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信息服务的特点及其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关于《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为了促进气象信息服务发展,培育气象信息服务市场,规范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和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是指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利用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开展面向用户需求的信息服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依法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支持与气象信息服务有关的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气象信息产业发展。
第六条气象信息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统计与公示制度。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向其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实行前成立的,应当自实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备案;本办法实行后成立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备案。
第八条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主要技术人员信息;(四)信息服务提供方式和范围说明。
第九条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使用合法渠道获得的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二)建立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三)遵守气象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气象业务管理制度
气象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气象业务管理,提高气象预报和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国家气象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
2. 对气象信息的收集、分析、发布、应用等环节进行科学规范管理。
3. 确保气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
4. 积极推动气象科技创新,提高气象预报准确性和服务水平。
5. 加强与其他行业的沟通合作,推动气象服务应用的完善和普及。
三、组织架构1. 总体架构气象业务管理分为气象信息采集部门、气象信息分析部门、气象信息发布部门和气象信息应用部门四个部门。
气象信息采集部门负责气象数据的采集和传输。
气象信息分析部门负责气象数据的分析和研究。
气象信息发布部门负责气象预报的发布和更新。
气象信息应用部门负责气象服务的应用和推广。
2. 岗位设置气象信息采集部门包括气象观测员、气象技术员等。
气象信息分析部门包括气象分析员、气象预报员等。
气象信息发布部门包括气象预报员、气象编辑员等。
气象信息应用部门包括气象服务员、气象应用工程师等。
四、工作流程1. 气象信息采集气象信息采集部门负责气象数据的收集和传输工作。
气象观测员负责对气象要素进行观测和记录。
气象技术员负责气象设备的维护和维修。
气象信息采集部门需定期对观测站点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气象信息分析气象信息分析部门负责对采集到的气象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
气象分析员通过分析气象要素的变化趋势,制定气象预报方案。
气象信息分析部门需不断提升技术水平,确保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气象信息发布气象信息发布部门负责将气象预报发布到各类媒体和平台。
气象预报员应根据分析结果,及时更新气象预报内容。
气象信息发布部门需与媒体合作,确保预报信息的及时性和广泛性。
4. 气象信息应用气象信息应用部门负责将气象服务推广到各行业和群众中。
气象服务员应根据不同行业的需求,定制气象服务方案。
气象工作管理制度
气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升气象工作质量,保障气象行业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气象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服务性的原则。
第四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第五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培训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和灾害应对机制,确保气象监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气象信息的向社会公众发布。
第八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评定制度,激励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表现。
第九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十条气象部门应当依法维护国家气象秩序,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气象部门应当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议事规则,确保决策的科学合理性。
第十四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和调配人员。
第十六条气象部门应当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奖励和表彰先进个人和集体。
第十八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时间和假期休息。
第十九条气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指导。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二十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标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方法。
第二十一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值班轮班制度,保证监测工作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第二十二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第二十三条气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数据归档和保管制度,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气象信息工作站规章制度
气象信息工作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气象信息工作站的管理,保障气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气象信息工作站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气象信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遵循政策法规,加强对气象信息的监测、分析和发布,及时预警和纠正气象信息错误,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第四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在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篡改或散布虚假的气象信息。
第五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保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防止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第六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建立和完善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气象信息工作站所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气象信息工作站设立工作站长,直接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气象信息工作站设立气象信息分析组、气象信息监测组、气象信息发布组等专业组织,各组织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气象信息工作站设立财务部、人事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工作站的财务管理和人事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建立健全的会议制度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每天进行气象信息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
第十三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不断提高职工的专业水平。
第十四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职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激励优秀员工,督促不足员工改进。
第十五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危机处理机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气象信息的及时发布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气象信息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纪律规定第十七条气象信息工作站的职工应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工作站的管理。
