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修选课和重修考试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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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修、留级、退学及试读的管理规定(修改)

关于重修、留级、退学及试读的管理规定(修改)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关于学生课程重修、留级、退学、试读及毕业前清考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学生课程重修、留级、退学、试读及毕业前清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重修第二条重修对象与条件一、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课程重修:(一)在学期期末考试中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经补(缓)考后成绩仍不及格或不合格的。

(二)期末考试无故缺考、考试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三)补(缓)考中有无故缺考或考试违纪的。

二、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重修:(一)安排重修时,欠学费或住宿费,且未办理相关缓交手续的。

(二)新学期开学未经注册的。

(三)同一门课已申请重修过1次的。

(四)第六、七学期课程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的(只能参加补考或毕业前清考)。

第三条重修时间与课程范围一、对于在学期期末考试中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的学生,学院定期安排正常补考一次,补考时间为下一学期开学初。

补考成绩仍不及格或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该门课程的重修,学院将于补考成绩公布后及时安排有关学生进行重修。

二、学生重修课程原则上时间跨度为一年,如第一学年上学期没通过的课程应在第二学年上学期开设后立即申请重修。

如果需重修的课程与自己所在班级开设的课程有冲突,可以写申请说明情况,交系教务干事备案,等待下一次课程开设时再申请安排重修。

同一门课程只允许申请重修1次,1次重修后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者,经补(缓)考后成绩仍不及格或不合格者,可参加毕业前清考。

三、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专业课程和公共必修课程都可以申请重修,全院文化素质选修课不安排重修。

第四条课程重修形式一、跟班重修:同一课程(含专业课及公共必修课)重修人数较少的,原则上由各系(部)根据教室容纳情况均匀地安排至本系相关班级上课。

二、组班重修:同一课程(含专业课及公共必修课)重修人数较多,且所上课程的班级教室容纳不下,可由系(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统一安排组班重修,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或双休日。

学生“重考”和“重修”实施细则

学生“重考”和“重修”实施细则

学生“重考”和“重修”实施细则为规范“重考”和“重修”工作,现对《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有关“重考”和“重修”的实施,制定如下细则:一、重考1、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考试课程成绩不及格但成绩为45分以上(含45分)者、考查课程不及格者,具有一次“重考”资格。

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考核不理想者,只能“重修”,不能“重考”。

2、当学期修读的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重考”。

“提前重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前进行。

课程结束考核时“旷考”的学生,不得参加“提前重考”考试。

曾申请“缓考”并得到学校批准且未参加该课程考核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提前重考”;未申请“提前重考”的“缓考”学生,也可在以后申请“重考”,以取得成绩与学分。

“提前重考”成绩只记载及格或不及格,记入学生学业档案(注明“提前重考”),及格的课程绩点系数为1,否则以0计。

凡报名“提前重考”的课程以后不再具有“重考”资格。

3、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具有重考资格但未申请“提前重考”者,可申请“重考”。

“重考”与以后开设的该课程结束考核同时同卷进行。

“重考”以考核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档案(注明“重考”)。

按《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九条计算绩点系数。

二、重修课程考核不及格且不具有“重考”资格的学生应报名重修。

重修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课程,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设重修班,重修班一般安排在周末或晚上进行教学。

学生可自主选定参加重修班或随开设该课程的班级重修。

不足30人的,随开设该课程的班级重修。

重修如与本年级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经任课教师批准允许免听部分课时,但必须按时交作业和完成实验。

重修考核及格者以重修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档案(注明“重修”)。

按《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九条计算绩点系数。

重修不及格的须再次重修。

三、允许考核成绩已经及格的学生在声明注销原成绩的基础上申请参加“重考”或“重修”,但不得申请参加“提前重考”,每门课程“重考”仅限一次。

课程补考及重修规定

课程补考及重修规定

课程补考及重修规定一、课程补考及管理1.学生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在下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有一次补考机会;2.补考课程的成绩按“补考及格”或“补考不及格”记载。

补考及格者可获得相应学分;3.凡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

必修课须重修原课程;选修课可重修原课程,也可在规定范围内另行选修。

4.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考试不及格或没成绩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经教务处同意后安排补考,补考成绩按正常成绩记载;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补考:1.无正当理由,考试旷考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对确有悔改表现的,由校教务处批准,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2.考试作弊者,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对确有悔改表现的,由校教务处批准,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3.该门课程旷课累计超过教学计划时数1/3以上和无故缺交平时作业1/3以上者,直接重修。

