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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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资编制管理制度

医院工资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资编制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等。

第三条医院工资编制管理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工资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医院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按月发放,保障职工基本生活。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岗位性质、职责、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职工工作绩效、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激励职工提高工作水平。

第八条津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以及医院实际情况执行。

第三章工资编制管理第九条医院设立工资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工资编制的编制、审核、审批和发放等工作。

第十条工资编制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医院工资编制管理制度,报医院领导审批后执行;(二)根据国家政策、地方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工资总额;(三)负责工资编制的审核、审批和发放工作;(四)对工资编制进行统计分析,为医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五)做好工资编制管理的档案工作。

第十一条工资编制的编制:(一)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结合职工岗位、学历、职称等因素,编制基本工资;(二)岗位工资:根据岗位性质、职责、工作量等因素,编制岗位工资;(三)绩效工资:根据职工工作绩效、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编制绩效工资;(四)津补贴: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以及医院实际情况,编制津补贴。

第十二条工资编制的审批:(一)工资编制管理部门对编制的工资进行审核,确保工资编制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二)审核通过的工资编制,报医院领导审批;(三)审批通过的工资编制,由工资编制管理部门进行发放。

第十三条工资编制的发放:(一)工资编制管理部门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将工资发放到职工个人账户;(二)工资发放过程中,确保工资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三)对工资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

医院里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医院里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绩效工资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院整体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包括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等各岗位人员。

第三条绩效工资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效率优先、公平合理”的原则,体现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第二章绩效工资构成第四条绩效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辅助工资和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作为职工的基本收入保障。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职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和贡献确定。

第七条辅助工资:包括院龄工资、夜班补助等,用于鼓励职工在特殊岗位、加班加点等情况下付出更多劳动。

第八条绩效工资:根据职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九条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月度考核,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职工在本年度内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质量:诊疗技术、病历书写、诊疗规范执行等。

(二)护理质量:护理技术、护理文书、护理规范执行等。

(三)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医患沟通等。

(四)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等。

第十一条月度考核主要考核职工当月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作量:门诊、住院工作量等。

(二)医疗质量:诊疗技术、病历书写、诊疗规范执行等。

(三)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医患沟通等。

(四)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等。

第四章绩效工资发放第十二条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年度考核和月度考核结果确定。

第十三条绩效工资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确保每位职工的绩效工资发放公平合理。

(二)激励原则:通过绩效工资发放,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透明原则:绩效工资发放标准、考核结果等公开透明。

民营医院工资管理制度

民营医院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资管理,确保医院运营的稳定性和员工的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公平、合理、透明的工资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医院整体运营效率。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我院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岗位等级、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及科室的绩效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

3. 补贴工资:包括岗位补贴、工龄补贴、高温补贴、节日补贴等。

4. 五险一金: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第三章工资管理原则第五条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六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坚持与医院发展相适应、与市场竞争力相匹配的原则。

第四章工资发放第八条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具体日期由医院另行通知。

第九条工资以货币形式发放,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发放。

第十条工资发放前,员工需填写工资领取单,经人事部门审核后发放。

第五章工资调整第十一条工资调整包括以下情况:1. 国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2. 员工岗位、等级、工龄等发生变化。

3. 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发生变化。

4. 医院经营状况发生变化。

第十二条工资调整程序:1. 人事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提出调整方案。

2. 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3. 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

4.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调整工资发放单。

第六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我院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等挂钩。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内容:1. 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2. 工作质量、效率。

3. 团队协作、沟通能力。

4. 业务学习、技能提升。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方法:1. 个人绩效考核。

2. 科室绩效考核。

3. 年度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调整、奖金发放、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工资制度范本

医院工资制度范本

医院工资制度范本
1. 基本工资
-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资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每年可能进行调整。

2. 绩效奖金
-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 绩效奖金金额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3. 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加班的时间和频率进行计算和结算。

- 加班工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4. 职务津贴
- 根据员工的职务和级别,享受相应的职务津贴。

- 职务津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5. 职称津贴
- 根据员工的职称和级别,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

