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应该被列入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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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被性骚扰的法律后果(3篇)

男性被性骚扰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性骚扰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性骚扰主要发生在女性身上,男性作为受害者的情况相对较少。

然而,随着社会观念的逐渐转变,越来越多的男性开始勇敢地站出来,揭露自己遭受性骚扰的经历。

本文将针对男性被性骚扰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

一、男性被性骚扰的法律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性骚扰法》第二条规定:“性骚扰是指行为人利用职权、地位、职务等优势,对他人进行性侵害、性骚扰的行为。

”由此可见,男性同样可能成为性骚扰的受害者。

二、男性被性骚扰的法律后果1. 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男性被性骚扰后,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以下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对受害者的性骚扰行为;(2)消除影响:要求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因性骚扰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负面影响;(3)赔偿损失:要求侵权人赔偿受害者因性骚扰行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2. 侵权人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男性被性骚扰的情况,如果侵权人构成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3. 侵权人承担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四)猥亵、侮辱他人的。

”对于男性被性骚扰的情况,如果侵权人未构成犯罪,但违法行为较为严重,将承担行政责任。

三、男性被性骚扰的维权途径1. 向单位反映男性被性骚扰后,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工会组织反映情况。

单位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2. 向公安机关报案男性被性骚扰后,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男性被性骚扰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性骚扰案例法律依据(3篇)

性骚扰案例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性骚扰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性骚扰不仅侵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风气。

我国法律对性骚扰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依据,对性骚扰案例进行分析。

二、性骚扰的定义性骚扰是指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动作等形式,对他人进行性骚扰的行为。

性骚扰行为可能涉及以下几种形式:1. 语言性骚扰:如对他人进行侮辱、嘲笑、讽刺等涉及性内容的言语攻击。

2. 文字性骚扰:如通过短信、邮件、社交媒体等途径,发送涉及性内容的文字信息。

3. 图像性骚扰:如展示、传播涉及性内容的图片、视频等。

4. 肢体性骚扰:如抚摸、亲吻、搂抱等涉及性内容的肢体接触。

三、性骚扰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五)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扰乱公共秩序的;……”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女职工进行性骚扰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职场性骚扰的法律责任和维权途径

职场性骚扰的法律责任和维权途径

职场性骚扰的法律责任和维权途径职场性骚扰是指在工作场所中,一方以言语、行为或其他方式对另一方进行不必要的性关注或性侵犯,给被骚扰者造成困扰、伤害或不适。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被骚扰者的人身权益,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本文将探讨职场性骚扰的法律责任和维权途径。

一、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职场性骚扰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对于从事职业活动的人员来说,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以下是职场性骚扰的法律责任:1. 刑事责任:如果职场性骚扰行为达到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标准,如强奸、猥亵、侮辱罪等,骚扰者将承担刑事责任,可能面临刑罚的处罚。

2. 民事责任:被骚扰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骚扰者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

3. 行政责任:职场性骚扰也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中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和制止职场性骚扰的发生。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履行这一义务,相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维权途径当受到职场性骚扰时,被骚扰者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1. 保留证据:被骚扰者应尽量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短信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证据支持。

2. 内部投诉:被骚扰者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进行投诉,要求公司采取相应的调查和处理措施。

公司有责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应该积极处理投诉,并对骚扰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 寻求帮助:被骚扰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寻求法律援助和建议。

他们可以提供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维权途径,帮助被骚扰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4. 提起诉讼:如果内部投诉无法解决问题,被骚扰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骚扰者承担法律责任,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5. 舆论监督:被骚扰者可以通过媒体、社交网络等渠道公开事件,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舆论压力,迫使相关部门采取行动。

三、预防措施除了维权途径,预防职场性骚扰也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预防措施:1. 加强法律宣传: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宣传教育,让员工了解职场性骚扰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提高其法律意识。

公司性骚扰法律规定(3篇)

公司性骚扰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性骚扰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在我国,公司性骚扰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企业的声誉和稳定。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公司性骚扰法律规定进行详细分析。

一、性骚扰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性骚扰法》第三条的规定,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交、猥亵、侮辱等行为,或者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造成他人心理、生理上的损害。

