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规章制度共1篇
医院陪护人管理制度
医院陪护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陪护人员的行为,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维护医疗秩序和医患关系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陪护人员是指在医院陪护患者的人员,包括家属、亲友、志愿者等。
第三条医院陪护人员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干扰医疗秩序。
第二章陪护人员的资格与管理第四条医院对陪护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陪护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承诺书。
医院对提供虚假信息或不遵守规定的陪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医院。
第五条陪护人员需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了解规章制度和陪护患者的基本知识。
不合格者将被取消陪护资格。
第六条医院规定陪护人员的进出时间,需在规定时间内进出医院,不得滞留。
违反规定者将被取消陪护资格。
第七条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需要遵守医院的规定服装要求,保持整洁、文明。
不得穿着拖鞋、露脚、暴露身体等不得体行为。
第三章陪护行为规范第八条陪护人员在医院内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医院内吸烟、喧哗。
第九条陪护人员不得私自给患者带来药品,食品等,必须经医院同意后方可带入。
第十条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医疗区域,不得触碰医疗设备,损坏医院公共设施。
第四章陪护行为责任第十一条陪护人员需承担一定的陪护岗位责任,须对患者的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二条陪护人员需遵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擅自拍照、录像等。
第五章陪护纠纷处理第十三条如出现陪护人员与医院工作人员或其他患者发生纠纷,医院有权依法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陪护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如出现陪护人员与患者或其他陪护人员之间发生纠纷,医院有权进行调解并处理,如无法调解,可报警处理。
第六章陪护人员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规范行为、表现优秀的陪护人员,医院将进行表彰奖励。
对不遵守规章制度、有违纪违规行为的陪护人员,将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陪护人员在医院的表现将被纳入医院综合评价体系,成为医院口碑的一部分。
医院医护家属陪护制度范本
医院医护家属陪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病房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病房的医护家属陪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护家属陪护制度,加强对医护家属陪护的管理,确保患者治疗秩序和病房安全。
第二章医护家属陪护条件第四条患者是否需要陪护,由医生和护士长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决定。
非必要情况下,不建议陪护。
第五条需要陪护的患者,由病房负责发放陪护证,每位患者只能有一名家属或陪护人员陪护。
第六条陪护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无传染性疾病;(二)无精神疾病;(三)无犯罪记录;(四)具备基本的护理知识和技能;(五)能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第三章医护家属陪护职责第七条陪护人员的职责:(一)照顾患者的日常生活,如饮食、起居、卫生等;(二)协助医护人员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异常情况;(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病房秩序;(四)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五)不得在病房内进行娱乐活动,不得影响其他患者休息;(六)不得在病房内吸烟、饮酒,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病房;(七)协助患者进行治疗,不得擅自调整治疗方案;(八)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
第四章医护家属陪护管理第八条病房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医护家属陪护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病房应当对陪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护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病房应当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考核,对不符合条件的陪护人员应当及时清退。
第十一条病房应当建立陪护档案,记录陪护人员的个人信息、陪护时间、健康状况等。
第十二条病房应当加强巡查,确保陪护人员遵守本制度。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陪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院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一)违反本制度,影响病房秩序的;(二)泄露患者个人信息的;(三)在病房内吸烟、饮酒,携带危险品的;(四)影响其他患者休息的;(五)擅自调整患者治疗方案的;(六)其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
医院陪护人员规章制度
医院陪护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陪护人员的行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陪护人员指在医院从事陪护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陪护护士、病房陪护员等。
第三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声誉,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确保患者安全和舒适。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负责照顾患者的生活起居和个人卫生,协助医务人员完成患者的医疗护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做到言行得体,态度友善,尊重患者的隐私和权利,积极沟通,提供周到的服务。
第六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提升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照医院规定的班次和值班制度履行职责。
第八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在患者病房内吸烟、喧哗、喝酒或玩手机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九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遵守患者病情保密制度,不得将患者病情泄露给外人,不得利用患者信息谋取私利。
第四章失职违纪处理第十条医院陪护人员如有失职、违规、作风不正等行为,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理。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失职、渎职、侵害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补充、修改或解释,由医院负责并发布通知。
第十三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牢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宗旨,细心呵护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四条医院陪护人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被追究相应责任,甚至面临处罚或开除等后果。
