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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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混凝土拌合站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参建单位:

现将《混凝土拌合站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混凝土拌合站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郑徐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混凝土拌合站的验收程序,统一检查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郑徐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施工单位工地自建混凝土拌合站的验收和评价。

第二章拌合站建设要求

第三条拌合站选址要求

㈠拌合站场应选择地势稍高且较平坦处建设,在场地建设时应重视排水系统建设,且应避开易积水和严重不良地质的地点,考虑防洪排涝,并远离生态敏感区。

㈡拌合站地基基础地质状况要好,所选场地地质要求坚硬,能有效防止地面沉降,建站时搅拌机组和料仓底座下基础应特别加强处理。

㈢考虑环保因素,混凝土拌合站应远离住宅和人口稠密区,减少产生的噪音、粉尘和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尽量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口。

第四条拌合站布局及设置要求

㈠拌合站设计应体现节约用地、节省投资、环保节能、永临结合、合理实用的原则,应重视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等工作。

㈡拌合站生产区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砖砌围墙与外界隔开。

㈢拌合站的位置和规模应根据运输和工程条件、混凝土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和高峰强度、拌合物使用时间要求(供应半径不宜大于15km),经技术经济比选确定。

㈣拌合站设计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统筹考虑,根据地形条件提出规划设计方案。用地应根据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堆放能力等因素确定。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混凝土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和高峰强度确定,并考虑备用。

㈤拌合站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机和清洗槽,防止进场车辆将泥土带入料仓。进口应设材料员室和电子汽车衡,能及时对进场的原材料过磅和检查。

第五条拌合站建设和管理

㈠施工单位应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工程特点、地形条件等合理规划拌合站,提出可行的规划方案并绘制拌合站场地平面布置图,拌合站的拌合能力、供应范围、运输时间及路线、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管理制度、标准规范、人员配备等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㈡拌合站场地设施建设

1.拌合站应采取围墙封闭式管理,并设置工地试验站、拌合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等,办公、生活区应分区设置并设置明显的区位标志牌。

2.拌合站内所有生产场地、道路应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硬化后地面承载力满足场内作业要求。

3.砂石料仓应按待检区和已检区设置,料仓的大小、数量应根据砂石料级配、拌合站生产能力合理设置,其存储能力需满足最大生产需要,且应满足连续3~5天生产的需求。砂石料仓应设置雨棚防雨遮阳,料仓之间应砌墙体隔开,仓内地面应设排水坡,不得积水,仓外应设置排水沟,满足现场排水要求。

4.搅拌机组及计量设备需搭设防雨棚,雨棚高度以满足装载机作业为宜,需要冬季施工的拌合站要单独上报方案,按规定安装相关设备。

5.拌合站内应根据地形条件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应将集水池、沉淀池和污水过滤池纳入场区规划,与拌合站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禁将站内废水直接排放。

6.拌合站内醒目位置应设置“五牌一图”,具体要求见“郑徐客专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郑西客专工〔2013〕4号)。其它生产及生活标牌则按标准化工地和《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有关规定统一设置标识和标志。

7.拌合站站区内需要设置消防设施及安全用电设施。

㈢人员配置要求

1.拌合站人员配备需满足拌合站生产和管理需求,主要管理人员(站长、技术负责人、试验员、安全员)应是施工单位本企业职工。其中,站长应具有二年及以上拌合站管理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试验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且具有二年及以上试验工作经验。

2.其他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数量按需要合理

配置,以满足现场需要为主,

3.拌合站试验员、安全员、电工、电焊工、装载机司机、搅拌车司机、搅拌设备操作人员均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人员上岗作业。

㈣设备配置要求

1.拌合站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其生产能力应满足现场施工要求,计量装置应达到自动计量标准,拌合站应配备满足混凝土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

2.储料罐应根据同时使用的水泥、粉煤灰等粉料种类来确定,每种粉料待检料与已检料必须存放于不同料罐内。各储料罐必须设置缆风及避雷设施。

3.各储料罐内部应设破拱装置、自动收尘装置、料位指示器、温度传感器等。为方便取样,应设置专用取样口。如使用液体料,则储料罐应设防深沉装置,并注意遮光、保暖。

4.水池容量应满足混凝土连续施工生产的需要,同时要考虑冬季施工时的加热装置。

5.砂石料采用皮带输送机输送的,输送皮带应全程封闭,避免在输送过程中受雨水影响;粉料均采用螺旋输送机输送,应注意使用过程中精度的校正和提高;水和外加剂采用水泵抽取时,为保证计量精度,宜采用电磁分流阀装置。

6.拌合站根据需要应设置骨料清洗设备。

7.拌合站应安装功能符合现行技术标准和铁道部相关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接入铁路建设信息平台。

㈤原材料管理

1.散装水泥、粉煤灰应使用储存罐储存,不同厂家、品种、标号、批次应分罐保存,严禁混装罐。

2.砂石料应分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砂石料应按规定进行材料的质量检验状态标识,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使用部位等。

3.液态外加剂需入库储存。受潮、过期的水泥及掺和料,过期、变质的外加剂不得随意丢弃,应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4.材料标识应按《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建技〔2009〕44号)规定设置。

㈥生产管理

1.混凝土生产前,需对计量装置自校标定并记录,清除地坑中积水。

2.拌合站配合比标识牌应悬挂于操作间前醒目位置,规格统一,标识牌应包括混凝土设计和施工配合比、时间、集料的计算和实测含水量、各种材料的每盘用量、坍落度等内容,并及时更新。

3.进入生产区的人员需戴安全帽,搅拌作业时料斗下严禁站人,拌合楼出料口需设安全标志。

4.拌合站车辆运输应做到不洒、不漏。临近市区作业,出入车辆应清洗车轮。运输车辆在拌合站内统一指挥,定点停放。

5.拌合站机械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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