二、公司性骚扰的法律责任1. 用人单位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性骚扰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反性骚扰制度,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行为。

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导致性骚扰行为发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性骚扰法》第五条的规定,实施性骚扰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1)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承担行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承担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司性骚扰的法律规定1. 反性骚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性骚扰法》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反性骚扰制度,包括:(1)明确性骚扰的定义、表现形式和法律责任;(2)设立性骚扰投诉渠道,保障员工合法权益;(3)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4)建立健全调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性骚扰投诉。

2. 性骚扰投诉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性骚扰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设立性骚扰投诉渠道,包括:(1)设立专门的投诉部门或者专人负责处理性骚扰投诉;(2)公布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3)对投诉人保密,不得泄露投诉人的个人信息。

法律小知识性骚扰的案例(3篇)

法律小知识性骚扰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性骚扰问题的关注,性骚扰案件逐渐增多。

本案例选取了一起典型的性骚扰案件,旨在通过法律视角分析性骚扰案件的特点、处理流程以及维权途径。

二、案情简介(一)基本案情2018年3月,小王(化名)入职某公司担任行政助理。

入职后,小王发现公司总经理李某(化名)对她进行性骚扰。

李某以关心工作为由,频繁找小王聊天,并在聊天过程中对小王进行言语挑逗、抚摸身体等行为。

小王多次拒绝,但李某依然我行我素。

(二)案件经过2018年6月,小王不堪忍受李某的性骚扰,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

人力资源部门调查后,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性骚扰,但考虑到李某在公司地位较高,未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小王遂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查后,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性骚扰,要求公司给予小王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判决结果2018年9月,当地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小王经济补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万元。

三、案例分析(一)性骚扰的定义及法律依据性骚扰是指行为人利用职权、地位等优势,对他人进行言语、肢体、图片等形式的不当性侵犯,使被骚扰者感到身心不适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性骚扰法》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依法对性骚扰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和维权。

(二)性骚扰案件的特点1. 隐蔽性:性骚扰行为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难以被他人发现。

2. 证据难以收集:性骚扰案件往往缺乏直接证据,被骚扰者很难提供确凿的证据。

3. 受害者心理压力大:性骚扰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使其在维权过程中承受巨大压力。

(三)性骚扰案件的处理流程1. 被骚扰者向公司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2. 公司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性骚扰事实。

3. 对性骚扰行为人进行处罚,如警告、辞退等。

4. 对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和补偿。

5. 受害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人民法院等机构提起诉讼。

四、维权途径1. 向公司投诉:被骚扰者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工会等机构投诉。

性骚扰_法律后果(3篇)

性骚扰_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性骚扰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性骚扰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社会和谐。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对性骚扰行为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明确了性骚扰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围绕性骚扰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展开论述。

二、性骚扰的定义及表现形式1. 定义性骚扰是指一方利用职权、地位、职务等优势,对另一方进行言语、行为上的骚扰,使另一方在精神上、心理上遭受痛苦,甚至造成身心伤害的行为。

2. 表现形式(1)言语骚扰:如调戏、嘲讽、侮辱、威胁等。

(2)行为骚扰:如触摸、亲吻、搂抱、强行拍照等。

(3)环境骚扰:如在工作、学习、生活等场所设置不良标语、图片等。

(4)网络骚扰:如发送黄色信息、侮辱性言论等。

三、性骚扰的法律后果1. 行政责任(1)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2. 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2)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3. 刑事责任(1)侮辱、诽谤罪:对他人进行言语侮辱、诽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强制猥亵、侮辱罪:对他人进行强制猥亵、侮辱,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性骚扰的法律责任主体1. 个人责任(1)直接责任:实施性骚扰的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间接责任:单位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因疏于管理,导致性骚扰行为发生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单位责任(1)对性骚扰行为未及时制止、纠正的,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性骚扰行为知情不举、包庇纵容的,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结语性骚扰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法规对性骚扰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性骚扰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

被骚扰的法律后果(3篇)

被骚扰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现代社会,骚扰行为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无论是职场、学校还是公共场合,骚扰行为都可能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伤害,甚至影响其正常生活。

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骚扰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对骚扰者给予了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被骚扰的法律后果。