以上就是医院陪护人员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从事陪护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规定,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服务。
陪护规章制度
篇一:陪护规章制度陪护规章制度<div style=padding:10px 5px 0px 20px;margin:10px 0px 0px -15px;1. 陪护规章制度2. 住院陪护规章制度3. 幼儿园幼儿陪护规章制度4. 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5. 医院病房探视、陪护规章制度1、陪护规章制度(一)为促进患者早日康复,使医疗护理工作有序的进行,要尽可能减少陪伴。
(二)陪护适用人群1、各种疾病导致多脏器损害,病情严重,且不在专科监护室监护者。
2、病情有可能突然变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
3、疾病诊断不清或病情反复、发展等情况而致生活不能自理者。
4、各种原因造成的精神异常、意识障碍者。
5、各种介入治疗、手术后者。
6、语言沟通障碍、失明及失聪者。
7、年龄过大(超过75岁以上)、年龄过小(10岁以下)者。
8、病人或家属有特殊需求者。
(三)陪护者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不得擅自翻阅病历或者其他医疗记录;不得躺在患者床上休息;不准在患者浴室洗澡或洗衣服等。
要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病房内吸烟或乱扔垃圾。
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四)在特殊科室如icu、ccu等监护病房,陪护者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免干扰医疗仪器的正常运作。
2、住院陪护规章制度一、危重病人及6岁以下患儿、70岁以上的老年人需亲属陪伴者,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方可留陪伴。
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每次只需1人留院陪护,协助护士保持病室床单(位)的清洁整齐,与护士共同做好病人的思想疏导,鼓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三、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禁止在病人面前谈论有碍于病人身心健康的事情,不得在病区大声喧哗,不得乱串病房。
四、必须严格遵守住院规则中的有关规定,陪伴时不准与病人同床睡觉和挪用病人的被服。
中午、晚上病人休息时可在陪护椅或床上作适当休息。
每早7:30前务必将陪护椅或床及被服收起放在规定的位置。
医院陪护服务细则制度范本
医院陪护服务细则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陪护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院范围内提供陪护服务的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陪护服务应遵循自愿、有偿、专业、规范的原则,确保患者及陪护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陪护服务内容第四条陪护服务内容包括:(一)生活照料:协助患者进食、洗漱、翻身、如厕等日常生活照顾。
(二)病情观察: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三)心理支持: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提供精神支持。
(四)康复锻炼:协助患者进行康复锻炼,促进患者功能恢复。
(五)其他服务:如协助患者办理入院、出院手续,提供相关咨询等。
第五条陪护服务分为全日制陪护和临时陪护两种形式,患者及家属可根据需求选择。
第三章陪护人员管理第六条陪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备一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
(三)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关心患者。
第七条陪护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管理。
(二)不得擅离职守,确保患者安全。
(三)不得随意透露患者隐私信息。
(四)不得在陪护过程中进行有偿服务。
第四章陪护服务流程第八条患者或家属如需陪护服务,可向医院陪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陪护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24小时内安排陪护人员。
第十条陪护人员与患者或家属签订陪护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陪护人员入住患者病房,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
第五章质量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医院设立陪护服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陪护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十三条陪护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
第十四条鼓励患者及家属对陪护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服务质量。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陪护人员有违反本细则规定行为的,医院有权解除陪护服务协议,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陪护管理规章制度
陪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陪护工作,保障陪护人员和被陪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院陪护工作。
第三条履行陪护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陪护人员的基本要求第四条陪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医学、护理等专业知识,能够胜任陪护工作。
第五条陪护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并经过培训合格方可参与陪护工作。
第六条陪护人员应具备责任心、耐心、爱心,并遵守医院相关纪律。
第三章陪护工作的内容第八条陪护人员必须确保被陪护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陪护人员要根据被陪护人员的需要,配合医院医护人员的工作,协助完成各项医疗护理措施。
第十条陪护人员要给予被陪护人员充分的心理支持,帮助其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
第四章陪护人员的行为规范第十一条陪护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着装整洁,举止文明。
第十二条陪护人员禁止在陪护工作中进行任何商业活动,不得接受患者或家属的现金或财物。
第十三条陪护人员要恪守患者和家属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陪护人员要遵守医院相关纪律,不得对医院设施、设备等进行损坏或浪费。
第五章陪护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十五条医院设立陪护管理机构,负责陪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六条陪护管理机构要及时制定陪护工作计划,并向陪护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陪护管理机构要定期对陪护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给予奖励或纠正。
第十八条陪护管理机构要维护陪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工资待遇和工作环境。
第六章陪护工作的监督与处罚第十九条医院设立监督机构,对陪护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陪护人员,监督机构有权采取警告、记过、辞退等措施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陪护人员,监督机构有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章陪护工作的奖励与激励第二十二条对于表现出色的陪护人员,医院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第二十三条奖励和激励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给予资金或物质奖励等。
