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总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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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总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总值班工作,切实落实“三严三实”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职能部门干部综合协调能力,确保医院平稳有序运行,制定行政总值班工作制度如下:
一、行政总值班安排
1.医院行政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部门科长(副科长)及科员组成。负责处理本院在行政及医疗工作中所发生的各类问题。
2.参与行政总值班人员采用轮流值班方式,工作日白班由专职人员和一名行政部门科员值班,夜班由行政部门中层干部和科员各一名值班;非工作日由行政部门中层干部和科员各一名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求
(一)行政总值班人员采用自愿报名方式,职能部门科员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均可报名参加:
1.工作满一年以上
2.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
3.希望晋升职称或竞聘干部
4.爱岗敬业、积极上进,愿为医院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不在资质要求范围内人员,仍鼓励积极报名参与行政总值班,参与行政总值班情况将与本人职称晋升、干部聘任、绩效考核等挂钩。
(三)符合条件但未报名参与值班者,不得晋升职称,不得参与干部聘任,同时与绩效考核及奖金挂钩。
三、行政总值班工作职责和任务
1.负责接待处理院内外来电来访、纠纷投诉等,并负责维护院内
医疗秩序及做好各项临时行政事务工作;
2.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指示和通知;
3.对涉及本院所发生的重大情况,如灾害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行政、刑事案件等,除做好紧急处置或现场保护外,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按照带班领导指示做好相关工作;
4.夜间及节假日负责处理临床、医技、行政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调度和指挥;
5.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值班期间应带领夜班护士长、保卫科
和物业值班人员,依次对病房进行巡视,就医护人员在岗情况、医疗服务情况、病区环境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主动发现问题,
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巡查记录;
6.对院内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做好巡查记录;
7.对领导临时交办的事宜进行落实;
8.对突出的安全隐患随时进行巡查;
9.做好行政总值班工作记录,并做好交接班。
四、值班人员请假制度
1.因特殊原因短时间内不能参与值班者,需至少提前1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写明原因并注明暂停值班的时间节点,经科
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院长批准后,到院办备案;
2.个人因健康原因不能参与值班者,需至少提前1个月提供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经保健科、人事科确认,报科室负责
人、分管领导、院长审核同意后,不参与值班。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暂停值班申请的,应自行调班,并
到院办备案。未能自行调班的,副班由科员所在科室负责人替班,主班由中层干部所在科室分管领导替班。
4.行政总值班由院办统一安排,院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科员分别按顺次轮流值班。
五、行政总值班补休安排
1.行政总值班白班,原则上不另行安排补休;
2.行政总值班夜班,值班后可根据科室工作情况,安排休息一天,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休息的,可按照相关人事制度,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暂存补休一天,当月内有效。
六、行政总值班工作纪律及流程
1.工作日期间,行政总值班各班次值班时间分别为早8:00 至晚17: 00,晚17: 00至次日早8: 00;
2.节假日期间,行政总值班各班次值班时间分别为早8:00 至晚19: 00,晚19: 00至次日早8: 00;
3.值班人员务必于值班前10分钟到岗,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空岗、脱岗;
4.值班人员在接班后,应首先确认值班室电话、传真机等使用情况,如有故障应立即报修,无故障应保证随时接听电话、接收传真;
5.值班期间严禁饮酒;
6.值班中层干部应于每日早7: 50 (周四早7: 30)参加晨
会交班,汇报值班期间工作情况;周日夜间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周五、周六及周日的值班工作汇报;
七、对违反值班纪律的处理
1.值班人员如出现迟到、早退者,按照相关人事制度,扣
发当事人相应奖金;
2•值班人员累计出现2次及2次以上不接听电话或不接收传真情况,取消值班资格,不得晋升职称,不得参与干部聘任,同时与绩效考
核及奖金挂钩。
3.出现空岗、脱岗者,按照相关人事制度,按矿工处理,同时取消值班资格,不得晋升职称,不得参与干部聘任,同时与绩效考核及奖金挂钩。