一、骚扰行为的法律定义1. 职场骚扰:指在工作场所,一方利用职权、地位等优势,对另一方进行言语、肢体等方面的骚扰,使其感到恐惧、羞辱、不适等。

2. 性骚扰:指在性方面,一方利用职权、地位等优势,对另一方进行言语、肢体等方面的骚扰,使其感到恐惧、羞辱、不适等。

3. 精神骚扰:指在精神层面,一方利用职权、地位等优势,对另一方进行侮辱、诽谤、恐吓等行为,使其心理受到伤害。

二、被骚扰的法律后果1. 赔偿责任(1)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骚扰者可以向骚扰者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2)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四)对他人进行骚扰的。

2. 刑事责任(1)侮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强制猥亵、侮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 职场纪律处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骚扰者可以向单位投诉,要求对骚扰者进行纪律处分。

有关性骚扰的法律检索

有关性骚扰的法律检索

有关性骚扰的法律检索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受害妇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投诉。

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4.上述法律法规不涉及性骚扰具体定义,有类似定义的为北京市相关的实施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33条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志,以具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5.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当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生活卫生条件和安全设施第二十八条禁止以揭发隐私相威胁迫使妇女从事违背其意愿的活动;禁止以宣扬隐私的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

6.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第二十二条市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发布反性骚扰行为指南,指导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预防、制止性骚扰。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制止性骚扰,并对职工进行反性骚扰的教育。

对违背他人意愿,利用职务、雇佣或者其他便利条件,明示或者暗示使用具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行为、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等形式,作为录用、晋升、报酬、奖励等利益交换条件实施性骚扰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制止、处理。

职工也可以向有关单位投诉、举报,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认为遭受性骚扰或者性别歧视,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有关主管机关投诉,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可以协助遭受性骚扰或者性别歧视的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上性骚扰案件的认定(3篇)

法律上性骚扰案件的认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性骚扰作为一种侵犯个人尊严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在现代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

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我国法律对性骚扰的规制日益完善。

本文旨在探讨法律上性骚扰案件的认定,从概念、构成要件、认定标准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性骚扰的概念性骚扰,是指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动作等形式,对他人进行性暗示、性侮辱、性要求或者性侵犯,使被骚扰者感到心理不适、精神痛苦的行为。

性骚扰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社会道德风尚,损害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性骚扰的构成要件1. 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性骚扰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仍故意为之。

这种主观故意是性骚扰行为的本质特征。

2. 行为具有性骚扰性质性骚扰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与性有关。

性骚扰行为往往与性有关,包括言语、文字、图像、肢体动作等形式。

(2)侵犯他人权益。

性骚扰行为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包括人格尊严、隐私权、人身安全等。

(3)使受害者感到不适。

性骚扰行为使受害者感到心理不适、精神痛苦。

3. 受害者感到不适性骚扰行为的认定标准之一是受害者感到不适。

这种不适包括心理不适、精神痛苦、身体不适等。

受害者对性骚扰行为的感受具有主观性,但可以从受害者的反应、表情、语言等方面进行判断。

四、性骚扰案件的认定标准1. 实质性要件(1)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仍故意为之。

(2)行为具有性骚扰性质。

行为与性有关,侵犯他人权益,使受害者感到不适。

(3)受害者感到不适。

受害者对性骚扰行为的感受具有主观性,但可以从受害者的反应、表情、语言等方面进行判断。

2. 程序性要件(1)证据充分。

性骚扰案件的认定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包括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等。

(2)程序合法。

性骚扰案件的认定过程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法律适用(1)适用法律。

性侵与性骚扰刑法如何界定

性侵与性骚扰刑法如何界定

性侵与性骚扰刑法如何界定性侵和性骚扰是当今社会中令人关注的性犯罪问题。

性侵是指以暴力、胁迫、威胁或欺骗等手段侵犯他人的性权利和身体自主权的行为,而性骚扰则是以言语、肢体或其他方式对他人进行性骚扰、恶作剧或无视他人意愿的行为。

这两者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对社会尊严和个人尊严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针对这些问题,刑法对性侵和性骚扰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相应的处罚。

一、性侵的刑法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对于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妨害他人的身体自主权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性侵犯罪。

