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人格权法
(完整版)民法习题——第11章
第十一章人格权一、单项选择题1.公民的肖像权属()A.人格权B.身份权C.既是人格权,又是身份权D.相对权2.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名称的法人是()A.机关法人B.事业单位法人C.企业法人D.社会团体法人3.法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享有的人身权是()A.姓名权和荣誉权B.名称权和经营权C.名誉权和债权D.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4.某甲与某乙发生口角,一怒之下,某甲失手击打乙的头部,导致乙休克。
在民法中,某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A.生命权B.健康权C.自由权D.身份权5.人格权的客体是()A.财产利益B.身份利益C.人格利益D.身份与人格利益6.自然人的姓名权属于()A.请求权B.绝对权C.相对权D.财产权7.下列()权利不属于名誉权的内容。
A.名誉转让权B.名誉保有权C.名誉维护权D.名誉利益支配权8.下列不属于肖像权的内容的是()A.形象再现权B.肖像使用权C.不作为请求权D.变更权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
A.生命健康权B.名誉权C.作品的发表权D.肖像权E.荣誉权2.下列()行为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A.与别人名同姓B.不准别人改名换姓C.盗用他人姓名D.假冒他人姓名E.侮辱他人3.姓名权的内容包括()A.命名权B.使用权C.变更权D.转让权E.正式姓名的多样性4.名称权的内容包括()A.名称命名权B.名称使用权C.名称变更权D.名称转让权E.名称非专有性5.隐私权的内容包括()A.个人信息控制权B.个人活动自由权C.私有领域的保密权D.权利主体对其隐私的利用权E.转让隐私权6.下列()人格权不能转让。
A.健康权B.荣誉权C.名称权D.隐私权E.名誉权三、简答题1.简述姓名权的主要内容。
2.简述侵害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3.简述一般人格权。
四、论述题1.论人格权的特征。
2.试述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3.试述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2.C3.D4.B5.C6.B7.A8.D二、多项选择题1.ABD2.BCD3.ABC4.ABCD5.ABCD6.ABDE三、筒答题1.简述姓名权的主要内容。
人格权法试题及答案高一
人格权法试题及答案高一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格权包括哪些权利?A.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B.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C. 姓名权、肖像权、信用权D. 所有上述权利答案:D2. 人格权的保护方式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停止侵害B. 消除影响C. 恢复名誉D. 禁止使用答案:D3.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人格权的范畴?A. 姓名权B. 肖像权C. 知识产权D. 隐私权答案:C4. 人格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A. 终身B. 50年C. 10年D. 20年答案:A5. 侵犯人格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A. 向法院提起诉讼B. 要求精神损害赔偿C. 要求公开道歉D. 所有上述措施答案:D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1. 人格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权利。
答案: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2. 人格权的保护方式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答案: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3. 人格权的保护期限是_______。
答案:终身4. 侵犯人格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答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公开道歉5. 人格权的保护不包括_______。
答案:知识产权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5分)1. 简述人格权的法律特征。
答案:人格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与个人身份密切相关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人格权具有不可侵犯性、不可转让性、不可剥夺性等特点。
2. 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进行保护?答案:当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手段进行保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在必要时,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法典中的人格权法保护个人尊严
民法典中的人格权法保护个人尊严民法典是我国新时代立法的重要成果之一,其中人格权法作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个人的人格尊严。
人格权是指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的身体、姓名、荣誉、自由、隐私等各方面的权益,保护个人的人格尊严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一、人格权的法律地位与保护原则《民法典》第111章明确规定了人格权的法律地位与保护原则。