- 职称津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6. 学历津贴
- 根据员工的学历,享受相应的学历津贴。

- 学历津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7. 工龄津贴
- 根据员工在医院工作的年限,享受相应的工龄津贴。

- 工龄津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8. 社会保险和福利
- 医院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提供相应福利待遇。

9. 其他补贴和津贴
- 医院根据员工的特殊工作需求,可能提供其他补贴和津贴。

- 其他补贴和津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医院工资制度的一般范本,具体的工资标准和制度执行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医院的具体情况而有所调整。

请您在具体操作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确认。

医院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医院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医院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医院工资支付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工资支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 公平性原则:工资分配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3. 实效性原则:工资支付应确保及时、准确、到位。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医院工资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确定;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劳动强度、技能要求等因素确定;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绩效、医院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4. 奖金:包括年终奖、加班费、特殊贡献奖等;5.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补等。

第三章工资支付第五条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发放日期由财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工资支付方式:1. 银行转账:将工资直接转入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2. 现金发放:对于不便使用银行转账的员工,经本人申请,可由财务部门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七条工资支付流程:1. 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员工工资信息,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补贴等;2. 财务部门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信息,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审核后进行工资发放;3. 员工核对工资支付情况,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反映。

第四章工资调整第八条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1. 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行业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每年对工资进行一次定期调整;2. 特殊调整:因员工个人原因或医院经营需要,对员工工资进行特殊调整。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医院设立工资支付监督小组,负责对工资支付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工资支付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对违反工资支付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医院员工工资制度

医院员工工资制度

医院员工工资制度一、工资计算方式1.基本工资:医院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员工工资的核心部分。

2.绩效工资:医院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为绩效突出的员工提供额外的绩效工资,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加班工资:对于需要加班工作的员工,医院将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4.基础补贴:医院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特殊情况,提供一定的基础补贴,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5.岗位津贴:根据不同岗位的特殊性和风险程度,医院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以补偿员工在特殊岗位上的付出和风险。

6.学历津贴:医院对持有高级职称和硕士、博士等高学历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学历津贴,以鼓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的学历水平。

二、工资组成1.基本工资:包括员工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加班工资等。

2.补贴:包括基础补贴、岗位津贴和学历津贴等。

3.福利和奖励:医院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和奖励也是工资的一部分,如年终奖、节日福利、员工活动福利等。

三、工资发放方式1.月薪制:医院将员工的工资按月结算发放,一般在每月的固定日期发放工资。

2.季薪制:医院将员工的工资按季度结算发放,一般在季度末发放工资。

3.年薪制:医院将员工的工资按年结算发放,一般在年底发放工资。

四、福利和奖励1.年终奖:医院将员工的绩效和工作表现作为考核依据,根据评定结果给予一定比例的年终奖金。

2.节日福利:医院会在重要节日前发放一定的节日福利,如过节费、礼品等,以增进员工的福利感和团队凝聚力。

3.带薪假期:医院设有带薪休假制度,员工在享受带薪休假期间,可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

4.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医院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

5.健康体检:医院定期为员工提供免费的健康体检,以关注员工的健康状况。

医院员工工资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能够激励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

医院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薪酬水平进行合理调整,也应准确、及时地发放工资和福利,以保证员工的正当权益。

医院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事工资管理,保障医院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医院人事工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工资待遇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医院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岗位,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等,按月或季度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国家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工资支付第九条工资支付方式:医院采用银行代发工资的方式,每月按时足额支付。

第十条工资支付时间:每月工资支付时间为次月5日前。

第十一条工资支付依据:工资支付依据为员工当月考勤、工作绩效、岗位工资标准等。

第四章工资调整第十二条工资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定期对工资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工资调整方式: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岗位变动、职务晋升等因素,进行工资调整。

第十四条工资调整程序:由人事部门提出工资调整方案,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章工资福利第十五条医院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一)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带薪年休假: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带薪年休假。

(四)其他福利: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其他福利。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人事管理第十九条医院人事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竞争、激励、约束的原则;(三)以人为本的原则。

