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答疑精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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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福建厦门国税12366解答营改增的52个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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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福建厦门国税12366解答营改增的52个热点问题营改增各地口径:福建厦门国税12366解答营改增的52个热点问题(6月)厦门国税12366营改增热点问题(八)1、物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代收的公摊电费,如何开票缴税?答:公摊电费由供电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申报进项税额抵扣,物业公司收取的公摊电费作为物业费价外费用申报缴纳增值税,公摊电费发票由物业公司开具给用户。

2、物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代收的公摊水费,如何开票缴税?答:公摊水费由物业公司实行代收转付,收取公摊水费后转付水务集团,增值税发票由水务集团开具给用户。

实行代收转付收取的公摊水费按“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不作为物业公司物业费收入的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3、物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代收未抄表到户的电费,如何开票缴税?答:电费由供电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申报进项税额抵扣,物业公司收取的电费作为转售电力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电费发票由物业公司开具给用户。

4、物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代收未抄表到户的水费,如何开票缴税?答:水费由物业公司实行代收转付,收取用户水费后转付水务集团,增值税发票由水务集团开具给用户。

实行代收转付收取的水费按“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不作为物业公司物业费收入的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5、物业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代收的水电费,如何开票缴税?答:代收公摊水电费、代收未抄表到户水电费均实行代收转付,收取用户水电费后转付供电公司、水务集团,增值税发票由供电公司、水务集团开具给用户。

实行代收转付收取的水电费按“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不作为物业公司物业费收入的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6、物业公司代水务局收的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是免税的,物业公司可以开具免税发票吗?答:关于污水处理费的免税主体,根据文件规定应是自来水厂,物业公司代收代付的部分不能适用免税规定。

酒店建议书范文

酒店建议书范文

酒店建议书范文篇一:酒店建议1、酒店的卫生间如果没有窗户,应安装排风扇方便通风。

2、酒店客房内应为顾客准备一些应急工具,例如:手电筒、防火用具等。

3、连锁酒店应设立家庭房,方便一家人的出行住宿。

4、酒店内除了开设早餐外,还应开设午餐和晚餐,并接受顾客的送餐要求。

酒店除了基础设施外,还应有一些休闲娱乐的地方,锻炼锻炼身体,打打牌。

5、要有一个好的管理人员,硬件到位,软件也要跟上!要招聘有一定素养的员工。

善待基层员工,服务才会搞上去。

6、酒店要为开车来的顾客提供停车位或者免费停车场,方便他们出行。

7、开设不同的房间类型,遵循顾客意愿不同房间内放置不同的床。

例如榻榻米房、软床垫房、硬床垫房、上下铺房。

8、开设学生宿舍房间类型,为学生阶级提供物美价廉的房型。

9、开设不同的情景房,如动漫房、情侣房、武侠房等类型,满足顾客的不同需要。

10、景区酒店可为顾客提供周边景区路线、门票价格、公共交通工具路线图、小吃等,方便顾客出行。

11、加强对酒店会员的管理,为会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更合理的折扣。

12、提高服务人员的外语水平,使之在遇到国外顾客时可以应对自如给国外顾客温暖的感觉。

13、定期开展一些活动、游戏、演出之类的节目,丰富顾客入住期间的时间。

14、酒店可开设火车票、机票售票点,方便顾客出行。

15、酒店还应定时进行问卷调查,对自身的问题及时改正。

16、酒店的选址也应在客流量大的地方,如车站附近、景区附近。

17、酒店如若在闹市区,应做到良好的隔音效果,保证顾客的休息。

18、酒店应设立小型会议室,方便商务顾客的需求。

19、酒店应达到无线网络全部覆盖,并免费提供。

20、酒店营销要不断研究顾客需求,在创新方面也要比同行业酒店更加人性化。

21、可与当地旅行社达成合作关系,为旅行团提供住宿。

22、酒店应有自己的24小时便利店,为顾客提供基本日用品、食物等。

23、在酒店登记处,服务人员应提醒顾客看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出门时锁好门窗等。

干货【营改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答(1-15)

干货【营改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答(1-15)

【营改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答(一)2016-04-06 09: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近日发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知识库问答》,作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重要辅导材料。