人格权享有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权,任何侵犯他人人格权的行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人格权的保护原则主要包括尊重、保护、恢复和补偿原则,旨在确保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充分的人格尊严。
二、人格权的具体内容和保护方式人格权法保护了个人的多个方面,包括身体权、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具体的保护方式包括民事救济、刑事打击、行政保护等。
1. 身体权的保护:个人的身体权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无权侵犯他人的身体权。
如果他人侵犯了个人的身体权,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究侵权责任,并获得相应的损害赔偿。
2. 姓名权的保护:个人的姓名权享有法律保护,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冒用他人姓名或者恶意侵害他人姓名权。
一旦个人的姓名权受到侵害,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荣誉权的保护:荣誉权作为人格权的一部分,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他人不得对个人进行诽谤、陷害等侵害荣誉权的行为。
如果个人的荣誉权受到侵害,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隐私权的保护:隐私权是个人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在生活中享有一定的隐私空间。
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侵犯个人的隐私权,包括私人信息的泄露、个人生活的监视等行为。
一旦个人的隐私权受到侵犯,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权。
三、人格权法的意义与挑战人格权法的制定对于保障个人的人格尊严具有重要意义。
人格尊严是每个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它关系到个人的自由、尊严和自主权。
人格权法的出台,有效地保护了个人的人格尊严,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人格权 法
第二节 人格权
一、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专属享有,以人格利益为客体, 为维护民事主体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固有民事权利。
法律特征: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的固有权利。 2.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的专属权。 3.人格权是维护民事主体独立人格的必备权利。 4.人格权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
二、我国《民法典》对人格权的立法创新
(一)《民法典》对人格权法立法体例的创新 (二)《民法典》对人格权权利性质的创新 (三)《民法典》对人格权权利体系的创新 (四)《民法典》对人格权权利类型的创新 (五)《民法典》对人格权权利内容的创新 (六)《民法典》对人格权行使规则的创新 (七)《民法典》对人格权保护方式的创新 (八)《民法典》对人格权具体保护方法的创新
第二章 人格权概述
第一节 人格权的客体
一、人格
人格概念的沿革
人格概念的含义
法人、非法人 组织的人格
二、人格利益
(一)人格利益的概念和特征 (二)人格利益的类型 (三)人格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而不是人格
三、人格利益准共有
(一)人格利益准共有的概念 (二)人格利益准共有的法律特征 (三)人格利益准共有的范围 (四)对人格利益准共有关系的法律调整
3.电动机应在整个运行范围内,具有很高的效率,以提高一次充电的续驶里程。
驱动电机系统概述
四、电动汽车对电动机的要求 4.电动机应能够在汽车减速时实现再生制动,将能量回收并反馈给蓄电池,使得电
动汽车具有最佳的能量利用率。 5.电动机应可靠性好,能够在较恶劣的环境下长期工作。 6.电动机应体积小、质量轻,一般为工业用电动机的1/3~1/2。 7.电动机的结构要简单坚固,适合批量生产,便于使用和维护。 8.价格便宜,从而能够降低电动汽车的整体价格,提高性价比。 9.运行时噪声低,减少污染。
民法本位论人格权利与公共安全的平衡
民法本位论人格权利与公共安全的平衡一、引言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个人的人格权利与公共安全之间的平衡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作为一个法治社会,保护个人的人格权利和维护公共安全是民法的核心使命之一。
本文将探讨民法本位下,如何平衡人格权利与公共安全这两个相互依存的概念。
二、人格权利的保护人格权利是个体作为法律主体所享有的权益,体现了人的尊严和自由。
根据民法的原则,人格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首先,个人的隐私权受到重视。
隐私权是人格权利的核心之一,包括个人信息保护、住宅不受侵扰等内容。
民法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并对非法收集、使用和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
其次,人格权利还表现为个人尊严的保护。
法律规定了对人格的侮辱、名誉的诽谤、人身自由的侵犯等行为的追究和赔偿机制。
同时,人格权利的保护还延伸到了人们的精神和肉体健康的保护,通过修正法规范人们的工作环境,预防和惩治欺凌等不当行为。
三、公共安全的维护公共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是人民生活安定安宁的前提。
民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确保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首先,民法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禁止。
