核、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或备案。
2、村委会主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和程序,进行选举和罢免。
3、其他村干部的任免必须事先报镇党委研究,经履行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后,由镇党委讨论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履行任免手续。
4、按照泰委发…2003‟133号《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组干部精简缩编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严格控制村干部职位和职数。
各村未履行组织程序,不得自行决定村干部的任免和新进人员的使用。
5、鼓励交叉任职,经联社主任职位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但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不得兼任村会计。
未任职的村“两委”委员不在村干部序列。
6、对新任命或选举产生的村主要干部,由镇党委书记进行任期谈话;村一般干部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前集体谈话。
三、除选任制干部外,村干部的选拔使用一般应坚持以下原则、程序和方法。
1、原则:坚持条件,注重村干部的结构、比例;注重实绩,且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开拓创新,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
2、程序:(1)民主推荐;(2)组织考察;(3)考试、测评;(4)公示;(5)录用。
3、方法:新任村干部一律实行试用制度,原则上为试用期一年,试用合格后,由党委研究正式任命。
四、加强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1、按照村“两委”班子中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和一名30岁左右及以下年轻干部的要求,通过组织推荐、公开选拔等多种渠道建立村后备干部人才库,数量至少要达到与在职干部数1:1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村后备干部队伍。
2、村后备干部由村级党组织集体讨论,报镇党委备案。
加强对村后备干部的动态管理,执行谈心谈话、定期测评、年度考察制度,对条件成熟的及时充实到村级领导岗位上。
3、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考核、考评,由村党组织负责。
村后备干部每半年向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年终写好总结。
村党组织每年年底前向镇党委书面报告后备干部的培养及成长情况。
第三章村干部任职资格和行为准则一、村干部一般任职资格1、政治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议。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一定的政策水平,能带头履行各项义务,带领群众发展经济。
3、坚持党的宗旨,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搞派性,顾全大局,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廉洁勤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5、年富力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建设“能人型”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村党组织书记是村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其能力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要以更加解放的思想、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灵活的机制和更加创新的举措,强势调整选配,强力教育培训,强化保障激励,致力于造就一支善于创业发展、为民办事、依法行政、公信力强、群众拥护的“能人型”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支撑。
三、“五好、五带头”行为准则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全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始终紧扣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特别是村干部要积极参与“五好五带头”争先创优活动,时刻以“五好五带头”即:“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带头跟党走、带头发展致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维护和谐稳定、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为行为准则。
第四章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一、学习培训制度1、学习内容,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政治理论、农村政策、法律法规、新农村建设、市场经济、实用技术、业务知识及其它相关内容。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学习培训时每期进行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3、遵守学习纪律。
集中学习期间,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4、定期轮训制度。
镇党委根据不同对象制定具体培训内容,确保在职干部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镇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集中轮训1次。
新上岗的村干部,上岗前须参加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掌握业务知识。
5、集中学习制度。
各村利用党员活动日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每月自学不少于4小时。
集中学习时要有专人记录。
6、完善自学制度。
各村党组织要将村干部的自学抓在手上,年初制定规划,平时组织座谈交流,督促检查,年底进行考核。
7、抓好学历教育。
到2012年全镇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党组织书记比例要达80%以上,今后新配备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在读);新配备的其他村干部,一般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拔任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对经批准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毕业后持相关手续,镇报销不超过70%的学费。
8、加强大学生村官的培养。
建立跟踪培养制度,明确1名镇干和1名村干结对联系帮带,努力提高大学生村官的能力素质。
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选派的重要依据。
9、加大村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
把更多的青年农民创业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创业能手培养成村干部,切实增强村后备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村党组织负责抓好后备干部的正常教育,明确联系人,确定自学的内容,以及参加镇集中培训。
在职干部培训时,应吸收村后备干部参加学习。
10、建立学习培训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镇财政年度预算。
二、工作制度1、工作要有计划性、连续性。
每月底要召开两委会,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月主要工作,并把总结和工作安排情况报镇分工干部。
2、坚持正常考勤,村干部每个工作日必须按作息时间到村部办公室签到上班,注明当日的工作内容及去向,考勤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扣发工资的依据。
3、村干部轮流值班,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全程代理、信访接防等工作,及时记载本村每天工作运转情况。
4、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镇、村部署的中心工作,并不折不扣地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5、实行民主集中制。
凡属组织人事、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招标承包、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均须经过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按规定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集体资产租赁和招标承包,必须按照规定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6、讲究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
做群众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不得简单粗暴,更不得采取打骂等强制手段。
7、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切实关注民情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具备政治敏锐性,强化工作责任心,时刻关注安全稳定工作,将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钝化矛盾,化解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拖拉、不推诿、不上交。
三、请销假制度1、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必须持病历诊断证明和书面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
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病假期满,经诊断确需继续休息的,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请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天以下的,向镇分工负责人请假;3天及以上的,向书记或镇长请假。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3天以内的,向镇分工负责人请假;3天以上,要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请假;超过一周的,书面报告书记或镇长批准。
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时返回,必须电话报告镇主要负责同志,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必须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到销假。
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5、村一般干部的请销假,由各村党总支书记视情况审批。
未经批准或超过期限作旷工处理。
四、审计制度1、村干部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任期内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各项经济收支、往来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2、村干部审计包含在职审计和离任审计两个方面。
在职审计,每年由镇经服中心组织进行常规审计。
村干部提拔、换岗、调动、退职、离职都必须接受相关的离任审计。
3、审计结果作为村级干部提拔、升降、轮岗的重要依据。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1、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
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前要向分工负责人请示。
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自觉性,要严肃纪律、严格要求,克服简单应付、敷衍了事的消极思想。
2、坚持民主集中制。
班子成员要坦诚交流思想,互相帮助,涉及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沟通思想,求大同、存小异,化解矛盾,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坚持原则,强化集中,形成共识,增进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