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管理,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学历、职称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工作量等因素进行考核,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 奖金:包括年终奖金、项目奖金、加班费、出差补贴等,激励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更大作用。

4. 法定福利和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五条医院工作人员薪酬按月发放,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第六条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发放。

第七条员工请假、病假、产假等情况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执行。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八条医院工作人员薪酬调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年度调薪: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医院经济效益和员工岗位、学历、职称等因素进行调整。

2. 职称晋升:员工在岗位上取得更高职称,相应提高薪酬。

3. 工作表现优异: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经考核认定后给予薪酬调整。

4. 岗位变动:员工岗位变动后,根据新岗位的薪酬标准进行调整。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九条医院设立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医院设立惩罚制度,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中医医院薪酬管理制度

中医医院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医医院薪酬管理,调动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在岗医护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检验师、技师等。

第三条中医医院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合理、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以岗位绩效为基础,兼顾个人能力和工作成果。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医院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津贴五部分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执行,保障医护人员的基本生活。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责任、技术难度、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工作业绩、团队协作、患者满意度等因素综合评定,体现绩效导向。

第八条奖金:根据医院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突出贡献等因素发放,体现激励作用。

第九条津贴:包括加班费、夜班费、高温补贴、工龄补贴等,体现对特殊岗位和特殊工作的补偿。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薪酬发放实行月度发放,每月底前发放当月薪酬。

第十一条医院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及时足额支付医护人员薪酬。

第十二条医院薪酬发放需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和地方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医院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四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结合医院经营状况,每年对薪酬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特殊调整:因医院政策调整、岗位变动、个人能力提升等因素,对薪酬进行一次性调整。

第五章薪酬监督第十六条医院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薪酬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十七条薪酬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薪酬发放的公平、合理。

第十八条医院对违反薪酬管理制度的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医院_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医院_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充分调动医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在岗职工。

第三条绩效工资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分配公开透明,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公平地参与分配。

(二)激励约束原则:通过绩效工资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约束不良行为。

(三)多劳多得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进行绩效工资分配。

(四)效益优先原则:绩效工资分配与医院经济效益挂钩,实现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绩效工资构成第四条绩效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辅助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和技能要求,确定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辅助工资:包括夜班补助、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按照国家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九条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月度考核。

第十条年度考核:(一)考核内容: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个人品德等方面。

(二)考核方式:民主测评、领导评价、群众意见等。

第十一条月度考核:(一)考核内容: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

(二)考核方式:科室内部考核、部门考核、院领导评价等。

第四章绩效工资分配第十二条绩效工资分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二)进行绩效考核;(三)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奖金分配;(四)公布绩效工资分配结果。

第十三条绩效工资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绩效工资分配公开透明,确保每位员工都能了解分配过程和结果;(二)绩效工资分配公平公正,避免出现不合理现象;(三)绩效工资分配与医院经济效益挂钩,实现效益最大化。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工资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工资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院全体员工的利益,确保医院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编员工,包括临床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激励的原则,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技能、工作态度等因素为依据,合理确定员工薪酬。

第二章基本薪酬第四条基本薪酬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

第五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风险、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按照医院薪酬体系进行划分。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实行月度考核,绩效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岗位工资的50%。

第七条津贴补贴包括工龄补贴、夜班补贴、高温补贴、节假日值班补贴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八条医院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第九条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和临时性考核。

第十条年度考核以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工作绩效、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

第十一条月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

第十二条临时性考核针对突发事件、临时任务等,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考核标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医院设立奖励基金,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标准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五条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医院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罚。

第五章薪酬调整第十六条医院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水平、医院经济效益等因素,定期调整员工薪酬。

第十七条员工薪酬调整包括岗位工资调整、绩效工资调整、津贴补贴调整等。

第十八条员工薪酬调整的具体方案由医院薪酬委员会制定,经医院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制度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绩效工资分配管理,提高医院整体运营效率,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1. 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2. 实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3. 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4. 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绩效工资范围1. 基础性绩效工资:包括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2. 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科室效益奖、个人业绩奖、突出贡献奖等。

