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制图标准
TD/T ××××-××××ICS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制图标准Drawing standard for land consolid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projects(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布TD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一般规定 (2)5.1 坐标系统 (2)5.2 图纸幅面 (2)5.3.1 标题栏 (2)5.3.2 图廓整饰 (3)5.3.3 指北针 (4)5.3.4 辅助图表 (4)5.3.5 图样 (4)5.4 注记 (6)5.5 项目区边界 (6)5.6 项目区外要素 (6)6 现状图 (6)6.1 说明 (6)6.2 制图要素 (6)6.2.1 基础地理要素 (6)6.2.2 土地利用现状 (6)6.2.3 基础设施现状 (6)6.3 图式 (7)7 规划图 (7)7.1 说明 (7)7.2 制图要素 (7)7.2.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7.2.2 建设内容 (7)7.3 编号规则 (8)7.4 图式 (8)8 单体工程设计图 (8)8.1 要求 (8)8.2 图式 (8)9 电子制图 (8)附录A(规范性附录)图式 (9)附录B(规范性附录)图层分类与命名 (19)附录C(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结构表 (20)I前言为了适应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管理的需求,保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制图质量,实现土地整理项目制图的标准化,特制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制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则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北京昭明海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参加人员: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II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制图标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规划图及单体工程设计图的制作。
土地整理制图规范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制图要求E.1 绘图要求E.1.1 一般规定E.1.1.1 以版面整洁、布局合理、美观为原则。
E.1.1.2 按规定图式、图例绘制。
E.1.1.3 本附录所称图纸分为现状图、规划图、工程设计图三部分,其它类型图纸可参照执行。
E.1.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E.1.2.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指能够反映项目区现状地形、地物和土地利用状况的图纸。
E.1.2.2 测绘比例尺应以能够准确反映现状并满足工程设计精度要求为原则,我市区县级土地开发整理测绘比例尺不小于1:2000。
E.1.2.3 现状图测绘要素现状图测绘应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并注意下列事项:——测绘项目区内各种地类面积及位置,并分权属、分坡度、分类统计。
统计时应以5度为一个级别进行统计,当一个现状图斑内坡度变化超过5度,应分开统计,并在图中标明图斑号。
——调查测绘项目区内沟渠走向、宽度、水深、堤顶高程,道路宽度、路面材料。
——测绘项目区内水工建筑物及其它建筑物的位置。
——调查测绘地类界和土地所有权属界线。
——测绘项目区外必要的水系、道路等内容,以反映与区内的相互联系。
——对项目区内的塘、坝、库等水源工程需要进行详细的测绘。
——拟建塘、坝、库等工程选址处要加密测点或测量大比例尺地形图。
——测绘涉及拆迁的居民点、建筑物的位置、面积、权属。
——调查标注项目区的电力线路及附近变电站。
E.1.2.4 现状图绘图要求现状图绘制应满足下列要求:——图例绘制清晰,色调协调,地类界线明显,图例及色标按有关规定执行。
——较为重要的道路、灌排沟渠等线性地物应按比例尺绘制。
道路、灌排沟渠等级及结构形式宜进行标注。
——项目区内的建筑物(如水工建筑物)应标注于图纸上。
——项目区内权属界线应标注清楚,按具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主体。
——排水涉及到沟道、湖泊、外河等,需要标注堤顶高程、水位等。
区外道路应有与区内连接段。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河南一、施工图设计的基本要求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是进行项目施工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施工设计图的编制应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相关政策。
2、对已批准的规划设计中规划图上规划的工程项目按施工要求逐项落实到每个工程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及其它工程。
3、施工图设计必须坚持在规划项目量不减少、施工质量不降低、预算投资不突破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图设计。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建筑物,在对建筑物地基承载力提出要求的基础上,应进一步进行各类建筑物结构设计(机耕桥、人行桥、泵站、水闸、堤坝、渡槽、倒虹吸、跌水等),核实原初步设计是否达到安全、稳定和使用要求。
5、完善单体图设计,绘制各类建筑物施工图,施工图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和安装施工图,各类施工图应编制目录、序号,首页应有总说明,对各类建筑物提出施工要点、工艺要求、施工工序、主要材料和做法,并提出施工质量要求。
(一)土地平整工程1.核实每个田块的平整(推土)工程量,进行土方平衡计算,需要调配土方的应绘制土方调配图。
明确土方的搬运方向、搬运量,土方开挖深度和范围、土方填埋深度和范围。
2.核实拆迁村庄平整工程量和附属物数量。
