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规定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程序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部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均需报医务处,医务处进行论证后,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省卫生厅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处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医务处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处定期向省卫生厅报告。
三、各临床科室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医务处报告: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2、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5、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我院医疗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行政部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医院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必须是卫生部公布的准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及医技科室。
三、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以卫生行政部门公布为准(见附件)。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医院实际,对我院开展的手术进行分级管理,分级目录另行公布。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我院新技术的伦理审核以及第三类医疗新技术的准入工作。
医务科作为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的相关制度;负责建立第一类医疗技术目录;负责对医院手术分级目录以及医师手术权限进行动态管理;负责组织审批新技术新项目,并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对医院重点技术项目进行监管,为医院决策提供参考数据;负责制定医院高风险医疗技术目录,实施医师资质授权管理以及风险管理;负责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审核申请和登记等。
卫生部--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附件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规范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是指从自体外周血中分离的单个核细胞经过体外激活和扩增后输入患者体内,直接杀伤肿瘤细胞或病毒感染细胞,或调节和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在临床上已完成安全性和有效性认证,并符合伦理要求,只涉及自体细胞和细胞作为治疗手段的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三级甲等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应用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有关的诊疗科目。
(三)具有与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相关的科室,科室人员组成包括有与开展人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具有免疫学专业背景的专家和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制剂制备技术人员;具备开展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的场地、设备和设施;具备从事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质量控制的专业检验科室和人员。
(四)医院设有管理规范、运作正常的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
(五)有至少名具备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有经过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的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自体免疫细胞(细胞、细胞)治疗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
.有年以上开展本技术临床应用相关专业临床诊疗经验,。
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国家卫生部医政处第三类技术准入制管理免疫细胞治疗技术是使用体外培养获得免疫活性细胞作为治疗手段的医疗技术。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在临床上已完成安全性和有效性认证,并符合伦理要求,只涉及T细胞和NK细胞作为治疗手段的医疗技术。
这类新技术已在世界多个国家开展,目前基本处于临床试验阶段。
为规范细胞免疫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促进我国相关生物治疗技术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部分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的范畴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从自体外周血中分离的单个核细胞经过体外激活和扩增后输入患者体内,直接杀伤肿瘤细胞或病毒感染细胞,或调节和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
这类细胞免疫治疗技术主要包括:一. 自体CIK细胞(自体细胞因子诱导的杀伤细胞)二. 自体TIL细胞(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三. 自体DC-CIK细胞(自体树突状细胞刺激的CIK细胞)四. 自体CTL细胞(细胞毒T淋巴细胞)五. 自体γδT细胞(自体伽马德尔塔T细胞)六. 自体NK细胞(自然杀伤细胞)第二部分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机构要求一、临床应用机构基本要求(一)开展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应当与该医疗机构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部门核准登记的三级甲等医院或省级及省级以上专科医院。
(三)具有与免疫细胞治疗相关的科室。
科室人员组成包括有从事人体免疫细胞治疗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具有免疫学专业背景的专家和免疫细胞制备技术人员。
该科室职责包括接受体细胞免疫治疗患者的选择,治疗方案的制定,患者的管理和随访,疗效评估体系的建立,规范治疗的程序建立,以及在治疗过程中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等。
具备从事体细胞治疗质量控制的专业检验科室和人员。
(四)具有人体免疫细胞治疗所需要的场地、设备和设施。
(五)医院设有管理规范、运作正常的临床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细胞免疫治疗的相关人员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3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规范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是指从自体外周血中分离的单个核细胞经过体外激活和扩增后输入患者体内,直接杀伤肿瘤细胞或病毒感染细胞,或调节和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在临床上已完成安全性和有效性认证,并符合伦理要求,只涉及自体T细胞和NK细胞作为治疗手段的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三级甲等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应用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有关的诊疗科目。
(三)具有与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相关的科室,科室人员组成包括有与开展人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具有免疫学专业背景的专家和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制剂制备技术人员;具备开展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的场地、设备和设施;具备从事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质量控制的专业检验科室和人员。
(四)医院设有管理规范、运作正常的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
(五)有至少2名具备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有经过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的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医师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