医院家属陪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家属陪护行为,确保医疗秩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院住院患者的家属陪护人员。
第三条家属陪护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为患者提供优质的陪护服务。
第二章陪护人员资格第四条陪护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 患者直系亲属、配偶或法定监护人;2.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障碍;3. 具备一定的医学常识和护理知识;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第五条陪护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1. 身份证;2. 健康证明;3. 近期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等检查报告。
第三章陪护人员职责第六条陪护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患者的日常生活护理,如饮食、排泄、清洁等;2. 协助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病情观察和护理;3. 保持病房整洁,协助患者进行康复训练;4. 关心患者心理状态,给予心理支持和安慰;5. 主动了解患者需求,及时与医护人员沟通。
第四章陪护人员管理制度第七条陪护人员需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陪护手续,提交相关证件,由医院进行审核。
第八条陪护人员需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科室管理,不干扰医疗护理工作;2. 保持病房安静,不得大声喧哗;3. 不得随意带院外无关人士进入病房;4. 不得在病房内吸烟、酗酒;5. 不得私自给患者用药、输液;6. 不得在病房内从事与陪护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陪护人员如需更换,应提前向科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第十条陪护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医院有权取消其陪护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规范医院家属陪护行为,提高患者满意度,确保医疗秩序和患者安全。
希望各位家属陪护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家庭陪护老人规章制度内容
家庭陪护老人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家庭陪护老人的质量,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规范陪护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家庭陪护老人指家庭成员或雇佣的家庭陪护人员对老年人进行护理、生活照料和生活卫生等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所有居住在家庭中的老人均享有家庭陪护服务,大家庭成员应当共同关心老人并提供相应的帮助。
第四条家庭成员在陪护老人过程中应当尊重老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老人的隐私,尊重老人的意愿。
第五条家庭陪护老人应当依法依规提供服务,不得有侵害老人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家庭成员应当团结协作,相互信任,共同为老人的幸福生活努力。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家庭中的所有成员,包括老人、子女、配偶和其他家庭成员。
第二章陪护责任第八条家庭成员对老人的陪护责任由子女承担,子女应当尽职尽责地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
第九条子女在照料老人过程中应当尊重老人的习惯和生活乐趣,不得强迫老人做不愿意的事情。
第十条子女应当关心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老人生病的迹象并给予适当的护理。
第十一条家庭成员在照管老人过程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心态,不得因为工作或其他原因对老人产生不满情绪。
第十二条家庭成员在陪护老人过程中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十三条家庭成员应当维护家庭和睦,不得在老人面前发生争吵或冲突。
第十四条家庭成员在陪护老人过程中应当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保持家庭的良好生活习惯。
第十五条家庭成员应当遵守老人的意愿,合理安排老人的生活和娱乐。
第十六条家庭成员在陪护老人过程中应当保持耐心和耐心,不得因为老人的生活细节而感到厌烦。
第十七条家庭成员在陪护老人过程中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向老人传递信息,不得对老人隐瞒事实。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尊重老人的隐私,不得擅自查看老人的私人物品或隐私信息。
第十九条家庭成员应当积极引导老人健康生活,不得给老人购买不健康或有害的食品。
第二十条家庭成员应当维护老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老人进行歧视或侮辱。
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的行为,加强对其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指由医院委托提供一定服务的临时雇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陪护、护理、家属照顾等。
第三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医院规章制度,尊重患者的权益,根据医院安排,做好患者的陪护工作。
第四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的服务行为应有医院和患者共同评价,医院将根据评价结果,作出奖励或处罚。
第二章陪护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第五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 陪护工作:根据医院安排,进行病房内患者的陪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患者就餐、协助患者饮水、照顾患者个人卫生等。
2. 家属照顾:协助患者家属进行病房内的看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照料患者的生活起居、提供心理支持等。
3. 心理慰藉:根据患者和家属的需要,给予适当的心理慰藉和支持,提供积极向上的言行举止。
4. 安全防护:负责患者病房内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控患者的活动、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等。
第六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的权利如下:1. 按时获得工资支付。
2. 获得合理的工作休息及休假时间。
3. 提出对待患者和家属不公平的不满意见。
4. 参与医院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第三章陪护人员的管理第七条医院应对临时陪护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第八条医院应对临时陪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患者安全知识、心理辅导等。
第九条医院应制定明确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保证陪护人员的工作和休息正常有序。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临时陪护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服务质量和客观情况,进行评价,作出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一条医院应及时处理患者和家属的投诉和意见,对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陪护人员的行为准则第十二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1. 不得泄露患者和家属的隐私信息。