第十八条气象信息工作站的职工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的行为。
第十九条气象信息工作站的职工不得泄露、篡改或散布虚假的气象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处罚。
重庆市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重庆市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发文字号】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公布日期】2004.02.26【实施日期】2004.04.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重庆市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2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鸿举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六日重庆市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信息服务管理,规范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重庆市气象条例》和《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是指各种气象情报、气象预报、气候预测、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其他气象资料等。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市气象信息服务的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服务的管理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市)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气象信息服务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气象信息分为以下三类:(一)为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防灾减灾管理部门决策需要提供的,以及为国防建设、国家安全需要提供的决策性气象信息;(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各种短期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指数预报、火险等级气象预报、环境气象条件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条件预报、重要天气报告、气象情报等公众气象信息;(三)为社会用户提供的其他专业、专项气象信息。
气象信息服务实行分类管理。
第六条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负责为市级领导机关和防灾减灾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性气象信息服务。
区县(自治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按照市气象主管机构确定的责任区域,负责为区县(自治县、市)领导机关和防灾减灾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性气象信息服务。
对大风、暴雨、雷电、冰雹等突发性灾害天气信息,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和通报。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提高气象信息服务质量,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天气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准确及时发布气象信息;2.加强对气象信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确保服务质量;3.规范气象信息服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4.提高公众对气象信息的认知和理解,提高自救能力。
三、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包括气象部门、气象媒体、气象专家等。
四、管理要求1.气象信息发布(1)气象信息发布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发布气象信息,包括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气象监测数据等;(2)应当遵循国家统一标准,确保信息内容全面准确;(3)应当维护信息发布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信息满足用户需求。
2.气象信息服务机构管理(1)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2)培训员工,提高服务水平和素质;(3)及时处理用户反馈和投诉,确保用户满意;(4)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信息不被篡改或泄露。
3.气象专家管理(1)气象专家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得发布虚假信息;(2)应当积极参与气象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气象防灾意识;(3)应当加强自身素质提升,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4.信息保密管理(1)对涉密气象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授权人员;(2)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处理流程;(3)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五、监督检查1.相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气象信息服务机构和专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信息发布情况、服务质量、安全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等;2.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要求整改,对严重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六、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和其他相关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由气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备案后执行;以上是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气象信息服务质量,为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提供可靠的气象服务。
气象信息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象信息安全管理,保障气象信息安全和气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气象业务单位以及气象信息使用者,涉及气象信息收集、存储、传输、处理、使用、公开等环节。
第三条气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二)科学规划,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三)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气象信息安全;(四)公开透明,加强监督,提高社会参与。
第二章气象信息安全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国家气象局设立气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气象信息安全工作,制定气象信息安全政策和规划,组织重大气象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第五条省级气象局设立气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安全工作,落实国家气象信息安全政策和规划,组织重大气象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第六条市县级气象局设立气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上级气象信息安全政策和规划。
第七条气象业务单位应当设立气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气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气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本单位气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气象信息安全培训、宣传和教育工作;(三)监督、检查气象信息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四)发现、报告和处置气象信息安全事件;(五)参与气象信息安全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三章气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气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气象信息安全组织架构;(二)气象信息安全责任体系;(三)气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四)气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处置制度;(五)气象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六)气象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条气象信息安全责任体系应当明确各级气象部门、气象业务单位以及气象信息使用者的安全责任,包括:(一)各级气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二)气象业务单位负责本单位气象信息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三)气象信息使用者应当遵守气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所使用气象信息的安全。
2024年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