四、绩效工资分配原则1. 按劳分配、多劳多得;2. 实施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暂不包括院级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3. 以科室为基本核算单元;4. 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5. 逐步施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1.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由医院统一发放;2. 奖励性绩效工资:(1)科室效益奖:根据科室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按比例分配;(2)个人业绩奖:根据个人工作业绩,按比例分配;(3)突出贡献奖:根据个人对医院做出的突出贡献,按比例分配。

六、绩效工资考核与评价1. 医院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2. 各科室设立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工作;3. 绩效考核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实际工作成果和贡献;4.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七、绩效工资发放与管理1. 绩效工资按照考核结果,由医院统一发放;2. 绩效工资发放实行月结月清,不得拖欠;3. 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岗员工。

第三条绩效工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1. 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2. 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原则;3.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4. 与医院发展战略和目标相一致原则。

第二章绩效工资构成第四条绩效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1.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2.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性质、工作强度、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3. 辅助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夜班补贴等;4.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表现和医院整体效益确定。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五条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月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如下:1. 年度考核:(1)医疗质量:包括诊疗质量、护理质量、医疗安全等;(2)工作量:包括门诊、住院、手术、会诊等;(3)服务质量:包括患者满意度、投诉处理等;(4)医德医风:包括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

2. 月度考核:(1)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工作计划完成率、工作质量等;(2)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纪律、团队合作等;(3)业务学习:包括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等。

第六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绩效工资分配第七条绩效工资分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人事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每位员工的绩效工资;2. 财务科根据人事科提供的绩效工资数据,编制工资发放表;3. 院长审批工资发放表,并通知财务科发放绩效工资。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立医院工资奖金制度范本

公立医院工资奖金制度范本

公立医院工资奖金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立医院工资奖金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本范本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立医院。

第三条公立医院工资奖金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公立医院工资奖金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三部分。

二、基本工资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岗位、职级、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的。

第六条基本工资标准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行业特点和公立医院财务状况等因素制定。

第七条基本工资构成包括:岗位工资、职级工资、工龄工资。

三、绩效工资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的。

第九条绩效工资标准由各地根据医疗行业特点和公立医院财务状况等因素制定。

第十条绩效工资构成包括:业务绩效、质量绩效、效率绩效。

四、奖金第十一条奖金是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给予的奖励。

第十二条奖金来源包括:医院业务收入、财政补贴、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奖金分配应体现公平、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

五、工资奖金分配流程第十四条公立医院应建立科学的工资奖金分配流程,确保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五条工资奖金分配流程包括: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制定、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审批、工资奖金发放。

六、管理与监督第十六条公立医院应加强对工资奖金制度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工资奖金制度的实施效果。

第十七条公立医院应定期对工资奖金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医疗行业发展和医院实际情况。

第十八条各地应加强对公立医院工资奖金制度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范本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公立医院工资奖金制度规定与本范本不一致的,以本范本为准。

第二十条本范本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七个方面的规定,本范本旨在建立一套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公立医院工资奖金制度,以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医院工资制度(三篇)

医院工资制度(三篇)

医院工资制度医院的工资制度通常是由医院管理部门制定和执行的,具体的细节会根据不同的医院而有所差异。

下面是一些通常的医院工资制度:1.基础工资:医院会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工作年限和学历等因素来确定基础工资的水平。

2.绩效工资:医院通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绩效工资的奖励。

3.加班工资: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外需要加班,医院会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加班工资。

4.岗位津贴:对于从事特殊岗位或有特殊职责的员工,医院可能会提供岗位津贴作为额外的补偿。

5.职称津贴:医院对于获得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可能会给予额外的职称津贴。

6.年终奖:医院通常会在年终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发放年终奖金。

7.社会保险和福利:医院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医院工资制度,具体的情况会因医院的规模、地理位置和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想了解具体的医院工资制度,可以向您所在医院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部门咨询。

