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长输管道、企业及已发现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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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长输管道、企业及已发现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
一、重点长输管道
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武汉输油处仪长线(途经黄冈、黄石、鄂州、武汉、咸宁);
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襄阳输油处魏荆线(途经襄阳、荆门);
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荆门输油处洪荆线(途经洪湖、荆州);
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西气东输二线(途经十堰、襄阳、随州、孝感、黄冈、武汉);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川气东送管线(途经恩施、宜昌、荆州、潜江、仙桃、武汉、黄冈);
湖北省天然气公司武赤线(途经武汉、咸宁)、黄麻线(途经武汉、麻城)、黄大线(途经黄冈、鄂州)、孝潜线(孝感、仙桃、潜江、天门)、荆石线(途经荆州、石首)。
二、重点企业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松滋采油
中国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气厂(利川);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武汉油库;中石化湖北武汉石油分公司阳逻油库;
中石油西北销售武汉油库;
中石化西塞山油库;
中石化襄阳余家湖油库;
中石油襄阳油库;
中石油荆州油库;
中石化荆州柳林洲油库;
中石化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王家河油库;
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宜昌油库;
中石化十堰石油分公司白浪油库;
中石化孝感车站油库;
中石化荆门东宝山油库;
中石化鄂城油库;
中石化黄冈分公司兰溪油库;
中石化黄冈分公司武穴油库;
中石油咸宁油库;
中石化随州东风油库;
中石化广水油库;
中石化巴东油库;
中石化仙桃杜台油库;
金澳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三、已发现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厂内至码头成品油和原油管道与周边居民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足;
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天河机场航空煤油输送管线两处建筑物占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兰郑长成品油管道鄂州葛店开发区段与建筑物安全防护距离不足;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荆门至荆州成品油管道沙市区柳垸二路建筑物占压;
中石化荆门输油处输油管线沙洋县内建筑物占压;
中石化襄阳输油处魏荆线与襄新大道改造工程交叉占压;
省天然气公司黄麻线与麻竹高速交叉占压。
附件2
分类检查重点内容
一、油气管道重点检查内容
1.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享有所有权或者运行管理权的单位(以下简称管道单位)是否建立和完善管道安全管理
制度,明确责任单位,落实管理责任。
2.管道单位是否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排除。
3.管道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本单位管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管道是否设置明显标志;管道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护;管道的专用设施、永工防护设施、专用隧道等附属设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是否建立和实施工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许可制度。
5.管道运行中是否存在埋地管道上方和巡查便道上行
驶重型车辆;是否对埋地、地面管道进行占压,在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是否利用地面管道、架空管道、管架桥等固定其他设施、缆绳、悬挂广告牌、搭建构筑物;是否在管道中心线两侧1000米地域范围内,有采石、采矿、爆破等作业;是否在穿越河流的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500米地域范围内,有抛锚、拖锚、挖沙、采石、水下爆破等作业。
6.管道单位是否对地面开挖作业活动进行了安全监管;管道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是否制定符合管道安全运行要求的
施工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管道保护知识教育和培训;是否具有保障安全施工作业的设备、设施。
7.管道单位是否对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管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
8.是否按照标准设计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并检测合格;输油气生产设备、设施是否设置自动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测;是否采取有效的防腐绝缘与阴极保护措施,按有关规定对管道进行检测。
9.石油天然气管道截断阀设置和数据采集与监控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线路截断阀,是否设置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
二、油库重点检查内容
1.防泄漏和防腐蚀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堤和防火隔堤设置情况;储罐根部阀和紧急切断阀设置和运行情况。
2.仪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情况,包括液位、温度、压力监测仪表设置和运行情况,油罐液位超高报警和自动联锁装置设置和运行情况,油罐超低液位自动停泵措施设置和运行情况,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和火灾自动检测及报警系统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3.电气系统的管理情况,现场电气设备的防爆、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电源配备情况。
4.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以及定期检验和维修情况,紧急状况下防止环境污染措施落实情况。
5.避雷设施的配置及定期检修、检测情况。
6.原油储罐浮顶密封完好情况,一、二次密封之间可燃气体是否超标。
7.相邻石油库防止事故相互影响的措施落实情况。
三、石油炼化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2.工艺运行及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巡回检查、交接班等制度落实情况。
4.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尤其是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入运行情况、紧急停车系统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
5.设备设施尤其是大机组的安全运行情况,仪表、电气、公用工程系统的管理及运行情况。
6.危险作业严格执行票证管理情况。
7.承包商安全管理情况。
附件3
督查分组
第一组(荆州)
组长:刘旭辉;成员:冯国祥、陆成梁、汪宝坤,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