2.有10年以上开展本技术临床应用相关专业临床诊疗经验,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本医院连续工作不少于2年。
卫生部许诺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卫生部许诺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治理方法》(卫医政发(2020)18号)文件,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即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
是指平安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治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平安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平安性、有效性确切,涉及必然伦理问题或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操纵治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操纵治理的医疗技术:(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平安性、有效性尚需经标准的临床实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利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治理的医疗技术。
首批许诺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卫生部--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附件3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规范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是指从自体外周血中分离的单个核细胞经过体外激活和扩增后输入患者体内,直接杀伤肿瘤细胞或病毒感染细胞,或调节和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在临床上已完成安全性和有效性认证,并符合伦理要求,只涉及自体T细胞和NK细胞作为治疗手段的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三级甲等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应用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有关的诊疗科目。
(三)具有与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相关的科室,科室人员组成包括有与开展人体免疫细胞(T 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具有免疫学专业背景的专家和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 细胞)制剂制备技术人员;具备开展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的场地、设备和设施;具备从事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质量控制的专业检验科室和人员。
(四)医院设有管理规范、运作正常的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
(五)有至少2名具备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有经过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的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医师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
2.有10年以上开展本技术临床应用相关专业临床诊疗经验,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本医院连续工作不少于2年。
卫生部医政司-细胞移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附件12细胞移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规范细胞移植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细胞移植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定所称的细胞移植治疗技术是指将人体器官、组织来源的具有正常生理功能的活细胞移植到人类移植受体,以达到治疗目的的技术。
干细胞移植技术及基因修饰细胞移植技术不适用于本规范。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细胞移植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三级甲等医院,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应用细胞移植治疗技术有关的诊疗科目,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相关专科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有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符合临床要求的cGMP标准的细胞中心以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具有血药浓度测量的相关仪器,具有细胞产品质量控制的相关设备。
(四)有2名具有细胞移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有经过细胞移植治疗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本技术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五)医院设有管理规范、运作正常的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细胞移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细胞移植治疗医师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细胞移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相关专业。
2.有10年以上开展本技术临床应用相关专业临床诊疗经验,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本医院连续工作不少于2年。
3.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细胞移植治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细胞制备实验室人员1.细胞制备实验室至少有1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总体负责人,从事细胞制备的操作人员有细胞生物学背景和研究经历,有不少于50例实验性细胞制备经验,经过细胞制备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2.从事质量检验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
医疗新技术监管难题

医疗新技术监管难题作者:张曙霞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6年第15期细胞免疫治疗在国内处境尴尬,既不属于药物,也不属于放开的第三类医疗技术,在临床研究和应用方面的监管无据可依。
7月13日,CAR-T领军企业Juno Therapeutics宣布,美国FDA批准其肿瘤免疫疗法JCAR015的二期临床试验可以继续进行。
而就在5天前,因两名患者出现脑水肿死亡,这项临床试验被FDA叫停。
JCAR015原本有望2017年上市,叫停事件当时让不少业内人士怀疑该药物的上市计划将被无限推迟。
但不到一周的时间,剧情即出现反转。
在FDA的快速批准下,JCAR015或能如期上市。
“意料之中,FDA这么快就批准Juno恢复临床试验,值得国内同行认真学习,对出现的问题应当坚持理性分析。
”上海细胞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钱其军在微信朋友圈如是评论。
这不禁让人联想到两个多月前的魏则西事件。
青年魏则西之死,将细胞免疫治疗领域的乱象一一揭开,国家卫计委也因此紧急叫停细胞免疫治疗临床应用,并规定仅限于临床研究。
但《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调研中发现,不仅临床应用全面停止,而且由于管理规范、行业标准的缺失,没有职能部门愿意接受备案材料,大部分临床研究项目也受波及被迫中断。
此前在干细胞、基因测序等医疗新技术领域都曾出现过类似情况。
监管能力如跟不上技术发展的节奏,往往会出现乱一个就叫停一片的情形。
而在混乱与规范的时间差中,新技术丧失的发展机会和空间难以估量。
多位受访专家和企业人士表示,当务之急是建立细胞免疫治疗临床研究和应用规范体系,引导行业走上规范化轨道。
针对《财经国家周刊》提出的未来监管方向等问题,国家卫计委回复:将继续要求医疗机构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技术的临床研究工作。
“最近,国家卫计委和食药监总局都在咨询相关领域专家,对细胞免疫治疗到底是按新药研发还是医疗技术监管,尚未达成共识。
”有业内人士透露。
卫生部--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卫生部--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附件3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规范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是指从自体外周血中分离的单个核细胞经过体外激活和扩增后输入患者体内,直接杀伤肿瘤细胞或病毒感染细胞,或调节和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在临床上已完成安全性和有效性认证,并符合伦理要求,只涉及自体T细胞和NK细胞作为治疗手段的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专业。