今天起,我们将陆续为大家发布,小伙伴们收藏学习吧。

1.某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因此,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某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哪一方是纳税人?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因此,该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被挂靠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

3.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哪几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吗?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营业税习题及答案

营业税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纳税人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一并征收营业税的适用范围是()。

A、一切企业、单位及个人B、国有企业C、非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单位及个人D、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单位及个人2、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运输企业出租船舶的收入按照水上运输业征税B、搬家业务按照服务业征税C、打捞不属于运输业不征税D、装卸搬运属于交通运输业3、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业务中可免纳营业税的是()。

A、房地产开发公司预收购房定金B、生产企业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C、企业将闲置的设备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D、人民银行委托金融机构向企业贷款4、根据现行营业税税收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A、境内企业转让境外的房产B、组织游客跨省旅游C、在境内组织游客出境旅游D、境外企业将无形资产转让给境内个人使用5、下列经营者中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的是()。

A、卖冰棍的个人B、将不动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政单位C、生产集邮商品的企业D、发生货物销售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生产单位6、下列经营者中,属于营业纳税人的是()。

A、从事修配业的个人B、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生产企业C、从事缝纫业务的个体户D、从事货物保管业务的单位7、下列劳务中属于营业税非应税劳务的是()。

A、安装B、修缮C、修理D、仓储8、下列项目中,属于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是()。

A、保险业的利息收入B、歌舞厅收取的各项收入C、联运业务总收入D、金融机构出售有价证券的全部收入9、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下列行为属于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是()。

A、运输企业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B、饭店开设客房、餐厅从事服务业务并附设商场销售货物C、商场零售商品并附设快餐城提供就餐服务D、建筑公司为承建的某项工程既提供建筑材料又承担建筑、安装业务10、下列属于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福建、河南、宁夏国税6月17日营改增解答,总局5月26日视频会政策问题解答

福建、河南、宁夏国税6月17日营改增解答,总局5月26日视频会政策问题解答

福建、河南、宁夏国税6月17日营改增解答,总局5月26日视频会政策问题解答福建、河南、宁夏国税6月17日营改增解答,总局5月26日视频会政策问题解答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发票使用问题解答(一)福建国税12366 2016年06月17日一、一般问题1、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人使用哪些发票?答:目前,我省国税机关向不同类型的增值税纳税人发放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客运发票(含航空运输电子开票行程单、火车票、长途客运票、公交客运票、出租车客运票等)、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企业冠名发票等。

2、定额发票有哪几种面额?答:通用定额发票目前有:0.5元、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等8种面额。

3、若营改增企业既有营业税发票又有增值税发票,发生增值税业务,还能否开具营业税发票?答: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其结存的原营业税发票应缴销不再使用。

4、2016年5月1日后,地税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多长时间?答:自2016年5月1日起,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由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管理。

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包括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尚未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领用发票手续的试点纳税人在2016年5月份纳税申报时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结存情况查验,并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后,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5、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业务,开具其结余的地税印制发票,在6月份纳税申报时,对应销售额应该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哪一栏次?答: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业务,开具其结存的地税印制发票,在6月份纳税申报时,对应销售额应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其他发票”栏。

6、我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含减免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后怎么补开发票?答: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上述时间限制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预收款。