二、课程重修及管理1.重修形式可分为插班重修和组班重修,原则上应在原开课时间的下一学年内进行。

2.未取得相应学分的学生处理对于在标准的学制年限内,因部分课程未取得相应学分而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可允许其延长在校学习的时间,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对于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其中有部分课程未取得相应学分的学生,暂时结业处理。

3.重修考试的组织和成绩记载⑴插班重修、组班重修的课程考试需参加期末统一的考试,如重修课程是单独授课可另外安排考试,但必须实行教考分离;⑵重修课程考试时间与本学期所修其他课程冲突,可办理缓考;⑶重修课程考试通过后,成绩按“补考及格”或“补考不及格”记载。

补考及格者可获得相应学分。

4.重修的组织实施⑴重修由教学处负责组织,各系、部负责实施;⑵每学期第2周在各系、部办理重修课程的申请及相关手续;⑶教务处根据重修报名情况,开设相关课程的重修班,班级人数在20人以下的一般采取插班听课或网上授课的办法,重修人数达20人以上的可利用双休日组班上课。

关于重修的规定及重要说明

关于重修的规定及重要说明

关于重修的规定及重要说明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对重修考试作出以下说明:
、实行“三考终结制”,即一门课程在校期间只能参加三次考试,三次考试都未通过,则不能正常毕业。

三次考试分别为:
①初修期末考试;②补考;③第八学期(大四)重修考试。

、补考:是指,学校在每个学期的第六周组织开展的一次“重修
考试”不及格者(含缺考、缓考、旷课严重被取消考试资格者,但作弊者除外)。

(注:学生如因故不能参加补考,请提前天提交《缓考申请表》,则可以日后申请参加跟班重修。


、因补考政策在年下半年才开始执行,故在第二学期之前不及格而又未参加过重修的科目,继续以申请跟班重修方式进行重修。

、“补考”不及格者,可以申请“跟班重修”,也可以在大四第二学期申请参加“第八学期重修考试”,二者必须二选一,申请了跟班重修而不及格者即不能正常毕业。

总之要遵循“三考终结制”。

、因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学校严控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滥发,第八学期重修考试的评阅比补考更严格,因此建议同学尽最大努力在补考时通过。

、考试中违纪作弊被处分者,不能参加首次的补考,且只允许参加一次该课程的重修考试。

、补考仅限必修课和限选课。

基础选修和专业选修课不及格的不能补考,只能重新选课,可以跟低年级选回本门课程,也可以选其他
相同性质的选修课,不用补考或重修。

只要毕业前修够对应所需的选修学分即可。

(基础选修和专业选修所需学分,各专业均不同,请查阅各年级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补考和第八学期重修考试以卷面成绩记分,绩点计。

关于在校生重新学习(重修)的通知

关于在校生重新学习(重修)的通知
关于在校生重新学习(重修)的通知
(本通知适用于 2017 级学生)
根据《苏州市职业大学课程重新学习管理的规定》,学生凡补考不及格的必修和专业限 修课程需经重修,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 (苏价费[2014]136 号)《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普通 专业按 70 元/学分、中外合作专业按 120 元/学分执行。
3、限报课程及其性质:每位学生最多可报 5 门(必修和专业限修课程)。
4、报名方式:本次重修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流程见图示。
二、开课形式
本次重修开课形式有两类:单开班和跟班。 1、单开班重修:学生首先视个人情况, 在本学期已开设单开班课程(详见附表)中选择相对 应课程进行单开班重修报名。(当报名人数达到开班人数要求后,学校将开出相应课程的独立 重修班,一般利用周末或晚上组班上课。) 2、跟班重修:若确实未能在已开设单开班重修课程中选到合适的,则选择跟班重修报名。
体育部
A0C00010 体育 1
1.5 7
17 周六 5-6 节
体育部
A0C00020 体育 2
1.5 7
17 周六 5-6 节
附件 2:
重修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一、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也为 学号,选择“学生”→点击“登录”
二、选择“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
三、选择课程
四、选择合适的开课形式(共有两类开课形式:单开班和跟班) 第 1 类开课形式:单开班重修选课 有单开班重修课程的(具体课程见通知附表所列),先进行本操作 弹出单开班报名界面,点中“选择情况”→再点“选定”按钮
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确定”,说明报名成功 若无合适课程,会弹出如下对话框,则请选择第二种开课形式