比如,对于危害他人生命健康、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民法赋予了强制措施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其次,民法对涉及公共安全的民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借助民法的力量,可以通过强制赔偿等方式对损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追究。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防止一次重大事故的发生,甚至可以采取拘留等行政手段。
四、平衡与调适在维护人格权利和公共安全之间,民法旨在追求的是一种平衡,在保护个人权利的同时,确保社会的安全秩序。
因此,需要在具体问题上进行权衡和调适。
首先,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度限制人格权利以保障公共安全。
例如,在疫情爆发时,政府可以采取一些临时措施,对公共场所的出入进行限制,以减少疫情的传播。
这些限制对公众来说可能是一种束缚,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对社会公共安全有着积极的保护作用。
其次,法律应当在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障个人权利的最大化。
人格权法课程心得体会
人格权法课程心得体会人格权法是一门涉及个人人格权利和名誉保护的重要法律课程。
在这门课程中,我学到了许多有关维护个人尊严和保护自身权益方面的知识。
通过学习人格权法,我对人格权的概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认识到人格权利的重要性和保护人格权利的法律规定。
以下是我在学习人格权法课程中所获得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了解到人格权是指人们享有的与人格相关的各种自由权益,包括个人尊严、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等。
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人格权的保护旨在保护个人的尊严和声誉,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
了解人格权的概念让我更加意识到自己的权益,有助于我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人格权利。
其次,人格权法为保护人格权利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保障措施。
人格权法通过规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和行政追究等方式,对侵犯他人人格权的行为进行制裁。
例如,在侵害他人姓名权和名誉权方面,若他人虚假诽谤、造谣中伤他人,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要求恢复原状。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保护隐私权的具体措施,如不得非法窃取、买卖、散播他人隐私,否则将面临法律惩罚。
通过学习人格权法,我意识到当自己的人格权被侵犯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人格权法还规定了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作为公民,我们不仅享有人格权利,还应当对他人的人格权予以尊重和保护。
课程中,我了解到虚假传播他人隐私、恶意污名他人等行为同样是违法侵犯人格权的行为。
了解到这些行为的法律后果后,我将更加谨慎对待他人的隐私,避免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利。
最后,学习人格权法还让我对相关判例和司法实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通过分析一些典型案例,我理解了法庭在处理人格权案件时的法律逻辑和判断。
同时,通过不断研究人格权的最新发展和司法解释,我意识到人格权法是一个不断更新和完善的领域。
对于我自身而言,学习人格权法不仅提高了我的法律素养,也培养了我对公正与正义的敬畏之心。
总的来说,通过学习人格权法,我对人格权利及其保护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中国的人格权法
中国的人格权法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逐渐增强。
在这种背景下,人格权法的出台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探讨中国的人格权法及其对个人权益的保护。
二、人格权的概念及意义人格权作为法律概念,涵盖了个人的自由、尊严、姓名权、肖像权等内容。
这些权利的保护对于每个人的个人尊严和社会地位至关重要。
人格权的法律保护,不仅是对人的尊重,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
三、中国的人格权法发展历程1. 人格权法的起步阶段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开始逐步建立起人格权法的法律框架。
最早的一部涉及人格权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该法规定了公民的身份权、姓名权等基本权益,并为其提供了一定的保护。
2. 修订和完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人格权的要求提高,我国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人格权的保护机制。
3. 人格权法的立法进展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格权,我国于2020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格权法》。
该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人格权利和保护措施,以及侵犯人格权的法律责任和追究机制。
这是我国在人格权保护领域的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国法律对人格权的保护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四、中国人格权法的主要内容1. 人格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格权法》的规定,人格权是公民享有的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