2. 不得与患者和家属发生过分亲近关系,保持职业的专业和谐。
陪护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陪护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医院正常运作,维护患者权益,规范陪护人员的行为,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陪护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陪护人员:指在医院陪护患者的职工或亲属。
第二章陪护人员行为规范第四条行为准则1.陪护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敬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2.陪护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操守,对患者及其家属坦诚、宽容、友好,并维护患者隐私。
3.陪护人员应礼貌待人,与医院工作人员和其他陪护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4.陪护人员应保持仪表乾净,穿着干净整齐的工作服,不得穿着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衣物。
5.陪护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常常洗手,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开传播疾病。
6.陪护人员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医院内吸烟、酗酒、赌博等行为。
7.陪护人员应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散播患者的隐私。
8.陪护人员不得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擅自转变病房内的布置和设备。
9.陪护人员应文明用语,不得使用不雅言辞,不得恶意诽谤他人,不得使用暴力手段。
第五条权利义务1.陪护人员有权依法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和病情,可以向医务人员了解相关信息。
2.陪护人员有权参加医患沟通,为患者供应必需的帮忙和关怀。
3.陪护人员应虚心接受医护人员的引导和教育,乐观搭配医疗工作。
4.陪护人员与病房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患者的利益和医院的正常秩序。
5.陪护人员应爱惜医疗设备、公共设施和病房环境,不得擅自带走或损坏任何物品。
第六条行为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规范的陪护人员,医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适当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书面警告、限制陪护资格、停止陪护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
2.对于严重危害患者安全或医院正常运行的行为,如有意损害、破坏医疗设备等,医院将立刻采取行政、司法等手段进行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七条监督机构医院设立陪护管理部门,负责对陪护人员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医院关于陪护的规章制度
医院关于陪护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病患的安全和健康,规范陪护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院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医院所有陪护人员及医务人员。
第三条陪护人员应当尊重医院管理,服从医务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指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第四条陪护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身体清洁,穿着整洁,避免给病患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第五条陪护人员应当保护病患的隐私权,不得随意透露病患个人信息,不得在公共场所讨论病情。
第六条陪护人员应当配合医务人员做好病患的护理和治疗工作,不得干扰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陪护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医院吸烟、聚众吵闹,不得私自擅离病房。
第八条陪护人员应当自觉缴纳陪护费用,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尊重陪护人员的权益,提供必要的照顾和帮助,如遇有问题可以及时向医院管理部门反映。
第十条医院将定期对陪护规章进行检查和督导,对违反规定的陪护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陪护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陪护人员有权获得病患的基本信息和医疗情况,有权了解医疗服务流程和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陪护人员有义务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务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保障病患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陪护人员有义务遵守医院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医院制造混乱和危险因素。
第十四条陪护人员有义务保持病房内的清洁和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第十五条陪护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医务人员的工作,不得干扰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六条陪护人员有义务保护病患的隐私权,不得随意透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陪护人员有义务及时缴纳陪护费用,按照医院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
第十八条陪护人员有义务自觉接受医院的检查,如有不遵守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十九条陪护人员有权向医院提出投诉和建议,有权获得医院的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二十条陪护人员如有亲自护理病人的需要,应该经过医院的同意,并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
医院陪护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陪护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陪护服务。
第三条医院陪护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患者,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陪护服务;(二)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患者权益;(三)加强培训,提高陪护人员素质,确保陪护服务质量;(四)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院陪护服务安全。
第二章陪护人员管理第四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三)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陪护工作的疾病;(五)具备一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五条陪护人员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二)组织报名、面试;(三)进行岗前培训;(四)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陪护人员培训内容:(一)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二)患者护理知识、技能;(三)医疗急救知识;(四)职业道德教育。