大学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的有关规定

大学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的有关规定

XXXX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的有关规定
根据我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课程考核,促进良好的教风与学风,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对课程重修规定如下:
一、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且经过补考仍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二、每门课程缺课在1/3以上,缺交作业(含实验等)在1/3以上者,无资格参加该课程的学期考试,必须重修。

三、旷考、考试违纪、作弊者,不准参加正常补考,该门课程必须重修。

四、设计类课程不及格及办理缓考者,必须重修。

五、所修课程虽已经考试合格,但希望进一步强化或巩固所学知识,将成绩提高到一定水平,可以申请重修。

及格课程重修,每学期不能超过两门。

六、所修课程成绩未达到要求,不符合毕业的条件,希望重修后获得有关证书,可以申请重修。

七、申请重修者,应该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之内办理重修手续,经过学院、教务处审批,在学校规定的重修选课时间段选课,过期不再办理。

重修课程的考试与下一年级该门课程的考试相同,如果有课程考试冲突者可以申请改在下一年级该课程补考时进行。

八、重修不单独开班,原则上随同下一年级相同专业跟班学习。

如遇时间冲突等特殊情况,也可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方式重修。

但必须本人书面申请,任课教师同意,学院、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九、原不及格课程经补考考试及格者,无论卷面成绩为多少,均按60分成绩统计。

原及格课程的重修成绩,择高计入学生学业档案,但不可用于研究生推免、评定奖学金等用途。

十、收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办负责解释。

关于选修课、重修、刷分等相关问题的疑问解答

关于选修课、重修、刷分等相关问题的疑问解答

关于选修课、重修、刷分等相关问题的疑问解答。

1、关于选修课的问题:(1)选修课共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学校开设的公共选修课,课程代码以gx开头,倒数第三位为课程类别,有核心、非核心及类别要求,按要求修满10学分即可,多修的学分也不会计入到总学中;一种是学院开设的专业选修课,课程代码为ab开头,没有门数及类别的要求,学分将计入到总学分中;两种课并不冲突,都需要进行选课。

2、关于挂科的问题:2012级学生,在大二的时候才可以开始进行重修及刷分选课。

(一)、挂科1、必修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考核成绩不及格为挂科,需要参加重修考试。

必修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包括:(1)、学校统一开设的政治类、外语类、体育类、计算机类公共课程;(2)、文学院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3)、教学实习;(4)、学年论文;(5)、毕业实习;(6)、毕业论文;注: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为专业实习(7)、军事训练。

2、下列情况不属于挂科:(1)、选修课已选课,但未参加最后的结课考试或上交结课作业,未能获得成绩;(2)、选修课已选课,且按时参加结课考试或上交结课作业,但成绩为不及格;(3)、必修课程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且已办理过缓考手续,未获得成绩;(4)、因到其他学校进行交流,无法按时参加本年级本专业相关必修课程考试,未获得成绩;(二)、重修凡是在必修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具体课程类别详见“挂科”)成绩不及格(即挂科)的同学,都需要参加重修考试,同一科目可参加多次重修考试,直至成绩合格。

1、重修考试的方式(1)、吉林大学不单独组织重修课程考试,需要参加重修考试的同学在相应学期跟随下一年级相同专业的同学进行考试。

即,在每个学年第一学期(即秋季学期)挂科的同学,需要在下一学年的第一学期(即秋季学期)期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在每个学年第二学期(即春季学期)挂科的同学,需要在下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即春季学期)期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

◆特别提示:2009级及以后年级学校不再组织毕业班进行统一的重修考试。

重修选课操作指南

重修选课操作指南

重修选课操作指南1、pc 端第一步:登录系统打开学校官网,在页面导航然点击“校园服务门户”,输入个人账号与密码进入个人门户页面,在页面中点击【教务系统】链接,进入教务系统。

