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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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影响
摘要: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居高不下,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情况复杂,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青少年犯罪是在家庭、学校、社会等客观因素与青少年自身的人格特征、情绪情感、个性等主观因素影响的相互作用下慢慢形成的。其中,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首要场所,直接决定和影响未成年人是否能健康成长。因此,家庭环境不良、家庭教育方法不当及家庭管理不当等负面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直接的,重要的客观因素。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家庭环境;家庭教育;家庭管理;家庭结构;影响
青少年犯罪这一社会问题,情况十分复杂,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青少年身体、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家庭、学校、社会等客观原因。其中,家庭的负面影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导致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和重要原因。因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风家教对子女的心理和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是人的思想情操和个性品格形成的摇篮。特别是青少年时期,是人的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其精神和物质的获得,主要仰赖家庭,所以家庭的教育和影响,对青少年的社会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的教育和影响,与青少年的犯罪有直接的、重要的影响。
一、不正常的家庭环境的影响
(一)残缺家庭的影响
残缺家庭是指家庭出现夫妻双亡或一方亡故、分居、离婚、再婚、在押等情况,家庭结构破裂趋于小型化,传统家庭的帮助,保护和监督功能正在弱化。这种类型的家庭对青少年造成重大的不良影响,由于过早的失去父亲或母亲的关爱,使他们无法享受正常家庭的温暖和关爱,家庭关爱的缺失造成青少年心灵扭曲,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长期的内心痛苦,心理的失衡,渐渐的使他们产生心理偏差,变得孤僻、冷漠和封闭、不愿和人交往,当心理无法得到平衡的时候,很容易采取极端的手段去处理问题。我国许多学者的研究表明,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家庭结构残缺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据国内学者钱曼君的调查,70名犯罪的青少年中,父母不全、父母离婚的有13人,占18.5%,父亲或母亲被劳教的有12人,占17%。我国社会学者还在对
29个省市的城市小学中的902名离异家庭儿童和808名健全家庭儿童的对比研究中发现,离异家庭儿童在同伴关系、自控能力、情绪、性格、道德和学习方面都明显不如来自健全家庭的儿童。可见,残缺家庭对青少年的成长有许多不利的影响,家庭解体越严重,青少年所发生的问题也会越严重,他们是成正比关系的。
(二)空巢家庭的影响
近些年来,双职工家庭,父母双方外出打工谋生成为一种社会普遍现象。在这种家庭环境中,由于父母长期忙于工作,他们无暇顾及孩子,对子女关心爱护不够,由于缺少沟通,形成思想隔阂,对子女的思想,行为也无从了解和掌握。
(三)有缺陷的父母的影响
有缺陷的父母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父母智力或身体有缺陷,如精神病、盲人等,处于这种家庭环境的青少年,家庭教育往往先天不足,在学校、社会还可能因为家庭缺陷受到歧视,使这些青少年的自尊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到社会上去寻找关爱和同情,过早的流入社会,养成不良恶习直至犯罪。二是父母素质低下的家庭,古语云:“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可见环境对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古代孟母三迁其家,目的就是为孩子选择良好的环境,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形成。奥地利学者曾对398名违法犯罪青少年进行过调查,发现其中183名青少年的父亲是酒鬼。
(四)家庭的负面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直接的、主要的原因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所学校,家庭的启蒙教育与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的成长起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母的言传身教对青少年的品行形成起关键的作用。据广东省少管所反映,在该所服刑的少年犯中,80%和家庭教育不当有关。广州市某中学心理咨询室的老师说,到该室咨询“心事”的学生,反映的问题90%和家庭不和有关。因家庭不和,小孩从小就缺乏爱心与安全感,到了社会以后就依赖到社会寻找爱护从而容易上当被骗。据广东、山东、河北、四川、重庆、福建六省市对500 多名女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对中学生成长影响最大的是父母。由此可见,家庭、尤其是父母对子女的影响是很深、很大的,家庭的负面影响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家庭环境的好坏,常常是导致家庭成员性格品质优劣初始的、直接的因素。孩子的许多习惯、品行的养成,以及走向社会后的行为取向,在家庭里就初步定型。
二、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的影响
(一)宠的教育方式的影响
这种家庭教育方式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也显得越来越普遍。在这种教育方式下长大的孩子或者性格脆弱、缺乏独立性、无法接受任何挫折;或者任性、自私、以自我为中心;或者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他们无法适应竞争化的社会,反而在欲望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便会以非法手段来获得满足,以满足心理上的“不平衡”。这种家庭教育方式是当前家庭教育中尤其应该注意。
(二)放任自流的教育方式的影响
这主要表现为父母因忙于自身的工作、应酬等,无暇顾及子女,放任自流。这种教育方式下长大的孩子任性与孤僻、冷漠,他们在父母身上感受不到亲情的温暖,造成子女心理上的迷罔和疑惑,得不到父母的及时指点,内心的欲望和需求得不到满足,心理上得不到慰籍,久而久之,心理问题积重难返,进而形成抑郁、敏感多疑、易怒、冷漠、孤僻、缺乏责任感和同情心等心理障碍和人格缺陷,由于他们自我控制能力不足,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下,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的影响
有些父母认定“棍棒底下出孝子”的理念,信奉“不打不成才”的古训,他们发现孩子犯了错误或有劣迹时,不分青红皂白就对孩子进行打骂、斥责、罚跪、关禁闭、甚至赶出家门。这种教育方式会产生很多恶劣后果;首先,它会严重的挫伤青少年的自尊心和上进心,使青少年学会用暴力解决问题,还会造成孩子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其次,在这种教育方式下长大的孩子,常常会感到家长冷酷无情,在心理上视父母为敌,选择离家出走,流落到社会,有的在教唆犯的引诱、威胁下,堕落成罪犯。某城市1983年曾对408名少年犯进行分析,发现棍棒之下少年犯罪率最高,408人中,84%是受棍棒管教的。这种教育方式,很容易使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管理不良的影响
家庭管理包括经济管理、生活管理、学习指导和家务劳动分配等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进展,人们的经济生活水平明显的提高,计划生育的实施,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成为普遍现象。在许多独生子女家庭中,家长从小对孩子娇生惯养,经济管理已把照顾孩子“需要”作为重点,孩子零花钱已占到父母双方收入的二分之一以上。久而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