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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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落实安全技术审批责任,明确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保证安全技术审批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参加安全技术审批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知识能力和资质。

2、全矿的安全技术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专业副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实施负责;各专业科室负责协助矿总工程师和专业副总工程师搞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各单位技术员对本单位生产过程的安全技术全面负责;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实施负责。

安全科负责安全技术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3、安全技术的应用必须经过优化设计、方案论证或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形成安全技术文件,经过审批后方能采用实施。

4、安全技术由相关的业务主管部门、安全科、分管专业的副总工程师审批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对于一般的安全技术可由分管专业的副总工程师批准。

5、安全技术审批后的实施由分管专业的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安全科负责监督把关。

对安全技术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改进完善。

二、部门分工: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工程设计、采场接续、施工工艺及流程、支护方案、采掘工程质量要求等采煤、掘进专业安全技术的审批。

2、机电运输科负责对设备配置和电缆(管路)选型及质量、用电量负荷计算、设备安装布置、设备(工具)使用、维护(修)保养和安全保(防)护、提升运输系统等机电、运输专业安全技术的审批。

3、通风科负责对通风方案、风量计算、通风设备选择、通风系统、有害气体监测(控)、粉尘和瓦斯防治、防灭火、避灾、火工品管理和使用等通防专业安全技术的审批。

4、企管科负责对综采、综掘设备的选型、安装撤除及质量、使用、更换和维修、运输、起吊,综机设备配置和电缆(管路)选型及质量、用电量负荷计算、设备安装布置、设备(工具)使用、维护(修)保养和安全保(防)护等综机专业安全技术的审批。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4篇)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4篇)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煤矿是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但由于其采矿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安全,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

一、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目的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目的是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

通过对煤矿的技术方案、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进行审批,可以有效地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并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

2.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程序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交申请:煤矿所有者或经营单位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技术审批申请,包括煤矿的基本情况、技术方案、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

(2) 审查材料:有关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修改。

(3) 技术评审:由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煤矿的技术方案、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等进行评审。

(4) 整改修改: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对技术方案进行整改修改,确保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5) 审批决定: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安全技术方案,并发放安全技术审批证书。

3.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矿井的设计方案:包括矿井的布置、出入口的设置、通风系统的设计等。

(2) 设备设施的选择和安装:包括提升设备、通信设备、救援设备等。

(3) 矿井的建设与修复:包括巷道的开挖方式、支护结构的选择、瓦斯抽放、防尘等。

(4) 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包括应急救援方案、消防设施的设置、安全生产培训等。

二、煤矿安全管理办法1. 煤矿安全管理的目标煤矿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控制煤矿事故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煤矿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煤矿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煤矿安全管理的原则煤矿安全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预防为主:通过科学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作业规程审批制度

作业规程审批制度

采掘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
第一、按照“逐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原则,对规程措施的审批实行“双审双批制”即区队会审、矿会审、浮肿审批、总工审批。

第二、编好的规程措施,首先要在区队碰头会上进行讨论通过,然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区队长签字送生产技术科,规程报送时间要距使用提前两周,措施提前一周。

第三、规程措施都必须坚持会审,严禁传审、传阅、传签名。

第四、会审由生产科负责组织。

会审前,业务分管人员要先行预审,然后组织安全、通风和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会审。

第五、会审时间通常为每周二上午、中午下午,地点在生产科,应急措施随时召集人员会审。

第六;会审时,编制人员负责宣读,参加人负责对规程措施进行认真讨论、修改、补充、完善,通过后分别签上自己的姓名以示公允、负责。

第七、参加会审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职称。

第八、会审后的规程措施,由生产科负责及时报送分管副总审批,副总审批后报总工审批,总工审批后返回生产科和区队印发执行。

作业规程管理及审批制度

作业规程管理及审批制度

作业规程管理及审批制度第一条凡作业点、操作场所、单项或单位施工、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等,必须制定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1、采、掘、维工作面作业规程2、采、掘、维、机、通等工种和主要设备、仪器的操作规程。

3、主要生产设备、装置的安全检修规程。

4、各类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作业规程由分管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必须做到每一个工作面都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经技术负责人和分管矿长初审后,报生技科、安通科审核,最后由总工程师审批,作业规程的报批时间:井在实施前30天报矿,矿在实施前15天批复。

第三条经批准的采、掘、维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7天内,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解,参加规程学习的作业人员必须签字登记,报安通科、生技科和总工程师存档,如需修改,必须经安通科、生技科和总工程师批准。

第四条各工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由生技科制定,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的报送、审批、贯彻、修改程序,与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相同。

