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关于课程教学大纲制订修订的若干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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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大纲管理规定

课程教学大纲管理规定

课程教学大纲管理规定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具体地反映课程内容的范围、深度、顺序和教法的纲要性教学文件,也是组织教学工作,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选编教材,装备教学设施的主要依据。

为加强我院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关于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特制订本规定。

一、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1、各专业教学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

2、课程教学大纲由各系部组织编写,可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师小组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初稿,交专业带头人审核或集体讨论制定,系主任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3、鉴于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及内容应尽量与教务处制作的指导性模版格式统一,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4、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要符合时代要求,突出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

5、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要符合人才的培养目标要求,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避免课程的重复和遗漏。

6、课程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

7、今后每隔若干年将对全院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全面修订。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1、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程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随意改动。

2、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系部应根据专业岗位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发展变化需要和教师上课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对课程教学大纲作部分调整时,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经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方能生效。

3、课程教学大纲属系部、学院基本教学文件,由系、学院审定、管理和印发。

关于印发《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3个制度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3个制度的通知(DOC)

重庆文理学院文件重文理教〔2013〕4号关于印发《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3个制度的通知校内各单位:《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重庆文理学院学位外语和学位计算机考试管理办法》及《重庆文理学院学生成绩管理办法》3个文件经修订完善,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重庆文理学院2013年4月1日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经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第三条凡学校本科毕业学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二)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德、智、体、美等方面审查合格,获得毕业证书。

(三)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根据《重庆文理学院学位外语和学位计算机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学位外语及学位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二)在校期间有过考试作弊者。

(三)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四)学位外语及学位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五)毕业论文(设计)有作假行为者。

(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者。

(七)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且未撤销者。

(八)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者。

第五条在校期间,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如全国挑战杯大赛、全国电子设计大赛等),可向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是否破格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毕业生因第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第八款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者,在最长修读年限内达到了必备条件,可书面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重庆文理学院学分制管理细则

重庆文理学院学分制管理细则

重庆文理学院学分制管理细则14.7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计量、学分绩点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之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了推进和完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分制教学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分和学分绩点第三条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

所有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每15-17学时计1学分,学分的最小计量单位为0.5。

课程详细学分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第四条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标准是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为:(一)课程综合评定成绩(以下简称课程成绩)小于60分,课程绩点记为零。

(二)课程成绩大于等于60分,课程绩点=(课程成绩-50)÷10。

(三)平均学分绩点=Σ(课程绩点×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四)按学期结算的为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从入学后不分学期累计结算的为累计平均学分绩点。

(五)平均学分绩点可作为学生可否提前修读课程、选读辅修专业,评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及其它奖励的依据。

第三章选课第五条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选课,才能进行课程修读。

第六条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

(一)必修课:指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应当修读的课程和环节。

学生应当修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二)限选课: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专业方向,分设若干组模块课程,学生应当修读其中一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三)任选课:任选课包括公共任选课和专业任选课。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需要和基础等实际情况进行选修。

第七条学生选课一般分为预选、正选和退(补、改)选三个阶段。

(一)通过预选初步确定上课学生。

对于限选课、任选课,1门课程预选人数不足25人,该课程本学期不开出,由教学部会同各学院通知学生在正选阶段改选其它课程。

(二)正选是课表排定后学生选定修读课程。

学生提交正选申请后,由学院审批,审批结果报教学部备案并通知学生本人。

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管理规定

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管理规定

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管理规定教学大纲是一门课程或某一实践教学环节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是选编教材、制订授课计划和实施教学过程、检查教学质量的依据。

为落实我院教学管理规范化的要求,促进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制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并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制定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与工作程序1、制定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1)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专业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都要符合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相同课程要按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各自培养目标的要求有所区别。

(2)随着专业设置的不断调整以及专业特色的不断强化,课程教学大纲应相应进行重新制定或修订。

新开发的课程,原则上要先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每门课程在开课前均应有教学大纲。

(3)教学大纲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规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范围与要求。

教学大纲应坚持以全面素质教育为依据,能力培养为主线,构建宽基础和重实践的知识结构体系;注重教学功能和目标的整体优化。

(4)教学大纲要体现改革精神,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尊重学科,但不恪守学科的单一性,既要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又不削弱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

教学大纲不能服从于某本教材。

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应该是比较成熟的、稳定的、经过验证的。

2、主编、主审人员条件:(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务;(2)有任教本门课程三轮以上的教学经历,教学业务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