2024年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和全球气象灾害的频发,气象行业的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2024年,为了提高气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气象行业将实施一系列管理规定。
以下是2024年气象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
一、强化气象预警服务1. 完善气象预警机制:建立更加细化、灵活的气象预警等级划分,提高预警准确性和针对性。
2. 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多渠道发布。
3. 持续改进预警技术手段:加大对天气雷达、卫星遥感和气象监测设备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气象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度。
二、提高气象预报准确性1. 加强观测网络建设:继续完善气象观测站点布局,提高气象数据采集的空间分辨率和时间分辨率。
2. 加强气象模型研发:加大对数值天气预报模型的改进和优化力度,提高预报准确性和精细度。
3. 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气象数据分析和模型预报优化,提高预报准确度和自动化程度。
三、加强气候变化监测和评估1. 建立气候观测系统:完善气候监测网络,提高气候要素观测数据的质量和密度。
2. 加强气候模型研发:进一步改进气候模型,提高对气候变化的模拟和预测能力。
3. 加强气候变化评估: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和风险评估,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科学依据。
四、推进气象科普与公众参与1. 加强气象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气象科普活动,提高公众对气象知识的认知和应对灾害的能力。
2. 建立气象科普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气象教育,提高学生的气象科学素养。
3. 推动社会科学家参与:鼓励社会科学家和公众参与气象科研和决策,提供多方面的智力支持。
五、加强气象行业人才培养1.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气象大学和气象研究所的建设,提高气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实用性。
2. 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气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1. 拓展国际合作平台:与国际气象组织、邻近国家和地区的气象部门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天气灾害。
气象科技服务管理的暂行办法
气象科技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气象科技服务的规范管理,推动气象科技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气象科技服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结合气象科技服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气象部门从事气象科技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气象科技服务,是指利用气象业务服务产品、科研成果和资产等国有资源,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服务的前提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开展的以气象信息服务为主的各类气象服务。
第三条气象科技服务是气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托公共气象服务、充分发挥气象服务更大效益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气象科技服务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公共气象服务的发展方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托基本气象业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化改革、转变发展观念,突出创新、提高科技内涵,明确目标、完善发展机制,集约协作、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效益,充分发挥气象科技服务在防灾减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第五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业企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以及国家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气象科技服务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形成“界面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效、效益显著”的气象科技服务管理体系。
第六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气象科技服务纳入本级气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对气象基本业务、气象科研和气象科技服务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发展。
开展气象科技服务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气象局的有关气象业务规定和规范。
第七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政策法规、人事、计财、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分级管理、有效监督”的原则和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对气象科技服务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第八条各级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科技服务的特点,结合当地实际,采取事业单位、企业等不同的组织形式,建立健全相应的气象科技服务运行管理模式。
气象信息员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员管理办法气象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能够为人们在出行、生产、生活等方面提供预报和预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作为气象工作中关键的管理者,气象信息员承担着许多重要的工作职责,在气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确保气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气象信息员管理办法的制定对于加强气象工作、提高气象信息员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
气象信息员管理办法是中国气象局制定的管理规章,对气象信息员的工作要求、职责、考核、奖励、惩罚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
气象信息员是气象部门的重要人员,他们需要熟练掌握气象观测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处理、传递气象信息,为各行各业的生产、生活提供科学的气象服务。
因此,气象信息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气象信息员的基本职责,包括:一、及时、准确地获取和处理气象信息,及时发布气象预报和预警信息;二、积极开展气象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的气象安全意识;三、积极开展气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水平;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坚决维护气象部门的形象和声誉。
气象信息员的工作内容十分繁琐,因此制定气象信息员管理办法也为气象信息员的相关工作流程、工作流程规范化、标准化、规约化提供了非常强有力的保障。
气象信息员在各自的工作日程中,需要进行气象数据的收集、分析以及气象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因而在其实验楼、工作站或气象台站等地建立信息员管理档案十分必要,记录气象信息员的工作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员的工作表现和不足之处,为气象信息员的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针对气象信息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气象信息员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
气象信息员应该遵守考核制度,在考核中应该积极配合,并且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只有在考核中表现良好,才能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同时,在管理办法中,也规定了相应的考核标准,涵盖了工作作风、技能水平、工作态度等方面,强化气象信息员的考核制度,提高了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气象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气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提高气象信息工作质量,保障气象信息服务的及时、准确、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气象信息工作的部门和个人。
三、气象信息工作职责(一)气象信息部门职责1. 负责气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等工作;2. 负责气象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3. 负责气象信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4. 负责气象信息服务的质量监控和评估;5. 负责气象信息安全的保障工作。
(二)气象信息工作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熟练掌握气象信息工作技能和业务知识;3. 负责所负责的气象信息工作的具体实施;4. 积极参与气象信息工作的研究和创新;5. 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
