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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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代内阁制度的发展、特点及其影响

朱元璋统一中国后,为建立中央集权的体制,以胡惟庸案为借口废除了丞相,设殿阁大学士,作为皇帝的咨询机构,这就是内阁的雏形。

大明永乐帝虽有洪武帝一样独揽大权的雄才伟略,但一次又一次的御驾亲征让他不能真正意义上地总揽政事,于是一个帮助皇帝的“助手”机构——内阁应运而生。

故明代的内阁有以下的特点:

首先,是变动性。明代内阁组织虽有四殿二阁,但并不同时设置,缺此少彼成为常事,须视皇帝好恶而定,而大学土员额亦多寡不等。至于内阁权力亦随皇帝宠信的程度而转变,若皇帝或信阁臣,或信宦官,或信奸臣,则内阁权力,便会因而增大或缩小。

其次,是附属性。明代是中国历史上君主独裁时代,内阁权力常因皇帝委任与否而有轻重之别,且内阁职权出自皇帝授予,不得独立行使,向各部及地方政下达命令时,必须透过皇帝谕旨,可见内阁实属皇帝的附属机构。

再者,是个别性。内阁大学士虽由皇帝任免,但大学士间彼此没有隶属关系,责任亦不连带,各自独立以己见辅助君主。

还有,是欠缺法定性。内阁能否产生作用,皇帝之影响至大。

内阁制度,对明代的政治造成很多不良的影响:

首先,是助长君主专制。太祖废除丞相以巩固其统治权,内阁制度随着君权的高度强化而建立。内阁首辅虽俨如汉、唐之宰相,但并无节制君权的作用,事无大小都要秉乘皇帝的旨意行事,内阁只是皇帝加强专制独裁的工具而已,是明统治者用以解决皇权与相权矛盾的有力措施。明朝皇帝以内阁佐理政务,而一切施政皆由皇帝专权独断,大学士仅为皇帝的私人秘书,内阁实属皇帝的附属机构,皇帝往往借内阁以遂其私心,使明代之君主专制比历代为甚。

其次,是助长君主荒政。内阁大学士的职责是对奏章作出票拟,再呈皇帝批红,原意在于使大学士能对政事作出「提议」,但若皇帝无心理政,可以不加细阅,便作批决,阁臣亦无可奈何。因此,内阁的「意见」遂演变成为「决策」,无疑助长助了君主荒政。明代皇帝多荒废朝政,与此不无关系。

再者,是形成宦官弄权。明代内阁因为欠缺法定的地位和权力,往往难有作为,随着明中叶以后,君主的日益腐朽,更弊端百出。明代皇帝日渐颓废,往往深居内殿,不亲政事,不与大臣相接,而往往把宦官视作心腹,委以重任。综观明代宦官为祸之烈,实与废相后,内阁无实权,加上君主过于宠信宦官,使宦官得以居中用事所使然。

还有,是演成朋党倾轧。明之内阁上受君主箝制,内受宦官操纵,阁臣之欲握权柄者,皆不免以不光明之手段得之:一方面要交结内监;另一方面则又须倾轧同列之大学士,遂演成朋党之祸。

最后,是导致政风因循。

由于明代内阁受所处的地位和职权的限制,权力由皇帝授予,而宦官又居中窃柄,阁臣于是只能对皇帝唯唯诺诺,对宦官俯首听命而不敢有违,一辈阁臣都碌碌无能,遂使政风因循腐化。

总结而言,有谓明代无善政,是始于太祖废相。在某程度上是有其道理的。如上述所言,因为没有宰相,令皇权失却制衡;加上内阁无合法性,故无实权,事事听命于皇帝,造成君主独裁。如遇

上昏庸之主,又会导致宦官为祸。而且内阁首辅为求争取权力,往往依附宦官,排挤异己,更助长了宦官的气焰。由此可见,明内阁的出现与其政局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影响深远。