新开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审人员应对本课程所涉领域作过比较系统的研究,并积累了相当的教学资料;(3)对课程所涉专业的培养目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进行过较深入系统的研究。

3、编审工作程序(1)根据学院的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各系(部)成立相应的专业教学大纲编审小组,具体组织领导各专业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

各教研室组织成立各门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组,确定主编、主审教师,拟定编写计划,报教学系部主任审批同意。

07重庆文理学院课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

07重庆文理学院课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

2.07重庆文理学院课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第一条课程建设是教学工作的一项长期性的基础建设,是深入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课程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的实现。

第二条学校所有课程均应进行建设。

课程建设应围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以是否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提升为标准,进行分级分类分批建设,逐渐形成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中心的体现专业特色的课程群。

第三条每门课程都应明确1名课程负责人并形成合理的课程建设梯队,专业核心课程、精品课程(包括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其他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四条教学部以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对各级各类课程的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对需要重点建设的精品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课程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第五条各二级学院要制定课程建设的全面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学院课程建设的自查自评,确定本学院重点打造课程,优先建设课程,并向学校推荐精品课程、网络课程、双语课程、文理基础选修课程等参评课程。

第六条教研室(实验室)要把教师组织起来,集中精力搞好本教研室(实验室)所承担课程的建设任务,集体研究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手段、考核方式方面进行着力改革与建设,将课程建设成为学生爱学、乐学的课程。

第七条课程建设一般应达到以下标准:(一)具有完备、配套的课程教学文本课程教学文本是指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计划、实验(实训)或实习大纲、习题、考试题(要建立试题库)、课程资料库等。

上述文本必须完备。

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应能明确本课程的性质及其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阐明本课程的要求、课时安排和教学方法等。

应体现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

有实验、实习的课程,则要明确实验、实习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安排。

(二)应具有符合培养要求的教材和参考资料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每门课程都应选用或编写一套适合适用性强的教材。

重庆文理学院音乐学院音乐学科教学论(音乐表演)

重庆文理学院音乐学院音乐学科教学论(音乐表演)

重庆文理学院音乐学院课程教学大纲《音乐学科教学论》教学大纲2011一、课程基本信息二、课程性质本课程是综合性极强的一门学科,主要是研究中小学音乐教学的一般规律的科学。

它既要研究教师如何教、又要研究学生如何学,并探究音乐教学中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及其发展规律。

所以,音乐教学论属于理论与应用相兼的学科。

涉及的课程主要有:声乐、钢琴(伴奏)、美术、舞蹈、书法、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等。

三、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及音乐教育见习,学生能了解音乐教学的一般规律,熟悉音乐教学过程,教学原则、教学领域、教学方法,能够独立设计和安排各种类型的音乐课。

以音乐课程标准为基本理念,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根据已学的教育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技巧,结合中小学校音乐教学实际进行教学。

四、教学基本要求要求学生了解音乐教学的一般规律,熟悉音乐教学过程,教学原则、教学领域、教学方法,能够独立设计各种类型的音乐课。

以音乐课程标准为基本理念,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根据已学的教育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技巧,结合中小学校音乐教学实际进行教学。

掌握现代教育观念,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如录像机、电视机和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各种音乐挂图等教具,加强教学直观性,使每位学生基本探索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学风格(独创性)。

五、主要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第一章绪论(2学时)教学重点:音乐学科教学论的性质及对中小学音乐教学的意义。

教学难点:音乐学科教学论、音乐教材教法、音乐教育学之间的区别。

1、音乐学科教学论的定义2、音乐学科教学论的性质及对中小学音乐教学的意义3、音乐学科教学论的发展轨迹4、音乐学科教学论、音乐教材教法、音乐教育学之间的区别第二章音乐教学方法与音乐教育体系简介(8学时)教学重点:常见的教学方法及运用。

教学难点:国外音乐教育体系在中小学音乐教学的运用。

教学内容:1、教学方法的定义;2、我国音乐教学常用的教学方法及案例分析;3、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4、柯达伊音乐教育体系;5、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第三章:音乐教学设计(6学时)教学重点:怎样备课、写教案和教学目标的确立。

大学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

大学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

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课程教学大纲是指导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是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讲授本门课程的纲领性文件,它规定了每门课必须讲授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也规定了对教学进度和方法的基本要求。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执行,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我校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做到标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遵循原则1.明确的目的性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2.科学的前沿性大学负有培养人才与发展科学知识的双重使命,教师尤其是专业课教师应把本学科领域的最新学术成果、最新技术引入教学内容。