第七条陪护人员考核:(一)定期进行业务考核;(二)考核内容包括护理知识、技能、服务质量等;(三)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第八条陪护人员晋升:(一)根据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陪护人员进行晋升;(二)晋升程序:考核、选拔、公示、审批。
第三章陪护服务内容第九条陪护服务内容:(一)协助患者进行日常生活护理,如饮食、排泄、洗漱等;(二)协助医生进行各项检查、治疗;(三)协助护士进行护理工作;(四)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五)为患者提供心理、情感支持。
第十条陪护服务要求:(一)严格按照护理操作规程进行护理;(二)关爱患者,尊重患者意愿;(三)保护患者隐私;(四)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五)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陪护服务流程第十一条陪护服务流程:(一)患者入院后,由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确定陪护人员;(二)陪护人员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了解患者病情、需求;(三)陪护人员按照护理操作规程进行护理;(四)陪护人员与医护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五)陪护人员定期向患者及家属反馈患者病情、护理情况。
陪护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陪护工作,提高陪护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陪护人员,包括家属陪护和护工陪护。
第三条陪护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陪护人员管理第四条陪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3.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4. 接受过专业培训,持有陪护上岗证;5. 熟悉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识。
第五条陪护人员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2. 组织面试,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3. 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发放陪护上岗证;4. 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六条陪护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2.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3. 协助医生对患者进行护理,确保患者安全;4. 保持病房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5. 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满足基本生活需求;6. 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隐私。
第七条陪护人员考核:1. 定期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2. 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培训和指导,直至合格;3. 对连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第三章患者陪护管理第八条患者陪护申请:1. 患者或家属向医院提出陪护申请;2. 医院根据病情需要和陪护条件,审批陪护申请;3. 配备相应数量的陪护人员。
第九条陪护人员配置:1. 根据患者病情和需求,合理配置陪护人员;2. 对病情危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实行一对一陪护;3. 对病情稳定、生活基本能自理的患者,实行一对多陪护。
第十条陪护人员培训:1. 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护理技能;2. 组织陪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3. 加强陪护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四章病房管理第十一条病房环境:1. 病房内保持整洁、安静、舒适;2. 定期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3. 病房内物品摆放有序,方便患者使用。
规范住院病人家属陪护制度
规范住院病人家属陪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人家属陪护行为,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充分保障住院病人的权益和安全,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住院病人的家属陪护行为,家属包含直系亲属和其他指定陪护人。
第三条病人家属在陪护期间须遵守医院规定的各项制度,不得干扰医院正常秩序,确保医院职工的工作环境和病人的安全。
第四条住院病人家属陪护制度的具体执行由医院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各部门、岗位要牵头负责执行。
第二章家属陪护的条件和要求第五条家属陪护人员必需是病人的直系亲属或被病人合法指定的陪护人员。
陪护人员需在病人入院前供应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第六条家属陪护人员需具备肯定的身体健康情形,不得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对病人造成危害的疾病。
第七条陪护期间,家属必需乐观搭配医院的工作,如有特殊情况无法陪护,应提前通知医院,并与医院协商其他合理方式。
第八条家属须遵守医院的探视时间,未经医院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病区。
第九条家属陪护期间不得将病区用于私人活动,不得扰乱医院工作秩序,不得与其他家属产生冲突。
第十条家属不得私自携带宠物进入医院病区,严禁吸烟、饮酒和食用垃圾食品,不得拍照或录音录像,以确保医院病区的安全与卫生。
第三章家属陪护的权益和责任第十一条家属有权要求医院供应必需的陪护引导和教育,以更好地照料病人的生活和健康需求。
第十二条家属有权了解病人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医院应供应相关信息,并与家属保持沟通。
第十三条医院应供应必需的陪护设施和服务,保障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优先满足病人家属的合理要求。
第十四条家属有义务遵守医院的治疗方案和医嘱,搭配医护人员的工作,不得擅自为病人进行医疗行为。
第十五条家属发现病区内存在违规行为或卫生问题,应及时向医护人员反映,保护病人的权益和安全。
第十六条家属应保护医院的公共财物,维护医院的设施设备和环境卫生。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家属陪护人员,医院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因违规行为干扰医院正常秩序的,可以限制其探视时间或禁止其进入病人病区。
陪护随员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陪护随员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患者权益,规范陪护随员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陪护随员,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第三条陪护随员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损害医院声誉和患者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医院将建立陪护随员管理制度,对陪护随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二章陪护随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陪护随员有权获得医院提供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陪护随员有义务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陪护随员有义务尊重医护人员,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工作。
第八条陪护随员有义务保守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资料。
第九条陪护随员有义务维护医院的秩序,不得干扰医院正常工作和治疗秩序。