3.典型田块能说明项目区典型田块的形式,确定各种形式的典型田块所代表的区域;各种主要农用地用地类型均应根据不同地形条件分别进行典型田块设计;典型田块设计应能够代表该用地类型所处的地形条件;田间工程应具有代表性;设计应重点说明田块内部道路、沟渠、防护林等田间工程的布置关系;按相关制图规定绘制典型田块设计图。
(二)农田水利工程1.对各灌排渠道(支斗渠、支斗沟、田间灌排农沟、农渠)绘制纵断面图,根据纵断面图绘制各桩号相应横断面图并计算土方(图上附土方表),有护砌工程的硬化沟渠要说明做法并计算工程量。
2.所有的斗沟、斗渠都要绘出纵断,并画出分段横断图,农沟、农渠可绘出几条有代表性的。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修订说明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办法》修订的基本原则:一是适当增加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规划设计变量的自主权;二是发挥市(州)局项目监管的作用,将大部分规划设计变更审批权下放市(州)局;三是严格控制规划设计变更总量,对预算调整累计达到总预算30%以上的规划设计变更,须重新编制规划设计和组织财政投资评审。
《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重新界定一般变更、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的范畴,其中将按工程变更内容划分变更类型简化为按预算调整划分变更类型,同时对变更审批程序作了相应修改。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一、第一条制定依据增加了《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
二、第五条(一)一般变更中,“1.项目区部分地块建设位置进行调整,调整地块面积不超过13.33公顷(200亩)。
”修改为“项目建设规模不变,项目区部分地块建设位置进行调整,累计调整地块面积不超过13.33公顷(200亩)。
”三、第五条(一)一般变更中,“3.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单项工程内部调整工程量和预算,预算调整不超过该单项工程原批准预算的3%。
”修改为“3.累计预算调整不超过原批准工程施工费预算10%(含10%,土地平整、灌排工程、田间道路及其它工程之间调整的不重复计算,下同)的工程变更。
”四、第五条(二)较大变更中,“1.项目区部分地块建设位置进行调整,调整地块面积大于13.33公顷(200亩)但不超过33.33公顷(500亩)。
”修改为“1.项目建设规模不变,项目区部分地块建设位置进行调整,累计调整地块面积大于13.33公顷(200亩)但不超过33.33公顷(500亩)。
”五、第五条(二)较大变更中,“3.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单项工程内部调整工程量和预算,预算调整大于该单项工程原批准预算的3%但不超过10%。
”修改为“3.累计预算调整超过原批准工程施工费预算的10%但低于30%。
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湖北省⼟地开发整理⼯程建设标准湖北省地⽅⾏业标准湖北省⼟地开发整理⼯程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Land ConsolidationEngineering in Hubei Province(征求意见稿)湖北省国⼟资源厅⼆OO⼋年⼋⽉前⾔⼟地整理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为适应⼟地开发整理的发展趋势,加强⼟地开发整理项⽬管理,提⾼⼟地开发整理项⽬⼯程建设质量,引导⼟地开发整理资⾦合理使⽤,推进⼟地开发整理⼯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湖北省⼟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总则,建设⽬标,建设条件,⼯程类型区与⼯程布局,⼟地平整⼯程,灌溉与排⽔⼯程,⽥间道路⼯程,农⽥防护与⽣态环境保持⼯程,共8章、30节、3个附录。
本标段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湖北省国⼟资源厅负责管理和解释。
⽬次1 总则 (1)1.1⽬的 (1)1.2适⽤范围 (1)1.3基本原则 (1)1.4术语 (1)2 建设⽬标 (2)2.1总体建设⽬标 (2)2.2具体建设⽬标 (2)3 建设条件 (2)3.1合法性 (2)3.2基础设施 (2)3.3⾃然条件 (2)3.4其它 (3)4 ⼯程类型区和⼯程布局 (3)4.1⼯程类型区 (3)4.2⼯程布局 (3)5 ⼟地平整⼯程建设标准 (4)5.1⼀般规定 (4)5.2耕作⽥块修筑⼯程 (5)5.3耕作层地⼒保持⼯程 (5)6 灌溉与排⽔⼯程 (7)6.1⼀般规定 (7)6.2 ⽔源⼯程 (7)6.3输⽔⼯程 (9)6.4喷微灌⼯程 (10)6.5排⽔⼯程 (11)6.6渠系建筑物⼯程 (11)6.7泵站及输配电⼯程 (14)7 ⽥间道路⼯程 (15)7.1⼀般规定 (15)7.2 ⽥间道 (16)7.3⽣产路 (16)8 农⽥防护和⽣态环境保持⼯程 (16)8.1⼀般规定 (16)8.2 农⽥林⽹⼯程 (17)8.3岸坡防护⼯程 (17)8.4沟道治理⼯程 (18)8.5坡⾯防护⼯程 (18)附录A 湖北省⼟地开发整理⼯程类型区分布⽰意图 (1)附录B 湖北省⼟地开发整理⼯程模式典型⼯程组合特征 (1)湖北省⼟地开发整理⼯程建设标准(试⾏)1 总则1.1⽬的为加强⼟地开发整理项⽬管理,提⾼项⽬科学决策⽔平,合理确定项⽬的⼯程建设标准、项⽬投资⽔平,提⾼项⽬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
Ics 93.020P 22DB42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682-2011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Consturction specification of land renovation project2011-01-05发布 2011-03-01实施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3)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 (4)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3.1 土地复垦 (5)3.2 土地开发 (5)3.3 土地平整 (5)3.4 工程类型区 (5)3.5 工程模式 (5)3.6 坡改梯 (5)4 总则 (5)5 工程类型区和工程模式 (7)5.1 工程类型区 (7)5.2 工程模式 (7)6 土地平整工程 (8)6.1 一般规定 (8)6.2 耕作田块修筑工程 (9)6.3 