要具有科学的启迪性,注重教学方法的更新,注重本学科基本研究方法的介绍。

3.先进的思想性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立场,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自然观、世界观和方法论。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教育教学改的精神;集中反映教学改和课程建设的最新思想和内容,注意教学内容的优化和整合;4.较强的实践性注重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培养,理论联系实际。

注意本课程与其他有关课程或教学环节的内在联系;5.教学的适用性教学内容及份量要力求适中,以适应不同专业的教学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写,做到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凡纳入教学计划的各类课程都必须具有教学大纲,且要注明课程的英文名称、课程类型、学时、适用对象、先修课程等。

三、教学大纲须经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制定(修订),经有关专家及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由主管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执行。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组织教学。

四、教学大纲应包括的主要内容1.课程简介。

课程简介要从知识掌握、能力培养和教学方法三个层次进行介绍。

2.课程内容的范围、深度、重点和难点。

应将课程主要内容分成几个单元,在各单元教学内容前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按从高到低要求分为熟练掌握、掌握、理解、了解四个层次。

重庆文理学院

重庆文理学院

重庆文理学院大学英语1+X教学改革实施方案14.84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五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五大”教学改革,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提高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学校决定开展大学英语“1+X”教学模式改革,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1+X教学模式内涵“1”是指在大学第一学年开设普修性的大学英语课程,“X”是指第二学年由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英语水平,选择相应的大学英语菜单课程,即出国英语、考研英语、大学英语等级、大学英语口语、普通大学英语以及小语种等多种菜单课程。

三、实施对象普通本科大学生(外语类专业除外)。

四、教学班级编制第一学年,开设普修性大学英语课程(必修),按自然班开展教学。

第二学年,开设个性化的菜单课程(必修),学生根据自身需求和英语水平选择相应的菜单。

具体流程如下:每学年第二学期四月中旬左右,学生在学校教务网络系统自主选择菜单课程;学校根据学生选择情况,原则上按学院(学院群)进行编班,开班人数不得少于25人,班额人数控制在40-50人;班级编制确定后,未经教学部批准,不得随意变动。

五、分类课程标准根据不同的大学英语课程类型,制定不同的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的制定参照教育部对本科生提出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的相关要求。

(一)一年级普修类按照教育部《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规定的“一般要求”设计课程标准。

本学年重点强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培训,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力争达到及格水平。

(二)二年级个性菜单类1.出国英语类参照教育部《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规定的“最高要求”和出国人员英语资格考试的相关要求设计课程标准。

重点强化学生参加TOFLE、GRE、GMAT等考试能力培养。

学生应达到出国人员英语考试及格水平,还应达到出国人员英语口语及格水平。

2.考研英语类按照教育部《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规定的“较高要求”和研究生英语入学考试要求设计课程标准。

学生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及格水平和考研英语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说明

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说明

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说明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学生学习体验,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和深入讨论,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修订。

本文旨在向教师、学生和其他相关人员阐述修订的原因、目的以及具体的修改内容。

以下是修订说明的详细内容:一、修订原因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知识的更新,旧版的课程教学大纲已经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

为了与时俱进,我们决定进行修订。

修订的主要原因包括:1. 强调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传统的教学大纲注重知识的传授,而新修订的教学大纲将更加注重学生的核心素养的培养,包括批判性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等。

2. 优化教学流程和方法:根据学术研究和教学实践的最新成果,我们对教学流程和方法进行了全面的优化,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自主学习能力。

3. 适应社会需求变化:社会需求的快速变化要求学生具备灵活的适应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修订的教学大纲将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二、修订目标本次修订的目标是使教学大纲更贴近实际、更加灵活和可操作。

具体来说,我们希望实现以下目标:1. 明确课程目标和学习要求:修订后的教学大纲将明确课程的目标和学习要求,让学生清晰地知道需要达到的标准。

2. 强调能力培养:修订后的教学大纲将更加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鼓励学生主动思考、合作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统筹知识与技能的平衡:修订后的教学大纲将更好地统筹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解决中。

4. 提供评价指标和反馈机制:修订后的教学大纲将明确评价指标和反馈机制,使学生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和进步方向。