这包括了个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多个方面。
法律明确了这些权利的边界和保护措施,确保公民的人格权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
2. 人格权的保护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格权法》对人格权的保护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
法律明确了公民行使人格权的自由、免于侵犯的原则,保障公民依法享有人格权,并规定公民对人格侵权行为的救济途径以及法律责任追究等内容。
3. 人格权的实施与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格权法》还规定了人格权的实施和监督机制。
人格权法-资料
第二编 人格权法
第四章 人格权的延伸法律保护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理论依据 第三节 基本内容
第二编 人格权法
第一节 人格权的延伸法律保护概述
一、人格权延伸法律保护的重要意义
胎儿 死者
二、人格权延伸法律保护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法和罗马法 最早源于血亲复仇制度
(二)近现代立法
三、人格权延伸保护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编 人格权法
二、延续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1、立法现状 有名誉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的相关规定。 对死者名誉的确认。 近亲属,两顺序。(与法定继承相同 )无近亲属,
涉及公共利益——公益诉讼。
第二编 人格权法
两个典型案例,确定死者名誉
从荷花女案到海灯法师 案
第二编 人格权法
第二编 人格权法
第一编 人格权法概述
第二编 人格权法
第一章 人格权法概述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人格权法是我国民事 立法一项创举 人格权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人格权法的渊源 人格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编 人格权法
第一节 人格权法是我国民事立法一项创举
一、外国立法例 (一)法国 《法国民法典》(1804)第一编人法编,没有对人格权
起源于日本的案例:
大阪空港噪音案
北方杂志案
第二编 人格权法
第三节 人格权的民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 解答》之十关于“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的解 答是: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 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 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2条规定的精 神,在诉讼过程中,如果遇到有需要责令侵权行为人 立即停止侵害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 请、或者依人民法院的职权,先行作出停止侵害的裁 定。其实,在学界较早也有学者指出,停止侵害还应 当包括防止侵害,也就是说如果某些诽谤性的作品即 将发表或传播,为对此予以阻止,受害人有权要求法 院禁止该作品的发表和传播。
人格尊严权
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何谓人格尊严权?立法和司法上并未有规定或解释,因为人格尊严本为抽象。
民法学理上,有认为人格尊严是具有伦理性品格的权利,是主体对自己尊重和被他人尊重的统一,是对个人价值主客观评价的结合。
也有认为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内容之一,也是一般人格权的最重要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的最基本尊重,是民事主体对自身价值的认识与其在社会上享有的最起码尊重的结合。
这几种认识基本一致认为人格尊严具有基本性和主客观价值复合性。
因此,判断自然人人格尊严是否受到侵害,不能仅考虑该自然人的主观自尊感受,更要从客观角度考虑其在通常社会范围内所享有的作为“人”之最基本尊重是否被贬损;如果是,则其人格尊严遭受侵害。
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荣誉权。
宪法对其的规定《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人格尊严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权不容侵犯的权利。
基本内容包括:(1)公民享有姓名权。
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2)公民享有肖像权。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3)公民享有名誉权。
名誉权是公民要求社会和他人对自己的人格尊严给予尊重的权利。
(4)公民享有荣誉权。
公民因对社会有所贡献而得到的荣誉称号、奖章、奖品、奖金等,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
(5)公民享有隐私权。
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想为外界所知的事,他人不得非法探听、传播公民的隐私。
民事起诉流程民事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两份(案情简单的话可以直接到法院填写诉状)。
起诉状写明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
还需要准备身份证及复印件、欠条及复印件。
民事起诉基本流程是: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中国民法中的人格权法规定
