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
太平金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第十一条
保证利率 ................................................................................................................................................................. 5
保险费的支付 ......................................................................................................................................................... 4
第十三条
保单利息 ................................................................................................................................................................. 5
太平金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2013年4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别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
务。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 ................................................................................................................................................................. 7
年金保险合同7篇
年金保险合同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投保乙方年金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双方甲方自愿向乙方投保年金保险,乙方同意承保。
二、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甲方的年金,具体金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
三、保险责任乙方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 在甲方身故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2. 在甲方达到约定领取年龄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年金;3. 乙方承担的其他保险责任,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四、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保险金额:双方约定保险金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
2. 保险费: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约定。
五、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之日止。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终止:(1)保险期间届满;(2)甲方身故;(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4)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七、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修改本合同。
2. 在保险期间内,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如需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解除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已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好不好
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好不好据了解,鑫如意(白金版)组合计划由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等多款产品组合而成。
另外,国寿瑞鑫(典藏版)可选择投保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那么,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是一款什么样的保险?小编表示,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如下:一、生存保险金若本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生存保险金。
自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累计领取的生存保险金;2.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累计领取的生存保险金两者之和的105%;2.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三、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上述第二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再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适合谁买?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万能险是一种有很强投资性的保险,在投资最初的3-5年时间内,实际收益不一定让人满意,甚至可能出现亏损。
年金保险合同模板
年金保险合同模板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年金保险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1.1 保险种类:年金保险1.2 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达到约定的领取年龄止。
1.3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费/分期缴费1.4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1.5 保险责任: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乙方达到领取年龄后按照约定方式向乙方提供年金。
第二条保险费用的交纳及退保2.1 保险费用的交纳:乙方在合同成立时需按照约定的缴费方式及金额向甲方交纳保险费用。
2.2 保险费用的退还:若乙方在合同约定的领取年龄之前解除合同,甲方依约返还乙方已经交纳的保险费用,但需扣除相关手续费用及风险补偿费用。
第三条保险金的领取及转让3.1 保险金的领取:乙方达到约定的领取年龄时,可向甲方申请领取年金,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领取。
3.2 保险金的转让:乙方不得将保险金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但可向甲方提出转换为其他保险产品的申请。
第四条保险金的兑现4.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乙方提供年金,保证金按时支付,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4.2 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保险金不能按时兑现,甲方应当尽快采取措施弥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第五条合同解除及争议解决5.1 若乙方未在约定的领取年龄前解除合同,合同终止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金,并办理解除手续。
5.2 若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相关保险监管机构申请调解。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终止止。
6.2 乙方应承诺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00_国寿稳健一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稳健一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声明:本产品说明书旨在帮助投保人了解该产品的主要特点,并演示未来的保单利益,其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以该产品条款规定为准。
该产品为万能保险,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国寿稳健一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万能保险万能保险的定义万能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每一保单设立相应的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单独确定账户的结算利率、风险保障费和各项费用支出,定期结算账户价值,保险利益直接与公共账户价值和个人账户价值相关的人身保险产品。
万能保险的运作原理万能保险一般具有灵活的交费方式,投保人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可以按其需要推迟交费时间或变更交费金额,只要公共账户价值和个人账户价值足以支付应收取的保险合同费用。
万能保险的费用收取高度透明,费用的收取金额及收取时间在合同中载明。
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账户。
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按公布的结算利率定期结算。
结算周期一般为一个月。