三、具体修改内容根据修订目标,我们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以下修改:1. 优化课程结构:修订后的教学大纲将更加合理地组织课程内容,使之符合学科知识的逻辑和学生的学习进程。

2. 调整教学重点:根据知识更新和学科发展的需要,我们对教学内容进行了精简和调整,将重心放在核心概念和关键技能的培养上。

3. 引入实践环节:修订后的教学大纲将增加实践环节,包括实验、实习、项目等形式,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重庆文理学院教室使用与管理办法

重庆文理学院教室使用与管理办法

重庆文理学院教室使用与管理办法14.7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室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的重要资源。

为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资源的安全、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教室包括学校范围内用作教学用的所有室内场所(含一般教室、阶梯教室、专用教室、语音教室、理实一体化教师、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类教室的管理,同时涉及对教室所在教学楼及周边环境的管理。

第二章教室的常规安排与使用第四条教室主要用于课堂教学和学生自修,学校所有教室均由教学部统一调度安排使用,未经教学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应随意使用教室及室内设施设备。

第五条每学期由教学部教务管理科按教学计划统一排定全校各类课程需要使用的教室,并于每学期开学前公布和下发全校课程排定表。

各单位均应严格按照教学部统筹编排并正式公布的各学期课程表使用教室。

若课表发生异动,以教务管理科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星期日晚上全校教室统一安排进行周末教育,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分配至各院。

第七条教师因学校教学计划内所授课程的调课、补课需要使用教室,应出示教学部教务管理科盖章的课务变动登记表。

第八条学校所有教室,除寒、暑假外,必须每日(含双休日和节假日)开放。

除批准设立的通宵教室外,所有教室的开放时间为7:40-12:10;14:00-22:30。

第九条凡带娱乐、经营、推销性质的活动,一律不得在教室内举行。

教学楼周围不得举行影响正常教学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教室的临时借用第十条在保证正常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准许校内外单位或个人临时借用教室,借用教室分为无偿借用和有偿借用。

第十一条教室的临时借用由教学部教务管理科统一管理。

(一)校内各学院、班、各单位临时使用教室,应持单位证明,提前到教务管理科办理借用手续。

(二)成教脱产班并入普通班由教务管理科统一安排教室。

成教函授及成教考试使用教室由教务管理科统一划拨。

(三)校内外单位举办各类培训班使用教室,均须持单位证明,提前到教务管理科按有关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关于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的有关规定

关于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的有关规定

关于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教学和编写教材的依据。

它规定了课程的知识、技能的范围、体系、教学进度和教学法的基本要求。

高质量、体现现代科学精神和我院办学特色的教学大纲。

一、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原则1、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的课程均须制订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

2、课程教学大纲应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学小组编写初稿,交教研室集体讨论制订,系主任审核后送学院教务处。

3、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及内容要与本指导意见格式统一,并力求文字严谨、意义简明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4、课程教学大纲要突出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突出我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理念与思路,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5、制订课程教学大纲要符合教学计划整体优化的要求,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以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与遗漏。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课程教学大纲(一)大纲说明:1、课程简介:指课程名称(中文/英文)、课程编号、学时数、学分数、考核方式等。

2、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目的指学生学习该课程后,在知识、素质和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要求须按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写明课程的内容和要求,尤其应突出能力培养方面的要求。

3、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指出本课程的先修课程及后续课程,提出本课程在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等方面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二)大纲内容:1、教学方法与手段: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为达到特定教学目的而采用的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练习法等;教学手段包括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学手段。

2、教学内容与目标:教学内容包括实践性教学环节,理论课应以教材为中心,以基础知识为主并包涵本学科前沿动态的介绍和分析。

教学目标应将学习程度分为了解、理解和掌握三个层面,主次分明、重点突出。

3、教学重点与难点:要求分章节编写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按章编写重点、难点。

15重庆文理学院教学管理办法

15重庆文理学院教学管理办法

4.15重庆文理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含实训,下同)教学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手段,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规范学校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重庆文理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验教学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借助于仪器设备或仿真环境,进行独立或协作操作,以获得直接经验,培养技能、技巧的一种教学形式。

第三条实验教学的根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实践技能的基本训练,使学生了解科学实验的主要过程与基本方法,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实验教学应不断吸收学科发展的新成果,及时更新实验内容,改进实验技术手段,深化实验教学体系改革,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并实现实验教学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第二章实验教学的组织管理第五条实验教学实行两级管理体制。

