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稿酬发放暂行办法(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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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稿酬发放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公司内部通讯员和员工投稿的积极性,为《xxxx》报等宣传平台提供内容详实、体裁多样的稿件,提升公司宣传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稿件的分类标准

根据稿件的来源不同,分为原创类和摘抄类作品。原创类作品须标明真实姓名和所在的部门;摘抄类需标明出处、作者、摘抄者的姓名及所在的部门。

第三条稿费的发放标准

1.图片新闻(包括文字说明)不论版面位置,每幅均为3元;

2. 摄影照片、美术作品、书法、篆刻10—15元/幅。

3. 转载摘抄类稿件不计稿酬。

4. 广播新闻稿、网站新闻稿均按3元/篇计酬。

5. 论文、调研报告类文章,根据文章价值和指导作用,按20—100元/篇计酬。

6.内部投稿可一稿多用,只计一次稿费,以最高一次为准;党群工作部人员负责编写的稿件(副刊诗歌散文除外)均不计稿酬。

7.《xxx》报新闻稿件以版面为主要标准计酬,适当考虑稿件篇幅长短,具体见以下附表。

第四条员工稿件被上级媒体采用后,按其稿酬1:1标准给予奖励。

第五条员工稿酬领取与发放由公司党群工作部每月进行汇总统计,统一申报,每季度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六条根据投稿质量每年评选出优秀通讯员若干名,并发放适当奖励。(评选办法另拟)

第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公司党群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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