报送时间:井在施工前15天报送矿,矿在实施前7天批复。

第六条安全措施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不得施工、安装、运转或使用。

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

1、巷道的瓦斯排放、矿井采区通风系统调整等通风瓦斯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由井负责制定,安通科审查确定。

2、机电设备安装、高压电缆铺设等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技科负责制定。

3、矿防水、防尘、防火、防腐蚀等安全技术措施由安通科负责制定。

4、下列情况或工程,由井负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生技科、安通科审批后实施:(1)、受断层等地质构造影响,岩层破碎、处理工程量大、较危险的地段;(2)、报废巷道的回收;(3)、井巷贯通掘进;(4)、采空区或废墟内沿空掘巷或沿空护巷;(5)、零散块段煤、三角煤、残煤、煤柱等非正规工作面的开采;(6)、跨岩或无煤柱的开采;(7)、巷道探放水掘进;(8)、瓦斯涌出量较大的采、掘作业;(9)、年度检修、春节检修或临时急需检修处理的单项工程。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实施、管理和考核制度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实施、管理和考核制度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实施、管理和考核制度一、原则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经济效益。

3、单项工程开工之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措施)”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措施),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措施组织施工。

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管理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

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施工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采用计算机编制。

字体为宋体,字号正文为小四号字、每章标题为黑四号字、节为黑小四号字,纸张统一用A4纸。

2、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一)已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综采工作面、基建工程等设计)文件、资料。

(二)由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及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查资料。

(三)同一煤层或相邻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的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四)由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五)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

(六)《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七)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通风安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等。