学习兴税2024题库(货劳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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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1、下列纳税人中,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是(B)A税务局B税务师事务所C某乡镇人民政府D消费者个人2、办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时,税务机关承诺办结审批时限的一般规定是(C)A1个工作日B5个工作日C10个工作日D20个工作日3、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相关规定,下列情况可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C)A商店零售的烟酒B商店零售的服装C商店零售的劳保用品D向消费者个人销售的住房4、资源回收企业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线向出售者反向开具发票所标注的字样是(C)A收购B废旧物资收购C报废产品收购D资源回收5、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红字发票的份数是(D)A1份B2份C3份D多份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不包含(D)A纳税检查调整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B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按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C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D提供应税服务按照使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7、关于消费税从价定率计税销售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A消费税计税销售额包括增值税B白酒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计入计税销售额C高档化妆品品牌使用费应计入计税销售额D金银首饰包装费不计入计税销售额8、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税务局批准实行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电信企业,如果其分支机构提供电信服务申报不实的,应是(D)A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按预征率全额补征增值税B由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按预征率全额补征增值税C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按适用税率全额补征增值税D由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按适用税率全额补征增值税9、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B)A对应税率或征收率B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C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零税率红字发票D对应征收率10、某纳税人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条件,其已抵扣的下列扣税凭证,不能作为计算进项构成比例分子的是(A)A农产品收购发票B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C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D增值税专用发票11、对于已经由税务机关按照政策规定和流程解除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C)工作日内恢复其税控系统开票功能,保障纳税人正常开具发票A1个B5个C2个D3个12、综服企业连续12个月内被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的代办退税税额占申报代办退税税额5%以上的,不得从事代办退税业务的时限为(D)A6个月B12个月C24个月D36个月13、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C),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A以用为本,聚天下英才而用之B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D人才资源的优惠配置14、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应税行为中,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政策的是(C)A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B金融机构发放国家助学贷款C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D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1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下列凭证,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是(B)A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取得收购凭证B从小规模纳税人的批发商购买免税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C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免税粮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D从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E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其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6、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不得变更的期限是(C)A6个月B一年C36个月D5年17、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B)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A一年,2辆B一个自然年度内,3辆C12个月,2辆D12个月,3辆18、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C)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A购置应税车辆三十日内B办理车辆登记三十日内C购置应税车辆六十日内D办理车辆登记六十日内19、纳税人发生下列增值税应税行为,税率不为9%的是(D)A邮政普遍服务B邮政特殊服务C基础电信服务D增值电信服务20、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政策允许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特殊情况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浙江国税营改增试点20个重点难点问题问答

浙江国税营改增试点20个重点难点问题问答

浙江国税营改增试点20个重点难点问题问答2016-05-05 税捷某省国税营改增试点20个重点难点问题问答一、农产品抵扣问题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6号公告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办法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1、向农业生产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其自产的农产品(免税),凭农业生产单位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具的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额;2、向农民个人购进其自产的农产品(免税),凭农民个人向税务机构申请代开的普通发票,或一般纳税人自开的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3、向其他一般纳税人购进非自产农产品(应税),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4、向小规模购进非自产的农产品(应税),凭自开或向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票)抵扣进项税额;5、向批发、零售单位购进的(免税)非自产农产品,按照财税[2012]75号的有关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到酒店消费,住宿费和餐费如何开具发票?由于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餐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一般纳税人到酒店消费,如同时发生住宿费和餐费,建议开具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开具一张住宿费专用发票一张餐费普通发票,或者开具一张分两栏(住宿费一栏和餐费一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目前居民自然人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目前,居民自然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限于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

四、纳税人转租不动产如何掌握试点前后的时间问题?纳税人转租不动产,我们建议仍按取得不动产时间(即三证时间)来掌握,不按转租时间来判定。

五、关于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个人代理人问题在保险行业中,存在着大量的个人代理人,他们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

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是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营改增之后,个人代理人成为了增值税纳税人。

由于个人代理人数量多、金额小、流动性强,税收征管成本较高,也涉及到个人利益,敏感性强。

税法课后习题答案

税法课后习题答案

第二章增值税法三、计算题1、(1)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电视机厂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向甲家电商场销售产品,属于是先打折后销售,实际上就是按每台2 850元的单价销售,无需另开发票。

这种销售方式被厂家广泛采用,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增值税。

当然,如果折扣后再另开发票,则不得减除销售额。

对乙商场采取的是现金折扣方式,即先销售后折扣,增值税发票上先按金额反映,在实际收到折扣后价款后,再按折扣金额开具其他发票或单据给购货方入账。

这种情况,双方均对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厂家增加、商家减少),折扣部分不得减除销售额。

应纳销项税额=2 850×500×17%+3 000×200×17%=344 250元(2)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应纳销项税额=(31 100+4 000)÷(1+17%)×17%=5 100元(3)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应纳销项税额=93 600÷(1+17%)×17%=13 600元(4)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做购销处理。