进入教务系统后,页面如下图所示:第二步: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侧的菜单【选课管理】→【重修选课】,打开重修课选课页面,页面内容如下图所示:第三步:点击不及格课程信息展示可选班级信息,如下图所示:如果点击课程之后,右边显示无数据,说明暂时没有该课程的开课班级,如图所示。

第四步:点击选课按钮,完成选课。

第五步:选课成功系统会提示选课成功,如果需要退选,请先点击退选按钮,退选成功后,再选择别的班级,退选操作如图所示注意:1、超过选课时间,无法选课。

2、超过限选门数,无法选课。

3、同一门课程,只能选择一个班级,超过无法选课。

4、限选人数为零无法选课。

5、尽量选择和之前挂科课程同一学分的班级,如果所选班级的学分过低,系统会给出提示,请慎重选择!6、如果所选班级的上课时间和现有课程的上课时间冲突,系统会给出提示,请慎重选择!2、移动端第一步:登录今日校园,进入我的大学,点击教务系统,在事务办理中点击重修选课。

第二步:打开重修课选课页面,页面内容如下图所示:第三步:点击请选择框,展示挂科课程信息,选择课程,展示可选班级信息,如图所示:第四步:点击班级右侧加号,展示班级详情信息,如图所示:第五步:点击选课按钮进行选课第六步:选课成功系统会提示选课成功,如果需要退选,请先点击退选按钮,退选成功后,再选择别的班级,退选操作如图所示注意:1、超过选课时间,无法选课。

2、超过限选门数,无法选课。

3、同一门课程,只能选择一个班级,超过无法选课。

4、限选人数为零无法选课。

5、尽量选择和之前挂科课程同一学分的班级,如果所选班级的学分过低,系统会给出提示,请慎重选择!6、如果所选班级的上课时间和现有课程的上课时间冲突,系统会给出提示,请慎重选择!。

昆明理工大学重修报名及选课的通知

昆明理工大学重修报名及选课的通知

昆明理工大学教务处昆理工大教务学字…2015‟37号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及选课的通知各学院:现将本学期重修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重修课程重新学习的课程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开设的课程为准(原则上以校级平台课及本学期正在开设的理论课程为主)。

二、重修报名及选课流程1、网上报名及选课:网上报名从3月31日18:00到4月2日12:00结束,需登录教务网络管理信息系统(/html/jwglxt/1.html),单击菜单项“学生成绩→申请重修”,即在对应的重修课程/环节记录后点击“申请”报名即可。

请网上报名参加重修课程的同学务必于报名后4月9日18:00到4月13日8:00之间上网选课确认,同时打印个人课表,查看本次选修重修课程的教学安排(只参加网上报名但未参加网上选课的同学,则无法参加重修学习考试)。

2、教学安排:教务处根据网上报名的结果统计参加重修的人数,并安排上课时间地点(原则上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课程单独开班,少于30人的课程实行插班学习、网络课堂学习或者本学期暂不开班)。

三、重修方式1、课程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单独组织教学安排;2、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且有足够容量,则插入正在开设的正常教学班中学习;四、重修考试1、单独组织教学安排课程,采取统一安排考试;2、插班学习课程:若学生考试时间不冲突,则参加所在教学班级安排的统一考试;若考试时间冲突,优先安排学期正选课程考试,重修课程考试时间另行安排;3、网络教学课堂重修学习,单独安排考试。

五、重修学费根据《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学分制管理文件的通知》(昆理工大校教字…2010‟18号)的相关规定,重新学习课程属三类学分课程,按60元/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请参加重修选课的相关同学务必将重修费用补足在学费银行卡中,以便按时扣款。

因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扣款不成功的,将自动视为恶意欠费,重修选课结果无效,同时无法参加下学期正常选课。

六、其他事项欲参加重修的同学请认真学习通知,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在规定时间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重修报名及选课(特别说明,插班学习的课程可能会与主专业课程学习时间冲突,请同学们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报名,课程选定后一律不得退选,选课结果自行负责)。

课 程 重 修 管 理 规 定

课 程 重 修 管 理 规 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我校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与学的协调发展,学校决定从2004级三年制高职生起试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