实验教学工作在主管校长和各二级学院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实验室(中心)主任负责组织进行。

教学部对全校实验教学进行协调和督促。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分管院长负责组织制定、编写、审查本学院各专业各门实验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指导书(讲义);组织本学院各实验教学环节的实施,主持本学院各门实验课程的实验教学检查、评估、研究、改革和经验交流。

各学院分管院长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业务考核、考评及推优工作。

第七条实验室(中心)主任根据教学计划审查本实验室每学期开课计划、主持本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工作;组织本实验室开展实验教学检查、实验教学质量评估,主持本实验室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教学经验和学术交流,开展科研活动和社会服务;组织本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制定本实验室人员的培养、进修计划。

第三章实验教学任务管理第八条各二级学院应组织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社会需求、教学改革趋势、本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建立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模式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建立实验项目更新机制。

重庆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规范.doc

重庆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规范.doc

重庆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规范14.7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第二条敬业爱生。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

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终身学习,刻苦钻研。

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教书育人。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

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

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第四条严谨治学。

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

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

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诚实守信,力戒浮躁。

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第五条为人师表。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淡泊名利,志存高远。

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

言行雅正,举止文明。

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

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第二章任课第六条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方有资格从事教学工作。

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含新调入本校的教师),不论具有何种学位,均需参加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任课资格。

来校兼课的外聘教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教工部和教学部联合审查其授课资格。

第七条教师应使用普通话授课(有特殊要求的课程除外),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第八条教学工作任务由教师所在二级学院下达,无特殊原因,教师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教学任务。

关于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模板)

关于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模板)

关于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学校各学院(系、部、中心):课程教学大纲是各教学单位实施专业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教师组织教学、选用(或编写)教材的主要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2006级本科培养方案中各专业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重新制定(修订)。

为了保证教学大纲的质量,力求达到科学、规范的要求,对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提出以下意见。

一、教学大纲制定(修订)的原则1、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工作要符合2006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要求,体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努力贯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服从课程结构及教学安排整体优化的需要,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力求具有对课程教学的实质性指导作用。

2、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要努力体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更新与改革,将最新的学科发展成果反映到课程内容中,实现课程内容的现代化;注重现代教育思想、教育理论的运用,融入最新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果,从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规定课程的基本教学任务和要求,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注意相关课程的衔接和配合,避免课程教学内容的重复和遗漏。

3、制定的教学大纲应突出该门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和基本理论。

坚持科学性、先进性、思想性、可行性与少而精的修订原则,根据学生的知识基础和智力发展水平,合理分配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比重。

尽量减少学生过多课业负担,把学生能力培养落到实处。

二、教学大纲制定(修订)的基本要求1、本次制定(修订)教学大纲的课程范围是列入我校《2006级本科培养方案》中各专业所开全部课程(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暂缓,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再修订)。

2、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制定(修订)工作要按学校统一的要求与格式制定(附后)。

学院教学大纲制订及管理办法

学院教学大纲制订及管理办法

学院教学大纲制订及管理办法为加强课程建设,规范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大纲的制订1.在教学计划中所列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均须制订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教学大纲是指导课程进行教学的基本依据,它以文件形式简洁地规定了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范围、深度、重点、教学顺序、进度和教学方法等基本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活动的指导性文件,无论是教材和参考书的编选,授课计划的制订,还是成绩的考核,教学检查及课程评价都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

2.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要符合时代要求,要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体现本课程或教学环节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与作用,及与其它有关课程或教学环节的内在联系;注重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吸收本学科新的比较成熟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反映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教学内容及份量力求适中,以适应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教学需要。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适当运用现代化的教育教学手段。

3.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要符合专业培养计划、培养目标的整体优化要求,要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避免课程内容的不必要重复和遗漏。

4.各二级学院(部)教研室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订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对教学大纲及时进行制订或修订。

5.教学大纲须在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的主持下,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认真论证后制订或修订,教学大纲的格式和内容要规范,应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经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部教学主任)审核,报教务处核准后备案并执行。

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时,在保证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根据当时的培养要求和教学内容的发展变化,有一定的灵活性。

6.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研究和精选教学内容,积极进行教学改革。

各学院(部)教研室应对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进行常规检查,确保教学大纲得以贯彻执行。

7.教学大纲制订后,应由学校牵头,按专业编印学校教学大纲合订本。

重庆文理学院学分制管理细则

重庆文理学院学分制管理细则

重庆文理学院学分制管理细则14.7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计量、学分绩点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之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了推进和完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分制教学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分和学分绩点第三条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