关于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的规定

关于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的规定

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的规定一、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1、作业规程是煤矿三大规程之一,作业规程是采掘工作面施工的依据,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所有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施工.2、作业规程措施必须按技术科下发的统一格式进行编制,否则,对有关单位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作业规程要具有科学性、针对性,真正起到促进技术进步,指导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要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坚持正规作业、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提高效率.3、作业规程措施编制之前,必须具备下列文件:1矿总副总工程师审批下发的施工设计或生产技术业务联系单;2经过审批的开拓延深设计、采区设计、区段设计或单项工程设计等;3经过审批的该区域地质说明书或地质预报书.4、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以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并参照有关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资料.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巷道维修制度,采掘机电设备维修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放炮和瓦斯检查制度,通风安全监测仪表使用维护制度,以及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相邻巷道的矿压观测资料等.5、作业规程与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关系:1凡安全规程明文规定要求在作业规程中作出规定的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2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无规定,而在作业中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中明确规定;3凡属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中必须明确贯彻执行的条文,在作业规程中必须写清该条文的具体内容.6、以下各工程,可视为一个单项工程纳入一个作业规程编制.1水平运输大巷;2总回风巷;3采区进风石门;4采区回风石门;5轨道上下山和上下部车场及附属峒室;6运输上下山、通道和附属峒室;7通风和行人上下山及附属峒室;8采区煤仓;9岩石集中巷及与之关联的联络巷道;10岩石轨道巷及与之关联的联络巷道;11同一回采工作面的风巷、机巷、开切眼、轨道巷及联络巷道;12安技措专项工程等.7、下列情况需编制针对性的补充安全技术措施1在已视为单项工程中的附属工程;2掘进施工过程中遇较大的断层破碎带时;3掘进迎头出现较大的落棚时;4需改变巷道支护方式或巷道规格时;5掘进迎头发现有出水征兆时;6掘进迎头发现瓦斯涌出量有异常变化时;7掘进巷道遇老空区时;8掘进巷道穿过距离小于3米的上部和下部巷道.补充措施,要附在原作业规程上.8、下列情况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1石门见煤或揭煤;2巷道贯通;3高突区域、水患威胁区域等;4、串连通风措施9、技术科提前10天下发生产技术业务联系单,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自接到生产技术业务联系单起,1天内向各职能科室下发巷道开工通知书,机电科、通防科在接到巷道开工通知书2天内,必须准备好规程编制所需的机电、通风方面的资料包括图纸,由施工单位技术员整理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3天内审批完毕并及时下发到各单位.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各项工作的,无特殊原因,罚施工单位技术主管50元.10、作业规程编制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勘查,认真分析现场情况.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本区队职工意见,要求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字迹清楚,文字简练通顺,图、表、文相符,计算依据充分、选取参数合理、技术先进、切合实际、操作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符合各种规定.作业规程必须由区技术主管编制,作业规程编制后,经区、队长、签署.作业规程必须打印,要求装订整齐、书面整洁.排版合理,字体统一.11、主井、副井、井底车场、水闸墙等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2、揭煤、贯通、过断层等技术安全措施的编制,以地测科下发的地质预报或业务联系单为依据,施工单位技术员根据地质预报或业务联系单的要求及时编制措施指导施工.因措施编制不及时影响生产的,罚施工单位技术主管300元.造成事故的,另行追究责任者责任.二、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13、作业规程必须严格执行会审制度,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通防科、调度所、煤质办、安监处和施工单位等技术负责人共同会审;提出会审意见,进行会签,由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一并贯彻执行.会审时必须有施工单位区、队长参加,否则,不予审批,影响生产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和区队长负责.14、措施由矿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批准.规程及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专项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审批权限规定如下:总工程师:作业规程、贯通措施、石门揭煤措施、探放水措施;掘进副总:掘进措施、修护措施;采煤副总:采煤措施、坑代措施;通风副总:“一通三防”措施;机电副总:机电措施、运输措施.技术安全措施会审时必须有施工单位队长参加,否则,不予审批,影响生产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和队长负责.并对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罚款50元.15、作业规程、措施参与会审单位必须明确规定审批人员,若规定审批人员因有事外出等原因不能审批时,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员代其审批,并向规定审批人员说明.如总副总工程师因事外出,可委托他人代签生效.16、作业规程、措施审批时间定于每周一、三、五下午14:00,各单位作业规程及技术安全措施审批人员做好准备,接到技术科通知后及时参加措施审批,迟到者,罚款20元,缺席者,罚款50元,影响生产责任由缺席者及其单位承担.紧急或应急措施即报即批.17、作业规程措施审批人员对报批的设计、规程、措施,必须认真审阅,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因审批把关不严而造成技术责任事故的,审批人员按其责任分工范围,同编写人员负同等技术责任.18、作业规程、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求打回重写并罚编制人员、主管技术员各100元.1图纸、计算或应用数据错误的;2出现错字、别字或掉字现象达三处的;3字迹潦草一般人无法辨认的;4排版混乱,字体不一致的;5措施没有针对性、条理不清、语句不通顺的;6违反国家或上级及矿有关管理规定的;19、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后,进行统一编号,并加盖受控章后,在一天内分发到各单位.作业规程在2天内必须上网发布,发放布不及时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没有盖受控章的,罚款100元.20、作业规程措施经矿总副总工程师批准生效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若存在错漏之处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在技术科的组织下由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收集各单位持有的作业规程或技术安全措施进行更正,涂改更正之处应加盖编制技术员印章.擅自更改作业规程措施的,对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罚款200元,造成事故的,另行追究责任者责任.三、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21、作业规程及技术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在开工前分三班向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必须建立记录簿,其内容包括规程、技术安全措施的名称,贯彻日期,参加人员和区、队长签字,未参加人员及补充贯彻情况,作业规程考试成绩.安监处、技术科每月对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一人次漏签代签上岗的罚单位技术主管20元,记录簿内容不齐全的发现一项次罚单位技术主管20元;2对分期施工或因故停工的工程,当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执行.当施工队伍复工调整时,应办理移交手续,交接有关技术资料,原则是谁施工、谁贯彻、谁负责.若因停工时间过长,施工工艺、设备、材料等施工条件或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时,应编制补充措施连同原作业规程一并贯彻执行.3作业规程贯彻后,必须对所有上岗人员和区队干部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缺席者要进行补考.考试试卷由施工单位妥善保存,以备检查.考试成绩记入作业规程贯彻记录中.发现试卷分数统计与实际不符的,每发现一人次对技术主管罚款20元,每发现一人次替考现象的,对技术主管罚款50元.每发现一人次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上岗的,对技术主管、队长、区长各罚款100元.22、施工中发生和遇到较大的冒顶区、破碎带等隐蔽工程和隐患,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做好原始记录,报矿技术科.瞒报隐蔽工程或汇报不及时的,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施工单位技术员责任.23、矿每月组织技术科、安监处对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有专门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在网上及时进行通报,每发现少检查一次罚技术科负责人100元;查出的问题不按规定期限整改的,每条罚该区主管技术员50元.24、各分管副总工程师应组织技术科、安监处、通防科、调度所、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依据现场具体情况,对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复审由技术科提前半天通知复审人员,无故缺席不到者,罚缺席者50元,影响生产另行追究责任.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复审要有记录,并发放到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25、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否则罚施工单位区长、队长、指示无规程、措施施工的有关人员各300元并进“三违”学习班学习,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6、对设计、规程、措施在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违章现象,每发现一次罚矿安监处负责人100元.1经集团公司或矿检查发现无规程措施施工,尚未发现和制止的;2发现按规程措施的规定施工不能保证现场工人安全,不督促编制人员修改补充规程措施的.27、掘进每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将作业规程和技术安全措施、巷道支护形式、规格及隐蔽工程、重大隐患等整理成册,交技术科存档备查.否则,工程不予验收.28、采煤工作面收作后,采区技术员应提交“技术总结报告”,经采煤副总审核后,交技术科存档备查.“技术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巷道布置的优缺点,工作面超前压力及周围采空固定支承压力的影响范围,改进意见;2回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3采煤方法的优缺点及矿压显现规律和顶板管理经验;4提供工作面回采率的途径;5组织正规循环作业经验及存在问题;6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7设备使用情况和事故分析;8劳动力配备的合理性分析;9高瓦斯工作面要总结瓦斯涌出规律及防治经验.。

