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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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珠民[2011]82号

【发布部门】珠海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1.06.27

【实施日期】2011.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珠民〔2011〕82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实际,推动我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发展,现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我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我市目前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数量不多,市级主要是市慈善总会、市关爱协会、市志愿者联合会、市妇女联谊总会服务妇女儿童志愿者分会等几家。这些协会在帮扶我市困难群体、应对各种突发灾害、解决一些社会问题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存在的政策滞后、资金缺失等问题制约了我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导致我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速度慢,数量少,规模小,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推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总体目标

争取用3-5年的时间,在全市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布局较科学、结构较合理、功能较完备、覆盖面较广、作用较显著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公益服务网络,建立和规范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管理和监督机制,培育一批民间运作、行为规范、管理有序、自律性强、公信力高、监督到位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健康和谐发展。

三、推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统筹规划,分类发展

1、建立慈善组织网络。慈善组织主要以开展和接收社会捐赠为主,重点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助和福利服务工作。力争3-5年内,建立完善区(功能区)和镇(街道)两级慈善组织,实现市、区、镇(街道)三级慈善网络的全覆盖。

2、发展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主要从事为居民、群体、家庭、组

织和社区提供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救助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安全服务、环境保护服务等公益性服务工作以及协助政府部门为居民提供行政代理服务和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市、区、镇(街道)和社区均应大力培育和发展公益类社会组织,其中各区(功能区)重点督促和推进面向镇(街道)和社区居民以志愿者组织、义工组织、互帮互助组织为重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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