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严重损害了受害者的尊严与权益。

性侵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他人进行强制性交、猥亵他人的身体部位、胁迫他人进行不同意的性行为等。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罚时应当对被侵害人的实际情况作出妥善安排。

而情节较重的性侵犯罪,将被定为强奸罪,并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可以并处罚金。

此外,对被侵犯人的实际情况作出妥善安排也是法律的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应予以重视。

二、性骚扰的刑法界定性骚扰作为一种轻微性犯罪,也受到了刑法的界定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规定,以言语、肢体或其他方式对他人进行性骚扰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性骚扰犯罪。

性骚扰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言语上的性侮辱、恶作剧、性调侃,以及肢体上的不适当接触等。

这些行为都属于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损害了受害者的自尊和尊严。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犯罪事实不严重,不构成犯罪的性骚扰行为,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而对于构成犯罪的性骚扰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拘役、管制、罚金等刑罚。

需要强调的是,刑法对性骚扰的界定是要考虑到受害人的意愿和权益,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性骚扰行为的滥用和频发。

三、性侵与性骚扰的区别性侵和性骚扰在刑法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上。

性骚扰乘客法律后果(3篇)

性骚扰乘客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性骚扰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与司机或其他乘客之间的性骚扰现象也时有发生。

我国法律对此类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性骚扰乘客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性骚扰乘客的法律后果。

一、性骚扰乘客的定义性骚扰乘客是指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利用职权、地位、从属关系等,对其他乘客实施言语、文字、图形、动作等具有性暗示、性侮辱或者性侵犯等行为,使受害乘客感到精神痛苦、生理不适或者心理恐慌。

二、性骚扰乘客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他人进行性骚扰。

受害人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制止和惩处。

”三、性骚扰乘客的法律后果1.刑事责任如果性骚扰乘客的行为构成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2.行政处罚如果性骚扰乘客的行为未构成犯罪,但情节较重,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行为人可能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3.民事责任受害乘客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4.名誉损失赔偿性骚扰乘客的行为可能会给受害乘客的名誉造成损害。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乘客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名誉损失。

强吻女孩的法律后果(3篇)

强吻女孩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个人权益的保护是法律的核心价值之一。

强吻女孩作为一种侵犯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其法律后果不容忽视。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强吻女孩的法律后果,并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思考。

一、强吻女孩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强吻女孩的行为属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若构成犯罪,将面临以下刑事责任:(1)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强吻女孩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情节较轻,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2)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强吻女孩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情节恶劣,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2. 民事责任强吻女孩的行为侵犯了女孩的合法权益,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害者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以下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因强吻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失、医疗费、误工费等。

(2)赔礼道歉:侵权人应当向受害者赔礼道歉,以消除对受害者名誉、人格等权益的侵害。

3. 行政责任若强吻女孩的行为未构成犯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将面临以下行政责任:(1)警告:对强吻女孩的行为给予警告。

(2)罚款:根据情节轻重,对侵权人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拘留:对情节较重的侵权人,可以依法予以拘留。

二、法律思考1. 法律意识的培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个人权益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烈。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部分人法制观念淡薄,对他人权益的侵害行为视若无睹。

因此,加强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公民法治素养,是预防强吻女孩等侵权行为的重要途径。

2. 法律完善当前,我国在反性侵、反家暴等领域已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对于强吻女孩等轻微侵权行为,现行法律的规定较为笼统,导致执法部门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

防范性骚扰行为的法律规定

防范性骚扰行为的法律规定

防范性骚扰行为的法律规定一、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防范性骚扰行为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性骚扰是指以言语、动作或其他方式对他人进行非法侵犯,对被害人造成心理和身体的伤害。

针对这一现象,各国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来保护公民免受性骚扰的困扰。

下文将重点介绍我国防范性骚扰行为的法律规定。

二、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性骚扰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其进行了惩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若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侮辱他人尊严,强迫其他女性接受不良行为,情节恶劣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论处;轻度以上者可以以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罪追究刑责。

三、劳动法和职业道德准则除了刑事责任之外,在工作场所中针对性骚扰问题也有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劳动者的人身权益,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尊严、民族尊严和其他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对于虐待、歧视、侵犯女性劳动者特别是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性劳动者的行为,应当予以处罚。