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的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由于是等价交换,并且双方均开具专用发票,因此,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相等,即:3 000×20×17%=10 200元(5)应纳销项税额=(300-5)×3 000×17%=150 450元所以,本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44 250+5 100+13 600+10 200+150 450)-400 000=523 600-400 000=123 600元2、(1)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200+20+10)×20%=46万元(2)该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200+20+10+46)×17%=46.92万元(3)该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10+120)×5%+20×20%+100×(1+17%)×1%×5%=6.5+4+0.06=10.56万元(4)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实现的销项税额=100×17%+234÷(1+17%)×17%+100×17%+300×17%)=119万元(5)该公司国内销售环节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0×17%+5×7%+(17+5×7%)×(1-10÷100×100%)+0.17+46.92=17+0.35+15.615+0.17+46.92=80.055万元(6)该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119-80.055=38.945万元(7)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8.945+10.56)×(7%+3%)=4.95万元(8)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契税=100×5%=5万元3、(1)12月进口环节的关税=(500+2)×20%=100.4万元12月进口环节的增值税=(500+2+100.4)×17%=102.41万元(2)12月国内环节的进项税额=1×7%+68+17×(1-20%)+5.1+0.34-30×17%=0.07+68+13.6+5.1+0.34-5.1=82.01万元(3)12月国内环节的销项税额=300×17%-10×17%=49.3万元(4)12月出口不予免抵退税额=500×(17%-13%)=20万元(5)12月的应交增值税=49.3-(102..41+82.01-20)=-115.12万元(6)12月免抵退税额=500×13%=65万元(7)由于65万元<115.12万元12月应退税额=65万元第三章消费税法三、计算题1.(1)A企业加工烟丝代收代缴消费税组价=(20+8)÷(1-30%)=4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40×30%=12万元(2)应纳消费税①卷烟核定价格=市场零售价÷(1+35%)=20 000×6÷(1+35%)÷10 000=8.89万元②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直接出售不缴消费税;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可按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委托加工扣除的已纳消费税。

税法考试容易错题集-第03讲_增值税法(3) (1)

税法考试容易错题集-第03讲_增值税法(3) (1)

一一、单项选择题1.某水路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提供水路运输服务,取得收入500万元(不含税,下同);当月另提供水路运输的程租业务,取得收入300万元;提供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取得收入200万元;提供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取得收入200万元。

已知,该公司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5万元,则该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105B.117C.192D.144【答案】B【解析】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2019年4月1日前按交通运输服务10%的税率计算增值税;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2019年4月1日前按1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该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500+300+200)×10%+200×16%-15=117(万元)。

【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难易度】中2.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缴纳增值税。

A.3%的征收率B.5%的征收率C.3%的征收率减按2%D.5%的征收率减按1.5%【答案】A【解析】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知识点】资管产品的增值税处理办法【难易度】易3.2019年1月,某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小汽车成套配件一批,境外成交价格60万美元,运抵中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5万美元.保险费2万美元。

小汽车成套配件进口关税税率为25%,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兑换人民币6.8元。

该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小汽车成套配件应纳增值税()万元。

A.72.90B.13.40C.81.60D.91.12【答案】D【解析】该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小汽车成套配件应纳增值税=(60+5+2)×6.8×(1+25%)×16%=91.12(万元)【知识点】进口环节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难易度】中4.甲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2月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买价100万元,境外运费及保险费合计10万元。

会计继续教育题

会计继续教育题

判断题( 所属课程:“营改增”试点政策解析与操作技巧) 页首1。

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A、对B、错正确答案:B判断题(所属课程:“营改增”试点政策解析与操作技巧)页首2. 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在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以及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A、对B、错正确答案:B判断题( 所属课程:“营改增”试点政策解析与操作技巧) 页首3。

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减半征税。

A、对B、错正确答案:B判断题( 所属课程:“营改增”试点政策解析与操作技巧)页首4.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改正,并不影响其使用发票和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A、对B、错正确答案:B判断题( 所属课程:“营改增"试点政策解析与操作技巧)页首5.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A、对B、错正确答案:B判断题(所属课程: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页首6. 小企业上年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时进行追溯调整。

A、对B、错正确答案:B判断题( 所属课程: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页首7。

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A、对B、错正确答案:A判断题(所属课程: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入)页首8。

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回收的商品作为销售费用处理.A、对B、错正确答案:B判断题(所属课程: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入)页首9.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正确答案:B判断题(所属课程: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页首10。