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10)7 灌溉与排水工程 (11)7.1 一般规定 (11)7.2 水源工程 (12)7.3 输水工程 (14)7.4 喷微灌工程 (16)7.5 排水工程 (17)7.6 渠系建筑物工程 (17)7.7 泵站及输配电工程 (20)8 田间道路工程 (22)8.1 一般规定 (22)8.2 田间道 (23)8.3 生产路 (23)9 村庄整治 (24)10 其他工程 (24)10.1 一般规定 (24)10.2 农田林网工程 (24)10.3 岸坡护坡工程 (25)10.4 谷坊治理工程 (25)10.5 坡面防护工程 (25)11 项目区外相关工程 (26)前言本标准由湖北省国土整治局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北省国土整治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国华、詹发友、陈跃进、吴新群、卢荣安、张艳、李四江、柳志刚、魏昭、阚酉浔、袁国华、杨莹、袁誉刚、陈艳、金保国、周新章、鄢治国。
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的总则、工程类型区和工程模式、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村庄整治、其他工程和项目区外相关工程。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保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 1001-1013—2000)等相关政策规定、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行性研究应从项目的基础条件、技术、资金、效益、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地研究与论证。
第三条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按照以下程序编制:(一)签订委托协议。
项目申报单位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签订委托协议。
协议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项目名称、范围、内容、完成时间、劳务费用、质量及成果提交要求。
(二)组建工作小组。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量、内容、范围、技术难度、时间要求等组建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小组。
编制小组成员应包括土地、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熟悉当地农业生产和农业工程建设情况。
(三)制定工作计划。
内容包括研究工作的范围、重点、深度、进度安排、人员配置、费用预算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并与委托单位交换意见。
(四)实地踏勘。
有关人员根据可行性报告编制的需要进行实地踏勘,收集项目有关资料。
(五)分析研究。
在收集各种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情况,对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各个方面的分析,设计出可供选择的不同规划方案,对各种规划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后得出推选方案,并形成可行性研究的结论。
(六)项目效益分析。
对推选方案进行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评价及风险分析,以判别项目的社会可行性、环境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抗风险能力。
当有关评价指标结论不足以支持项目方案成立时,应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重新设计。
(七)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土地整治项目现状图和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
土地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精修订
土地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河南一、施工图设计的基本要求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是进行项目施工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施工设计图的编制应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相关政策。
2、对已批准的规划设计中规划图上规划的工程项目按施工要求逐项落实到每个工程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及其它工程。
3、施工图设计必须坚持在规划项目量不减少、施工质量不降低、预算投资不突破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图设计。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建筑物,在对建筑物地基承载力提出要求的基础上,应进一步进行各类建筑物结构设计(机耕桥、人行桥、泵站、水闸、堤坝、渡槽、倒虹吸、跌水等),核实原初步设计是否达到安全、稳定和使用要求。
5、完善单体图设计,绘制各类建筑物施工图,施工图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和安装施工图,各类施工图应编制目录、序号,首页应有总说明,对各类建筑物提出施工要点、工艺要求、施工工序、主要材料和做法,并提出施工质量要求。
(一)土地平整工程1.核实每个田块的平整(推土)工程量,进行土方平衡计算,需要调配土方的应绘制土方调配图。
明确土方的搬运方向、搬运量,土方开挖深度和范围、土方填埋深度和范围。
2.核实拆迁村庄平整工程量和附属物数量。
3.典型田块能说明项目区典型田块的形式,确定各种形式的典型田块所代表的区域;各种主要农用地用地类型均应根据不同地形条件分别进行典型田块设计;典型田块设计应能够代表该用地类型所处的地形条件;田间工程应具有代表性;设计应重点说明田块内部道路、沟渠、防护林等田间工程的布置关系;按相关制图规定绘制典型田块设计图。
(二)农田水利工程1.对各灌排渠道(支斗渠、支斗沟、田间灌排农沟、农渠)绘制纵断面图,根据纵断面图绘制各桩号相应横断面图并计算土方(图上附土方表),有护砌工程的硬化沟渠要说明做法并计算工程量。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规划设计变更资料