此外,各行各业都有相应的职业道德准则,在其中也包含了反对性骚扰的原则。

例如,医生要遵守医德,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性骚扰;律师要尊重客户,并避免任何可能引起对方困惑或不适的行为。

四、教育机构及校园相关规定在我国的教育领域中,针对防范性骚扰行为也有相应的规定。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3条规定,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发展变相交往关系或进行其他形式诱奸学生。

而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41条明确规定校内教职员工必须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禁止对学生进行不合理的特殊服务和行为,包括性骚扰。

此外,教育部近年来还出台了一系列详细的文件和规定,明确禁止校园中的性骚扰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以加强对性骚扰问题的预防和打击。

五、民事赔偿除刑事责任之外,受害者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

关于女性性骚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女性性骚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女性性骚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依照本款的规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暴力”方法,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伤害、殴打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方法;“胁迫”方法,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迫使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方法。

例如,以杀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亲属相威胁的,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相威胁的,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及妇女孤立无援的环境相胁迫的,等等。

“其他方法”,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无法抗拒的方法。

例如,利用妇女患病、熟睡之机进行猥亵、侮辱的,将妇女灌醉、麻醉后进行猥亵、侮辱的,等等。

这里所规定的“强制猥亵”,主要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以脱光衣服、抠摸等淫秽下流的手段猥亵妇女。

“侮辱”,主要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以多次偷剪妇女的发辫、衣服,向妇女身上泼洒腐蚀物、涂抹污物,故意向妇女显露生殖器,追逐、堵截妇女等手段侮辱妇女的行为。

依照本款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量刑标准(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情节一般的,为拘役六个月;(二)采用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三)采用暴力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四)对同一妇女强制猥亵或者侮辱,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三个月;(五)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聚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二)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对同一妇女多次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怎样处罚性骚扰

怎样处罚性骚扰

怎样处罚性骚扰
在⽣活中,很多的⼥性都⽆法保护⾃⼰的权利,那么如果他⼈对其进⾏性骚扰是否会构成犯罪?这个时候应该怎样进⾏处罚?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怎样处罚性骚扰
性骚扰⾏为不属于犯罪⾏为,⼀般会受到训诫或者⾏政处罚。

但如果是情节严重,并具有相应的后果时,则涉嫌了强制猥亵、侮辱妇⼥罪,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
1、第⼆百三⼗七条规定:以暴⼒、胁迫或者其他⽅法强制猥亵妇⼥或者侮辱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有下列⾏为之⼀的,处5⽇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以上10⽇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法威胁他⼈⼈⾝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企图使他⼈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及其近亲属进⾏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扰他⼈正常⽣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隐私的。

以上就是⼩编为⼤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性骚扰的范文

性骚扰的范文

性骚扰的范文
性骚扰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它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身心
伤害,同时也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性骚扰不仅仅是一种道德
问题,更是一种法律问题,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和严肃处理。

性骚扰是指以性欲为目的,通过言语、动作、姿势等方式对他
人进行性骚扰的行为。

性骚扰不仅仅发生在工作场所,也可能发生
在学校、家庭等各种场合。

无论在何种场合,性骚扰都是一种不可
容忍的行为,它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

性骚扰不仅仅是一种道德问题,更是一种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他人进行性骚扰的行为是违法的,应该受
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对性骚扰行为必须采取严厉的打击和惩处,
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性骚扰行为,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对性骚扰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们对性骚扰问题的认
识和警惕性,让大家都知道性骚扰是一种不可容忍的行为。

其次,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性骚扰行为的界定和处理程序,确保
受害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保护。

再次,加强对性骚扰行为的
监督检查,严格打击各种形式的性骚扰行为,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最后,我们呼吁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到性骚扰问题的预防和打击工作中来,共同努力,共同维护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有效预防和打击性骚扰行为,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公平、正义。

骚扰妇女法律规定(3篇)

骚扰妇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地位不断提高,然而,女性在享受权益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侵害,其中,骚扰妇女现象尤为突出。

为了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的人身安全和尊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打击骚扰妇女行为。

本文将对骚扰妇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骚扰妇女的定义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骚扰妇女是指以言语、文字、图像、动作等形式,对妇女进行性骚扰、侮辱、威胁、恐吓等行为,使妇女感到恐惧、不安、羞辱等不良情绪,严重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