赣国税营改增办发〔2016〕50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问题解答二

赣国税营改增办发〔2016〕50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问题解答二

赣国税营改增办发〔2016〕50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问题解答⼆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领导⼩组办公室关于下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问题解答⼆(综合管理类)》的通知赣国税营改增办发〔2016〕50号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为打好全⾯推开营改增试点⼯作“改进好”战役,省局对试点政策执⾏中遇到的综合管理类有关问题,重新进⾏了梳理,供各地参考。

在财政部和总局未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之前,本次解答与之前解答不⼀致的,在以后具体处理中暂按此《解答》意见执⾏。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领导⼩组办公室2016年12⽉27⽇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综合管理类)⼀、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其他个⼈采取预收款形式取得的预收租⾦,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租⾦收⼊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纳税⼈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式的,其纳税义务发⽣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上述两项政策规定是否可理解为除其他个⼈外的⼩规模纳税⼈⼀次性收取租⾦超过9万元,不可对租⾦按期进⾏分摊,需缴纳增值税?答:除其他个⼈外的⼩规模纳税⼈⼀次性收取租⾦的,于收到租⾦收⼊时⼀次性确认收⼊。

⼆、纳税⼈转租不动产,是否算“取得不动产”?答:根据《纳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条规定,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股、⾃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转租不动产按“取得不动产”办理。

三、对于其他个⼈既有出租不动产收⼊⼜有其他应税服务收⼊的,怎么适⽤⼩微优惠政策?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增值税⼩规模纳税⼈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形资产的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货劳司---营改增培训参考资料(20160415)

国家税务总局货劳司---营改增培训参考资料(20160415)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参考材料货物和劳务税司2016.04前言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为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出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行业管理、纳税申报、发票使用方面的公告。

2016年4月6日至8日,国家税务总局举办了全系统营改增政策专题视频培训,对上述文件进行了讲解。

为帮助基层税务人员更好的学习和理解政策精神,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我司对培训内容进行了整理,形成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讲义》。

目录前言 (i)《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解读 (1)第一部分文件出台的背景 (1)第二部分此次营改增试点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第三部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解读 (2)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2)第二章征税范围 (13)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 (22)第四章应纳税额的计算 (26)第一节一般性规定 (26)第二节一般计税方法 (27)第三节简易计税方法 (45)第四节销售额的确定 (47)第五章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55)第六章税收减免的处理 (59)第七章征收管理 (6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66)一、销售服务 (66)(一)交通运输服务。

(66)(二)邮政服务。

(67)(三)电信服务。

(68)(四)建筑服务。

(68)(五)金融服务。

(70)(六)现代服务。

(72)(七)生活服务。

(80)二、销售无形资产 (82)三、销售不动产 (82)第四部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解读 (83)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83)(一)兼营。

36号文附件二 营改增36号文件全文

36号文附件二 营改增36号文件全文

36号文附件二营改增36号文件全文财税[2021]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1.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营改增”精选疑难100问答及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实务专题

营改增”精选疑难100问答及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实务专题

“营改增”精选疑难100问答及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实务专题‖专题背景‖“营改增”从曾经遥远到现在必须面对,从开出第一张增值税发票到纳税申报,我们在工作中遇到许许多多的疑难和困惑,本中心聘请一线税务专家,精选100个“营改增”问题,为您答疑解惑,这些问题涵盖“营改增”各个行业实际操作中的发票开具管理、计税方法、增值税会计核算、申报表填报等重点问题,答疑明确清晰,实操性强,帮助您顺利度过“营改增”各个关口。

为解决以上问题,让房地产、建筑企业真正规避纳税风险,合法合理节税,提升企业的税收安全。

新创亿财税俱乐部、北京金旭红教育培训中心携手富老师老师特举办““营改增”精选疑难100问答及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实务”高级研修班。

‖主讲专家‖富老师:资深税务官员,从事税务稽查工作二十余年,多次参与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房地产业税收教学研讨、教案编写及税收大要案稽查工作,有较深厚的税收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税务稽查实战工作经验。

同时,多年来,一直在全国各地循环从事房地产税收教学工作,授课时间长达几千课时,教学地点遍及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

教学内容涉及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税务行政法、税收筹划等多个学科,有着十分丰富的教学经验。