结算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万能投资账户当期的实际投资状况确定,但不得低于预定的最低保证利率。
万能保险通常提供一项或多项保障责任,保险金额一般可以根据投保人需求灵活调整。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通过部分领取或解除合同取得相应权益的账户价值,但一般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万能保险的投资策略以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关注短期市场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
投资组合以债券、协议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在法规允许范围内,适度放大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配臵空间;谨慎操作、稳步投资新增投资品种。
投保人所承担的风险万能保险的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保底,保底以上的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您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国寿稳健一生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保险利益投保范围五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国寿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投保人...,以下含义相同......)理解条款....,本合同内容以条款具体约定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第五条❖您有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的权利.....................................第十七条❖投保后十天内您可以按约定要求退还保险费.............................第十八条❖您有按约定退保的权利...............................................第十八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被保险人在一些情形下导致身故,本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第六条❖您应当如何交纳保险费.................................................第七条❖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十条❖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十二条❖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请您慎重决策.............第十七条❖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释义.......................第二十一条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第四条保险期间第五条保险责任第六条责任免除第七条保险费第八条个人账户价值第九条初始费用的收取第十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第十一条受益人第十二条保险事故的通知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第十四条合同内容变更第十五条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第十七条投保人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处理第十八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第十九条现金价值第二十条争议处理第二十一条释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小财女成长记:从一无所有到500万
小财女成长记:从一无所有到500万作者:暂无来源:《投资与理财》 2014年第11期关于理财,我也是在学习中成长的,不会过分追逐利益,稳妥、全面地部署理财为好。
我们普通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丰厚家庭的经济基础。
下一个5年,我将继续理财,争取早日向千万级资本家庭迈进。
黄昏疏雨湿秋千其实关于理财,我也是在学习中成长的,以前并没有明确的理财观念,只是隐约觉得自己该动脑筋,让辛苦所得的血汗钱跑赢通胀,这就是我的初衷。
只是到后来,拜中国国情所赐,不但跑赢了通胀,还有盈余,这的确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惊喜。
我出生在普通的家庭里,父母都是普通事业单位的职员,而且在1984年我4岁的时候,我父亲得了脑部癌症,虽然侥幸被救,但是从此再也没有去上班,一直是母亲一人独自支撑着家庭。
到2003年我大三的时候,我家几乎没有什么积蓄,最值钱的就是居住的房子,50多平方米,目前价值40多万元。
2004年,我大学毕业,放弃了读硕士研究生的想法,迅速投入了工作,从此开始了没有双休日的生活,一直在新闻媒体忙碌于采访、撰稿。
因为父母都是事业单位的职员,所以他们从小就希望唯一的女儿也能进机关事业单位。
从2003年下半年到2006年上半年,我除了工作,还不断地参加各类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一共8次,我屡败屡战。
直到2006年4月,我考了第一名,就这样进了文化部门,成了一名普通的事业单位员工,完成了父母心愿的同时,我也稳定了自己的财务状况。
进入事业单位以后,我一边开始帮别人写点稿子,赚点小外快,一边父母也在催促我结婚。
因为不想为了物质条件,去嫁什么公务员、医生、教师,以后看婆家脸色过日子,于是我选择了来自外地穷山沟、同样一无所有的、我的高中同桌。
确定关系以后,我们开始想着结婚,可是没有房子、没有钱怎么办呢?于是我忍着心中不舍,狠心送他去了日本外派工作。
还好,他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IT男在全球范围都还是挺吃香的,他一进日本,就有了20万元一年的收入。
人保寿险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目录
人保寿险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目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1.关于本合同5.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1.1 合同构成 5.1 受益人1.2 投保范围 5.2 保险事故通知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5.3 保险金申请5.4 保险金的给付5.5 诉讼时效2.账户设置及账户价值2.1 账户设置6.投保人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2.2 权益归属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2.3 结算日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2.4 保险费 6.3 年龄错误2.5 初始费用 6.4 地址变更2.6 最低保证利率 6.5 失踪处理2.7 结算利率 6.6 争议处理2.8 账户价值7.本合同中的重要术语3.本合同提供的保障7.1 团体3.1 保险责任7.2 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7.3 退保费用4.投保人义务和权利7.4 全残4.1 犹豫期7.5 最低保留金额4.2 增加被保险人7.6 现金价值4.3 部分领取7.7 本公司认可的医院4.4 合同内容变更4.5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人保寿险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在本条款中,“本公司”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本合同1.1 合同构成人保寿险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所附的投保单及相关文件、有关的声明、批注单及其他约定书构成。
1.2 投保范围团体(见7.1)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经本公司同意,参保成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可参加本保险。
投保时,参加本保险的团体成员须符合本公司当时规定的投保条件。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次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单年度、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月生效对应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2 账户设置及账户价值2.1 账户设置本公司为投保人设立公共账户,为每一被保险人设立个人账户,用以累积投保人和每一个被保险人的账户价值。
单选-数字闯关
单选-数字闯关1、保险公司设计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轻度疾病的保险金额应不高于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
[单选题] *A、0.1B、0.15C、0.2(正确答案)D、0.32、互联网人身险一年期及以下专属产品预定费用率不得高于() [单选题] *A、0.15B、0.25C、0.35(正确答案)D、0.453、对于具有保险销售或投保功能的自营网络平台,以及支持该自营网络平台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相关自营网络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不低于()级。
[单选题] *A、1B、2C、3(正确答案)D、44、保险公司因产品设计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被监管机构责令停售的,应当于停售之日起()日内披露相关信息。