三、骚扰妇女的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妇女实施骚扰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这里的“暴力”,是指使用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状态或者不敢反抗状态的行为;“胁迫”,是指以将要实施暴力或者其他损害妇女权益的行为相威胁,使妇女处于恐惧状态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状态的方法。

(2)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行为。

这里的“儿童”,是指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3)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妇女属于侮辱罪的范畴。

四、骚扰妇女的法律规定1. 《治安管理处罚法》(1)第四十二条:对妇女实施骚扰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第七十四条:侮辱、诽谤或者威胁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性骚扰者的处罚规定

对性骚扰者的处罚规定

对性骚扰者的处罚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性骚扰被视为一种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

以下是对性骚扰者的处罚规定:
1. 行政处罚:对于轻微的性骚扰行为,主管部门可以予以行政处罚。

惩罚包括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的行政制裁措施。

2. 刑事处罚:对于严重的性骚扰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依法可能采取的处罚措施包括有限自由、罚款、拘役或有期徒刑等。

3. 民事赔偿: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寻求赔偿。

根据性骚扰的性质和后果,法院可以判决性骚扰者支付经济赔偿、精神赔偿或其他形式的赔偿。

4. 劳动纪律处分:对于在工作场所发生的性骚扰行为,雇主有权根据劳动法规定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解聘等。

5. 社会舆论监督:性骚扰行为会受到社会舆论的监督,媒体和公众舆论的曝光可能对性骚扰者造成负面影响。

请注意,以上处罚规定仅为概述,具体的处罚依据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确定。

为了确保正当程序和公正性,性骚扰者应该在受到指控后有权进行辩护,并依法享受一系列的法律保护。

以上规定旨在维护公民的尊严和权益,鼓励公众对性骚扰行为进行举报,同时警示潜在的性骚扰者,以减少性骚扰行为的发生。

情节严重的性骚扰行为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也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造成损害,需要得到严肃对待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民法典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

民法典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

民法典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现实社会中如果⼈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的⼿段进⾏维护,⽐如性骚扰⾏为,这样的⾏为是⼗分让⼈讨厌的,现实⽣活中就存在这样的⼈,那么性骚扰到什么程度属于违法⾏为?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民法典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只要有性骚扰的⾏为就是违法的,并不需要到什么程度。

性骚扰罪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种:1、⼝头⽅式:如以下流语⾔挑逗对⽅,向其讲述个⼈的性经历、黄⾊笑话或⾊情⽂艺内容;2、⾏动⽅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等性敏感部位;3、设置环境⽅式:即在⼯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告等,使对⽅感到难堪。

《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四条规定,“猥亵他⼈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体,情节恶劣的,处五⽇以上⼗⽇以下拘留;猥亵智⼒残疾⼈、精神病⼈、不满⼗四周岁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以上⼗五⽇以下拘留。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条违背他⼈意愿,以⾔语、⽂字、图像、肢体⾏为等⽅式对他⼈实施性骚扰的,受害⼈有权依法请求⾏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和制⽌利⽤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性骚扰情节严重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百三⼗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妇⼥罪、猥亵⼉童罪】以暴⼒、胁迫或者其他⽅法强制猥亵妇⼥或者侮辱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出台之前,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对性骚扰的规定⾮常的模糊,⼏乎没有性骚扰的相关法条,跟性骚扰相关的是猥亵,只规定了猥亵他⼈的话,通常是处5天到15天左右的治安拘留。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只要有性骚扰的⾏为就是属于违法的,对于这样的违法⾏为国家法律是严厉打击的,如果情况⽐较恶劣的话是会被公安机关实施拘留,所以说要注意。

性骚扰,一场“权力”对“权利”的侵犯

性骚扰,一场“权力”对“权利”的侵犯

性骚扰,一场“权力”对“权利”的侵犯作者:张凌霄来源:《中国慈善家》2021年第05期当出现“要么忍,要么滚”时,你会怎么选?前些天,某公司女员工被侵害事件,连上了10个热搜,再一次引发社会对于性骚扰,特别是职场性骚扰的关注和讨论。