‖主讲内容‖第一讲:“营改增”综合疑难问题及解析:1.营业税差额计税余额如何处理?能否抵减增值税?2.营改增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营改增前税款如何处理?3.营改增后原营业税发票是否还能开具?如何申报纳税?4.在2016年4月30日前签署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合同,且合同的执行期延续到5月1日之后的如何处理?5.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范围有哪些?6.单位食堂承包对外营业,如何确认增值税纳税人?7.扣缴义务人与委托代征有哪些区别?8.扣缴义务人扣缴增值税时是否考虑自身和对方是否为一般纳纳税人9.股权转让是否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10.纳税人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作为投资,是否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11.商贸公司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兼营没超过500万元的室内装饰,室内装饰可以按小规模3%征收吗?12.收取客户违约金是否属价外费用按规定缴纳增值税?13.增值税销售额是否必须与企业会计核算的收入金额一致?14.职工食堂向职工收取的餐费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15.临时劳务人员为单位提供劳务是否征收增值税?16.单位无租使用职工车辆是否征收增值税?17.公司之间(总分公司、母子公司)无偿使用房产是否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18.公司之间无偿使用资金(总分公司、母子公司)是否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19.商场无偿提供车位、无偿存包服务是否视同销售服务征收增值税?20.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税务有哪些惩罚措施?21.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餐饮服务支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2.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娱乐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3.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住宿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4.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会议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25.旅游服务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6.哪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7.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能否计算抵扣进项税?28.超过法定认证期限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补救?第二讲:行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及解析一、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及解析29.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本市跨区县从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营改增后应在哪里申请办理防伪税控设备及领用发票?30.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清算,增值税能否从扣除项目中的税金及附加中扣除?3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销售开发产品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是先还原不含税销售额扣减土地价款,还是先扣减土地价款再还原不含税销售计算销售额?32.地产企业取得市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土地出让金财政票据能否作为扣除凭据?33.允许扣除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扣除土地价款包含那些项目,是否包括大配套费等?34.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但未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能否扣减?35.开发企业取得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部分能否从销售额扣减?36.营改增前取得土地使用权,营改增后开发,一般计税方法下,土地价款能否扣除?37.营改增前取得土地使用权,分期开发,营改增后开发,一般计税方法下,土地价款能否扣除如何计算扣除金额?38.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一次拿地、分次开发”,如何扣除土地成本?(分两步)39.同一法人多项目滚动开发,新拿地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是否能够在其他正在销售的项目的销售额中抵减?40.建设方提供材料的“甲供材”营业税政策,营改增后,建筑方增值税计税依据还包括甲方提供的材料?41.开发企业与门窗安装企业签订门窗责安装合同,门窗安装企业提供,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42.开发企业购买生产企业自制电梯负责安装增值税发票如何取得?43.主体内的样板间的设计、装修以及家具等费用增值税如何处理?44.精装修房装修费、家具、家电增值税进项税能否抵扣?45.项目主体内的建造售楼处的设计、装修以及家具等费用增值税如何处理?46.项目主体外的自建售楼处的设计、装修以及家具等费用增值税如何处理?47.买房赠送汽车、家电、家俱业务是否视同销售?48.买房送装修业务是否视同销售?49.“买房送车位”业务是否视同销售?50.分签销售合同和装修合同有无必要?51.以老带新奖励业务业费用增值税处理?52.以老带新免物业费业务是否视同销售?53.“零首付”业务增值税风险?54.营销礼品和物品业务增值税处理?55.拆迁补偿中实行产权调换是否视同销售,其增值税计税依据如何掌握?56.“交1000抵1万”销售业务应当如何操作业务流程、合同价款、开具增值税发票?57.开发产品出租签订免租期合同增值税风险点58.转让在建楼盘如何进行税收处理?59.向客户收取违约金增值税如何进行处理?60.人防设施建造地下车位“出售”如何进行税务处理?61.开发产品转为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62.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开工日期在4月30日之前的同一《施工许可证》下的不同房产,如开发项目中既有普通住房,又有别墅,可以分别选择简易征收和一般计税方法吗?63.房地产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是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还是以整个纳税主体为对象?6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划分?65.房地产公司有四个项目部,全部选择简易计税,总部发生的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不可留抵,待以后新项目时按一般计税时抵扣?66.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扣除土地价款能否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如何进行纳税申报?67.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范围及如何开具发票及进行纳税申报?68.我们现有房产老项目选择简易征收,新项目正谈判中,请问现在日常费用报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证吗?是不是如果在180天内取得新项目,这部分专票就可以抵扣?69.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可以抵减预缴税款?70.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掌握?71.房地产开发企业老项目征收方式是否向税务机关备案?二、建筑安装行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及解析72.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未开始前收到的备料款等预收款征税?73.建筑服务已在营改增前完成,按合同规定营改增后收取工程款如何征税?74.建筑分包合同老项目如何判断?75.如何理解“如超过规定期限,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办理税务登记的,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重新购买税控设备,领取开具发票”?76.建筑业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7.甲供材方式的如何选择才能税收利益最大化?78.营改增之前的未完工建筑老项目,在营改增之后完工,应开具地税发票还是国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7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在劳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增值税发票在哪里开具?80.建筑服务和租赁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一些特殊规定?81.建筑安装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地点如何确定?82.提供建筑服务和房地产开发的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时间如何掌握?三、酒店、物业公司等服务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及解析83.纳税人从事餐饮外卖服务是否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纳增值税?84.宾馆无偿提供早餐、免费上网是否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85.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房间内的单独收费物品如何征收增值税?86.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否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87.餐饮业一般纳税人向农产品批发、零售纳税人采购的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蛋产品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四、其他行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及解析88.营改增后企业出租地下停车位,应按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89.生活服务业试点纳税人以销售预存卡、储值卡方式销售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90.以不动产对外投资是否缴纳增值税?91.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完工后用于出租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92.转租房产是否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93.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出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购入房产1套给B公司,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房产购入原价120万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4.A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