中国民法中的人格权法规定人格权是指个人作为人的存在与尊严的法律保护,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在中国民法中,人格权得到了详细的法律规定和保障。
本文将从人格权的定义、法定内容以及实际应用三个方面,对中国民法中的人格权法规定进行探究。
一、人格权的定义在中国民法中,人格权被定义为个人享有的以人的尊严、个性为内容的专属权益。
人格权包含了个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多个方面。
这些权利保护了个人在社会中的独立、尊严和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二、人格权的法定内容根据中国民法的规定,人格权的法定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命权:个人享有生存和健康的基本权利。
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包括故意伤害、过失伤害等。
2. 健康权:个人享有生活在良好环境中并保持身体和心理健康的权利。
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包括污染环境、传播疾病等。
3. 姓名权:个人享有使用、选择和保护自己的姓名的权利。
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姓名权,包括冒用他人姓名、损害他人声誉等。
4. 肖像权:个人享有对自己的形象进行决定和控制的权利。
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包括未经许可的拍摄、传播他人肖像等。
5. 隐私权:个人享有拒绝他人侵犯其私人生活、私人信息的权利。
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包括非法监视、窃取个人信息等。
以上是人格权的主要法定内容,这些权利的保护使个人在社会中能够自由、独立地发展和生活,维护了每个人的基本尊严。
三、人格权的实际应用中国民法中的人格权法规定为个人在现实生活中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日常生活中,人格权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如医疗纠纷、侵权责任、名誉权保护等。
个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获得经济赔偿。
同时,人格权的法定保护也推动了社会对个人隐私保护的重视,加强了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和执行力度。
总之,在中国民法中,人格权法规定了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为个人在现实生活中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民学-第十一章人格权
第十一章 人格权
7
第四节 名誉权和荣誉权
一、名誉权
(一)名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三)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 (四)侵害名誉权承担民事责任的抗辩理由
第十一章 人格权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侵害荣誉权的行为
第十一章 人格权
9
第五节 人格权的民法保护方法
第十一章 人格权
重点问题提示:
1.我国法律规定的人格权的种类; 2.我国法律规定的人格权的内容。
第十一章 人格权
1
第一节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一、生命权
(一)生命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身体权
(一)身体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侵害身体权的行为
第十一章 人格权
2
三、健康权
(一)健康权的概念 (二)健康权的内容
四、侵害生命、身体、健康权的赔偿责任
(一)财产损失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
第十一章 人格权
3
第二节 自由权和隐私权
一、自由权
(一)自由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由权的内容
第十一章 人格权
4
二、隐私权
(一)隐私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隐私权的内容 (三)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四)隐私权与相关权利的冲突
第十一章 人格权
5
第三节 姓名权和肖像权
一、姓名权
(一)姓名权的概念 (二)姓名权的内容
二、名称权
(一)名称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名称权的内容 (三)侵害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第十一章 人格权
6
三、肖像权
(一)肖像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肖像权的内容 (三)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四)肖像的合理使用
第十一章 人格权
人格权法考试题
人格权法考试题
以下是一些关于人格权法的考题样例。
请注意,这些题目是为了帮助您理解人格权法的相关内容,并非真实的法律考试题目。
在实际的法律考试中,题目的形式和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选择题
1. 下列关于人格权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 人格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
B. 人格权是指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享有的权利。
C. 人格权只包括物质性的人格权,不包括精神性的人格权。
D. 人格权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才能享有的权利。
2. 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构成侵犯他人人格权?
A.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肖像进行商业宣传。