变更请示
变更说明
变 更 资 料
变更表格
变更图件 其他相关资料 原规划设计批复 重新编制的规划设计文 本、预算书、图件
规划调整 占原规划 30%以上
规划设计变更资料
变更请示 变更说明
重 大 变 更
变更表格 其他相关资料 重新编制的规划设计文 本、预算书、图件 原规划设计批复
二、变更应征求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村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意见 ,遵守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 三、 变更设计应当由原规划设计单位承担。经原规划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项目承担单 位也可以选择其他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完成 变更设计,并对变更设计承担相应责任。 四、不得借变更之名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套取工程施工费获取利益。经批准变 更的工程,原则上不得再次变更。 五、项目变更后的工程实施,原则上由项目原标段施工合同单位承担。 六、由于项目原规划设计单位规划设计失误导致项目发生重大变更且造成损失的,规 划设计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七、由于施工单位施工不当引起的变更,其废弃工程不予计价,返工或变更工程超过 原相应工程合同价的工程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返工或变更工程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标 准,不得延误合同工期。 由施工单位失误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省国土资源厅可根据情况取消其 登记备案资格。 八、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越权审批变更,严禁先实施后报批。未经批准变更的建设内 容,一律不予验收。因未经批准变更造成项目不能验收的,项目所在农场不得再安排新的 土地整治项目。
(二)适用原则
1、严格控制变更,严格变更审批,严禁先变更后报批。 2、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3、优化、完善原规划设计,节约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符合规划设计规程、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 5、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河南一、施工图设计的基本要求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是进行项目施工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施工设计图的编制应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相关政策。
2、对已批准的规划设计中规划图上规划的工程项目按施工要求逐项落实到每个工程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及其它工程。
3、施工图设计必须坚持在规划项目量不减少、施工质量不降低、预算投资不突破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图设计。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建筑物,在对建筑物地基承载力提出要求的基础上,应进一步进行各类建筑物结构设计(机耕桥、人行桥、泵站、水闸、堤坝、渡槽、倒虹吸、跌水等),核实原初步设计是否达到安全、稳定和使用要求。
5、完善单体图设计,绘制各类建筑物施工图,施工图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和安装施工图,各类施工图应编制目录、序号,首页应有总说明,对各类建筑物提出施工要点、工艺要求、施工工序、主要材料和做法,并提出施工质量要求。
(一)土地平整工程1.核实每个田块的平整(推土)工程量,进行土方平衡计算,需要调配土方的应绘制土方调配图。
明确土方的搬运方向、搬运量,土方开挖深度和范围、土方填埋深度和范围。
2.核实拆迁村庄平整工程量和附属物数量。
3.典型田块能说明项目区典型田块的形式,确定各种形式的典型田块所代表的区域;各种主要农用地用地类型均应根据不同地形条件分别进行典型田块设计;典型田块设计应能够代表该用地类型所处的地形条件;田间工程应具有代表性;设计应重点说明田块内部道路、沟渠、防护林等田间工程的布置关系;按相关制图规定绘制典型田块设计图。
(二)农田水利工程1.对各灌排渠道(支斗渠、支斗沟、田间灌排农沟、农渠)绘制纵断面图,根据纵断面图绘制各桩号相应横断面图并计算土方(图上附土方表),有护砌工程的硬化沟渠要说明做法并计算工程量。
2.所有的斗沟、斗渠都要绘出纵断,并画出分段横断图,农沟、农渠可绘出几条有代表性的。
土地整理项目图件要求
土地整理项目图件要求1规划图件1.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图件包括主件和附件。
a)主件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图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b)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或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图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图编制要求a)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b)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图应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或地籍图)叠加地形图为基础进行编制。
c)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图的主要内容:1)各类用地的规划布局以及地块或田块的布置;2)地块或田块设计高程;3)沟、路、林、渠、桥、闸、涵、井、电力、配套建筑等的位置;4)居民点的布局;5)权属调整后的界线;d)图面配置内容应包括:图名、图廓、图例、方位座标、坐标系统、指北针、邻区名称界线、图签栏等。