中国税制增值税习题集答案

中国税制增值税习题集答案

第二编流转税第三章增值税一、概念1、增值税2、理论增值额3、法定增值额4、扣额法5、扣税法6、生产型增值税7、收入型增值税8、消费型增值税9、视同销售行为 10、混合销售行为 11、兼营非应税劳务 12、销售额13、价外费用 14、一般纳税人 15、小规模纳税人 16、销项税额17、进项税额 18、出口货物退免税 19、“免、抵、退”税 20、金税工程21、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二、单项选择题1、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属增值税应税行为。

这里的“货物”指( C )。

A、无形资产B、不动产C、有形动产D、固定资产2、超市销售袋装大米,按照税法规定应缴(A )。

A、13%的增值税B、5%的营业税C、17%的增值税D、10%的消费税3、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 B )征收。

A、进口地税务机关B、海关C、交货地税务机关D、进口方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4、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是增值税的( A )。

A、纳税人B、扣缴义务人C、代征人D、担保人5、我国税法规定,对于自产产品用于管理部门,则( A )。

A、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B、不作销售,不计算销项税额C、应作销售,不计算销项税额D、不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6、我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属于( D )。

A、加法B、直接计算法C、扣额法D、扣税法7、下列项目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 C )。

A、歌厅售饮料的收入B、宾馆订购火车票的手续费C、企业售货中收取的储备费D、医院门诊收入8、混合销售行为是指( B )。

A、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B、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C、既涉及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货物的销售行为D、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9、下列行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是( C )。

A、经营娱乐业B、文化体育业C、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投资D、饮食服务业10、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额中的价款费用不包括( D )。

A、收取的手续费B、收取的包装物租金C、收取的运输装卸费D、收取的销项税额11、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是( C )。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业务开票问题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业务开票问题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业务开票问题
包括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或补缴营业税的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纳税人应完整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第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四条同时废止。

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

2016年5月1日前,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应税行为,已缴纳营业税的,不再调整,未缴纳营业税的,比照本公告规定缴纳营业税。

为保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2017年4月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策到期后,基层税务机关及部分纳税人反映,因销售周期长、实际业务发生变化等原因仍然需要补开发票。

为了形成帮助纳税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本次《公告》中明
确,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包括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或补缴营业税的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不再规定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限,同时规定纳税人应完整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货物赔偿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货物赔偿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货物赔偿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方加林
【摘要】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期刊名称】《纳税》
【年(卷),期】2016(000)001
【总页数】1页(P30-30)
【关键词】视同销售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赔偿;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委托加工;财政部;单位
【作者】方加林
【作者单位】青海省强龙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5.2
问:我公司对外销售电器一批,客户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我公司将用同款电器进行赔偿,同时原机器也不再收回。