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

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

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流程,确保煤矿作业的安全可靠,有效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

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职能部门,对煤矿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进行引导、管理和监督。

管理标准1. 作业规程措施审批的申请1.1 煤矿作业规程措施的订立和修改应当经过申请,并依照规定提交审批料子。

1.2 审批申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作业规程措施的名称、内容、执行部门、执行时间、执行地方、审批理由等。

1.3 申请料子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依照煤矿企业规定的方式进行申请。

2. 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流程2.1 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流程应明确规定,并由煤矿企业职能部门予以引导和监督。

2.2 审批流程一般包含以下环节:申请、初审、会审、审批、批复等。

实在流程可依据需要进行调整,但必需保证审批的透亮和公正。

2.3 初审环节由职能部门负责,审查申请料子的完整性、合规性,并给出初步看法。

2.4 会审环节由煤矿企业职能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审,对申请料子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

2.5 审批环节由煤矿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人进行审批,审查会审结果和申请料子,依据实际情况给出批复看法。

2.6 批复环节由煤矿企业职能部门对审批结果进行确认,并将批复结果告知申请方。

3. 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要求3.1 作业规程措施的订立和修改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有效。

3.2 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各部门的看法得到充分考虑。

3.3 对于涉及煤矿作业安全的紧要规程措施,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察和实地评估,并进行必需的技术审查。

3.4 审批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批工作。

考核标准1. 作业规程措施审批的时间要求1.1 订立和修改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时间应按煤矿企业订立的标准进行,一般不超出15个工作日。

采煤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及评比制度

采煤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及评比制度

采煤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及评比制度作业规程是技术管理的基础文件,是现场施工的法规。

为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使我公司作业规程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上级有关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专业领导共同研究,特制定作业规程管理办法,以便更好地指导生产,服务于生产:第一条规程措施的编制(一)作业规程的编制内容按照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辑的《煤矿作业规程》样本和中煤工业协会组织编辑的《煤矿作业规程指南》执行。

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概况、地质说明书、施工方法和工艺选择、支护状况、运输方式、通风系统、防尘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安全监控、设备及参数、循环作业和劳动组织、单位直接成本核算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施工质量标准、工作面灾害预防、避灾路线及各工种详细的安全技术操作措施。

(二)新投产的工作面,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技术政策规定,认真编制作业规程,坚持一工程一措施。

(三)作业规程在开工前30日,由公司牵头科室下达编制通知,相关科室及单位在开工前25日提供编制作业规程的有关技术资料,施工单位在开工前15日提供1份书面作业规程交牵头科室,同时将电子版发给会审人员提前审阅,牵头科室2日内组织会审完毕。

批准的作业规程统一编号,2日内报送相关科室备案,并进行登记。

(四)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地质说明书、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及措施、采掘平面图和煤层顶底板柱状图,要由总工程师审阅批准,方可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施工中遇到地质变化,地测科应及时到现场会审,会审意见作为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采掘作业规程需机电专业提供回采工作面供电设计及系统图、设备布置图,通防专业提供工作面通风、安全监控、防尘设计及系统布置图等。

(五)矿压观测部门应提前1个月将根据工作面所在煤层及邻近采区的观测资料确定的支护设计送交规程编制单位。

凡没有矿压观测资料和支护设计的作业规程不得审批。

煤矿安全措施编制审批制度(5篇)

煤矿安全措施编制审批制度(5篇)

煤矿安全措施编制审批制度一、安全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结合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必须提出编制安全措施的理由、施工标准、具体技术要求和预防事故的措施。

二、掘进水平或倾斜巷道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三、掘进施工过程中的防止片帮、掉石、断管等安全措施,必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四、延深主井井筒完成后,拆除保险盘或掘凿保护岩柱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的地层中掘进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六、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巷道不设支护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七、倾斜巷道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八、检查和穿透老巷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九、倾斜巷道和上部巷道贯通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十、在煤(岩)层中单巷掘进预防瓦斯、透水、冒顶堵人等灾害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一、每一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二、开采三角煤、断层带、残留煤柱或地质构造极为复杂的煤层,不能采用正规采煤方法的采煤工作面,确实不能保证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十三、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原有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改变支架形式,并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四、跑砂堵塞的倾斜井巷,在清理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五、综采工作面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六、综采工作面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或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十七、综采工作面放炮时,保护液压支架和其它设备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职能部门批准。