图签栏应包括图名、图号、核定人、审查人、校核人、规划单位、制图单位、描图单位、比例尺、制图时间等内容。
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编制要求a)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1:10000的土地开发整理现状图可以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籍图为基础,通过补充修改进行编制,土地开发整理现状图应分幅编制。
b)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现状图的主要内容1)境界线、土地权属界线。
2)地类界及符号,线状地物,明显或重要地物点。
3)现状图例应符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GB/T7929—1995)及《地形图图式》(GB/T7829—1995;GB/T5791—93)。
1.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形图编制要求a)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1:10000的土地开发整理地形图可以以已有的地形图为基础,通过补充测量进行编制,或重新进行测量。
1.4规划附件a)规划方案审议及重要会议纪要b)规划数据、图表等基础资料c)涉及到村镇改造的整理区,应附上村镇建设规划图d)土地整理前后各类用地平衡表2设计图件(1)农田土地平整工程设计图a)土方工程图土方工程图上应标出挖方或填方位置的高程并注记该位置的填高或挖深。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更新时间:2010-08-04 04:51:49第一条为加强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实施管理,规范项目规划设计变更与预算调整(以下简称“变更”)行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22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和省级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包括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开发的部分以及其它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的土地整治项目。
第三条项目规划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变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可以提出变更。
(一)项目规划设计确实不符合项目区实际,无法施工的。
(二)项目规划设计不能满足项目实际要求,需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优化和改进的。
(三)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文物保护或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等要求,需要对规划设计进行调整的。
(四)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需要对规划设计进行调整的。
(五)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区进行了部分工程建设,为避免重复建设的。
第四条变更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严格控制变更,严格变更审批,严禁先变更后报批。
(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三)优化、完善原规划设计,节约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符合规划设计规程、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
(五)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第五条变更按下列标准分为一般变更、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三种类型。
(一)一般变更1、项目区部分地块建设位置进行调整,调整地块面积不超过公顷(200亩)。
2、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减少不超过原规划设计新增耕地面积的5%。
3、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单项工程内部调整工程量和预算,预算调整不超过该单项工程原批准预算的3%。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整治项目(下列简称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的编制工作,保证项目规划施工设计及预算编制的质量,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建〔2005〕169号)、《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等有关政策规定、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与省级投资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与耕地开垦费项目。
地方投资的耕地开垦费项目与其他投资类型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与预算。
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设计与预算的审查与组织专家评审。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与沙洋监狱管理局项目的规划设计与预算由各地组织专家自行评审。
规划设计与预算通过专家评审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将市局审查意见、专家评审结论与规划设计资料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备案。