2.有10年以上开展本技术临床应用相关专业临床诊疗经验,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本医院连续工作不少于2年。
3.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 细胞)治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制备实验室人员1.制备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实验室至少有1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总体负责人,从事细胞制备的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生物、免疫、检验和医学)大学(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不少于50例实验性免疫细胞制备经验,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质量检验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过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一)细胞质量控制要求1.提供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制剂制备的实验室应具备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证的GMP制备室,有细胞采集、加工、检定、保存和临床应用全过程标准操作程序(SOP)和完整的质量管理记录。
免疫细胞疗法相关法规条款梳理

免疫细胞疗法相关法规条款梳理癌症免疫细胞疗法曾被宣称为除手术、化疗、放疗外的第四类治疗技术。
该疗法通过活化机体的免疫系统来控制肿瘤,延长患者的生存期。
根据作用机制不同,免疫治疗可分为过继性免疫治疗、肿瘤疫苗和免疫调节剂等。
其中,过继性免疫治疗是指分离、体外激活并回输抗原特异性或抗原非特异性淋巴细胞的一种治疗,包括LAK细胞、TIL、CIK细胞、DC-CIK、NK、γδT、CAR-T、TCR-T及NKT细胞治疗等。
这种采集患者自体免疫细胞来进行治疗的方式,正是目前我国肿瘤免疫治疗乱象丛生的重灾区。
一、免疫细胞做为药品管理的相关法规国家药监局成立之前,药品监管领域处于九龙治水的局面,原卫生部药政管理局参考美国FDA生物制品评估的做法于1993年5月5日颁布了《人的体细胞治疗及基因治疗临床研究质控要点》,将人的体细胞治疗临床研究纳入《药品管理法》的进行管理,首次明确“应用人的自体、异体或异种(非人体)的体细胞,经体外操作后回输(或植入)人体的治疗方法...基本上参照卫生部颁布的《新药临床研究的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研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于2003年03月20日发布了《人体细胞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明确了”包括体内回输体外激活的单个核白细胞如淋巴因子激活的杀伤细胞(LAK)、肿瘤浸润性淋巴细胞(TIL)、单核细胞、巨噬细胞或体外致敏的杀伤细胞(IVS)等”质量评价指标,并要求临床伦理学参见GCP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CFDA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且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因此,开展免疫细胞制品临床研究应服从药品准入审批条件。
二、免疫细胞做为医疗技术管理的相关法规在2005年后,伴随着人事地震,食药监局不再受理生物疗法的审批,细胞治疗管理出现真空状态,新项目申报无门。
各大医院抱着“法不禁止即可为”的态度开展免疫细胞治疗,一些生物公司也参与进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卫生部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附件3
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
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
及其医师开展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是指从自体外周血中分离的单个核细
胞经过体外激活和扩增后输入患者体内,直接杀伤肿瘤细胞或病
毒感染细胞,或调节和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
在临床上已完成安全性和有效性认证,并符合伦理要求,只涉及
自体T细胞和NK细胞作为治疗手段的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三级甲等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应用
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有关的诊疗科目。
(三)具有与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相关的科室,科室人员组成包括有与开展人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
胞)治疗技术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具有免疫学专业背
景的专家和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制剂制备技术人员;具备开展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的场地、设备和设施;具备从事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质量控制的专业检验科室和人员。
(四)医院设有管理规范、运作正常的由医学、法学、伦理
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
(五)有至少2名具备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有经过自体免疫细胞(T 细胞、NK细胞)治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的自体免疫
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相适应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开展本技术应用相关
专业。
2.有以上开展本技术临床应用相关专业临床诊疗经验,具有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本医院连续工作不
少于2年。
3.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制备实验室人员
1.制备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实验室至少有1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总体负责人,从事细胞制
备的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生物、免疫、检验和医学)大学
(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不少于50例实验性免疫细胞制备经验,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质量检验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本科
及以上学历,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其它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相关专业系统培
训并考核合格。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细胞质量控制要求
1.提供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制剂制备的实验室
应具备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证的
GMP制备室,有细胞采集、加工、检定、保存和临床应用全过程
标准操作程序(SOP)和完整的质量管理记录。
制定并遵循cGMP 实验室维护标准操作程序(SOP)。
2.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制剂制备要求:体外操
作过程的细胞培养成分和添加物(培养液、细胞因子、血清等)
以及制备过程所用的耗材,其来源和质量认证,应符合临床使用
的质量要求,原则上鼓励采用无血清培养基、自体血清或者自体
血浆。
不允许使用异种血清或者血浆。
3.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制剂制备质控标准:
(1)细胞制品外源因子的检测包括:细菌、真菌、支原体和
内毒素。
参照现行版《中国药典》生物制品相关规程进行。
(2)细胞质量指标:每批细胞应注明来源并加以标记或确定
批号;细胞数量应满足临床最低需求,存活率应不低于80%;纯度和均一性已达到临床应用水平;体外检测细胞具备正常功能和
生物学效应,如细胞具有的某种生物学功能,分泌某种产物的能
力,表示某种标志的水平等。
无菌试验:每批培养的细胞在患者输注前均应进行无菌试
验。
建议在培养开始后3~4天起每间隔一定时间取培养液样品,
包括患者回输前48小时取样,按现行版《中国药典》生物制品无
菌试验规程进行。
在患者使用前,取培养液及/或沉淀物用丫啶橙染色或革兰染色,追加一次污染检测。
进行长期培养的细胞,应
进行支原体检查。
对每一批细胞终制剂应留样检测。
如果留样发
现阳性结果或发现几次阳性结果后,应及时对生产过程进行检
查。
如果在细胞制备的早期发现有污染的情况,应终止该批细胞
制品的继续制备。
4.细胞制备实验室应具有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制备及检定过程的原始记录和检定报告,并永久保存。
(二)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K细胞)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伦理要求原则为:科学性原则、不伤害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