十八、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工作面的防火、防尘、防瓦斯、放炮前距、放炮顺序、端头超前支护、切眼扩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工作面收尾、支架回撤等的安全措施,必须报矿务局总工程批准。

煤矿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管理制度

煤矿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管理制度

煤矿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管理制度为更进一步规范我矿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工作,使作业规程能有效地指导井下生产作业、施工组织及规范作业人员现场操作,真正实现安全有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作业规程编制: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3、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严禁无规程组织施工。

4、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对作业规程进行编制,并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施工要求,采用规范图例,内容标准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制等。

5、作业规程编制前由技术科组织各科室施工队组及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开工地点及邻近煤层进行现场勘查,既可以检查现场的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便于有针对性地制定作业规程,同时又明确施工的程序和任务,为作业规程编制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作业规程更加符合现场实际。

6、编制作业规程时,规程的工程质量等标准,均应高于或等同于《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监测监控标准、机电设备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行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7、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根据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及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察资料。

8、技术科在作业规程编制前一个星期,将巷道设计开口位置、断面规格、支护设计、掘进长度、顶板管理、探放水设计等,以文字形式,并绘制巷道布置示意图,提供到各相关科室,各科室依据技术科提供资料,凡涉及各自业务范围的相关内容,具有针对性、可行性、适用性编制作业规程。

各科室负责编制作业规程相关内容:①技术科:负责规程中巷道布置、工作面布置、支护设计、矿压观测、顶板管理,探放水设计、技术措施以及相关图纸。

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关于印发《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的通知矿属各科队:为了理顺其编制、审签程序,完善整体业务管理,结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我矿实际,特制定《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煤矿年4月7日煤矿综合办公室年4月7日印发煤矿生计〔〕45号附件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第一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现场施工管理的法规,是技术业务管理和安全生产业务管理的必要依据,为了理顺其编制、审签程序,完善整体业务管理,结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我矿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矿建工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方面的管理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建工程施工。

第四条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机电、通风、安全等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进行编制。

第五条编制依据:(一)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国家规范。

(二)地质部门提供的地质、水文地质说明书。

(三)相关的矿压观测资料。

(四)《煤矿安全规程》等其他规定。

第六条编制要求:(一)每个单位工程或工作面开工前必须要编制作业规程,严禁两项及以上工程(即使设计相同)使用一本规程,遇到变化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方案、一措施”的原则。

(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规定,不得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

新出台的安全管理文件、技术管理规定(可只写文件名称、文件号及项目条款)必须纳入作业规程中,逐项落实。

(三)编制人员积极深入现场,认真收集矿井或相邻矿区工程资料,详细掌握实际情况。

规程编制前,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各专业及矿各科室的沟通,共同研究和探讨具体工程的实际做法,完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四)内容力求具体、系统、合理,能真正起到指导作业,规范操作,保证安全、提高效益。

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管理制度

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管理制度

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管理制度简介采煤作业是煤矿生产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对于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高效进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采煤作业的各项流程和管理,制定了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管理制度。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这一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1. 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制度1.1 制度目的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制度旨在规范煤矿在进行采煤作业时的规程编制流程,确保采煤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

1.2 编制责任1.2.1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采煤作业规程。

1.2.2 采煤作业负责人负责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编制本矿的采煤作业规程。

1.3 编制流程1.3.1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定采煤作业规程的编制任务。

1.3.2 采煤作业负责人组织编制采煤作业规程的草案。

1.3.3 草案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主要负责人审批。

1.3.4 审批通过后,将采煤作业规程编制的相关文件归档。

1.4 编制内容1.4.1 采煤作业区域的划分及安全要求。

1.4.2 采煤机的使用及维护。

1.4.3 工作面的布置和防护措施。

1.4.4 作业人员的职责和安全操作规范。

1.4.5 灭火和排水措施。

1.4.6 作业设备的管理及维护。

2. 采煤作业规程审批管理制度2.1 制度目的采煤作业规程审批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采煤作业规程的合理性和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保证采煤作业的安全可行。

2.2 审批责任2.2.1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采煤作业规程进行审批。

2.2.2 作业负责人负责提交采煤作业规程的审批申请,并确保规程内容的合理性。

2.3 审批流程2.3.1 采煤作业负责人提交采煤作业规程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3.2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3.3 采煤作业负责人根据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再次提交审批。