第四条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务必是经省厅备案的有关单位。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承担的项目,由所属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选择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与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管理局承担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选择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农垦系统项目,由省农垦土地整理中心负责组织选择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第二章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的编制第五条项目规划设计,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立项批复的基础上,根据《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确定工程设计标准、工程建设内容。
规划设计的项目区范围、建设规模、地貌类型、新增耕地率应与立项批复一致,不得随意调整。
规划设计编制要求见附件6.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河南一、施工图设计的基本要求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是进行项目施工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施工设计图的编制应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相关政策。
2、对已批准的规划设计中规划图上规划的工程项目按施工要求逐项落实到每个工程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及其它工程。
3、施工图设计必须坚持在规划项目量不减少、施工质量不降低、预算投资不突破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图设计。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建筑物,在对建筑物地基承载力提出要求的基础上,应进一步进行各类建筑物结构设计(机耕桥、人行桥、泵站、水闸、堤坝、渡槽、倒虹吸、跌水等),核实原初步设计是否达到安全、稳定和使用要求。
5、完善单体图设计,绘制各类建筑物施工图,施工图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和安装施工图,各类施工图应编制目录、序号,首页应有总说明,对各类建筑物提出施工要点、工艺要求、施工工序、主要材料和做法,并提出施工质量要求。
(一)土地平整工程1.核实每个田块的平整(推土)工程量,进行土方平衡计算,需要调配土方的应绘制土方调配图。
明确土方的搬运方向、搬运量,土方开挖深度和范围、土方填埋深度和范围。
2.核实拆迁村庄平整工程量和附属物数量。
3.典型田块能说明项目区典型田块的形式,确定各种形式的典型田块所代表的区域;各种主要农用地用地类型均应根据不同地形条件分别进行典型田块设计;典型田块设计应能够代表该用地类型所处的地形条件;田间工程应具有代表性;设计应重点说明田块内部道路、沟渠、防护林等田间工程的布置关系;按相关制图规定绘制典型田块设计图。
(二)农田水利工程1.对各灌排渠道(支斗渠、支斗沟、田间灌排农沟、农渠)绘制纵断面图,根据纵断面图绘制各桩号相应横断面图并计算土方(图上附土方表),有护砌工程的硬化沟渠要说明做法并计算工程量。
2.所有的斗沟、斗渠都要绘出纵断,并画出分段横断图,农沟、农渠可绘出几条有代表性的。
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
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总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附4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一)一般要求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是进行项目具体施工的重要文件。
其主要内容包括:1对已批准的初步规划设计中规划图上规划的工程项目按施工要求逐项落实到每个工程项目。
2施工图设计必须坚持在规划项目不减少、施工质量不降低、预算投资不突破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图设计。
3对涉及到结构安全的建筑物,在对建筑物地基承载力提出要求的基础上,应进一步进行各类建筑物结构设计(机耕桥、人行桥、泵站、水闸、堤坝、渡槽、倒虹吸、跌水等),核实原初步设计是否达到安全、稳定和使用要求。
4完善单体图设计,绘制各类建筑物施工图,施工图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和安装施工图,各类施工图应编制目录、序号,首页应有总说明,对各类建筑物提出施工要点、工艺要求、施工工序、主要材料和做法,并提出施工质量要求。
5核实工程量,确保工程量真实、准确。
6提交施工设计说明书及完整的施工设计图纸,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安装施工图(含设备安装、水施和电施)。
(二)土地平整工程1根据规划图上标明所需平整的田块,核实每个田块的平整(推土)工程量,需要调配土方的应绘制土方调配图。
2核实每个废坑塘和每条废沟渠填埋土方工程量,碾压工程量,并绘制土方调配图(分清就近推土还是挖运土)。
3核实拆迁村庄平整工程量,并核定清障(砍树、移树)工程量。
(三)农田水利工程1 水源工程:拦水坝、小型水库、蓄水池、抽水机站等施工图设计技术标准。
2在测量图纸满足施工要求(不满足施工要求的图纸应补测)前提下,对灌溉渠道、排水沟进行施工图设计,尽可能对每条灌排渠道(支斗渠、支斗沟、田间灌排农沟、农渠)绘制纵断面图,根据纵断面图绘制各桩号相应横断面图并计算土方(图上附土方表),有护砌工程的硬化沟渠要说明做法,校核工程量。
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
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已经2002年1月15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张国光二00二年一月二十三日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土地规划)管理,包括土地规划公告、建设用地预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建设用地规划审核、城市和村庄集镇规划土地利用审核、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管理等。