千万不要以为,您和性骚扰,还隔着一个吃瓜的距离。

性骚扰,在生活中可能无处不在。

地铁里的咸猪手,您遇到过吗?被人长时间盯着敏感部位看,您会觉得别扭吗?听到身边的人和你开了一个和性有关的玩笑,您笑得出来吗?电视剧里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动不动就强吻的情节,您认为很浪漫吗?或许有人会说,“这有什么?不是很正常吗?”抱歉,上述这些行为,当然,还有远远不止这些,都算是性骚扰,您或许认为没有问题,并不代表所有人都能够接受。

被漠视的权利与性侵仅有一线之隔的性骚扰,在本质上来说,重点并不是“性”,而是权利。

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赋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

性骚扰,其实是一种对人格权的侵犯。

但遗憾的是,在很多年里,法律并没有能够有效地维护遭遇性骚扰当事人的权利——例如,在2001年,中国出现了首例性骚扰案件,但最终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

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强调了“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等内容。

“性骚扰”一词首次出现在中国的法律条文中,但此次修订,并未对性骚扰行为的具体表现方式作出任何界定。

现在,如果以“性骚扰”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可以检索到730篇法律文书。

其中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为案由的占比约为44%,人格权纠纷为案由的占比约为30%——在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将“性骚扰责任纠纷”作为新增加的民事案件案由。

在这之前,因为没有独立的案由,性骚扰案件往往都只能以身体权纠纷、名誉权纠纷和一般人格权纠纷等案由进行起诉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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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应该被列入刑法
性骚扰现在普遍被认为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

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

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异性,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或色情文艺内容;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异性身体敏感部位;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据调查,中国七成以上女性曾不同程度遭受过性骚扰,然而直到2001年中国才有第一起性骚扰维权案例,这起案例中法律表现出的无奈和无力让人们困惑。

在美国,高达3000多万的性骚扰惩罚性赔偿,美国总统因为性骚扰丑闻差点下台,澳大里亚总督因性骚扰被迫辞职,而中国,一位女性遭受性骚扰后仅要求一个赔礼道歉尚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的苍白不仅使人维权艰难,还让骚扰者有恃无恐。

难道中国的法律管不了性骚扰。

悲哀的是,的确,找遍法律条文也找不出有关性骚扰方面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有强奸罪,但那不一般老百姓理解中的性骚扰。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但其手段需有"强制"才行,对一般性骚扰行为处分稍重。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进行治安处罚,这种处罚也只不过是十五天以下行政拘留或两百元以下罚款,对那些造成他人终生痛苦甚至家破人亡的骚扰者,这点处罚明显太轻。

但法律之剑却只可能在那些骚扰者强奸、侮辱、猥亵他人,并且要达到犯罪的程度才会落在他们的头上。

性骚扰受害者要想获得应有的补偿,只能寻求民法的保护。

尽管《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但要想通过民事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哪怕是讨个说法让骚扰者赔个礼道个歉也是难于上青天。

因为你找不到起诉的案由,法院300种民事案由中没有性骚扰这一说;就算你找到个理由进了法院的大门,取证难也会让官司胜败难料;没有现成的法条,法官难以适用法律。

于是人们惊呼:法律面对性骚扰是一片空白。

要求立法的呼声逐渐高涨。

当然,性骚扰并不是只针对“妇女”的狭义性骚扰,而是针对不分年龄大小、男女老少和同性异性的所有人群的广义性骚扰。

但从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将性骚扰立法的定位来看的话,当男性遭到性骚扰将无法无依,无处申冤,这确实是法律的定位困惑。

在法律中明确规范"性骚扰"行为先确定性骚扰的性质,应承担的责任是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还是民事侵权责任,〈〈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一部保护特殊弱势群体的法律难以担当如此重任。

就算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了有关"性骚扰"内容,受害人到法院同样难以起诉,会因为没有案由而被法院拒之门外;会因为举证难而官司难打;会因为无损害结果证据而无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这些难道是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所能解决了的吗?广义性骚扰既然存在于现实社会的方方面面,与其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进行长时间、大规模和高成本的法律审议和修订,还不如就性骚扰进行单独立法,让惩处性骚扰的广义性单独法律适用于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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