2.3.4 审批通过后,将采煤作业规程的审批文件归档。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复审制度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复审制度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及复审制度为了规范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制度,加强煤矿采掘工程的技术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提高作业规程的编制质量、审核、贯彻、落实,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能真正发挥规程的超前技术指导作用,特编制本制度。

第一章作业规程的编制及审批第一节作业规程的编制1、作业规程的编制原则:(1)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冲突;(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3)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组织施工。

2、必须建立健全煤矿作业规程编制和实施的责任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做好密切配合,抓好煤矿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3、煤矿作业规程编制之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副职、跟班队长、班组长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开工地点及采面进行现场勘察。

检查现场的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讨论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施工程序和任务,为作业规程编制做好准备工作,作业规程的编制应有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副职负责进行编制。

4、煤矿作业规程的编制内容应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

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分办法》中的规定。

作业规程的编制格式应按照《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中的模板进行编制,编制煤矿作业规程,由生产科根据矿井接替计划和生产作业情况与主管领导协商后,提前半个月给相关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副职安排,并书面(或口头)通知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编制作业规程必需具备的文字材料或图纸,应在接通知后5天内提交至施工单位安全技术副职,各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如下:(1)由生产科提供已批准的规划方案、巷道布臵、施工设计(采区、工作面、井巷工程等设计)的有关设计文件、资料;(2)由地测防治水科提供已经批准过的地质说明书、预想剖面图、水害防治措施及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探资料等;(3)由通风科提供通风资料、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瓦斯等级和煤尘的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等资料;(4)由机电科提供供电系统、运输系统、机电设备资料、压风、供排水系统图和相关资料;5、作业规程编制相关细则(1)作业规程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施工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层次分明,严禁照抄照搬,沿用、套用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制度

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制度

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煤矿作业过程的安全性和高效性,保护员工和资产安全,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公司订立了本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

本制度明确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程序和责任,确保全部作业规程措施符合安全规定,而且在实践中得到有效实施。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全部煤矿的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

3. 定义•作业规程:指在煤矿作业过程中,对各个环节所订立的规定和操作措施。

•措施审批:指公司对作业规程措施进行审核、审批和批复的过程。

•审批人:指负责审批作业规程措施的人员。

4. 制度概述4.1 作业规程措施的订立4.1.1 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应由相应部门或岗位负责人负责订立,确保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相符合。

4.1.2 作业规程措施的订立应有明确的目的和依据,并确保内容详实、准确、简明易懂。

4.1.3 作业规程措施的订立过程中,应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看法,确保作业规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1.4 订立完成后,作业规程措施应进行内部审查,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4.2 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程序4.2.1 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程序应包含以下环节:•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写与汇总;•作业规程措施的内部审查;•煤矿监察部门的审查;•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查;•煤矿管理层的审查;•煤矿作业规程措施的批复。

4.2.2 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写与汇总•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写应由专业人员或相应部门负责人完成,并汇总到煤矿安全管理部门。

•编写的作业规程措施应包含认真的步骤和操作方法,以及必需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4.2.3 作业规程措施的内部审查•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对编写的作业规程措施进行内部审查,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内部审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背景的专业人员进行。

4.2.4 煤矿监察部门的审查•煤矿监察部门对审查通过的作业规程措施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

(矿山安全)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制度

(矿山安全)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制度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制度为促进各专业、各部门相互协调,保证安全生产,确保采掘工作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要求1、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必须以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令、决定为依据,确保生产安全。

2、对规程、安全措施实行分类管理。

3、在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前,必须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研,提出调研报告,明确重点。

无调研报告,不予审批。

4、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界定、编制要求、内容等由技术科制定。

操作规程应明确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安全要点等。

5、与作业地点无关,而只与工种或机电设备有关、在操作规程中已经明确的内容可在作业规程中合理删减,但重要部分要进行强调,同时说明所执行标准的详细出处。

二、审批要求1、在按规定编制完成后,主管业务部室要制定审批通知单,按作业过程涉及专业确定应参加审批单位和矿领导先进行传阅审批。

2、作业规程、重点或特殊工程的安全措施及通用的安全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有关生产科室的科长或副科长、施工队队长、技术员必须参加,有关生产业务的副矿长应参加。

3、一般性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的会审,由分管专业科室组织有关专业科室及施工队组参加,会审意见补充后,经会审人员签字,并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和生产矿长签字批准后执行。

4、因时间紧急,规程(措施)不能传审完毕,在会审时,没有参加传审的单位必须由科长参加会审。

5、各生产业务科室审批人员对规程、安全措施中已明确的内容,在审批意见中不得进行“重复”或“强调”,要根据本专业的业务性质、有关技术规定、现场具体情况等,提出改正性或补充性审批意见。