所有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每15-17学时计1学分,学分的最小计量单位为0.5。

课程详细学分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第四条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标准是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为:(一)课程综合评定成绩(以下简称课程成绩)小于60分,课程绩点记为零。

(二)课程成绩大于等于60分,课程绩点=(课程成绩-50)÷10。

(三)平均学分绩点=Σ(课程绩点×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四)按学期结算的为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从入学后不分学期累计结算的为累计平均学分绩点。

(五)平均学分绩点可作为学生可否提前修读课程、选读辅修专业,评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及其它奖励的依据。

第三章选课第五条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选课,才能进行课程修读。

第六条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

(一)必修课:指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应当修读的课程和环节。

学生应当修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二)限选课: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专业方向,分设若干组模块课程,学生应当修读其中一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三)任选课:任选课包括公共任选课和专业任选课。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需要和基础等实际情况进行选修。

第七条学生选课一般分为预选、正选和退(补、改)选三个阶段。

(一)通过预选初步确定上课学生。

对于限选课、任选课,1门课程预选人数不足25人,该课程本学期不开出,由教学部会同各学院通知学生在正选阶段改选其它课程。

(二)正选是课表排定后学生选定修读课程。

学生提交正选申请后,由学院审批,审批结果报教学部备案并通知学生本人。

关于印发《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3个文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3个文件的通知

重庆文理学院文件重文理教…2012‟28号关于印发《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3个文件的通知校内各单位:《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重庆文理学院学分制管理细则》、《重庆文理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3个文件经过认真修订,并经学校审核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重庆文理学院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主题词:教学管理规定通知重庆文理学院办公室 2012年9月4日印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重庆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正式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身份证、团(党)组织关系等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教学部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周。

除因不可抗拒因素等正当事由外,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国家规定进行思想品德、文化、健康复查。

复查合格后办理注册手续,并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入学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予以追究。

第五条下列情况下,学生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一)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医院(我校指定医院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以及学生家庭户籍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证明不宜在学校学习,短期治疗可达到入学体检标准的,由本人申请,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

(二)因家庭及自身原因,需先进行创业、工作等才能继续学习者,经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

第六条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或休学生待遇。

重庆文理学院教师新开课和开设新课审批制度

重庆文理学院教师新开课和开设新课审批制度

重庆文理学院教师新开课和开设新课审批制度重文理教〔2006〕63号为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根据《重庆文理学院教学工作基本规程》,特制定教师新开课和开设新课审批制度。

一、新开课(一)新开课是指教师无单独开课经验,初次承担本科课程的主讲任务。

(二)新开课的教师应当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如果不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则按《重庆文理学院教师主讲课程的规定》的要求填写《重庆文理学院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主讲课程审批表》。

(三)刚从事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由校内其它岗位转到教学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及由外单位新调入本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在担任某一课程授课任务前,必须完成一轮教学辅助工作(含听课、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或实习等),且效果良好。

开课前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一个学期的1/3以上的教案或讲稿以及全部习题,熟悉必要的实验(实习)及上机操作,并填写一套安排合理、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教学周历。

二、开设新课(一)开设新课是指学校从未开出(也包括该任课教师以前从未授过的课程),现因教学需要而在全日制本科生中新开设的课程。

(二)开设新课的教师应当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在任课前必须了解该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教学大纲和课程内容,并对本课程所属学科以及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其它学科知识有一定的了解,通读指定的教材和相关参考书或资料,并以此为备课依据,任课前应完成一个学期的2/3以上的教案或讲稿以及全部习题,熟悉必要的实验(实习)及上机操作,并填写一套安排合理、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教学周历。

(三)开设新课的教师应具有与该课程内容相关的工作经验。

三、各教学执行部门应根据教学需要,在开课前一学期的第十周将下学期拟定的《新开课和开设新课教师清单》交教学部教学质量监控科汇总。

开新课教师同时还须上交有关教学大纲、教材、讲义案资料,经教学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试讲。

四、试讲教师应安排2小时的试讲教学。

由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学院领导以及有关教师组成评议小组,待该试讲教师试讲结束后进行集体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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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重庆文理学院关于课程教学大纲制订(修订)的若干规定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课程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基本教学文件,是教材选用与编写、组织教学、实施课程教学评估、进行考试命题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教学大纲应规定学生在知识、技能、方法、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规定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