四、气象信息工作流程(一)信息收集1. 收集国内外气象信息资源,包括气象数据、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等;2. 收集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3. 收集国内外气象科技发展动态和趋势。
(二)信息整理1. 对收集到的气象信息进行分类、筛选、整理;2. 对整理后的气象信息进行质量审核;3. 对不合格的气象信息进行修正或剔除。
(三)信息分析1. 对整理后的气象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趋势预测、风险评估等;2. 结合气象业务需求,对气象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3. 对分析结果进行整理和归纳。
(四)信息发布1. 按照气象信息发布规定,及时、准确地发布气象信息;2.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扩大气象信息覆盖面;3. 对发布的气象信息进行跟踪和反馈。
(五)信息服务1. 根据用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气象信息服务;2. 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用户需求;3. 优化气象信息服务,提高用户满意度。
五、气象信息工作质量监控与评估(一)质量监控1. 对气象信息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控,确保信息质量;2. 对气象信息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合格;3. 对气象信息服务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气象业务服务管理制度
气象业务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业务服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气象业务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管理,注重科学技术应用,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气象业务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司将对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业务信息的采集、整理和传递。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公司将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服务策略,提高服务水平。
第九条公司将建立激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服务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规范化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员工竞争意识和团队合作。
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货物管理制度,规范货物存放和使用。
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防止财务风险。
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采集和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和服务设施的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将加强保密管理,保护公司业务秘密。
第二十条公司将加强外部联系,建立合作关系,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业务流程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将建立规范化的业务流程,明确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第二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系统,及时采集和整理数据。
第二十三条公司将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气象信息。
第二十四条公司将建立数据分析系统,提高数据分析能力。
第二十五条公司将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第二十六条公司将建立服务评估制度,定期评估服务质量。
第二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应急机制,处理突发事件。
气象服务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气象服务信息管理工作,确保气象服务信息的准确、及时、全面,提高气象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内部气象服务信息的管理,包括气象观测、预报、预警、气候分析、气象灾害评估等方面的信息。
第三条气象服务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气象服务信息管理;(二)科学管理,提高气象服务信息质量;(三)高效服务,满足社会需求;(四)安全保密,确保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本部门设立气象服务信息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气象服务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气象服务信息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气象服务信息管理制度;(二)组织、指导、监督气象服务信息管理工作;(三)审查气象服务信息产品的质量;(四)协调解决气象服务信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五)负责气象服务信息管理的培训和教育。
第六条气象服务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气象服务信息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制定气象服务信息管理细则;(二)负责气象服务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等工作;(三)负责气象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四)负责气象服务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五)负责气象服务信息管理的培训和教育。
第七条气象观测部门负责气象观测数据的收集、处理和传输,其主要职责:(一)按照国家气象观测标准,进行气象观测;(二)及时、准确、完整地传输气象观测数据;(三)对气象观测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和审核。
第八条气象预报部门负责气象预报产品的制作、发布和更新,其主要职责:(一)根据气象观测数据,制作气象预报产品;(二)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气象预报信息;(三)对气象预报信息进行质量控制和审核。
第三章气象服务信息管理内容第九条气象服务信息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气象观测数据管理;(二)气象预报信息管理;(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管理;(四)气候分析信息管理;(五)气象灾害评估信息管理;(六)其他气象服务信息管理。
气象信息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信息管理,确保气象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气象部门、气象服务机构以及使用气象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气象信息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气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形成全国气象信息管理网络;(三)安全可靠,加强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破坏;(四)科学合理,提高气象信息质量,促进气象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气象信息管理工作。
第五条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管理工作,按照上级气象主管机构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二章气象信息收集与处理第六条气象信息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各类气象信息,包括观测数据、预报数据、气候分析数据等;(二)准确性,确保收集的气象信息真实可靠;(三)及时性,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气象信息的收集任务。
第七条气象信息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对气象信息进行处理;(二)规范性,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信息处理;(三)保密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气象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第八条气象信息收集与处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气象观测数据收集与处理;(二)气象预报数据收集与处理;(三)气候分析数据收集与处理;(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收集与处理;(五)其他气象信息收集与处理。
第三章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第九条气象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发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构、篡改;(二)及时性,及时发布气象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三)权威性,发布的信息应当具有权威性,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四)安全性,加强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破坏。