根据学分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课程重修作以下规定:一、重修范围重修制实施的具体范围为: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所开设的课程,可以有一次补考的机会,补考不及格必须重修;第二学期以后的课程,正常考核不及格,进行重修或改选;必修课或必选课考核不及格,必须重修,直到取得该课程学分;选修课不及格,可重修,也可另选别的课程修读;实践性教学(含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性教学课)考核未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应重修。

学生对某课程掌握程度不够,所取得的考分不满意也可以重修,并以考试最高分记入档案;对于旷考、作弊或某种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者,经本人申请,系(部)签署意见,教务处批准,可给予一次重修机会。

二、重修费用课程重修按该门课程的学分收取重修费,单独组织的重修考试收取重修考试费。

重修费按30元/学分计,重修考试费按10元/学分计。

重修费用由重修生按照教务处下发的通知单到学院计财处交纳。

每学期第四周,重修生交纳重修费用,然后凭收据到教务处办理重修证,教务处根据重修费用收交情况安排重修和重修考试。

三、重修课程的安排1、重修课程的开课形式重修课程的开课形式有四种:一是正常选课跟班重修,二是在周末或假期单独开设重修班;三是在正常时段单独开设重修班;四是不组织授课的重修课程,参加教务处单独组织的重修考试。

2、重修课程的组织原则上每学期都开课的课程,不单独组织重修班,重修生正常选课进行跟班重修。

每年仅开一次的课程,重修人数达到30人以上,在周末或假期单独开设重修班。

重修人数低于30人,则与下一年级的学生同期选课跟班重修。

四、各类课程的重修要求1、第一学期所开课程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所开设的课程,可以有一次补考的机会,补考不及格必须参加重修。

重考和重修的区别

重考和重修的区别

报名情况)
1、禁考、旷考、考核违纪或作弊者
Hale Waihona Puke 只能重修不能重考2、非实践类的必修课:第一次考核未通过者(这里 未通过是指:去参加考试了但没有通过)
可重修
情况
3、非实践类选修课:考核未通过者
可重修或者另选课程修读
可重考(特别提醒:学校规定,“课程重考者只 能参加下一次结课考试,同一门课程只允许一次 重考”。这句话的解读是:挂科后,要先弄清楚 该门课程会在哪个学期开课,在下一次开课的时 候就要报名重考,在该报名的时候不报名或者报 了名不参加考试的都等于是放弃了这唯一的重考 机会,过后就只能是重修;重考不及格的过后也 只能是重修)
入收费学分)
6、思政课不及格
只能重修
不能重考
7、已通过课程考核者
可通过重修以提高成绩绩点
注:具体细则可查看入学时人手一本的《学生手册》或者教务处网站的相关文件,教务处网站链接是/ 或者在学校官网的导 航找到教务处网站。文件有:《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关于完全学分制学生考试相关政策的解读》、《关于《课程考核管 理规定》的补充说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北 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课程修读实施细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分制学生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
备注
外院教务办公室是TC408 1、选课问题的咨询电话是 3622051(乔老师); 2、考试或重考问题的咨询电 话是3622894(麦老师); 3、素质拓展问题的咨询电话 是3622051(武老师)
选择重考要慎重!因为重考绩 点按1.0算,当纳入毕业审核 范围的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 点低于2.0则无法获得学位证

厦门大学关于重修选课的说明(最新版)

厦门大学关于重修选课的说明(最新版)

厦门大学关于重修选课的说明厦门大学关于重修选课的说明关于重修选课的说明各位同学:为了保证本次选课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选课说明如下,请同学在选课之前务必认真阅读:一、选课安排选课时间:2月24日13:00至3月4日19:00 选课规则:先来先得选课时间内可以进行改选、退选课程。