第十条陪护随员应按医院要求完成陪护任务,不得私自离开患者。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陪护随员管理台账,对陪护随员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十二条陪护随员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陪护随员需遵守医院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调动工作时间和地点。
第十四条医院将定期对陪护随员进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将做出相应处理。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十五条陪护随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要保持工作状态。
第十六条陪护随员需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不得与患者及家属发生冲突。
第十七条陪护随员需要主动与医护人员进行沟通,积极协助医护工作。
第十八条陪护随员需随时保持干净整洁的仪容仪表,注意个人卫生。
第十九条陪护随员需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不得对患者发生暴力行为。
第二十条陪护随员需对患者进行耐心细致的照顾,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五章违章处理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陪护随员,医院将按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规的陪护随员,医院有权解除其合同,并纳入黑名单。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未尽事宜由医院解释。
陪护公司必备规章制度范本
陪护公司必备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陪护公司的运营管理,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陪护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服务至上,确保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安全和满意度。
第三条陪护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加强对陪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陪护人员管理第四条陪护公司应当对陪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护理知识、安全防护等。
第五条陪护公司应当对陪护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陪护公司应当建立陪护人员档案,记录其基本信息、培训情况、考核结果等。
第七条陪护公司应当加强对陪护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其遵守规章制度,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八条陪护公司应当制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流程等。
第九条陪护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时了解患者需求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条陪护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患者及陪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合同与费用管理第十一条陪护公司应当与患者或其家属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服务期限、费用等。
第十二条陪护公司应当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不得擅自增加服务项目和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陪护公司应当建立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收费合理、透明,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审查。
第五章:投诉与纠纷处理第十四条陪护公司应当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患者和陪护人员的投诉和举报。
第十五条陪护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纠纷处理机制,对发生的纠纷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陪护公司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陪护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必须经过医院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岗前证明方可上岗。
第三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医疗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相关医疗设备。
第四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纪律、安全、卫生等。
第五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严禁私自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六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应当尽心尽力,确保患者的生活、饮食、卫生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第七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应当及时向医院上级领导报告患者的病情变化和突发状况。
第八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应当保护自己的安全,遵守医院的安全规定,如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九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医院其他工作人员和患者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第十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应当遵守执业伦理,不得从事与陪护工作无关的其他收费行为。
第十一条:医院临时陪护人员因工作失误而导致患者受伤或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医院对违反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三条:医院将定期对医院临时陪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医院临时陪护人员应当遵守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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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管理制度范文(2)陪护制度为保持良好的诊疗秩序和安静、整洁的医疗环境,同时达到医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承诺中的有关要求,我科实行规范严格的陪床、探视管理制度,切实改变病房管理现状。
1、____岁以下小儿可留陪属一人,____岁以上学龄儿童除特殊情况由科主任、护士长批准外,一般不留陪属。
2、新入院病人可由____名家属陪同进入病房,办理好住院手续后于____小时内离开一人,一人留陪。
陪护规章制度
陪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陪护服务,保障被陪护者的生活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陪护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家庭陪护、医院陪护、特殊群体陪护等各类陪护服务。
第三条陪护服务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听从陪护对象或其家属的管理和指导,保护陪护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陪护服务机构或雇主向陪护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宣传,并由陪护服务人员签订书面承诺遵守。