B. 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诋毁他人名誉。
C. 因个人恩怨,私自公开他人的隐私信息。
D. 对他人的艺术作品进行合理的评论和批评。
二、判断题
1. 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对/错)
2. 隐私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情报秘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等。
(对/错)
三、简答题
1. 请简述人格权的基本内容。
2. 如何理解人格权中的名誉权?请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四、案例分析题
1. 某明星因不满某媒体对其私生活的报道,将该媒体告上法庭,称其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请问,该明星的诉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请注意:以上题目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获取准确信息。
《人格权研究 中国当代青年法学家文库 程啸民法学研究系列 》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思维导图PPT模板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权
名誉权 民事责任
权利 类型
内容
特征
人格权
含义
概念 行为
个人信息
侵害
责任
限制
保护
我国
权益
性质
九章 赔礼道 歉
第二十章 损害赔 偿
《民法典》人格 权编法条索引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人格 权请求权的 类型
第一节 人格 权禁令的性 质
第二节 人格 权禁令适用 要件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赔礼 道歉的适用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财产损害 赔偿
第三节 精神损害 赔偿
第四节 惩罚性赔 偿
第十章 姓 名权
第十二章 肖 1
像权
2
第十三章 名 誉权
3
第十四章 荣 誉权
4 第十五章 隐
私权
5
第十六章 个 人信息权益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人身 自由与人格 尊严
第二节 生命权 的保护
第一节 概 述
第三节 侵害生 命权的民事责任
第二节 身体权 的保护
第一节 概 述
第三节 缺陷出 生的民事责任
读书笔记
谢谢观看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侵害健康 权的侵权责任
第三节 精神惊吓 第四节 性骚扰
第二节 姓名权 与其
第二节 名称权 与其他权利的关
系
第一节 概 述
第三节 侵害名 称权的民事责任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肖像权与 其他权利
《中国宪法》 第十一章 人身自由
二、人身自由的性质与界限
1、人身自由的性质 保障人身自由是国家权力为公民权利的实现而提供 的安全保障,反映了国家权力的义务性。就人身自、 由的实体价值而言,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一切国 家机关、政党与公务员都有义务尊重公民的人身自 由,负有保障人身自由的义务。从这种意义上说, 人身自由是防止国家权力的侵犯并取得赔偿的个人 消极的、防御的权利。
第二节 生命权
一、生命权的历史发展 1、自近代社会以来,生命权与自由权、财产权一样 成为人们普遍公认的自然权。生命权作为宪法权利 最早规定在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上。 2、从基本权利发展历史看,生命权被规定在宪法或 受宪法保护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3、从各国宪政的实践看,生命权已成为社会生活的 基本价值体系,是评价宪政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2、人身自由的程序保障
在我国,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具体包括以下 法定程序: (1)拘留和逮捕程序 (2)留置程序 (3)搜查取证的法定程序 (4)审判活动的法定程序 (5)禁止刑讯逼供原则
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宪法与人的尊严 现代宪法学体系的构建与原理演变的出发点与逻辑 基础是人的尊严与价值的维护。宪法学研究首先要 回答: (1)什么是宪法意义上的人 (2)为什么人必须有尊严 (3)宪法如何保护人的尊严等基本问题
第四节 住宅安全权
一、住宅安全权的概念
住宅安全权是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 入和搜查。通常包括如下内容: 1、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 2、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搜查; 3、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查封。
2、住宅安全权的限制 住宅安全权的合理限制表现在:
(1)法定的国家机关为刑事侦查的需要,可依法 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
三、生命权的宪法根据 1、德国和日本等国家是在宪法上明确规定了 生命权保护的根据,并把保护生命权规定为 国家的义务。 2、多数国家并没有在宪法上具体规定生命权。 但从以下条款中可以进行推论: (1)人身自由的宪法条款。 (2)有关人的尊严与价值的条款。 (3)通过解释“宪法上没有列举的权利保护” 条款作为根据。
人格权法
健康权的内容:①健康维护权。②劳动能力保持权。 实施加害行为,导致受害人生理、心理功能的正常 发挥,即构成对健康权的侵犯。
三、身体权
身体权指自然人维持其身体的完整性和完全性,并
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
身体权的内容:①身体完整性保持权。②身体组成
部分的支配权。
实施加害行为,致使受害人身体的完整性遭受破坏
【例】某广告公司于金某出差时,在金某房 屋的院墙上刷写了一条妇女卫生巾广告。金某1 个月后回来,受到他人耻笑,遂以名誉权遭受侵 害为由,起诉广告公司。该案应如何处理?