基本农田保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规划实施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农业、建设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规划实施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土地规划使用土地。
未经批准,不得修改和调整土地规划。
第五条乡(镇)土地规划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由乡(镇)人民政府在本辖区内公告。
土地规划可印制成册。
土地规划公告包括规划目标、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期限和范围、批准机关和时间等。
第六条实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
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规划和土地供应政策,对建设项目的用地性质、选址、用地规模、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方案、地质环境评价和压覆重要矿床等情况进行审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含有符合建设用地预审要求的上述内容。
《湖北省土地整治技术规范标准》秦云华
一、湖北省土地整治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解读
土地平整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及防范措施
序号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防范措施
1
田块放线前对配套的沟、路、渠等 工程未统筹放线,土方调配不合理
放线时应统筹兼顾,将配套的 沟、路、渠按规划设计做好放 线工作,便于土方调配
2 表土剥离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
加强过程控制与验收,随机检 查剥离厚度。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技术 标准
施工管理 规定
质量管理 体系
质量检验 制度
评定考核 制度
二、湖北省土地整治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解读
(三)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
1 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进行现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和对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的产品,应按图纸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 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实施单位驻现场代表)检查认可;
7.交接检验 8.抽样检验 9.观感质量
10.返修 11.返工
二、湖北省土地整治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解读
进场 验收
交接 检验
观感 质量
验收
进场验收:指对进 入施工现场的材料 、构配件、设备等 按相关标准规定要 求进行检验,对产 品合格与否做出确 认。
交接检验:指由施 工的承接方与完成 方经双方检查并对 可否继续施工做出 确认的活动。
厚度
≥设计值(MPa) ≥设计值(MPa)
±10mm
送检检测 钢尺测量
100m3取一组
宽度
水
泥
平整度
混 凝 横断面高程
土 相邻板高差
≥设计宽度
≤10mm ±15mm ≤5mm
钢尺量中线两侧宽
2m直尺、锲形塞尺 水准仪测量 钢尺测量
湖北省施工图审查规定共11页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建筑管理 -> 勘察设计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 时间:2019-09-14 21:06:25 | 作者: | 来源: | 浏览:839次 ] k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鄂建文[2019]300号各市、州、县、林区、直管市建委(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明确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强化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管,确保审查质量和建设工程质量,省建设厅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结合我省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执行情况,对原颁布的《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暂行)》进行了必要的完善和修改。
现将修改制定的《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及《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要点》、《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格年检办法(试行)》二个配套文件,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务院第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建筑工程施干甲设计大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结合我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执行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加固工程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工程。
第三条施工图审查包括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两部分。
程序性审查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审查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性审查由取得相应施工图设计审查许可证的技术性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承担。