第二章陪护服务基本要求第五条陪护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被陪护者尊重、礼貌,保护被陪护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第六条陪护服务人员应具备专业技能和知识,能够熟练进行日常照护、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工作,保障被陪护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第七条陪护服务人员应保持身体清洁,着装整洁,不得携带有害物质,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吸烟、喝酒,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八条陪护服务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请假或早退,不得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三章陪护服务行为规范第九条陪护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应认真执行医疗、护理指导,不得随意更改医嘱或护理方案,不得对被陪护者进行未经确认的医疗操作。
第十条陪护服务人员应及时向家属、主治医生反映被陪护者的身体和情况变化,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协同工作,确保被陪护者的健康。
第十一条陪护服务人员应保证工作环境整洁,保持被陪护者的卧室、厕所、饮食、饮水等方面的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二条陪护服务人员应遵守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不得私自接受被陪护者或其家属的礼金、红包等,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内容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三条陪护服务人员应保护被陪护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得侵犯被陪护者的权益,不得有任何暴力、侵犯行为。
第四章陪护服务管理第十四条陪护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陪护服务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管理流程,保障被陪护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十五条陪护服务机构应定期对陪护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陪护服务的有效运行。
家属陪护规范制度
家属陪护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病区、门诊和其他附属医疗场合的家属陪护行为管理。
第三条家属陪护应遵守患者隐私保护、安全保障、防疫要求等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医院秩序。
第四条家属陪护应乐观搭配医护人员的工作,不得干扰医疗秩序,不得阻碍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陪护时间和人数第五条家属陪护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至晚上10时,超出陪护时间的,需向病区主任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六条每位患者只限两名家属陪护,不得携带其他亲友进入病房,特殊情况需向病区主任特批。
第七条未成年人不能作为家属陪护,不得进入病房,除非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伴下,并得到医务人员同意。
患者的即亲属应有固定陪护人员,如需更换陪护人员,需提前告知病区主任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家属陪护行为规范第九条家属陪护应敬重医护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听从医护人员的布置和引导。
第十条家属陪护应确保自身卫生,依照规定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遵守医院相关防疫要求。
第十一条家属陪护应文明用语,不得使用粗言秽语或辱骂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保持友好互动。
第十二条家属陪护不得擅自更换或增减患者床位、转变治疗方案等行为,如有需要,需与医护人员商讨并取得明确的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家属陪护不得私自带入不符合医疗要求或可能对患者造成损害的物品,如需使用某些特定物品,需医护人员引导。
第十四条家属陪护不得在医院内部吸烟、饮食,禁止随地吐痰,保持医院内部的环境乾净与安静。
第十五条家属陪护不得在医院内部进行商业活动,包含但不限于销售产品、招揽生意等行为。
家属陪护不得随便进入其他病区或干扰其他患者的正常治疗活动,若有需要,需得到医护人员的允许。
第十七条家属陪护应自动搭配医院进行的临床研究、改进医疗技术或者教学活动。
第四章:违规处理与投诉机制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家属陪护,医院有权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 报警处理:如有严重冲突、干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2. 警告和劝导:对于未严重阻碍医疗秩序的行为,首次违规,可以口头警告并劝导; 3. 暂时停止陪护资格:对于多次违规的家属陪护,医院可以暂时停止其陪护权利; 4. 取消陪护资格:对于情节严重、多次违规的家属陪护,医院可以取消其陪护资格。
陪护公司必备规章制度范本
陪护公司必备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陪护服务行为,保障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陪护公司及其员工、受雇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陪护服务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工作要求、责任义务等。
第三条陪护公司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陪护服务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安全。
第二章服务对象第四条陪护公司的服务对象为各类需要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特殊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病患者、残疾人等。
第五条陪护公司应当按照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其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陪护服务,力求为服务对象提供身心健康的生活环境。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六条陪护公司应当对其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陪护公司的员工在服务对象家庭工作期间,应当遵守服务对象家庭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维护服务对象的利益。
第八条陪护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员工进行定期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九条陪护公司应当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监督和评估员工的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条陪护公司应当保证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负荷合理,避免过度疲劳而影响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陪护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的投诉,确保服务质量。
第五章职业道德第十二条陪护公司的员工应当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和尊严,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陪护公司的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遵守服务对象的家庭规章制度,不得有不当言行,不得擅自决定服务对象的事务。