广告公司行为根本不会导致金某的社会评价 被降低,金某的名誉感可能遭受了损害。但名誉
侵权是不成立的。
【例】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 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 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 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 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
3.为社会新闻报道而使用肖像的行为,有特 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 为弘扬社会正气或揭露社会丑恶现象而使用公民 肖像,还有特别幸运者或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 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于这种情况;
4.善意使用政治家及社会明星肖像的行为,
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
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第五节 名誉权 一、基本界定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 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人格尊严享有的不受侵犯的 人格权。
二、构成要件
1.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侮辱、诽谤的行为。诽谤, 即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
在线网课《人格权法(四川大学)》课后章节测试答案
第一章测试1【单选题】(20分)下列哪一说法不是对人格权的正确描述A.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的专属权B.人格权是维护民事主体独立人格的必备权利C.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的固有权利D.人格是人格权的客体2【单选题】(20分)下列哪一选项不是人格权和身份权共同特点A.两者的存续都无特别的期限限制B.两者都支配权C.两者都具有专属性D.两者都是非财产性权利3【多选题】(20分)下列关于人格权特点描述正确的是A.固有性、对世性、防御性、开放性B.专属性、对世性、支配性、封闭性C.固有性、对世性、支配性、开放性D.固有性、专属性、支配性、防御性4【多选题】(20分)下列关于人格分类不正确的是A.被动的人格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生命权、健康权B.标表型人格权:姓名权、肖像权、形象权和声音权C.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人格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信用权D.物质性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5【判断题】(20分)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A.错B.对第二章测试1【单选题】(10分)下列关于一般人格权说法不正确的是A.权利主体的普遍性B.权利内容的广泛性C.权利地位的根本性D.概念内涵的抽象性2【单选题】(10分)甲与邻居乙有隙。
甲在乙举行结婚仪式前将垃圾撒在乙家门口。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乙有权要求甲赔偿精神损失B.乙有权要求甲消除影响C.乙有权要求甲禁止倾倒垃圾D.乙有权要求甲赔礼道歉3【多选题】(10分)适用一般人格权的主要条件包括A.必须发生的侵害不能为具体人格所包含的合法的人格利益之行为B.新的人格利益符合一般人格权所承载的价值C.加害人是否具有过错或者违反善良风俗D.无法类推适用具体人格权。
人格权法名词解释
人格权法名词解释
人格权法是一种法律制度,旨在保护个人的人格尊严和自由发展权利。
它规定了个人的权益、形象、隐私、名誉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措施。
人格权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名词解释:
1. 人格权:指个人与他人或社会之间的平等关系中所享有的一种根本权利。
它保护了个人的自由、尊严、隐私等方面的权益。
2. 名誉权:个人在社会中拥有良好声誉的权利,包括一定程度上的荣誉、信誉和尊重。
名誉权规定了个人对虚假陈述、诽谤、侮辱等行为的保护。
3. 隐私权:个人对自己私人生活的保护权利,包括人的居住、通信、个人资料、个人形象等方面。
隐私权规定了他人不得非法侵犯个人的隐私,如非法监听、拍摄侵权等行为。
4. 肖像权:个人对他人将自己的肖像用于商业利益等目的的控制权。
肖像权规定了个人对自己肖像的拥有权,并保护个人肖像不被未经授权地使用。
5. 个人信息保护: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的法律制度。
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联系方式、财务状况等敏感信息,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了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存储、传输和删除等方面的要求。
人格权法为个人提供了保护机制,维护了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个人的自由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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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健康权的概念和特点 •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其机 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为内 容的人格权。 • 第一,健康权包括两个要素:一是生理机 能的正常运作,二是生理功能的完善发挥。 • 第二,健康权以维持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 为根本利益。
二、健康权的内容
• (一)健康维护权 • 1.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 • 2.当健康权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享有 司法保护请求权。 • (二)劳动能力保有、利用和发展权 • 劳动能力是自然人从事创造物质财富和精 神财富活动的脑力和体力的总和。 • (三)健康利益支配权 • 健康利益支配权是指自然人支配自己的健 康利益的权利。换句话说,就是有权放弃 健康或故意恶化自己的健康状况。