为了保证课程教学大纲的质量,加强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一、制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1.教学大纲符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教学大纲要体现学校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精神,体现本课程在课程体系中应处的地位与作用,注意与先修和后续相关课程之间的分工和衔接,防止疏漏和不必要的重复。

2.努力达到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的统一课程教学大纲要准确体现本学科的基本内容、内在规律和独特的研究方法;教学内容选择不要过于强调本学科知识体系的完整性与系统性,而要突出理论知识的应用价值和教学内容的实践性,除规定理论教学及讲授环节外,还应对习题、实验(上机)、实训、讨论、课程设计、教学见习等实感谢你的观看践性教学环节有相应的要求,并规定在课程学时中的恰当比例;要将行业与产业发展形成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技术引入教学内容,把近年来教学改革的成果固化到新教学大纲中,努力使每一门课程内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践性和适宜性。

应能指导教师遵循教育规律向学生传授合理的知识,给教师一定的灵活性,鼓励教师在保证课程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发挥自身特长,教出特色。

3.符合学生实际,体现因材施教课程教学大纲对教学的基本要求,以中等程度的学生通过正常努力可以达到的限度为准;同时根据不同专业和类别学生不同的基础和能力,明确教学的基本内容、选修内容(提高内容)及其不同要求,制订适应各专业各类别学生需求的教学大纲,以利于因材施教。

4. 各类课程大纲完善,相互衔接各专业课程计划中所列的课程均须制订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本次修订的大纲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含理论课程中的实验)、实训教学大纲。

各类大纲之间要注意相互衔接。

5.有利于指导教师进行配套改革教学大纲不仅要有利于教师规范地开展教学工作,还要感谢你的观看有利于指导教师进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教学评价等配套改革。

6. 实行二级学院、教研室两级审核制课程教学大纲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所属学科教研室编写,教研室可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师小组编写教学大纲初稿,交教研室集体讨论制订,二级学院组织评审,印制后报教学部备案。

二、教学大纲的结构和要求(一)教学大纲的结构教学大纲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说明部分:概述本课程的课程性质、课程目的、内容框架、重难点,教学安排进度、运用教学方法的原则性建议等。

(1)课程性质:说明本课程的性质、对实现培养目标所起的作用以及与其它先修课程、后续课程的关系。

(2)课程目的:从宏观角度说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在知识、技能、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所应达到的目标。

(3)内容框架:从宏观角度介绍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并对选修内容做出说明。

(4)教学时数分配:规定本课程的教学总时数(含课堂教学时数、实验时数、实训时数及其它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的时数)及其在各章的分配。

感谢你的观看(5)教学方式:对本课程所采取的各种教学方式给出指导性建议。

鼓励采用探究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教学、项目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

2.正文部分:规定教学内容要点与要求、时数。

学生对每章内容要点应当达到的掌握程度,必须分不同层次给出明确的要求,如:了解、理解,区分、区别,掌握、熟练掌握,应用、熟练应用等层次。

3.考核方式与要求要废除“教多少考多少”,学生只按笔记或某一教材回答试卷的做法,广泛采用闭卷、开卷、口试、做项目、做论文、进行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建立以实际表现和实际能力为主的考核方式。

鼓励采用做项目、做论文、实际操作等考核方式,学生作品或工作成果可作为评定成绩的重要依据。

(1)考试形式及时间考试形式:考试/考查时间:**分钟(2)考试方法笔试/口试/操作考试/做项目/撰写论文;闭卷考试/开卷考试(3)成绩综合评定办法期末考试成绩占**%,半期考试占**%,平时作业成绩占**%感谢你的观看4.课程实践环节及基本要求:包括实验、上机、实训、实习、课程设计、课程论文等各种实践环节的内容要求和时数。

5.列出教材与参考书:主要课程要求选用优秀教材(获奖教材、规划教材、推荐教材、新教材、外文教材等),以及有特色的公开出版的自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二)教学大纲制订(修订)的要求1.本次所修订的教学大纲以2011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为准。

2.全校性公共必修课、跨二级学院承担的课程由承担该课程的二级学院负责编制教学大纲。

3.课程教学大纲一律使用word录入排版,A4纸打印。

字体要求:课程名称用三号宋体,章标题用五号宋体加粗,小标题用五号宋体加粗,正文用五号宋体,所有数字和英文字符一律用Times New Roman 字体, 全文1.5倍行距。