二、选课及注意事项1. 查询成绩单,确认需重修的课程:同学应通过.n 进入教务系统,查询个人成绩单,确认自己需要重修的课程。

原则上必修课均必须重修;选修课可以重选该门课程,也可以改选其他课程,修满学分即可。

部分院系选修课,学院有特别要求重修,请与教学秘书确认。

2.选课操作:登录.n,进入“重修选课”模块选课,系统会自动列出需要重修的课程。

如下图所示。

因系统在优化中,目前重修选课页面列出的重修课程还包含全校性选修课、院系选修课、体育课等课程。

建议同学们先确认需要重修的必修课,选修课请与院系教务管理员仔细确认后再进行选择。

3.单独开设重修班的课程:单独开设重修班的课程及个别课程选课说明见附件。

建议同学们选择单独开设的重修班,如重修课程未单独开设重修班,请选择普通班级进行重修。

4.必修重修课程未显示:因新旧课程库过渡阶段,个别课程的重修班可能未在重修页面显示,如碰到这种情况,请联系院系教务管理员指定相应课程进行重修。

同学们也可以登录.n进入“教务系统”“课表查询”模块,确认本学期是否有开设相应的课程并及时联系院系教务管理员进行重修课程指定。

5.因选课人数已满无法在系统内选课:同学们可以按下表格式将拟重修课程信息汇总给教学秘书,本院系授课的课程由院系教务管理员添加选课,其他学院授课的课程由所在学院教学秘书于2月28日前统一汇总给授课单位代选。

6.确认重修选课结果:请同学们务必在3月5日之前进入选课系统确认自己重修选课结果是否完整、班级信息是否正确。

如有遗漏或错误请于3月7日前联系授课单位,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7.重修课程一般均应跟班上课并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重修选课申请报告

重修选课申请报告

尊敬的教务处领导:您好!我是XX学院XX专业XX级的学生,学号:XXXXXXXX。

因个人原因,我在上一学期的一门课程——XX课程中未能取得及格成绩,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我已按规定完成了补考,但成绩仍不理想。

为了不影响我的学业进程和毕业要求,特向贵处申请重修该课程。

以下是我对此次重修的详细申请报告:一、重修原因1. 个人原因在上一学期的XX课程学习中,由于个人时间管理不当,导致学习任务分配不合理,未能充分投入到课程学习中。

此外,我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对部分知识点理解不透彻,导致考试成绩不理想。

2. 课程内容调整经过查阅资料,我发现XX课程在我所在的年级进行了部分内容调整,部分知识点与之前所学的有所不同。

由于我在课程学习过程中,未能跟上课程内容的调整,导致考试成绩不理想。

二、重修计划1. 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为了确保在重修过程中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我将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每天的学习时间,确保课程学习与个人其他事务不冲突。

2. 加强课程预习和复习在重修过程中,我将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图书馆等渠道,加强对课程知识的预习和复习。

对于重点、难点知识点,我将通过查阅资料、请教同学和老师等方式,确保对知识点的深入理解。

3. 参加辅导班和讨论组为了提高学习效果,我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辅导班和讨论组,与同学们共同探讨课程学习中的问题,共同进步。

4. 寻求老师帮助在重修过程中,我将主动向授课老师请教问题,争取得到老师的指导和帮助,提高学习效果。

三、预期效果通过重修XX课程,我预期达到以下效果:1. 提高对课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为后续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2. 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时间管理能力,为今后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准备。

3. 增强自信心,为今后的人生道路积累宝贵经验。

四、结语鉴于以上原因,我诚恳地提出重修XX课程的申请。

我相信,在贵处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取得优异的成绩。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申请报告,期待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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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修选课和重修考试的说明
重修已经选课的同学,请注意:
1、专业课程的考核:根据自己课表的结课时间,应主动联系任课教师,以便安排课程考核,以免错过考核。

2、基础课程的考核:全校性的平台课包括《高等数学》、《概率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大学英语》、《无机化学》、《有机化学》、政治类课程和高级语言程序类课程,学生以自学重修为主,此类课程学校一般均会安排单独重修考场进行考核,以学院安排的重修考试通知为准。

附:《河北农业大学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1.课程考核不及格,可申请重修。

一般情况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必修课和专业主干课不及格,必须重修;选修课程不及格的,可以重修,也可以改选其他课程。

公共选修课不办理重修,直接重选该课程或改选其他课程。

重修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综合教务系统进行重修选课,重修选课成功方可参加重修考试。

课程总评成绩低于75分以下者,可自愿申请重修。

2.重修的课程可以跟班学习或自学。

重修学生应主动联系任课教师,具体重修方式应征得任课教师同意并登记备案。

3.重修考核一般随低年级该课程的考核进行,重修成绩以最后一次重修考核成绩记载。

4.体育课、单独开设的实验课、课程实验环节和实习(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及格,重修须全程上课、学习和参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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