第一节
生命权
• 一、生命权的概念和特点 • 生命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其生命利 益为客体的人格权。 • (一)生命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生命安全 • (二)生命权的基本内容是维护生命活动 的延续 • (三)生命权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手段具有 独特性
二、生命权的内容
• (一)生命安全维护权
• (二)生命利益支配权 • 生命利益支配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生命 予以处分即终结自己生命的权利。 • 我们认为,法律应该赋予自然人生命利益 支配权,但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限制。 • 1.合法的体育竞技运动 • 2.献身 • 3.安乐死
• 一、身体权的概念 • 身体权是自然人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 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人格权。 • 二、身体权的性质
• 1.身体权与生命权。生命权是指自然人对 其生命安全所享有的权利,其客体是自然 人的生命利益。生命依附于身体而存在, 身体依赖于生命的存在而存活,不然则为 人们常说的“行尸走肉”。生命权的法律 意义在于生命的延续,身体权的法律意义 则在于身体的完整存在。 • 2.身体权与健康权(1)客体不同(2)体现的 利益不同。 • 3.身体权与所有权。身体权与所有权不同。 所有权支配的是物,身体权支配的却是自 身的物质性人格要素。作为财产权,所有 权原则上可以依法转让,而身体权作为一 个整体是不可转让的。
三、生命权的民法保护
• (一)侵害生命权的违法行为 • 侵害生命权的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前者是指行为人积极实施的侵害他人生命 权的行为,包括故意侵害和过失侵害。后 者是指负有特殊作为义务的人没有依法履 行其义务而导致他人生命权遭受侵害的行 为。 • (二)侵害生命权的民法救济 • 从广义上说,生命权的民法救济包括私力 救济和公力救济。前者主要指正当防卫和 紧急避险,后者则主要表现为生命权遭受 侵害后依司法程序向加害方请求损害赔偿。
三、身体权的内容
• (一)保持身体完整权 • (二)身体支配权
四、身体权的民法保护
• • • • • • • (一)侵害身体权的违法行为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 2.非法侵扰他人身体 3.对身体组织的无疼痛破坏 4.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 5.违反不作为义务而侵害他人身体权 6.侵害尸体
• (二)侵害身体权的救济 • 在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时,权 利人可以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 • 如果侵害人违法取走他人可与人身相分离 的部分,权利人还可以要求侵权行为人返 还原物,如返还非法抽取的血液、剪断的 头发、摘取的假眼假牙、被盗走的遗骨等; • 如果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精神损害或经 济损失,还应进行损害赔偿。 • 除了上述保护方法以外,权利人还可以要 求侵权人赔礼道歉。
• • • • • •
(三)对尸体的法律保护 一是身体所有权说 二是尸体所有权说 三是管理权说 四是非身体权说 五是人格权延伸保护说
第四节 姓名权和名称权
• 一、姓名权 • (一)姓名权的概念 • 姓名权是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 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 姓名是用以确定和代表个体自然人并与其 他自然人相区别的文字符号和标记,包括 姓和名两部分。 • 凡在一定地域范围内能够明确无误地指向 特定自然人的称谓,都是姓名权的客体。
(二)姓名权的内容
•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姓名权主要包 含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 1.姓名决定权 • 2.姓名使用权 • 3.姓名变更权
(三)侵害姓名权的行为
• 1.不使用他人的姓名的行为 • 2.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 • 3.非法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
二、名称权
• (一)名称权的概念 • 名称是指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社会活动中, 用以确定和代表自身并区别于他人的文字 符号和标记;名称权是指自然人以外的民 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转 让自己的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一种 人格权。 • 《民法通则》第99条第2款规定:“法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 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第十一章
人格权法
学习目的
• 学习目的与要求:掌握各种具体人格权的 概念、特点、内容及保护方法。了解一般 人格权的概念、特点、内容及其意义。结 合案例探讨对部分人格权的保护问题。
重点与难点
• 生命权 • 隐私权 • 一般人格权的内涵
主要外语词汇
• • • • • • • • • • • 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 信用权 一般人格权 人格尊严 right of life right of health physical right right of name right of portrait right of reputation right of privacy right of credibility unspecified right of personality personal dignity
三、健康权的民法保护
• • • • (一)侵害健康权的违法行为 侵害健康权的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二)侵害健康权的民法救济 对侵害健康权的救济,在侵害行为进行阶 段,应责令行为人停止侵害; • 如果损害事实已经形成,则应赔偿受害人 因医治伤害、恢复健康所支出的医疗及营 养费。
第三节 身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