气象业务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气象业务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气象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预报与灾害预警服务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气象业务服务管理工作,包括气象观测、预报、预警、信息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气象业务服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坚持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三)坚持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四)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气象业务服务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地区气象业务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气象业务服务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气象业务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气象观测、预报、预警、信息服务等工作;(三)对气象业务服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质量;(四)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五)组织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六)完成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各级气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气象业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章气象观测第七条气象观测是气象业务服务的基础,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气象观测规范和标准。
第八条气象观测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气象观测规范和标准,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气象观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条气象观测数据应当及时传输、汇总、分析,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章气象预报与预警第十一条气象预报与预警是气象业务服务的重要内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气象预报与预警服务规定。
第十二条气象预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气象预报与预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依据观测数据、数值预报产品、气象规律等,科学分析,准确预报;(二)准确性:预报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误差在可接受范围内;(三)及时性:在第一时间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四)权威性:预报、预警信息由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发布。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气象行业中的信息服务管理,提高气象信息的
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从气象信息服务管理的重要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气象信息服务管理的重要性
气象信息是指天气、气候和其他大气现象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准确的气象信
息可以为公众生活、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提供重要参考,因此气象信息服务管理至关重要。
二、相关法律法规
在我国,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受到《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
《气象法》规定了气象信息服务的范围、内容、提供对象和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了气象信息服务的规范和有序运行。
三、管理制度
要加强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不可或缺的。
可以从以下几个
方面入手:
1. 提高数据质量
建立数据监测和核查机制,确保气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加强服务监管
建立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对气象信息服务提供商进行评估,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
3. 加大信息安全保障力度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泄露和篡改,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
四、未来发展方向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气象信息服务也将迎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未来,
我们可以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升气象信息服务的智能化和个性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
结语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规范气象信息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气象行业各方共同努力,为我国气象信息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气象信息服务发展,培育气象信息服务市场,规范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和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是指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利用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开展面向用户需求的信息服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依法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支持与气象信息服务有关的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气象信息产业发展。
第六条气象信息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统计与公示制度。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向其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实行前成立的,应当自实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备案;本办法实行后成立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备案。
第八条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主要技术人员信息;(四)信息服务提供方式和范围说明。
第九条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使用合法渠道获得的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二)建立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三)遵守气象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十条鼓励建立气象信息服务行业组织。
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条例.doc
2018年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条例2018年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促进气象信息服务发展,培育气象信息服务市场,规范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和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是指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利用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开展面向用户需求的信息服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依法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支持与气象信息服务有关的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气象信息产业发展。
第六条气象信息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统计与公示制度。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向其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实行前成立的,应当自实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备案;本办法实行后成立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备案。
第八条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主要技术人员信息;(四)信息服务提供方式和范围说明。