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就赔偿部分开具发票?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
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因已销商品质量问题而无偿赔付的同款电器,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均应进行视同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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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答疑精选(二)
2016-07-27 税得安心
1、房企销售时收取的诚意金、定金是否需要纳税答:销售行为成立时,诚意金、定金的实质是房屋价款的一部分,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销售行为不成立时,如果诚意金、定金退还,不属于纳税人的收入,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诚意金、定金不退还,属于纳税人的营业外收入,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2、房地产公司多个老项目同时销售,有预收款收入,是汇总申报还是按项目申报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8号文)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所以,房地产公司应在次月申报期内分项目预缴税款并汇总纳税申报。

3、房地产企业将建设的医院、幼儿园、学校、供水设施、变电站、市政道路等配套设施无偿赠送(移交)给政府的,是否视同销售答:房地产企业将建设的医院、幼儿园、学校、供水设施、变电站、市政道路等配套设施无偿赠送(移交)给政府的,如果上述设施属于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无偿赠送用于公益事业,不视同销售;否则,则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4、保险公司为投保车辆维修,取得维修费费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答:保险公司购进货物、劳务或
服务用于赔付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在提供给客户时,应按转售行为计提销项税额。

若保险公司向客户支付了赔付金,再由客户向销售方支付款项购买货物、劳务或服务,最后保险公司要求客户让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自已,属于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行为。

5、酒店业纳税人收到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如何计税答:酒店收到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应按照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6、办理会员卡取得收入如何计税答:出售会员卡仅给顾客授予会员资格的,属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适用6%的税率,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出售会员卡并取得收入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会员卡中既含会员资格费、又含货物或服务的,会员资格费按上述规定处理,货物或服务收入在实际发生时确认;先开具发票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7、纳税人利用充电桩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征收增值税问题答:纳税人利用充电桩等充电设备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电动交通工具)提供的充电服务,实质属于销售电力的行为。

应按照销售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

8、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已将票据原件交给客户如何差额扣除答:对于将返程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给购买方,属于“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并代委托方收取款项”不作为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的价外费用。

9、试点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
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开具利息和管理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取得该发票,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答:如果出租方选择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则承租方取得利息和管理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10、开具出口发票,选择正确的分类编码之后只有零税率可以选择,无法选择免税开票答:选择正确的分类编码,按照零税率开具。

11、银行给客户办理业务,为了推广业务向客户赠送印有银行标志的抱枕和保温瓶,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答: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无偿赠送货物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中不构成服务内容且发生所有权转移的货物部分(低值易耗品除外),暂按不低于成本价计提销项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12、物业公司向所有权归业主所有的停车位随同物业费一并收取停车管理费,应按照不动产经营性租赁缴税还是按照物业管理缴纳增值
税答:应按照物业管理缴纳增值税。

13、旅游服务业适用差额扣除的,销售额已经确认,但是扣除的费用还未确认,可以先按暂估的费用开具发票,之后再调整么?答:可以。

14、转让公司的股权是否缴纳增值税?答: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入属于不征税项目。

15、房地产行业老项目简易征收备案的最迟期限?答:应在应税行为发生前进行备案。

16、房地产企业出租自己试点前自行开发的楼盘,没有产权证,怎么办理简易征收的备案?答: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可以为
《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捐赠声明、接受投资入股协议书、法院抵债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该不动产的有关材料。

对于房地产企业,可以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备案。

17、商场除了向租户收取物业费以外,还收取了中央空调费,空调费按照每平方米10元收取,请问收取空调费应如何征税答:收取空调费属于其他生活服务,适用税率6%。

18、开具信用证收取的手续费能否进项抵扣答:购买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19、企业和银联签订合同使用银联POS刷卡结算服务,需要支付手续费,企业的开户行再把款项转入该企业的银行账户时已经扣除了手续费,请问这个手续费应该由谁开具发票答:根据谁收款谁开票原则判定。

20、生产钢材的企业销售钢材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何计算征收增值税?答: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一并按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个人认为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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