程序性审查主要是对送审项目在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及质量管理规定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4
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一)一般要求
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是进行项目具体施工的重要文件。
其主要内容包括:
1对已批准的初步规划设计中规划图上规划的工程项目按施工要求逐项落实到每个工程项目。
2施工图设计必须坚持在规划项目不减少、施工质量不降低、预算投资不突破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图设计。
3对涉及到结构安全的建筑物,在对建筑物地基承载力提出要求的基础上,应进一步进行各类建筑物结构设计(机耕桥、人行桥、泵站、水闸、堤坝、渡槽、倒虹吸、跌水等),核实原初步设计是否达到安全、稳定和使用要求。
4完善单体图设计,绘制各类建筑物施工图,施工图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和安装施工图,各类施工图应编制目录、序
号,首页应有总说明,对各类建筑物提出施工要点、工艺要求、施工工序、主要材料和做法,并提出施工质量要求。
5核实工程量,确保工程量真实、准确。
6提交施工设计说明书及完整的施工设计图纸,包括:建筑施工
图、结构施工图、安装施工图(含设备安装、水施和电施)。
(二)土地平整工程
1根据规划图上标明所需平整的田块,核实每个田块的平整(推土)工程量,需要调配土方的应绘制土方调配图。
2核实每个废坑塘和每条废沟渠填埋土方工程量,碾压工程量,并绘制土方调配图(分清就近推土还是挖运土)。
3核实拆迁村庄平整工程量,并核定清障(砍树、移树)工程量。
(三)农田水利工程
1水源工程:拦水坝、小型水库、蓄水池、抽水机站等施工图设
计技术标准。
2在测量图纸满足施工要求(不满足施工要求的图纸应补测)前
提下,对灌溉渠道、排水沟进行施工图设计,尽可能对每条灌
排渠道(支斗渠、支斗沟、田间灌排农沟、农渠)绘制纵断面
图,根据纵断面图绘制各桩号相应横断面图并计算土方(图上附土方表),有护砌工程的硬化沟渠要说明做法,校核工程量。
3在测量图纸满足施工要求和具有地质勘探资料的前提下,对各类水工建筑物(水源工程、渠系建筑物、农桥)进行详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包括建施、结施)必须尺寸标注齐全,做法清楚,工程量准确,达到施工要求。
4初步设计规划中规划的各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图应按比例尺绘制各类建筑物平面图、正立面图、侧面图、剖面图、大样详图,并标注全部尺寸,确定各建筑部位的相对关系、尺寸和标高,提出施工要点、施工工序,分别说明主要建筑做法和要求。
5完善结构单体图设计,在结构施工图上应按比例尺绘制建筑物的各结构部位、基础部位,并标注尺寸、建筑材料、详细做法及施工质量要求,对剖切细部构造应绘出大样图。
①对基础部分提出地基承载力要求,对有基础处理要求的建筑物,提出基础处理方式和方法。
②对混凝土结构建筑物和结构部位,分别按现浇和预制构件提出设计强度指标、钢筋构造要求。
③有配筋的结构应对各部位分别绘制钢筋布置图,钢筋图应明确钢筋等级,并附钢筋用量计算表,统计出钢筋用量;对各类建筑物重点节点部位按剖切的结构部位,详细标注尺寸,所有单体图
还应说明建筑材料、强度指标、主要做法,并提出施工注意事项及质量要求。
6每个单体图除按规范制图外,还应有工程量表和详细的施工说明及图签,同一项目的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尺寸应完全一致。
7管道工程进出安装施工图应按管道走向与轴线绘制管道布局图;对管道基础应绘出大样图、标注尺寸并说明做法;对管道接头和管道控制设备部位应绘制大样图,说明接头(或接口)及管道控制设备部位做法;对管道中的每个管件应明确绘出施工图,并说明规格、型号;对管道中的阀门井、沟槽开挖填埋等土建工程与农田水利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要求相同。
8根据规划图,对修复的沟渠核实土方量和护砌硬化工程量,进一步落实清淤沟、渠、塘堰需清淤部位的深度、宽度,画出断面图,并逐一计算工程量,核实原有水工建筑物修复利用的工程量。
确定以上各项工程量依据充分、理由充足,必要时用施工图和文字结合表达。
(四)道路工程
1根据规划图上规划的新修道路,尽可能逐条绘出纵断面图,根据纵断面图绘制各桩号相应设计的横断面,计算土方及路面工
程量。
道路土方原则上利用沟渠土方作为路基,若土方不足,
应绘出土方调配图,说明土方来源。
2修复道路应绘出纵断面图,结合横断面图核实修复道路工程量。
3道路配套的路肩、涵管、桥梁应详细绘出施工图、注全尺寸并
说明其做法。
(五)其它工程
1水土保持工程同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图要求相同。
2林网工程按规划图确定位置,按不同树种、种植部位绘出施工图。
3设备安装工程应绘出相应施工图,标注安装部位及其做法。
(六)提交成果
1施工设计报告
施工设计报告即施工图设计说明书
其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的衔接(含局部变更)说明;
(2)完善初步设计,进行各类建筑物结构计算和稳定计算,沟渠纵断面水位推算等;
(3)土地平整工程量明细表;
(4)建筑物分类工程量统计表。
2施工图纸
首页应有总说明,对各类建筑物提出施工要点、工艺要求、施工工序、主要材料和做法,并提出施工质量要求。
(1)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区内涉及所有田块(格田)土地平整施工图;废弃坑塘、沟渠填埋平整施工图;空心村、废弃谷场平整施工图;土方调配图。
要求做到图纸与工程量一一对应;
(2)农田水利工程:
①绘制所有支、斗、农沟(渠)纵横断面图,地形变化处均有横断面图,涉及有建筑物应有建筑物类型符号。
②所有建筑物按水工制图规范绘制建筑物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详图(大样图),并提供单项单位工程量计算表;
(3)道路工程:
所有田间道及生产路应绘制纵横断面图,横断面图应注明做法及尺寸,地形变化处应增加横断面,有土方调配的应绘制土方调配图;
(4)其它工程:
应绘制农田防护林施工图;水土保持工程应绘制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详图等。
3施工图预算书
根据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按国土资源部预算定额标准编制。
总投资应控制在已批复初步设计预算范围内,有条件的可以按施工标段编制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