医院工资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岗位的人员。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三条医院工资构成包括以下几部分:1. 基本工资:根据职位等级和工作年限确定的基本工资标准;2. 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价等因素确定的绩效工资;3. 岗位津贴:根据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和责任程度发放的津贴;4.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发放的工资;5. 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项福利;6. 其他工资待遇:如年终奖金、节日福利、职业津贴等。

第三章工资支付第四条医院每月按时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日为每月的25日。

第五条工资发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的情况需提前向财务部申请,并经财务部审核同意。

医院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员工薪资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合同工。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薪资构成第四条医院员工薪资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学历、工龄等因素确定,作为员工基本生活保障。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工作成果等因素确定,作为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的手段。

3. 奖金:包括年终奖、季度奖、特殊贡献奖等,根据医院经营状况和员工表现确定。

4.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补等,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5.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章薪资管理第五条医院设立薪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调整薪资政策,监督薪资发放。

第六条薪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院长、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薪资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薪资政策调整、薪资发放等问题。

第八条薪资调整:1. 基本工资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医院经营状况和员工工龄、学历等因素进行调整。

2. 绩效工资调整: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奖金调整:根据医院经营状况和员工表现,对奖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

第四章薪资发放第九条薪资发放时间为每月固定日期,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发放日期顺延。

第十条薪资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确保员工薪资安全、便捷。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薪资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医疗薪酬制度

医疗薪酬制度

医疗薪酬制度一、总则1. 制定目的:建立公平、合理、激励的薪酬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发展。

2. 适用对象:适用于医院所有正式员工。

二、薪酬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资历和工作年限确定。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服务质量和工作量进行考核分配。

3. 奖金:根据医院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进行分配。

4. 福利津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补贴、餐补、住房补贴等。

三、薪酬调整1. 定期调整: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和医院发展状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2. 特殊调整:对于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可进行特别调整。

四、绩效考核1. 考核标准:制定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包括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工作效率等。

2.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季度和年度。

3.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绩效工资和奖金的分配。

五、薪酬发放1. 发放时间:每月固定日期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2. 奖金发放:根据考核周期,季度奖金和年终奖金在考核结束后的次月发放。

六、薪酬保密1. 薪酬保密:所有员工的薪酬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

2. 违规处理:违反薪酬保密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薪酬争议处理1. 争议解决:员工对薪酬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由薪酬委员会进行复核。

2. 处理流程:薪酬委员会将在收到异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意见。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九、修订1. 制度修订:根据医院发展和市场变化,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修订。

2. 修订程序:修订后的薪酬制度需经过医院管理层审议通过后实施。

请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医院人员工资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资体系,确保医院薪酬分配的公平、合理,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及临时员工。

第三条医院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薪酬分配公平合理,体现员工的工作价值、贡献和绩效;2. 激励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3. 合法原则: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4. 可行原则:结合医院实际,确保薪酬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医院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构成。

1. 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劳动强度、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量等因素确定;4. 奖金:根据年度绩效、突出贡献等因素发放;5. 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五条薪酬发放按月进行,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第六条薪酬发放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薪酬制度执行;2. 薪酬发放应公开透明,确保员工知情权;3. 员工薪酬发放应与本人工作表现、绩效挂钩;4.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的员工,应依法扣除相应薪酬。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七条医院薪酬调整遵循以下规定:1. 基本工资调整:根据国家政策、物价水平、医院发展等因素,定期进行基本工资调整;2. 岗位工资调整: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表现等因素,定期进行岗位工资调整;3. 绩效工资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量等因素,定期进行绩效工资调整;4. 奖金调整:根据年度绩效、突出贡献等因素,定期进行奖金调整。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立医院工资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立医院工资体系,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在编职工,包括医疗、护理、行政、后勤等各个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原则,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工资分配的透明度;(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我院工资由以下部分构成:(一)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体现职工基本生活水平和岗位价值;(二)岗位工资: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难度、工作责任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三)绩效工资:根据职工工作表现、服务质量、工作成果等因素确定,体现多劳多得原则;(四)津贴补贴:包括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津贴、补贴。

