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专项建设方案(DOC 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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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专项建设方案(DOC 78页)

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青海省民和县马营项目区(2016年)

专项建设方案

(审定稿)

民和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民和县兴民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项目名称: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青海省民和县马营项目区(2016年)专项建设方案项目建设单位:民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性质:新建

方案编制单位:民和县兴民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

审定:郭昶

审查:马永平

项目负责人: 赵志俊马守斌

校核:贺玉鹃

方案编制: 赵志俊马守斌马珍

概算:马守斌李鸿玉马珍

描图:赵志俊马守斌白鹏英马珍

目录

1 综合说明 (1)

1.1项目背景 (1)

1.2建设的必要性、任务和规模 (4)

1.3项目区概况 (5)

1.4总体布置与措施设计 (6)

1.5施工组织设计 (7)

1.6监测及技术支持 (7)

1.7项目管理 (8)

1.8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8)

1.9效益分析 (9)

2 项目背景及设计依据 (12)

2.1项目背景 (12)

2.2设计依据 (15)

3 建设的必要性、任务和规模 (17)

3.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7)

3.2建设目标 (19)

3.3项目区选择及建设规模 (20)

4 项目区概况 (21)

4.1自然概况 (21)

4.2社会经济情况 (25)

4.3耕地现状 (26)

4.4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28)

5 总体布置与措施设计 (31)

5.1水土保持分区 (31)

5.2总体布置 (32)

5.3措施设计 (33)

5.4措施数量 (42)

6 施工组织设计 (43)

6.1工程量 (43)

6.2施工条件 (43)

6.3施工工艺和方法 (43)

6.4施工组织形式 (44)

6.5施工进度 (45)

7 效益监测与技术支持 (48)

7.1效益监测 (48)

7.2技术支持 (48)

8 项目管理 (49)

8.1项目建设管理 (49)

8.2项目运行管理 (54)

9 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56)

9.1投资概算 (56)

9.2资金筹措 (60)

10 效益分析 (63)

10.1基础效益 (63)

10.2社会效益 (64)

10.3经济效益 (64)

附录A:附表(附表1—附表12)

附录B:附件

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青海省民和县马营项目区

(2015年)专项建设方案投资概算书

附录C:附图

附图一:项目区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项目区坡耕地现状图

附图三:项目区项目总体布置图

附图四:项目区梯田典型设计图

附图五:田间道路及排水沟典型设计图

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青海省民和

县马营项目区(2016年)专项建设方案 民和县兴民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 1 1 综合说明

1.1 项目背景

1.1.1项目来源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将“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实施生态立省战略进程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决定和《水土保持法》,紧紧围绕党中央确立的建设生态文明这一战略部署,以青海省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总目标,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建设作为破解新形势下青海省东部农业地区人口、资源、环境三者之间矛盾进一步加剧这一难题的重要方法。在省委“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总思路的指引下,把坡改梯规模治理作为青海东部农业地区防治水土流失、增加基本农田、改善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战略抉择,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推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促进青海东部农业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从服务于青海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和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大局。

坡耕地是水土流失的主要来源地之一,因地制宜地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山丘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障

国家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坡耕地水土流失问题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为统筹安排和扎实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启动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依据《关于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 [2010]655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青海省专项建设方案2013-2016》的安排,2016年选择民和县马营镇、转导乡(涉及2个乡7个行政村)作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区。

1.1.2规划依据

(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1-2008);

(2)《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发改农经﹝2010﹞655号;

(3)《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青海省专项建设方案2013-2016》

1.1.3项目地理位置

马营项目区位于民和县东南部马营镇、转导乡境内,项目区西高东低,最高点高程2498.6m,最低点高程2242.2m。项目区的地形地貌为浅山丘陵区,项目区总面积17.77km2,涉及马营镇、转导乡1镇1乡7个行政村,项目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2°48′15″- 102°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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