[单选题] *A、1B、3(正确答案)C、5D、105、保险公司作出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后,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单选题] *A、1B、2C、3(正确答案)D、46、根据《关于推广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1号),电子化回访信息数据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年。
[单选题] *A、1B、3C、5D、10(正确答案)7、用户进入APP主功能界面后,通过()次(含)以内的点击等操作,能够访问到隐私政策。
[单选题] *A、1B、2C、3D、4(正确答案)8、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至少每()年开展一次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的演练,检验应对预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验证应对预案中有关资源的可用性,提高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
[单选题] *A、1B、2C、3(正确答案)D、59、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对灾难备份等关键资源或重要业务功能至少每年开展()次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的演练。
年金险合同范本
年金险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名称:年金保险合同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希望为其本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投保年金保险,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提供保险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险标的1.1 本合同的保险标的为甲方本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的生命和健康。
1.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保险标的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年龄、性别、职业等。
第二条保险责任2.1.1 生存保险金:若甲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至约定的年金领取年龄,乙方将按照约定支付年金。
2.1.2 身故保险金:若甲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乙方将按照约定支付身故保险金。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3.1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费,保险费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2 保险金额由甲方根据其需求和经济能力选择,并在本合同中明确。
第四条保险期间4.1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保险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终止日止。
4.2 保险生效日由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保险费后确定。
第五条保险费支付5.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5.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第六条保险金申请与支付6.1 甲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交保险金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和资料。
6.2 乙方在收到完整的申请资料后,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保险金。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7.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
7.2 若甲方需要解除本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保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100_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保险网络)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投保人...,以下含义相同......)理解条款....,本合同内容以条款具体约定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第五条 您有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的权利.....................................第十七条 投保后十天内您可以按约定要求退还保险费.............................第十八条 您有按约定退保的权利...............................................第十八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被保险人在一些情形下导致身故,本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第六条 您应当如何交纳保险费.................................................第七条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十条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十二条 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请您慎重决策.............第十七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释义.......................第二十一条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第四条保险期间第五条保险责任第六条责任免除第七条保险费第八条个人账户价值第九条初始费用的收取第十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第十一条受益人第十二条保险事故的通知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第十四条合同内容变更第十五条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第十七条投保人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处理第十八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第十九条现金价值第二十条争议处理第二十一条释义保险网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人保寿险品质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B 款)
人保寿险品质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B款)条款目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您与我们的合同 4.您的义务7.3年龄错误1.1合同构成 4.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7.4未还款项1.2合同成立与生效7.5地址变更5.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力7.6失踪处理2.您的个人账户 5.1犹豫期7.7争议处理2.1个人账户 5.2合同内容变更2.2结算日 5.3部分领取8.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2.3保险费 5.4保单贷款8.1保单生效对应日2.4初始费用 5.5合同效力的恢复8.2保单年度2.5最低保证利率 5.6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8.3退保费用2.6结算利率8.4手续费2.7个人账户价值6.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8.5毒品2.8保单持续奖金 6.1受益人8.6酒后驾驶6.2保险事故通知8.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3.您获得的保障 6.3保险金申请8.8无有效行驶证3.1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6.4保险金的给付8.9战争3.2保险期间 6.5诉讼时效8.10军事冲突3.3保险责任8.11暴乱3.4责任免除7.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8.12现金价值7.1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8.13利息7.2投保范围条款特别提示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若本合同持续有效,我们提供保单持续奖金…………………………………………………2.8✧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3.3✧签收保单后15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5.1✧您有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的权利……………………………………………………………5.3✧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5.4✧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合同………………………………………………………………5.6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自主交纳的保险费,会收取一定的费用……………………………………………………2.4✧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3.4✧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请您慎重决策…………………………………5.3✧解除合同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请您慎重决策……………………………………………5.6✧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6.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8)人保寿险品质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B款)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富贵尊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