所提出必须是可执行的具体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严禁空话和套话。

6、编制人员要根据会审意见的具体内容,对改正性意见在规程(措施)中直接改正,对补充性意见进行整理,并附在会审意见中。

三、发送、贯彻执行和复查1、规程、安全措施原件经审批人员签字后,由主管业务部室建档保存,打印出的规程(措施)经审核人员审核无误后,发送领导和单位执行。

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一、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第一条为了科学地组织与指导工程施工,使工程既满足设计要求又达到安全、优质、快速、高效、低耗的效果,本处所承建的所有井巷工程的施工,井筒施工准备期间的大型设备基础施工,设备安装,一架二台三盘安装等都必须按单位工程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为了规范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加强我处技术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煤矿三大规程之一,是指导施工的重要技术文件,是矿井建设中施工某项工程的行为规范,具有法规的约束性和强制性,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条每项单位工程的施工,必须有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并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准组织施工。

第四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内容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针对性,真正起到促进技术进步,指导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要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要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安全和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实现稳产高产。

第五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规定严格执行《中煤第五建设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安全措施)管理规定》;处工程技术部门要根据月度施工作业计划,按月向各项目部提前下达应由项目部编制的《作业规程编制计划通知书》,指导和督促项目部及时、正确的编报作业规程。

有关井巷工程的作业规程、大型设备基础工程,由处工程科下达通知;设备安装项目、一架二台三盘安装项目由处机电科下达通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计划通知书》需经处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第六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之前,必须具备下列文件:一、有处下达的月度施工作业计划。

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

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

关于下发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的通知矿属各单位:《XX煤矿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已制定,现予以下发,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刘河煤矿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XXXX年XX月XX日XX煤矿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现场操作,使采掘作业规程真正起到指导生产、服务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的作用,有效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促进矿井安全高效生产,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XX煤矿相关区队和单位。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一)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生产科长成员:相关科室、区队负责专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生产科:负责采掘日常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业务分管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技术方案论证、规程措施会审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地测科:负责地测防治水技术日常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业务分管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技术方案论证、规程措施会审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通防科:负责一通三防日常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业务分管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技术方案论证、规程措施会审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机电科: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日常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机电运输工程设计、技术方案论证及相关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会审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 1 -安检科:参与各专业技术论证与技术措施审批,对劳动生产组织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及公共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区队技术员:负责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编制、贯彻。

区队负责人:负责按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现场生产与安全管理。

其它相关科室:参与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措施审批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原则及标准(一)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原则。

1.采掘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作业规程审批制度

作业规程审批制度

麒麟区嘉兴煤业有限公司小窑沟煤矿作业规程审批制度生产地测科编制人:***2018年12月目录作业规程、方案、措施管理制度 (2)(一)编审人员职责 (2)(二)编制 (2)(三)规程会审 (4)(四)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会审 (4)(五)作业规程贯彻 (5)(六)实施 (6)(七)组织施工 (6)(八)作业规程复查 (6)(九)一般措施的审签 (6)(十)紧急措施的审签 (7)作业规程、方案、措施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是现场施工管理的法规,是技术业务管理和安全生产业务管理的必要依据,为了理顺其编制,审签程序,为更进一步规范我矿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工作,使作业规程能有效地指导井下生产作业、施工组织及规范作业人员现场操作,真正实现安全有效,完善整体业务管理,结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编审人员职责1、矿总工程师对所审批的作业规程、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负全面责任。

2、生产地测科编审人员对生产工艺、技术要求、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和规程标准负责。

3、安全科负责安全的编审人员对规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安全方面的条款负责。

4、通风科负责通风的编审人员对通风路线、风量、防尘及防爆措施、瓦斯及压风等管理内容负责。

5、机电运输科编审人员对机电设备的布置、维护、操作和机电管理内容负责。

对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的布置、维护、操作管理内容负责。

6、规程编制人员对审批后的作业规程必须认真整理,将审批意见纳入规程条文内容。

(二)编制7、编制人员:由生产地测科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

8、编制要求:(1)内容力求具体、系统、合理,能真正起到指导作业,规范操作,保证安全、提高效益。

(2)必须按照批准的采掘计划进行,确保采掘平衡。

(3)必须达到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4)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上级部门的规定、法规。

(5)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十天编制完毕,前五天会审完毕,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根据井下实际情况根据领导安排,最迟在开工前五天编制完毕,前三天会审完毕,井下遇特殊情况,需及时编制安全措施时,及时编制,及时会审。

煤矿安全生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的管理制度制度规范

煤矿安全生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的管理制度制度规范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的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不断提高矿井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做到科学地组织生产,实现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均衡地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各矿、科、队及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矿总工程师必须亲自抓此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使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走上规程化和制度化。