2、明代宦官专权产生的原因

总的来看,明代君主专制主义具有不同于前代的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皇帝对传统的皇权派生物——官僚制度不信任。在君主专制主义被太祖朱元璋继承并发扬光大后,传统的已有一千多年历史的丞相制度和七百多年历史的三省制度,便再也不能为其容忍。其中首要的原因便是他们分走了皇帝的权力,使皇帝感到统治地位受到了威胁。此外,官僚集团出于集团利益和维护礼法的目的,对于皇帝的行为经常加以规劝和谏议。而从传统习惯上讲,这些谏议对皇帝还是颇具约束力的,这使得想凭借皇权恣意而为的皇帝深感不适,因此对官僚集团加以打压也就势在必然了。正像黄宗羲所言:“宰相既罢,天子更无与为礼者矣;遂谓百官之设,所以事我,能事我者我贤之,不能事我者我否之。”[9]

伴随着明代君主专制主义发展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顶峰,君主与传统官僚集团的互不信任和对抗也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皇帝集立法、司法、行政、财政、军事、人事各种权力于一身,个人无法运用所有的权力,可又不愿分权于臣僚,就只好依靠宦官了。宦官与官员不同,因为他们产生伊始,便是辅助古代帝王淫乐的工具,其出身卑微,又是“刑余之人”,永远都是皇帝的奴仆、家臣,可以任意操纵,调遣方便。皇帝利用这一点,在自己周围形成了一个代替本人掌握权力的宦官集团。这个集团的首要任务,是协助皇帝厉行独裁。因此,我们看到,明代历朝宦官代表无不是因为各种原因得到皇帝的宠信,再入主司礼监,督办厂卫。其横行无忌,完全是在皇帝的默许之下,太监是否精于政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否维护皇帝的地位。

第二个特点是中国几千年以礼教代替法律治理国家的“礼治”精神在明代发展到了巅峰,种种弊端也相应地在其政治体制中有了淋漓尽致的体现:皇帝在摒弃法治之后,对礼教之于皇权的作用也产生了质疑,并有羁束感。在传统的制度和规范都已不可靠的情况下,皇帝选择了以宦官为执行者的特务手段来维护权威和满足私欲。

“礼治”是贯穿于中国两千年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自从董仲舒“推明孔氏,抑黩百家”的建议为汉武帝采纳后,“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的“三纲五常”便被确立为封建政治体制的指导原则[10](P.33)。

“礼治”思想从产生到发展进而成熟,一直是在为封建君主专制服务的。在有明一朝,伴随着君主专制主义发展到极致,“礼治”思想也相应发展到了极致。出现了物极必反的局面,一方面,“礼治”越来越无法适应社会进步的要求,以“道德文章”为标准简拔组建起来的文官集团,已不能有效地控制中国庞杂的社会局面。另一方面,皇权中体现君主个人意志的部分已不满于礼教对他的束缚,急于脱掉这层紧身衣。在封建礼法的体系中,皇帝同样要通过遵守各种礼仪,来表明他也同样受上天的节制,即受传统道德的节制。但是,当皇帝发现事实上“礼治”的终极目标是为了维护他所拥有的皇权之时,利用皇权践踏传统的道德规范就势在必然。明代的皇帝大多是一些昏耳贵无能而又恣意胡为的人物。明武宗,终日与宦官、倡优、喇嘛及江湖术士厮混,亦或外出游猎,并多次以“威武大将军朱寿”的名义到处巡视,不是为了体察民情,而是为恣意玩乐。对于他不顾帝王本分而进行的胡作非为,廷臣们并非没有拿出传统道德来加以约束,可是武宗依靠宦官的帮助(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恶名昭彰的刘瑾),掌握了京城的军队和特务,从而大量排斥反对他们的官员,终于把束缚帝王的成宪抛至九霄云外。再有如神宗数十年不理政,熹宗在位七年沉溺于木工等等。皇帝一方面要摆脱以礼治天下给他带来的责任,另一方面又要控制国家的权力,于是品行卑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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