太平富贵尊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本产品为万能保险产品,结算利率超过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目录(本目录仅供查阅之用,并非产品说明书组成部分)产品说明书文稿 (2)产品特色 (2)投保须知 (2)主要责任与权益 (2)责任免除 (3)运作原理 (4)您享有投资账户知情权 (4)您保单账户价值的计算 (4)您可灵活安排保单账户价值部分领取 (5)费用列示 (5)投保示例及利益测算 (6)重要声明 (8)产品说明书文稿太平富贵尊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特色资金安全收益稳健尊享人生享有保证最低结算利率2.5%以上的浮动增值收益,确保资金安全,收益持续稳健。
精心打理复利增值升机无限精心打理您的资金,畅享复利增值,升机无限。
您可以随时申请向您的保单账户追加资金,灵活自如。
持续奖励信息透明一目了然每满五个保单年度,按照之前的五个保单年度内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发放持续奖励。
免收风险管理费和保单管理费。
每月公布结算利率,每年寄送保单状态报告。
年金给付灵活提取支配自由客户可根据规划的需要,申请年金给付。
合同有效期内,客户还可根据需要按规定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
投保须知投保年龄:28天-70周岁交费方式:趸交、追加、按相关约定转入保障期限:至终身主要责任与权益1、身故保险金如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按身故时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年金自合同的第10个保单年度起,年金受益人可申请领取年金。
自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日起至合同终止,每年按当日零时保单账户价值乘以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年金,给付比例由年金受益人在申请时与我们约定。
但每次年金领取的金额、年金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应符合我们的规定。
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年金领取和部分提取金额之和以合同已交保险费的20%为限。
3、持续奖励在每满五个保单年度对应的保险单周年日,按照在该保险单周年日之前的五个保单年度内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发放持续奖励。
4、保单贷款特设保单贷款功能,且贷款期间仍享受相关利益(合同中止期间除外)。
国寿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投保人...,以下含义相同......)理解条款....,本合同内容以条款具体约定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第五条❖您有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的权利.....................................第十七条❖投保后十天内您可以按约定要求退还保险费.............................第十八条❖您有按约定退保的权利...............................................第十八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被保险人在一些情形下导致身故,本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第六条❖您应当如何交纳保险费.................................................第七条❖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十条❖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十二条❖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请您慎重决策.............第十七条❖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释义.......................第二十一条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第四条保险期间第五条保险责任第六条责任免除第七条保险费第八条个人账户价值第九条初始费用的收取第十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第十一条受益人第十二条保险事故的通知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第十四条合同内容变更第十五条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第十七条投保人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处理第十八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第十九条现金价值第二十条争议处理第二十一条释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国寿传家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产品设计形态条款核心内容业务规则19页
国寿传家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产品设计形态条款核心内容业务规则19页国寿传家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产品设计形态条款核心内容业务规则19页:展现卓越保障与传承之道导语:国寿传家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产品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迎接新时代的挑战而精心设计的产品。
本文将以深入的角度,全面评估并详细描述该产品的核心内容和业务规则。
一、产品概述国寿传家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产品,作为国寿保险的旗舰产品之一,旨在为投保人提供终身保障,并满足投资增值的需求。
该产品寓意深厚,凝聚了国寿保险百年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精髓。
二、产品特点1. 终身保障:国寿传家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产品为投保人提供全面的终身保障,确保在各个人生阶段都能得到最优质的保障服务。
2. 万能型设计:该产品兼顾传统保险的风险保障和现代金融工具的高收益特点,为投保人提供灵活的投资选择和财富增值机会。
3. 庆典版标识:国寿传家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产品特别注重身份象征的设计,通过独特的庆典版标识和专属权益,彰显身份荣耀、成就和尊贵。
三、业务规则国寿传家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产品的核心内容和业务规则共包含19页,以下为部分重点内容:1. 保险责任:(1)身故保险金:在被保险人身故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给受益人的保险金;(2)满期保险金:在合同到期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保险金;(3)疾病保险金:在被保险人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保险金。
2. 投资账户管理:(1)账户余额:保费扣除费用后,用于购买基金或其他投资产品的资金余额;(2)账户价值:指投资账户余额加上投资账户累计分红的总价值;(3)账户分红:基于投资账户累计分红率和账户价值计算得出的投资收益。
3. 保费缴纳方式:(1)年交:投保人每年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一次保费;(2)季交:投保人每季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一次保费;(3)月交:投保人每月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一次保费。
国寿传家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产品设计形态条款核心内容业务规则19页
国寿传家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产品设计形态条款核心内容业务规则19页国寿传家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是一款特殊的私人保险产品,旨在提供保险保障和投资增值功能。
该产品主要通过提供寿险保障和积累现金价值来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并通过投资策略为客户提供投资增值机会。
以下是产品的核心内容和业务规则。
一、产品概述国寿传家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是一款灵活多样的寿险保险产品,旨在为客户提供终身保险保障和投资增值功能。
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并享受灵活的投资选项。
二、保险保障1. 保险期限:客户可以选择10年、20年或终身的保险期限。
2. 保险金额: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险金额,并可以随时调整保险金额。
3. 身故保险金:在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身故保险金给受益人。