三、采煤、掘进、开拓、安装、回撤工作面在投产作业前必修编制作业规程,机电设备、特殊工种必须编制操作规程,单项工程和临时性工作及特殊作业环节施工作业时都必须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四、每个采掘(开)工作面及其它安装、回撤工作面,都必须在投产(或开工)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审批作业规程。

五、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依据审批的“采区设计”和“地质报告书”,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结合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各工种定额、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制度及行业上级和公司有管理规定进行编制。

六、作业规程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规程复查、修订补充等十一个环节进行操作。

操作规程必须按照识别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定期培训等九个环节进行实施。

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与作业规程编制同等要求管理,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现场实施等六个环节进行实施。

七、规程和安全措施一律实行会审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该在会审前发至审批人员手中预先审阅,各单位都要建立职责明确的规程、安全措施审批责任制。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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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30540
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
度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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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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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各专业、各部门相互协调,保证安全生产,确保采掘工作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要求
1、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必须以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令、决定为依据,确保生产安全。

2、对规程、安全措施实行分类管理。

3、在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前,必须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研,提出调研报告,明确重点。

无调研报告,不予审批。

4、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界定、编制要求、内容等由技术科制定。

操作规程应明确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安全要点等。

5、与作业地点无关,而只与工种或机电设备有关、在操作规程中已经明确的内容可在作业规程中合理删减,但重要
部分要进行强调,同时说明所执行标准的详细出处。

二、审批要求
1、在按规定编制完成后,主管业务部室要制定审批通知单,按作业过程涉及专业确定应参加审批单位和矿领导先进行传阅审批。

2、作业规程、重点或特殊工程的安全措施及通用的安全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有关生产科室的科长或副科长、施工队队长、技术员必须参加,有关生产业务的副矿长应参加。

3、一般性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的会审,由分管专业科室组织有关专业科室及施工队组参加,会审意见补充后,经会审人员签字,并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和生产矿长签字批准后执行。

4、因时间紧急,规程(措施)不能传审完毕,在会审时,没有参加传审的单位必须由科长参加会审。

5、各生产业务科室审批人员对规程、安全措施中已明确的内容,在审批意见中不得进行“重复”或“强调”,要根据本专业的业务性质、有关技术规定、现场具体情况等,提出
改正性或补充性审批意见。

所提出必须是可执行的具体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严禁空话和套话。

6、编制人员要根据会审意见的具体内容,对改正性意见在规程(措施)中直接改正,对补充性意见进行整理,并附在会审意见中。

三、发送、贯彻执行和复查
1、规程、安全措施原件经审批人员签字后,由主管业务部室建档保存,打印出的规程(措施)经审核人员审核无误后,发送领导和单位执行。

2、批准后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点或特殊工程的安全措施及通用的安全措施必须打印,并装订整齐,一般性的安全措施可复印,但必须字迹工整、图文清晰。

3、规程(措施)的发送由主管业务科室的分管技术员根据参加审批单位和作业涉及单位确定发送范围。

所有的规程(措施)必须送安监处、通防技术中心、生产部。

4、现场调研报告、规程(措施)审批通知单、规程(措施)贯彻通知单主管科室要存档备查。

5、已批准的规程(措施),各科室和队组必须严格执行。

各类检查所发现的隐患或违章,必须标明违反规程(措施)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6、要对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进行全过程监督,并负责考试的例题和组织。

7、各队组必须建立规程措施管理制度,并对规程措施有职工签名的学习记录、考卷、成绩登记表、补考考试总结进行建档管理。

8、技术科室要坚持规程复查制度。

(1)作业规程每月复查一次,通用的技术措施每季复查一次,操作规程每年复查一次。

(2)作业规程的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每月30日前、通用安全技术措施的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每季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操作规程的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由专业人员对复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对复查出的问题,由主管技术科室负责,按规定编制补充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9、各队组在贯彻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并由队长签字报主管技术科室和安监处。

安监处要对各
队组的规程(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在作业过程中或各类检查中若发现以下情况,即原有规程相关部分不再具有指导作用时,必须对相关部分进行修改和补充,以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

(1)现场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
(2)采用新型设备时
(3)变更原规定施工工艺时
(4)作业规程中未涉及到的现场作业程序即规程中有缺陷或不足时
(5)与上级新颁发的各类规定、规范、政策相抵触或与现场实际不符,即规程中有错误时。

11、所有的不随作业地点变化的作业项目、工种、设备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编制或以书面形式提请有关科室编制安全措施或操作规程经审批后执行,严禁无规程(措施)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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