第九条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使用合法渠道获得的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二)建立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三)遵守气象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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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信息服务的特点及其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9-01-04T11:07:59.027Z 来源:《科技研究》2018年10期作者:李雪
[导读] 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应不断提升气象信息服务的集约化和专业化特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气象服务需求。
(甘孜州气象局四川康定 626000)
摘要:气象信息服务是我国气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完善,尤其是进入到知识经济时代以来,气象领域对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气象信息服务涉及服务范围不断扩大,促进了气象信息服务产业的发展。
社会各个行业和人民群众对气象信息服务的精细化和个性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业化气象信息服务发展势如破竹,气象信息服务市场面临着严峻的竞争压力,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气象信息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应不断提升气象信息服务的集约化和专业化特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气象服务需求。
关键词:气象信息服务;特点;管理办法
引言
近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共同努力和正确领导下,我国的气象服务能力和气象服务水平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增强,在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均占据重要位置。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对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经济全球和服务贸易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尤其是新媒体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给气象信息服务提供了更多的传播渠道,但同时也给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对我国气象服务发展来说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
因此,应根据气象信息服务特点,不断优化升级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工作,以提升气象信息服务质量。
1、气象信息服务特点
1.1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近些年来,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在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和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气象信息服务同新媒体之间的融合越发常见,各级气象部门借助于微信、微博、QQ等社交软件推出气象服务公众号,各个网站、论坛逐渐成为气象部门发展气象服务工作的侧重点。
再加上巨大的网民数量与新媒体之间的结合增加了气象信息服务的覆盖范围,受众人数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
社会大众借助于新媒体平台不仅可以获取所需要的天气信息,还能同发布者实现互动交流。
为了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天气信息,还能将天气实景图片与气象信息内容进行结合,方便用户预览,用户可以对接收到的气象信息进行转发,此时就从信息接收者转变为气象传播者,会使气象信息服务范围不断扩大。
1.2气象服务产品的个性化特点突出
随着社会需求的增加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消费者的需求也开始呈现出多元化发展。
受到地区、城乡等各方面因素的限制,气象服务产品用户群差异化特征越发显现。
社会中的各个行业和人民群众对气象信息服务产品的个性化需求逐渐增强,为了提升气象信息服务的受众群体数量,气象部门应根据广大受众者的需求,结合不同年龄受众群体特点和喜好,尽快研发出不同种类的多元化气象服务产品。
1.3气象信息服务均等化
现阶段,气象信息服务存在着均等化问题。
农村地区的气象信息服务质量同城区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
其一,农村地区大都偏远,政府部门对其的资金投入较少,再加上基础设施不甚完善,又是气象灾害频繁出现的区域,使得气象信息服务质量不高;其二,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较为落后,针对付费的气象信息服务,大部分的农牧民都敬而远之,使得气象信息服务覆盖范围不足;其三,农村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最新的信息服务形式和技术不能尽快落实,在实现城乡气象信息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存在很大难度。
1.4效益评估逐渐下降
在对气象信息服务评估管理过程中,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效益值不断增强,而用户的效益则在不断下降,这种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特点较为突出,各方面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水平均会对其产生影响。
评估方法的使用存在一定的争议,因效益评估方法仍旧处于初级阶段,还需要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在评估过程中各种假设会导致最终的评估结果同实际情况脱节。
2、气象信息服务的管理办法
2.1提升气象服务能力
加快建立农牧业气象服务体系,做好高原特色作物和畜牧业生产气象服务,加快四省藏区农经网、农牧区气象信息员队伍和乡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
加大农业气象适用技术推广,为粮食增产和农牧业生产提供气象保障。
不断完善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加快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编制,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隐患排查和区划评估,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加快建立使用“双语”表达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藏语天气预报影视节目制作系统,扩大预警信息公众覆盖面。
开展水资源管理、交通、旅游等特色产业气象服务,加大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气象保障力度。
加快四省藏区人工增雨防雹基地建设,加强州、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装备、固定作业点及作业指挥体系建设。
2.2不断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
为了进一步增强管理质量和硬性保障的规范性水平,应使用科学有效的方式建立起完善的气象信息服务管理运行机制。
首先,应尽快制定出规范统一的气象信息服务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气象信息服务管理规范性和标准化的同时,为服务主体流出一定的管理余地;其次,制定完善的人员流动机制,为了弥补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可以实行岗位轮换的方式,不断提升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
2.3解决城乡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失衡
可以从调节薪资待遇、改善农村地区工作环境等方面入手,在社会中公开招聘一批优秀的气象专业人员扩充到农村地区现有的气象信息服务队伍中,深入农村地区开展调研工作,上级部门应给予农村地区优秀人才一定的补助,以此吸引更多优秀的复合型人才投入到农村
气象信息服务工作中来,通过引进外来人才来缓解城乡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失衡的问题。
2.4做好新媒体下气象信息服务
一是在预报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让气象信息服务含金量更高。
根据公众需求,提高服务针对性,想公众所想,让公众有更多的气象获得感。
二是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积极推动“互联网+气象科普”行动,打造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借助多样化的互联网平台,让民众获取信息更便捷,气象服务更贴心。
三是规范互联网信息发布流程,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线上线下信息发布要规范审核流程,避免庸俗化、娱乐化倾向,对互联网气象信息发布中出现重大错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加大通报约谈力度。
结论:
综上所述,气象信息服务在人民生产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随着科学技术的水平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增强,气象信息服务的工作重心开始转移到不断满足广大用户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上。
新媒体技术和信息技术的使用给气象信息服务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机遇和挑战,在新形势下,做好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工作显得极其重要。
参考文献:
[1]雍新芳,卢德全,邹红,等.南充市公众气象信息服务的发展现状和思考[J].高原山地气象研究,2015,35(2).
[2]熊千其.发展气象信息服务的思路探析[J].社会科学:文摘版,2017(2).
作者简介:李雪(1987-),女,汉族,四川万源人,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从事预报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