第三章工资管理第五条工资管理由我院人事科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完善工资管理制度,确保工资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二)负责职工工资的核算、发放和调整工作;(三)负责工资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四)接受职工对工资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及时予以处理。

第六条工资核算依据:(一)职工的岗位、职级、工作时间、工作表现等因素;(二)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行业标准;(三)医院实际情况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工资调整:(一)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标准、医院实际情况和职工工作表现,定期对职工工资进行调整;(二)职工晋升、降职、调动等情况下,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资。

第四章工资监督第八条我院设立工资监督小组,负责对工资分配的监督工作。

第九条工资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监督检查工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二)受理职工对工资分配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三)提出改进工资分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我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医院工资制度(5篇)

医院工资制度(5篇)

医院工资制度医院绩效工资-____年医院绩效工资胜芳镇中口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了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做好医院人员管理、增强医院运行活力、规范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

按照“有利于调动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有利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思路,改变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所得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的做法,真正切断医务人员个人经济利益与业务收入之间的联系,实施以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取酬的激励性分配机制,促进卫生院的工作重点由重医疗服务向重视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员补助向按服务结果付费转变,更好地体现乡镇医院公益福利性事业单位的特性,达到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目的。

依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国家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结合乡镇医院实际特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____、____和党的____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____,坚持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全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努力提高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乡镇卫生院公益福利性事业单位的特性,努力创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提升基层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遵循“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计酬”的原则。

遵循“绩效得分付酬为主、岗位补助付酬为辅”的原则。

按照“确保结余、严控成本费用”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组成、考核、核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的____%津贴。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为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____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构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____%列为基础性绩效工资,____%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是由绩效工资总额的____%和业务收入结余两部分组成,即:⑴、个人绩效工资总额的____%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____%为固定工资;基本工资与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每月的考勤情况发放,扣除的基本工资与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充入到单位考核周期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进行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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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医院职工工资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保证资金安全,规范职工工资发放流程,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激励机制,调动员工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医院快速、稳步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1〕84号)、《关于进一步搞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3〕118号)等政策、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省中医院职工工资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医院在职的事业编制、院编一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部分学校编制及纳入浙江省直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实名制管理的人员。

院编二人员部分参照本制度执行。

院编三人员根据订立劳动合同进行工资支付。

第三条职工工资是指医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单位及职工各自所承担的社会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等依据国家、省政府规定的条例执行。

第四条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

医院工资分配遵循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及激励、高效、简单、实用等原则。

在分配管理中综合考虑医院绩效工资总体水平、医院支付能力、职工任职岗位、职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五条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的文件精神,职工个人收入核算、分配不得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实行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等。

第六条职工工资的发放实行预算管理,坚持工资增长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两低于原则”,与医院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社会职工工资水平相适应。

按照医院全年发展目标及发展重点,与医院经济效益、社会平均收入等相适应,有计划、科学的编制全年绩效、社会保险等年度预算。

第七条职工工资的发放严格按内部控制规范规定,设置合理的部门、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建立各部门或岗位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工资预算的编制、制表、审批、审核、执行发放等不相容岗位分离。

第二章工资组成与结构
第八条职工工资分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项目等。

一、基本工资
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提高10%及临床护理津贴。

基础工资按国家、浙江省相关文件规定标准,结合职工聘任岗位、工作年限、从事一线护理工作的年限等因素确定个人标准。

二、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的津贴、补贴。

津贴补贴按国家、浙江省标准执行。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奖和月超劳务奖、奖励性绩效奖。

1、基础性绩效奖包括岗位津贴、生活补贴、工龄补贴。

岗位津
贴按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规定的标准执行,生活补贴按元/月执行,工龄补贴按15元/年计算执行。

2、月超劳务奖。

根据财务部制度并经医院办公会通过的月超劳务办法,实行临床、医技、护理、行政、后勤分别核算,临床、医技、护理根据科室每月工作量、工作效率、结合考评等指标,按医院奖金核算实施细则计算执行;行政、后勤按医院制定的职称、职务系数进行发放。