4. 累计保险费返还:如果被保险人存活到保险期限结束,保险公司将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
三、投资增值1. 保费账户:被保险人每年支付的保险费将被投资于保费账户,以实现投资增值。
2. 投资选项: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选择不同的投资选项,包括低风险保本型、稳健增值型和高风险高回报型。
3. 现金价值:保费账户中的资金将累积为现金价值,客户可以随时支取部分现金价值或者用作再投资。
4. 投资收益:保险公司将根据投资表现向客户支付年度投资收益。
四、灾难援助1. 灾难救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遇灾难性事件,保险公司将给予灾难救助金作为额外的保障。
2. 灾难涨幅辅助: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增加时,保险公司将提高现有的投资收益率,以补偿客户的损失。
五、核心业务规则1. 保险费支付:客户可以选择年缴、半年缴、季缴或者月缴的保险费支付方式。
逾期未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视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 保单贷款:如果客户需要,保险公司可以提供保单贷款服务,以满足客户紧急的资金需求。
3. 保单转让:客户可以将保单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士,以转移保单所有权和受益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投保人...,以下含义相同......)理解条款....,本合同内容以条款具体约定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第五条❖您有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的权利.....................................第十七条❖投保后十天内您可以按约定要求退还保险费.............................第十八条❖您有按约定退保的权利...............................................第十八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被保险人在一些情形下导致身故,本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第六条❖您应当如何交纳保险费.................................................第七条❖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十条❖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十二条❖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请您慎重决策.............第十七条❖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释义.......................第二十一条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第四条保险期间第五条保险责任第六条责任免除第七条保险费第八条个人账户价值第九条初始费用的收取第十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第十一条受益人第十二条保险事故的通知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第十四条合同内容变更第十五条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第十七条投保人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处理第十八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第十九条现金价值第二十条争议处理第二十一条释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八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自本合同成立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年金若本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生存,年金受益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年金。
自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给付年金。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第六条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保险费本合同保险费分为按本合同约定自动转入的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
一、按本合同约定自动转入的保险费保险费的交纳由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但必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规定。
二、追加保险费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交付追加保险费,但必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规定。
本公司有权调整交纳追加保险费的规定。
第八条个人账户价值本公司于本合同生效日为本合同设立个人账户。
本合同终止,个人账户同时终止。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个人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一、按本合同约定自动转入的保险费直接计入个人账户;投保人交付的追加保险费减去相应的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
二、在每月的结算日,本公司按公布的结算利率采用单利方式对个人账户结算利息,结算利息计入个人账户。
三、投保人申请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时,从个人账户中扣除申请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
四、年金受益人申请年金后,个人账户价值每年于年生效对应日按给付的年金金额等额减少。
五、本合同在非结算日终止时,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最低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采用单利方式对个人账户结算利息,结算利息计入个人账户。
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
第九条初始费用的收取对于追加保险费,本公司扣除初始费用以后,剩余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对于每笔追加保险费,初始费用比例不超过5%,以本公司具体约定为准。
第十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本公司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个人账户价值。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个人账户价值。
本公司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一条受益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除本合同另有指定外,本合同年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十二条保险事故的通知投保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本公司。
若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一、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年金给付条件,由年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1.保险单;2.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二、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1.保险单;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上述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或第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经核定后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将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五、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或第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差额。
六、申请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合同内容变更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内容。
变更本合同时,投保人应填写变更合同申请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后的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按周岁计算。
投保人应在投保本保险时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本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有权在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本合同,并按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但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