页边距:上下为2.54 cm,左为2.6 cm,右为2.2cm。

4.各二级学院可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对样本内容进行适当的修改,但应注意保持基本框架,包含主要内容。

教学大纲在各二级学院内应统一格式。

三、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编写要求1.各本科专业所有含有实验内容的课程都必须编制实验教学大纲。

术科及实训类课程应制订实训课程教学大纲中。

感谢你的观看2.实验课程名称:独立开课的实验课程名称按课程计划名称填写,非独立开课的实验课程名应为“课程计划中的理论课程名+实验”结构。

所有实验课程及理论课程的名称不能简称或缩写,以后在填写其它资料时也不能简称或缩写。

3.实验的地位:该门实验课程(单独实验课程或理论课的配套实验课程)在整个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

4.实验的目的:该门实验课程(单独实验课程或理论课的配套实验课程)主要实现或达到的目的。

5.考核方式:操作考试或其他考核形式。

6.成绩评定:根据学生实验操作技能和实验报告等综合评定各次实验成绩,按平时实验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评定学期实验总成绩。

7.实验项目开设表:“内容提要”栏填写要简洁,应能分辨出该实验是否属于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或者创新性实验。

验证性实验的实验技能单一,综合性实验需要多种实验技能,设计性实验一般只有“要求”和“目的”,没有实验步骤和具体实验方法。

“实验要求”栏填“必开”或“选开”。

“实验类型”栏填“基础”、“综合”、“设计创新”。

“实验学时数”栏应综合参照主要实验教材提供的参考学时数,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感谢你的观看“每组人数”栏一般为1~2人,指完成具体实验操作的人数,非单班次参加实验的人数。

“所在实验室名称”栏一般填写具体承担该实验的实验室分室名称。

若是开放类实验,则在“备注”栏中填写“开放”。

8.实验项目开设表中的实验项目数及总学时应大于课程计划的要求,应包含一定数目的“选开”实验,以保证因各种因素变化时,实验教学大纲仍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一般每类备用“选开”的实验个数应超过总数的30%。

9.每门单独实验课程及理论课的配套实验课程至少应有一个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学时数大于16学时的实验课程至少同时有一个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

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属教学计划内的实验,也不再额外申报和论证。

四、教学大纲的管理1.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2.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教研室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教学大纲作部分调整时,可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学院审核。

3.课程教学大纲属于学校基本教学文件。

教学单位应严格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教学部、教学督导感谢你的观看及相关部门应按课程教学大纲内容,组织相关的教学检查和评估活动。

五、本文件根据《重庆文理学院关于课程教学大纲制订(修订)的若干规定》(院教〔2009〕90号)修订,由教学部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文理学院本科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体例2.重庆文理学院本科实验(实训)课程教学大纲体例3.重庆文理学院本科课程实习大纲体例二○一一年十二月三日感谢你的观看附件2.04-1重庆文理学院本科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体例《******》教学大纲(三号加粗居中)学时:学分:开课对象:课程类别:一、说明(一)课程性质(二)课程目的(三)课程内容框架(四)教学时数分配(五)教学方式二、正文第一章 [标题](五号加粗,居中)教学要点:1.……………………………………………………………………………………………2.……………………………………………………………………………………………教学要求:重点:难点:第N章[标题](五号加粗,居中)教学要点:1.……………………………………………………………………………………………2.……………………………………………………………………………………………教学要求:重点:难点:三、考核方式及其要求感谢你的观看…………四、课程实践环节及基本要求…………五、教材与参考书1.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2.……执笔人:审核人:批准人:200 年月日感谢你的观看附件2.04-2重庆文理学院本科实验(实训)课程教学大纲体例《******》实验(实训)教学大纲(三号加粗居中)实验(实训)学时:实验(实训)学分:适用专业:一、实验(实训)的地位、目的1. 实验(实训)的地位:…………2. 实验(实训)的目的:…………二、实验(实训)教材与指导书…………三、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1.考核方式:…………2.成绩评定:…四、实验(实训)项目开设表感谢你的观看附件2.04-3重庆文理学院本科课程实习大纲体例******专业实习大纲(三号加粗居中)实习周数:学分:适用对象:一、实习目的与任务…………二、实习内容与时间安排…………三、实习方式与场所…………四、实习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五、实习要求…………六、主要参考书目…………执笔人:审核人:批准人:200 年月日感谢你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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