3、奖励性绩效奖分为季度绩效奖、半年奖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根据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拟定、医院办公会决议批准的标准。

按职工所在科室考核结果,结合职工职称、职务、考勤等情况统计发放。

四、其他项目
1、中层干部职务津贴:根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制表,经财务部审核后发放。

2、营养费包括交通费补贴、伙食费补贴、卫生津贴、下沙补贴等。

根据党政联席会议会讨论通过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制表,经财务部审核后发放。

3、全勤奖:是为奖励职工在全勤奖金计算期间内的全勤者(无迟到、早退、旷工、私自外出、请假以及经医院人力资源部认定的其他情况)而的一定金额。

根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制表,经财务部审核后发放。

4、加班费
医院因工作上的需要而要求职工利有休息时间上班,但未能安排补休时间,医院给予发放一定的加班津贴。

除法定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外,其余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申报、审批、发放加班补贴。

5、夜餐费及夜班津贴。

根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制表,经财务部审核后发放。

6、其他奖励性支出:由办公室、医务部、科研部、护理部等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医院相关文件制表,经人力资源部复核、财务部审核、报总会计师审批、院长审定后发放。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九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医院工资分配方案统一由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根据医院经济运行状况、人员结构、社会工资水平等因素协商拟订,按审批权限与工作流程提请院党政联席会议、职代会或职代会主席团成员会议讨论决定。

医务部、护理部、科研部、教学部等职能部门配合、协助完成该项工作。

第十条医院办公室负责拟订、规范各类奖励项目范围、奖励标准,编制年度奖励发放预算。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职工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发放清单,发文交至财务部进行发放。

负责全院加班费预算编制,发放的审批。

第十二条财务部下设核算小组,负责月超劳务奖核算、报批与发放。

第四章薪酬发放与方案调整流程
第十三条基础性工资发放。

基础性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

一、工资标准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政策文件或职工职称、职务或学历等条件变动通知财务部执行。

二、基础性工资发放:人力资源部根据人事考勤计算应发金额汇总后送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按规定流程审批发放。

人事考勤每月底由科室考勤员填发,科主任复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

第十四条月超劳务奖发放
一、月超劳务奖由财务部门根据经批准后的核算方案计算,核算金额经医院院务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流程审批后发放。

二、月超劳务奖核算基础方案调整: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根据医院薪酬管理基本原则提出初步方案,经医院奖金工作组讨论,报医院院务会审查,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或主席团会议审议同意后由财务部执行。

三、月超劳务奖核算方案零星调整:核算单元提出书面申请、职能部门签署意见,经分管理院长同意报财务部,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提出调整方案交医院奖金工作组讨论,报医院院务会议讨论同意后由财务部执行。

第十五条奖励性绩效奖发放
奖励性绩效奖包括季度奖励性绩效奖、半年奖励性绩效奖、年度奖励性绩效奖。

奖励性绩效奖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医院年度绩效奖发放计划、
当期医院运营情况制与财务部门协商提出发放标准,经医院办公会同意确认。

根据发放标准结合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科室综合绩效考核结果编制发放清单,并按医院资金审批制度规定流程审批后交财务部发放。

综合绩效考核内容涉及临床医疗核心制度执行、医疗纠纷追责制和医改指标(药品比例与均次费用控制)等。

第十六条其他奖励性支出发放
一、发放未列入医院年度奖励计划的奖项奖金,需通过医院办公室提交院务会讨论追加预算,并按规定审批流程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二、医院加班费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编制预算,各职能部门申请发放加班费须通过人力资源审批或报院务会讨论。

第十七条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金、职业年金、公积金等根据国家和浙江省规定,分部由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

职工承担部分由医院进行代扣代缴。

每年按年度职工收入预算进行调整。

第五章、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如本制度与国家制订或修订的新法律、法规冲突,按最新的法规条例为准执行,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应立即修改本制度,以保证制度的可执行性。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浙江省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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