第十四条陪护公司的员工应当遵守服务对象的医嘱和家属的要求,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章安全防范第十五条陪护公司应当为其员工提供安全防范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六条陪护公司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工具,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十七条陪护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保险制度,为其员工购买适当的保险,保障其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时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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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规章制度_共5篇
1。
陪护规章制度
(一)为促进患者早日康复,使医疗护理工作有序的进行,要尽可能减少陪伴。
(二)陪护适用人群
(1)、各种疾病导致多脏器损害,病情严重,且不在专科监护室监护者。
(2)、病情有可能突然变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
(3)、疾病诊断不清或病情反复、发展等情况而致生活不能自理者。
(4)、各种原因造成的精神异常、意识障碍者。
(5)、各种介入治疗、手术后者。
(6)、语言沟通障碍、失明及失聪者。
(7)、年龄过大(超过75岁以上)、年龄过小(10岁以下)者。
(8)、病人或家属有特殊需求者。
(三)陪护者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不得擅自翻阅病历或者其他医疗记录;不得躺在患者床上休息;不准在患者浴室洗澡或洗衣服等。
要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病房内吸烟或乱扔垃圾。
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四)在特殊科室如ICU、CCU等监护病房,陪护者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免干扰医疗仪器的正常运作。
class=“tit_h2”>2。
住院陪护规章制度
(一)、危重病人及6岁以下患儿、70岁以上的老年人需亲属陪伴者,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方可留陪伴。
(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每次只需1人
留院陪护,协助护士保持病室床单(位)的清洁整齐,与护士共同做好病人的思想疏导,鼓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三)、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禁止在病人面前谈论有碍于病人身心健康的事情,不得在病区大声喧哗,不得乱串病房。
(四)、必须严格遵守住院规则中的有关规定,陪伴时不准与病人同床睡觉和挪用病人的被服。
中午、晚上病人休息时可在陪护椅或床上作适当休息。
每早7:30前务必将陪护椅或床及被服收起放在规定的位置。
(五)、服从治疗。
凡未经医师允许的药品不得私自给病人服用,不得参与病人的治疗,如调节输液滴速、拔掉静滴、吸痰、吸氧、擅自给病人用热水袋、鼻饲等,以防发生意外。
(六)、不给病人吃变质的食物,带来的食品经医护人员同意后方可食用。
不得在病房酗酒,以免影响病人休息。
(七)、及时向经治医师和责任护士反映或了解病人的病情,但不得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治疗室、私自翻阅病历或有关护理记录。
(八)、保持病室卫生,不乱扔果皮,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抽烟,不乱坐病人床铺,不乱动病室内物品及机器,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
爱护公物、注意节约水电。
(九)、陪伴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危重或不能自理的病人,如有事经值班护士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
class=“tit_h2”>3。
幼儿园幼儿陪护规章制度
1.值班老师负责检查本班睡房房舍检查清洁卫生工作。
保持睡房内空气的流通,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
2.值班老师必须亲自到各班带进餐幼儿,各班当班老师在点名簿上做好幼儿出勤记录,值班老师与本班老师核实\\后再进餐,且过程中注意孩子们的安全。
教师必须全面了解幼儿的饮食、睡眠情况,保持幼儿仪表整洁,精心护理幼儿生活。
3.在保健医生指导下夏天防暑降温和防蚊、蝇工作。
冬季做好防定时翻晒幼儿的被褥、枕套,保持睡具清洁卫生。
4.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防止丢失。
5.负责进餐前的准备工作和餐后的卫生工作。
6.幼儿大小便弄到身上,要及时处理。
7.每天检查水、电、门、窗、电器等,保证安全,如有问题,及时上报。
class=“tit_h2”>4。
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1)、根据各病房收治病种确定陪护率,病房应严格控制陪护人员,以保持病房工作秩序。
(2)、根据病情需要,留陪护一名。
(3)、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得在病区大声喧哗,不得与病人同床睡觉,不得占睡病房空床,不得串病房,有事外出需征得医护人员同意。
(4)、陪护人员应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患者的有关事宜。
未经医生允许的药品不得私自给病人服用,不得参与病人的治疗,如调节滴速、吸痰、吸氧等,以防发生意外。
(5)、陪护人员给病人的食品应征得医护人员统一后方可使用。
不得在病区酗酒,以免影响病人治疗。
(6)、陪护人员及时向住院医师和责任护士或当班护士反应或了解病情,但不得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治疗室,不得擅自翻阅病案及其它医疗文件,不得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
事宜。
(7)、陪护人员在查房及治疗时间,应主动离开病室,如需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可向医护人员询问。
(8)、保持病区卫生,不乱扔果皮,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抽烟、喝酒,打牌、讲脏话,不乱坐病人床铺,不乱动病室内物品及仪器,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请勿在病房洗涤衣物,请勿擅自使用煤气、电炉、电饭煲等一切用电厨具。
(9)、陪护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按制度负责赔偿。
(10)、陪护人员如违反院规、影响医院医疗,治安,消防安全,经说服教育无效者,情节较严重者可请家属另换陪护或终止陪护,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仙居人民医院保卫科
xx年11月15日class=“tit_h2”>5。
医院病房探视、陪护规章制度
(一)、为了保证病人的正常治疗和休息,探视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病房探访,学龄前儿童原则上不得带入病房。
限制探视时间(含节假日):
(1)上午8:00至10:30时间:为医务人员早查房时间,病区将进行门禁管理,谢绝探视(员工、保安、保洁员凭工卡进入,入院病友可按门铃呼叫开门)
(2)晚上22:00至次日上午6:30时间:为病友休息时间,病区将进行门禁管理及灯控管理,请您保持安静主动离开病区,配合管理。
(3)探视及送餐时间:上午6:30至8:00时间或上午10:30至晚上22:00。
(4)特殊情况:探视者必须持有病区发放的探视卡方可进入相关病区,并且定人定证。
(二)、危重病人的家属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者,医务人员须做好解释工作。
(三)、为了确保病人的治疗、休养及安全,应严格控制陪护率,确需陪护者科室应做好指导及管理工作。
(四)、探视者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人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吃病人的食品和使用病人的用具;不得坐卧病床;不准在病区内吸烟;不得乱串病室,要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
(五)、探陪人员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损坏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